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上名称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情况自查报告 呼伦贝尔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管理办法》(内政发[2013]23号),我公司认真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与恢复治理工作,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制度,依法缴存保证金,严格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义务,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列入矿山企业年度生产计划,切实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人、财、物等保障措施,制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实施边开发、边恢复治理的责任。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采矿权人;矿山名称;采矿许可证号;矿区位置;矿区面积;首次设立矿权时间;现保有储量;剩余服务年限;
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情况
哪年委托哪个公司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并于哪年那月在哪备案,核定保证金?哪年按照规定缴存保证金?《方案》中规定矿山近期治理任务?截止目前,我公司已完成多少?治理面积多少?工程量多少?投入多少资金、人力?分期治理方案编制情况。
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计划
2015年,我公司计划治理哪?将投入多少资金?怎么治理?采取什么措施?
四、下一步整改措施
我公司针对《2014年度储量动态检测报告》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情况自查报告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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