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员工介绍人员入厂的奖励办法
一、目的:
为满足公司业务的需要,同时,也为促进整个公司和谐稳定的发展鼓励各位员工多多介绍亲朋好友来厂工作。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宁波乔明家居用品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的所有员工。
三、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介绍人员入厂员工的奖励的记录、提报及手续和流程的办理。
3.2 财务部:负责对介绍人员入厂员工的奖励的发放兑现。
3.3 总经办:负责对奖励的过程进行监督以及奖励后员工意见与建议的稽核处理。
3.4 总经理拥有员工奖励的最终决定权。
四、内容
4.1员工介绍人员(普工类)入厂的,一经面试合格并入厂上班的,在新员工在职三个月满后,一次性给予介绍人100元的奖励。
4.2员工介绍人员(技工类)入厂的,一经面试合格并入厂上班的,在新员工在职三个月满后,一次性给予介绍人150元的奖励。
4.3被介绍员工面试合格在职满三个月转正后,凭车票报销来厂路费(飞机票及火车卧铺票除外)。
4.4望广大员工积极介绍亲朋好友入厂,多多益善,奖励上不封顶。
4.5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订,人力资源部拥有修订和最终解释权。
4.6本办法自总经理签署公布之日起生效。
4.7 与本奖励办法有冲突之处,以本办法为准!
编制:复核:审核:审批:
《介绍员工入厂奖励办法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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