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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最新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确权流程

发布时间:2020-03-02 12:00:3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土地确权操作程序

(市国土局、市城中村改造办二○○八年九月八日)

为了规范城中村改造中土地确权行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特制定如下操作程序。

一、适用范围在国务院批准的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建成区的城中村,经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批准实施城中村改造,其人员依照法定程序转为城镇居民户口,村委会转为居委会(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转为股份公司后,均可以申请办理土地确权手续。

二、操作程序

(一)申请改造后的股份公司申请土地确权,应提交下列材料:

1.土地确权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对该城中村改造方案的批准文件。

4.区政府关于完成无形改造工作的文件。

5.公安机关关于完成农转居工作的确认文件。

6.股东(或居民)大会关于同意办理土地确权和申请用地的决议。

7.地籍调查表(提前1-2月准备)、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8.规划定点图及勘测成果表。

9.超过城中村改造用地标准的,附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签订的剩余土地收购储备协议。

10.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1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1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地籍调查获得。申请人申请土地确权,应当如实向市国土资源局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受理

1.对申请人提出的土地确权申请,市国土资源局经初审,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土地确权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三)确权

1.市国土资源局受理土地确权申请后,应会同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对申请确权的土地进行实地踏勘,核实地籍调查结果有关内容,必要时,可以就有关事项向申请人、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询问。

2.经审核认为可以依法确定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将拟确权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0日。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经市国土资源局研究同意后,由市国土资源局制发市人民政府土地确权文件,确定申请确权的土地为国家所有,申请人可以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3.申请人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对人民政府土地确权文件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登记发证申请人持确权文件及其它土地权属登记资料,申请办理土地权属登记,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土地权属登记,核发土地权属证书。

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土地确权操作程序

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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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方案

土地确权流程

土地确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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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议书

西安市雁塔区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办法

西安市最新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确权流程
《西安市最新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确权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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