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学科教学计划及总结有关要求
各任课教师要依据学校、教研组的课程教学计划,在熟悉《课程标准》和教材,了解所教学生实际的基础上,制定自己的课程教学计划。其具体内容如下:
1、
2、
3、
4、
5、对《课程标准》、学生、教材等情况的分析。 明确本学期所任教班级的教学目标和任务。 分单元或章节确定教材的重点和难点。 制定落实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的具体措施。 确定本学期业务学习的时间和内容(业务学习内容自己定,但须与本学科教学有关。如:可以学习本学科教学经验、解决本学科某个知识的方法,典型例题的解题策略等等。学习总量由教导处统一要求)
6、确定本学期教学改革的题目及有关活动。(教改重点研究探讨自己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或进一步深入研究和总结自己教学中的突出特色)
7、
各位教师要遵循以上几条写好本学期教学计划,检查时也要以此作为主要标准。同时,每位教师针对自己制定的教学计划中以上各条完成情况每学期进行期中、期末两次教学总结。计划和总结均要存档。 根据教研室统一规定的教学进度及要求,拟定具体教学进度
《制定学科教学计划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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