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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队、班组制度
一、班前、班后会制度
二、班组长随班工作制度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五、班组和岗位安全评估制度
六、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
七、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八、安全检查与奖罚制度
九、班组学习培训制度
十、学习培训制度 十
一、交接班制度
十二、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
十三、安全举报制度
十四、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 十
五、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十
六、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十
七、师带徒及培训等制度 十
八、推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 十
九、民主管理制度
二
十、安全承诺制度
(二)、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三)、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制度
(四)、煤矿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五)、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六)、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归档制度
(七)、安全文化建设制度
区队、班组建设制度
区队、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各项工作的落脚点,班组工作是企业的基础工作,加强班组建设,对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搞好班组科学管理,增强企业活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保证企业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推动企业升级,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班组管理工作,特制是本制度。
一、班前、班后会制度
一、班前会目标
通过不断规范班前会,开好班前会,改善班组长的工作方法,使员工安全意识和自身素质得到提高,区队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取得长足进步。班前会要突出讲任务、讲安全、讲质量。讲任务,做到工作任务目标明确;讲安全,做到防范措施周全;讲质量,做到标准严细到位。员工对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标准,明明白白,清清楚楚,激发员工的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班前会程序
1、班前会点名、班前排查。在布置安排当班工作任务之前,要从关爱员工出发,观察当天来上班、昨天休息或请假的员工是否休息好、班前是否有人饮酒、员工是否身体不适、情绪波动等,确保出勤的员工精神饱满,心情舒畅。
2、总结表扬。把上一班工作现场情况进行总结,对出现的问题或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点评、解析,提出应急措施和整改办法,通报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必须表扬、鼓励在上一班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倡导大家向其学习。
3、布置工作。简要传达矿有关文件或会议精神,详细布置当班工作,明确本班要完成的工作指标并分工到人头,分析完成工作任务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数,增强当班员工完成工作任务的信心和决心;根据当班工作任务和生产现场的实际,针对每个生产环节、每个操作点应注意的事项逐项、逐条,讲清、讲透。
4、入井前安全宣誓。有值班班长带领,所有参会人员应起立,脚跟并拢,脚尖分开呈60度,挺胸、收腹、腰直、肩平,右手握拳举起,进行庄严的安全宣誓。(宣誓词:为了自己生命安全/为了家庭幸福团员/为了企业为了企业稳定发展/我一定时刻注意安全/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坚决做到不违章,不违纪/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位安全生产做贡献。)
三、班前会要求
1、班前会每班必须召开,召开时间有歌曲对根据自身工作特点自行确定,报安全质量科备案。
2、班前会主持人必须有值班副队长以上管理人员担任。
3、各区队班前会主持人要提前掌握、了解上一班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前对当班员工情况了解排查,做到心中有数。按照班前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准备。
4、各单位要根据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认真实施,不能随意减少或更改规定程序和内容,也不宜把所有程序截然分开,要结合本队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5、班前会整个过程控制在20-30分钟左右。
6、队长、支部书记每月参加零点班班前会不少于7次。
二、班组长随班工作制度
班组长是工人的直接领导者,是生产现场的直接组织者和统一指挥者。负责组织和领导本班组全体成员遵照三大规程进行生产,安全地完成本班组的生产任务,并给下一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1、负责人员的分工,清点本班的出勤人员,接受上班的汇报情况,接受本队的生产任务,指定本班作业计划,明确各工种、各地点的负责人,明确任务和要求,交代清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注意的事项,检查工具,材料配件,备用品准备情况。
2、负责现场交接班,按照队会议精神决定,交待清楚任务完成情况,生产准备情况,设备维修、维护、运转情况,工作地点通风瓦斯及安全情况。
3、负责组织各工种,各工序之间紧密配合,抓紧时间作好开工前准备工作并及早组织生产,严格遵照三大规程组织指挥生产,注意不断地协调各工种之间的关系,根据工作面情况变化,及时调整部署,以确保实现正规循环作业,安全生产。
4、负责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检查各种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发现不安全的隐患,要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或着影响其他工作面的生产的要及时向调度室和队领导汇报,听候指示,险情没排除,不得离开现场。
5、负责搞好本班的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工程,立即组织返工,返工后仍不合格的工程不记工程量外,并负责分析原因追
究责任,给以追究处理。
6、负责贯彻执行工具材料管理,管好本班的工具,节约各种材料,尽量回收废旧材料复用,降低成本。
7、负责开好班后会议,检查总结本班安全生产工作,主持评工记分,分析事故等,向队部值班室汇报工作。
8、协助队领导做好本班工人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学习操作技术以及开展本班业余活动,经常展开谈心活动,了解本班职工的家庭情况,组织互助,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搞好团结。
9、以身作则,模范的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升我矿质量标准化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
一、质量为本,强化矿井标准化基础建设和标准化队伍建设,突出重点,狠抓关键,讲求实效,全面推进,实现动态管理、量化考核、重奖重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将我矿建设成为高标准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下发本通知:
一、总体目标:
年底达到省级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二、组织领导
矿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各副矿长
成 员:各部门科室主管
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设在安标办,负责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安标办主管(兼)
全矿设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六个专业小组:
1、采煤专业组组长:生产矿长 副组长:调度室主管 综采队主管
2、掘进专业组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采掘副总
调度室主管 生产技术部主管
安标办主管
3、机电运输专业组组长:机电矿长
副组长:机电副总 机电设备办主管 机电队主管
准备队主管
4、通风专业组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通风副总 通风队主管
5、地测防治水专业组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地质副总
地测科主管 生产技术部主管
6、管理及地面文明卫生专业组组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综合办主管 党群办主管 综治办主管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责任划分
矿长是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负总责;各分管矿领导对分管专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全面负责;各职能部门主管对分管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及本专业分管的专项工程具体负责;各采掘区队及辅助区队队长对本单位施工的工程质量、设备管理和文明生产负责;各施工班长对本班组的安全质量负责,岗位作业人员对自己工作岗位的安全质量负责。
四、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要求
1、安全质量标准化奋斗目标: (1)完成矿年度安全工作目标;
(2)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公司一级标准。
2、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
执行公司“煤矿质量标准化评分表A4版”。
五、考核办法
1、各专业检查小组每月要进行两次以上的动态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并将结果于次月3日前报矿标准化办公室,由标准化办公室汇总考核报经营管理部执行。
2、各采掘工作面月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优良品的,掘进奖励原工程款的5%,采煤奖励原工程款的2%;达到合格品的,不奖不罚;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为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掘进支付原工程款的80%,采煤支付原工程款的90%。
3、机电、运输、通风、地质、地面系统在公司季度检查或上级单位检查时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扣罚相关管理人员及责任单位、部门当月奖金的10%。公司季度检查达到第一名时,将对相关人员及单位、部门进行适当嘉奖。
4、检查人员不认真检查、弄虚作假或徇私情,造成质级不符的,对其扣罚当月奖金的20%,直至调离该岗位。
六、工作要求:
1、由技术部、地测部、机电队、通风队、准备队、调度室、设备办、安标办完善和健全各系统标准化基础资料、台账、图纸,保证随时检查随时能拿出齐全合格的资料。
2、由采、掘、机、运、通、地质、管理六大系统制定全年标准化实施规划和保持措施。
3、由技术部、机电队、通风队、准备队、设备办、安标办规范各系统牌板、工具箱、材料架规格式样及管线吊挂、电气和设备等布置方式,建立统一标准。
4、整改矿井标准化死角,建立矿井标准化责任区域。设立标准化监管、清理和保持责任人。每月对辅运系统的线缆、管路、照明进行精细化整理一遍,规整一致,使整个矿井面貌一新。
5、明确责任,具体分工。认真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质量标准化责任制,一级对一级负责。各单位和部门要有专人具体负责标准化工作,要将管辖范围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层层分解,细化到班组和个人,严格标准化考核奖罚,检查结果要与责任人员工资挂钩,激励和调动全矿员工做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6、严格检查,狠抓落实。检查人员必须按照标准要求,利用科学测量方法,严格控制。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7、加强领导,强化培训,提高认识。全矿员工要充分理解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正确处理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与生产、效益之间的关系,扎扎实实地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落到实处。
8、以专业达标促矿井达标,全面营造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矿井管理水平,做到全过程、全方位、全阶段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矿井。
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按照“企业负责、国家监督”的原则,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长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矿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分管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各业务部门实施本责任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各单位严格按照“三级分管、三级治理”原则(即:区队自查自改、职能部门排查治理、矿排查治理),通过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生产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设立各自的《隐患排查工作台帐》,生产
技术部、地测部、机电队、设备管理部、通风队、准备队要将每月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总结形成《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报告》,于当月25日前将《报告》和《台帐》交安标办汇总备案。
三、每一个人都有消除安全隐患的责任,对安全隐患必须进行排查。
四、在责任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排除,在责任范围外的安全隐患,人人都有排除权利,排除不了的要及时汇报。 汇报必须把自己的姓名以及安全隐患的事实、地点、时间等详细资料汇报清楚。
五、矿井事故隐患系数指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1、事故隐患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D四级: A级:难度很大,由集团公司解决的。
B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必须由公司解决的隐患。 C级:难度较大,区队解决不了,必须由矿解决的隐患。 D级:区队、业务部门职责范围可以解决的隐患。
2、事故隐患按种类分为通风、瓦斯、煤尘、火灾、顶板、机电、运输、放炮、水害和其它。
六、矿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每月必须组织一次矿井事故隐患等级的确定。按级别和类别逐级上报:D级事故隐患由科队报矿;C级事故隐患由矿报公司;B由公司上报集团公司:A级事故隐患由集团公司上报主管部门。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到隐患整改完成。
七、事故隐患的整改要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矿长全面负责,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事故隐患的整改,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治理标准达到规程规定要求。
八、安全监察部门负责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和报告。
九、事故隐患排查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不准生产。
十、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落实排查治理责任,对于在排查过程中排查不细、治理不利、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上报、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或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
关人员的责任。
五、班组和岗位安全评估制度
安全评估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是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途径。为扎实做好安全评估工作,确保矿井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前提条件:
1、杜绝当班死亡和重大非人身事故。
2、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矿要求标准。
3、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程度评估办法和奖惩制度。
二、考核标准: 以《煤矿安全规程》、本工作面的《作业规程》为准;
三、队每月组织对安全管理、掘进、机电、通风、进行一次评估检查,检查人员主要由本队验收员。
四、本队及各班组要高度重视安全程度评估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指示精神,积极开展现场安全评估活动,不断夯实矿井安全生产的基础。
五、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充分保证安全必需的各种投入。不断加大考核奖惩力度,严格检查验收,严格奖惩兑现。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职工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职工安全质量意识和技术技能。
六、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
一、凡在作业范围内发生事故,各承包单位要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如隐瞒不报,一经查出,将给予重罚。矿调度室接到事故电话后,根据具体情况,立即通知相关单位进行事故处理。
二、承包单位凡在范围内发生事故,均按照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发生事故后由调度室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室和生产辅助队组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四、事故调查报告内容必须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事故发生原因,事故责任者及处理决定。
五、事故报告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对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和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一经查清,除责成补报外,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事故调查报告经分管矿领导签字后生效。
七、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者必须严格执行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决定,拒不执行决定和在规定时间内未交罚款的加倍处罚。
七、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为了加强队组事故管理工作,全面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研究分析事故发生规律,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当班发生事故后,首先由当班安全员、跟班队干及班组长查证事故现象、事故性质、事故种类、事故原因、区别属什么样的事故。
二、按照事故的性质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三、下班后,及时在队组管理机构的组织下,由当班值班员进行事故分析,建立事故分析台账。
四、通过分析,分清责任,做出具体处理意见,通报全队,并制定防范措施。
五、对于事故的分析,要在有效的时间内,认真落实,不拖延或谎报和隐瞒真相,一经查出严加重处,同时制定防范措施。
六、事故处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安全检查与奖罚制度
安全检查包括旬检、月度检查、矿、部室人员入井检查,安全监察小分队活动以及队干下井检查。井下现场必须保证动态达标。
一、安全生产奖励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采取以处罚以教育与经济手段、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把激励、教育、处罚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始终。
二、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班组和责任人予以处罚;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渎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造成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给予重罚。
九、班组学习培训制度
一、方式及内容
1、周一安全会
(1)由队长支部书记组织并做好记录
(2)内容: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分析总结本队本周安全生产情况,剖析典型事例,通报本队一周违章及事故安全的分析结果,安排今后安全工作重点。
2、周三学习会
(1)由支部书记组织并记录,技术员主讲。
(2)内容:学习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及管理知识,每月组织一次贯彻学习。
(3)班前会每日一题
由技术员负责出题,并及时书写在专栏里内,由班前会主持人带头学习,并随机抽考。
(4)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学习
组织全员学习作业规程,并进行全员考试,未参加考试或不及格者,不能上岗,安全措施由技术员负责在三个班前会重点贯彻。
3、有关规定 (1)参加开会或学习的人员,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否则按旷会论处,一次扣10分、
(2)学习笔记本由大队配备,职工认真做好记录,不做笔记或笔记不认真者,视同旷会处罚。
(3)按时参加考试,凡不考试或不及格的职工一次扣50元,补考不及格的直接下岗。
十、学习培训制度
随着我矿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设备的更新,各种工艺的改进,科技含量一直增加,无论是地面管理还是井下现场的操作,对矿工的知识水平、业务能力,操作能力有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不断提高的机械化水平,必须对全矿职工进行人才培养和业务知识培训,来解决这一棘手的问题。特制定本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制度。
一、人才培养方面
1、职业技能鉴定,矿配合职教中心组织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在参加培训及考试期间,按正常出勤报工。
3、矿各单位定期组织开展小改小革技术创新活动,并进行表彰奖励,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不断提高职工技能水平。
4、建立矿人才数据库。
二、职工培训方面的奖惩
1、未按公司职教中心参加培训的,有一人次处罚队组领导200元。
2、参加外培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举办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
若因旷课和不认真学习,受到学校的批评时,将按旷工论处,若能遵守纪律认真学习,取得好的成绩时,给予一定的奖励。在学习结束后考试不及格者,重新培训和补考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3、各队组接到矿下发本队职工培训通知后,队组应在规定时间内确定人员,将确定的人员名单报安标办,有一次不及时报回名单,罚队领导每人50元,若不按时派员参加培训的,有1人次处罚队领导200元,有一人次迟到,处罚队领导50元。
4、参加培训人员必须遵守相关规定,若有违反,视情节予以处罚,上课不遵守课堂纪律,吸烟、喧哗者,按“三违”论处,由安标办进行调查处罚。
三、技能人才待遇
1、对于大中专院校分配来的学生,由经营办根据需要、专业和本身能力分给有关科室或部门。工程技术类和政工类的由矿上归口统一管理,按从事的岗位给予待遇。
2、对已取得的成人毕业、结业人员,各部室根据所设岗位的需要,有针对性地选择使用,本人也可以向矿提出申请,请求到与自己专业相符合的管理岗位,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可以从工人岗转调到管理岗位,按岗位标准给予待遇。
3、对于现已取得高级技师及技师的人员,必须从事与自己聘任时所定专业的工作,矿上即按原有的聘用文件为依据,给予高级技师及技师职务津贴。
4、对于已聘任的高级技师及技师,原则是不充许调动,但因特殊情况调离原岗位,新调入的单位与与原聘任专业相符合时,可以申请另外聘用,仍享受技师待遇,新调入的单位与原聘任时的专业不符时,属自行解聘,取消其高级技师及技师待遇。
5、对于通过职业技能鉴定,拿到资格证书的人员(高级工、中级工),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享受矿统一规定的待遇。从享受待遇之时起,必须从事其资格相符的工作工种,若工种有变时,待遇自动取消。
十一、交接班制度
一、生产队组各工种岗位人员及管理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现场交接班制度。
二、各工种到达工作岗位,采取工种对工种,岗位对岗位现场交接班。并向队值班室汇报现场情况
三、跟班队长、班组长交接班时,应交代当班生产设备运转、工
程质量和安全等情况以及下一个班应注意事项。
四、各工种应按岗位手拉手交待本工种设备运转情况及下班注意的问题,出现的问题当班必须处理好方可离开岗位。
五、交班人未经接班人和领导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时,下班出现的一切问题均由上班一班交班人负责。
六、当接班人无特殊情况未到岗接班时,交班人可以通过班组长,跟班副队长同意升井。所发生的一切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七、各工种具体交接班内容按各工种交接单执行。
十二、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
一、在井下存放棉纱、塑编网、坑木、背木等材料的地方,由专人负责打扫。做到干净、整齐。
二、泵站前后50m的卫生,由开泵工负责打扫。设备摆放整齐,做好卫生工作。
三、工作面上、下巷由各班组承包,保证宽度、高度、无危棚、无浮煤、无杂物。
四、工作面保证采高符合规定,煤壁、支柱呈直线,溜子平直,无飘链、掉底链现象。
五、掘进巷道物料摆放整齐,风筒吊挂平直,无浮煤,无杂物,低洼点应设临时水仓。
六、生产技术部对责任区队组进行安全文明生产检查,队达不到要求的进行处罚。
十三、安全举报制度
为了充分调动全矿职工依法监督本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严肃处理违规、违章生产行为,规范我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举报人
凡在我矿从事煤炭生产、矿井管理的煤矿工人,以及关心、关注、支持我矿煤炭生产、安全管理的各届人士均可举报。
二、举报对象
1、全矿安全管理人员、矿工;
2、驻矿安全监察员。
三、举报内容
对在煤矿安全工作上,有下列问题的均可举报:
1、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谎报的或对事故情况弄虚作假的行为。
2、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齐全、工作不到位的单位。
3、对实施停工或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擅自恢复生产的。
4、危害国家、集体利益,影响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行为。
5、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工作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
6、矿井通风、防瓦斯爆炸和防灭火、防治水等安全生产条件和设备设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7、生产现场有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的行为。
8、矿级领导未按规定跟班带班作业、下井检查问题。
9、职工违规作业的现象和行为。
10、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以及各驻矿安全督查员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
四、举报、投诉地点和方式
1、举报、投诉地点设在安标办。
2、举报人可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举报,也可直接到安标办举报。
五、奖励办法
凡举报问题一经查实,安标办对举报者保密,并给予奖励。
十四、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
一、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
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煤矿工人有权参与矿有关安全生产规划、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安全技术措施和规章的制定;对不符合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规章、制度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二、安全生产监督权
职工有权对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情况,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干部安全行为,作业现场安全情况,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安全生产知情权
职工有权了解矿安全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状况;有权了解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制定执行情况;有权要求班前讲安全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有权要求交接班交待作业地点安全情况;进入工作面前,有
权要求跟班干部或带班班长检查工作面,制定具体安全措施。
四、参与事故隐患整改权
职工发现事故隐患,有权要求有关部门组织整改,并积极提出整改措施、建议和参与整改。
五、不安全状况停止作业权 当作业现场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并无法及时排除时,工人有权停止作业。
六、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
工人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有权拒绝上岗作业。
七、抵制违章指挥权
干部违章指挥,工人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操作,工人有权制止;跟班干部擅离工作岗位,工人有权向有关方面报告。
八、紧急避险权
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工人有权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九、反映举报权
工人有权向煤矿企业和煤炭管理部门、工会组织举报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的行为;有权检举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者;有权反映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和不安全因素。
十、投诉上告权
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如果受到打击报复和迫害,工人有权向上级或政府有关部门、工会组织投诉和控告;工人有权对忽视安全、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进行检举;工人有权对隐瞒事故的单位和责任者提出控告。
十五、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实现安全与效益的挂钩,2017年矿将继续执行安全目标考核,办法如下。
一、将绩效工资总额20%作为月度安全绩效工资
二、考核细则
1、发生1人次轻伤或一起一级机电设备事故,扣罚责任单位当月安全绩效工资的20%,依次累加,扣除上限50%。
2、发生1人次重伤或一起重大机电设备及重大火灾事故,扣罚事故责任单位当月全部安全绩效工资,当班班长、跟班队长给予免职;
对外包队组,扣除事故发生前一个月工程款的20%,对当班班长、跟班队长予以免职。
3、发生死亡事故,按照当月安全绩效工资2倍标准扣除责任队组当月绩效奖,队组主要负责人、当班班长、跟班队长予以免职;对外包队组,除要扣除事故发生前一个月的工程款外,队组还要承担因事故给矿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对给矿方造成恶劣影响的队组予以清退。
4、根据公司相关规定,2017年矿继续执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制度,外包队组参照公司安全风险抵押制度严格执行。
十六、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对工程质量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确保质量目标管理的最优实现,对质量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项目部承包建筑工程,必须按基建程序开展工作。图纸会审、定位放线、开工报告须及时备齐并书面报公司。公司及时派员参加定位轴线的核验,核验符合设计要求并盖章后方可破土动工。
二、工程开工后,公司质监员须到施工现场巡回查验成效;引导纠偏、监督项目经理执行过程和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核验建材、成品及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产品质量标准,发现有质量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向上级报告。
三、项目经理对质监员提出的整改要求,不得推诿、扯皮,对整改要求有不同看法时,项目经理部要说明情况,以满足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为准。
四、公司质监员到工地巡查和公司组织的生产检查,采用普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办法,项目部自检面必须100%,发现与质量目标管理有偏离时,要求立刻全面纠偏,直到达标为止,并做好记录。
五、项目部承建的工程,无论是基础、主体、单位工程验收,还是工程初检、竣工验收,都必须在公司质安部复检合格的基础上,方可正式通知有关单位来验收。
六、为交流质量情况,研讨施工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学习工程质量管理的新经验、新技术,提高公司质量管理水平,公司质安部每月召开一次全面质量管理活动(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参加,如遇节假日、星期天顺延)。
七、质监人员要公正、科学,学法、守法、依法质监,如有失职、渎职行为,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情节严重的,要负经济及法律责任。
八、公司质安部每月对施工现场实施一次综合性检查,公司分管领导、各有关科室、项目经理、有关施工队长或工长参加,检查后,通报检查结果,找出差距,落实整改措施。会后各项目部必须及时指导纠正,验证纠证和预防措施,直到达标为止。
九、基础验收、中间验收、单位工程交工验收,项目部须提前二至五天通知公司质安部和工程技术部,以便协同项目部做好验收前的自查、复检及有关准备工作。
十、一般工程的基础验收、中间验收等由公司质安部及质安部派员参加,目标管理工程以及关键部位的工程验收须报公司,由副总经理亲自带员参加。
十七、师带徒及培训等制度
通过签订“师带徒”培训协议的形式,一对一或一对多地从思想道德、专业技术等方面对新入职或发生岗位变化的员工进行系统的指导和培训,从而达到帮助他们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的一种人才培养制度。也是公司为促进后备人才队伍培养和建设,形成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师傅的职责:
1、师傅的主要职责是传技能、帮思想、带作风、保安全。
2、对徒弟严格要求,切实把一技之长传授给徒弟,要在传授技艺的同时,把优良的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安全生产经验传授给徒弟。
3、保证徒弟在井下工作、学习期间的安全。
4、培养徒弟在工作中的安全意识与岗位作业技能。
5、提高徒弟的独立工作能力。
6、对徒弟每个月的工作表现,做出综合评价。
二、徒弟的职责:
1、徒弟要尊重师傅、勤奋学习、刻苦专研、认真实践。
2、听从指挥、照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矿队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违章作业。
3、每天做好学习记录,写出实习工作总结。
4、要把师傅优良的作风、职业道德、安全生产经验、绝技绝活学到手。
三、其它:
1、徒弟出现安全事故,徒弟负全面责任,师傅负管理责任。
2、若师傅对徒弟不负责任,徒弟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
3、若徒弟不尊重师傅,不听从师傅指挥,师傅有权要求解除师徒关系协议。
十八、推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
一、通过手指口述进行安全确认的方法
“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就是指,将某项工作的操作规范和注意事项编写成简易口语,当作业开始的时候,不是马上开始而是用手指出并说出那个关键部位进行确认,以防止判断,操作上的失误。
让员工在工作前,眼看、手指、口述工作环境的安全状况和注意事项,在工作中时常口述安全操作的步骤,久之自然让员工熟练了安全操作,形成习惯,从而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达到少出错误、少出纰漏、少出事故的有效作用。
1、具体确认方法是: 眼睛注视要确认的对象。
伸出手臂,用食指指向对象。
嘴大声说出确认对象“好(正常)!”。如:“电源关闭----好!”。 耳朵要听自己的声音。 声光信号灵敏可靠,确认。
这样“手指口述”习惯了,工作程序自然就能无误,各项安全工作步骤自然就能做到位。
2、初期训练时的注意要点 班组长要率先示范做。
利用晨会等对组员进行训练(一分钟)。
班组长督促班组成员实施,并对组员进行观察和指导。
二、企业推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的总体流程
1、举办启动仪式。
通过发放宣传单、倡议书,组织安全签名、安全宣誓等形式,浓厚活动氛围,叫响“手指口述严确认,规范操作保安全”等口号。
2、制定“手指口述”内容。
各队长牵头负责,针对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分别制定“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操作口诀。
内容包括作业程序、动作标准、安全要点等。力求通俗易懂,简明扼要。
3、学习“手指口述”内容。
将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操作印刷成册,下发到相关岗位的所有员工。
组织员工学习,做到学深学透,精准掌握,熟记于心。
4、现场演示操作。
通过肢体和语言的配合,达到规范操作的目的。 可以利用班前会、班后会由员工在现场进行模拟演练“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操作内容,深化掌握,促使员工在操作前、操作过程中及操作完成后,深思牢记安全操作及作业要领,杜绝错误操作。
5、全面落实。
每个员工在某项相关操作前,都要进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 多名员工进行同一类作业,可以进行团队同时“手指口述安全确认”,这样可以形成良好的氛围。
十九、民主管理制度
1、每个班组相应的成立以班工长为组长的班组民主管理领导小组。
2、实行班组和区队负责相结合,处理重大问题都经民主管理会议研究讨论做出决定。
3、倾听班组员工心声,了解职工疾苦,切实研究和解决职工提出的问题。
4、按时召开班组员工大会,参与每月奖金分配、工资升级以及班组长的任命等重大问题。
5、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监督行政管理,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6、对不合理的处罚,有权向队行政负责人提出,并要求改正,确保职工利益不受损害。
二
十、安全承诺制度
为保障班组织成员及他人的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本班一致郑重承诺,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与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煤矿及区队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积极参与企业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履行岗位安全和工作职责,尽职尽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自愿接受公司、煤矿及区队等各级安全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自身安全、工作业务技术水平,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到“三
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伤害自己)”。
3、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按《岗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做到不违章操作、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不冒险作业。
4、保证本班人员持证上岗(安全作业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保证工作现场场的规范化,标准化,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保证工作场地的清洁化,及安全通道的畅通。
5、根据煤矿及区队的安全管理制度,对本班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及技能培训;召开本班的安全例会并做好记录;响应公司及矿组织的“安全生产月”的宣传并进行培训。
6、本班成员经培训后,熟悉相应敢为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响应的安全技能,懂得相应岗位的危险性、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急救工具和消防器具,会处理事故苗头,同时班内安全员做好监督。
7、积极参与事故隐患检查和整改工作,在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危险(危害)因素,立即组织处理并向上级报告,并做到岗位间人员互相监督。
8、发现生产事故时,及时上报,积极参与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救援中服从上级指挥,事后及时总结,做到事故每个都能处理
(二)、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对煤矿的两费提取和使用规定,结合我矿的具体情况,为更好的建立健全我矿安全生产设施长效投入机制,特制度以下保障制度。
一、矿财务科在成本中按月提取安全费用吨煤10元和每月在成本中提取煤矿维简费用吨煤10.50元,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违者重处。
二、矿财务科对两费的使用建立健全台帐管理体系,做到帐目清楚,当月结余的两费资金,允许结转下月使用,当年结余的两费资金允许结转下年使用。
三、每月生产计划科在造材料或设备计划时,属于两费的单独造计划,否则每次处罚100元。
四、供销科采购员必须按生产计划科造的两费材料或设备费单独
开发票,财务科上台帐,否则每次处罚100元。
五、两费的使用范围: 1.安全费使用范围:
⑴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
⑵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和抽排系统支出。
⑶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支出。
⑷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
⑸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
⑹完善和改造矿井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⑺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⑻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⑼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
⑽安全培训和开展安全月活动支出。 ⑾其他与矿井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2.维简费使用范围:
⑴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固定资产零星购置支出。
⑵矿区生产补充勘探支出。
⑶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支出。
⑷矿井新技术的推广。
以上两费的提取与使用由矿技术负责人监督执行。
(三)、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制度
1、总则
1.1为了建立我矿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本办法适用我矿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
1.3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善我矿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2、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开采原矿产量按月提取,每吨10元;
矿山建设工程按工程造价的2.5﹪提取;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每吨1.5元;闭库尾矿库每年5万元/座;其他建设工程按工程造价的2.0﹪提取。
3、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
3.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支出,包括矿山综合防尘、防灭火、防治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支护及防治边帮滑坡设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和尾矿库等完善、改造和维护支出以及实施地压监测监控、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
3.2完善矿山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完善尾矿库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
3.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3.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
3.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3.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3.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3.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3.9尾矿库闭库及闭库后维护费用支出; 3.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4、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者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的支出。
5、安全费用的管理、使用程序、职责及权限
5.1财务科负责对安全生产费用进行统一管理,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计划,建立安全费用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5.2总经理负责审批安全费用提取、使用。
5.3安全科负责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
5.4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5.5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时,安全费用结余转入矿山闭坑安全保障基金,用于矿山闭坑、尾矿库闭库后可能的危害治理和损失赔偿。
5.6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5.7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
(四)、煤矿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了促进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将各种危险源消除在萌芽状态中,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矿属各部门、各生产、施工单位。
2、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井下,掌握生产一线情况、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各方面关系,保证安全和正常生产。
3、安全管理人员入井后,必须详细检查所到工作面及沿途的安全情况,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查处“三违”现象,杜绝走形式,凑数量现象。
4、安全管理人员最低入井次数执行煤矿规定,即:矿长10次/月,副矿级以下安全管理人员15次/月。
5、安全管理人员入井前必须填写入井登记,升井后必须填写升
井登记和信息卡。
6、入升井登记和信息卡必须按煤矿格式、标准认真填写,漏填或填写不规范的,视为没有入井,出现代填现象,每次对委托人、代填人及井口检身人员罚款200元—500元。
7、入井信息卡必须如实反映入井人单位、检查地点、存在问题、整改意见及安排等。
8、入井信息卡由安监站统一管理,做好整理、汇总、统计工作,安技科存档。
9、安全信息管理机构办公室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
10、执行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入井管理、处罚规定。
(五)、煤矿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了促进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将各种危险源消除在萌芽状态中,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矿属各部门、各生产、施工单位。
2、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井下,掌握生产一线情况、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各方面关系,保证安全和正常生产。
3、安全管理人员入井后,必须详细检查所到工作面及沿途的安全情况,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查处“三违”现象,杜绝走形式,凑数量现象。
4、安全管理人员最低入井次数执行煤矿规定,即:矿长10次/月,副矿级以下安全管理人员15次/月。
5、安全管理人员入井前必须填写入井登记,升井后必须填写升井登记和信息卡。
6、入升井登记和信息卡必须按煤矿格式、标准认真填写,漏填或填写不规范的,视为没有入井,出现代填现象,每次对委托人、代填人及井口检身人员罚款200元—500元。
7、入井信息卡必须如实反映入井人单位、检查地点、存在问题、整改意见及安排等。
8、入井信息卡由安监站统一管理,做好整理、汇总、统计工作,安技科存档。
9、安全信息管理机构办公室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
10、执行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入井管理、处罚规定。
(六)、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归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生产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责任,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管理程序,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
(一)伤亡事故
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1、轻伤事故。
2、重伤事故。
3、死亡事故。
(二)非伤亡事故。
非伤亡事故,划分为一级非伤亡事故、二级非伤亡事故和三级
非伤亡事故三类。
1、一级非伤亡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非伤亡事故。
(1)发生的事故使全矿停工8小时以上,或采区停工3昼夜以上;
(2)瓦斯、煤尘燃烧或爆炸;
(3)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超过50吨(含50吨);
(4)井下发火封闭采区或影响安全生产;
(5)水灾使矿井全部或一区停止生产;
(6)矿用火工品爆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及以上;
(7)因生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万元及以上;
(8)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超过50万元;
(9)地面车间供电中断7天以上或地面中断供电2天以上;
(10)运输设备撞车、追尾造成设备严重损坏;
(11)3千伏级及以上变配电设备误停、误送电;
(12)主排水系统故障造成泵房进水;
(13)基建施工企业造成全矿工程停工8小时以上„
(14)上级认为应调查处理的其它非伤亡事故;
2、二级非伤亡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非伤亡事故;
(1)发生的事故使全矿停工2小时以上,但不足8小时或采区停工8小时以上,但不足3昼夜;
(2)采区排水系统故障造成泵房进水;
(3)化工、火工品爆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但不足5万元;
(4)因生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但不足50万元;
(5)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进水或淹泵;
(6)全矿停电6小时以上;地面车间供电中断4小时以上至7天,
(7)上级认为应调查处理的其他非伤亡事故。
3、三级非伤亡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三级非伤亡事故;
(1)因水灾迫使一个工作面停止生产;
(2)化工、火工品爆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0.5-2万元;
(3)地面造成车间供电中断1-4小时;
(4)因生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价值0.5-2万元;
(5)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0.1-2万元;
(6)因设备故障影响生产(或基建施工)1小时及以上;
(7)未列入矿井
一、二级非伤亡事故范围的其它非伤亡事故;
(三)人身未遂事故
按事情情节和危害程度分为重大人身未遂事故和一般人身未遂事故。
1、重大人身未遂事故。指事故性质恶劣,情节与历史上所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相似,一旦发生将会造成3人以上(含3人)死亡,只是凭侥幸才未酿成后果的事故。
(1)工作面未撤出人员提前放炮;
(2)有害气体使多人被熏事故;
(3)运人车辆行驶中颠覆矿车事故;
(4)3千伏级以下的变配电设备误停、送点事故;
(5)压风设备、管路爆炸事故;
(6)火工品爆炸或丢失事故;
(7)水或煤水使3人及以上被冲事故;
(8)上级认为应由上级调查处理的其他未遂事故;
2、一般人身未遂事故。指事故情节与历史上所发生的死亡事故相似,如果发生将会造成人员伤亡,只是因侥幸才未造成死亡后果的事故。
(1)工作面放炮险些崩人事故;
(2)皮带或刮板运输机刮人、挤人、铰人、物料顶人事故;
(3)人身触电或电弧烧人事故;
(4)运输设备、车辆刮、挫、撞、轧人事故;
(5)人员高处坠落或坠物险些砸人事故;
(6)设备检修时误动作伤人事故;
(7)水或煤水冲人事故;
(8)其它由事故调查小组认定为一般人身未遂事故。
二、事故汇报
1、事故发生后,跟班队长或班组长立即责令停止作业,安排现场人员救护伤者,及时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并保护好事故
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相关物体时,必须做好标记,以利于现场勘察。„
2、现场事故发生或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跟班队长或班组长立即亲自或安排专人将事故情况(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性质、影响范围、人员伤害程度及数量等)向矿调度室汇报。自发生事故10分钟内事故单位未向调度室汇报的。视为故意隐瞒事故。
3、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安排运输队准备好人车及罐笼,保证运输畅通;同时通知医院做好接诊工作,并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值班人员做好应急准备;矿值班领导根据伤情汇报给矿长和公司及工会。
4、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三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未遂事故,矿值班领导根据事故情况安排救护工作并决定向矿长汇报,矿长或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30分钟内报告公司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
5、重大事故或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非伤亡事故,应立即上报公司。凡是需要立即上报的生产安全事故,可以用电话直接上报,随后补报文字报告。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续报。
6、需要向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汇报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执行。
7、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本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使用电话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本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
8、事故有关的业务科室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到矿调度室参与事故处理工作,并根据调度室安排指定专人到现场察看情况,协助事故
事故单位处理工作并及时掌握现场真实情况;
9、如职工发生人身伤害后向本单位汇报,而事故单位未按事故汇报程序向矿调度室汇报的,侧视事故单位故意隐瞒工伤,同时谁造成信息阻断的要承担医疗费用的60%,由劳资科核算时在个人工资中扣除。
10、如职工个人发生人身伤害(施工地点单人作业的)而没有在第一时间汇报给调度室或本区队的,视为伤者故意隐瞒工伤,承担医疗费用的80%,由劳资科在其本人工资中扣除。同时视该职工所在单位故意隐瞒工伤。
11、由于职工人身伤害原因无法进行信息沟通,周围知情人员出现不汇报、不组织救援等不作为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三、各科室职责
1、通安科负责组织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做好事故追查会议记录,及时向矿领导提供事故报告,并统计上报,建立各类事故台账。
2、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对顶板,“一通三防”、水灾、井下爆破等非专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做好事故追查会议记录,建立非伤亡事故台账。并于2个工作日内把事故报告报安检科,报告需标明事故类型、级别、事故经过、处理意见、防范措施等内容。
3、机电科负责组织对机电运输非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做好事故追查会议记录,建立非伤亡事故台账。并于2个工作日把事故报告报通安科,报告需标明事故的类型、级别、事情经过、处理意见、防范措施等内容。
4、调度室负责组织对其它非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做好事故追查会议记录,建立非伤亡事故台账。并于2个工作日内把事故报告报安检科,报告需标明事故的类型、级别、事情经过、处理意见、防范措施等内容。
四、事故调查
(一)成立事故调查组
发生伤亡和非伤亡事故,由矿成立事故调查组。分管矿领导主持,业务科室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及责任单位参加,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交事故报告。轻微伤及一般非伤亡事故由责任单位进行追查,并于1天内提出事故报告交安检科。
(二)事故调查程序
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和三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调度室通知相应事故调查组组长及成员,事故调查组组长及成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分析,并与12小时之内组织追查。发生轻微伤及一般非伤亡事故,值班矿长安排人员到现场调查分析,并由责任单位于12小时之内组织追查。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业务科室配合调查组搜集材料:
1、由安全科负责搜集提交的材料有:
(1)事故单位、地点、时间、伤害人员、姓名、人数;
(2)事故当班班前会内容,作业程序,操作时动作或位置;
(3)施工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贯彻措施情况;
(4)当事人材料;
事故发生后,安监科与责任单位要尽快搜集与事故有关的相关材料(对证人口述要做好记录和考证)。
2、由行政办负责搜集提交的材料有:
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职务、工龄,本工种工龄、用工形式、技术状况及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培训情况。
3、由机械队负责搜集提交的材料有:
(1)事故前设备、设施等的性能、质量,有关设计、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
(2)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操作设备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及规章制度等; (3)事故地点(设备地点)工作环境及个人防护措施等。
4、由生产技术科负责搜集提交的资料有:
(1)采煤工艺情况;
(2)事故当班检查、记录、汇报情况;
(3)现场质量情况;
(4)施工工艺及采剥等情况;
(5)地质、水文地质情况,有关设计资料及技术要求;
(6)绘制事故现场图(标明受伤者及相关人员设备设施位置)。
五、事故分析追查
1、事故发生后,经医院及相关部门初步鉴定属重伤或二级以上非人身伤害事故的,由对应的调查组进行事故分析追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照有关制度,把事故的原因、责任、防范措施和
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于24小时内提交矿矿务会讨论决定后执行。轻伤事故由安检科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追查,于24小时内提交事故报告,并按制度提出处理意见报矿矿务会通过执行。
2、经矿务会批准的事故报告,由通安科负责下发事故通报。
六、事故报告及统计
对事故分析追查完毕,经矿务会批准的事故报告,由安全科于24小时内以文件形式向公司及相应部室报告,报告要附有对相关人员的处理意见、伤病人员登记表、事故现场示意图、事故现场照片、医院对伤害人员伤害程度鉴定、物证、人证材料、直接、间接损失材料等。
安全科对事故报告进行汇总存档,并根据事故报告建立工伤事故台账和非伤亡事故台账,调度室、生产技术科、机电科根据业务范围分别建立非伤亡事故台账。通安科建立的非伤亡事故台账要包括调度室、生产技术科、机电科等三个科室所有非伤亡事故台账的内容。
双山煤矿安全文化建设制度
为通过安全文化的建设,使员工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长效机制,构建良好的安全人文氛围和协调的人—机—环关系,实现人员无违章、设备无故障、系统无缺陷、管理无漏洞的安全目标,制定并实施本程序。
一、建立本质安全文化建设组织机构
组
长:高春 副组长:刘勇
成
员:朱观伟
秦峰
张栓定
曾喜庭
张绪海
赵四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负责日常工作管理。
二、组织职责:
1、负责制定本矿安全文化建设实施计划。
2、审核和执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相关文件。
3、负责计划实施所需的人、财、物等各种资源的有效配置。
4、解决安全文化建设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5、所有成员都要接受安全文化建设的相关培训。
6、有专门矿领导负责安全文化建设,有具体明确的安全文化建设长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并且将目标分解到具体的部门。
7、有明确具体的安全文化建设程序。
8、有专项安全文化建设资金。
9、舆论保障。
10、紧密围绕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发展目标,利用广播、信息网、宣传栏等各种媒体和载体进行文化建设宣传。
11、在矿区道路两侧及井口悬挂、张贴安全文化标语,设置统一的宣传标识牌,营造浓厚的企业文化建设氛围,使员工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
12、开展全员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提高员工对生命健康价值的认识,形成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潜意识观念。
13、安全文化建设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14、年末总结本年度的安全文化建设业绩,找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制定下一年度的本质安全建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