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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村民自治与村庄治理

发布时间:2020-03-03 00:25:1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内容摘要:

作为一种治理制度,村民自治制度效能的村庄基础十分重要。从理论上,社会关联度低的村庄,民主化村级治理的效能较低,而在社会关联度高的村庄传统制度也可能具有较高的效能。村民自治制度是一种能够创造出村庄秩序巨大可能性的良好制度,但若不注意村民自治制度对村庄基础的依赖,将难以理解村民自治制度在不同地区不同的实践后果。

关键词: 村民自治 村庄治理 乡村关系

关于村民自治的关注,一种关注集中于村民自治的民主方面,尤其关注村民自治制度对于中国未来政治制度安排可能具有的影响,这是从外部来关注村民自治:一种关注集中于村民自治的治理方面,将村民自治制度看做一种民主化的村级治理制度,尤其关注这种治理制度对于解决当前农村实际存在问题的能力,这是从农村内部来关注村民自治。总体来讲,当前学术界对村民民主放眯着你的关注远远超过对治理方面的关注,政治学界和海外学者尤其热心于此。希望通过一个理论考察,来讨论一种特定类型村庄即所谓低度社会关联村庄民主化村级治理的可能性,重点考察民主选举和村级治理之间的一种可能内在关系。

一、民主化村级治理的乡村关系前提

村民自治的实质是一种民主化的村级治理。在中国现代化转型时期,如何解决农民问题,将成为最为艰难也是最为关键的问题。正如当前仍然存在的争议一样,村民自治也不是万应良药。村民自治存在的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村民自治存在的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要求理论界有更多深入的研究。当前因为村民自治成为热点,而被一些人引向其它领域,这是自然的。但在村民自治研究内部,必须解决以下两个问题:第一,必须了解当前村民自治的实践状况。

今天的村民自治已有十多年的历史,政策争论虽然重要,田野调查更为基础。只 有建立在更多田野调查基础上的政策争论才会真正切合当前农村的实际,而不至于变成抽象的理论争论。不客气地说,当前村民自治的田野调查十分薄弱,建立在局部调查或传媒资料上的政策争论,可能文不对题。第二,必须有更多对村民自治的学术研究。只有将村民自治置于中国现代化这一特定背景和中国农村人口众多,农村文化源远流长这一特定国情下,才可以理解村民自治运作的效果和村民自治本身的价值,也才可以解决关于村民自治的政策争论。正因为学术研究的不足,造成了村民自治总体研究的低水平状况,很多政策争论缺乏实质内容,流于表面,而对村民自治的功能定位,要么脱离了村民自治本身的语境,要么脱离了当前农村社会的现实。

一、民主化村级治理的乡村关系前提

当前村民自治制度安排的一个特点是希望通过村民自治来同事解决村务和政务。1998年通过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不仅规定“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节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乡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就和提出建议”,而且规定“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实践中,即是希望由村民委员会在处理村务的同时,可以协助乡镇完成各种国家任务,典型是收粮派款和计划生育。决定村委会不仅负担村务而且负担政务的理由,是中国后发型现代化对农村社会的强制要求。中国现代化本质上是一种外在强加于农村的任务,在转型时期,国家通过乡镇行政是加于村级的政务,正体现了这种强加法则。不是村级是否有政务需要完成,而是应由谁来完成它。从理论上讲,院子国家现代化要求的政务可以有三种办法来予以完成:第一是由基层政权即乡镇行政实达于村,比如有乡镇行政直接到农户收取税费,控制生育等等。一般来说,由于当前分田代户造成的事实上小农经济分散经营的特征,乡镇行政机构直接面对欠佳万户的农户,其中的核心是乡镇直接面对农户的交易费用太高,代价太大(温军,2000)。这条路一般地说难以走通;第二种办法是将乡镇行政派下来的另一个村级组织,有这一村级组织来处理政务。这种办法的好处是将村务和政务分开,坏处是新设机构成本太高;第三种办法就是当前村民自治制度安排中奖政务和村务基于村委会一身的办法。这种办法的好处是既可以让乡镇行政安排中将政务和村务基于村委会一身的办法。这种办法的 好处是既可以让乡镇行政安排的政务在村一级有“腿”,又可以降低行政成本。这种办法的坏处是政务与村务难以分开,有时是政务冲击了村务,有时是村务不理政务。以上三种解决村务乡镇办理政务,乡镇干部对于干部的一些利己谋私行为不闻不问;二是村干部作为村民选举的代表,在感受到村民对乡镇不满的同时,作为村民利益的代表抗拒乡镇合理不合理的政务要求,抵制乡镇行政乡村一级的传达。当然,乡村关系除此以外还有两种可能前途,一好一坏。坏的前途是村干部可能利用乡村关系的紧张,借村民的不满情绪,借乡镇的强力压制村民,而村干部们则利用乡村关系的矛盾及制度空隙进行投机,他们本身成为一个既特利益集团。好的前途是村干部凭借自己的责任心和行政智慧,在当前艰难的乡村关系中,既处理好村务又办理好政务,即让村民高兴,又让乡镇满意。村干部如何行为,并不完全是他们自身的道德感和良心决定的。具体地说,村干部的行为既受乡村关系政务村务合一这一制度前提的影响,又受村庄本身的社会性质特别是村庄社会关联度的影响。在当前村民自治制度安排中的村务政务合一这一乡村关系前提下,尤其决定村干部行为决定民主化村级治理这一制度安排效果的,是当前村庄社会的性质。下面我们讨论村庄社会的性质。

二、社会关联度:村级治理的村庄基础

从理论上,我们都辛昂新制度的有效性是与特定社会基础相联系的,具体研究却容易忽略制度安排的社会基础,习惯于抽象讨论制度本身的好坏与效果。对村民的自治这一民主化村级治理制度的讨论不应离开他的村庄基础。

从本文关注的角度,我们将构成村级治理的村庄基础简化为村民一致行动能力的强弱页即村庄社会关联度的高低。村庄社会关联度即在村庄中具体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程度,后再维护村庄秩序的过程中村民之间所可能结成的一致行动能力。缺乏分层与却是记忆型村庄,村民与村民之间的关系程度较弱,关系链条较短,成为一种帝都社会关联的村庄。在这种帝都社会关联村庄中,村民累世马克思所说的一个一个马铃薯,他们个人所欲的目标,因为难以形成集体行动,而不能达到,村民集体行动所能行动所能提供的公共秩序和社会服务因此严重不足。缺乏分层与缺失记忆性村庄大都是低度社会关联的村庄,社区记忆较强,社会分 层明显的村庄,则更可能构造出村庄的高度社会关联。强的社区记忆,通过建构村庄认同,不仅使得面子和荣誉对每个村民都很重要,而且是村民在一直行动时,有更多长远的考虑。当村庄秩序面临威胁,村庄利益受到威胁时,村民有能力行动起来,为获取村庄秩序和维护村庄利益行动。明细请按的社会分层不仅可以构造出一些掌握优势精英,而且这些掌握资源的村庄精英很容易获得一户白影的行动能力。因此,当这些村庄精英感到需要维护村庄秩序时,他们有能力通过自己的影响来做到这一点。当然,这些具有一呼百应的村庄精英,也有能力为了个人的私利破坏村庄集体秩序。社会关联这一村民之间具体的关系,便因此具有了影响和决定村庄秩序的能力,正式这种能力,构成了村级治理的村庄基础。很多时候,不是由于特定的制度安排,而是由的定的村庄性质,决定了村级治理的面貌。举例来说,人民公社时期,公社几乎控制着农村所有经济和组织资源的情况下,南方一些农民的大队小队干部确与村民共守村庄秘密,形成了村庄内的利益庇护关系,一消极的方式对抗着人民公社的强制力量;而在河南这样的北方农村,人民公社一通到底。直至今天,河南农村仍然经常处于一种自上而下“超常规、大跨度”的运动式动员之中,南方农村与一河南为主的北方农村构成此种差别的原因何在?其中的一个关键方面是南方农村传统的宗族意识一直存在,在干部在人民公社时期仍然收到强大村庄压力,而河南等北方农村宗族意识大都较弱,人民之间的社会关联度很低,原子化的村民无力抵抗上级可能脱离农村世纪的各种运动,这一点在村民自治背景一样如此。

三、民主化村级治理的村庄基础:以低度社会关联村庄为例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颁布实施以后,村民自治的实施力度大大加强,村民在村干部的选举和村务的决定权方面,与过去不可同日而语,民主化的村级治理名实渐付。按一般的理解,这种民主化的村级理解,一定可以通过选举出代表村民利益的能人来为村民当家办理村务,提供村民所急需的公共秩序和公共服务,村级治理中村务办理方面,也一定会有大进展。

现实是否会如以上设想乐观,还有待人民村级治理更长时间的实践。下面我希望通过讨论帝都社会关联村庄民主化村级治理可能存在的问题,来做一个纯理论上的考察,这种考察有助于我们认识村级治理村庄基础这一重要问题。 从理论上讲,有村民选举村干部,村干部就应该成为村民利益的代表着和村庄利益的维护者,特别是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可以罢免不合格的村委会和具有在村务决策管理和监督方面权利情况下,村干部的行为会具有典型保护型经济的特征.但是保护型经济的行为并不是平白无故产生的,他们的保护行为一定要有或文化上或经济上的理由。文化上的理由即他们作为村干部,保护村民的利益可以有一种面子、荣耀和心理上的满足,这种利益来自于对村庄的认同或村庄共同体的意识。经济上的理由是村干部在与乡镇行政余力力争时,他们认为在经济上市合算的。在低度社会关联型村庄,是否出任村干部的却大多是有经济收益上考虑的。对于一些优秀的乡村能人,特闷出任村干部的机会成本很高,村干部的报酬大都不能满足他们的收入预期,而在于掌握优势资源的乡镇等上级交往时,可以提升他们的收益感。因此,一个乡村能人出任村干部,他们缺乏与乡镇对立的积极性。

在村干部的报酬不能满足他们的收益预期时,低度社会关联村庄出任村干部的乡村能人便不仅不愿意与乡镇对立,而且期望在与乡镇行政的交往与合作中增加预期收益。在乡村关系紧张的背景下,他很快便成为乡镇行政在村里的代理人,村民心中的恶人。这样的乡村能人不能让村民满意,下次选举,村里不投这种人的票,而希望选一个“好人”来当村干部。

好人干部不能让乡镇满意,因为乡镇行政难以通过好人干部将政务在村中实施下去。好人干部同样不能让村民满意,因为好人干部往往缺乏过去乡村强人办理村务的魄力。村庄事务有时处于瘫痪状态,村庄秩序失去根基。过去强人干部在办理村务时的果断和强悍正是缺乏关联村庄获得秩序的关键原因。比如一个强人干部可以凭借自己的威信有时甚至是威胁,将村中的纠纷调解了,将村中道路修建了,将地痞无赖威慑住了。面对自己选举上来但缺乏办理村务能力的好人干部,村民怀念起以前的强人干部来。这样,在下一次选举中,村民会说,还是选一个强人对村中有益些。要有些魄力哦,要选有处理村庄事务的能力和胆略的那种人。下次选举,有魄力的强悍的乡村能人便选了上来。新上来的强人干部当然 不满足于好人干部乐于维持现状的状况,他们希望有所建树以抵消当村干部的机会成本。但是,如前所述,强人干部因为难以从缺乏社会关联的村庄获得文化上的价值,他们会更多从经济收益上考虑如何补偿自己当村干部所损失的机会成本。他是村民选举上来的,他也有在紧张乡村关系中抵制乡镇行政不合理行为所需要的强悍,但他缺乏抵制乡镇行政不合理行为的积极性。一方面,与乡镇维持良好关系已构成了他预期收益的重要部分,毕竟乡镇掌握着较村庄多得多的各种资源,一方面,他在与乡镇的对抗中,是无法获得缺乏社会关联的村民对自己的组织化支持的。而强人干部凭借自己的强悍,在处理村务时的能力,使原子化的村民事实上丧失了对他的约束能力。他发现,凭借当前村务与政务合一的乡村关系前提,他可以在为乡镇办理政务时,获得利益多多的好处,这种好处不仅有乡镇行政对他的赞赏和经济上的奖励,而且乡镇行政在眼见他凭借自己的强悍办理村务中谋取私利时,不闻不问。这个村民选上去的强人干部的确具有办理好村务和维护村庄秩序的能力,但他只是在形成了与乡镇行政心照不宣的默契之后,他才找到了出任村干部的经济上合算的平衡点。他个人的强悍保证他可以不将那些缺乏社会关联因此缺乏一致行动能力的村民放在眼里。选上来的强人干部在缺乏价值支持和村民强力约束的背景下,变成为赢利型经纪。这样一来,在帝都社会关联村庄的民主化村级治理,竟然可以出现的一种理论上的结果,是村庄治理限于瘫痪状态与盈利经济的交替循环。细心观察当倩中国农村的村级治理,若干地区已有了这种循环的苗头。

以上考察了低度社会关联村庄民主化村级治理的可能后果。那么,高度社会关联村庄的民主化村级治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形呢?作为一种理论上的推论,高度社会关联的村庄,特别是在哪些社区记忆和社会分层均可以产生相互塑造的部就会长生一种秩序,这种秩序依赖于传统和习惯,其提供的成本可以叫外来制度安排高度社会关联的村庄,甚至不需要民主化得村庄治理着一外来制度安排,社区内低廉的多,也有效得多。作为一种治理制度,村民自治制度效能的村庄基础十分重要。从理论上讲,在社会关联度低的村庄,民主化村级治理的效能较低,而在社会关联度高的村庄,传统制度也可能具有较高的效能。村民自治制度是一种能够创造出村庄秩序巨大可能性的良好制度,但若不注意到村民自治制度对村庄基础的依赖,将难以理解村民自治制度在不同地区不同的实践后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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