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 安 县 教 育 局 文 件
磐教〔2012〕6号
———————————————————————————
磐安县教育局关于
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结果的通知
各中小学、直属单位,县实验幼儿园:
根据磐教〔2010〕53号关于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 的有关要求,教育局对全县所有学校及实验幼儿园进行了考评,现将考评结果公布如下:
一、安全工作优秀学校
磐安县职业教育中心三中校区、磐安县安文初级中学、玉山镇初级中学、尖山镇中心小学、方前镇中心学校、磐安县实验幼儿园。
二、安全工作合格学校
磐安中学、磐安县第二中学、磐安县职业教育中心技校校区、磐安县盘山中学、磐安县实验初中、深泽乡初级中学、磐安县实验初中新渥校区、仁川镇初级中学、尚湖镇初级中学、尖山镇初
- 1 -
级中学、磐安县实验小学、安文小学、深泽乡中心小学、新渥镇中心小学、冷水镇中心学校、仁川镇中心小学、双峰乡中心小学、窈川乡中心小学、双溪乡中心小学、磐安县实验小学大盘校区、高二乡中心小学、盘峰乡中心小学、维新乡中心小学、尚湖镇中心小学、玉山镇中心小学、万苍乡中心小学、胡宅乡中心小学、九和乡中心小学。
三、安全工作奖
安全工作优秀与合格学校分别获教育局安全工作奖励1000元和800元。
希望各校对照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校园平安。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学校安全考核结果通知
—————————————————————————————————————抄送:县府办、县委宣传部,赵部长、潘副县长。 —————————————————————————————————————磐安县教育局办公室2012年2月17日印发 —————————————————————————————————————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