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式样)
编 号:苏字第32020507088号
经营者名称: 经营场所: 负 责 人:
类别及等级: 二级农业机械综合维修
维修范围: 拖拉机、电动机及农机具整车和总成、零部件修理
有效期:自2007年2月18日 发证机关(盖章)
至2010年2月17日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填写说明
一、填写要求
(一)证书应当使用计算机打印。暂无条件的,使用蓝黑色或黑色笔填写,做到字迹清楚、字号相当、项目齐全。
(二)除日期和编号使用阿拉伯数字外,其他均应使用汉字。 (三)少数民族地区可根据民族习惯使用少数民族文字。 (四)统一用小二号宋体字。
二、填写内容
(一)主题:统一印刷“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
(二)编号: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起字,表示制证和编号的省份。编码采用11位数字编码,其中前6位用“全国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表示核发证书的县(市、区);第
7、8位表示年份简写,如2007年表示为07;后3位用“流水”号,表示本地第多少张证书或第几号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如: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2007年第88张证书,编号为“苏字第32020507088号”。若暂无行政区划代码的,由所在地的省辖市级农机管理部门确定,同时报省农机局备案。
(三)经营者名称:填写个体工商户字号或企业名称。 (四)经营场所:填写行政区划地址。
(五)负责人:填写个体工商户户主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 (六)维修类别及等级:根据申报和技术条件资格审定填写,如:“二级农业机械综合维修”、“农业机械专项维修”。
(七)维修范围:根据申报和技术条件资格审定填写,按《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NY/T1138-2006)等级标准规定的范围划分如:“拖拉机、电动机及农机具整车和总成、零部件修理”、“喷油泵和喷油器修理”。
(八)有效期:自证书有效之日起至满三年日期,如:2007年2月18日审定,则有效期为:2007年2月18日至2010年2月17日。
(九)发证机关:由县级农机管理部门盖章。
(十)监制机关:统一印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