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回校校考勤制度
为加强工作态度、工作过程管理,强化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建设,促进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签名制:教职工于工作日每天早晨7:40前到门卫处签到,下午5:30后到门卫处签出。
二、迟到、早退扣2元、扣考勤分1分;事假1日扣10元、扣考勤分4分;病假1日扣5元、扣考勤分3分;旷工1日扣50元、扣考勤分10分;上课迟到,扣2元,扣考勤分1分;旷课1节扣10元,扣考勤分2分;教师例会缺会1次扣3元,扣考勤分1分;按时到校和离校未签到或签出,每次扣考勤分0.5分。上班期间不假离校,按旷工处理;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学月结束后,全勤加考勤分5分。
三、病事假无特殊情况要提前请假。不请假缺勤视为旷工。病事假自行调课无脱课现象,不扣课时费,按病事假处理;未自行调课,由教导处安排代课,按每课时8元计算扣除当月课时津贴,并按病事假处理。
四、不参加学校安排的教研、培训,每次扣5元,扣考勤分2分;参加学校安排的教研、培训出现迟到、早退,未到等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公差、学习自行调课并报教导处备案。2日以上由教导处安排。
六、法定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但需提前向学校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度假。
七、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发生,年度考核降等处理:1、旷工3日以上;2、迟到、早退全期累计20次以上;3、事假全期累计15天以上;4、旷课全期累计15节以上。
临河回校
2010年9月
《临河回校考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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