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墙完小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二届一次教代会通过)
(一)统考科目教学质量奖
1.统考科目每期期末考试及六年级月考,由上级或学校统一命题,统一组考阅卷。
2.单科质量奖及班级管理奖按照《泉峰办事处中心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方案》(2011年1月6日)中的第三条第
(一)项标准实行(其中的c项删除)。由教育局和中心学校抽考的科目,学校设立同步奖。但如果在教育局中心学校没有获奖,学校不再按本校的奖励办法设奖。
3.小六毕业会考奖励:(1)学校总成绩在教育局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学校按泉峰中心学校奖励方案设同步奖。(由班上任课教师享受。语文、数学教师各占1份,其他科教师各占0.5份)。(2)学科成绩获城区学校前四名的科目奖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200元每科每班,其中综合科分别为750元、600元、450元、300元每科每班。
(二)全班进步奖
统考科目与上期统考成绩进行比较,在全年级排名中,在局统考中,每提高一个名次奖100元,保持原获奖时名次加奖100元。在中心学校统考中,每提高一个名次奖40元,保持第一名加奖40元。在片统考中,每提高一个名次奖20元,保持第一名加奖20元。
学墙完小
2013年3月
《学墙完小教学质量奖励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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