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 河 农 场 环 保 科
一、职能和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总局、管局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洪河农场环境保护计划。
2、组织实施国家、省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等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负责洪河农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3、负责洪河农场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组织上报“三同时”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立项统计审批原则上报审批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4、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调查重大环境污染案件、生态破坏案件和环境污染纠纷。
5、负责洪河农场宣传教育、环境统计及信息工作。
6、负责洪河农场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
7、承办洪河农场、分局环保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政务、举报电话
0454—5703059
三、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四、单位地址
洪河农场办公楼
五、职责
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的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上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固体废物管理工作。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依法对垦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负责辖区内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排放污水、废气、危险废弃、超标噪声排污费的征收工作。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环境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
六、成员、职务、电话
叶 强:洪河农场环保科科长
电话号码:0545—5703059
七、行政权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合规哦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进行管理。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负责区内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排放污水、废气、危险废弃、超标噪声排污费的征收工作。
八、办事结果
按照工作流程,依程序、按时限,办结各事项。并将结果上报管局环保局。按照法律规定、科室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依据程序,按时限,办结监督、执法等等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