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山申请书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我镇(街道)村村民小组山地(地名),(土名),该地位于东经,北纬,面积亩。现需炼山造林(种果)。计划于年月 日时炼山,目前已开设防火线长米,宽米,且在沿途防火线内铲除米宽的草皮防火保障线,并组织落实了看守火场人员人,配备了打火工具。经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验收,现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申请炼山。
以上申请,请予批准。
申请人:
用火责任人:
点火人:
村委会意见:年
年月日月日
林业站(工作站)意见:
年月日
镇政府意见:
年月日
附:镇(街道)和林业站(工作站)派指导监督炼山人员
姓名单位电话姓名单位电话姓名单位电话
《野外用火许可证》办理条件及程序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一条第1款规定:“在森林防火期,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经县级人民政府或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五条第1款规定:“森林防火期严禁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单位批准”。
每年12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是森林防火期,其中3月1日至4月30日是森林防火戒严期。
二、申请条件
1、用火时间在非森林防火戒严期;
2、属于烧灰积肥、烧田(地)埂、炼山造林和火烧防火隔离带等生产性用火;
3、做好防火隔离带;
4、从用火到结束有专人负责、组织人员看守。
三、办理程序
用火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村小组长核实→报村委会审核→到当地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林业站)办理野外用火许可证。
四、申请式样
林区野外用火申请书
×××森林防火指挥所:
申请人×××,男,汉族,38岁,家住×××村委会×××村小组,我因×××,需要在×××(用火详细小地名)烧灰积肥,用火时间是×年×月×日×点至×日×点,用火的四周已铲好了防火隔离带,用火时有×人在现场看守,不会引起火灾的发生,请给予批准用火。
申请人:××××年×月×日
村小组核实意见村委会审核意见森林防火指挥所意见
签名公章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