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和“三项行动”
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 “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建[2009]64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鄂建文〔2009〕6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扎实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和“三项行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构建建筑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建筑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提供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改造与科技进步,为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提供技术保障;创造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公司建筑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和“三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建筑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和“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建筑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工作。具体组成人员为: 组长:魏建中 副组长: 纪波 张育杰 成员: 洪长盛 姜磊 叶少平罗炳文 许建平张铜山 王强 李线勇
吴惠明 田金阳 杨华柱 蔡贵华 郭如峰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建筑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
1、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程的宣贯工作,完善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督办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省厅即将修订出台的《建筑工程市场管理条例》、《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程》、《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技术规程》和《湖北省房屋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2、认真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完善安全生产监督体制。建立健全建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主要负责人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单位i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专题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1、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各单位要根据不同事故类别和重大危险源,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2、加快推进建筑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提高建筑安全生产科技含量和装备水平。各单位要依靠科技进步,利用先进的科技设备和手段提高安全生产保障。将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与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等活动有机结合,完善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
3、加大建筑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三项建设”和“三项行动”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认真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工作做深、做实。要定期研究和解决“三项建设”和“三项行动”中的具体问题,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坚持统筹协调。各单位要把“三项建设”与“安全生产年”活动有关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建筑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建筑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建筑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使“三项建设”相互促进,协调推进。要统筹建筑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建筑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建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等“三项行动”,为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体制和机制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等情况。适时开展监督检查。
黄石市华建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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