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闵教字

发布时间:2020-03-03 08:52:5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闵教字[2007]141号

来源:后勤管理中心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04-22 浏览次数:813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

闵教字[2007]141号

关于印发《闵行区学校食堂配送和委托管理的意见》的

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加强我区学校食堂管理和切实提高学校用餐质量,校办企业管理一部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制定了《闵行区学校食堂配送和委托管理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望各校各单位按照《意见》要求,加强对食堂工作的管理,保障师生的健康。

附件:闵行区学校食堂配送和委托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教育 学校食堂 管理 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11月14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

闵行区学校食堂配送和委托管理的意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学校学生用餐的食品配送及食堂委托管理工作和加强准入单位的管理,是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健康,维护师生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加强我区学校食堂管理和切实提高学校用餐质量,本着“质量至上、安全服务、管理有序”的工作宗旨,围绕“安全加工、规范流通、放心消费”的目标,依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管理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及《上海市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办法》等文件实施规范管理。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闵行区教育局系统内各级、各类公办学校。

第二章 配送和委托管理单位的准入

第四条 学校食堂配送和委托管理单位实施准入制度。

第五条 区教育局成立学生用餐管理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由闵行区校办产业管理一部、区教育普教科、法制科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准入制度及准入资格的审核。

所有进入学校开展食堂配送和委托管理的单位,必须向闵行区校办产业管理一部提交申请资料,由学生用餐管理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审核,取得准入资格的单位方可参加学校食堂配送或委托单位的竞标。

准入资格有效期为一年。

第六条 学校选择食堂配送和委托单位时,应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程序,在取得准入资格的单位中选择。

第七条 经招标程序,进入学校进行食堂配送或委托管理的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饮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根据《食品卫生法》及相关的食品卫生法规和规章制度,配送或委托管理单位应与闵行区校办产业管理一部签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责任书,责任书有效期为一年。

第三章 管理机构职责

第八条 为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闵行区教育局依法对管辖范围内各类学校食堂的餐饮卫生安全、膳食营养结构和餐饮的定价标准等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并授权闵行区校办产业管理一部对学校食堂的食品配送、学校食堂委托管理的委托流程和准入的受托单位进行统一管理。

第九条 闵行区校办产业管理一部依据区教育局授权,实施以下管理:

1、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闵行区学生用餐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估。

2、指导、协助学校与向学校食堂配送和委托管理的单位依法签订合同。

3、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参加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和督促从业人员依法进行健康检查。

4、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用餐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适当范围内公示。

5、协助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调查、处理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并启动应急预案,维持秩序、控制事态发展,恢复正常供餐秩序,确保学校师生安全用餐。

6、对准入的配送和委托管理单位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经核实对违反本实施意见的配送和委托管理单位提出限期整改、暂停准入资格,直至取消准入资格等处理意见。

7、每学期根据学校、家长、学生的反馈和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配送和委托管理单位进行考核评估,并做好每学年的配送和委托管理单位的准入工作。

第四章 学校职责

第十条 学校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加强对食堂工作的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成立由校(园)长、后勤分管校长、德育主任、总务主任、食堂管理员组成的学生用餐领导小组。根据教育局公布的准入单位名单,由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选择配送或委托管理单位。

第十一条 学校选择外订盒饭(冷热链),应按沪教委体[2003]6号文件的要求进行日检。

第十二条 学校与配送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必须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一学年,并将签订的合同报教育局校办产业管理一部(更名后:教育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学校不得将食堂承包给他人经营,严格执行上海市教委关于学校食堂不得举办各类宴席和自助餐的规定,不得承接外送业务。

学校不得委托和接受非准入单位的管理与食品配送。

第十三条 及时做好学生餐费的结算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向配送单位和委托管理单位提供正确的学生就餐人数,督促配送单位和委托管理单位办理“学生用餐保险”手续。

第十五条 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配送或委托管理单位给予的学生餐管理费、学校食堂租赁费、设备折旧费、赞助费、劳务费等返回费用;学校有关人员不得收取配送或委托管理单位给予的礼金、有价证券等钱物,不得参加宴请活动;学校教职员工就餐必须付费,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学生利益。

第十六条 学校对食堂配送或委托管理单位应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并接受闵行区校办产业管理一部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现象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 学校食堂工作列入学校年度考核标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意见下列用语含义是:

食堂配送:由食堂配送准入单位配送学校食堂集体用餐所需的食品及原料。

委托管理:由学校委托学校食堂委托管理准入单位管理学校集体用餐的食堂。

本意见实施前学校已签订的合同继续履行,合同期限届满后,学校应按本实施意见规定在取得准入资质的单位中选择食堂配送或委托管理单位。

第十九条 民办学校、农民工子女学校、社会力量办学等集体用餐的各类学校参照本意见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二〇〇八年二月起实施。

附:闵行区教育系统食堂配送和托管单位准入要求

中共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闵行区教育局工作总结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闵行分局文件

中大教字24号文件

闵行区教育局党委工作要点

教育局文件

(吉教联字12号)文件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上海市教育局主题词表

闵行区外教闵行外教口语培训如何挑选闵行区英语外教哪里有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闵教字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闵教字.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