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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教〔〕31号

发布时间:2020-03-04 02:41:0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诸暨市教育局文件

诸教„2011‟31号

关于印发有关“减负”工作制度建设

指导意见的通知

有关直属学校,各镇乡(街道)教办、中心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浙教基„2010‟127号)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减负”工作长效机制,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有关“减负”制度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浙教办基„2010‟155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减负”制度建设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校结合实际制订相应办法,并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

1.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指导意见

2.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征求意见制度的指导意见

3.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活动安排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4.关于建立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家校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减负工作 指导意见 通知 抄送:绍兴市教育局、诸暨市府办。

诸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3月1日印发

(共印50份)

- 23附件2:

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征求意见制度的指导意见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浙教基„2010‟127号)精神,现就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征求意见制度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征求对象

学生课业负担征求意见的对象为学校施教区有关单位、行风监督员、学生及家长等。

二、征求方式

市教育局通过问卷调查不定期征求学生及家长的意见,通过召开征求意见会征求家长、教师、行风监督员的意见。

学校要举行每学期一次的征求意见会,听取有关单位、学生、家长以及教师的意见;通过每学期一次的问卷调查,征求学生和家长的意见;通过家庭访问、家长来访接待日、家长会等形式,征求家长的意见。

三、征求内容

学校是否严格按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定课程;是否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加快新课进度;是否严格按要求控制作业量;是否利用节假日组织或推荐学生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进行集体补课;是否严格规范考试制度;是否确保学生的休息和锻炼时间;是否以考试分数给学生排名次;是否严格执行招生制度;是否额外指定使用教辅资料,是否诱使家长为孩子请家教。

四、实施步骤

1.明确任务。学校要把举行征求意见会、发放征求意见表、问卷调查等工作列入学校工作日程,认真组织,明确分工,确保该项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2.制定方案。在征求意见时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科学设立多种征求意见的形式,建立征求意见会议备查记录,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3.梳理反馈。对征求到的意见要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并分层次向教师进行转达反馈。

4.积极整改。对通过各种形式征求到的意见要制定整改措施,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五、各校要结合实际,制订学校学生课业负担征求意见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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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教〔〕31号

苏教助函31号

苏教助函31号

渝电大教发[2003]31号

自治州31号

通报31号

国办发〔〕31号

安监局31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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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工大发31号

诸教〔〕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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