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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卫生工作会议陈竺部长讲话

发布时间:2020-03-03 00:08:0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文件

突出重点攻坚克难

全面落实医改和各项卫生工作任务

——在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卫生部部长陈竺 (2012年1月5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国务院批准、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入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题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深化医改这个中心,总结2011年卫生工作,部署2012年工作任务,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共享医药卫生改革发展成果。

下面,我讲三方面内容,供大家讨论。

一、2011年卫生工作的总结

2011年是近期医改五项重点的攻坚之年,也是“十二五”卫生发展的开局之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全国卫生系统群策群力,谋全局、抓改革、促发展,医改和各项卫生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卫生部门牵头的医改任务基本完成。

2011年初,国务院医改办把当年医改任务细化为67项,卫生部门牵头负责46项,配合完成18项。最新监测结果已作为会议材料发给大家,我这里着重总结一年来各地在落实医改任务中一些创新做法和工作亮点。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覆盖面持续扩大,筹资水平大幅提高,保障水平继续提升,管理水平不断改善。江西、江苏、辽宁、河北、山东、重庆、安徽、湖南、湖北、海南等省(区、市)重特大疾病保障增加了终末期肾病、妇女两癌等病种,吉林扩展到20种疾病。新疆、云南、西藏、青海、福建、湖南等地开展重特大疾病补充保险或购买商业保险试点。江苏常熟、湖南蓝山等开展支付方式改革。内蒙古和陕西探索将统筹层次提高到市(盟)级。广东、河南、湖南等地探索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农合管理。江苏以立法形式建立了新农合筹资稳定增长机制。

2.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面覆盖。各地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突破口,统筹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安徽、山东、河北、四川、湖北等16个省完成新一轮采购,价格平均下降30%。江西、浙江等11个省要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按规定比例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宁夏、河南等省探索部分高值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安徽出台巩固完善基层医改30条补充政策。辽宁、陕西、青海等16个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全员聘用。黑龙江等绝大多数省(市、区)基本兑现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

3.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以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重点的改造建设项目继续推进。各地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并招聘执业医师,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逐步落实乡村医生补助政策并解决其社会养老问题。河北招聘“大学生村医”2000名。北京、上海等地推行家庭医生服务。内蒙古探索实施牧民家庭“健康保障小药箱工程”。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城乡基层广泛开展。完成居民健康档案,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等医改任务。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等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基本完成。贵州提前一年完成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项目任务。各地积极创新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手段。江西、青海、西藏等省(区)加大省级资金配套比例,减轻基层负担。北京、湖北、山东等省市启动跨部门的社会健康促进工程。江西试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第三方考核机制。

5.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17个国家联系试点城市、37个省级试点城市和18个省745家公立医院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在规划布局、管理体制、补偿机制、支付制度、内部管理、改善服务、支援基层和鼓励社会办医方面展开全面探索。各地以强化服务为抓手,推行了一批见效快、易操作的改革措施。在二三级医院大力推行预约诊疗、分时段就诊和优质护理服务,开展临床路径和电子病历试点。北京部分医院预约就诊率达到40%左右。海南、深圳、昆明、成都、洛阳、北京等省(市)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鞍山、镇江、芜湖等9城市组建各具特色的医疗集团,上海、北京等5个城市探索建立医疗联合体。陕西、江苏、浙江、湖北、山西等省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安徽结合医保报销政策,推进按病种付费,初步实现分级诊疗。

(二)重大疾病防控、卫生应急和妇幼卫生工作成绩显著。 全面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有效落实流感、手足口、布病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控措施,甲乙类法定传染病疫情稳定。扩大艾滋病监测、检测、治疗、干预、母婴阻断覆盖面。艾滋病检测人数、抗病毒治疗人数同比增加16%和37%。累计发现、治疗肺结核患者83万例,其中传染性肺结核治愈率达93%。血吸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发病呈下降趋势。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取得明显成效,发病率从2010年的25/100万下降到10/100万以下。积极应对新疆脊灰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完成脊灰强化免疫接种2200万人次。全国28省(区、市)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慢性病防治不断加强,39个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通过考核验收,892个县(市)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重点癌症早诊早治筛查20万人。实施精神卫生专业机构重点建设项目,建立了全国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25个省开展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试点。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国家卫生城市(区)、卫生城镇数量增加、内涵提升,城乡环境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农村饮水监测工作不断加强,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全面加强卫生应急工作。完善多部门处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动机制。制定一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核心能力建设。落实4大类27支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建设任务。强化管理干部、省级师资和骨干培养。完成反恐卫生应急储备目录调整和物资准备。强化预警和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防控。继续强化重点地区鼠疫防治。积极应对辽宁、吉林、内蒙古等地区炭疽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妥善应对福岛核电事故、“7.23”甬温铁路动车追尾等国际国内重大突发事件。

妇幼卫生工作得到加强。大力推动妇幼保健体系建设,投入43亿元支持中西部地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配备基本设备。继续实施“降消”项目,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推广免费婚检,推进产前诊断。加强健康教育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专业人员培训,推进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开展公共场所禁烟,全力推进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

(三)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

推进长效机制和制度建设。制定《国家药品安全规划》,颁布实施2010年新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进药品电子监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药品质量追溯和安全应急管理体系。改革药品审评审批机制。组建投诉举报中心。切实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推进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建立药品抽验信息系统。推行药品快检技术。加强药品上市后监测和评价。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对存在安全风险的药品及时做出处理决定,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宣传,维护公众用药安全。全面完成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等专项行动。严肃治理违法药品广告,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完成两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任务。深入开展打击食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专项行动,发布64种非食用物质和22种易滥用添加剂名单。妥善处臵问题乳粉等一批社会关注的食品安全事件,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加强食品安全技术法规和标准建设,审查通过124项、公布2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96项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撤销过氧化苯甲酰等食品添加剂,公告禁止双酚A用于婴儿奶瓶。组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建立覆盖全国244个地市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通过主动监测,先后7次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部门通报了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集中力量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开展打击餐饮服务环节添加非食用物质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

(四)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加大。

深入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检查医疗机构近80万户次,取缔无证行医4.1万户次。监督检查学校14.6万户次。建立了覆盖全国110个地级市620个县(市)的国家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设立监测点近2万个,开展城市市政供水水质普查,监督检查供水单位2.8万户。对50多万家公共场所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情况的监督检查,餐饮具抽检合格率达86%。继续开展非法采供血专项检查。新建一批市县级职业病诊断防治机构,妥善处理一批尘肺、职业中毒等职业危害事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在17个省开展医用辐射防护监测试点。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中央投入56亿元用于2000多个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的房屋建设和执法装备配臵。

(五)中医药工作取得新成绩。

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发挥中医药在医改中的作用。启动1814所县级中医医院、58个地市级民族医医院和88个西部地区地市级中医医院的能力建设。完善中医药应急和防治新发传染病工作机制。推进“治未病”健康工程,实施10种慢性病菜单式预防服务。广西出台全面推进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政策。浙江、福建、山东分别开展中医药防治慢病或一体化管理试点。甘肃、河北、浙江、宁夏等地把中医药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天津、北京、上海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医堂”建设,发挥中医特色和优势。启动中药资源普查试点。推进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人员鉴定。提炼与推广一批老中医研究型传承成果,推动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建立传承工作室,努力推进中医药传承。甘肃选出本省1000位名老中医,由政府支持“师带徒”,加快中医人才培养。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职业教育和文化建设。屠呦呦荣获2011年拉斯克临床医学奖,展示了中医药潜在价值。推进中医药标准国际化,进一步构建我国中医药话语权和主导权。

(六)医疗质量安全和服务监管进一步强化。

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和“质量万里行”活动,实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加强器官移植、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临床服务的监管。启动中西部110个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评估产生316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加强地市级院前急救和儿科建设。新制定下发109个病种的临床路径。实施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等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在基层医疗机构启动20种常见病规范化诊疗。去年1-9月,全国献血人数和采供血量同比分别增加5.1%和5.8%,基本满足临床用血需要。

医疗费用控制取得成效。去年1-11月,按可比价格,公立医院平均门诊、出院费用分别上涨3.4%、2.6%,涨幅明显低于前两年。福建、广东、甘肃、宁夏、浙江、上海等地切实加大控费力度,并积累了宝贵经验。

(七)卫生信息化建设进程明显加快。

中央和地方安排卫生信息化专项资金,加强新农合信息系统、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远程会诊系统和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各地以电子病历为基础,优化业务流程,实施预约门诊、诊疗及缴费一体化服务等便民措施,方便群众就医。新疆远程会诊系统已与88个县市连接,会诊量已超过2万例。上海、江苏、浙江、河南、湖北、江西等省(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步伐加快,已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时更新、患者预约挂号、查询健康档案、医务人员工作绩效考核和医疗卫生服务监管等功能。

(八)其他各项卫生工作取得新进展。

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深化医改紧密结合,创新活动载体,突出为民服务重点,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有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加强卫生政策、医改成效和行业先进典型宣传,针对群众关心的舆论热点积极引导,努力为卫生工作和医改创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卫生行政、执法部门,继续深入开展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大力规范药品集中采购。继续巩固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纠正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工作。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建立卫生系统社会维稳风险评估机制、医患纠纷调处机制和卫生信访长效机制,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积极改进干部保健工作,不断提高保健水平。关心老干部生活和健康,支持他们发挥参谋和咨询作用。

切实加强医改资金和财务管理工作。创新资金拨付方式,推进医改资金监管全覆盖。贯彻新的财务和会计制度。制定“十二五”卫生事业规划纲要,继续加强区域卫生规划、大型医用设备配臵和基本建设管理,推进大型医用设备与高值耗材集中采购。卫生援疆援藏援青和卫生扶贫得到切实加强,完成汶川和顺利推进玉树、舟曲灾后恢复重建任务。

制定并实施《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启动基层卫生人才、医学杰出人才、紧缺专门人才、中医药人才和医师规范化培训等人才工程。加强国家医学教育部际协调。制定实施《医学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和“重大新药创制”两个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有力,研发成果的科技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

广泛开展国家与地区间的交往与合作。利用国际组织、国际会议、多双边活动等外交平台,宣传我国医改理念和进展,引入国际技术和资金支持卫生发展。积极参与全球重大卫生行动,在推动慢病防控、改善健康社会决定因素和增强国际食品安全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邀请国际组织对我国卫生改革进行独立评估。我国疫苗监管体系通过了世界卫生组织的预认证。加强与发展中国家、周边国家、新兴经济体国家卫生领域的高层对话与技术合作。加强援外医疗队建设和创新。继续推动与港澳地区的深层卫生合作和海峡两岸卫生交流。

同志们:过去一年,医改和各项卫生工作顺利推进,为维护群众健康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我代表卫生部向重视支持卫生事业发展的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向关心支持卫生工作的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向全国卫生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全力做好“十二五”医改重点工作 三年医改取得重大进展,未来四年医改工作启动在即。我们应该认真总结成效,分析新形势、新挑战,明确未来改革基本思路,力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

(一)三年医改取得重大进展。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广大医药卫生人员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医改取得突出成效。

1.人民群众通过医改得到更多实惠。

三年来,“看病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缓解。农村和偏远地区医疗服务设施落后、服务能力薄弱的状况显著改变,城市大医院“三长一短”问题逐步缓解,群众看病就医感受有了较大改善。15分钟内可到达医疗机构住户比例从2008年的80.3%提高到2011年的83.3%,农村地区从75.6%提高到80.8%。

三年来,城乡居民开始享受到低水平、广覆盖的基本医疗保障,“看病贵”问题有所缓解。参合农民自付医药费用比例从2008年的73.4%下降到2011年的49.5%,看病就医经济负担大大减轻。根据我部2011年医改专题研究,两周未就诊比例农村居民从2008 年的12.4%降到2011年的6.1%,城市居民从6.4%降到4.0%。按可比价格计算,2008-2011年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费用增长速度均控制在7%以内,减缓了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医疗费用快速增长的势头。

三年来,城乡居民享受到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越来越多居民形成了健康生活方式,越来越多慢病患者得到了系统化、规范化健康管理,越来越多重点人群获得了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平性显著改善。据对十省(区)考核,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满意度均在90%以上。

三年来,国民健康指标继续改善。2008-2011年,孕产妇死亡率从34.2/10万下降到26.1/10万,婴儿死亡率从14.9‰下降到12.1‰。随着各项改革任务落实,我国居民健康指标已进入较快改善时期,这是老百姓得到的最大实惠。

2.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初步建立。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面已达95%以上。一个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用不到十年时间取得如此成就,被国际社会誉为创造了世界奇迹。

基本药物制度取得阶段性进展。世界卫生组织专家认为,没有其他任何国家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展开如此大规模的药物制度改革。

医改在一定意义上重新构建调整了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三级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功能互补、上下联动,中西医机构并举并重,公立与非公立医疗机构合作并存、协调发展的服务格局,成为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最具中国特色的组成部分。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使我国长期坚持的“预防为主”方针有了制度安排,这是医改的一个突出亮点。

经过几年努力,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已初步建立,并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将长久地造福国民健康,也为医改这一世界性难题探索了中国式解决办法。

3.卫生事业正在发生结构性变化。

随着各项医改任务落实,一些长期困扰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结构性问题开始出现好转趋势,有的正在发生变化,有的已经出现重大结构性改善,这是我们多年来希望看到的改革效果。

一是卫生资源配臵结构发生较明显变化。重城市轻农村、重医疗轻预防、重高端轻基本、重西医轻中医的问题正在扭转,公共财政投入向基层、农村和公共卫生倾斜的导向作用不断增强。2009和2010两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净资产增幅达55%,县级医院增加39%,均高于城市医院增幅。与此同时,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的数量、学历、知识结构也出现向好趋势。2011年乡镇卫生院人员数达到120万人,比2005年增长18.7%,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比重从23%提高到40%。过去5年,中医师占医师队伍的比重从10.3%提高到12.2%。

二是人民群众卫生服务利用结构开始发生变化。群众更加认可和信任基层卫生服务,其服务利用出现增长趋势。近年来,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利用增长较快,2011年比2005年诊疗人次增加11.9亿,增长了45.7%;出院人数增加了2022万,增长1.2倍。

三是城乡和地区间卫生发展差距逐步缩小。调查显示,2003年我国城乡居民享有医疗保障的比例分别为55%和21%,城镇显著高于农村,2011年这个比例分别增至89%和97%,农村反超城镇。监测显示,城乡居民健康指标差距也在缩小,孕产妇死亡率城乡之比由2005年的1:2.15缩小为2010年的1:1.01;婴儿死亡率的城乡差距也从7.2个千分点下降到5.9个千分点。农村住院分娩率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差异由2003年的34个百分点下降到2010年的2个百分点。上述进展说明,医疗卫生城乡统筹发展步伐加快,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和地区间健康差异正在发生深刻变化。

四是卫生总费用发生重大结构性变化。2001年,我国卫生总费用中个人卫生支出比重高达60%,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和社会卫生支出分别仅占16%和24%。2010年个人卫生支出的比重下降到35.5%,政府预算和社会卫生支出的比重分别提高到28.6%和35.9%。这一重大结构性变化说明我国卫生筹资结构趋向合理,居民负担相对减轻,公平性显著改善。

还必须看到,近年来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在业务量接近饱和的情况下,努力挖掘内部潜力,开展一系列便民惠民措施,这既是医务人员对医改的奉献,也拉近了与患者的距离,提高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据调查,2011年与2008年比,城市住院病人不满意率下降7个百分点,农村下降13个百分点。

站在更加宏观的角度看医改,我们发现,医改对宏观经济可持续发展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医改构建起群众看病就医的安全网,缓解群众后顾之忧,扩大了即期消费进而拉动内需;医改创造了更多就业岗位和机会;医改促进了国民经济相关产业发展,带动了制造业和服务业增长,促进了技术进步和产品创新。所有这一切,都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升国家软实力做出了重要贡献。与此同时,有中国特色的卫生筹资和服务制度、卫生经济学评价体系、卫生循证决策机制在努力探索中渐趋成熟,体现了我国在民生领域内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从理论到实践的重大创新。

总而言之,三年改革实践和成效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所确立的我国医改的目标、方向和原则是正确的,政策和措施是可行的,符合卫生发展规律,符合我国国情,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我相信,这些重大变化,必将极大振奋广大医改工作者的信心,必将激励我们以更加高昂的斗志把医改推向深入。

(二)充分认识“十二五”时期医改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深化医改的内外环境都呈现出新特点。 从卫生发展的内外环境看,一是经济快速发展,生活方式快速变化,人口老龄化加速和疾病模式转变,给我国居民带来沉重的传染性和非传染性疾病的双重负担。二是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健全,城乡居民消费观念和消费结构快速转型与升级,医疗保健服务需求不断增长,对健康和医疗卫生服务的期望更高。三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总体上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作为重要的社会服务业其内部结构也不尽合理,卫生事业的规模、功能、结构和服务模式都还没做好应对上述挑战的充分准备。

从医改本身来看,改革进入深水区,体制机制性矛盾凸显。一是卫生资源配臵不平衡依然存在,特别是优质资源仍然短缺,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二是深层次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相对缓慢,转变卫生发展方式在认识上和实践上还要不断探索。三是各地改革进展不平衡,一些关键环节尚未取得突破,医改成效与社会期望之间还存在差距。

但我们也要看到,“十二五”时期,仍是深化医改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仍然具备推动医改和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政治环境、物质条件、社会氛围和群众基础,这就是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不断增长的经济实力,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以及三年医改积累的成功经验。卫生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知难而进,迎接新挑战,夺取医改新胜利。

(三)重点突破,全面完成 “十二五”医改任务。

关于“十二五”医改的重点任务和要求,张茅同志还要在总结讲话中全面阐述。这里我就深化医改需要进一步突破的若干关键问题谈一些意见。

1.全面取消以药补医,理顺补偿机制。

如果要问当前医疗卫生领域最需要革除的机制性弊病是什么,我想多数同志的回答是:以药补医。这一机制推动了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造成了药品滥用,扭曲了医务人员行为,腐蚀了我们的队伍,必须彻底根除。长期以来医疗卫生机构的确依赖以药补医维持运行发展,目前药品收入仍然是补偿的重要渠道。改革以药补医必然触及到医疗卫生单位的现实利益。我们必须做出选择,是继续维护这种不合理的机制,还是下决心破除以药补医?我们认为,为了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为了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为了卫生队伍长远建设,这个机制早晚要改。现在改、彻底改要比将来改、拖泥带水地改要主动得多、有利得多。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十二五”医改规划的部署和要求,主动争取政府领导,努力创造条件,落实取消以药补医相关政策,充分发挥医保补偿作用,稳步推进价格改革,争取“十二五”期间在全系统稳妥有序地革除以药补医弊端。今年300个试点县先行推开,力争2013年在县级医院普遍推行,2015年在所有公立医院全面推开。

2.全面推进支付制度改革。

按项目付费制度和以药补医结合在一起,是导致大处方、滥检查问题的根源。按项目付费的价格形成机制,也使医务劳动的技术价值难以体现。这种支付制度既浪费了卫生资源,也不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要把支付制度改革作为体制机制改革的关键抓手,大力推进。根据国际经验,支付制度是医疗保险机构控制费用的重要手段,随着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支付制度改革的条件已经成熟。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既管新农合又管服务提供的优势,率先推进新农合的支付制度改革。同时,要与医保、物价等其他相关部门协调,抓紧总结各地近年来试点经验,制定实施方案,确定适应不同层次医疗机构、不同类型服务的支付方式,用总额预付、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按人头等支付方式替代按项目付费。要把临床路径与支付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做好费用测算等基础性工作,确保支付制度改革与取消以药补医同步推进。

3.强化新农合的风险保护机制,合理设臵管理体制。 新农合作为农村居民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已经实现了广覆盖。“十二五”期间,随着筹资水平不断提高,要把增强对农民健康的风险保护作为巩固完善制度的突出重点,在普遍提高参合农民受益程度基础上,做出有效制度安排,建立稳定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今年,政府对新农合的补助将提高到240元,各地区要从新增资金中划出一定比例,建立省级统筹基金,用于重特大疾病保障,并与医疗救助有效衔接,使重特大疾病补偿水平达到90%左右。年底前全面实施儿童白血病等8个病种的大病保障。还要在三分之一左右的统筹地区,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种疾病纳入保障范围。同时通过实施规范化治疗,做好费用控制。要探索利用商业保险形成多重补充保险机制,分担重特大疾病高额医疗费用。各地要积极协调财政、民政等部门,落实上述任务,最大限度降低参保群众的灾难性医疗支出,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当前一些地方正在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的探索,这必然涉及到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体制问题。我们认为,在大卫生体制下统筹保险制度和服务提供管理,有利于实现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和费用控制;但考虑到目前管理现状,制度整合以后,也可实行相关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合署办公”的形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整合与管理体制调整事关重大,必须在省级政府层面上科学论证、审慎决策,并征得国务院主管部门同意。从基本国情看,多数地区应按照国务院确定的部门职责分工,保持现有管理体制不变,维护制度的稳定运行。

4.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

要继续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不断巩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果。今年,各地区要对基层综合改革开展一次“回头看”,对各个环节的政策、措施、任务和工作目标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找出薄弱环节,明确未来几年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的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要切实巩固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效果,抓住落实投入政策、规范采购供应、严格零差率销售等关键环节,推动基本药物制度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常态化健康有效运行。要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继续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落实对乡村医生的各项政策。乡村医生历来是我国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研究并妥善解决其身份和保障待遇,不断加强培养培训,提高服务能力,确保基层网底不破。

5.全面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促进医疗机构良性竞争。 医疗卫生服务最显著的特点是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解决这一问题最有效的措施,是让群众通过方便畅通的渠道和充足的信息,增加他们对服务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促进医疗卫生机构良性竞争。近年来,医院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对改善医院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效率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尚未普遍建立规范的医疗服务信息社会公开制度,既不利于接受社会监督,也难以让公众获得清晰有效的信息,并据此对不同医疗机构服务优劣、质量好坏做出判断和选择,信息化对医疗机构良性竞争的促进作用远远没有发挥。“十二五”期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将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服务安全、质量、费用等信息进行排序,定期向社会发布。我们要转变管理理念,从维护患者权益的高度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把改革监管方式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措施,推动医疗机构改进服务,形成良性竞争。

多元化办医格局有利于满足群众的不同层次需求,促进竞争,提高效率,控制费用。要贯彻落实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各项政策,新增医疗服务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并在政策和管理上一视同仁,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医疗机构。

6.创新工作方式,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从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意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落实预防为主方针的制度载体,是深化医改的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疾病模式转变最有效的制度安排。“十二五”期间,要创新组织领导方式,借鉴北京、重庆等地做法,以开展健康城市(城镇、社区、乡镇)创建活动作为制度平台和工作抓手,将国民健康政策融入各项社会政策,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系统工程。要创新工作方式,借鉴湖北、山东等地做法,整合管理、服务、技术、资金资源,形成面向群体、面向社区、面向家庭,协调高效的服务团队。要创新服务内容,逐步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扩大群众受益范围。要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中的作用,推广中医药预防适宜技术。要以流入地为主,特别重视并优先解决农民工等流动人口均等化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问题。要严格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规范化、精细化的工作标准、技术规范、服务流程,强化绩效考核,把考核结果与经费投入和个人奖惩挂钩。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为实现“健康中国2020”打下坚实基础。

7.全面推进药品集中采购。

药品集中采购是药品生产、流通、价格、使用链条的关键环节,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用药负担。不断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对实现各项医改目标关系重大。“十二五”期间,要在总结过去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制度、全面推进。要统一药品采购平台、统一采购办法,实行质量优先、招采合

一、量价挂钩。要逐步将耗材、设备采购纳入集中招标采购范围。对部分专利药、高值耗材、大型设备探索面向国内外生产厂家集中采购。对进口产品实行以国际采价为基础的集中采购。

8.创新人才培养和分配激励机制。

医改三年来,在创新人才培养方式、激励医务人员等方面做了很多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但人才问题依然是卫生改革和发展的瓶颈,“十二五”期间要继续探索、取得更大突破。要进一步完善医学教育体制。要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不断增加全科医生的数量,使每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至少有一名全科医生。要建立和实施住院医师培养制度。要创新基层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建立特岗医生制度,扩大订单定向免费培养规模。适应卫生改革发展要求,大力培养护理、公共卫生、中医药、药剂、卫生管理等各类紧缺人才和高层次医教研人才。

“十二五”期间,要创新医务人员分配激励机制。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完善体现医务劳动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提高医务人员总体收入水平。扩大岗位绩效工资实施范围。推行岗位管理,实现同工同酬同待遇。提高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医院收支结余着重用于改善医务人员待遇。

(四)弘扬医疗卫生职业精神,为医改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要求,必须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根本任务,贯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领域,在全党全社会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规范,使其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追求和精神动力。

深化医改是十分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世界性难题。要破解难题,不仅需要硬件条件改善和体制机制创新,更需要精神引领、价值支撑和道德坚守。医改进入攻坚阶段,尤其需要弘扬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作为鼓舞士气、统一意志的鲜明旗臶,作为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我国社会主义卫生事业有着深厚的文化渊源,既继承了中医大医精诚和西医尊重生命的优良传统,又发扬了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和新时期医学创新精神,并不断孕育着当代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当前我们需要集中全行业的智慧凝炼出医疗卫生职业精神,上半年,各地卫生系统要紧密结合学习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卫生行业文化建设,开展一次关于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的讨论,这是一个广泛凝聚共识的过程,也是提高思想道德意识的教育过程,是十分必要的。在讨论时,要注意把握和引导好几个关键问题。

一是紧密结合医药卫生改革实际,充分认识弘扬职业精神对实现医改目标的重要作用。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医改的目标。这是党和国家、人民群众以及医疗卫生工作者共同意志的体现,也是医疗卫生工作者的责任和使命。实现这一目标既要靠体制机制建设,又必须有先进文化支撑,有强大精神力量推动,必须依靠一支有信仰、有追求、公众信赖的队伍为之奋斗。通过这次讨论,要使广大医疗卫生人员从国家和人民利益高度,更深刻地理解做好本职工作与落实医改任务、实现医改目标的密切关系,激发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引导他们更加主动地参与改革、投身改革,推动改革,从而在更高的层面上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二是紧密结合卫生队伍建设实际,充分认识弘扬职业精神对调动医疗卫生人员积极性的重要作用。如何保护好、发挥好、调动好医疗卫生人员的积极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卫生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课题。虽然经过多年探索,一些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但一些问题解决得还不够好,有些问题甚至还没找到好的解决途径。例如,如何适应新形势要求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如何建立体现医务劳动特点的工资福利制度,使医务劳动者有体面的收入和有尊严的收入来源,如何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对队伍的侵袭,都需要在现实中予以回答和解决。在关于职业精神的讨论当中,我们既要按照医改文件要求,落实以岗位责任、绩效考核为核心的分配制度改革,强化经济激励,提高收入水平;又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持经济物质激励与职业精神激励“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当前特别需要强调的是,经济激励不是唯一的,更不是万能的,救死扶伤的社会价值和解危济困的职业尊严不能用金钱衡量。医疗卫生人员积极性的激发和调动,最终还要靠崇高的道德和精神力量。我们必须坚持弘扬高尚的职业精神,辅以合理的物质激励,真正把全体医疗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以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投身医改。

三是紧密结合改善执业环境的需要,充分认识弘扬职业精神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作用。随着医改的推进,医疗执业环境和医患关系有向好的趋势。但是,近期一些严重医患纠纷事件提醒我们:改善医患关系仍然是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并且需要医患双方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医疗卫生工作者尤其要积极主动地发挥作用,要弘扬职业精神,提高道德修养、技术水平和沟通能力,争取患者的理解、配合与支持,用高超的技术、优良的服务给予患者更多的关爱与抚慰。同时,新闻媒体和卫生宣传、健教机构既要宣传医疗卫生工作者救治病患所付出的艰辛和努力,更要大力宣传医学的特点、规律和局限性,让群众理解现阶段医学技术并不能包治百病,也不能改变生命周期的自然发展规律,合理引导群众预期和理性就医,增进医患相互理解。当前,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医患关系新特点,建立健全专门机构接受和处理患者投诉,要充分发挥社团组织维护医患和谐的作用,要创造条件普遍建立第三方调解、建立医疗责任保险等处理医患关系新机制。通过各方共同努力,使医患关系在“十二五”期间有根本好转。

三、全力做好2012年卫生工作

2012年要牢牢把握深化医改这项中心工作,带动各项卫生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落实年度改革任务,为“十二五”医改开好局。 继续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巩固覆盖率,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300元左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农民人均年收入8倍,且不低于6万元。普遍开展门诊统筹。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基金,扩大覆盖病种范围。推动支付方式改革。探索提高新农合统筹层次、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服务。健全新农合管理运行机制,改善服务,保障基金安全。

巩固完善基层综合改革。组织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回头看”。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落实政府投入,推行一般诊疗费制度,发挥医疗保障制度的补偿作用。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绩效工资制度。落实《农村基本医疗卫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推进中小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推广全科医生团队服务模式。

继续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扩大制度实施范围。制定2012版基本药物目录,规范地方增补非目录药品。规范基本药物采购,完善药企及药品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做好农村和边远地区配送工作。对基本药物中独家品种、紧缺品种、儿童用药剂型试行国家统一定价、定点生产。制定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办法,逐步规范其剂型、规格和包装。提出鼓励基本药物优先使用的政策。不断完善基本药物监测评价体系。

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对改革试点城市的总结评估,力争形成可向全国推广的经验。确定300个左右县(市)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继续实施对口支援工作。加强医疗机构设臵规划管理。加快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机构分工合作机制。完善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继续推进医师多点执业。继续推行优质护理服务、预约诊疗、便民门诊等惠民措施。推行临床路径管理,严格成本核算,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开展医院评审评价工作。

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做好国家基本、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加大中央对地方的考核。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全面评估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等新增项目,研究制定新周期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统筹做好其他医改工作。

(二)做好重大疾病控制、卫生应急和妇幼卫生工作。 推进疾控机构规范建设和科学管理,强化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高防控能力。发挥疾控机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作用,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传染病监测和网络直报系统。根据艾滋病、结核病有关防治计划和规划,做好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艾滋病防治,强化结核病规范化治疗管理和防控效果。做好霍乱、乙肝、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落实全国消除麻疹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做好脊灰疫苗常规免疫和强化免疫,阻断输入性脊灰野病毒传播。稳步提升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水平,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今年3月份全国开展一次以麻疹和脊灰为重点的查漏补种月活动。全面启动消除麻风病危害行动。推进血吸虫病、疟疾、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和地方病防治规划落实。健全慢性病防治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广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经验,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加强慢性病及高危人群的早期发现、规范管理和有效干预,在重点地区开展癌症早诊早治和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加强重性精神疾病监测、救治和服务管理。加强口腔疾病防治体系建设,加大儿童口腔疾病防治力度。继续开展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和环境整治。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卫生学评价和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

全面加强卫生应急工作,完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和协作机制,开展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建设,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培训演练。合理布局现场应急处臵力量,深入推进27支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建设任务。完善省和地市级指挥平台,启动县级和现场移动指挥决策平台建设。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储备资源信息整合和资金保障机制。推动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建设。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提高风险识别和监测能力。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臵和重大活动卫生应急保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领导要做到每天关注疫情、舆情报告,全面履行处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

加强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继续开展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贯彻落实“两纲”,以提升6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抓手,全面促进和保护妇女儿童健康。继续做好针对妇女儿童的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做好婚前保健、产前筛查和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提高出生缺陷综合防控能力。加强妇幼卫生体系建设,强化妇幼保健机构规范管理,开展县级妇幼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全面加强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加强控烟宣传,巩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成效,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工作。

(三)严格医疗服务管理,保证医疗安全和质量。 做好医疗机构规划,重点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儿科等建设,继续开展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加强县级医院重症医学、病理以及与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密切相关的薄弱短线科室建设。发展康复医疗和长期护理服务。规范医疗机构设臵、审批和校验管理。进一步放宽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诊所的条件,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有一定规模的医疗机构。在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开展“三好一满意”、“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以“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为平台,加强护理内涵建设。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导建立国家、省、市三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继续实施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工程和临床路径管理。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管理,推进检查结果互认。落实全科医师管理制度,开展专科医师准入管理。继续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开展合理用药监测,建立临床药师准入制度。开展《献血法》修订工作,建立无偿献血长效机制,稳步推进核酸检测,保障血液安全,促进临床合理用血。继续做好防盲治盲和戒毒医疗管理。

继续把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作为医疗服务监管的突出重点,各地区要从实际出发制定控费目标,采取推广临床路径、约束医疗行为、规范药械采购、严格费用监管、公开费用信息以及改革支付制度等综合措施和手段,努力把医药费用控制在合理水平。医疗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要与医保管理机构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控费工作。

(四)加快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卫生科教工作水平。 以基层卫生人才、医学杰出人才、紧缺专门人才、中医药人才和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卫生人才工程为重点,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实施方案》。安排“5+3”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不少于1万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少于5000名。继续实施中西部地区医学生订单定向免费培养项目。完善继续医学教育。推进实施《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2011-2020年)》,继续开展农村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加强基层药学人员培训。启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落实和完善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

充分发挥卫生科技在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扎实推进两个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解决防治所需的重大科技问题。组织实施《医学科技“十二五”发展规划》,加强应用研究和转化医学研究,加大适宜卫生技术研发推广力度,促进新型国家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开展重点实验室科研基地建设,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医疗新技术临床研究管理制度。

(五)以平台建设为重点,加速推进卫生信息化。 加强卫生信息化统筹规划和管理,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完成并验收第

一、二批13个综合试点省的建设项目,启动第三批试点。逐步形成纵向贯穿国家、省、市、县、乡、村,横向覆盖主要业务领域的卫生信息化基本架构,努力实现跨机构跨区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加快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建设,并以此为基础推进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远程会诊和对诊疗行为的实时监管。加快居民健康卡推广应用,实现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居民身份识别、个人基本健康信息记录、跨机构跨区域数据交换和费用结算功能,方便居民看病就医和开展健康管理。

(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完善药品监管体系。加强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生产经营质量监管体系、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提高药品标准和技术规范。全面推进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制度建设。加强信息共享和监管联动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药品质量追溯体系,全面推进药品电子监管制度,加大监督抽验力度,扩大抽验覆盖面。引导企业提升药物研发能力,围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求,加强新药、预防性生物制品的检验评价相关科技储备。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邮寄等渠道销售假药专项行动。加强化妆品安全监管。

强化食品安全工作。健全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完善标准体系,重点做好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基础标准生产经营规范和食品检测方法标准的制修订,加强标准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各地要做好地方标准建设和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交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风险评估体系,加快建设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推动地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构的建设。规范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卫生学处理。继续配合打击食品违法添加专项行动,公布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黑名单”。

(七)强化卫生监督执法。

加强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危害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积极宣贯《职业病防治法》,联合相关部门做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大力推进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提高防治水平。加强核电站周围食品和饮用水放射性污染监测,扩大医用辐射防护监测试点。健全卫生监测网络,加强公共场所、饮用水、消毒产品等卫生监测和监督检查。深化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行政许可改革。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和监测,保障学生健康。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和医疗监督执法,继续会同公安部门保持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违法活动的高压态势。加强执法稽查,落实执法责任。

(八)做好中医药工作。

贯彻落实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完成各项医改任务。完善公立中医医院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县级中医医院改造建设,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功能。推进“治未病”健康工程。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推进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改革。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应急救治和重大疾病防治能力建设。抓好中医药传承研究、科技体系创新和民族医药工作。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和技术骨干培养,开展基层老中医临床经验继承项目,加强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探索建立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中医重点学科和中医药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开展中医药对外交流,利用海外孔子学院平台宣传中医药文化,提升我国传统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九)深入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继续围绕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医疗卫生工作者在推动卫生事业科学发展、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主力军作用。把“三好一满意”活动作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重要载体和抓手,突出为民服务主题,办好便民利民实事,促进服务作风和质量全面改善。按照中央部署,适时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全面加强卫生行业政治思想教育、行业文化建设,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实现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目标提供强大动力和保证。

(十)统筹做好其他卫生工作。

加强卫生法制建设和卫生政策研究,推进基本医疗卫生保健、精神卫生等立法和卫生法规规章标准的制定,加强普法宣传和行政复议工作。围绕医改中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卫生政策研究。高度重视卫生统计信息工作,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改善工作手段和条件,发挥其在政策制定、工作指导、医改监测、改善管理中的作用。卫生统计信息工作要适应新形势要求,做到信息完整、数据准确、报告及时、分析可靠。

继续加强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化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进一步落实卫生纠风工作责任制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加大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力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不断完善药品集中采购,积极推进大型医用设备和高值耗材集中采购。

做好规划财务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十二五”规划,强化资金监管和专项督查。着力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和内部审计,继续做好防治“小金库”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切实推进建设、装备标准的编制和管理。做好卫生援藏、援疆、援青、灾区恢复重建。认真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各方面力量,把卫生扶贫落在实处。

加大卫生新闻宣传力度,提高舆论引导能力,重点做好医改宣传,加强典型宣传和风险沟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加强和改善卫生信访工作,推动工作机制创新,化解信访积案。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推进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机制,预防和消除不稳定因素。统筹做好安全管理,维护卫生领域安全稳定,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和恶性事件发生。

关心照顾离退休老干部、老职工的生活和健康,为他们送温暖、送体贴、送关爱,热情支持他们为卫生发展和深化医改建言献策。切实做好干部保健工作。

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发挥卫生优势,服务国家外交。深化多领域卫生国际合作和交流,利用国际会议和双边、多边合作平台,宣传医改的理念和成效,争取国际技术和资金援助。深入开展多边卫生外交,开创援外医疗新局面。推动海峡两岸、内地与香港、澳门之间的卫生务实交流与合作。

同志们:让我们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动员并紧紧依靠广大医药卫生工作者,再接再厉、团结奋斗,努力完成2012年各项卫生工作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陈竺部长讲话

陈竺部长讲话

陈竺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陈竺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工作报告

陈竺部长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陈竺在全国基层卫生和新农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国家卫生部陈竺部长、陈啸宏副部长在全国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农村卫生和新农合工作会议讲话(陈竺)

全国公路养护工作会议部长讲话

国家卫生部部长陈竺2月23日在全国妇幼卫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全国卫生工作会议陈竺部长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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