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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学导论知识点总结

发布时间:2020-03-02 00:44:1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名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1.侦查的主体{必须是国家权力机关所授予的侦查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 侦查的对象{侦查的对象是刑事案件,和犯罪事实的是证据。

7.侦查权是国家侦查机关和侦查人员为实现侦查目的,依法定的侦查程序,运用特定的侦查手段开展侦查活动的权力。

8.司法的意义即为狭义的法的适用,而狭义的法的适用的过程就是诉讼过程。

是与刑事案件有关的人、物、场所,只有被立案侦查的犯罪案件才是侦查的对象} 侦查的内容{侦查的内容包括侦查机关采取的各种专门调查工作和强制性措施} 而强制性措施主要是指限制和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 2.侦查是一种专门的调查工作,与一般调查(区别):a.目的不用:侦查的目的是调查刑事案件中的问题,一般的调查是调查一般的工作问题;b.程序不同:侦查中的调查是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的程序,一般的调查是根据工作需要决定。C.方法特殊:侦查中的调查方法可公开,可秘密,一般工作是公开调查;d.后果不同:侦查工作中的调查结果是诉讼的证据,一般调查的结果起参考作用。

3.侦查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侦查活动必须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等,不能擅自做主,为所欲为。

4.侦查的主要任务:查明案情、搜集证据、查缉案犯,目的是破案。 5.概念是反映客观事物的一般本质特征一种思维形式,侦查权的科学概念也必须反映侦查权的本质特征,即侦查权的概念应当既能把侦查与其他权利区别开来,又能把侦查权与侦查的其他方面的内容区别开来。 6.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侦查阶段被诉讼的人成为:“犯罪嫌疑人”被追诉的事称为“犯罪事实”,联系犯罪嫌疑人

9.侦查权的强制性表现为侦查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权力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的。

10.侦查权的法定性表现为侦查权力的取得与运作都是由国家法律加以规定的。

11.侦查权的专门性表现为侦查权作为国家追诉权,是专门机关的特殊权利,必须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专门机关的具有专职侦查员资格的专门人员来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或侦查机关的非侦查职能部门及不具备侦查员资格的工作人员都无权行使侦查权。

12.侦查权作为国家司法权的组成部分,其权力的独立性是国家司法制度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 13.侦查学的主动性理解:a.侦查学作为国家追诉权,具有积极地主动性b.其次,实现侦查权的手段具有主动性{侦查学中使用的各种手段是以主动进攻、查明犯罪嫌疑人、搜集证据,缉捕犯罪嫌疑人为直接目标指向的}c.最后侦查权的地位具有主动性。 14.侦查权既是职权,又是职责,侦查权不可放弃、不可转移、不可委托、不可滥用:首先侦查主体代表国家执行侦查权,决定了侦查主体并非侦查权完全意义上的处分主体,侦查处分权属于国家,而侦查主体只是执行主体,具有绝对不可放弃执行的义务,因而权力不同于普通权利主体的可以放弃的“权力”;其次国家法律赋予侦查主体以侦查权,同时也就意味着侦查主体负有对犯罪的追诉职责。即只要启动侦查的条件,侦查主体就必须

1 开展侦查活动,否则,就是失职,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见,侦查权的不可放弃性,既是由国家权力的本质决定的,也是由于追溯职能的特性决定的。

15.系统的侦查学产生于近代资本主义社会,其创始人是奥地利犯罪学家汉斯·格罗斯。其产生的标志是汉斯·格罗斯于1893年出版的《司法检验官手册》,此后,直到20世纪三四十年代,英、美、日、苏等国陆续出现了有关侦查方面的专门著作。 16.学科建设时期(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使用的“犯罪对策学”一名,主要是引进苏联的“侦查学”。直到20世纪60年代初中苏关系破裂。 17.1963年3月,西南政法学院刑侦教研室集体编写一本名为《刑事侦查学教学提纲》。这是我国最早使用“刑事侦察学”名称的侦查学教材。 18.1982年司法部教材编辑部组织编写的教材又把“刑事侦查学”改为“犯罪侦查学”,其目的主要是防止使用“刑事侦查学”这个名称可能误解。 19.犯罪学的研究对象应规定为:侦查活动

20.侦查活动是对犯罪活动的反应,以犯罪为前提,没有犯罪行为的发生,便没有侦查行为。

21.{论述}侦查活动具有双重社会作用:犯罪行为与社会安宁是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一对基本矛盾。侦查活动是专事解决这一矛盾的行为,其双向性是:一方面,打击社会危害,即“剑” 的作用;另一方面,维护社会秩序,即“盾”的作用,侦查活动是“剑”与“盾”的作用的统一。研究侦查活动,也就要把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的研究统一在侦查学的研究对象中了。 22.侦查学的根本任务就是—揭示侦查实践活动的客观规律性。这种客观规律性主要体现在侦查活动的基本特征之中。

23.侦查主体的主导性主要体现在:a.

首先,从斗争双方的力量对比上看,

侦查机关、侦查人员处于绝对优势,犯罪分子处于绝对劣势b.其次从作战能力上看,侦查机关组织严密,训练有素、指挥有方,有一套完整作战系统和组织指挥系统,掌握必要的斗争方式和侦查措施手段,有相当充分的财力和物力保障。C.其次,从侦查活动中双方的地位看,侦查人员是主动的,进攻的,犯罪分子是被动的、防御性的。

24.侦查活动的秘密性是由侦查活动的对立性和犯罪活动的隐蔽性所决定的。

25.侦查活动工作的专门性是因为:(1)必须由特定机关来行使侦查权(2)由于侦查工作的专门性很强,要求侦查人员必须掌握和善于运用侦查谋略、措施和手段,懂的公安科技的基本知识与技能。

26.侦查活动的目的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侦查活动的目的是查获犯罪分子,破获犯罪案件。(2)侦查活动的对象始终紧紧围绕着犯罪案件进行的。(3)查获犯罪分子,破获犯罪案件既是侦查活动的起点,又表现于侦查活动的全部过程和归宿。(4)查获犯罪分子,破获犯罪案件这一目的,规定着侦查行为的方向,支配着整个侦查行为的过程,又体现于侦查行为终了时所呈现的结果。 27.确立侦查活动为侦查学研究对象的依据:(1)揭示了侦查学研究对象的本质(2)明确了侦查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3)表述了侦查学研究对象的整体性(4)阐明了侦查学研究对象的历史性。

28.侦查学理论研究部分:分为两大部分,一是侦查学的基本理论,包括行为科学,科学方法论,同一认定论,它们是帮助侦查人员认识和研究自身,认识和研究犯罪活动的指导理论。二是侦查学的理论基础,即马克思的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它是全部

2 侦查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 29.侦查学应用性特点表现在:(1)侦查学借鉴和利用了邻近学科的概念、原理和方法作为本学科立论的依据(2)侦查学移植和嫁接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的最新成果,建立和发展侦查学的技术手段。(3)侦查学吸取了具有方法论性质的学科精华,强化了侦查学研究的手段。

30.侦查学的实践性主要表现在:(1)侦查实践是侦查学的理论源泉(2)侦查学的理论产生于侦查实践,同时又接受侦查实践的检验(3)侦查学的任务和目的决定了它的实践性。 31.侦查学的动态性主要表现在:(1)首先,从纵向看,侦查活动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活动,有其产生和发展的过程,有其历史渊源(2)其次,从横向看,侦查活动的内容各个构成因素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也在不断改变着侦查活动的整体结构,因而也使侦查学的整体结构发生改变。

32.侦查学的综合性特点具体表现在:(1)侦查学理论运用的综合性(2)侦查学研究方法的综合性 33.侦查学特殊性表现在:(1)实用对象的特殊性(2)适用国家的特定性 34.侦查学研究中的调查法有三种:一是典型调查法,二抽样调查法,三是综合调查法。调查法的主要途径有:访问调查、座谈会调查、问卷调查、观察调查、测试调查、查阅文献资料。 35.历史法,也称为纵向比较法,就是运用合乎科学的方法,去探索侦查方面或与之相关的史料,检验历史的记录和痕迹,寻求相关性,然后据此加以研究论断。

36.无罪推定原则—是由意大利的法学家贝卡里亚于1764年提出的。 37.比较法的方法是:(1)进行定性鉴别和定量分析(2)揭示侦查中不宜直接观察到的运动和变化(3)追溯侦查事物发展的历史渊源和确定事物发展的历史顺序(4)对理论研究的结果与

侦查实验所获得材料之间是否一致作出明确判断。

38.进行侦查实验必须掌握一些基本的原则:{包括}(1)实验应尽可能发生案件的原地或与原地相似的地方进行(2)实验环境应尽量和发案时的环境相同(3)实验进行两次以上,防止出现偶然情况(4)杜绝一切有伤风化、伤风败俗的实验(5)在得出实验时,应考虑到环境、实验人心理的影响。 39.现代侦查学的创始人是奥地利的司法官汉斯·格罗斯。他于1893年出版的著作《司法官检验手册》标志着侦查学的诞生。

40.1899年,该书在印刷第三版时汉斯·格罗斯在书名后加了一个副标题“侦查学体系”。

41.1810年,世界上第一个专门从事侦查的机构—巴黎警察局在法国建立。

42.

17、18世纪,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专制的斗争中,对封建的司法制度进行了猛烈的抨击,同时提出了一系列反映资产阶级意志和主张的诉讼原则和思想,为建立资产阶级的刑事诉讼制度奠定了基础。

43.新中国侦查学的发展经历了四个发展时期:萌芽时期、初创时期、停滞时期、重建和恢复发展时期。 44.1949年10月15日,第一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召开,公安部部长罗瑞卿同志在会上强调公安工作要密切配合全国的解放战争,加强反特斗争,做好扫除帝国主义和蒋介石反动派潜伏特务和武装土匪的工作。

45.萌芽时期侦查学的主要特点是:(1)基本上是解放区侦查工作经验的总结(2)批判的吸收了日、伪(国民党)的有关专业资料(3)刑侦与政保、技术、治安工作等方面的内容融为一体(4)侦查工作教材尚未形成科学体系

46.初创时期我国侦查学的主要特点是:(1)总结建国时期的侦查工作经

3 验,使之逐步系统化,理论化(2)学习苏联的犯罪侦查经验,借鉴苏联的犯罪对策学理论。(3)侦查工作专业教材已初步形成完整体系,侦查学已具绉形。

47.停滞时期侦查学的特点是:(1)侦查专业工作削弱直至砸烂,从而侦查学研究失去研究对象的实践基础(2)55.侦查认识内容的特定性表现在:

(一)侦查认识活动的对象具有特定性

(二)侦查认识过程具有特定性

(三)侦查认识活动的目的具有特定性。 56.侦查认识主体的法定性体现在:

(一)侦查认识主体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

(二)侦查认识中运用的手段是特定的

(三)侦查认识的目的和任务侦查学呈空白状态

48.重建和恢复发展时期侦查学的主要特点是:(1)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侦查学的发展方向(2)建立了比较严密的学科体系和比较完善的学科整体。(3)侦查理论研究的重点围绕侦查实践,并且用研究成果指导侦查活动。

49.侦查学认识的基本原理:

(一)构成犯罪行为的诸要素,无一不具有“客观实在”的物质属性

(二)犯罪行为结果是通过物质的运动变化展现在侦查人员面前的

(三)侦查活动必须以犯罪行为的“客观实在”为依据。 50.构成犯罪行为的基本要件只有四个: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 51.犯罪客体:即犯罪行为所侵害的,为法律所保护的某种社会关系。分为物质关系和思想关系。

52.犯罪客观要件,如犯罪时间和空间,是构成案件的物质属性的一些基本条件。

53.犯罪主观要件,即犯罪心理。它必须通过犯罪事实才能加以认识和判定。 犯罪行为的客观实在性,决定了犯罪行为的可认识性。 犯罪行为形态的“客观实在”性决定了犯罪分子只能把犯罪行为的形态转变为另一种物质形态,而决不能消灭犯罪行为的物质形态变化。

54.侦查认识活动的基本特点:

(一)侦查认识内容的特定性

(二)侦查认识主体的法定性

(三)侦查认识客体的复杂性

(四)侦查思维方式的特殊性

是法定的。

57.侦查思维方式的特殊性体现在:

(一)侦查思维的逆向性

(二)侦查思维的多维性

(三)侦查思维的模糊性

58.侦查过程中,思维的模糊性由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被动的模糊思维,一种是主动的模糊思维; 被动的模糊思维是指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使思维不可避免的带有模糊性。 主动的模糊性是指主体意识地对事物之间的区别进行模糊化处理,然后再进行压缩,抽象出若干相对明晰的界限,以便更为准确地把握客体属性。 59.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侦查工作中的作用:

(一)运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确定侦查工作的性质

(二)运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确定侦查工作的主体

(三)运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确定侦查措施

(四)运用马克主义认识论确定犯罪的特点

(五)运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确定侦查对象

(六)运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确定追逃方略

(七)运用马克主义认识论确定犯罪事实。 60.从四个方面认识侦查对象:

(一)特定性

(二)客观性

(三)因果性

(四)伪装性

61.逃犯在何处,采取何种方略去追逃,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认识:

(一)逃犯的心理

(二)逃犯的情感

(三)逃犯的关系

62.刑事案件千奇百怪,侦查措施要因案施策,从认识的角度出发把侦查措施归结为:

(一)攻心斗智型

(二)追缉堵截型

(三)爬坡攻坚型。

(四)调查经营型

4 63.攻心斗志型:要根据犯罪针对性强、目的明确,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一般可以迅速查明,其最终侵害目标并非人质本身的特点。

64.追缉堵截型:适用于车匪路霸、抢劫盗窃机动车辆并驾车追逃等案件。 指事物存在和运动的状态,只有通过直接和间接的表述和反映才能成为信息。

73.犯罪信息:就是犯罪活动存在的方式或运动以及这种方式和状态的直接或间接表述。

65.爬坡攻坚型:重特大案件发生初期,案件可能进入僵持状态,或摸排没有线索,或有了重点对象没有证据深化,或抓获了犯罪嫌疑人,但对象拒不供述,调查又无法获取证据予以认定。

66.调查经营型;从人到案的,有组织性犯罪,毒品犯罪。要求侦查人员从认识论的角度出发分析案件,制定方略,策略。

68.同一认定:在侦查中,识别主体通过自身的能力或科学技术手段,对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具有相同或相似特征的某一事物,进行比较和检验,以确定其本质属性的一致性。 67.同一认定的科学基础:

(一)客体的物质性与反映性

(二)客体物特征的共同性与本质的特殊性

(三)客体物的可变性与稳定性

68.客体特征的反映性:是指客体物反映出的一定形态特征能够为人们认识和感知,即借助一定条件予以再现的属性。

69.客体特征的共同性:是指各种客体物所具有的共同点和共同要素。 70.科学可靠的同一认定结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客体物的特征具备相对稳定性

(二)客体物的特征必须得到较好的反映

(三)对客体物的特征必须具有较高的认识水平

71.被认定同一的物同犯罪案件的联系,有三种情况;

(一)已被认定同一的物是实施犯罪的工具

(二)已被认定同一的物曾在犯罪地点被使用过

(三)已被认定同一的物,同犯罪案件只有间接联系,既不是犯罪工具,又不曾在犯罪地点使用过

72.方式和状态的直接或间接表述;是

74.信息:也称“信息源”,是信息的发端和出处,犯罪信息是对犯罪事实的客观反映。

75.信息传递的渠道有三种;自然信道、人的本能信道、技术传递信道; 76.犯罪信息与犯罪行为的关系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犯罪信息储存于犯罪行为的形态之中

(二)犯罪信息储存于犯罪行为引起的痕迹变化之中

(三)犯罪信息储存于犯罪行为的因果关系之中

77.侦查控制论在侦查活动中的作用:

(一)侦查控制具有揭示案件发生、发展过程中的可控性和具体的可控环节的作用。

(二)侦查控制具有对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进行事态控制的作用。

(三)侦查控制的作用还体现在通过大量的刑案控制和侦破,达到震慑犯罪分子,控制社会治安面的整体效能。

78.侦查活动中的控制和调整{途径}:

(一)通过初步侦查和信息的反馈,以临场分析所的各种推断进行控制和调整

(二)对侦查措施和方法的控制调整

(三)对被控嫌疑对象的调整

(四)对侦查计划和谋略的调整

79.双轨制侦查主体:是指侦查活动是由官方和民间的侦查人员分别进行,而且他们分别服务于公诉方和辩护方。 来源于英美法系的控告式诉讼制度,其主要优点是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和保证审判结果的公正性。

80.单轨制侦查主体:是指侦查活动是由警方或检方侦查人员单独进行,而且是从属于或主要服务于公诉方的。来源于大陆法系的纠问式诉讼制度,它比较符合侦查活动的特殊要求,

5 有利于减少侦查障碍和提高破案效率,还可以减少侦查资源的损耗和缩短诉讼时间,从而为社会减少了人力、89.侦查主体的素质要求:

(一)政治素质

(二)侦查主体的业务素质

(三)智力素质

(四)身体素质 物力、财力。

81.集中型侦查的作用:有利于侦查工作的统一指挥、有利于集中力量打击严重犯罪活动和流窜犯罪活动、有利于提高侦查人员的专案侦查水平,但它缺乏适应地区特点的执法灵活性。

82.分散性侦查的作用:有利于加强侦查人员与本地区巡逻警察的合作、有利于侦查人员熟悉当地的社会情况和犯罪活动规律、有利于案件侦查的分配和管理,但其弱点是缺乏执法的统一性和效率。

83.在实际工作中,各地在内部机构设置上也不尽一致,一般包括;

(一)秘书部门

(二)值班指挥部门

(三)侦查破案部门

(四)刑事侦查机动队

(五)刑事技术部门

(六)情报资料部门

(七)秘密力量管理部门

(八)警犬训练使用部门

(九)政治工作部门

84.侦查机构的设置要求实战型、机动性、效能性、统一性、合法性的特点。

85.侦查机动性条件:

(一)首先,各级侦查机构都要做到“平战而合”

(二)其次,一个相对稳定的机构能够进行相应的调整

86.侦查机构效能性条件:

(一)首先,实现承担任务的可能性是指侦查部门能否胜任既定职能

(二)其次,效能性的另一个重要表现就是人员少的机构多办实事,即“精兵简政” 87.侦查主体的职类机构包括:

(一)侦查破案人员

(二)刑事科技人员

(三)刑事犯罪情报人员

(四)刑事调研人员

(五)侦查管理人员

88.侦查人员的权限包括:立案权、侦查权、紧急情况特殊处置权、开展侦查基础业务的权利。

90.政治素质{包括}:

(一)立场坚定,忠实可靠

(二)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

(三)机智勇敢,勇于献身

(四)坚持真理,刚正不阿

91.侦查主体知识机构的基本要素:

(一)科学文化基础知识

(二)哲学、思维科学知识

(三)侦查专业知识 92.侦查人员的知识结构应有如下特征:

(一)整体性

(二)层次性

(三)开放性

93.智力素质主要内容包括:

(一)观察能力

(二)记忆能力

(三)思维能力

(四)应变能力

(五)想象能力

(六)自制能力

94.犯罪时间的特点:

(一)犯罪时间的客观性

(二)犯罪时间与犯罪活动的不可分割性

95.研究犯罪时间的意义:

(一)有利于摸排犯罪嫌疑对象

(二)有利于刻画犯罪分子

(三)有利于串并案件

(四)有利于采取紧急侦查措施

(五)有利于做好打击防范工作。

96.作案的规律性分三大方面:

(一)某类案件发生具有季节性特点

(二)某类案件好发于一天中的某一时间

(三)某类案件的发生时间具有阶段性特点

97.犯罪空间的特点:

(一)犯罪空间的三维性

(二)犯罪空间与犯罪活动的不可分割性

98.研究犯罪空间的意义:

(一)犯罪空间是审查嫌疑对象的主要依据之一

(二)犯罪空间是判明案件情况,开展侦查的重要依据

(三)犯罪空间是推断犯罪分子情况的基本依据

99.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和参与策划犯罪的人,俗称犯罪分子。 犯罪集团:是指有三人以上结成的有严密的组织分工,严明的纪律,明确的目标的犯罪组织形式

犯罪团伙:是指由三人以上结成的比

6 较松散的犯罪组织。

单个犯罪人:是指一个人故意或过失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形。

犯罪主体研究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犯罪人数的研究

(二)能。

104.侦查行为的实施原则:

(一)合法运用原则

(二)严密部署原则

(三)优化选择原则

(四)因势施策原则 严密部署原则具体要求:

(一)侦查部犯罪人年龄的研究

(三)犯罪人性别的研究

(四)犯罪人身心状态的研究

(五)犯罪人职业身份的研究

(六)犯罪组织的研究

犯罪行为习惯的特点:

(一)相对稳定性

(二)特殊差异性

(三)特征局限性

100.犯罪行为习惯的类型:(1)第一大类,延用行为习惯;(2)作案行为习惯;

延用行为习惯主要有四种:a,延用性生活习惯b,病态生理习惯c,职业行为习惯d,延用他人的作案行为习惯 作案行为习惯,行为特征主要有:a,选用犯罪工具的习惯b,选择犯罪对象的习惯c,排除障碍行为习惯d,出入犯罪现场的行为习惯e,作案时机选择习惯f,制服被害人的行为习惯h,实施侵占、侵害的行为习惯I,掩盖和伪造犯罪痕迹物品的行为习惯g,销赃毁证行为习惯k,转移侦查视线的行为习惯 101.进行犯罪预备的主要内容有:

(一)准备预备的犯罪

(二)为实施犯罪而事先进行的踩点

(三)清楚实施犯罪的障碍

(四)引诱、胁迫他人进行犯罪

(五)拟定共同犯罪的计划,进行组织分工

102.犯罪结果对侦查工作有重要的意义:

(一)首先,犯罪结果是认识刑事案件的起点和基础

(二)其次,犯罪结果是确定案件级别、实行分级管理的主要依据

103.一个完整的侦查活动内容,必须由三种人的行为构成:

(一)犯罪分子的行为

(二)侦查人员的行为

(三)侦查活动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人民群众的行为

104.对于侦查机关来说,领导者的功能包括:

(一)组织功能

(二)激励功

署要有点有面,点面结合

(二)侦查措施要统一结合,交叉使用

(三)公开措施和秘密措施要有机配合 105.采取优化选择原则,是因为:

(一)侦查措施的多样化

(二)侦查思维的多维性

(三)侦查工作的及时性

106.一般性侦查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二)实行专门工作和群众工作相结合

(三)实事求是,调查研究

(四)严格遵守法制

(五)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07.侦查工作中必须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 究其原因:

(一)刑事犯罪的破坏活动扰乱社会秩序,直接损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群众所深恶痛绝;

(二)刑事犯罪分子生活在群众当中,不管他们的活动的方式多么的隐蔽,手段多么的狡猾,都不能完全避开广大群众的耳目,其一旦犯罪,必会留下蛛丝马迹

(三)群众是最了解情况的,对于与其生活在一起的人,谁好谁坏,一清二楚。

108.严格遵守法制的必要性:

(一)是刑事诉讼本身的要求

(二)是侦查时间的需要

(三)是侦查中搜集证据的基本要求

109.严格遵守法制的基本要求:

(一)遵守法制,必须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二)遵守法制,要严格执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三)遵守法制,必须坚持“重证据,不亲信口供,严禁逼供信”的原则

110.迅速及时原则的基本内容:

(一)抓住战机

(二)积极侦查

(三)及时破案

111.在侦查工作中强调抓住战机的必要性:

(一)为了行使国家赋予的侦查

7 权利,及时、有效地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二)为了不失时机的搜集犯罪证据

(三)为了防止犯罪分子逃避打击

(四)为了防止犯罪分子继续作案,危害社会

(五)为了及时制止预谋犯罪活动

112.秘密侦查在侦查工作中具有特殊的作用:一是收集证据线索;二是搜集证据,只要经过批准依法进行。 113.侦查协同的形式:

(一)参加侦查的部门、人员之间的协同

(二)侦查活动内容的协同

114.联合侦查的优势:可以集中力量,综合,全面分析案情;有利于统揽全局,排除阻力;可以同时控制众多的犯罪嫌疑人,避免打草惊蛇;防止串供、毁证、逃跑;有利于避免重复劳动,缩短侦查实践,提高办案效率 115.侦查破案具体表现在:

(一)搜集证据,查明案情

(二)缉捕犯罪嫌疑人,追缴赃物

(三)集中力量侦破重、特大案件和多发性案件。

116.防范控制犯罪的主要任务有:

(一)主动进攻,侦破预谋犯罪案件,把犯罪制止在预谋阶段

(三)通过侦查破案,揭露犯罪,消除可能的犯罪因素,震慑犯罪分子,教育群众

(四)认真研究刑事犯罪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发现并堵塞防范上的漏洞,消除犯罪隐患

117.如何提高侦查效益的原则:

(一)迅速及时原则

(二)简化原则

(三)侦查资源合理配置原则

118.提高侦查效益的途径:

(一)树立正确的侦查效益观念

(二)确立科学的侦查效益评估标准

(三)实现侦查效益的系统化建设

(四)在具体的侦查活动中应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a,讲究工作时间的有效利用率b,科学决策c,注意侦查协作,防止出现内耗d,要引进风险机制,对侦查效果进行效费比考核

119.侦查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从严治警原则

(二)依法管理原则

(三)

行政命令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四)效率、效果、效益原则 120.侦查管理的作用:

(一)有利于侦查系统实现最佳的整体效应

(二)有利于侦查机关更好的行驶侦查权

(三)有利于协调各方关系

(四)有利于科学的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五)有利于提高侦查民警的政治素质 121.侦查队伍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制定侦查队伍的发展规划

(二)落实岗位责任制

(三)实行侦查监督制度

(四)准确选配、任用、培养、考核、调整侦查人员 122证据式情报:是指在侦查过程中获得的,既能在侦查过程中作为线索或依据查明犯罪人和犯罪事实,又能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的情报。 线索式情报:是指在侦查中作为线索使用,而不能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的情报资料。

123.侦察情报的作用具体体现在:

(一)为侦查破案工作提供大量的侦查线索和证据,加快刑事案件的侦破进程,提高侦查工作效率

(二)有利于加强侦查机关的协调联系,是打击流窜犯罪和有组织犯罪的有力手段

(三)侦察情报是争取侦查工作主动权,实行先发制人的一项根本性措施

(四)侦查情报工作有利于侦查工作的科学决策,掌握同刑事犯罪作斗争的主动权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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