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定点医院无卡就医现金报销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武汉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现金申报审核表》(一 人一份,参保登记社区盖章)(第1页); (2)医院发票原件(第2页);
(3)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第3页); (4)门诊病历 (市医保中心所需) (5)检查报告单(市医保中心所需) (6)病理检查报告(市医保中心所需) (7)出院小结(第4页); (8)病案首页(第5页); (9)临时医嘱(第6页); (10) 长期医嘱(第7页);
(11) 手术记录单、麻醉记录单(住院做了手术的人员提供,第8页);
(12) 患者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复印件(第9页); (13) 患者医保卡复印件(第10页);
(14) 交通银行卡复印件和开卡人身份证复印件(第11页); (15) 个人现金报销申请和行政中心情况说明(参保登记行政中心盖章)(第12页); (17) 新生儿出生证复印件(90天内出生的新生儿必须提供)(第13页);
(18)新生儿监护人户口复印件(第14页);
(19)外地医院等级证明并盖章(在外地就医的参保居民必须提供)(第15页)
以上资料由社区居民医保经办人员按第1页到第15页的顺序整理成册,每月1—5日由医保专员携带上述整理成册的资料到区社保处申报。
特别提示:
以下医院无卡就医参保居民(同济医院、协和医院,),在外地无卡就医的参保居民,居民医保转职工医保在居民医保正常待遇享受期内职工医保6个月待遇等待期内发生无卡就医医疗费用的居民持相关资料到武汉市医保中心申报。如是妈妈的名字 只需附一张出生证明
如果在市医保中心办理现金报销的人员,除了以前所需要的资料以外,现在新增加了
1、门诊病历
2、检查报告单
3、病理检查报告
《居民医保现金报销所需资料(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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