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寄宿生安全协议书
为加强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确保学生在学校住宿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 生,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安全协议。
学校方面尽可能提供住宿条件,加强寄宿生内部管理,逐步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做好学生教育工作。
要求寄宿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几条安全规定,父母(或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教育义务。
1、学生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及严禁学生请假,寄宿生在校期间如遇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时,必须是家长向寄宿班班主任请假,学生写好请假条交寄宿班管理老师,到家后及时用自己家里的电话或手机向老师报告安全到家,绝不能私自在外留宿或将不是寄宿人员留在宿舍住宿。
2、注意用电安全,严禁拆接线路,不准损坏用电设施,如开关、线路等。
3、晚自习迟到(上课5分钟以内为迟到,超过视为旷课)二次为一次旷课,二次旷课即予纪律处分,三次给予退宿处理并给予相应处分
4、严禁在宿舍里生火、点蜡烛、抽烟、点蚊香等一切危险活动。
5、学生住宿期间严禁翻爬围墙外出上网、玩耍。严禁下水游泳,严禁打扑克、赌博、喝酒、吃槟榔等重大违纪,一旦发现除自己承担一切后果外并取消该学生的住宿资格。
6、严禁男生进入女生宿舍,女生进入男生宿舍。
7、宿舍定时上锁,落锁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入内;不经他人同意不能拿他人的物品。未经老师同意不能带非寄宿生(特别是校外人员)到宿舍,发现生疏的人上宿舍要及时汇报宿舍管理老师,确保财物安全。
8、严禁打架斗殴,更不能叫校外人员到校打人。
9、严禁学生两人或两人以上睡一张床,睡上床的学生要头朝有护栏的一头,严禁在床上蹦跳,严禁在校内做危险活动,打热水时要注意安全等。
10、严禁将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剧毒物品)带入宿舍内。
对不听教育违反以上安全规定并酿成不良后果的,自己要承担一切后果。 本协议有效期一学年(2012 年上学期)。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家长各一份。学生签名:
父母(或监护人)签名:
联系电话:
学校盖章:
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