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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企业生产管理复习总结

发布时间:2020-03-02 21:17:2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名词解释

1.质量风险管理

质量风险管理是在整个产品生命周期中采用前瞻或回顾的方式,对质量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沟通、审核的系统过程。

质量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回顾 2.验证

证明任何操作规程(或方法)、生产工艺或系统能够达到预期结果的一系列活动。 3.确认

证明厂房、设施、设备能正确运行并可达到预期结果的一系列活动。 4.最差条件:

系指该工艺条件或状态其导致工艺及产品失败的可能性比正常的工艺条件更高的条件。 5.挑战性试验:

指对某一工艺、设备或设施设定的苛刻条件的试验,如对灭菌程序的细菌、内毒素指示剂以及无菌过滤的除菌试验等。 6.批

指经一个或若干加工过程生产的、具有预期均以质量和特性的一定数量的原辅料、包装材料或成品。 7.物料平衡:

产品或物料实际产量或实际用量及收集到的损耗之和与理论产量或理论用量之间的比较,并考虑可允许的偏差范围;是一个质量管理的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收得率必须在规定的限度内,二是指印刷包装材料的数额平衡。 8.清场

是指在药品生产过程中,每一个生产阶段完成后,由生产操作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设施、设备、仪器、物料等作一清理,以便下一阶段的生产。 9.药品委托生产

药品委托生产是指取得国家药品批准文号的企业委托其他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该药品品种生产的行为。 10.质量管理

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协调活动。

11.质量事故

是指生产的中间体、成品的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的规定,生产出的中间体或成品不合格或中间体、成品的收率极低,产生大量的废品。

选择或是简答题

1.生产管理理论中7S活动包括: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节约、安全,其中节约、安全是后来加上的内容!

2.PDCA是计划(Plan)、实施(Do)、检查(Check)、总结(或处理)(Action)的简称,是全面质量管理反复经过的四个阶段。 其中总结(或处理)总结是推动循环前进的关键。PDCA循环是由美国质量管理学家戴明提出的,又称“戴明循环”。

PDCA循环的过程,就是企业在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中使质量和质量管理水平不断呈阶梯状上升的过程。推动PDCA循环一定要抓好A阶段。 3.《药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事项分为两类:

许可事项,其成立或者变更需要经过药监部门的审批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许可事项。

登记事项,这些事项的成立和变更不需要药监部门的审核批准,其内容的成立和变更完全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内容。

4.《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

5.GMP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GMP的主导思想是药品的质量是在生产中形成的。

6.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者称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符合要求者称为“一般缺陷”结果评定标准:一是未发现严重缺陷;且一般缺陷小于等于20%,能够立即改正的企业立即改正。

7.SFDA

主管全国药品GMP认证工作,负责制定、修订GMP,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设立国家药品GMP认证检查员库及其管理工作。

负责生产注射剂、放射性药品、规定的生物制品的企业认证工作。

负责进口药品GMP认证和药品国际贸易中GMP互认工作。 8.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注射剂、放射性药品、规定的生物制品的企业药品GMP认证的初审工作。

负责除上述品种、剂型以外的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GMP认证工作。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GMP认证后日常监督管理及跟踪检查工作。

《药品GMP证书》有效期5年,期满前6个月,按规定重新申请药品GMP认证。

9.制药企业药品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设置(QA)的重要性

对制药企业内部来说,QA是全面有效的质量管理活动;

对企业外部来说,QA是对所有的有关方面提供证据的活动。

10.制药企业药品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和设置(QC)

在ISO8402:1994的定义为“为达到品质要求所采取的作业技术和活动”。

11.关键人员应当为企业的全职人员,至少应当包括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新版GMP明确规定企业关键人员的定位,引入了质量受权人的概念。 12.生产管理负责人资质

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当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三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年的药品生产管理经验,接受过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 13.质量管理负责人资质

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当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五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一年的药品质量管理经验,接受过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 14.制药企业人员卫生管理 1.个人健康

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健康检查,以后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2.个人卫生管理

进入洁净生产区的人员不得化妆和佩带饰物。生产区、仓储区应当禁止吸烟和饮食,禁止存放食品、饮料、香烟和个人用药品等非生产用物品。 操作人员应当避免裸手直接接触药品、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设备表面。 3.工作服清洁

工作服穿戴:不同洁净区的工作服不可混合使用 15.厂区布置的主要内容

——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总体布局应合理,不得妨碍。 ——厂房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所要求的洁净级别合理布局。 ——同一厂房和邻近厂房进行的各项生产操作不得相互妨碍。 16.药品生产区域的环境参数

A级:高风险操作区,单向流系统在其工作区域必须均匀送风,风速为0.36-0.54m/s(指导值)。应当有数据证明单向流的状态并经过验证。在密闭的隔离操作器或手套箱内,可使用较低的风速。

B级:指无菌配制和灌装等高风险操作A级洁净区所处的背景区域。 C级和D级:指无菌药品生产过程中重要程度较低操作步骤的洁净区。

17.洁净区微生物监测的动态标准:洁净度级别、浮游菌、沉降菌、表面微生物 18.生产特殊性质的药品,如高致敏性药品(如青霉素类)或生物制品(如卡介苗或其他用活性微生物制备而成的药品),必须采用专用和独立的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青霉素类药品产尘量大的操作区域应当保持相对负压,排至室外的废气应当经过净化处理并符合要求,排风口应当远离其他空气净化系统的进风口;

19.生产β-内酰胺结构类药品、性激素类避孕药品必须使用专用设施(如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和设备,并与其他药品生产区严格分开;

20.生产某些激素类、细胞毒性类、高活性化学药品应当使用专用设施(如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和设备;特殊情况下,如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并经过必要的验证,上述药品制剂则可通过阶段性生产方式共用同一生产设施和设备;

21.阶段性生产方式:在公用生产区内,在一段时间内集中生产某一产品,再对相应的公用生产区、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彻底清洁,更换生产另一种产品的方式。

22.气流组织:1.非单向流(乱流)----稀释作用

2.单向流(层流)-----活塞作用 23.空气过滤器:

初效过滤器、中效过滤器、亚高效过滤器、高效过滤器 24.物料常用的净化设施:

传递窗

25.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改造和维护必须符合预定用途,应当尽可能降低产生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的风险,便于操作、清洁、维护,以及必要时进行的消毒或灭菌。

26.生产设备不得对药品质量产生任何不利影响。与药品直接接触的生产设备表面应当平整、光洁、易清洗或消毒、耐腐蚀,不得与药品发生化学反应、吸附药品或向药品中释放物质。

27.生产设备应当有明显的状态标识,标明设备编号和内容物(如名称、规格、批号);没有内容物的应当标明清洁状态。

28.不合格的设备如有可能应当搬出生产和质量控制区,未搬出前,应当有醒目的状态标识。

29.主要固定管道应当标明内容物名称和流向。

30.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和校准计划定期对生产和检验用衡器、量具、仪表、记录和控制设备以及仪器进行校准和检查,并保存相关记录。校准的量程范围应当涵盖实际生产和检验的使用范围。

31.原辅料的管理:接收、检验、储存与养护(贮存期一般不超过3年)、发放 32.药品生产企业使用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药用要求和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标准,并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注册。

33.按监督管理的要求药包材产品分为Ⅰ、Ⅱ、Ⅲ三类。Ⅰ类药包材指直接接触药品且直接使用的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Ⅱ类药包材指直接接触药品,但便于清洗,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经清洗后需要并可以消毒灭菌的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Ⅲ类药包材指Ⅰ、Ⅱ类以外其它可能直接影响药品质量的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

34.药品生产过程中物料管理的基本要求 1.实行定位管理

2.制定并执行物料的储存条件和使用期限 3.完善物料状态标志

4.采取有效的防护和隔离措施 5.加强物料中转(间)站管理 6.加强不合格物料的管理 7.加强物料回收及返工的管理 8.加强物料平衡检查

35.物料接收和成品生产后应当及时按照待验管理,直至放行。

36.物料和产品应当根据其性质有序分批贮存和周转,发放及发运应当符合先进先出和近效期先出的原则。 37.成品放行前应当待验贮存。

38.不合格的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的处理应当经质量管理负责人批准,并有记录。 39.确认方式

1.设计确认(Design Qualification或DQ)应证明厂房、设施、设备的设计符合预定用途和GMP的要求。

2.安装确认(Installation Qualification或IQ)应证明厂房、设施、设备的建造和安装符合设计标准。

3.运行确认(Operational Qualification或OQ)应证明厂房、设施、设备的运行符合设计标准。

4.性能确认(Performance Qualification或PQ)

应证明厂房、设施、设备在正常操作方法和工艺条件下能持续有效地符合标准要求。

40.验证的分类

前验证、同步验证、回顾验证、再验证: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如生产工艺、主要原辅料、主要设备等发生改变时进行的验证。 41.确认与验证工作的基本内容

设计确认(如收集供应商资料、优选供应商)、安装确认(如设备相应的公用工程和建筑设施的配套)、运行确认(如按SOP草案对设备的单机或系统进行空载试车)、性能确认(如空白料或代用品试生产)

42.清洗工艺中的取样方法:目检法、棉签擦拭法取样、最终冲洗液取样

43.生产工艺验证涉及:厂房设施验证、设备验证、检验方法验证、工艺条件验证、清洗工艺验证、

44.产品验证涉及:物料验证、稳定性验证、计算机验证 45.文件类型大致可分为标准和记录

1.制度和标准

主要是关于阐明要求的文件,包括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2.记录和凭证

是关于阐明结果或证据的文件,它反映实际生产活动中执行情况的实施结果,一般分为生产管理记录、质量管理记录、维护检测以及其他记录、销售管理记录、人员管理记录 。

46.技术标准(Standard Technical procedure)是指药品生产技术活动中,由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颁布和制订的技术规范、准则、规定、办法、规格标准、规程和程序等书面要求。技术标准应用于:产品工艺规程、产品检验操作规程 、物料的质量标准、验证规程

47.管理标准standard management procedure是指由国家、地方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关法规、制度或规定等文件以及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标准或办法等书面要求。应用于:生产管理规程、生产卫生管理规程、质量管理规程、其他管理规程

48.工作标准是指企业内部对每一项独立的生产作业或管理活动所制订的规定、标准程序等书面要求。应用于:工作职责指令、岗位责任制、岗位操作法、标准操作规程

49.制订文件的程序

1.建立起草文件的组织机构

2.选用合格的文件起草人员

3.起草文件

4.文件的批准和生效

5.文件的修正和废除

50.文件管理的原则:记录应当留有填写数据的足够空格。记录应当及时填写,内容真实,字迹清晰、易读,不易擦除。应当尽可能采用设备自动打印的记录、图谱和曲线图等,并标明产品或样品的名称、批号和记录设备的信息,操作人应当签注姓名和日期。记录应当保持清洁,不得撕毁和任意涂改。记录填写的任何更改都应当签注姓名和日期,并使原有信息仍清晰可辨,必要时,应当说明更改的理由。记录如需重新誊写,则原有记录不得销毁,应当作为重新誊写记录的附件保存。

51.工艺规程:为生产特定数量的成品而制定的一个或一套文件,包括生产处方、生产操作要求和包装操作要求,规定原辅料和包装材料的数量、工艺参数和条件、加工说明(包括中间控制)、注意事项等内容。

52.标准操作规程(SOP):经批准用来指导设备操作、维护与清洁、验证、环境控制、取样和检验等药品生产活动的通用性文件,也称标准操作规程。

53.产品质量管理文件:质量标准、检验操作规程、批检验记录、产品质量档案 54.文件的管理是指包括文件的设计、制订、审核、批准、分发、执行、归档以及文件变更等一系列过程的管理活动。因此,企业应制订文件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各类文件的保管和归档应符合要求,各种生产记录应保存3年或产品有效期后1年。

55.药品的生产和包装:生产指令的下达由生产管理部门根据生产计划下达、生产前的准备:领料;试制;检查、无菌产品药液的灭菌管理:最终灭菌大容量注射剂从配制到灌装4小时内完成

56.生产日期不得迟于产品成型或灌装前最后混合(总混)的操作日期,不得以产品包装日期作为生产日期 57.批次的划分 ①大小容量注射剂

以同一配液罐一次所配制的药液所生产的匀质产品为一批。同一批产品如用不同的灭菌设备或同一灭菌设备分次灭菌的,应当可以追溯; ②粉针剂

以同一批无菌原料药在同一连续生产周期内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批。 ③冻干粉针

以同一批药液使用同一台冻干设备在同一生产周期内所生产的匀质产品为一批。 ④ 口服或外用的固体、半固体制剂 (中西药) 在成型或分装前使用同一台混合设备一次混合量所生产的匀质产品为一批。 ⑤ 口服或外用的液体制剂

在灌装(封)前经最后混合的药液所生产的。 ⑥ 原料药

连续生产的原料药:在一定时间间隔内生产的在规定限度内的均质产品为一批。 间歇生产的原料药:由一定数量产品,经最后混合所得的在规定限度内的均质产品为一批。

⑦中药制剂批次的划分 固体制剂同④

液体制剂、浸膏、流浸膏等同上⑤

58.检查产量和物料平衡 :投料 按处方量的100%投料、正常偏差

59.收率:也称合格率,在药品生产中,产品(或中间产品)的合格产出数量与投入数量的比值称为收率。

60.GMP规定物料平衡的限度可允许存在正常偏的差。当生产处于正常情况时,物料平衡的结果应在正常的偏差范围内,这个范围即为物料平衡限度,它应从生产经验中得出,取在正常情况下连续生产的几十批产品计算其物料平衡,根据数据所处的范围,制定出该产品的平衡限度。限度设置不宜过大或过小。

61.物料平衡检查:发现待包装产品、印刷包装材料以及成品有显著差异时,应当进行调查,为得出结论前,成品不得放行。

62.剩余包装材料:包装结束时,已打印批号的剩余包装材料应当由专人负责全部计数销毁,并有记录。如将未打印批号的印刷包装材料退库,应当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63.清场工作的内容:物料的清理、文件的清理、清洁卫生 64.清场工作的规程:清场记录、清场合格证的发放

65.防止污染和混淆应采取的措施:除了对生产中的原材料、设备、生产方法、生产环境、人员操作等五大引起污染和混淆的因素进行控制外,还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1.生产前认真检查

生产前应该认真检查、核对生产指令、物料,应确认生产环境无上批生产的遗留物,确认设备、容器等已洁净或已灭菌,生产结束已做好清场工作。 2.生产工艺布局合理

工艺布局合理,生产流程应顺向布置,防止交叉污染,缩短生产区与原料、成品存放区的距离,控制生产过程的时间,减少可能存在的微生物的污染。 3.严格按照工艺规程生产

(1)严格按工艺规程的要求,在规定洁净度的生产场所生产,采取防止尘埃的产生和扩散的措施,控制洁净室人员,定期监测生产环境的洁净状况。

(2)生产区域专一,不同品种、规格的生产操作包括不同批号的操作不能在同一生产操作间同时进行,有数条包装线同时进行包装时,应有一定的间隔距离,并采取适当的有效的隔离措施。

(3)生产过程中应防止物料及产品所产生的气体、蒸汽、喷雾或生物体引起的交叉染,应安装排风等相应的设备防止粉尘飞扬。 4.状态标志明确

(1)生产状态标志应标明正在生产的情况,内容包括正在生产的品名、规格、批号等。

(2)生产设备状态标志应标明正在加工何种物料,停运的设备应标明其性能状况,能用与否、待修或维修,对已损坏报废的设施,应从生产线上搬出。

(3)容器状态标志应标明内容物的情况,如品名、规格、批号、状态(半成品、中间体、回收料等)。

(4)卫生状态标志应标明生产线、设备、容器等卫生状况,如已清洁、已消毒、已清场等。 5.其他方面

(1)生产过程中必须按工艺要求、控制要点进行中间检查,填写生产记录和检查记录,并归入批生产记录中。 (2)检选后药材的洗涤应使用流动水,用过的水不宜再用于其他的药材的洗涤。不同药性的药材不得在一起洗涤,洗涤的药材及切制的饮片和炮制品不得露天干燥、着地堆放。

(3)为防止药材被微生物污染,可采用对药材灭菌的方法来控制。药材及中间产品的

66.制药工艺用水分为三大类:饮用水、纯化水和注射用水。

67.目前一般采用蒸馏器有多效蒸馏水机和气压式蒸馏水机等。过滤膜的孔径应为≤0.45μm。常用的滤膜的孔径有 0.45μm和0.22 μm 68.注射用水适宜贮存在优质低碳不锈钢贮灌内。贮灌的通气口要安装不脱落纤维的疏水性除菌滤器。应在70℃以上保温循环。 69.委托生产的受理范围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省药品生产企业委托申请。 注射剂、生物制品和跨省药品委托生产申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受理和审批。 疫苗制品、血液制品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药品不得委托生产 70.《药品委托生产批件》 有效期不得超过2年

71.灭菌管理中的灭菌方法: (一)热力灭菌

湿热灭菌法;干热灭菌法 (二)滤过灭菌:注射剂的滤过 (三)辐射灭菌:成品的灭菌

(四)环氧乙烷灭菌:医疗器械的灭菌 (五)灭菌过程中的指示剂 72.灭菌管理:

1.灭菌前产品的微生物污染应予控制 2.灭菌前后的产品应有可靠的区分 3.灭菌设备 灭菌柜采用双扉式

4.湿热灭菌管理 常采用121℃,15-20min组合 5.除菌过滤前后管理 应检查装置及滤膜的完整性

73.ISO9000系列标准对质量保证的定义“是为了提供足够的信任表明实体能够满足质量要求,而在质量体系中实施并根据需要进行证实的全部有计划、有系统的活动。

74.根据原辅料总件数确定取样件数: 当 n≤3时,每件取样,取样量N=n ;

n 4~300时,取样量N=SQR(n)+1 随机取样;

n>300时,取样量N=SQR(n)/2+1 随机取样。 75.物料放行

质量部授权专人负责审核放行

76.产品放行

质量受权人负责产品的审核放行

放行的原则

药品及其生产符合注册和GMP要求

77.1.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质量事故的处理。应制订质量事故管理制度。

2.发生质量事故时应会同生产、技术部门分析质量事故原因,提出解决办法。

3.在未找到原因及解决办法前应暂停生产。

4.所有的分析、质量事故调查的结果、建议及付诸实施的计划都应该是书面的。

5.所有质量事故的处理都应有书面记录和处理报告。

6.发生质量事故的半成品、成品要做一些特殊的质量检验,而且要经质量管理部门的书面批准才可以对处理后的物料作回收或进一步加工。

78.偏差处理

任何偏离预定生产工艺、物料平衡限度、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操作规程等的情况均应有记录,并立即报告主管人员及质量部门。§偏差是指对批准的程序、标准、指令、标准的偏离 、79.偏差发放数使用数报废数退库数100%

使用数报废数成品数留样量取样量损耗数100%

理论产量80.物料平衡81.以下偏差之一出现时必须及时补救处理:

82.(1)物料平衡超出收率的正常范围,如果实际收率高于理论收率,可能单剂量的装量偏少或者辅料过多造成含量太低等原因,所以应及时查出原因,按规定的程序处理。

(2)生产过程的时间控制超出工艺规程规定的范围,出现这种偏差可能导致产品质量发生变化,如发酵生产、种子培养时间超过控制的时间,可引起发酵品质量变异,影响后工序的生产。

(3)生产过程中工艺条件发生偏移、变化。

(4)生产过程中设备状况突然发生异常,影响产品质量,如灭菌设备突然达不到规定的温度等。

(5)产品质量(外观、含量等)发生偏移。 (6)跑料现象。

(7)包装结束后,标签的数额平衡超出范围,尤其是出现领用数远大于实用数(包括残损数、剩余数之和)时,说明有漏贴的可能,所以必须返工检查。

83.持续稳定性考察的时间应当涵盖药品有效期

84.1.企业按规定保存的、用于药品质量追溯或调查的物料、产品样品为留样。用于产品稳定性考察的样品不属于留样。 2.留样应当至少符合以下要求:

(1)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对留样进行管理;

(2)留样应当能够代表被取样批次的物料或产品; (3)成品的留样:

(4)物料的留样:

制药企业生产管理GMP

怎样抓好制药企业的生产管理

如何做好制药企业的生产管理

制药企业

企业生产管理

制药企业管理制度

制药企业求职信

制药企业工作计划

制药企业ERP

制药企业工作总结

制药企业生产管理复习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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