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仙桃市棉花产业化办公室
仙安监管[2011]27号
关于开展棉花收购、加工、仓储企业安全生产
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镇、办、场、园,棉花收购、加工、仓储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市安监局、市棉花产业化办公室决定在全市开展棉花收购、加工、仓储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为重点,以全面推动安全标准化建设为抓手,落实责任,强化监
管,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作要求,切实提升棉花收购、加工、仓储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为进一步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二、检查范围
仙桃市辖区内所有从事棉花收购、加工、仓储的企业。
三、检查内容
1、棉花收购、加工、仓储企业是否具有合法手续。
2、棉花收购、加工、仓储企业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棉花收购、加工、仓储企业是否成立义务消防队。
4、棉花收购、加工、仓储企业是否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等是否做到持证上岗。
5、棉花收购、加工、仓储企业是否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
6、棉花收购、加工、仓储企业是否设臵明显的防火安全标志牌和禁止吸烟的警示牌。
7、生产车间机器设备的传动,转动部分是否设臵安全架、安全罩或者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8、电线和电器设备是否由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电工安装、检查、维修和保养。
9、棉花收购、加工、仓储企业是否按照国家防雷设计规范要
求,装臵避雷设施,定期检测,保证有效使用。
10、棉花收购、加工、仓储企业是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四、检查时间安排
10月15日起至11月15日结束,分二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 10月15日至10月25日。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要对照《棉花收购、加工、仓储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标准》,认真开展一次全面细致排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2、监督检查阶段: 10月26日至11月15日。市安监局、市公安消防、市棉花产业化办公室等部门将组成专班,对全市所有棉花收购、加工、仓储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检查期间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将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将报请市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棉花收购、加工、仓储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把它列为今年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对此次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深入发动,加强宣传。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棉花收购、加工、仓储企业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业主、从业人员对人身安全的法律意识、保护意识,普及安全基本知识,提高防范事故和应急处臵能力。
三、落实责任,加强管理。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措施的最终落脚点,各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依法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请各地、各部门接到通知后将棉花收购、加工、仓储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10月30日前报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联系人:朱家雄电话:3224695手机:1359740526
3附:棉花收购、加工、仓储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仙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仙桃市棉花产业化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通知抄报:省安委会、省安监局;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刘新池书记、冯云乔市长、市四大家领导仙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1年10月15日印
棉花收购、加工、仓储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