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校生行为规范细则及评分标准
1、住校生必须按时出早操,迟到、早退每人扣0.2分,缺席扣0.4分。(第
一遍进行曲结束未离开宿舍大门为迟到,第二遍进行曲结束未在操场上指定的地方站好为迟到,称病请假但在24小时内未出具医药证明依然记缺席)
参加集会:迟到、早退每人次扣0.2分,缺席扣0.4分,不遵守纪律扣0.2分,扰乱秩序扣0.2-1分/人次。
乱扔垃圾扣0.2分-1分/人次。
往楼下、窗外、走廊乱倒水,有意堵塞下水道每人次扣0.2-0.5分.食堂用餐不按秩序排队每人次扣0.2-0.5分.
端饭进寝室进餐,每人扣0.2分.
晚休灯熄后,打闹、讲话,每人次扣0.2-0.5分。
按时关灯,迟关一次每次扣0.2分。
熄灯后乱窜寝室,私自调寝室,每人次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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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室内生火、点烛火、私接电线、抽烟每人次扣0.5-1分,造成严重后
果的接受学校警告以上处分并承担经济责任。
11、赌博、打架、酗酒、勒索他人财物等恶性行为接受学校相应行政处分。
12、损坏公私财物,除照价赔偿外,视其情节和态度适当扣0.5-1分,态
度恶劣、拒不赔偿者,接受学校处分。
13、未经批准。周末在校住宿或留宿他人,每人扣1分,态度恶劣,造成
影响者接受学校处分。
14、不请假外出、夜不归宿、翻越院墙、翻窗入室每人次扣1分,接受学
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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