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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操作指南(四)

发布时间:2020-03-02 12:56:3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3.2.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调查核实

(一)接收任务

接到办税服务厅转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申请审批表》及有关证件、资料后,进行认真审核,确认资料齐全无误。

(二)业务流程

1.调查纳税人是否按要求及时进行纳税申报,并报送有关资料;上一年度应税销售额情况。

2.调查纳税人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要求设置财务人员、会计账簿;调查会计核算是否健全,能否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3.调查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情况。

4.调查纳税人有无已查实的虚开、代开发票等违法行为。

5.调查纳税人是否按规定要求抄报税和认证专用发票。

6.调查纳税人是否有固定经营场所。

7.调查纳税人是否有偷、骗、抗税等行为。

8.其他需要调查核实内容。

(三)结果处理

根据调查情况制作调查报告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申请审批表》,报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转审批部门;调查中发现纳税人存在违法违章问题或嫌疑的,向所在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3.3税收优惠资格认定调查核实

3.3.1民政福利企业资格认定调查核实

(一)接收任务

接到办税服务厅转来的《流转税审批项目申请审批表》及企业申请、附报资料后,进行认真审核,确认资料齐全无误。

(二)业务流程

1.调查企业基本情况

审核确认企业的投资证明、投资协议、产权隶属关系等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其是否为民政部门、乡镇、街道举办,是否存在承包、租赁、挂靠等形式。 企业附报资料为复印件的,要与其原件认真核对,查看是否与原件一致,审核无误后,在复印件右上方标注“经核对与原件相符”字样,签字并加盖基层国税机关公章。

2.调查残疾人员安置情况

⑴企业是否按月建立和登记《企业基本情况表》、《残疾职工工种安排表》、《企业职工工资表》、《利税使用分配表》、《残疾职工名册》。

⑵企业的“四残”情况、“四残”人员比例、上岗率等是否符合规定标准。

⑶对照《企业职工工资表》、《残疾职工名册》、现金银行账簿及有关凭证,审查残疾职工工资是否按期、真实发放。

3.调查企业账务核算情况

⑴是否具有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和健全的管理制度,会计核算是否健

全。

⑵实地核查纳税人会计科目、账簿的设置情况,是否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和本企业经济业务的需要,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⑶核查应税产品和享受先征后返优惠政策的产品是否分别核算;有无将外购货物直接销售和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货物计入自产产品收入,有无将应征消费税的货物销售与退税产品划分不清;核查企业是否生产销售属于应征消费税的产品,是否存在外购货物销售,是否有生产销售给外贸企业和其他企业出口的货物等。

⑷是否按规定正确开具、取得发票、有无为其他企业代开专用发票情况、购进原材料是否存在应索取而未索取抵扣凭证,或以其他企业名义索取并让其他企业抵扣税款的问题。

⑸是否设置“应缴增值税”、“未缴增值税”及其他明细科目,税款计算是否正确。

⑹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是否按规定要求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纳税申报表以及其它报表、资料。

4.其他需要调查核实内容。

(三)结果处理

根据调查情况制作调查报告;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在《流转税审批项目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部门公章后,逐级上报审批部门;调查中发现纳税人有违法违章问题或嫌疑的,向所在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3.3.2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资格认定调查核实

(一)接收任务

接到办税服务厅转来的纳税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资格认定表》(经粮食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签署意见确认的认定表)及有关证件、资料后,进行认真审核,确认资料齐全无误。

(二)业务流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是否真实有效;

2.改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提供的主管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改制的批文(文件应能说明国有企业控股比例及数额)是否真实有效;

3.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是否经县及县以上粮食、财政部门批准,承担粮食收储、销售任务。

4.其他粮食企业、有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销售业务的企业,免税资格经营免税粮食、食用植物油项目的批文复印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是否真实有效。

5.其他应调查情况。

(三)结果处理

根据调查情况制作调查报告,报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转审批部门;调查中发现纳税人有违法违章问题或嫌疑的,向所在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3.3.3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资格认定调查核实

(一)接收任务

接到办税服务厅转来的纳税人申请资料及有关证件后,进行认真审核,确认资料齐全无误。

(二)业务流程

主管国税机关受理回收单位的免税资格认定申请后,应进行实地核查,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1.各种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

2.经营场所是否与税务登记证提供地址一致,场所面积是否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

3.注册资金、流动资金以及人员状况是否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

4.经营的货物是否属于废旧物资免税范围。

5.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应税货物与免税货物是否单独记账,分别核算。

6.了解其主要收购来源和销售渠道、销售对象。

7.其他需要调查核实内容。

(三)结果处理

审核完毕后,由审核人员在《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免税资格申请认定表》上填写核查意见并签字。调查中发现纳税人有违法违章问题或嫌疑的,向所在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3.3.4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调查核实

(一)接收任务

接到办税服务厅转来的《流转税审批项目申请审批表》及企业申请、附报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确认资料齐全无误。

(二)业务流程

1.调查企业所报资料内容是否真实完整、数据是否准确并符合政策规定。企业附报资料为复印件的,要查看是否与原件一致,审核无误后,在复印件右上方标注“经核对与原件相符”字样,签字并加盖基层国税机关公章。

2.调查企业的资源综合利用资格是否已按规定及时审批确认,是否在有效期内。

3.调查企业申报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或产品)是否真实,有无相应的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场所是否有相应的废渣等政策规定的废弃物品。

4.对企业生产、经营或货物存放地进行实地核查

(1)企业申请的企业名称、综合利用产品(项目)名称、建材产品利用废渣品种、森工产品利用三剩物和次小薪材品种、综合利用电厂利用低热值燃料品种、减免退税收入、减免退税税金等项目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2)企业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准确核算应税、免税收入及应交税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准确转出免税产品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3)企业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是否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其生产原料是否能准确核算购进、耗用的重量(体积)、金额等

情况,其帐务核算内容是否与材料出入库凭证、企业生产配料单相符。

(4)企业在购销、提供或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免税货物是否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5)企业帐簿记载核算的耗用掺兑废渣、低热值燃料(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城市生活垃圾)重量(体积)的比重是否符合政策规定。企业生产的资源综合利用建材产品,其原料中是否掺有不少于30%(重量或体积)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等其他废渣;资源综合利用机组利用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生产的电力,其用量(重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是否达到60%(含)以上;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的电力,其用量(重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是否达到80%(含)以上。

(6)企业税负率是否正常、是否将免税产品进项税转移到应税产品抵扣。

5.其他需要调查核实的内容。

(三)结果处理

根据调查情况填写《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减免退税实地核查表》;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在《流转税审批项目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部门公章后,逐级上报审批部门;调查中发现纳税人有违法违章问题或嫌疑的,向所在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3.3.5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备案调查核实

(一)接收任务

接到办税服务厅转来的纳税人《增值税减免税产品(项目)备案表》及有关证件、资料后,进行认真审核,确认资料齐全无误。

(二)业务流程

1.调查饲料生产企业生产的饲料产品是否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范围,是否存在超范围免税的情况。

2.调查饲料生产企业申请免税的饲料产品是否经省级国税机关指定的质检机构检测合格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

3.调查申请免税的饲料产品与《检验报告》所列产品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未经检测而申请享受免税的情形。

4.调查企业会计核算是否健全,是否按规定设置账簿和会计科目,是否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记账,账表凭证的相关数据是否相符。

5.调查企业应税产品与免税产品是否分别核算,增值税免税税额的计算是否真实正确;是否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6.调查是否按规定正确开具、取得发票,有无让其他企业挂靠而为其他企业代开发票情况。

7.其他需要调查核实内容。

(三)结果处理

根据调查情况制作调查报告,签署意见,报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转审批部门;调查中发现纳税人有违法违章问题或嫌疑的,向所在部门提出处

理建议。

3.4发票审批事项调查核实

3.4.1发票领购资格调查核实

(一)接收任务

接到办税服务厅转来的《发票领购申请审批表》及有关资料后,进行认真审核,确认资料齐全无误。

(二)业务流程

实地核查纳税人使用票种、金额版位、限购数量是否与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相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有关发票限额、限量供应的有关规定等。

(三)结果处理

根据调查情况制作调查报告,并在《发票领购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报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转审批部门;调查中发现纳税人有违法违章问题或嫌疑的,向所在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3.4.2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调查核实

(一)接收任务

接到办税服务厅转来的纳税人申请资料后,进行认真审核,确认资料齐全无误。

(二)业务流程

调查纳税人有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能否按税务机关的要求传输开具发票的相关数据信息等。

(三)结果处理

根据调查情况制作调查报告,报负责人批准后连同收到的资料转审批部门。调查中如发现纳税有违法违章问题或嫌疑的,向所在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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