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专项治理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地质灾害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指示精神,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全生命财产放在第一位。坚决将地址灾害引起的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做好防治工作的部署
1、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见表)
2、建立地灾应急救援队伍。(见表)
3、对存在有地质灾害的区域识立警方标志。
4、发放传单,增强矿工及周边村民的防灾意识和救灾能力。
三、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工作
采取监测措施,加强对区域内房屋和地表、山体滑坡、裂缝、塌陷的监测,分析可能引起或诱发地质灾害的原因,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把地质灾害消灭在荫芽或初始状态。
四、把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矿安全主要负责人要负责防灾预案的实施,地质灾害抢险自
救等,是本矿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的直接责任人。组织相关成员负责收集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资料,及时分析定期上报,随时了解降雨及各地质灾害隐患变化情况 ,并指导和监督监测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措施的制定,按防灾预案中确定的监测时间及地质灾害隐患变化情况,按紧急避险,避让条件,及时发出预警信号报警,通知人员撤离。
五、拟定防治措施。
1、定期对本辖区影响范围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2、大雨及持续降雨期、汛期要特别加强监测。
3、发现险情,及时避让,并急速上报有关部门。
4、除正常监测外,预警员对隐患点进行巡视,发现异常情况,一方面加强观测,另一方面及时报警。
六、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避让。
1、住房裂缝加大,房屋整体变形,不能居住时,居民立即避让。
2、原有裂缝加长、加宽、加深。
3、大暴雨或持续降雨。
兴安煤矿2013年1月
地质灾害专项治理方案
兴安煤矿
201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