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易海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ERP商城系统建设合同书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义乌易海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城北路J168号3楼
联系人:
电话:0579-85688981
手机:18969379702
邮箱:1601297696@qq.com
网址:http://QQ: 1601297696Page - 1 -
2.3 乙方有权只根据甲方签名确认后的反馈意见表上的内容进行相关网页或程序
的修改。
2.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甲方提交的原始资料或样稿。乙方须对甲
方提供的制作网页的资料保密,直到甲方做出相反声明为止。
2.5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收取预付款,(预付款为系统建设费用的60%)。如甲方
按合同所定期限阶段逾期十日未付款,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6 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如果发现入网甲方信息内容不符合要求,乙方有权通知
甲方予以更正并直至停止通讯服务。如甲方不选用乙方的虚拟主机则本条规
定不适用。
3 甲乙双方共同执行商定的项目进度表。
二、系统建设完成及发布时间
收到材料后,按项目进度表于60 个工作日前完成开发制作,验收后3 日内传
至网上发布。若因甲方资料不齐全等原因导致的制作周期延长,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涉及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9600元(大写:贰万玖千陆佰元整),
其细节由本合同附件一《易海网络ERP商城平台解决方案-报价表》描述。
2.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17760元(大写:
壹万玖柒千柒佰陆拾元整)作预付款给乙方,该系统程序嵌入工作完成,网站项目验收发布后15日内,支付合同余款 11840 元(大写:壹万壹千捌佰肆拾元整)给乙方。
3.甲方在一年以后,空间费、数据库及系统服务费用计元。(其细节由本合同附件一《易海网络ERP商城平台解决方案-报价表》描述),因甲方未续费导致网站被关闭乙方不付责任。
四、验收程序及标准和验收后修改补充
1.验收的程序是:乙方完成系统建设工作并上传至甲方的主机或虚拟主机相应的
位置后,应及时通知甲方,通知方式双方约定为电话。甲方确认准确无误后,
应以书面形式签收。见本合同的附件二(《ERP商城系统验收单》)。
2.验收的标准是:主页无文字拼写及图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准)错误,并应
符合已经确认的系统整体功能及设计风格,数据库运行稳定,系统日常维护方
便。
3.验收期限:乙方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到位。如甲方对系统和程序质量无异议,
则应在接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完成验收工作。
4.验收合格,甲方以书面方式签收。
5.验收合格网上发布后,如果甲方需要修改功能及主页,改动在不违背主页风格
和系统分析的前提下,一个月内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动要求中主页风格变化较
大,对系统分析及程序开发要求增加较大,须另交开发制作费,具体收费标准
双方协商后确定。
五、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1.为保证本合同的正常执行进度和甲方系统的制作质量,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提交乙方所需依系统建设方案的全部资料。
2.双方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须共同执行商定的项目进度表及双方认可的系统分
析,任一方不得擅自任意单方面违约,否则视为单方完全违约。
六、免责条款
1.因电信部门检修或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造成的系统暂时停止服务原因造成服
务中断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服务中断,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在本合同达成的原则基础上以补充条款的方式明确,
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系统建设域名空间等具体规定见附件,附件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他未尽事宜:
甲方:乙方(盖章):义乌易海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2012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