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应提交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其复印件(学校、幼儿园等组织需办园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复印件)(核对原件); 3.许可证正本、副本
4、设施设备(无变化或有变化)的情况说明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片(不小于4寸,画面清晰可见)
6.原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主动申请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当提交以下资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核对原件)、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正本、副本; 备注
1、申请人声明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可以不再进行现场核查,当场办结;经营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应当就变化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2、原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限期内申请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为即办件,承诺办结时间为0个工作日。
3、以上材料应用A4纸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企业公章,个体工商户由负责人签字。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应提交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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