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制造中心
员工工作服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做好生产一线员工的劳动保护,规范员工着装及工作服的统一管理,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服分类及尺码
1、工作服分类
本规定的工作服指工人工作服、品质人员工作服和测试中心人员工作服。职员工作服、保安员制服等暂不纳入本规定。
2、工作服尺码
工作服分男装、女装。尺码共有XXXL、XXL、XL、L、M、S六种。员工依据自身体形选择合适的尺码。
三、工作服管理
1、管理部行政科由专人负责工厂工作服的需求汇总、招标、制作、费用报销;各车间必须指定一名工作服管理人员,负责工作服的需求统计、报批、发放登记、回收、扣款等工作。
2、工作服制作
各车间工作服管理人员统计员工所需工作服类别、数量及尺寸,由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向管理部行政科申请制作;行政科汇总各单位需求后,采取招标等形式确定供应商,并签订工作服制作合同,按合同要求制作。
夏季工作服每年3月份制作,冬季工作服每年10月份制作。夏、冬装每人各制作2套。
3、工作服着装要求
劳务工、品质员员工入职一星期后,必须穿着工作服。工作服应穿着在外,并保持干净整洁。原则上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着夏装,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着冬装。
4、严禁将工作服转借公司以外人员穿着;不得以他人名义申请工作服。如有违犯,一经发现,每次罚款100元。
四、工作服费用
1、工作服按成本价有偿发放。劳务工领用工作服,入职时间在一周年以内的,离职时在本人工资中扣除,工作服归个人所有;入职时间超过一周年的,免收工作服费用。
2、实习学生领用工作服,实习期满离厂时按半价扣除。
3、品质人员工作服费用由工厂承担,在工厂福利费中开支。品质人员离职时需将工作服退还本部门工作服管理人员,否则,在本人工资中按成本价扣除工作服费用。
4、收回工作服的清洗费用在工厂福利费中开支。
5、工作服遗失或损坏,须重新向所在部门文员申报工作服的类别、尺码、数量。重新领用工作服的费用在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五、本规定自二○○八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珠海制造中心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