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医疗卫生类)
申报及审核说明
一、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人项目申报
项目申请人需登录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科教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ky.szhpfpc.gov.cn/index_html),网上填报项目申请书,并通过系统打印项目申请书,网上填报的项目申请书与书面材料必须一致,如出现不一致,项目申请自动作废。
(二)单位审核
项目申报单位(区属单位尚需各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区卫生局、区计生局、新区公共事业局)登录系统,网上审核,并需按《形式审查及材料整理要求》(见附件)对上报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
(三)项目申请人查新申请
项目申请人需同时在系统中申请查新,如有半年内由市医学信息中心出具的查新报告,需在项目申报时填写查新报告编号。
二、申报材料
除网上填报项目申请书以外,需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一)本单位科研管理相关制度,如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非资助项目管理制度等(2011年已上报过的此次不必再报,如上述制度有修改的,
1需将修改后的制度重新上报)。
(二)《2012年度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医疗卫生类)汇总表》,由申报单位从系统中打印、盖章,一式两份。
(三)《2012年度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医疗卫生类)申请书》一式四份,打印及装订要求见《形式审查及材料整理要求》(见附件),申报项目必须有单位或区主管部门的评议和签署意见。
(四)《2012年度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医疗卫生类)非资助项目经费资助证明》(一式一份)。
上述申请书或表格均需从系统中下载。项目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交送市医学信息中心,不接收个人申报。所有申报材料需自行留底,不予退还。
三、查新评审费用
申报项目需交纳查新评审费900元,由项目申报单位统一向市医学信息中心交纳。(户名:深圳市医学信息中心,开户行:交通银行深南中支行,账号:443066254012015017128)。
四、申报、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12年2月20日至3月20日18:00,各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区卫生局、区计生局、新区公共事业局、各直属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须于2012年3月25日18:00前完成审核并提交,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一律不得提交,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书面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12年3月26日至
32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未通过系统申报、审核、提交的项目,将不受理书面材料申报。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医学信息中心地址:罗湖区人民北路2202号科研服务部,联系人:甘慧清,电话:
询电话:82299566。
82226701,网上申报技术支持咨
3附件
形式审查及材料整理要求
一、各类项目申请符合条件要求。
二、所填内容真实,无虚假材料或不实信息。
三、《2012年度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医疗卫生类)申报项目汇总表》必须从系统中打印,按项目申请类别分别汇总打印、加盖公章,表中所填写的内容必须与《申请书》中的相关内容一致。
四、《申请书》格式必须为网上下载格式(2012年版),一式四份,用A4纸打印,连同另附的有关附件装订成一册。
五、上报的四份申请书均要求:项目组成员签字、承诺书签字必须为亲笔签名,审批表签名及盖章均为原件。
六、协议书、伦理审查报告、资格认证及准入情况可为复印件,但需单位审核原件并出具“与原件相符”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