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迅速、准确、全面的掌握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及时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我企业实际,对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报告程序制度规定如下: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按下列情况上报。
发生死亡事故,应在发生事故后24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立即报告管理局,在报告的同时,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报告包括的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事故报告之后,要跟踪事故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直到处理完毕。
《屠宰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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