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蒙牛经销商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2 16:20:4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天津市蒙牛乳业销售有限公司

经销商管理制度

MNTJ-XS-001

为了提高公司“执行服务、服务执行”的管理理念,强化各区域终端和经销商品牌服务形象,给广大终端用户及顾客提供“文明、礼貌、热情、周到”的满意服务,认真、细致地做好市场服务工作,达到“快捷、方便、优质、高效”的服务标准,特制定此经销商管理制度。

一、组织纪律

1.严格执行公司制度及下达的各项销售政策,及时、准确、有效的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计划及其他任务。

2.听从公司指挥,各项活动需由公司统一调遣、安排。 3.参加公司培训及销售会议(每季度组织一次销售例会),迟到、缺席,应准备材料不全者,予以负激励100元/次。

4.各区域经销商在签订《经销商购销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提供公司业务代表专用办公场所(按照蒙牛公司要求配置),不得与库房/住所同用一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的,每延迟1天给予经销商500元的负激励,拒不提供或敷衍行事,公司有权停止合作。

5.经销商的内勤必须熟练操作国通供应链销售系统、并归公司统一培训管理,保证数据的真实性,配合不到位对经销商给予500元/次的负激励。

二、配送要求

1.配送基本原则:配合公司制定合理的配送路线,并负责本区域所有经销点不论大小远近,产品数量多少,全部要求直接配送到位,不许找

二、三级配送商,尤其是商超坚决杜绝找下级代理商操作,一经发现负激励2000元/次。

2.搬运产品轻拿轻放,不得野蛮操作,不得抓住手提柄搬运,如发现违反对经销商直接负激励50元/次。

3.不得有跨区送货、拒绝送货的现象。城区执行8小时配送制,按规定配送周期送货。(如晚6点以后接订单,则第二天中午12点前配送到位;如有送货延误,以50元/天/店负激励,第二天送不到,以100元/天/店负激励,情节特别严重者解除《经销商购销合同》)。

4.公司根据市场需求,一经发现配送能力不足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区域增加运力,公司要求的配送车辆在三日内没有答复的,公司将对配送区域作出相应调整。

5.送货过程中配送人员不得有与客户态度蛮横、争吵、辱骂、随意吃拿等不文明的行为发生,一经发现负激励200元/次,发现三次者取消其经销权。

6.经销商不得要求业务员充当装卸工随车送货,否则此业务员自即日起转入经销商体系,工资由经销商发放。

7.经销商配送司机工作时间内按公司统一要求着装;车辆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无杂物、无异味,达到专车转送,如有未按规定执行负激励100元/次。

2 8.配送司机不得私自或串通业务员私留赠品,一经发现按截留赠品价值的10倍对经销商进行罚款。

三、促销物料提货要求:

1.各区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申请的促销物料,以申请表方式递交企划部,由企划部根据公司实际物料库存情况批准后,通知销售行政,销售行政接到通知后,通知经销商和主管三日内将促销物料提走,否则单据视为作废。

2.接到通知后三日内未提走促销物料的,将对区域经销商处以500元/天的负激励,区域或KA主管连带100元/次。

3.经销商司机在提取物料的过程中应妥善保管,不得出现野蛮操作或造成浪费,一经发现对经销商负激励200元/次。

四、市场管控

1.窜货:

A.天津市区域内窜货的,不论何种形式窜出,窜货查证以收货为准(10件以上):

(1)窜货50件以下的,一经查实,对窜货经销商罚款20000元,天津范围内通报,交齐罚款后继续经营;

(2)窜货50件-100件之间,罚款20000元,天津范围内通报,交齐罚款后继续经营;

(3)超过100件或当月连续两次窜货、取消经营权,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当月所有返点及促销补货;

(4)处理过程中不配合或不认可公司查证结果,对公司权威产生怀疑者,天津市蒙牛乳业销售有限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经销权,

3 并取消经销商当月所有返点及促销补货;

(5)发生以上窜货行为,对所辖区域的销售/KA部长负激励300元/次,区域或主管负激励100元/次。

B.对外窜货:经销商应报送公司,公司负责对外交涉处理,如第一时间不积极主动处理,而等靠拖延,导致最终处理不利者,损失自负。本区域内的对外窜货,将由窜货区域无条件按照对方要求收回窜货。

(1)一经查实对本区域经销商给予100元/件的处罚,并在规定时间内收回(运费自理);(见公司窜货通知单)

(2)对于窜货的查实权威性表示怀疑的、不配合公司的经销商给予20000元/次的处罚,情节严重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的直接取消其经销权及当月所有补货。

(3)当月发现二次窜货的,直接取消其经销权及当月所有补货。 2.咂价销售:在区域内发现折价送货的,一经发现直接负激励5000元/次

3.不得截留公司给予终端客户的各项优惠政策,尤其是区域内的商超(如样品、礼品、试饮品、赠品等),如有违反,一经查实,直接负激励5000元/次,情节严重者扣除当月所有返点及促销补货,销售/KA部长负激励300元/次,区域/KA主管负激励100元/次。

4.经销商应及时调换残损产品,对各奶站的涨、坏包负责调换(人为原因造成的不予处理)如有托靠推诿不处理行为,一

4 经投诉,进行负激励1000元/次。

5.配送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应将通讯工具保持开机状态,因通讯工具影响订货、送货正常的业务工作,发现一次负激励100元/次。

6.积极配合公司及业务员做好政策执行、市场维护管理,如不予积极配合公司及业务工作,取消经销权。

7.要求各经销商在执行各项终端奖励政策时,一定严格审核奖励条件并监督业务员的执行情况,所有返利产品一律亲自配送到位,如有违反,该次返货由经销商自行承担。

8.要求每月1日、11日、21日上报准确的销售数据(单店单品)以便公司更好的了解销售状况。

五、信息制度

1.每月2日下午五点前,上报上月区域内各单店单品销售明细(分品项)、终端店客户档案、存货报表、月品种销售计划表,虚假、延期或拒不上报者,直接负激励1000元/次,情节严重者取消其经销权;

2.提货人员不得有辱骂保管及装卸工的情况,不服从保管安排而私自进入库房蛮横拉货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经销权。

3.经销商当日要货,应于早8:00到下午6:00将自己所要货物全部提走,各客户当天开单的货物,调度下单后必须当日提完,如未当天提走,按10元/件/天收取保管费(公司原因除外)。

4.经销商(提货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贿赂库房内的工作人员,如有违反对经销商负激励1000元/次。

5.经销商库房必须保持清洁卫生,牛奶不得与其他有异味的产品混放,公司物料不得挪作它用,公司将不定期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直接负激励1000元/次。

七、财务结算要求:

1.公司的销售结算方式原则上为预收货款(公司与分销商/配送商签订的《经销商购销合同》中明确规定的结算方式为先交钱后提货),且在银行查询上帐后方为收到货款。(1)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规避收取现金存在的风险,公司原则上不直接收取现金,要求各经销商/配送商自行把现金存入或划入天津蒙牛公司指定开户行。(2)以转帐方式交存货款(正存或倒存)必须提前办理,以免出现不能按时上帐影响提货。(3)因银行周

六、周日及其它法定节假日休息,各经销商/配送商须提前备足货款。

2.特殊情况下可以给予个别经销商或配送商一定的临时赊销额度,赊销的授权范围、审批权限及相关的考核办法如下:

(1)原则上每个经销商每月只允许使用一次赊销,赊销额度人民币50000元(伍万圆整),赊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但必须在月末最后2日前结清欠款。

(2)经销商必须以书面形式将赊销申请报于所属销售部,赊销申请须说明资金紧缺原因、赊销额及补款时间。

(3)各销售部(一部、二部、三部、KA部)部长经授权后只允许审批本区域内经销商的赊销,并负责催收应收帐款。审批权限每户每次不得超过5万元,赊销额5万元以上需分公司经理特批,审批单交财务留存方可发货。

(4)未执行以上流程的赊销,财务一律不予划价发货。

(5)未按时全额补交货款的,取消该经销商/配送商次月赊销额度,同时对所属销售部/KA部部长按延期天数负激励50元/天。

(6)如有对当月补货、结案等促销活动有不符之处,应在财务部下发上月对帐单后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反馈,超过三天,不予处理。

八、促销制度:

1.临时促销活动的费用,公司按完成此次活动销量给予核报。100%完成销量的给予100%报销费用,完成销量80%给予报销70%的费用,完成销量在80%以下,公司不予报销本次费用。

2.报销费用时,需提供申请、结案以及买赠活动的原则配送单据,堆头相片、发票等证明材料,经公司审核无误方可报销。

3.公司已经批复申请活动但经销商未提货的,按公司给批复促销申请费用的30%进行考核。

4.分公司自行开展的各类促销活动,如遇特殊情况,公司有权进行调整活动政策。

九、经销商的库存品项应与公司库房的产品品项一致,并出示相关确认数据,如有违反对经销商负激励100元/项/天。

十、超市进货品项的要求一直保持与公司库存产品的一致,公司将每月进行检查,如有违反对经销商负激励100元/项/天。

审核人/日期:

产生部门:销售部/KA部

天津蒙牛乳业销售有限公司

二00六年一月一日 /日期:

起草人:生效日期:二00六年一月一日 8

审批人

经销商管理制度

经销商管理制度

经销商管理制度

经销商管理制度

经销商管理制度

经销商管理制度

经销商管理制度

经销商管理制度

经销商管理制度

经销商管理制度

蒙牛经销商管理制度
《蒙牛经销商管理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