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区职业教育中心 电工电子实训课教师职责
一、实训课指导教师应于课前至少5分钟到达实训室,与管理员办理财产交接,组织好学生进入实习场地,做好课前准备。
二、实训课指导教师必须按教学计划进行各种实训教学,不得安排其它与教学无关的内容。
三、实训课指导教师应加强实训室内的学生管理,督促学生按规定位置就座,维护好整个教学秩序;建立人员分组、设备分组管理档案;课后,认真做好实训教学日志的记载。
四、实训课指导教师应按操作规程、设备使用说明书或教学需要正确指导学生使用实习实训设备。上课期间如遇不能解决的设备故障应找管理员共同解决。
五、实训课指导教师有责任预防学生故意损坏设备,预防学生因操作不当损害设备。如发现有故意损坏设备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做好记载。
六、实训课进行期间,实训指导教师不得随意离开实训室。
七、下课后,实训指导教师应当与管理员进行财产交接。对于上课期间出现的实训室设备损坏及设备丢失情况,实训课指导教师应与管理员一起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八、对在使用实训室上课期间不负责任、违反规定、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教师,按院教学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电工电子实训室指导教师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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