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厂信访工作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维护企业形象和全体职工切身利益,促进炼钢厂信访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炼钢厂厂属各单位。
3、机构设置
炼钢厂设置三级信访网络。
3.1、厂部设置一级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兼任,主任由党办主任兼任;
3.2、车间设置二级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支部书记兼任;
3.3、班组设置兼职信息员。
4、职责及责任
4.1、工作职责
4.1.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
4.1.2、贯彻落实公司、厂党政交办的信访工作任务;
4.1.3、热情接待部门或职工上访,做好信访记录;
4.1.4、协同相关部门调查信访事宜,并提交处理意见;
4.1.4、及时按要求上报信访信息和报表。
4.2、工作责任
4.2.1、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厂信访工作负领导责任;
4.2.2、车间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对车间信访工作负领导责任;
4.2.3、班组信息员负责班组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5、工作考核
5.1、工作考核按《炼钢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炼钢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规定考核。
5.2、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次信访工作研讨活动,车间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组织一次以信访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活动,考核按《炼钢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规定考核。
6、举报箱管理
6.1、举报箱设置在厂办公楼大门内侧处(三楼),由政工科(纪检)负责管理。
6.2、举报箱每月中旬开箱一次,开箱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并做好开箱记录。
6.3、政工科(纪检)负责对举报内容分类处理。
7、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管理制度废止。
8、本制度由厂纪委负责解释。
中共炼钢厂委员会
二○○六年一月一日
《炼钢厂信访工作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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