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各特种设备的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的完好与使用正常,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生产系统压力容器及工业管道的管理职责、内容与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各特种设备的管理及使用部门。
3.职责
3.1安全质量环保(保卫)部为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按规定内容对各生产单位的特种设备的管理情况设施监督以及按国家的相关要求组织特种设备的检定。
3.2各经营单位负责对所辖各类特种设备实施现场管理,并协助安全质量环保(保卫)部做好检定工作。
4.定义
压力容器:指最高工作压力大于0.1Mpa;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断面最大尺寸)大于等于0.15m,且容积(V)大于等于0.025m3;介质为气体、液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5.文件内容
5.1压力容器及工业管道的使用维护
5.1.1压力容器的维护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执行。
5.1.2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压力容器及工业管道的技术资料,其内容包括:
5.1.2.1压力容器台帐;
5.1.2.2压力管道防腐记录。
5.1.3压力容器及工业管道的计划性检修按《设备检修管理规定》执行。
5.1.4压力容器、工业管道的维护、维修及定期检验工作由各经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安全质量环保(保卫)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生产运行部负责提供技术支持。
5.1.5经营单位负责组织各生产单位的检定工作,规整保存各类检定证书,并建立健全相关台帐。
5.2压力容器及工业管道的检验
(1)压力容器及工业管道的检验按《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执行。
(2)检验前使用单位必须作好安全防范措施。
6.相关记录
6.1压力容器检验计划;
6.2压力容器检验合格证;
6.3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台帐;
6.4压力管道防腐记录;
《特种设备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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