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为保守公司机密,维护公司权益,特需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
甲方:
乙方:
(一)公司机密包括下列机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3.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4.甲方开发的等离子熔覆技术及相关设备、关键技术、工艺方案,以甲方公司技术人员申报的专利技术。
5.甲方开发的等离子熔覆技术以外的新技术及相关设备、关键技术、工艺方案,以甲方公司技术人员申报的专利技术。
6.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7.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8.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资料。
9.其它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二)保密措施:
1.未经总经理的批准,乙方不得复制、摘抄、收发、传递、保存和销毁属于公司机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
2.乙方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漏公司机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机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机密。
3.若乙方从甲方辞职后,乙方不得从事与甲方相似的行业及采用与甲方相似的技术。
4.乙方发现公司机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5.参与公司科研或产品开发的有关人员,所取得的技术成果属公司所有;不得对外泄露公司技术信息,更不允许擅自利用本公司技术另行生产销售。
(三)责任与处罚
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视情节轻重程度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并处以3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罚款:
1.泄露公司机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没有执行本保密协议所述的保密措施的第
(一)、
(二)、
(四)条的。
3.已泄露公司机密但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的。
4.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停止使用、试用(见习),甲方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且视
情节轻重程度由乙方赔偿甲方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违约金(因技术泄露造成的侵权 行为由法院裁决另行赔偿):
(1)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机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 违反本保密协议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机密的;
(3) 从公司辞职后,从事与甲方产品技术相关的技术或行业的(自离职5年内,乙方不能从事与甲方产品技术相关的技术或行业)。
(四)本协议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机密被不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机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被不知悉者知悉的。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