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工程管理制度 2

发布时间:2020-03-03 10:42:4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工程管理制度

一、施工质量管理

1、材料进场报验

1.1材料、设备进场使用前, 施工单位应填报 《材料, 设备报验单》 附上 , 《产品合格证》 , 《质量检验报告》等产品质量保证资料,经项目部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1.2主要装饰材料,构配件应按确认的样板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如未确认样板,应由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提交样板和有关厂家资质证明及报价资料,经项目部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订货。

2、施工样板报验

2.1凡重要分项及涉及装饰效果的工程全面施工前,施工单位均应制作“施工样板”报项目部验收,施工样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全面组织施工。

2.2 施工单位应随《施工样板报验单》同时提供小样图,提前三天报项目部验收。 2.3 具体单位工程由项目部在施工单位进场后进行交底,明确需做“施工样板”的分项工程。

3、分部、分项(隐蔽)工程验收

3.1 分部、分项(隐蔽)工程完工,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质量报验单》, 并附质量保证资料及自检资料向项目部及监理申请验收。 3.2 隐蔽工程应执行分层报验制度。

3.3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者,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4、任何施工之前分包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技术及质量标准的交底,并报项目部备案。

二、施工进度的管理

总、分包单位按照业主项目部制度的总进度计划,编排各自的施工进度计划,在项目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前完成。

1、总进度控制计划以整个工程为对象,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对施工过程作出战略性的部署,确定主要施工阶段(结构、设备安装调试、装修、验收等)的开始及关键线路、工序,明确施工的主攻方向。

2、确保施工总目标(合同工期)的实现。各专业分包单位在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及工序的安排必须服从施工总目标的要求和规定,既可靠又要留有余地。

3、业主对施工进度计划的主要控制是:形象进度、施工产值、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内容。计划的编制是依据图纸和合同工期的要求,结合现场的情况等多方因素编制,在计划的落实控制中,分包的计划管理员,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找出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控制的差异,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加强生产调度,及时调整计划,在动态中求平衡。施工进度计划的主要控制措施:

3.1 计划动员。项目部动员相关职能部门参与计划的编制并集中深入讨论,以明确施工目标及为达到目标各自应做的工作。

3.2 建立例会制度。定期每周四上午九点召开周进度计划会议,会议由项目负责人主持,总、专业分包主管负责人参加。主要是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采取措施。

3.3总、分包单位派出参加会议者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或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委派相应资格人员参加。

3.4 下达施工任务指令。施工任务指令原则上由项目部经理签发,主要是针对出现新情况利用签发指令的形式,取得短平快的效果,其次是对在穿插施工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否则影响下道工序的施工计划。对不能按照指令完成任务的分包单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分包单位承担。

3.5 工程进度分析。每天下午五点采取碰头会议进行进度分析,掌握指标的完成情况。劳动力和机械设备的投入是否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通过分析、总结经验、暴露问题、找出原因、制定措施,确保进度计划的顺利进行。

3.6每周四向监理单位上报周进度计划,每月25日报月进度计划及资金计划;每月12日上报上半月进度计划对比表,每月25日上报下半月进度计划对比表,每月25日上报整月进度计划对比表;

3.7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进度计划完成施工进度节点,上周没完成的进度节点,应在下周之内采取赶工措施赶回来.

三、施工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管理

各分包单位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包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同时应建立和健全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明确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1.1配置项目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值日活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的检查、督促和管理工作,同时配置兼职安全资料员,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技术资料档案,开展安全值日活动。

1.2责任制层层落实,根据业主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同时分包单位与各操作班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双方职责安全指标和具体安全保证措施。

1.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要有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施工用电、脚手架、提升架、文明施工等要有单独的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并要有明确的电气防火要求,并经企业总工程师批准后严格实施。

1.4建立重大危险源台账,并定期检查。对于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安全教育考试合格 后方可上岗并及时做好记录和签名,并归存安全台帐,同时根据工种和各分部分项工程对班组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及时履行签字手续,并归存安全台帐。

1.5督促各责任人及时记好安全日记和各班组班前安全生产活动记录,内容真实。

1.6项目部日常要加强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安全活动气氛,不断提高项目各级管理人 员和施工人员对安全生产方针的认识和搞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并贯彻执行安全法规以及 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促使现场各施工人员掌握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为确保安全生产创造条件,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1.7分包单位要建立特殊工种和中小型机械操作工花名册,特种工作中小型机械操作工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1.8分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并履行复查手续,确保项目安全生产活动的正常开展。

3 1.9建立工伤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制度,发生事故不得隐瞒、虚报和拖延不报, 并应积极保护现场事故现场,配合、协助公司或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文明施工、形象达标工作由项目部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按以下规定办理。

1、专业分包的管理人员及施工工人一律佩戴安全帽及各公司胸卡, 否则一律不准进入现场。

2、分包单位的办公用房或材料库房必须报业主项目部批准。为保证现场规划统一,由业主单位统一负责指定地点,其费用由各专业分包单位分担。

3、防止人为活动的噪声,特别要杜绝人为的敲打、叫嚷、现场野蛮装卸噪声等现象。最大限度减少噪声扰民。

4、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整齐、无积水,车辆进出现场不得遗撒或者夹带泥沙。

5、分包单位办公区、生活区、材料加工场地应保持清洁,生活垃圾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清运出施工现场。分包单位施工必须做到随时工完场清,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其责任区内须保持垃圾分类堆放,业主随时对分包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五、施工机具设备管理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遵循以下几点:

1、施工机具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施工机具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用电要求。施工机具不得带病作业。

2、施工现场所有使用的机具设备、仪器,都必须是经政府部门检测合格后,并在有效期内完好无损。

3、所使用的机具外壳绝缘必须符合要求,所使用的电源线必须为符合规范要求的电缆线,不得用其它线代替。

4、所有机具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三级配电箱的配量必须符合要求,漏电保护开关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30 毫安,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8 秒。

5、进入现场的施工机具必须自觉接受项目部专业工程师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施工机具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在24 小时内撤出场外。

6、施工机具在使用时严禁带电移动,接、拆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专业电

4 工必须持证上岗,并将上岗证复印件报业主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备案。

六、工程材料管理

按照现场文明施工规划和现场布置,各分包单位的材料堆放,由业主统一规划。 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场的材料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材料堆放管理:业主对整个现场的材料堆放场地进行统一划分,指定各专业分包的材料堆放区域。

2、各专业分包必须在指定区域分门别类、堆码整齐。

3、易燃、易爆物品(油漆、稀释剂、氧气、乙炔气等)一律不准在建筑物内储存,必须在业主的指定位置搭设符合要求的库房或者随进随用。

4、所堆放的材料必须有明显标识。

七、现场用水、用电管理

业主对现场内所有水电实行统一管理,为达到合理调度、节约使用的目的,特制定如下规定:

1、临时用水管理

1.1 各专业分包进入施工现场后, 在施工之前应将水电使用申请以书面形式报业主。

1.2 水电使用申请应包括使用地点、使用期限、使用量;对用电申请还须注明使用的机械、功率及安全措施。所使用的水电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 1.3 违章用水造成浪费或用水时跑冒滴漏损坏物品的,要负全部责任。

2、临时用电管理

2.1 各专业分包进入施工现场后,在施工之前应将电的使用申请以书面形式报业主专业工程师批准后。 在固定地点接点并且配电箱里必须带电表,否则视为偷电行为进行处罚。

2.2 本工程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用电采用TN—S接零的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所有机具必须达到三级控制两级漏电保护,实行“一机一闸”制,每台设备应有各自的开关箱。

2.3 正常维护需要时,专业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用电线路及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提出问题必须限时整改。

5 2.4 分包有责任对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进行保护,如因使用不当或私自拆改造成 破坏,须承担经济赔偿。

2.5 分包方必须配备维修电工,维修电工应持有邯郸劳动局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现场临电设施必须由专职维修电工进行维护,严禁非电工接、拆线路及操作开关,如因非电工操作造成人员伤害及设备财产损失,由其本人所在分包负责。 2.6 安全检查人员有权按邯郸市的有关规定对在现场的各分包方的用电及用电设备、电动工 具进行检查,下达整改通知单,情节严重的可停工整顿,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分包方自行负责。

八、文件和资料管理

1、各分包单位必须设专职资料员,专门负责资料的搜集、整理、报送、存档工作。按照邯郸市对文件技术资料存档的要求及时整理归档。

2、各分包单位必须按业主规定的程序接收和报送文件、资料,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3、甲方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工作日志,掌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情况,做好签证、变更、奖罚等情况的记录和存档,为工程的决算提供第一手的资料。

九、成品保护制度

1、对全体操作人员进行成品保护教育,并在施工现场张贴宣传标语,使操作人员牢固树立成品保护意识。

2、加强施工现场的宏观管理,合理安排工序穿插,避免因工序安排不合理而发生的相互污染和破坏。

3、加工好的半成品进入工地后,应储存于仓库中,并作好通风防潮工作,安排专人管理。

4、楼地面施工时,须将四周墙面保护好;进入楼内的梯子、推车须用橡胶皮包裹梯脚、车轮,严禁使用铁梯子施工作业。

5、在出入口处,对已完工作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钉保护条,钉护角,钉护角木板钉塑料薄膜,设专人看管等。

6、制定详细合理的工序交接制度,将成品保护责任落实到人,并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严格执行。

7、保证资料的积累工作,各种验收、复核、签证都必须认真填写。做到与工程

6 同步。

8、加强材料的成品保护管理——护、包、盖、封等措施。

9、地砖地面用毡布、塑料布、棉毯等覆盖;

10、不能穿金属钉子鞋,不能用硬物和锐物在地板上划擦和敲击,适当使用木板垫衬;

11、完工项目,清洁干净,无灰尘杂物,未交工前专人看护,暂封闭;

12、在施工过程中,破坏别人的成品,按原价格的2至3倍罚款处罚赔偿。

十、保卫、消防工作的管理

保卫和消防管理原则上由业主统一组织、统一按照邯郸市《消防管理条例》的有关规 定在开工前办理《消防施工许可证》。各专业分包必须落实如下措实。

1、保卫工作方案,灭火预案。

2、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携带物品离开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到总承包办理出入证,否则,携带的物品将被扣留。分包单位的外来人员必须由分包单位来人在门卫处登记,带好安全帽方可进入。从进出人员专用门以外的地方(如围墙、进料门等)出入的人员将被视为非正当出入,其相应的分包单位将受到处罚。

3、所有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经过总承包方门卫登记同意后才能放行,未经登记的车辆 出工地时将被扣留。凡带料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经总承包有关领导批准,否则,车内物品将被扣留。

4、建立消防保卫机构。现场保卫员、警卫护场人员名单应填写负责人姓名、职务、通讯 址、电话号码。

5、布建消防设备,配足灭火器材,按照有效半径25~50m 的规定,设计布置临时消防栓和 工程内消防竖管。工作面上配备轻便灭火器材,定期检修,保持灵敏有效。

6、各专业分包必须加强消防意识的宣传教育,极积培训义务消防队员。落实各项制度,实施各项措施加强动态管理。

7、各专业分包加强防火检查, 禁止违章作业。 对于明火作业必须建立24 小时值班巡查制度; 一查是否有“焊工证”与“动火证”;二查用火地点、时间、看火人、作业对象是否相符; 三查有无灭火用具;四查易燃易爆品操作是否符

7 合规范要求。

8、把好易燃易爆物品进场关。工程进入装修阶段,大量油漆、稀料、胶水类等 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现场。进场时采用申报制度。分包派专人看管并配有灭火器,并按使用的时间和部位分次进场。

9、生活区规划应留有防火间距与消防通道,照明用电取暖设备要符合防火规定。

一、工程竣工及验收的管理

1、验收条件

1.1 单位(项)工程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及承发包合同内容完成。 1.2 质量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合同条款有关规定。 1.3 竣工资料完整,且审查合格。

2、竣工初验

2.1 单位(项)工程达到验收条件,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提前 20 天向项目部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并提出初验申请。

2.2 项目部办理审批手续后组织有关人员初验,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2.3 施工单位应对初验提出的问题按期完成整改。

3、竣工验收

3.1 施工单位对初验提出的问题整改完成后,向项目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工程竣工日 期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签证日期或通过政府相关专业验收及取证日期为准。

3.2 因施工单位原因未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及其质量等级不满足合同约定时,项目部将追究施工单位质量及进度违约责任。

3.3 凡需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专业验收方可通过小区综合验收的单项工程(如消防,化粪池,垃圾站,小区道路,园林绿化,路灯等) ,按谁施工谁负责办理验收手续的原则, 由施工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专业验收,项目部组织相关部门参加。

针对工程规模大,施工工艺比较复杂,分包单位多等特点,在装修工程进入后期,由质量部门拟定收尾竣工验收计划。并制订出保证计划顺利实现的措施,详细地列出验收工作和督促检查工作的重点,落实到人:

1、各专业分包单位的经理必须组织人员逐段、逐部位、逐房间进行查验。检查施工过程中有无丢项、漏项,一旦发现立即组织人员定期解决,并作好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2、根据各分包单位汇报验收计划、统筹安排,组织工程质 量及验收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凡不符合要求的令其整改后再报。重点是机电设备的系统调试。 2.1 检查调试资料结果是否满足设计要求,调试前,机电分包单位认真作好调试计划,作好 供电、供水准备工作,消除影响功能效果的缺陷。

2.2 协助业主在当地消防部门办理消防验收,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各施工单位在实际施工中,需保质保量完成合同中所有施工内容,遵守业主方项目部现场管理规定,并对工程竣工负责。 十

二、其他要求。

施工单位必须听从业主项目部的指挥,如与甲方人员发生冲突,处于5000元现金罚款,重者直接清退出场地。

以上所有有关罚款条款均在押金中直接扣除,超出押金范围后的罚款均以现金形式上交项目部。 十

三、对监理单位的管理

工程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由监理单位进行控制,要求监理单位对建设方负责。工程部每月组织联合全面大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讲评,要求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监理公司项目总监及各专业负责人参加。此活动由工程部牵头。对前两名进行奖励,对末两名进行罚款。

监理作为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工程监管单位,监理人员担负着现场工程监管的重要责任,应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如何发挥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他们的工作责任心,这是甲方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协调有效资源的重要能力之一,也是工程项目管理好坏的关键所在。

十四、对监理管理制度

14.1(1)认真了解公司签订的监理合同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要规范、详细,职责明确,仔细审查监理单位在施工前期的监理规划、施工中的监理细则以及监理资料是否满足本工程的需要。

(2)、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建设单位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

9 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监理工作。

(3)把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落实到位,认真解决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4)、监理单位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建设单位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5)要解决总监空挂名的问题,现在普遍存在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兼任几个工程项目的情况,应严格在委托监理服务之前解决好实际承接的责任问题。 14.2 对监理单位的管理措施

(1)监理单位必须按照招投标文件约定配备监理人员,为保证监理人员为全职监理,不得再监理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将采取将有关证件质押措施。监理人员要尽量保持稳定,如确需调配,应及时与建设单位沟通,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调换,并以文字形式报建设单位。将调换人员有关证件报建设单位备案。总监、总监代表及主要监理人员原则上不准更换。

(2)对监理人员实行现场签到签退制度。如发现工作时间监理人员迟到、早退、离岗、脱岗将对其进行500元罚款。

(3)监理工作不到位,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出现一次罚款500元。 (4)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吃、拿、卡、要、刁难,一经发现查明,视情节分别给予罚款、劝退。

(5)监理人员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不能胜任监理工作,监理公司应及时调换人员。

(6)根据工程规模较大的特点,原则上每个地块选择一家监理单位,这样通过比较,竞争,奖优罚劣,提高监理人员极积性及责任感。 (7)甲方有权撤换不负责任的监理人员。

(8)监理单位资料必须按照监理规范及监理规划要求进行审核、签字并整理存档。在规定时间内监理单位必须审核施工单位所报文件并签署意见。 (9)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是否进行有效管理,检查管理是否有效。关键工序是否旁站,隐蔽工程验收是否按规范要求执行。如达不到要求一经发现建设单位将以文字形式通知监理单位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方案报建设方,如不能限期整改,建设方将对其进行5000元罚款。

(10)、监理单位使用建设单位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建设单位的财产。在监理

10 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建设单位。

(11)、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12)、在本合同期内,监理方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工程监理业务。 十

五、项目管理奖罚措施

(一)工程管理

1、未经建设方同意擅自更换管理人员,该人员工作不力而不及时撤换的,罚款1000元/次。

2、不按时参加工程协调会、专题例会及专项检查者,罚款100元/次。未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擅自中途退场者,罚款100元/次。主要负责人不参加及参加会议人员频繁变动的,罚款100元/次。

3、对工程协调会、监理例会决定、议定的事项要求未执行,罚款500元/项。

4、对专题例会、临时会安排的事宜、任务未按要求时限完成,罚款500元/次,并继续完成剩余部分。

5、未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工艺要求施工的,罚款1000元/次,造成的费用增加有责任方负责。

6、对不按经过审批编制的技术交底作业、不认真及时反馈工程质量的,罚款200元/次。

7、本道工序施工后不进行自检合格,给下道工序造成质量、工期影响的,罚款500-1000元/次。

8、施工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罚款500元/次,监理验收完毕不及时签字的罚款2000元,监理不去检查工程质量就签字验收的将扣除一个季度的监理费。

9、对分包管理人员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玩忽职守、工作不认真、弄虚作假、出现质量事故隐瞒不报的,视情节罚款1000-2000元/次。

10、隐蔽工程未经监理检查验收确认就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专管栋号长,罚款500元/次。

11、对造成工程隐患、事故的责任方,按损失的三倍罚款。且不少于1000元。

12、施工作业中将已损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等用于工程实体上的,按每次罚款500-1000元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3、不按技术交底、施工工艺标准、样板标准进行操作施工的,按每次罚款500元对责任班组进行罚款。施工作业中擅自改变工艺做法、技术交底,按每次罚款1000元对责任班组进行处罚。

(二)工程质量方面(钢筋、模板、砼质量奖罚条例)

一、钢筋

1、钢筋下料、弯制后半成品抽查不符合要求,罚款200元(返工自负,追加处罚)

2、钢筋绑扎松动罚100元

3、钢筋绑扎间距较大罚100元

4、保护层厚度不够,出现漏筋现象的罚500元

5、钢筋绑扎弯曲罚100元

6、漏插钢筋罚300元

7、钢筋搭接较短、电焊较短罚200元

8、柱、梁、板垫块漏垫、漏放、间距较大罚100元

9、钢筋移位罚300元

10、随意切割钢筋罚2000元

二、模板

1、模板支撑体系松动,造成爆模严重罚2000元

2、柱、梁、扶梯、墙板截面大小不符合图纸要求罚500元

3、柱、梁、墙板制模上口弯曲较大罚300元

4、柱、梁、模板进出较大罚200元

5、柱、梁、板拼拼缝较大罚100元

6、柱、梁、板上下垂直度偏差较大罚1000元

7、梁板柱、扶梯模板内木屑,木块未清理干净罚800元

8、模板支撑体系没有经过验算,且间距较大罚500元

9、用木块代替钢管作支撑体系、随意拆模罚500-1000元

三、混凝土

1、混凝土浇捣不密实漏筋、蜂窝麻面罚200元

2、混凝土表面收头严禁用扫把扫,要用木楔顺打,发现不按要求做罚200元

3、砼表面如有漏筋、高低不平,尤其是板接茬处罚500元

4、混凝土浇筑后没有做到落手清的罚400元

5、上述钢筋工、模板、混凝土工不听从指挥的罚500元

(三)工程进度方面

1、总包单位不按规定时间向监理单位编报满足工期目标、科学合理的总控计划、月度计划及周计划、工、料、机械月报的罚500元/次。

2、由于某一班组原因造成进度计划未完成的,罚款500元/次,并奖励进度提前的班组。

3、进度滞后而又不按甲方指令增加人力物力,不采取任何赶工措施的,罚款500元/天,直至满足施工要求。

4、分包单位未按规定时间组织交接作业面,分包单位之间未按时移交作业面,而影响节点进度的,各罚款500元/次。

(四)工程安全及文明施工

1、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执行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i,造成人员伤亡的,除按事故管理办法处理外,根据事故性质,对责任分包方罚款20000元/次。

2、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每发现一次罚 50 元/人。

3、每次工完或下班时必须切断机械设备的电源,并把电箱门关好。每发现一次罚 50 元/次。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每发现一次违规行为罚 50 元/人。

5、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生活区打架、闹事,每发生一次双方各罚5000元起(触犯法律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6、操作工人,在施工操作时,不得人为损坏机械设备。每发生一次罚 1000—10000 元,如超过按损坏的价格双倍处罚。

7、各分包单位在施工时需要暂时移动临边防护或洞口围护设施时,必须完工后立即恢复原样,不及时改进的,每发现一处罚 500 一 1000 元/处。

8、施工现场使用材料、工具放置不整齐,每发现一次罚 100 元/次。

9、各分包单位从业人员的生活垃圾倒入指定收集桶, 否则每发现一次罚 100 元/人次。 现场禁止随地大小便,每发现一次罚1000元/处。

10、各分包单位从业人员严禁向建筑物外抛掷垃圾或任何杂物,否则每发现一次罚 1000 元/人次。造成落物伤人事件,承担一切费用和安全事故责任。

11、现场设置施工垃圾堆放点,各分包单位各自的建筑垃圾负责清理和外运,违者罚款5000元/次。

12、现场临电必须按照临时用电管理规定执行,若发现私自偷电者罚款10000元/次,发现私接乱拉者罚款5000元/次。

13、进入楼内的梯子、推车必须用橡胶皮包裹梯脚、车轮,严禁使用铁制梯子施工作业,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次。

14、凡动火施工处必须配有灭火器,发现一次没有罚款1000元。

15、从进出人员专用门以外的地方(如围墙、进料门等)出入的人员将被视为非正当出入,每发现一次分包单位将处罚3000元。

16、各施工单位库房统一采用2m彩条布围挡封闭,挂有60cm宽蓝底白字公司名称,没有者罚款1000元。

五、奖励细则

1、对恪尽职守、对工程质量认真负责的,视情况奖励200-1000元。

2、对于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避免造成损失的,视情节奖励200-1000元。

3、对按月进度计划及总进度计划保质提前完成关键节点施工任务的班组,奖励1000-2000元。

4、对于提供在工程中使用劣质、假冒材料信息或及时发现的奖励500-1000元。

5、在质监站和公司等检查中受到好评的,根据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备注:

1、甲方驻工地代表发现重大问题或严重问题,发现早于监理单位的,罚监理单位5000元以上,罚款和监理费挂钩。

2、质监站检查发出一张整改通知单总包单位罚款2000元,监理单位罚款2000元。

2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2弱电工程外包施工队管理制度

珠海市营造林工程管理制度2

工程管理制度

工程管理制度

工程管理制度

工程维修部管理制度 2(小编推荐)

管理制度2

管理制度2

管理制度2

工程管理制度 2
《工程管理制度 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