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员工介绍新员工奖励办法
一、目的:
为了开拓招工渠道,充分发挥老员工的人脉关系,解决公司用工缺口,吸引更多合适的人才,及时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用工需求。
二、介绍条件:
1、被介绍的新员工必须符合法定工作年龄,适合公司用工需要,且未在本公司工作过。
2、被介绍进公司的新员工只能有一名介绍人(由被介绍进公司的新员工确定一名介绍者)。
三、奖励条件:
介绍新员工入职的老员工,在新员工入职满3个月后,可获得300元介绍费,若被介绍者工作未满3个月离职(无论何种原因),则不给予介绍人介绍费奖励。
四、操作办法:
在职员工介绍新员工入公司时,介绍人需一同前往行政人资部报道, 由行政人资部登记确认,凡未按此操作办法进行操作,后期再补充登记的一律不给予奖励。
五、附则:
1、本办法由公司行政人资部负责解释、修订。
2、本办法自签发日起执行。
《在职人员介绍新人入职奖励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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