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工作的汇报
市建设局
近年来,市建设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建设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取得了一些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局党委对残疾人保障工作十分重视,先后多次在局领导班子会议上就建设系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的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明确一名副局长分管此项工作。为切实做好好建设系统残疾人保障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局机关有关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残疾人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建设系统的残疾人保障工作,协调解决各项残疾人保障措施的落实。同时,要求局属各单位认真组织好《残疾人保障法》学习、讨论和宣传,把学习《残疾人保障法》纳入“四五”普法内容,要求各单位站在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落实好残疾人保障措施。
二、强化措施,抓好落实
(一)完善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保障残疾人安全通行 我局重视社会弱势群体权益保障,要求有关职能部门在实施城市建设的过程中落实对残疾人的保障措施。按照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规定,逐步推进已建成设施的改造,优先推进与残疾人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我们对已建成的老城区街道实施了无障碍改造,所有的人行道板都设有无障碍通道,对新建的城市道路,除在人行道上建设了无障碍通道外,还在人行道上铺设了盲道,如药都大都、府桥路等,极大地方便了残疾人出行。
(二)完善公用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为残疾人提供方便 我局要求各建设单位加大投入,完善公用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为残疾人提供方便。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建设无障碍通道。行政事业单位在建设办公楼时,按照《残疾人保障法》的要求,实施无障碍通道建设。如政府大楼、财政大楼、民政大楼、建设大楼等,都建设了无障碍通道,为残疾人办事提供了方便。二是宾招单位设置无障碍通道。宾招单位在新建、扩建、改建时,要求按照《残疾人保障法》要求,都必须建设无障碍通道,特别是在公用通道、卫生间建设等方面,设置了残疾人专用通道和马桶,极大方便了残疾人。
虽然我们在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上级要求和残疾人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以这次人大视察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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