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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评审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4-21 07:38:52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财政评审

2014年投资评审交流讲座

投资评审定义:简单说就是,对某项建设工程或者专项业务进行各项造价控制,最终确定投资总额的工作。对于一个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包括前期费用、建设费用、设备费用等等各种单项费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投资评审。

从事造价咨询工作,就要做好投资控制,参与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就要成为优秀的投资评审专家。

人对了世界就对了。

一、态度——如何看待投资评审工作?

吉利李书福的汽车制造比喻。评审工作,简单-复杂,打个汽车比方,简单说四个轱辘上面放俩排沙发,做起来很复杂,进口一流汽车拆了装 装了拆,市场价从几万到几千万都有。

1.1严谨.细致。

钟表角色。戴手表的不多了,一般办公室还要挂一个的钟表的。钟表走的准不准,看什么?秒针,秒针准了分针时针才会准;实际上,大家看钟表会看什么?看时针分针,看成果。这个如同我们评审工作,对自己要求做秒针,准确严谨,对外提供的数据呢更多是时针分针。结果,是建立在准确基础上的投资数据。

没有阳台的还建楼。

没楼梯的设计图纸。

投资评审和数字打交道,实质和钱打交道,严谨细致态度首要的,造价工程师职责就是对造价成果负责,很难想象一个马马虎虎的人,测算一个投资额,今天一个数明天又改一个数,出的数据能够让人信服。

资金申请表是各方要留存备查的重要资料,代表着评审质量,上面填写的完成投资数额出现过越来越少情况,还有不按照合同比例核实应拨资金,随意填写拨付金额。有个项目,拆除重建几道隔墙,询问多少费用,几万元随口说成了几十万元,拆迁一片树木,都测算了大概几十万,问起单价,结果合计成了上百万。

如果说估算预算不严谨,还能够纠正,结算报告出现问题,成果不严谨,非常严重了。很多项目送来审核时,审计局再审时候,暴露出不少问题。预算时材料单价不按照现在市场价询价,结算时暂定材料没有明确签证资料,不恰当的签证不审核。这些问题,有些是不严谨不细致,有些就严重得多,属于责任、职业道德了,态度的第二个方面:

1.2公正.负责。

裁判角色。造价咨询工程师,受委托方进行有偿服务,是因为委托方对造价不专业或者没有精力做具体工作,造价师要对委托方负责,就是把有关造价政策、造价信息、造价资料,完整准确的提供给委托方决策使用,而不是故意恶意倾向某一方,在跟踪过程和结算时候,要公正负责的对待的每一方。这时候,扮演的是裁判角色。要公正执法,不吹偏哨,更不能吹黑哨。看几个例子。

公路施工招标限价考虑措施费。

廉租房包干项目负责结算。

造价人员态度负责还体现在职业道德、个人素质,对自己负责单位负责评审负责,出了问题自己为自己负责。

评审期间,还要经常提供大量数据,来供决策,这就涉及到时效性问题:

1.3及时.有效。

记者角色。作为投资评审专家,需要当好记者角色,及时提供造价资料和完整信息。浏览新闻报道,查询经济信息,了解市场行情,使我们和这个世界有了具体新鲜链接,正是那些默默无闻、不间断报道的记者们,提供这些及时有效的咨讯。新闻界有句名言,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不过,如果人咬狗发生了很久才报道,也没有多大新闻价值了。

作为决策用的投资数据,如果不能及时提供,也就失去了意义。

投资评审中,时效性涉及下面几个方面。

预算审核,现在市里要求提速,完整资料前提下要加速,要求审核时间一般控制在3-5个工作日,

月报表,要每月25号及时提报,完整提报。

重大变更及时汇报,不在图纸范围之内的,追加工程量,提高建设标准。

变更签证及时整理完成,过程控制最重要的,体现在变更控制方面。

完成投资额的审核,作为资金拨付基础,有时候提供一个数据,很久测算不出来,影响使用。

结算审核。安排专人,尽快结算,遇到非正常原因,书面汇报。

春节前柳清河治理项目,加班到腊月二十九,去年接连3批社会养老专项资金审核,在周末加班评审。还有很多项目大家都非常支持评审工作,经常加班加点,一并感谢各位。

二、方法——怎样做好投资评审工作?

特殊之处。

1、财政资金:程序严格、依据充分、实体造价准确、数据提供较多、文字材料要求高。

2、政府投资:社会影响大、协调关系多、沟通对象多、各种汇报多。

3、要求高:投资体现完整性、材料要求数据性、项目种类复杂性。

2.1有依据,重来源。

逻辑归纳法。省中心提法为“两不一唯”。个人体会12个字: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有理有据。客观公正,心态要正,职业道德个人道德,法律法规的要求;实事求是,造价来源于实际,真实可信;有理有据,造价源自明确的依据,讲道理。依据的重要性如何强调都不过分,检验标准就是你报告的每一数据都有依据和来源!

细细分类,三大部分依据:

1、法规政策类:国家级,建筑法、采购法、招投标法、清单计价规范、建设财政结算管理办法、国务院新颁发的招标条例。一部法律法规,看其中关键处足够,不要你全文背诵。省级,消耗量计价文件,价目表人工费更新文件,省级的法律实施细则。市级的,原来的有07年造价处文件,04年公共投资办法 ,08年市重点工程办法,以及中心下发的评审文件。现在都有更新了。

2、费用文件类。管理费、设计、监理、环评、可研、规划、图审、土地、土地测绘等涉及到文件,完全可以收集到。我这里有一个表格,大家可以参考,注意有些文件时效性,可能是要调整的。

3、计价依据类。再分为三种:公开明确依据,包括建设、土地、水利、公路各专业计价文件等等;甲方提供的依据,预算阶段包括图纸,实施及结算阶段包括招标书、投标书、合同等等;需要造价人员直接参与并收集掌握的,预算阶段包括材料、设备询价,实施及结算阶段包括变更签证、现场隐蔽工程量签证、材料价格签证等等。

基建评审。专项支出评审,评审步骤都是:政策依据—评审思路—落实数据(量价)--计算审核—反馈调整。

机场扩建前期费用测算。

设计费监理费自动计算表格。

卫校新校区总投资。

施工工程结算几点说明:1,结算书顺序:原清单单价部分造价,设计变更签证资料部分造价;2,招标暂定材料,结算时候列出结算时候签证确认的明细表,如果采用了暂定价也要有签证认可资料;3,新编综合单价,按照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执行,如果人工费等不明确,结算时明确依据;4,新增加项目,新材料价格需要有各方签证依据。5,措施费,原则包干处理,如果有特殊项目需要依据,绿色施工费是市政府文件要求,需要按实发生计取;6,规费,按实记取,其中社会保障费暂只是记取税金。

2.2说了做,做了写。

质量认证法。Iso9002认证要求:说到做到,做到写到,可追溯性。这点相当重要。造价师,出具数字明确的,带小数点的,是负责的。你说你的数据有依据,依据在那里?就是留存有关投资的重要材料:可研报告到结算报告,支持你结算报告的材料就是你要保留下来的,除了已有成型材料作为依据,其余需要你归纳汇总写下来的。

几种书面材料:

1、总结概括材料,月报表,分析表,写材料是我们弱项,但是很重要。

2、数据资料,项目立项、招标、开工、竣工、结算提报等时间数字,概算、政府采购申报数、限价、中标价、进度投资、总投资汇总等造价数字。好记忆不如烂笔头。

3、过程控制资料。三家以上材料询价表,现场变更,签证资料,考察的材料设备价格书面资料。

4、预结决算报告。

说了就要做,做了就要写,写了就要保留好。重点强调变更签证!无论按照何种形式的签订格式,重要的是签证及时、内容合法、表达清晰、手续齐全。签证及时:隐蔽工程,马上签证,及时签证。内容合法,符合法律法规,符合合同约定,措施费已有报价,还要签证抽水、降水、机械进出场费;表达清晰,说明白签证事因,有理由有数据,还发现很多签证随意手划,随意填。手续齐全,该要几方就几方签,有些签证造价师不签,等到结算时候还空着。现场收方要有计划,如果不是在正式资料上现场签证认可,收方之后草稿上各方要立即签字,最原始资料都要签字保留好。变更签证资料,就是你的工作底稿,你的最原始的、最基础的造价依据,务必要规范合规。

每一个评审项目,你付出了很多,都可以做成案例,分析记录研究,丰富自己的经验,甚至可以作为写文章的第一手资料。

社会养老体系建设资料。

银河苑一期总投资。

2.3多沟通,要协调。

咨询沟通法。沟通:沟者渠也,通者连也,本意是借助某种渠道使双方能够通连。各种工作实质上都是人际交往工作。作为造价人员,具有多个角色,业务上你是造价师,管理上你是监督员,工作上你是项目参与方之一。把握一个原则,合适时间做合适的事,合适场合说合适的话。造价咨询上,你就是要表态,变更合适与否,比较不同方案,好的建议,分析不合理的造价,否决错误造价,必须说,及时反馈,否则就不作为。工程管理上,要注意协调关系,表达有分寸,充分听取别人意见。

沟通方式很多种,工作中主要两种:口头的最常用最简单,书面的规范约束可保留,我们工作中,这两方面都很重要,最终成果还是要形成书面的,比如签证资料,结算报告。

机场玻璃幕墙结算问题沟通。

我们在工作中也要和各科室,与各单位沟通。

招标文件样本是由市建设局招标办拟定的,2008工程量清单的颁布后,根据我们审核招标文件时发现的共性问题,与市建设局招标办沟通。现在2013工程量清单出来了,以后可能还要调整。现在看一下当时沟通招标文件提出的建议,今后修改新文本时候也是一个借鉴。

与国土部门沟通,关于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财政评审有关工作规程的建议。

三、格式——评审需要的有关格式资料。

施工前2个主要任务:招标控制价审核,招标文件审核。

施工后2个主要任务:过程跟踪评审、造价结算审核。

评审表格资料,按照时间顺序分作三部分,共10种。

1、招投标阶段2个资料格式:招标限价表,预算评审报告。

招标限价表:采用统一文本格式,大家直接采用;六家盖章单位,因为今年增加了城投集团,非城投集团参加项目改为五家。预算报告提交给评审中心的,采用统一格式封面,字体统一。

2、实施期间5个资料格式:月报表,资金申请表,完成投资明细表,招投标明细表。变更签证资料(施工单位整理,评审人员审核并签字)。

月报,内容完整,字体为标题宋体二号、正文仿宋三号。

完成投资明细表,招投标明细表,作为留存资料,撰写月报的基础资料,需要时候随时提供。

资金申请表,格式资料,概算填写总额,按照建设其他费用、施工费、设备费顺序填写。

变更签证资料,施工单位整理,评审人员审核并签字。

3、结算阶段3个资料格式:结算评审分析说明、结算报告,复审项目的核减分析报告。

结算报告只有提交给评审中心的带格式封面,统一格式,标题宋体一号,标号楷体三号,落款宋体小二号。

结算分析报告属于总结性质材料,提交报告前报送。

复审项目的核减分析报告,针对计局复审的,重点分析核减情况。

四、要求——投资评审要求

1、项目建设文件与资料收集齐全。及时收集、汇总齐全工程重要资料,包括立项文件、可研批复、规划手续、概算批复等前期资料,审核后的设计、勘测、施工、设备采购等招标文件、中标单位投标书、合同文本等,施工期间资金拨付资料、隐蔽以及变更签证资料等,并留存备查。

2、招投标阶段监督审核到位。包括设计、勘测、土建、安装、设备采购等工程各个环节,实施时应要求建设单位按照规定进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同时注意建筑工程招投标前必须先办理政府采购备案手续。

审核招标文件,执行财政评审招标文本,注意投资控制条款的规定,包括措施费用确定、新编综合单价确定、暂定材料结算规定、进度款拨付比例等。

审核工程量清单文件,包括清单数量准确性、是否存在漏项,项目特征描述是否准确到位、综合单价是否正确。审核确定工程招标控制价,出具限价书面文件;配合相关单位监督开标过程。

招标后,一定参与合同签订,将招标文本主要内容揉进合同中,过滤合同内容,细化合同条款。注意两点;招标代理费招标文件中约定由中标单位支付,费用不再由财政支付;评审费问题,审减超过5%部分,合同明确乙方承担甲方代扣。

3、工程实施期间强化投资控制监管。

3.1首先撰写所评审工程的整体资料,包括工程概况简介、工程相关重要参数、工程总投资构成,重视工程总投资数据的计算,要依据已有资料如批复的可研数据、前期费用、招标金额等汇总并测算总投资,并注意随着工程进度实施及时进行总投资的动态调整。报告格式根据月报表要求填写。

3.2严格按照合同进行管理。注重施工中发生的变更,界定是否属清单费用之外应予签证工作量,属于清单报价尤其是措施费内的一定指明剔除掉。核实变更签证工程量,及时完善签字手续,强调没有评审中介单位签字的变更资料结算时一律不予认可。准确核实完成投资额,需要拨付资金时及时提供;遇有大的变更及时汇报,必要时形成书面材料,会同建设各方及时协商解决。

3.3按照要求整理工程报告,月底各单位集中汇总所评审的项目工程月报表,以书面资料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于每月25号上报评审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资料,以及时反映工程进展情况。对于评审中处理的造价控制事项,以及提出的合理化评审建议,注意及时汇总到月报表中。报告格式根据要求填写。

3.4项目施工前后,对现场情况提供一定数量的有代表性的工程照片,项目竣工后提供电子版照片。

4、资金申请程序与方式。乙方提出进度预算书后,报甲方和财政监督核实,甲方和财政监督核实实际完成投资数字并签署意见,填写财政资金申请表,连同甲方提报的书面资金申请报告,报评审中心。注意:准确核实完成投资,按照合同规定的拨付比例计算申请资金数,注意申请拨付资金缺口计算方法。资金申请程序及表格根据要求填写。

5、工程结算要及时准确、实事求是、有依有据,形成书面分析材料。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依据手续齐全的变更签证资料,及时完成造价审计;完成初审值后,将结算审核情况形成结算审核书面材料汇报,对于无法确定或决定问题一并反应;工程审核完成,提报工程全过程控制的全面的书面材料,重点在于投资控制方法和结果,并对结算值和招标后的合同值存在的差异进行分析说明,总结评审经验。

临沂市财政投资专业评审人员培训会议(一)

临沂市财政投资专业评审人员培训会议 临沂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评审过程暴露的主要问题及注意事项 【培训提纲】

(一)接受委托阶段

1、中介机构随意更换评审人员。

2、将财政评审项目作为新手实习基地,盲目评审。

(二)了解项目情况、与建设单位对接阶段

资料索取不及时,出现情况不沟通、不汇报。

(三)工程量清单及限价预算编制(审核)、相关费用审核阶段

1、拿取施工图纸后,不认真查看图纸的纰漏。

2、充当设计高手,擅自制定施工做法或方案。

3、就图算图,闭门造车,不去了解施工现场。

4、借鸡生蛋,不去认真计算工程量。

5、清单特征描述不清楚、不详细、不对应、不准确。

6、消耗量定额套项随意性太大、输入数据有误。

7、主材价格制定缺乏市场调查,随意编制。

(1)直接使用以往项目接触过的价格,不管猴年马月,缺乏时效性。

(2)凭参考价,靠推理编造价格。

(3)询价的供应商少,价格参考性不大。

8、暂定价格材料编制太随意。

9、限价编制报告及招标清单编制不规范、资料不齐全。

10、相关费用的审核不认真,稀里糊涂。

11、遇到新的知识点不去认真学习,自己都搞不清。

12、出卖限价预算,充当投标参谋。

13、最高限价说明填写不规范、不准确。

(四)招标文件审核及招投标监督阶段

1、招标文件审核不负责任,不知道审核什么。

2、招投标监督内容及注意事项 (1)监标的重点。

一看是否存在擅自改变主材暂定价和清单中数量、实质性描述等。 二看规费计取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

三看是否存在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合价,各合价相加不等于总价的情形。

四看是否存在其他的废标的情形,比如超出招标限价、未提供一些必须提供的材料等。

(2)监标时出现的异常情况不及时汇报。

(3)监标结束后不及时汇报招投标情况。

(4)不及时索取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和预算软件电子版。

(五)合同签订审核阶段

1、资金拨付方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计价方式与结算方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评审费支付的条款是否添加。

4、供货清单是否与投标清单相符。

5、对原投标文件中存在的计算错误等是否在合同价(中标价)基础上进行修正。

(六)现场跟踪评审阶段

1、项目出现了较大变更或异常问题不汇报。

2、日常进展及完成投资情况月(周)报不及时、不准确。

(1)不报送,报送不及时,想报就报。 (2)要求报送的资料不齐全,缺这少那。

(3)项目的完成投资不能随时掌握和提供,提供的数据非常不准确,甚至为了应付突击编造数据。

3、材料价格考察、签证不严谨。

(1)施工单位做向导。

(2)主材考察单位少,畸高畸低,缺少可比性。 (3)考察不详细,内容不全面。

4、现场签证不及时、不完善。

(1)审计业务多,忙不过来,签证不及时。

(2)参与收方后,不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签字确认,签证资料滞后。

(3)签证资料不完善,内容含糊其词。

5、资金申请提报的资料不完善、不规范、不对应。

(1)申报资料不完善。

(2)申报资料不规范。 (3)资料中有关数据不对应。

(七)竣工决算评审阶段

1、结算评审不及时,结算数迟迟拿不出来。

评审业务多,忙不过来。

(2)原始的签证资料不及时、不完善。

(3)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没有及时解决。

(4)施工单位不配合。

(5)中介机构更换评审人员,前后情况不对接。

2、提报的结算数摇摆不定。

3、决算评审的内容不完整。

4、决算评审的依据不全面。

5、决算报告书提交不及时。

6、该扣除费用没扣除。

(八)项目结束总结阶段

1、项目结束后不注重总结。

2、项目评审资料不注重整理与汇装。

3、资料交接与评审关键节点没有书面记录。

4、不注重报送资料的规范、得体。评审过程中出现的 主要问题及注意事项

一、接受委托阶段

根据项目性质及专业技术力量水平,投资评审中心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项目评审,中介机构需选派相关人员参与。该阶段暴露的主要问题有:

1、中介机构随意更换评审人员。中介机构选派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送了人员名单。结果是,前期与建设单位对接、招标限价编制、后期跟踪评审等过程的评审人员却不是报送名单上的人员,有的甚至更换多名。这样对于项目的了解与跟踪不全面、不系统,比较盲目,不利于项目造价的有效控制。尤其是中介机构又不及时将人员更换情况及时报送给评审中心,评审中心在调度项目建设情况时,中介机构人员不能详细汇报,敷衍了事。

2、将财政评审项目作为新手实习基地,盲目评审。有些中介机构缺乏责任心,对一些自认为较简单的项目,随便安排一些新手等业务不熟练的人员进行跟踪,同时对评审程序又不及时安排学习,将项目评审变成新手实习基地。参与评审人员程序不懂,一问三不知,一头雾水,结果造成限价编制不规范、材料价格比较乱、跟踪评审团团转、现场签证随便签、评审结果错万千。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1、各中介机构要切实增强责任心,根据项目实际和评审人员的专业情况,认真报送人员名单并保持评审人员固定,切忌安排新手实习。若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评审人员时,各中介机构要及时将更换人员信息报送评审中心。

2、确定后的评审人员要负责项目全过程的评审,完成招标限价编制、投标监标、合同审核、跟踪评审、材价考察签证、有关问题处理、结算审核及项目汇报等全部工作,保持评审工作的延续性和系统性。注:在实际工作中,上述情况这两年比往年有很大改善,但仍然存在。有些建设项目,调度进展情况时,前期报送的人员又被其单位派到其他工地,说不再负责这个项目,结果单位也未及时给评审中心说明。后续的评审人员因对前期情况不了解,评审中心询问起来一问三不知。要么说我业务不熟,还得多指导,要么说回去再落实,结果影响了评审质量和效率。

二、了解项目情况、与建设单位对接阶段

中介机构接受委托后,首先应通过与建设单位沟通、查看项目初期现场及获取资料来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便于拟定评审工作计划。相关资料包括发改委批复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采购计划、项目的施工方案及预算书等。通过沟通与查看资料,熟悉项目的基本构成和投资情况。前期做到心中有数,后期根据施工图纸进行招标限价编制时,与批复的投资进行核对,看是否超出批复投资,实施内容是否有较大出入。若超出批复投资,则尽快汇报。或前期即追加投资,或要求建设单位进行限额设计,更改原设计方案。这样,才能在前期进行项目造价的有效控制。

这一阶段的突出问题表现在,有的中介机构接受委托后,让评审中心提供的项目资料睡大觉,也不及时与建设单位沟通或让建设单位尽快提报项目资料,对项目内容及投资情况不了解或知之甚少。当评审中心调度项目评审进展情况时,财政监督员稀里糊涂,纯粹应付;有时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资料不齐全,财政监督员即束之高阁,不向评审中心汇报,甚至还理直气壮地以建设单位提报资料不全为借口推脱责任。

因此,中介机构接受委托评审后,应按评审中心要求,及时与建设单位沟通,索取项目有关资料,对项目构成及投资情况有个系统性的认识,便于以后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当建设单位提报资料不全或不及时提报资料时,中介机构要及时向评审中心汇报,由评审中心进行沟通处理。

三、工程量清单、招标限价编制(审核)阶段

财政监督员根据建设单位提报的施工图纸、施工方案、预算等资料,进行工程量清单及招标限价编制(审核)。该阶段需调查落实项目所用主材价格并确定暂估价主材,要与建设单位沟通并结合现场查看进行。该阶段出现的问题及注意事项有:

1、拿取施工图纸后,不认真查看图纸的纰漏。有的财政监督员拿回施工图纸后,不及时翻阅图纸是否齐全,图纸说明是否有明显矛盾的地方,设计做法是否明确(尤其是装饰工程的图纸),就开始计算工程量。然后再将计算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一并列出提交建设单位统一解答。问题提出与汇总需要一定时间,有些问题尚需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后再解答也需要一定的时间,这样,清单与限价的编制时间会较长,评审效率就降低。有的财政监督员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沟通,反以问题多为借口迟迟不能提交评审成果。

目前政府投资项目要求的进度都比较紧,评审中心在安排评审时在时间上都有要求,建议中介机构组织人员先将图纸进行认真会审,及早发现问题并沟通,同时评审过程中边提出问题、边及时沟通解答,将问题解决置于过程中,别积攒、勿拖拉、早解决,这样才能提高评审效率。

2、充当设计高手,擅自制定施工做法或方案。清单、限价编制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施工图纸或方案中某些项目没有具体做法或做法不明确,有的财政监督员不与建设单位沟通,却自行给制定施工做法并以此编制清单和限价;或者沟通后建设单位口头明示根据常规做法,财政监督员即擅自根据自己的常规经验编制清单、限价。尤其是装饰工程的吊顶、墙体等,设计单位没有给出内里骨架的细部做法,有的财政监督员接触这方面的做法比较多,凭经验就自行设计出来。殊不知,若按此做法施工,日后一旦出现质量或安全问题,财政监督员将会承担责任,而且有些不负责任的建设单位亦会嫁祸于人。

因此,对图纸上施工做法不明确之处,建议财政监督员及时与建设单位、设计人员进行细致沟通,由建设单位予以补充完善,并经他们盖章确认为准。财政监督员再根据完善的施工方案进行清单和限价编制。切忌不沟通,凭自己的经验自行制定施工做法,承担日后的风险。

注:这么多的政府投资项目,我们接触到不少建设单位,一旦施工中出现问题,好像从来都是与他们无关,动不动就说我们不懂,都是财政监督员说了算,将责任推到财政监督员或监理身上。

3、就图算图,闭门造车,不去了解施工现场。根据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时,很多财政监督员不去查看拟施工现场以了解现场的真实情况,只是就图算图,闭门造车。清单、限价编制完成招完标后进行施工,接着就出现了变更增加项目。比如,某区域绿化项目,财政监督员没有查看施工现场,仅根据图纸上的做法及给定的苗木数量等编制完清单、限价。可实际上施工现场存在很多垃圾需要转运,部分混凝土构筑物需要破碎、移除,而且还得需要换填土,这些内容在图纸、清单、限价中都未体现出来。施工过程必然发生变更增加,其结果必导致投资增加。尽管这些变更是必需的,但就项目而言,不如前期通过查看现场,在清单、限价编制时提前将这些因素考虑进去,从而反映出项目的真实造价。

针对上述情形,建议财政监督员拿回施工图纸和预算后,及时联系建设单位查看现场,将施工过程中将要发生的因素尽可能都考虑进来。比如,现场的垃圾转运、树木及绿化带移除、混凝土破除、人行道板拆除及恢复、灯杆及交通设施拆移、铺设交通便道等。这样,限价编制、施工变更、结算评审与投资控制就比较详细,评审质量与效果就比较明显。

4、借鸡生蛋,不认真计算工程量。在清单、限价编制(审核)时,有的财政监督员图省事,直接索取建设单位的项目预算软件电子版,不再根据施工图纸认真计算、复核工程量,借鸡生蛋,只是改改预算中的主材价格,核查一下取费程序,编出限价就算了事。这种做法实际上是自欺欺人。一方面,因为没有根据施工图纸进行详细计算,施工做法等不了解,后期的跟踪评审心里就没数,尤其是遇到变更时更拿不定主意。另一方面,若有些建设单位心存小九九,尤其是存在甲方、乙方实质上不分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提报的预算工程量故意加大,财政监督员直接依据其工程量,则必然导致招标限价加大。尽管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本质是调量不调价,但对于施工中可能存在工程量变化比较大的项目,施工单位投标时心里有数,就会采用不平衡报价,有些项目投标报价会畸高,最终导致投资额实质上增加,造成财政资金的无端浪费。

因此,财政监督员一定要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心,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计算、核实工程量,编制出规范、合理的招标限价,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而不能为了图省事丧失了自己的职业道德,给投标单位留下较大的操作空间,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

5、清单特征描述不清楚、不详细、不对应。有些财政监督员为了图省事,工程量清单中特征描述不清楚、不详细,明明图纸上有明确的做法,不去描述清楚,结果投标单位投标时产生答疑的问题就不少。还有些财政监督员自行其是,清单描述的做法与设计做法还不对应,结果造成不少变更和麻烦。因此,编制清单时特征描述一定要遵照图纸做法完善详细、准确,不要漏掉。

6、消耗量定额套项随意性太大、输入数据有误。限价编制中涉及消耗量定额套用,有些业务不熟练的财政监督员,随意套项,缺乏严密性;根据图纸做法,对定额中需要通过计算进行含量调整的,不去调整;有些主材需要更改名称的,没有认真更改或更改名称不准确,太笼统。这样,最终出具的招标清单和限价报告就不准确、规范,甚至导致一些纠纷。还有就是定额套项时工程量的输入问题。有的财政监督员在预算软件中没设置好或是粗心大意,定额单位的数据与实际的数据乱输一通,结果造成严重错误。定额单位为百米,80米输入0.8即可,却还是输入80。

注:比如,装饰项目中,面板设计做法是粘贴雀眼板,套上定额后分析的主材是榉木板,名称没有更改过来。玻璃幕墙套项时,需要根据做法计算并调整铝合金型材的含量,结果没有更改。灯具安装项目定额套项后,出现的主材名称都是成套灯具,需要根据实际材料调整名称,看是圆形吸顶灯、筒灯,还是格栅灯。

7、主材价格制定缺乏市场调查,随意编制。项目的投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主材的价格,主材价格制定的科学、合理,才能真正体现项目的实际造价,否则偏差很大。有些财政监督员直接使用以往项目接触过的价格,不管猴年马月,缺乏时效性。有的靠推理定价,直径300钢筋砼管50元/米,推理直径1800钢筋砼管400元/米左右,结果价格偏离市场价太大。有的询价的供应商只有一至两家,价格参考性不大,甚至两家价格偏差很大,于是直接取平均价作为参考,主材价格的确定比较草率。对于主材价格的确定一定要有责任心,不能随便了事。要注意价格信息的时效性,要多落实几家,有必要上市场亲自考察,积累信息。招标限价编制时,主材价格确定的原则是中等价位略偏高即可,不要刻意降低或抬高。

8、暂定价格材料编制太随意。很多财政监督员抱着这样的想法,对于做暂定价的主材,反正价格结算时需据实调整,随便编制个价格就算了事。这样做不能较真实的反映项目的造价。

对于暂定价主材价格确定更要认真对待,客观制定。过高或过低,容易导致施工中各方的争议和超投资现象的发生。

注:这种现象在评审中比较突出,尤其是涉及设备类,可能技术参数与规格参差不齐,价格悬殊较大。因为前期暂定价主材价格很不准,结果导致建设单位满腹牢骚,怀疑你的工作能力和评审水平,更重要的是超投资严重。列入暂定价的主材原则上是用量较大、价格较高、随市场变化较大的材料,列的过多,以后施工疲于考察,列的太少,给投标单位的空间较大,会造成政府资金的浪费。

注:2014年排水急需实施的项目,涉及不少管材、盖板,因为建设单位出具详细的技术参数,也就未再设暂估价。

9、限价编制报告及招标清单编制不规范、资料不齐全。对限价编制报告及招标清单,评审中心提供了一定的格式和详细的招标用表,但有些中介机构提交的资料不齐全,缺这少那,有的前后还不对应。有的项目未在招标清单中提供主材暂估价,结果造成重新招标。有的报告,书面资料与后附的预算清单数据不一致。还有的单位服务意识特别强,在招标清单中将主要材料价格表都提供出去。作为招标代理公司,有些业务人员不熟练,提供的表格未经查看,一并发给投标单位,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招标限价初稿,各中介机构在提报评审中心进行审核前,分管的部室主任一定要亲自或安排其他人员细致地审核一下,看定额套项、主材价格、费用计取、报告格式等是否存在缺陷或错误,先行修改完善。评审中心只是从宏观上进行审核把关,不是给你改错的,有些单位提报的材料错误百出,既耽误自己的时间,又浪费他人的时间,而且出现错误还得挨批评,非常不合算。建议大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提供的格式提报资料,提报前相关的分管领导要先行审核好再提报。同时对于招标清单电子版,财政监督员不要直接提供给招标代理公司,报送评审中心后由招标代理公司从评审中心索取,或者评审中心电话告知让你提供后你再提供。

10、相关费用审核稀里糊涂。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不少费用,比如,监理费、设计费、可研报告编制费、防雷审验费等都需要审核。有些财政监督员不去寻找或不要求建设单位提报相关的计费依据,只是根据建设单位转来的设计、监理等相关单位提报的预算随意认可。当提报评审中心进行审核时,问及里面的一些计费内容,自己都稀里糊涂,搞不清楚怎么回事。这样的费用审核可想而知是多么幼稚。如果自己对一些专业性内容搞不清楚,要采取积极的措施去了解、弄清楚。弄明白了,以后再遇到相关的问题就能迎刃而解。在此,建议财政监督员及时地搜集一些收费方面的文件、规定等,装订成册,认真研究学习,对于不明白的内容多请教专业人士,随用随查。

11、遇到新的知识点不去认真学习,自己都搞不清。在评审中遇到以前没有接触过的知识点,有的中介机构组织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尽量去弄清楚,否则怎么去审核别人。注:市里铁路下穿、城市高架项目,中介机构没有接触过相关定额,评审人员认真加强学习,有的还组织人员去外地了解同类项目的评审过程和经验,这种做法很好。有的财政监督员不去学习,稀里糊涂,报上结果后询问评审依据,自己都打不出来。

12、出卖限价预算,充当投标参谋。有些投标单位很有能量,这边中介机构刚委托完,那边他们就打听到了。有些财政监督员将最终经评审中心审定后的限价预算进行调整后出卖给投标单位,帮忙做标书,挣取一定的劳务费,还有的主动打听参与投标的单位,出卖自己的成果。这种现象一定要引起大家的重视,尤其是分管基建评审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教育自己的职工要切实遵守职业道德。

13、最高限价说明填写不规范、不准确。最高限价说明中涉及项目名称、最高限价、各方盖章等内容,有的财政监督员填写很不规范。项目名称不准确、最高限价数值后不带单位。造成回来还得重新出,影响效率。

(尤其是采购方式,不与建设单位沟通,自己想当然的填写。比如,限价为20万元以下的项目,一般采购方式为询价,但财政监督员写成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结果回来还得重新填写,影响效率。采购预算数填写不准确,不是采购计划中的数额,写成建设单位提报的预算数。)

(四)招标文件审核及招投标监督阶段

1、审核招标文件不知道审核什么。拿回招标文件后,有的财政监督员不去细心审核,或者就不知道审核什么。尤其涉及政府投资项目比较关注的工程计价方式、结算方式、工程款拨付、废标条款设置、评标办法等内容更是置若罔闻。结果报送到评审中心再次复核时,对自己如何审核的都回答不出子丑寅卯来。比如,评标办法的设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除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外,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合理设置价格分值。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不得低于30%,不得高于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30%。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有些招标代理公司业务水平并不是很高,招标文件初稿设置的基准价为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显然不符合规定。结果财政监督员也没有审核出来。

建议财政监督员利用业余时间多学习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法律,丰富自己的知识。招标文件审核时,多注重工程计价方式、结算方式、工程款拨付、废标条款设置、评标办法等内容。

2、招投标监督内容及注意事项。

(1)监标不知去干什么。有的财政监督员去监标现场后当了观众,喝着水,看评委,签上名,就撤退,听完公布的中标单位后就大功告成了。有的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报经评审中心审核时发现应该是废标,直接说明了财政监督员极端不负责任。比如,有些询价的项目,因为评标是满足服务、质量的情况下最低价中标,有的投标单位就采取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合价,合价相加不等于总价的方式,从表面上看投标总价最低,但根据其单价准确计算,可能还是最高价,甚至会超出最高限价。对于评标专家,有些业务并不是很高,匆匆看完投标书打完分拿取劳务费后就算了事,如果财政监督员不去细核实,就会让该废标的中了标。所以去现场监标就得发挥真正的作用。注:通过多次监标,我发现有的中介机构就做到很好。带着手提,索取投标单位报价电子版,对着招标文件进行认真审核,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来,值得学习。

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的商务标多采用电子评标,其他技术标等靠专家评审,财政监督员有必要去电子评标室查看以下有关人员的操作,看是否存在规费计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对于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就要通过现场仔细的审核进行监标。监标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看是否存在擅自改变主材暂定价和清单中数量、实质性描述等。建议财政监督员上监标现场向招标代理公司索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最好是携带当时审核留存的招标文件、清单等,做到有备而来,认真核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尤其是废标的条款,从而发现有关问题。二看规费计取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有些投标投标单位为了降低造价,会将一些规费计取的标准进行更改,财政监督员一定要对有关的费用进行现场计算核查。三看是否存在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合价,各合价相加不等于总价的情形。在询价方式采购的项目中,为了低价中标,有些投标单位就采取上述的方法。为了便于财政监督员评标,招标文件中增加了“投标单位投标时需提报投标报价的清单电子版供评标时使用”的条款,所以财政监督员有必要携带手提对投标单位提供的电子版进行核查,看是否存在上述情况,不要怕麻烦,不要让提供的电子版睡大觉,要切实负起责任来。四看是否存在其他的废标的情形,比如超出招标限价、未提供一些必须提供的材料等。对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废标条款,细心查看投标文件是否存在废标情形。

(2)监标时出现的异常情况不及时汇报。对于监标中出现的上述几种情形,有的财政监督员发现了问题不及时汇报,尤其涉及废标的情况。建设单位往往关注项目进度,告知财政监督员如果招标废了再重新招,时间来不及,不如就这样算了。结果财政监督员息事宁人,甘做老好人,自作主张通过了这次招标。因为存在废标的情形而未废标,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漏洞百出,直接导致结算时出现不少麻烦,实际上是对工作不负责任,希望各单位引起足够的重视。

建议财政监督员监标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给评审中心汇报,并同时给现场监标的其他部门和评标专家反馈,共同研究如何处理。原则上如果出现了招标文件规定的废标条款,该废则废,没有商量的余地。

(3)监标结束后不及时汇报招投标情况。有不少财政监督员监标完成后不将投标情况向评审中心及时汇报,评审中心对项目的投标单位、中标单位、报价情况、专家意见等情况不能及时了解,影响了评审的效率。有些当评审中心询问时这才想着来汇报,不问不说,非常沉稳。

建议财政监督员若时间来得及,要将当天开标的情况向评审中心书面汇报,一般情况下,招标代理公司都有纸质的开标情况记录表和评审专家意见表,请财政监督员索取后及时向评审中心汇报。 (4)不及时索取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和预算软件电子版。为了搞好以后的工程结算审计,尤其涉及变更增加需要财政监督员重新组价的项目,招标文件中都要求中标单位提供投标预算软件的电子版。有不少财政监督员根本没把这项工作当回事,不及时向甲方或中标单位索取,致使后期结算时迟迟拿不出结果,甚至还振振有词,说中标单位不提供。我觉得关键是你是否及时要了,是否采取一定的限期措施催要了。因为如果不及时索取,中标单位有可能就会随意将里面的内容再改动,趋向对他们有利的方面。

建议招标结束后,财政监督员现场索取中标单位电子版,或要求建设单位限期提供,及时催要。如果催要没有效果,可及时向评审中心汇报,由评审中心采取一定的措施索要。同时,要及时索取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时熟悉报价情况,这样,后期的跟踪评审中才能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不至于盲目进行。

(五)合同签订把关阶段

招投标结束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进入合同签订阶段,此时要求财政监督员与建设单位联系,对合同草稿进行初步审核后报经评审中心审核定稿。期间需要财政监督员结合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进行认真审核。只有你认真把关,报经评审中心审核无非是个程序问题,也不会占用多长时间。有的财政监督员连看都不看,直接将草稿报送过来,让评审中心成了替他把关的,真是非常聪明。该阶段出现的主要问题和注意事项有:

1、审核资金拨付方式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合同的签订必须与招标文件相对应,有些合同中约定的资金拨付方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有些财政监督员却看不出来。以后在审核该项条款时,一定要与招标文件一致。

2、审核计价方式、结算方式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多数合同都是由施工或供货单位给建设单位提供草稿,合同条款的内容也多是有利于他们。因为建设单位对于合同审核不在行,关键还是靠财政监督员进行把关,因此,一定要负起责任来,尤其涉及计价方式、结算方式,涉及变更项目等的条款审核时一定要与招标文件一致,否则,若审核不严,后期的结算将给自己造成很大的被动,不如前期将基础工作做好、做扎实。

3、合同中是否约定了“结算时,审减额超过报审价5%以外部分产生的评审费由施工单位承担,从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中代扣”的内容。考虑项目结算审计时,有的施工单位将报审价报的很高,财政承担的评审费将会增加很大,要求合同中增加上述条款,财政监督员一定要审核是否设定了该条款。

4、供货清单是否与投标清单相符。有些货物采购项目,合同后附供货清单,要认真审核后附清单是否与投标清单中技术参数、数量、价格等相对应,别让供货单位钻了空子,投标清单中是高质量的,合同清单却是低档次的。

5、对原投标文件中存在的计算错误等是否在合同价(中标价)基础上进行修正。有些项目在开标时,因时间比较急、情况特殊或是财政监督员在监标现场没有发现出里面的错误,尤其是计算方面的错误,这就需要在合同签订前认真查看并在合同中进行修正。比如,某项目中标价为5000万元,清单中个别项目单价乘以数量未等于合价(20*20=500万元),监标时也未发现,合同签订时合同价暂定为5000万元,这就需要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将多计取的100万元调减去。实际评审中,有些项目就是这样处理的。 六)现场跟踪评审阶段

现场跟踪评审阶段是整个过程的评审的重点。在该阶段,财政监督员需要完成的主要工作有: 一是搞好现场签证。重点对变更项目、隐蔽工程和现场施工进行签证,为后期决算建立基础资料。涉及较大的变更项目,财政监管员需及时向评审中心汇报,以确定是否变更及调整变更方案等。二是提报资金申请。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提报资金申请,原则按照工程形象进度的70%进行拨付,验收结算完成的按照结算价的90%拨付。提报的资金申请表由财政监管员盖执业资格章后,报评审中心审批盖章送交相关科室拨付资金。三是参与材料和设备的市场考察或政府采购。财政监管员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工程所用材料或设备进行市场考察或政府采购,同时搞好材料价格签证,为结算提供依据。四是协调解决工程进行中的其他事项。该阶段出现的主要问题有:

1、项目出现了较大变更或异常问题不汇报。基本上每个项目都存在变更,只不过大与小而已。项目的变更无非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出现了不得不变的情形。比如,地基下挖遇到了障碍物需要拆除。二是设计缺陷造成变更。三是由于建设单位的特殊要求需要变更。比如,增加一道隔墙便于新增加出一间屋,可能就要增加柱梁等结构。或为了加快工程进度,采取一定的特殊措施等。四是施工单位为了施工方便提出变更。比如,涉及地基回填,因为回填土源不充足,给甲方提出要求回填砂。五是施工单位投标时采取不平衡报价,有意图的提出将报价低的项目变更取消,增加其他内容。比如,绿化项目投标时法桐报价为10元/棵,若施工必然赔钱,便千方百计鼓动建设单位将法桐换成黄山栾等,实际上纯粹为自己的利益考虑。还有就是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异常问题。比如,超投资的问题。本来绿化合同价为500万元,但施工单位甚至是建设单位积极性却很高,努力的去干活,觉得反正干了活,市财政得给钱,于是越干越多,财政监督员又不及时将这种情况给评审中心汇报,超出原预算很多。这实际上就是严重失职。

对于变更的确定,招标文件中明确,变更需有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财政评审等多家单位共同确定,任何一方不予认可将不能变更,实际上是给了财政监督员一定的权利,大家一定要科学利用。因此,财政监督员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对变更的原因和异常问题要进行充分的分析,看变更是否有必要,是否会增加投资,是否有更好的变更方案。如果没有必要变更,我们一定要明确态度,坚持原则。因为有时候建设单位不一定明白,而且有时属于另外几方的联合行为,这就需要我们财政监督员切实负起责任来。比如,有个市政道路项目,涉及路基施工时挖出一个大坑需要回填,建设单位提出回填石屑,增加投资约计30万元。财政监督员汇报后,经过与监理、设计等单位沟通,确定采用回填建筑垃圾也能满足质量要求,最终增加投资不到10万元,评审的很有效果。实际工作中,有不少财政监督员对项目出现的变更不汇报,或者是等变更变成了“事实婚姻”再汇报。要求财政监督员将项目的变更意向及时、书面向评审中心汇报,资料中要明确变更的背景,需要增加或减少的投资估算额及计算依据,对是否需要变更的初步意见等,便于评审中心进行决策,不要仅是口头一说了事。只有将项目进展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报、解决,靠平时积极的去处理,才不至于将问题攒到结算时再爆发出来,造成被动局面。

2、日常进展及完成投资情况月(周)报不及时、不准确。评审中心要求财政监督员将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周报,出现的变更及其他重要问题要书面、当面汇报。周报报送的资料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进展情况、完成投资及资金拨付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或解决的问题。尤其是完成投资情况,有时主要领导调度的比较急,这就需要财政监督员要坚持、认真准确的进行现场计量和测算。这项工作出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不报送,报送不及时,想报就报。现在对于项目进展评审中心要求是月报,但对于市领导关注的重点项目,要求还是进行周报,以便及时了解进展情况。有的财政监督员坚持的比较好,每个周五都能准时提报,而且写得也很详细。有些报个一两次,评审中心不调度了就不再报送了。还有的财政监督员直接指挥施工单位报送给他,他再转报到评审中心,非常省事有效率。实际上我们都有报送的记录,直接作为单位和个人考核的依据。

(2)要求报送的资料不齐全,缺这少那,纯粹在应付。归根揭底是由于跟踪不及时,不掌握情况,不及时核算造成。如果跟踪及时,情况了解的胸有成竹,我想,月报、周报一定会很完善。比如,有的财政监督员除了基本情况还有内容外,进度、完成投资等都写成无;有的工程已经完工,但完成投资却报成0,很有创意。

(3)项目完成投资不能随时掌握和提供,提供的数据非常不准确,甚至为了应付突击编造数据,提报的周报数据前后不符,相差甚远。有的报送完成投资,本周完成1000万元,下周就变成了960万元,要么就是施工单位弱智越干越倒出,要么就是财政监督员学春晚大变魔术。尤其是工程结束后的结算值与随时进行的周报中的数据差别十万八千里。竣工后的周报数据为600万元,审计结算值成了1200万元,数据天壤之别。有的财政监督员很会解释,说项目的变更我没有计进来,既然是完成投资进度,就应该如实的反映其进展,变更作为其中的内容应该计入。还有的解释说,我这是为了控制投资,往低处里计算的,恐怕款拨超了。实际上是聋子耳朵虚摆设-自欺欺人。完成的投资既然定时上报,应该是比较准确的反映投资的数据,若结算值差别大,只能说明平时的数据报送是糊弄,是瞎编乱造。

因此,要求财政监督员对于尚未竣工的项目,一定要持之以恒地进行及时报送,不要随意拖延。报表的内容要根据提报的格式和内容汇报齐全、完善,尤其是完成的进度投资额要结合投标文件、现场签证及有关变更等资料如实的计算,而且要做到上下次对应,前后不能矛盾。

3、材料价格考察、签证不严谨。实际施工中,招标时做暂定价的主材一般都是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财政评审单位通过考察的方式确定价格或是再次进行采购。有些考察进行时,有施工单位做向导,直接到其选定的厂家或供应商考察询价,这种询价多数事先施工单位给打了招呼,报价明显偏高。有个已竣工的项目,涉及到游泳池贴瓷砖,施工单位拿来样品,告诉建设单位288元/平方米,说是质量很好的。之后带着相关单位去考察,快到经销商门头时,我们没有让施工单位下车,由其他人在车里陪着他,别让他有给经销商打电话的机会,直接以其他工地的名义去询问价格,最终报价88元/平米作为结算的价格。有些主材的考察单位少,价格畸高畸低,缺少可比性。为了图省事,考察了1-2家,价格悬殊还比较大,可比性差。有的考察太直接,不讲究方式,直接告诉供应商有个工程我们需要落实下价格,供应商可能随便编个价格,或者干脆不理会你。有的虽然进行了多方考察,但价格考察的内容不全面,价格是运到工地价,还是直接购买价,是否含运费、装卸车费在内,价格签证时又比较模糊,结果引起结算时的争议。有个项目,涉及到SBS防水卷材的价格,考察时不明确单位平方米报价是否包含了施工中搭接的部分,结算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对于材料价格的考察,建议财政监督员要及早准备,可以与建设单位一起先行去市场调查落实一番,做到心中有数,否则让施工单位牵着鼻子走,落实不出合适的价格。当然,有些设备供货商比较少,价格落实起来可能比较难,但也要通过各种渠道千方百计去落实。有时建设单位提报过来几份供货商的报价,我们不要简单地进行价格平均就了事。因为这种报价多数都有一定的虚头,还需要我们落实,可以拟定一定的下浮比例。去市场考察价格时要讲究一定的艺术,可以需求商的名义去谈价格,供应商看到商机,服务也会比较热情,有时可能还给你谈提成的问题,让你耳目一新。你扮演的角色越逼真,供货商可能透露的价格信息越真实。落实价格一定要全面,看包含哪些内容,要弄明白,同时要及时搞好价格签证,不要拖拉,否则时间一长,带来的问题更多。

4、现场签证不及时、不完善。有些项目的结算迟迟完不成,甚至都拖了

6、7年了,落实起来,说是原始的收方记录和现场签证没有或不全,无法结算。这是一个普遍存在的严重的问题。有些财政监督员手中审计的活比较多,工地现场跟踪不及时,涉及到隐蔽工程的收方,告诉建设单位先收方就是,回来他再签字,结果收方底稿报给他,又很有理由说他没参与收方,不能签字。有的财政监督员参与收方后,不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只是自己有数,然后告知施工单位整理完签证后他再签字。施工单位整理资料又不及时,拖拉很长时间,或者整理完成的资料与财政监督员当时收方的记录不能完全对应,财政监督员核对后不予签证。施工单位同样怀疑财政监督员收方记录的准确性,结果是打不清的官司。签证不及时进行,越积越多,结算时因为没有完善的签证资料,无法正常进展。有些签证资料不完善,内容含糊其词,时间长了,引起歧义,特别有些参与单位的人员更换,落实起来很麻烦。原则上跟踪审计的签证由建设、施工、监理、评审四方签字,结果签字主体不完善。还有的财政监督员签字时大笔一挥,“以现场为准”,既然跟踪评审,为什么不明确的签好证,反倒是忘了自己干什么的。

因此,对于财政监督员跟踪评审一定要到位,不要三天打鱼两头晒网,造成施工内容不掌握,签证无法进行。对现场发生的变更、隐蔽工程等要及时收方,在原始资料上各方都先签上字,这样,即使后期施工单位提报整理的资料不及时,也不会影响你正常的结算,因为你手里有各方确认的资料。当然,要及时催促施工单位提报整理完毕的签证资料,给个明确的时限,只有及时处理,才不至于越积越多,到结算时不好落实解决。另外,签证内容一定要完善、准确,一目了然,不要含糊其词。原则上是签量不签价,价格从价格签证中体现出来。

5、资金申请提报的资料不完善、不规范、不对应。项目进度款的拨付是财政监督员参与评审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资金申请拨付的流程,评审中心已在平时的工作中提供给财政监督员,但从总体情况看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申报资料不完善。申请的资料大致包括施工单位的资金拨付申请和预算,财政监督员审核完成并盖章确认的审核书和合同、建设、监理、财政评审盖章确认的完成投资确认单、建设单位及财政评审盖章的资金申请表以及建设单位提报的拨款申请书。有的财政监督员不去审核资料完整性直接提报到评审中心,结果还得返回重新整理和完善。二是申报资料不规范。为了省事,有些财政监督员直接在施工单位提报的预算书上签字确认,不去认真审核。资金申请表填写名称、数额等很不规整。三是资料中有关数据、内容不对应。前后期资金拨付数据、完成投资、有关内容不对应,按照合同约定拨付70%,结果申请资金又变成80%,本来是完成的投资数,结果填到拨付数中,五花八门。大家都知道,长度、重量单位是不对应的,有个学生做应用题时,就把两个这样的数据相加,老师非常生气,就问学生,一头牛加一个人等于什么,这个学生想了一会,很自豪地说,等于牛魔王。咱可别当这样的牛魔王。明明资金缺口为10.5万元,有的财政监督员四舍五入,申请资金数额变成11万元。财政监督员上期申请的数据为11.6万元,评审中心填写的意见为拨付11万元,财政监督员没有及时向建设单位索要资料,下期提报时就按上期已拨付11.6万元进行累计,结果还得重新填写。财政资金拨付数据一定要准确,拨付10.54321万元就是10.54321万元,不要变成10.54万元。有些财政监督员找理由说是电子表格没设置好,这都不是借口。

对于资金申报的资料,一定要按照拨付程序中的规定将相关资料准备充分,要在提报前认真检查、核实,分管领导要切实进行复核,别出现错误或缺陷。资金申请表的填写要注意以下几方面:一是项目名称需填写规范、明确,施工(相关)单位为项目中标单位或发生资金关系的相关单位;对于一个总项目,需在该表中将所有的分项目都列出来,既包括工程资金,也包括监理费、设计费及办理相关手续的费用,以便于掌握项目组成和每项的资金拨付数,不要只填写需拨付资金的项目;二是投资概算数据的填写。优先顺序为可研报告中的数据、建设单位办理政府采购预算的数据、提报的预算数等;三是合同价数额。为招标后签署的工程合同价格、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四是项目实施状态。要如实、准确填写,分正在实施、完工未验收、完工已验收、完工审定等,有些项目已审定完成,实施状态却还写成正在实施,严重不符责任;五是累计完成投资额。为财政监管员审核后的项目累计完成的实际投资,切勿编造;六是主要拨款方式。为合同中明确的主要方式,摘录主要内容填写;七是需拨付资金数。为累计完成投资与拨款比例的乘积。八是累计到位资金数。需明确当年度拨付数和累计到位资金数,财政监管员需及时从建设单位索取评审中心最终确定的实际拨付资金申请表,提报的资金申请表中的数据与评审中心最终确定的实际拨付数不一定相符。申请资金拨付后,各财政监督员要及时与建设单位进行对账,看实际资金拨付是否按照申请表中评审中心建议拨付的数据拨付。要将对账的情况及时向评审中心汇报。原则上对于城建项目,如果建设单位实际拨付资金与申请表数据不相符,说明建设单位私自改变了资金去向,就需要建设单位进行调账与申请表相符,对于科室代管项目,因为科室拨付数可能与申请表中不相符,财政监督员通过对账找出差别,下次提报申请表时,实际到位资金要填写实际拨付数。拨付资金数额不要轻易的四舍五入,该保留几位就保留几位,不要在表格中乱设置位数。九是财政监督员意见中盖章要端正,盖在合适的位置,不要随意乱盖。有的财政监督员将造价师章盖评审中心需盖章的范围。十是表头中拨款期数、填表日期、页码等填写明确,小计及合计填写完整、准确。

(七)竣工决算审计阶段。

项目竣工结束经验收合格后,财政监督员进入项目结(决)算评审阶段。有些项目因为涉及到资金的拨付等问题,即使未经验收,也需要将结算完成。一般情况下,评审中心都要求项目竣工完成后马上催促甲方进行验收,并提报结算,对于建设单位提报的结算书,评审中心根据项目投资情况,也都规定了一定的时限要求。但从近几年结算评审的情况来看,主要暴露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结算评审不及时,结算数迟迟拿不出来。从项目现场跟踪评审的角度来看,既然是随时跟踪评审,那么工程量等应该及时的核算出来,同时相关的签证及变更价款的审核等有关问题应该及时的解决完成,那么,项目结束后,结算评审也应该很快完成。但实际上普遍存在财政监督员靠不上去的现象,倒是评审中心几经催促,我们的结算才“犹抱琵琶半遮面”,姗姗来迟。分析原因,有以下情形:一是财政监督员单位安排的评审业务很多,比较忙,靠不上去。即使是靠上去,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二是原始的现场签证、价格签证等资料因跟踪评审时签证不及时、不完善,致使结算无法进行。尤其是当时的当事人不再继续从事原来的工作,有些签证落实起来比较难。很多项目落实结算为什么搞不出来,许多财政监督员振振有词的说是还有材料价格没定,一下就暴露出你平时的工作情况。三是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没有及时解决,结算时出现较大争议,一时半会解决不了,今天碰头沟通一下,不知猴年马月再去碰头,结算没有日子。有的甚至发展成几方顶牛,结算工作停滞不前。四是施工单位要么预算员靠不上来,要么款项拨付的差不多了,要么认为即使结算完成,反正也要不出工程款来,施工单位领导就不重视,所以几经催促也没有效果,这种情况下财政监督员成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只能望锅兴叹。五是中介机构更换了评审人员,原来的财政监督员不再从事该项目评审工作,现任的评审人员要么落实有关情况比较难,要么就从心理上不重视,没有积极性,觉得与他无关。再加上有可能评审进度慢可能受到批评,心理上增添抵触情绪。

鉴于以上出现的情况,要求各中介机构要做到以下几点:

(1)有关领导要亲自靠上去,及时调度有关情况,将跟踪评审中签证、变更及有关问题及时解决完成,搞好结算评审的基础工作。对确实难以解决的问题也要召集有关人员研究,拿出初步意见提报评审中心进行沟通、商定。

(2)财政监督员要全身心靠上去进行结算评审,不要轻易再参与其他项目的评审,否则不能集中进行,影响结算进度。财政监督员要集中精力及时结算,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结算任务。对于建设单位提报结算资料不及时的,可以及时催要,给出一定的报送时限,告知如果限定时间内不报送,则以财政监督员计算的结果为准提报评审中心,给施工单位一定的压力。如果告知时限仍没有效果,财政监督员要及时将此情况汇报给评审中心处理,不能催要资料没有效果不再过问也不汇报,又放下了,待评审中心调度进展情况时,很有气势的说是施工单位不提报资料。施工单位不提报资料是他的责任,你不去催要、也不及时汇报就变成了你的责任,希望引起大家的重视。

2、提报的结算数摇摆不定。注:有这样一个故事,*时期发现某个人是右派,为了区分出来,就在他的脸上刻上“是右派”三个字,过了一段时间,发现他不是右派,有聪明人相出高招,在“是右派”前面加上个“不”,变成了“不是右派”。一段时间后,发现他就是右派,于是在“不”下面加上走之旁,变成了“还是右派”。有不少财政监督员就是这样的聪明人。为了拨付款项和编制城建计划需要,评审中心有时待结算数出来但正式报告未出具的情况下要求财政监督员先行提报过来。财政监督员报送数据并签字,评审中心及时进行登记,并以此数据进行款项拨付等,但之后财政监督员提交的结算报告中又变成了另一个数据,前后不符,变化的很快。这在2010年兰山区绿化补植、2012年应急防汛排涝项目中表现的尤为普遍和突出。有的财政监督员提报数据后,信誓旦旦地说不再变化了,结果上午提报的数据,下午又变了,还没热乎一个晚上,第二天一早打过电话说还得变。出现这种情况,有的财政监督员还能及时反馈过来,但也有的财政监督员不及时汇报,觉得无所谓,给评审工作造成很大被动。如果你提供的数据为100万元,评审中心以此为依据向外支付100万元,结果报告数又变成了98万元,超支出款项就是严重失职,就是犯罪,与你财政监督员脱不了干系。虽然你提供的只是数字,但支出去的就是人民币,希望财政监督员心里崩根弦,别轻易视之。

3、决算审计的内容不完整。有的财政监督员只是对工程项目进行评审,而对涉及的监理费、设计费、勘查费、测绘费、防雷审验、消防检测等相关的费用没有包含,体现不出项目的完整投资。建议财政监督员要将项目的投资完整的审计出来,不要有缺陷。同时在资金申请表中将项目的分项全部都要体现出来,不要只是申请资金的项目才列出,其他不申请资金的不再列。

4、决算评审的依据不全面。有的财政监督员决算评审时,只依据施工单位的最终提报的结算书,把当时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合同、有关会议纪要、投标预算软件电子版抛到一边,这样的结算方式隐患太多。决算评审时要将这些资料充分的吃透,以防出现差错。尤其是利用预算软件电子版进行新编单价,非常关键。因为有些投标单位投标时将项目中的主材含量进行调整,新编综合单价时要利用电子版进行相应调整,仅从书面资料不好核查。注:书面投标报价时,书面人工费为80元/工日,财政监督员没有查看电子版中数据,在变更项目结算时就按80元/工日计入,实际上电子版中人工费为38元/工日。

5、该扣除费用未扣除。招标清单中列入暂定价,有些财政监督员在结算评审时用总合同价加减变更部分就出来结算价,却忘记将实际施工中未发生的暂列金额扣除,导致投资额出现严重错误。

6、决算报告书提交不及时。有的财政监督员将定案数据报送评审中心后,不一鼓作气将报告出具出来,又放置起来,不及时报送。有的将定案书报送相关部门盖章,由于相关部门拖拉,财政监督员也不及时督促,导致评审中心索取报告时,以还未盖完章为借口。因此,建议财政监督员及时出具报告,督促相关部门盖章。如果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评审中心汇报,由评审中心协助解决。另外,报告出具前,要认真复核,看内容是否齐全、是否有错误,装订是否由顺序错误等。

注:有的财政监督员结算稿进行修改多次,出完报告后,报告中的数据与里面附表中数据对应不起来,出现低级错误。有的报告定案表中明显有日期却空着不填写。

(八)项目结束总结阶段与其他

1、项目结束后不注重总结。很多财政监督员评审完成一个项目后不注重总结,评审完一个项目是小学水平,十个项目评审完还是小学水平,成过眼烟云,在前期项目上出现的错误在后续项目上又重演,水平没有提高。因此,项目评审结束后,回顾总结一下,哪些方面做到比较好,有理有据,评审中问题处理的方法比较科学,与建设单位关系处理的比较到位,以后的工作中注意提高。哪些方面做的比较欠缺、不完善、很拖拉、很费时间,认真分析一下原因,理顺思路,在以后的工作中注意改进,再遇到一些类似的问题就好解决。切忌水过地皮湿,没有收获。总结的内容包括:主材的价格信息,以前未接触的新的施工工艺及材料,评审过程中出现的失误与教训,与项目各方打交道的方式与经验,有关评审风险的转移,资料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评审工作日志的记录等。从平时的工作中,我看到有些财政监督员评审日志记录的比较好,可以随时查阅,这种做法值得推广。

2、项目评审资料不注重整理与汇装。项目评审完毕,基础资料扔的到处都是。有的财政监督员很注意资料的整理与汇装,平常跟踪过程中,将项目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清单及限价、投标文件及合同、原始收方记录、会议纪要、领导指示、考察材料、计算书原稿、定案表等相关资料及时收集汇装起来,利于结算与查阅,这也是跟踪评审的书面成果。

3、资料交接与评审关键节点没有书面记录。评审过程中资料交接很重要,有的财政监督员根本不重视。建立资料交接与评审关键点书面记录,一方面自己知道什么时间拿到的资料,资料是否齐全,与建设单位何时进行对接、沟通,讨论了什么问题,各方意见是什么。另一方面,在建设单位等有些部门向财政监督员推卸责任时,也有据可查,予以反驳。特别是一些应急项目,建设单位提报的施工图纸等资料不完善、不齐全,限价与清单编制就不能合理、及时编制出来。市领导责问建设单位为何还不动工时,建设单位往往会告状说财政限价还没编制出来,没法进行招标,一耙子打到财政监督员身上去了。有个书面的东西,可对建设单位的无理指责进行反驳。

4、不注重报送资料的规范、得体。平时有些中介机构报送的资料让人看了非常吃惊,给人形成穿着新棉袄、打着破领带的感觉。字体随意使用,称呼不规范,哪个地方该空格搞不清,意思表达不明确等等情况。建议财政监督员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一下公务写作方面的知识,了解有关字体、格式方面的要求,报送的材料要给人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

上述所讲的内容是评审工作中出现的主要问题,还有一些问题因时间原因不再多说,我们在平时进行交流。讲得不妥之处请大家谅解。最后祝每个中介机构事业蒸蒸,每个财政监督员腰包鼓鼓,每个家庭幸福多多,每个单身亲们好梦连连,也共同祝愿临沂的财政评审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推荐第2篇:当前财政评审

一、我国财政投资评审的现状

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通过考察、评估和测算财政投资客体运作全过程,对相应的财政投资进行技术性、基础性的审定,保证其使用效益的一项管理工作,是财政部门实施优化资源配置过程中的管理活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进一步发展,作为公共财政职能的组成部分——管理和监督职能日益显得重要。而国家投资项目资金的财政管理和监督,则充分体现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如何执行国家法规以及政策的水平和专业技能上。

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政府与企业、事业单位分工不明确,进行一体化运作,政府对经济实行直接管理,财政实际上实行的是统一领导,分级操作。财政投资项目普遍存在投资超预算,效益低下的问题。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后,虽然国家加强了对财政投资项目的审批,但目前的难点问题仍是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重视不够,持有回避态度或不予很好地配合。这种现象在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均有体现,主要表现在:

1.财政投资项目立项前的项目概算和预算评估的不确定性。财政投资项目的确立一般是由国家或地方计划部门及相关部门根据行业内发展规划,由各地政府组织提交的项目可行性申请报告批准确立。由于财政投资供给与需求矛盾突出,有的地方政府或部门受利益驱动,采用各种方式争投资、争项目。例如:故意压低投资估算,形成概算或预算失真;还有的省市财政投资项目分散、单项资金较少,政府没有以正式文件的形式要求必须对财政投资项目进行评审,缺乏强有力的制约手段。致使各级评审机构基本处于一种年初没有统一计划、没有具体明确要求的组织状态,财政投资的评审工作难以有序合理进行,绝大部分财政投资项目游离于财政投资评审范围之外,由此每年造成大量的资金损失和浪费,进一步加剧了财政困难。

2.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超前研究、主动参与财政改革的力度不够,过分注重事后决算审查,难以从源头上控制财政投资。过去,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一直比较重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评审,这在当时的条件和环境下是十分必要的。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和完善,过分重视决算评审而忽视工程概算、预算和工程标底的审查,难以从根本上控制工程项目的投资额,很难完整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特别是随着《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颁布,绝大部分工程项目投资将通过招投标形式一次性包死,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将面临重大转变,即由过去注重工程决算评审向工程预算、决算评审并重方向转变。这样,一些过去行之有效的评审方法将失去效力,这给财政评审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需要认真研究,积极应对,探索财政投资评审新思路。

3.项目建设期的资金使用不规范。国家建设项目一般由项目主管单位组建临时的机构管理。由于是临时机构,人员素质受到限制,对施工企业的监管不力,现场签证不规范,造成资金浪费,项目违规超标的现象比较突出。由于政府工程的特殊性,宏观监控不力,项目边立项、边设计、边施工,导致建设过程中出现许多不确定因素,如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等等,不利于政府控制投资。

4.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尽管我国已经有了基本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这些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在实际贯彻中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实际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屡见不鲜。比如招投标法在实际中经常被扭曲,在具体的招投标过 1 程中有时出现议标、串标等现象。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评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二、我国当前财政投资评审的重点

笔者认为,要真正发挥财政投资评审在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中的监督作用,确保财政投资资金的使用效果,则必须重点抓好以下环节的评审工作。

1.可行性研究的评审。财政投资评审的一项重要职能是要为财政部门的财政性投资决策提供依据。决策的失误是最大的损失和浪费,往往造成难以估计和弥补的后果。财政部门要做到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避免重复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性投资的经济效益,财政投资评审的工作重点则必须由对工程项目的竣工结(决)算评审转移到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的评审和概预算的评审,变事后的监督为事前监督,从源头的控制抓起。在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进行评审时,应以拟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础,重点评价:项目建设是否必要;项目建设条件是否具备;建设项目预期效益分析的假设是否充分、合理;各种经济效益指标的测算是否正确;是否对各种不可预见因素作了充分考虑;项目的投资估算是否完整,投资估算的依据是否正确、可靠、合理,投资估算中采用的各种标准是否恰当,各种投资的估算是否正确;除财政投资资金以外的其他建设资金是否作了充分的考虑,其资金的实际落实是否可能;地方政府为争取财政性投资项目所承诺的各种优惠措施是否恰当,其兑现的可能性有多大等。总之,要通过对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评审,防止出现重复建设,以及将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列入财政投资计划和故意压低投资,将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成“可批性”报告以骗取财政性投资的行为。对可行性研究的评审,可以考虑由财政部门和计划部门协调,要求凡有财政性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未经财政投资评审部门出具可行性评审结论的,计划部门应不予立项。

2.项目设计的评审。项目设计阶段是控制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因此,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应对财政性投资项目设计方案经济合理性进行评审。在设计阶段的评审中,应重点评价总体设计方案是否完整,有无漏项,能否保证建设项目功能的实现;项目设计规模是否合理,有无按照项目建设单位的意见随意扩大建设规模的情况;项目设计选用的建设标准是否切合实际,有无脱离实际的高标准建设;项目的平面布局及功能划分是否合理,能否满足使用的需要;项目的设计方案是否经济,是否存在过于保守而导致建设资金浪费的情况;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有无突破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对突破投资估算的应重点分析形成突破的原因,并提出修改设计方案的建设性意见;参与设计方案的比选,确定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最佳设计方案。

3.项目概预算的评审。对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概预算进行评审,是有效控制财投资额的关键手段,也是财政投资评审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的重要措施。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的审批部门应以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出具的概预算评审结论为依据批复建设项目的投资额。在进行建设项目概预算评审时,应重点评价:概预算文件的编制依据是否恰当、是否正确;概预算中的工程量清单是否正确,有无将可行性研究批复和设计方案以外的其他项目挤入财政性投资项目概预算内的情况;概预算文件中采用的建设标准是否与批复的设计方案相符,有无随意提高建设标准增列投资的情况;概预算文件选用的预算单价是否恰当,定额单价有无错套或故意高套的情况;材料及设备价格的确定是否符合实际,材料的耗用量有无多计,材料设备价格差异的确定是否有充分依据;建筑工程费用以外的其他建设费用的确定是否有充分的依据,费用标准是否符合实际;可能影响工程造价的重大因素是否作了充分估计,在概预算中 2 的处理是否恰当等。总之,在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概预算的评审中,必须确定建设项目的投资额,并将其作为控制投资规模和拨付财政资金的依据。

4.项目招投标的评审。根据国家现行法规的规定,有财政性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都必须进行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的工程价款,是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商务合同、确定合同价款的依据。合同受法律保护。因此,为了消除招投标中出现的各种不正常现象,通过招投标节约财政投资,财政投资评审部门应将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作为评审的重点环节。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在对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进行评审时,应重点评价:建设单位发布的招标文件是否合法、完整、合理、有效,尤其是关于工程量变动和工程价款变动确认的有关专用条款,一定要充分评价其合理性和对工程造价可能造成的影响;评价评标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是否将工程项目授予最优秀的投标者;对招标的标底进行审查,评价标底是否合理、正确,编制依据是否恰当;审查中标者在投标报价中所作的各种承诺是否在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并相应调整了合同价款等。总之,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必须充分重视对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的评审,以防止利用招投标方式将不合理、不合法的工程建设投资合法化,造成财政投资的损失。对此,建议财政部门与有关部门积极协调,以确保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能够就此形成有效的监督。

5.项目竣工结(决)算的评审。项目竣工结(决)算的评审,是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评审的最后环节,认真做好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决)算的评审工作,对于节约财政投资具有重要作用。因此,财政投资评审部门也必须重视建设项目竣工结(决)算的评审。在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结(决)算时,应以承包合同、招投标文件、批准的概预算文件、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变更及签证资料、设计图纸、市场价格信息等为依据,重点评价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办理的工程价款结算的正确性和合理性以及发生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以合理确定工程建设项目最终造价,防止建设单位挤列建设投资和施工单位高估冒算套取工程价款。在评审过程中,评审机构应查明施工单位编报的竣工决算中有无超出概预算文件中批复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对于擅自超规模越标准以及不属于财政性投资项目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一律予以剔除;查明决算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有无高估冒算或故意错算,虚报工程量;查明决算中各项定额单价的套用是否恰当,有无故意高套或错套,以多报工程价款;查明工程施工中所用的各种材料设备价格是否合理,确认手续是否完备,有无依据;查明投标时所作的各项承诺在编报的工程决算中是否如实履行;查明各种变更签证是否符合实际,是否合理,手续是否完备;查明工程价款的变更与确定是否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的约定,变更是否合理,手续是否完备,金额是否正确;查明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造价有无超过批复的概算,并分析超概算或节约投资的具体形成原因等。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手续不完备的各种支出,在工程竣工结(决)算评审中,应一律予以剔除。对于合理的超概算应提出调整概算的建议。

推荐第3篇:财政评审申请(材料)

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城镇基础 设第一批项目工程财政评审的

请示

盐建〔2012〕0419号签发人:张建民

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由中铁一局集团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由于该工程中设计变更项目较多,经业主盐亭县规建局、监理单位美国哈默尼公司&成达监理工程有限公司及施工单位中铁一局集团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三方研究决定,并报请县政府同意,对该项目需由业主配套资金解决的部分变更进行财评。具体变更项目统计如下:

1、根据设计变更通知单YT-DLB-12及关于世行贷款第

一批项目有关设计变更的涵要求对文同干道k4+740-k7+844段进行变更,该路段是连接盐亭县城到南部县及绵阳到南充高速公路的主要通道,由于车流量大大增加,为适应城市发展的要求,将原设计的双向四车道改为双向六车道。取消原绿化带,采用钢筋砼补强后,再铺筑沥青砼。

2、根据设计变更通知单YT-DLB-11及关于世行贷款第一批项目有关设计变更的涵要求对文同至寺垭K0+000-K0+499.79进行变更,该段是由于规划调整,将原设计双向两车道改为双向四车道,人行道做15cm厚砼,按2m间距做方格并镶嵌枣红色分格条,分格条宽度为20cm,材质为花岗石,原直型路缘石改为S型路缘石。

3、根据设计变更通知单DL-PSB-02及关于世行贷款第一批项目有关设计变更的涵要求,对风池后街进行原排水系统进行变更,由于凤池后街排水系统已年久失修,淤积十分严重,为了给当地居民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实际情况对该街道水沟重建整治,增设d600II级钢筋砼管道。

4、根据设计变更通知单YT-DLB-13及世行贷款第一批项目有关设计变更的涵要求,文同干道k0+000-k1+880段,设置3.0m绿化带,乔木为2棵银杏+3棵香樟交替种植,胸径为25-30cm,间距为6-7m。文同干道k2+420-k4+740段,为2棵银杏+3棵香樟交替种植,胸径为25-30cm,间距为6-7m,每课树子增加树池。文同干道k4+740-k7+844.087段,为2棵银杏+3棵香樟交替种植,胸径均为12-15cm,间距为6-7m。弥江路k0+914-k2+109段,为2棵银杏+3棵香樟,胸径为15cm,间距为3m,k2+127-k2+230的绿化广场根据实际地形种植,中间设两排大乔木为2棵银杏+3棵香樟交替种植,种植均为25-30cm,间距为3m。南北街,种植胸径为12cm-15cm

香樟,间距为7m。

5、根据设计变更通知单YT-GDB-04及世行贷款第一批项目有关设计变更的涵要求,指南收费站至嫘祖大桥(k0+000-k1+880)布灯方式:在指南收费站左右两侧人行道上(绿化带内)分别设置玉兰灯,对称布置,光源:2*150W+2*70W高压钠灯+5*48W节能灯,灯杆高度为12米,布置间距35米。嫘祖大桥k1+880-k2+420段布灯方式:设置成玉兰灯,对称布置,光源2*150W+2*70W节能灯,灯杆高度12m,嫘祖桥头至新车站k2+420-k3+800布灯方式,旧路灯翻新,全线换新线。文同干道车站至五指山加油站k3+800-k4+740:设置成玉兰灯对称布置,光源为2*150W+2*70W高压钠灯+5*48W节能灯,灯杆高度为12m,间距为35米。五指山加油站至万安收费站k4+740-k7+844.087段布灯方式:设置成双边双臂高压钠灯,对称布置,光源250W+150W,灯杆高度为12米,间距为35米。弥江路猫儿嘴至休闲广场布灯方式:双边设置成单臂高压钠灯,光源为150W,灯杆高度8米,间距为25米。文同至寺垭布灯方式:双边设置成双臂高压钠灯,对称布置,光源为250W+150W,灯杆高度为12米,间距为35米。凤池后街旧路灯翻新,全换新线。昙云路旧路灯翻新,全换新线。弥江路北门桥休闲广场至文同中学旧路灯翻新,全换新线。

6、根据世行贷款第一批项目有关设计变更的涵,要求将文同干道k0+000-k5+360段增设90cm高隔离栏杆,南北街k0+000-k0+822.686增设60cm高隔离栏杆,文同至寺垭k0+000-k0+499.794段安设60cm高隔离栏。

7、根据设计变更通知单YT-DLB-08及盐亭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和住房保障局盐规建涵【2011】105号文第四条中的

要求,弥江路终点文同中学校外该段路因年久失修,有非常大的安全隐患,为了解决文同中学师生的安全出行,将该道路75.197米及既有挡土墙83.246米改造。

8、根据设计变更通知单YT-DLB-01及盐亭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和住房保障局盐规建涵【2011】105号文,要求将道路工程人行道由原设计的生态透水砖变更为条纹步道砖。

9、根据业主要求对嫘祖大桥进行维修加固改造横断面布置,维持原桥4X3.75m行车道,取消原桥两侧1m宽绿化带,并占用0.75m原人行道而新增1.75m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宽度由原来的3.25m变为2.5m,桥梁全宽维持原23.5m。

10、根据业主《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利用世界银行紧急贷款——四川省盐亭县城镇基础设施第一批项目变更及补充设计》、《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利用世界银行紧急贷款——四川省盐亭县城镇基础设施第一批项目施工图》、盐亭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和住房保障局盐规建涵【2011】105号《关于世行贷款第一批项目有关设计变更的涵、盐亭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和住房保障局盐规建涵【2011】165号《关于世行第一批项目嫘祖桥头交通环岛设计有关文同的涵》要求新建文同干道环岛段,石龙1路,石龙2路,道路全长1333.914米。

现将所有需财评变更报送评审中心。

请予以评审。

附件:

1、变更通知单YT-DLB-12(共12页)

2、设计变更通知单YT-DLB-11(共4页)

3、设计变更通知单DL-PSB-02(共4页)

4、设计变更通知单YT-DLB-13(共7页)

5、设计变更通知单YT-GDB-04(共4页)

6、设计变更通知单YT-DLB-08(共8页)

7、设计变更通知单YT-DLB-01(共2页)

8、嫘祖大桥变更设计图

9、盐亭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和住房保障局盐规建涵

【2011】105号文(共7页)

10、世行贷款第一批项目有关设计变更的涵(共3页)

11、盐亭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和住房保障局盐规建涵

【2012】29号文(共5页)

12、环岛、石龙1路、石龙2路设计图

13、工程数量审核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设计变更财政评审请示盐亭县规建局办公室2012年月日 印(共5页共印 份)

推荐第4篇: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总结

2009年是评审办评审成效进一步扩大、业务进一步规范、质量稳步提高的一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各科室的大力配合下,评审办紧紧围绕节约政府投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这一核心,进一步强化政府投资评审工作职能,拓宽评审领域,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挖掘节约政府投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潜力,促进了投资评审工作的全面开展。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内部管理

投资评审办的主要职能就是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评审。如何协调好涉及工程的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做好每一项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非常重要。今年,我们根据《穆棱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相关法规制度,结合实际工作中摸索出的经验和遇到的新问题,通过完善工作流程,建立复核制度等手段,从制度上明确责任,使内部管理体现在每一个评审工作环节当中,做到环环相扣、相互促进。

(二)、严把质量关,使投资成本更加合理、合规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本着确保政府投资能得到充分、合理使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的原则,从严把质量关入手,能够对工程预算、建设施工合同、图纸设计、项目变更、竣工验收及最后工程结算全过程进行了监督,并结合现场查勘、多方询价等手段,严格做到了“事前”和“事中”控制,“事后”检查评价,消除或减少不合理的或不必要的开支,科学、有效地控制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进一步提高评审工作质量。

(三)、狠抓理论学习,加强队伍建设

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一是抓好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把职工的思想统一到财政大局上来,时刻与局党组保持一致,做到立场坚定、方向明确。二是时刻牢记廉政建设是评审工作的生命这一根本,加强职工的廉政建设,使我们的工作真正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支持。三是通过加强业务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并在实际工作中通过沟通和交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更好的完成评审工作。

(四)、充分利用专家资源

今年的工作中我们通过与大庆市鑫源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合作对八面通南环路跨线桥工程、八面通城南广场工程、经济开发区东穆园区工程等项目进行了评审,解决了自身人员数量不足,专业缺口的问题,既顺利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任务,同时提高了评审工作的质量。

(五)、加大软、硬件方面的投入,切实提高评审质量和评审效率

一是今年又有两位新同志补充到评审队伍中来,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评审工作量大所带来的压力。二是在局党组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广联达评审软件的全面推广使用及相关办公设备的更新,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推荐第5篇: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总结

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总结

2009年是评审办评审成效进一步扩大、业务进一步规范、质量稳步提高的一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各科室的大力配合下,评审办紧紧围绕节约政府投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这一核心,进一步强化政府投资评审工作职能,拓宽评审领域,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挖掘节约政府投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潜力,促进了投资评审工作的全面开展。

一、2009年主要工作

(一)、今年的评审工作再见成效

2009年共完成审查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57个。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送审投资额17,46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13%;审减资金2,19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85%;平均审减率为12.56%。其中:预算评审项目45个,送审投资额6,580万元,审减资金927万元,审减率14.09%;结算评审项目12个,送审投资额10,887万元,审减资金1,266万元,平均审减率为11.63%(详见2009年项目预(结)算评审明细表)。

在资金审核方面,共完成资金评审、调查工作15项,审核资金5,465.67万元,核减资金325.55万元(详见2009年资金评审明细表)。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内部管理

投资评审办的主要职能就是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评审。如何协调好涉及工程的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做好每一项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非常重要。今年,我们根据《穆棱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 1

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相关法规制度,结合实际工作中摸索出的经验和遇到的新问题,通过完善工作流程,建立复核制度等手段,从制度上明确责任,使内部管理体现在每一个评审工作环节当中,做到环环相扣、相互促进。

(三)、严把质量关,使投资成本更加合理、合规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本着确保政府投资能得到充分、合理使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的原则,从严把质量关入手,能够对工程预算、建设施工合同、图纸设计、项目变更、竣工验收及最后工程结算全过程进行了监督,并结合现场查勘、多方询价等手段,严格做到了“事前”和“事中”控制,“事后”检查评价,消除或减少不合理的或不必要的开支,科学、有效地控制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进一步提高评审工作质量。

(四)、狠抓理论学习,加强队伍建设

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一是抓好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把职工的思想统一到财政大局上来,时刻与局党组保持一致,做到立场坚定、方向明确。二是时刻牢记廉政建设是评审工作的生命这一根本,加强职工的廉政建设,使我们的工作真正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支持。三是通过加强业务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并在实际工作中通过沟通和交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更好的完成评审工作。

(五)、充分利用专家资源

今年的工作中我们通过与大庆市鑫源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合作对八面通南环路跨线桥工程、八面通城南广场工程、经济开发区东穆园区工程等项目进行了评

审,解决了自身人员数量不足,专业缺口的问题,既顺利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任务,同时提高了评审工作的质量。

(六)、加大软、硬件方面的投入,切实提高评审质量和评审效率

一是今年又有两位新同志补充到评审队伍中来,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评审工作量大所带来的压力。二是在局党组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广联达评审软件的全面推广使用及相关办公设备的更新,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存在的问题

(一)、在我市的实际评审工作中,因缺少建筑材料的规范性文件,主材、地材价格是依据牡丹江市最新结算文件执行的,而牡丹江市的材料价格、特别是地材价格普遍要比我市实际价格高出许多,实际评审过程中想很好控制价格又缺乏法律依据,施工单位不认可,给评审工作带来很大的障碍。

(二)、由于建设单位报审资料不及时、不完整,严重影响评审进度。并且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有关部门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上有很多都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加大了评审难度。

(三)、随着近年来我市政府性投资规模的加大,评审人员数量不足、专业缺口的问题日益突出。

三、明年的工作思路

(一)、根据今年工作当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总结,继续加强内部管理制度方面的建设,实施主审负责制等措施,进一步完善评审机制,使评审质量提高到新的台阶。

(二)、建立完善数据库,全程监督工程资金拨付情况,加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支出的管理。

(三)、建议穆棱市建设局及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当地材料价格信息,为评审工作提供依据。

(四)、建立健全专家库,收集各专业人员的信息,为今后评审工作的开展提供帮助。

(五)、搞好自身建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廉政风险防范及预防工作。

评审办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推荐第6篇:申请财政评审报告

XXX单位

关于申请评审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的报告

区财政局:

XXX机关办公楼六层的布局和功能不符合现代办公条件和标准,为缓解机关办公用房紧张,经研究同意对XXX办公楼六层进行维修改造。根据工作安排,该工程预算已经完成,请予以评审。

XXX单位名称 2017年9月12日

推荐第7篇:财政投资评审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工作目标是:规范和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和监督,运用专业技术手段和预、决(结)算审核方法,对财政投资项目进行审核与评价,力求使财政投资项目造价最合理,尽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操作程序

按照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的“暂行规定”、“操作规程”要求和《津市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评审工作的实际,评审中心在接受委托后将坚持按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一)、前期准备阶段

1、组织项目评审小组。接到评审任务后评审中心组织项目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对该项目组织全过程评审并对评审结论负责。

2、资料审查。评审小组对建设单位的申请报告、送审资料和相关业务股室签署的资金来源及意见的完整性进行审查,由建设单位填写预(结)算送审资料登记表,如有漏报应要求及时补报,并详细记录追收资料的时间,由评审组长和建设单位共同签收。评审中需要追报的资料建设单位应及时送达。

3、制定评审方案。由评审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评审方案,评审方案应包括项目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内容、需勘验的隐蔽工程、评审时间。评审方案经评审中心主任认可后实施。

4、开展学习培训。根据项目的具体评审内容及要求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组织评审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和专业资料。

(二)、项目评审阶段

1、项目初审。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方案对项目进行全面审查,必须到项目现场勘察、核实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工程量等;对评审重点、难点和疑点内容要在现场书面取证、量度、拍照以备查,反复核实、仔细计算;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应详细记录和计算,及时向评审中心领导汇报,并提出解决方案,同时要求建设单位给予解答;评审工作底稿必须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存入项目档案。评审报告披露问题应充分,要有分析,有评价,有建议;初审完成后由初审人员签署初审意见。

2、项目复审。复审主要对评审原则、依据、方法是否合法、合理,计算是否准确,运用政策尺度是否一致。对项目投资进行复审,发现疑问,必须查阅初审工作底稿,核实清楚。复审的内容应形成工作底稿,复审过程中随时和评审组长沟通,补充材料,并取得一致意见。

3、初步评审结论。初步评审结论要对评审项目及其委托要求有全面的反映,包括对项目的基本情况、资金来源渠道的表述要清楚准确,对审增审减的原因要依据充分、计算准确。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既要客观披露,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又要阐明文件、法规依据;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作重点说明。

4、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对于形成的初步评审结论,经评审中心领导审查后,由评审组(2人以上)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建设单位对初步评审结论有异议的必须出具书面意见说明理由;评审中心原则上不单独与施工单位交换意见,若需要施工单位参与时,必须与建设单位同时参加。

5、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异议内容,评审中心须进行复查,根据确认的情况进行调整,并在工作底稿中说明调整的理由、依据、计算调整的额度。

(三)、评审完成阶段

1、项目评审三审制。项目评审实行初审、复审、评审中心主任审核。参加评审的人员均要客观详实地签署意见并签字确认。评审结论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后,建设单位在评审结论征求意见书上签署意见。如建设单位在五个工作日内未签署意见的,按照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财建[2001]591号),视同同意评审结论。评审组在上报评审报告的同时,应对建设单位未签署意见的原因做出详细合理的说明。

2、评审报告。根据评审结论和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各评审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财办建[2002]619号)的要求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中心填写报告签发单(见附表五),报财政局相关领导签发。

(四)、施工过程中的投资评审

1、隐蔽工程。对于施工过程中的重大隐蔽工程,评审中心以现场查勘计划表(见附表六)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工程施工到相关部位时,建设单位必须及时的通知评审中心现场查验,否则结算时对该隐蔽工程不予认可。对于现场及隐蔽情况,评审中心应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查验,查验人员应留好相关资料(文字、图片)并填写好工作底稿,为结算评审提供依据。

2、工程变更。涉及工程变更的项目必须征得评审中心的同意,未经评审中心同意的工程变更,结算时一律不予认可。

(五)、资料存档

1、评审资料整理存档。项目评审结束后,要及时将评审资料整理归档。各评审组在项目评审报告发出后,除了将评审结论、相关表格、评审底稿、资料清单等文本资料存档外,还应将定稿的评审报告、评审结论、评审报告审核意见表和相关表格的电子版存档。

2、评审资料借阅。评审中心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评审资料的,由借阅人填写资料借阅单,并经评审中心领导签字同意。借阅人须对借阅评审资料的完整性、保密性负责,用后要及时归档。

三、评审内容

(一)工程预算评审的主要内容是:

1、建设项目及其概算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

2、施工图设计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是否符合批准的初步设计要求;

3、建设项目工程预算是否完整,是否控制在批准的概算之内,是否经济合理;

4、工程量的计算、定额的套用与换算、费用和费率的计取是否正确;

5、材料、设备的取价是否合理。

(二)工程决算审核的主要内容:

1、基本建设程序是否完备(有无立项、初步设计、工程预算批文,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等是否符合基本建设管理制度的要求);

2、工程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资金来源到位和使用情况,有无截留挪用工程款的现象);

3、现场踏勘工程量变更、隐蔽工程审核情况;

4、工程量验收与计算、定额的套用与换算、费用和费率的计取是否准确;

5、材料、设备价格是否合理,应当纳入政府采购的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

6、竣工决算是否超概算、超规模、超标准。

7、工程税费控制。

(三)评审要点:

1、审查工程量

工程量应以设计图纸为对象,以定额为依据,按照定额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逐项审查送审的工程量,查看是否有错算、漏算、多算或重算。尤其对下列单价高、工程量大和容易出错的子目应认真审查:钢筋砼部分 (基础、梁柱、墙壁、楼板、楼梯等);以块料装修的地面和墙面工程,以及有吊顶的天棚工程。

2、审查定额基价的套用

审查预结算中采用的单价是否正确。应着重审查单价是否与定额的单价相符,名称、规格、计量单位以及所包含的工程内容是否与定额子目一致。

3、审查换算单价。

首先对已换算的子目,审查其定额是否允许换算,然后再审查换算结果是否正确。

4、审查补充定额。

审查补充定额的编制是否符合编制原则。这种单价计算有时候无依据可循,因此必须对其各组成因素做调查分析或进行具体计算,使其尽可能符合实际。

5、审查间接费和其它有关费用

审查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等有关费用的计算是否按文件规定执行,并着重审查以下问题:间接费的计取基数;取费标准等级,查看是否有高套取费标准;人工工日数量,查看计算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的动态工资调整工资价差;主要材料用量,查看计算是否正确,是否按文件价和市场信息价调整材差。费率与取费标准会因时间和地区的不同而变化,所以在计算上述各项费用时,应注意按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6、工程合同的审查

工程合同是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为完成特定的建设工程任务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评审人员应认真阅读,熟悉工程合同,并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审查工程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工程类别确定取费标准。二是审查工程合同的承包范围是否与送审的结算相符,是否有计划外工程,对不属于合同标的的工程不进行评审。三是审查工程合同的条款是否详细、明确。审查预算包干费所包干的内容及其费率,审查工程质量、工期等奖惩条款。

7、现场签证的审查

现场签证费用在工程造价中所占比例呈上升趋势。 评审人员应依据定额的有关规定、施工合同、施工图纸来判断每一张签证的内容是否允许调整,调整的额度是多少。严格防止合同之内的子工程重复签证。

四、评审纪律

1、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投资评审程序,围绕中心的工作目标开展工作。

2、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评审工作“十不准”》。

不准接受被评审单位以各种名义送的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收取好处费或回扣;

不准索取或借用被评审单位的钱款、交通、通讯工具以及其它物品;

不准接受被评审单位的宴请和参加由被评审单位支付费用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休闲、娱乐活动;

不准违反规定利用工作职权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不准违反规定利用工作职权为个人装修、购买住房、建私房侵占被评审单位的财物和要求被评审单位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不准办理有损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人情评审业务,以提高造价等方式作交易换取个人私利; 不准为经济违法单位和个人出谋划策,通风报信,开脱责任,隐瞒实情,出具伪证; 不准泄露被评审单位的有关工程、财务等方面的商业机密;

不准办事推诿、拖拉、扯皮、敷衍塞责或刁难、报复、打骂评审对象; 不准参与赌博、吸毒、色情、封建迷信和其它影响中心形象的活动。

3、发现评审工作人员在评审过程中玩忽职守,营私舞弊的,给与纪律处分、辞退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OO九年十一月二日

推荐第8篇: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

广州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

(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注释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说明:为适应我市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需要,加强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的合法、有效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推动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制定•广州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我市财政性资金投资评审工作的运行机制和评审效力执行的保障机制,明确各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法律责任,完善了评审工作程序,规范了投资评审行为,对于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评审质量,提高评审效率,将产生积极作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财

1 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参考:太原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条例‣,哈尔滨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市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活动。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及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说明:本条是关于适用范围的规定。本•办法‣的内容涉及财政投资评审活动的管理。

参考:太原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评审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评审概念】 本办法所称财政投资评审,是指财政部门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算、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进行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的评价审查行为。

说明:本条是关于财政投资评审定义的条款。包含运用专业技术手段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算、决算进行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的评价审查。

参考:太原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财政投资评审,是指财政部门依法对财政性投(融)资项目的预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审查和专项核查。哈尔滨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财政投资评审,是指各级财政部门运用专业技术手段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算、决算进行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的评价审查以及对投资项目绩效进行评价的行为。

第四条【评审机构】 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由财政部门委托

2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和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以下统称“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进行。其中,社会中介机构通过公开招标产生。

说明:本条是关于财政投资评审实施主体的条款,明确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可由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承担,也可由符合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承担。

依据: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由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和经财政部门认可的社会中介机构(以下统称“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进行。其中,社会中介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通过国内公开招标产生。

第五条【评审原则】 财政投资评审应遵循客观、公正、规范、节约的原则。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原则,按照先概算、后预算、再结算、最后进行竣工财务决算的程序评审。

说明:本条是关于财政投资评审应遵循原则的条款。财政投资评审应客观、公正、规范、节约的原则。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原则。

依据:•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禁止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3 参考:太原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条例‣第六条:财政投资评审应遵循客观、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哈尔滨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第四条:财政投资评审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科学、节约的原则。

第六条【独立评审】 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应保持评审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干涉评审工作。

说明:本条是关于财政投资评审应坚持独立评审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干涉评审工作,给评审造成压力,无法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影响评审质量。评审独立性的干扰存在外部和内部两方面因素,外部因素主要是项目建设单位、实施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干扰;内部因素主要涉及内部其他部门或人员的干扰,对此我们应制订相关的制度予以充分的约束,保证评审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第七条【评审范围】 财政投资评审的范围:

(一)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建设、维修、改造等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建设、维修、改造等项目;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建设、维修、改造等项目;

(四)使用财政性资金超过3000万元,或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的政府性融资(包括注入资本金、投资补助、贴息含归还本金等方式)安排的建设、维修、改造等项目。

(五)其他纳入财政管理资金安排的建设、维修、改造等

4 项目。

(六)以上范围的项目,除第

(四)项规定以外,其余项目投资额度应达到30万元以上。

(七)中央、省与我市两方或三方共同出资的项目,财政投资评审职责归属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市、区(县级市)共同出资的项目,由出资为主方的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工程项目的财政投资评审。市、区(县级市)共同出资比例相同时,根据项目立项属地原则由相应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财政投资评审。

说明:本条是关于财政投资评审范围的条款。资金性质各类财政性资金,项目类型包括建设、维修、改造等项目,科技信息化项目按市科信局与我局联合印发的•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穗科信字„2012‟240号)执行。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指财政一般预算资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预算外资金。第

六、第七点分别对中央、省、市两方或三方共同出资的项目及市、区(县级市)共同出资的项目具体由哪级财政部门组织评审作出规定。

依据: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第三条:财政投资评审的范围包括:

(一)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含国债)安排的建设项目;

(二)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外资金等安排的建设项目;

(四)政府性融资安排的建设项目;

(五)其他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六)需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的其他项目或专项资金。参考:太原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条例‣第七条:财政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政府性融资安排的建设、维修、改造项目和其他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应当进行财政投资评审。

第八条【评审内容】 财政投资评审的内容:

(一)项目概算、预算、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二)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合规性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四)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程序、招标文件、各项合同的合规性;

(五)工程建设各项支付的合理性、准确性;

(六)项目政府采购情况;

(七)对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

(八)其他需要评审的内容。

说明:本条是关于财政投资评审内容的条款,在财政部“管理规定”基础上增加第

(二)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其余根据实际需要有删减。

依据: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第四条:财政投资评审的范围包括:

(一)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等审核;

(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合规性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核;

(三)项目招标程序、招标方式、招标文件、各项合同等合规性审核;

(四)工程建设各项支付的合理性、准确性审核;

(五)项目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以及配套资金的筹集、到位情况审核;

(六)项目政府采购情况审核;

(七)项目预(概)算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设计变更及索赔情况审核;

(八)实行代建制项目的管理及建设情况审核;

(九)项目建成运行情况或效益情况审核;

(十)财政专项资金安排项目的立项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核;

(十一)对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

(十二)其他。

参考:•广州市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穗财编„2011‟216号)•关于申报2012年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穗财编„2011‟162号)规定:项目支出预算中的修缮类、购臵类、基本建设类项目交由财政投资评审。

7 第九条【评审批文的时效】 概算、预算的评审意见有效期两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工作的评审意见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工作的,应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批文自动失效。

概算评审后所对应的下一阶段工作指进行预算的编制与评审,预算评审后对应的下一阶段工作指组织项目招投标工作并签订施工合同。

说明:本条是关于财政投资评审时效的条款,工程项目的造价跟各时期行业规范、定额标准、人、材、机价格、费率规定相关,是一个动态确定的过程,特别是对于项目的概、预算更是如此。所以为更准确制订资金安排计划,把握项目资金的支出进度,使得审定项目的概、预算与财政资金的安排更吻合,制定本条款。概算评审后所对应的下一阶段工作指进行预算的编制与评审,预算评审后对应的下一阶段工作指组织项目招投标工作并签订施工合同。

第十条【评审效力】 概算、预算、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的评审意见是财政部门调整预算、核拨款项、项目招标、政府采购、办理结算、批复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交付资产的依据之一,是实行采购及签订合同的依据之一,是项目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相关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概算时,财政部门评审的概算作为参考依据;财政部门评审项目预算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初步设计概算也作为参考依据。

8 说明:因评审范围和内容进行了调整,相应的评审效力内容进行了补充和调整。实际工作中,相关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概算时,财政部门评审的概算作为参考依据;财政部门评审项目预算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初步设计概算也作为参考依据。

依据:•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项目预算评审意见作为项目招标、政府采购的参考依据;项目结算评审意见作为拨付项目工程款总额的依据。•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财政部门对评审意见的批复和处理决定,作为调整项目预算、掌握项目建设资金拨付进度、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竣工财务决算等事项的依据之一。

参考:太原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评审结论的效力:

(一)是财政部门核拨款项、办理结算、批复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交付资产的依据;

(二)对招标控制价的评审结论是实施招标及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项目效益评审结论是安排项目资金的依据。

第二章 评审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财政部门职责】

财政部门主管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投资评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财政投资评审规章制度;

(二)管理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指导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的工作;

(三)组织对部门支出预算、项目概算、预算、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进行财政投资评审,提出具体要求;

(四)审核批复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的评审报告;

(五)受理评审投诉,组织协调处理评审争议。

说明:本条是关于财政部门在投资评审过程中应履行职责的的条款,具体负责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并对评审投诉和评审争议问题进行协调、沟通和处理。

依据:•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第三条:市财政部门负责对本市投资项目的财政资金进行监督管理…。第十八条:市财政部门应当组织对投资项目概算、预算、结算进行财政投资评审…。

•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财政部门负责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财政投资评审规章制度,管理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指导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的业务工作;

(二)确定并下达委托评审任务,向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提出评审的具体要求;

(三)负责协调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与投资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等方面的关系;

(四)审核批复(批转)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报送的评审报告,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评审意见作出处理决定;

(五)对拒不配合或阻挠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财政部门有权暂缓下达项目财政性资金预算或暂停拨付财政

10 性资金;

(六)根据实际需要对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报送的投资评审报告进行抽查或复核;

(七)按规定向接受委托任务的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支付评审费用。参考:•太原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财政部门主管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投资评审的政策、法规,制定财政投资评审规章制度,管理财政投资评审业务;

(二)根据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编制评审任务表,确定财政投资评审项目,提出具体要求;

(三)安排财政性资金项目的专项核查;

(四)审核确认批复评审机构的评审报告;

(五)受理评审投诉,组织协调处理评审争议。

•哈尔滨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本市各级财政部门是本级财政投资评审的主管部门,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财政投资评审规章制度,指导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工作;

(二)根据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要求,确定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制定评审计划;

(三)受理、处理评审争议和投诉。

•贵阳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市财政部门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财政投资评审规章制度,指导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工作;

(二)确定财政投资评审项目:

(三)对财政投资评审提出具体要求;

(四)审核批复评审报告,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确认的评审结果进行处理;

(五)安排项目资金的专项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处理:

(六)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根据需要对评审结果进

11 行抽查复核。

第十二条【评审中心职责】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开展评审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出具评审报告,并对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二)对评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三)受财政部门委托开展评审项目预受理和复核工作;

(四)申请单方确认和申请退审评审项目;

(五)管理评审档案;

(六)财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说明:本条是关于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在投资评审过程中应履行职责的条款。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属于财政部门的下属机构,承担的工作职能主要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评估、论证的技术性、服务性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审核及预(结)算、决算审查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招标标底审查和财务效益评估。”除独立开展评审工作外,还可根据财政部门委托开展对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复核工作以及其他事项,社会中介机构与财政部门则属于民事合同主体关系,在投资评审过程中承担的职责与评审中心有所不同,所以本办法将评审中心与社会中介机构的职责分开章节撰写。本条款主要根据•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对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的职责规定,部分条款有删减或调整至第四章监督管理内容。

12 依据:•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的要求,组织机构内部专业人员依法开展评审工作,对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二)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财政投资评审任务再委托给其他评审机构。对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项目,确需聘请有关专家共同完成委托任务的,需事先征得委托评审任务的财政部门同意,并且自身完成的评审工作量不应低于60%;

(三)涉及国家机密等特殊项目,不得使用聘用人员;

(四)对评审工作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委托评审任务的财政部门报告;

(五)编制完整的评审工作底稿,并经相关专业评审人员签字确认;

(六)建立健全对评审报告的内部复核机制;

(七)在规定时间内向委托评审任务的财政部门出具评审报告;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评审任务,应及时向委托评审任务的财政部门报告,并说明原因;

(八)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

(九)未经委托评审任务的财政部门批准,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及有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泄漏或公开评审项目的有关情况;

(十)不得向项目建设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十一)对因严重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评审报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参考:•太原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评审机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评审方案,下达评审通知书;

(二)自收到完整的评审资料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评审初步结论,并听取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的意见;

(三)对招投标项目的评审,自收到相关材料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交评审报告,经财政部门批复后向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送达评审结论;

(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评审资料整理归档;

(六)实行内部复审复查制度;

(七)未经财政部门批准,评审机构及其有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泄露或者公开评审项目的有关情况。 •哈尔滨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组织具有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依法开展评审工作,保证评审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情况,认真收集和保管评审资料;

(三)不得向被评审项目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三条【社会中介机构职责】 社会中介机构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开展评审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出具评审报告,并对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二)独立完成评审任务,对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项目,确需聘请有关专家共同完成委托任务的,需事先征得财政部门同

14 意;

(三)对评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四)申请单方确认和申请退审评审项目;

(五)管理评审档案;

(六)接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履行合同约定。

说明:本条是关于社会中介机构在投资评审过程中应履行职责的条款。社会中介机构与财政部门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接受双方签订合同的约束,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到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社会中介机构是财政部门通过公开招标产生,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开展评审工作,按时出具评审报告,并对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评审过程中由重大问题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建立健全对评审报告的内部复核机制,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

参考:同本办法第十三条的依据,即•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部分条款有删减或调整至第四章监督管理内容。

第十四条【项目主管单位职责】 项目主管单位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应对项目送审条件进行初步审核;

(二)组织对所投资额度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项目进行审查,将审查结果抄送财政部门,审查结果作为财政安排预算、核拨款项的依据之一;

(三)根据项目情况及时向财政部门请审并通知项目建设单位配合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四)根据财政部门对评审报告的批复意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执行和整改。

说明:本条是关于项目主管单位在投资评审过程中应履行职责的条款。项目主管单位是指项目建设单位的主管单位或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单位、各级政府投融资主体,主要指一级预算单位或政府投融资主体,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项目建设单位行使督促、内审、监督、管理等职责。在工程的预、结算过程中无需送财政投资评审,直接由项目主管单位进行内审,项目主管单位将审查结果下达至项目建设单位并抄送财政部门,审查结果作为财政安排预算、核拨款项的依据之一。审查费用在项目主管单位的年度部门预算内解决。

依据:•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项目主管部门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及时通知项目建设单位配合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开展工作;

(二)涉及需项目主管部门配合提供资料的,应及时向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提供评审工作所需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对评审意见中涉及项目主管部门的内容,签署书面反馈意见;

(四)根据财政部门对评审报告的批复(批转)意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执行和整改。

第十五条【项目建设单位职责】 项目建设单位(含建设

16 管理单位或代建单位)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财政投资评审规定的范围及时报送评审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提供或补充评审所需资料及相关证明;

(二)如项目建设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或各级政府投融资主体,同时履行项目主管单位职责;

(三)配合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四)确认评审结果;

(五)应在采购文件及合同中明确,财政投资评审结果作为该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对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

(六)根据财政部门的批复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七)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说明:本条是关于项目建设单位在投资评审过程中应履行职责的条款。项目建设单位(含代建单位)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和管理项目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如项目建设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或各级政府投融资主体,同时履行项目主管单位职责。项目建设单位应精心组织项目的管理、建设、维护和资金使用的工作。按照评审的要求,将资料准备充分,齐全,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应配合好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评审工作,对评审意见进行核对并确认评审结果,最后根据财政部门的批复意见,及时进行整改。第

(五)点评审

17 结果即指结算评审结果。

因项目实施单位(含建设单位)原因予以退审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组织报审工作,根据退审的原因,重新补充完善资料,组织好配合评审的相关人员,协调处理好项目实施各单位的意见,力求尽快完成项目的评审工作,提高项目资金安排和支出的进度和效率。

依据:•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项目建设单位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履行以下义务:

(一)积极配合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开展工作,及时向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提供评审工作所需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对评审工作涉及需要核实或取证的问题,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隐匿或提供虚假资料;

(三)对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出具的建设项目投资评审意见,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并由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盖章签字(具体格式见附件);逾期不签署意见,则视同同意评审意见;

(四)根据财政部门对评审报告的批复(批转)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参考:•太原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工程发布招标公告之前,将编制好的工程施工图预算或者招标控制价及相关资料报送评审机构审核;

(二)在项目竣工三个月内将竣工图、财务决算等相关资料报送评审机构;

(三)对评

18 审机构送达的评审初步结论,自收到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逾期不签署意见的,视为同意;

(四)在竣工财务决算未经批复之前,原机构不得撤消,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不得调离;

(五)配合评审机构做好核实取证工作;

(六)对所提供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哈尔滨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被评审项目单位在接受项目评审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评审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向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提供投资评审所需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二)对评审中涉及需要核实或者取证的,应当向评审机构说明情况,不得拖延、拒绝、隐匿或者提供虚假资料;

(三)应当刚刚评审结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逾期不签署意见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第三章 评审工作程序

第十六条【项目送审条件】 项目送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概算:以一个立项项目为单位送审,有特殊情况不能以一个立项项目为单位送审的应报财政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3000万以下)、可行性研究报告(3000万以上)及相关资金安排文件已批复,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步设计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概算资料已按要求准备充分,完整。

(二)施工图预算:以一个立项项目或若干招标项目为单

19 位送审,否则应报财政部门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或项目支出预算已批复,按规定施工图设计需通过相关技术部门审查的已通过审查,预算资料已按要求准备充分,完整。

(三)工程结算:以一个合同为最小单位送审,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结算资料已按要求准备充分,完整。

(四)竣工财务决算:以一个立项项目为单位送审,工程结算已经财政投资评审,决算资料已按要求准备充分、完整。

(五)项目支出预算:按财政部门当年的部门预算编制要求送审,评审材料已按要求准备齐全。

在项目支出预算立项的项目启动时无需进行项目概算评审,直接报送项目预算评审。

说明:本条是关于项目送审应达到怎样的条件才能给予评审的条款。分别就项目的概算、预算、结算、竣工财务决算阶段提出送审要求。其中项目概算一般应以一个立项项目为单位送审,不能将一个立项项目分成多个概算送审,否则即无法控制项目概算的总投资,是否超项目立项或可研批复也无法确定,同时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是以项目总投资为计费基础的,分开评审不好准确计算此类工程建设其他费的费用。对于有特殊情况不能以一个立项项目为单位送审的应报财政部门审批。目前项目立项分在市投资主管部门立项和在财政部门立项两部分,在市投资主管部门立项的项目需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施行,应报送概、预、结、决算的财政投资评审;在财政部门通过项目支出预算审核立项的,项目启动时无需进行项目概算评审,直接报送项目预算评审,工程竣工后再进

20 行项目结算的评审。项目支出预算批复文件指在财政部门立项批复的文件,等同于财政部门资金批复文件。

第十七条【申请评审】 申请人申请评审应符合下列程序:

(一)项目建设单位向财政投资评审受理机构递交预受理申请,预受理申请应提供下列材料:

1.财政投资评审预受理申请表;2.财政投资评审送审资料清单; 3.送审资料。

(二)财政投资评审受理机构应自收到送审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预受理通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退回整改。

(三)项目建设单位将预受理通知及预受理申请表报至项目主管单位审核,项目主管单位应自收到项目建设单位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交财政投资评审申请函,预受理通知及评审预受理申请表作为申请函附件。

说明:本条是关于评审申请程序的条款,对项目主管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在此阶段的规定动作提出了时限要求。申请前应完成备齐送审资料的工作,申请时需完成填写申请表单,提交评审申请函等工作,其中按要求提供的送审材料非常重要。根据送审程序,首先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评审要求向评审受理机构提交评审申请受理表及送审材料,填报本条第

(一)点规定的材料1: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评审申请受理表及材料2:财政投资评审送审资料清单。评审受理机构盖章预受理后,报项

21 目主管部门审核,项目主管单位审核后向财政部门填报本条第

(一)点规定的材料3:财政投资评审申请函,将材料1,材料2附于后。未按此要求报送的项目视为达不到评审受理条件,财政部门将不予受理。材料1-材料3作为本办法说明的辅助材料附于后,一并征求意见。

依据:•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第八条第

(一)点:及时通知项目建设单位配合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开展工作;第九条第

(二)点:

(一)…及时向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提供评审工作所需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参考:•太原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

(一)在工程发布招标公告之前,将编制好的工程施工图预算或者招标控制价及相关资料报送评审机构审核;

(二)在项目竣工三个月内将竣工图、财务决算等相关资料报送评审机构…。

第十八条【受理评审】 受理评审申请应符合以下程序: 财政部门自收到评审申请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下达正式受理评审及委托评审的通知,达不到评审受理条件的下达不予受理通知。

说明:本条是关于受理评审工作程序的条款,对财政部门在此阶段的的规定动作提出了时限要求。期间应完成核定送审受理条件、决定是否受理、下达受理评审通知等工作。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申请评审前将拟送审的资料准备充分、齐全,接到评审委托通知后立即将材料送至评审受理机构,评审受理机构指财政部门本身或受其委托评审的各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受理机构自收到送审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符

22 合受理条件的自送审之日起即为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则不予受理,评审资料将予退回。如需重新送审的,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整理材料,准备充分、齐全后按本办法规定的评审申请程序重新报审。

依据:•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第六条第

(一)点:财政部门选择确定评审(或核查,下同)项目,对项目主管部门及财政投资评审机构下达委托评审文件;第

(二)点:项目主管部门通知项目建设(或代建,下同)单位配合评审工作。

第十九条【评审初步意见时限要求】 在送审资料齐备情况下,项目评审应按以下规定时限内出具评审初步意见:

(一)送审造价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概、预算10个工作日,结算20个工作日;

(二)送审造价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概、预算15个工作日,结算25个工作日;

(三)送审造价5000万元至2亿元(含2亿元)的:概、预算20个工作日,结算30个工作日;

(四)送审造价2亿元以上的:概、预算25个工作日,结算35个工作日。

说明:本条是关于评审时限要求的条款,对财政投资评审机构、项目建设单位在此阶段的规定动作提出了时限要求。期间应完成项目初审、踏勘现场、双方核对、补充材料、报送复核、进行确认、出具报告等工作。

依据:•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第六条第

(三)点:财政投资评审

23 机构按委托评审文件及有关规定实施评审,形成初步评审意见,在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形成评审意见。

参考:•太原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

(二)点规定:自收到完整的评审资料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评审初步结论,并听取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的意见。

第二十条【评审项目】 项目评审应符合以下程序:

(一)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应按第十九条规定出具评审初步意见。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自收到评审初步意见之日起5-2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单位与评审机构完成核对并签字确认。核对时需补充完善资料的,应在核对完成时限内补充完毕。

(三)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应自收到项目建设单位核对意见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形成评审核对意见报受财政部门委托的复核部门(以下简称“复核部门”)复核。

(四)特大型项目或特殊项目确需延长审核时限的,需经财政部门批准,延长时间不超过30工作日。

(五)市重点项目的管理,政府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说明:本条是关于评审项目工作程序的条款,也是财政投资评审的核心环节,对财政投资评审机构、项目建设单位在此阶段的规定动作提出了时限要求。期间应完成项目初审、踏勘现场、双方核对、补充材料、报送复核等工作,部分项目如需调整项目送审内容和送审金额的,也应在此阶段完成。调整项目送审内容和送审金额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涉

24 及项目的分部工程费用、项目措施费、其他费用、规费、税金等整体漏项的;

(二)在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阶段发生重大设计调整(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查)造成部分项目增加或减少的;

(三)项目送审性质(指概、预、结算)发生变更,包括由此引起项目送审金额需要调整的;

(四)以上几种情况,项目性质发生变更或送审金额变更幅度超过10%,或未超过10%但发生变更的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需项目建设单位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后正式发函到市财政局提出财政评审变更申请;未超10%且发生变更的委托金额在100万元以内的,由项目建设单位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后向评审机构出具书面说明,由评审机构参照以上条件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调整。

依据:•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第六条第

(三)点: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按委托评审文件及有关规定实施评审,形成初步评审意见,在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形成评审意见。

参考:•太原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

(二)点规定:自收到完整的评审资料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评审初步结论,并听取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复核和确认】 项目复核和确认应符合以下程序:

(一)复核部门应自收到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核对意见之日起2-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形成复核意见。其中,一般性复核3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面性复核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项目建设单位与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应自收到复核部

25 门复核意见之日起2-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和整改形成评审结果。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自收到评审结果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有关各方确认。

(四)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应自收到评审确认结果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出具评审报告。

说明:本条是关于项目复核和确认程序的条款,是财政投资评审的重要环节,对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社会中介机构、项目建设单位在此阶段的规定动作提出了时限要求。期间应完成初步复核、核对复核意见、补充问题说明、进行整改、盖章确认,出具报告等工作。项目复核分一般性复核和全面性复核两种方式,其中,一般性复核2-5个工作日完成,全面性复核15个工作日完成。

依据:•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第六条第

(四)点:项目建设单位对评审意见签署书面反馈意见;第

(五)点: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向委托评审任务的财政部门报送评审报告。

参考:•太原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

(四)点规定: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交评审报告…。

第二十二条【评审批复】 财政部门应自收到评审报告3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复。

说明:本条是关于财政部门对评审报告批复的条款,对财政部门在此阶段的规定动作提出了时限要求。期间应完成审核报告、批复报告工作。

26 依据:•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第六条第

(六)点:财政部门审核批复(批转)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报送的评审报告,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评审意见作出处理决定。

参考:•太原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

(四)点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复后向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送达评审结论。

第二十三条【执行和整改】 项目主管单位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批复文件及处理决定执行和整改。

说明:本条是关于财政部门对评审报告批复的条款,对财政部门在此阶段的规定动作提出了时限要求。期间应完成审核报告、批复报告工作。

依据:•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第六条第

(七)点:项目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批复(批转)文件及处理决定执行和整改。

第二十四条【协调处理】 项目主管单位或项目建设单位对评审结论有异议的,应在评审结论批复后6个月内提出,由财政部门协调处理。

说明:本条是关于财政部门对评审结论有异议的项目进行协调处理的条款,对提出评审异议的时间进行了规定。

参考:•太原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建设单位对评审结论有异议的,由市人民政府协调处理。

•哈尔滨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被评审项目单位对评审机构作出评审结论有争议的,可以向财政部门投诉,财政部门

27 应当予以协调处理。对疑义较大的财政投资评审项目,财政部门应当组织评审机构会同监察、发展和改革、建设、审计等部门进行会审,会审时间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初步设计概算】 初步设计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批复的范围,审定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经审核的初步设计概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幅度在10%以下(含10%)的,项目建设单位应优化设计方案,调整建设标准,将概算控制在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以内,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再出具评审结果。如确实无法调整概算或初步设计概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10%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需重新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市投资主管部门审批。

说明:本条是关于初步设计概算与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批复关系的条款。明确初步设计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批复的范围,审定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如有超过则根据超出比例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控制。

依据:•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政府固定资产投

28 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第十一条规定:初步设计概算与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差异超过百分之十或者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发生变更以及建设规模、工艺技术方案发生重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广州市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依照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和建设规模进行初步设计及编制概算。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第二十六条【预算评审与招标投标】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应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的规定,按规定应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和工程预算财政投资评审的项目,未通过审查和评审的不得组织公开招标,否则不予安排资金和支付工程款。项目预算总价(含追加预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相对应内容的总价。

说明:本条是关于预算评审与招标投标的条款。明确未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和工程预算财政投资评审的项目,不得组织施工招标。

依据:•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市财政部门应当组织对投资项目概算、预算、结算进行财政投资评审,项目预算评审意见作为项目招标、政府采购的参考依据…。第六条规定:政府固定资

29 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广州市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使用市财政资金的项目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的规定进行。市财政投资项目未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和工程预算财政投资评审的,不得组织施工招标。第三十七条规定:市财政投资项目编制工程预算所依据的施工图设计必须严格按审定的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进行,禁止擅自扩大规模或提高标准。

预算超过经批准的概算的,超出部分的建设资金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解决,市财政资金不予安排。

第二十七条【合同变更管理】 单项工程项目合同变更超过中标合同价或审批预(概)算的,应按规定完善相关审批及追加用款手续,否则增加的价款不予支付。

说明:本条是关于合同变更管理的条款。明确单项工程项目合同变更超过中标合同价或审批预(概)算的,应按规定完善相关审批及追加用款手续。

依据:•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广州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加强单项工程合同追加用款中的招标管理。单项工程合同追加用款中的招标,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单项工程合同执行过程中,经批准增加合同规定以外的内容,符合•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广东省第十届人

30 大会常委会2003年第3号公告,以下简称•办法‣)第九条规定招标条件的,必须组织招标。

(二)经批准增加用款部分应招标但符合•办法‣规定不适宜招标的,经批准后方可不招标。

报批程序为:符合•办法‣规定不适宜招标且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立项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向市发展改革部门提出申请;由市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且不需要立项的工程项目(维修、装修等),由建设单位向市财政部门提出申请。

经批准不招标的项目,项目审批部门应当抄送同级行政监察机关备案。

(三)建设单位在申请支付单项合同追加用款时,除应提供追加用款批准文件外,必须招标的,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按规定应招标但经批准可不招标的,应提供批复文件,否则市财政部门、各投融资主体不予支付。

第二十八条【财务决算规定】

审定的竣工财务决算不得超出项目概算批复的总投资,如有超出其缺口资金财政不予追加安排和支付。

说明:本条是关于财务决算规定的条款。明确审定的竣工财务决算不得超出项目概算批复的总投资。

依据:•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第二十九条【单方确认和退审】

项目建设单位未在规定

31 时间内提供评审材料、组织协调评审工作不力或不按规定配合评审工作的,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可向财政部门申请单方确认或退审。

项目自退审之日起原则上2个月后方可重新报审。

说明:本条是关于单方确认和退审机制的条款。所谓单方确认是指项目实施的有关各方,包括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其他有关单位,一方或多方缺席对评审结果进行确认。在评审依据充分,事实清楚,定价清晰情况下,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根据现有资料依法对评审项目做出评审结论,向财政部门出具评审报告。如项目所提供资料不能达到评审条件,评审事实不清晰,定价较为模糊的,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可向财政部门申请做退审处理。

单方确认或项目退审的条件:一是项目实施的有关各方不配合评审工作(包括不配合评审初步意见的核对工作及评审最终意见的确认工作);二是不能按要求时限提供和补充完善相关资料等情况;三是存在较大争议问题评审确实无法达成一致的。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在催办无果情况下,可申请启动单方确认程序或项目退审程序。

因项目实施单位(含建设单位)原因予以退审的项目,若重新报审,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退审的原因,重新补充完善资料,组织好配合评审的相关人员。为提高评审效率,防止出现刚退审又报审及规避原评审机构等情况发生,退审的项目应自退审之日起2个月后方可重新报审,由原评审机构重新核定是否达到评审条件,达到后再安排评审委托。

第三十条【建设单位违法责任】 项目建设单位及其人员

32 如与其他单位或相关人员互相串通,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资金以及发生其他违法行为的,财政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说明:本条是关于建设单位责任的条款。明确项目建设单位及其人员如与其他单位或相关人员不得互相串通、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资金以及发生其他违法行为。

依据:•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第九条第

(二)点:对评审工作涉及需要核实或取证的问题,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隐匿或提供虚假资料。

•广州市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项目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投资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暂停项目建设,并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情况骗取市财政资金的;

(二)未按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开工建设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或者缩小建设规模的;

(四)未依法组织招标的;

(五)转移、侵占或者挪用建设资金的;

(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的;

(七)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未经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即交付使用的;

33

(八)已经批准的项目,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实施或者完成的;

(九)签订与招标文件、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补充合同协议,造成市财政资金损失的;

(十)其他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不配合评审工作的责任】 对拒不配合、隐匿实际情况或阻挠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项目建设单位,财政部门有权暂缓下达项目财政性资金预算或暂停拨付财政性资金。

说明:本条是关于项目建设单位不配合评审工作责任的条款。明确对不配合或阻挠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项目建设单位,财政部门有权暂缓下达项目财政性资金预算或暂停拨付财政性资金。

依据:•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第七条第

(五)点规定:对拒不配合或阻挠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财政部门有权暂缓下达项目财政性资金预算或暂停拨付财政性资金。

第三十二条【评审机构监管】 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存在如下行为之一的,财政部门将扣减评审费用、停止支付或追回已支付的评审费用和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将有关情况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建设造价管理部门反映,情节严重的,取消投标资格并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一)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造成委托方及相关单位损失的;

(二)故意提供内容不实或虚假评审报告,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等方式,以谋取非法利益的;

34

(三)向项目建设单位及和项目有关的其他单位另行收取费用的;

(四)采用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构成恶劣影响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绝委托或未经财政部门书面同意擅自将受托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的;

(六)评审报告质量达不到委托要求、出现严重差错的;

(七)在送审资料齐备情况下,未按规定时限交付评审报告的;

(八)违反回避制度和保密规定的;

(九)拒绝接受采购人跟踪核查的;

(十)不按要求保管评审资料的。

说明:本条是关于对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监督管理的条款。明确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财政部门将扣减评审费用、停止支付或追回已支付的评审费用和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将有关情况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建设造价管理部门反映,取消或暂停其采购资格或执业资格。

依据:•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出具的评审报告质量达不到委托要求、在评审或核查中出现严重差错、超过评审及专项核查业务要求时间且没有及时书面说明或者说明理由不充分的,财政部门将相应扣减委托业务费用,情节严重的,将不支付委托业务费用。

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故意提供内容不实或虚假评审报告的,财政部门

35 将不支付委托业务费用,终止其承担委托业务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规定:对投资评审机构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存在的违反财政法规行为,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

第三十三条【其他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处理】 其他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相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追究其部门责任人和直接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规批准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工程预算、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的;

(二)强令或授意项目有关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

(三)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以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财政投资评审的;

(五)其他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说明:本条是关于对财政投资评审过程相关主管单位进行监管的条款。对于有违法违规的主管单位,相关主管部门应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追究其部门责任人和直接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投资主管部门、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

36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的;

(二)未经依法批准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擅自扩大投资预算或者擅自扩大年度政府投资总规模的;

(三)违法拨付建设资金的;

(四)强令或者授意有关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建设程序开展投资建设工作,或者违法干预投资决策的;

(五)在政府投资决策及实施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的;

(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四条【检举揭发违法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投资评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说明:本条是关于单位和个人具有检举权的条款。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投资评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财政部门控告和检举,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名词解释】

本办法所指 “出资为主方”是指市、区(县级市)级财政在同一项目中共同出资,出资比例大的一方。

37 本办法所指“项目主管单位”是指项目建设单位的主管单位或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单位、各级政府投融资主体。

本办法所指“项目建设单位(含建设管理单位或代建单位)”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和管理项目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

第三十六条【制定细则】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参照执行】管理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十八条【解释部门】第三十九条【生效时间】效期五年。

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各区(县级市)财政投资评审本办法由财政部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38

推荐第9篇:财政投资评审报告

《财政投资评审》

心得体会

《财政投资评审》心得体会

今天,我们在主楼报告厅聆听了卢立波总工程师的有关财政投资评审的报告,她对我们做了如下几点的详细介绍。

在新的财政投资评审制度下,如何发展、规范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并将其作为财政职能得以充分发挥的重要一环,是财政制度公共化过程中的重大课题。

一、科学定位市场经济下的财政投资评审,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宏观财政

市场经济下的财政投资主要是公共性的,它直接为市场提供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等外部条件,在这种背景下,财政投资评审活动的性质和目的是为市场经济服务,其制度、内容、方式方法也要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作为公共性投资,其首要目的是服务于社会利益,而不是追求项目本身的市场赢利,明确服务对象,明确服务的切入点,是财政投资评审当前和今后生存与发展之本。

财政投资评审首先要为政府投资管理服务。从宏观的角度上讲,评审要站得高,要有长远眼光和宏观意识,当好政府的投资参谋和助手,为合理有效地配置和使用公共资金,从微观的角度讲,财政投资评审要为政府投资具体项目的监管服务,行使业主对政府投资项目职能,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评审要为财政部门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服务。要充分体现出评审机构的财政特色,即站在财政部门的角度,利用自己拥有的专业技术力量,通过科学、规范的评审措施算细账、算实账,为财政部门安排或调整项目支出预算提供专业技术依据,提高财政资金的有效性,筑起一道坚固的防线,并为财政投资决策提供准确的信息和政策建议。

二、明确财政投资评审的职责范围,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微观市场

财政投资评审活动将大大提高财政投资的效率,其内容涉及到方方面面,多就投资项目本身的效率来评审,考核项目本身的活动情况、活动过程和活动结果,更侧重于微观经济,而不是投资所产生的宏观经济效应。

虽然项目的评价涉及社会成本和社会效益,但仍然是围绕着项目本身来进行的。

评审工作要从驾轻就熟的政府指令性方式中解脱出来,学习运用市场知识和手段,积极地从制度和方法上研究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前提下的新思路、新方法,引入政府投资项目公众参与和专家评审机制,加大决策咨询力度,以适应政府投资管理的需要。

要保证建设工期、质量和成本支出,防止欺诈行为;要在审查环节杜绝缺项、漏项、少报工程量,避免中标后再结算中补报工程差额的“钓鱼”现象。

在项目决策设计阶段,要参与审查拟建项目的设计方案,设备选型和投资估算;审查初步设计概算,进行项目经济评价,从经济技术角度协助设计优化。在工程承发包阶段,要参与编制招标文件、制定合同条款、审定标底;在项目实施阶段应跟踪审查设备、材料订货、工程预算、工程进度款拨付、审查变更和付款签证、审核相关索赔等;在竣工验收阶段,重点审查工程价款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项目的余款额只有在评审后才能确认。

三、进一步规范财政投资评审,切实有效地发挥财政职能

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部门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要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规范运作,发挥其在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中的职能作用,就必须建立和完善投资项目评审机制,做到与财政职能的充分结合与紧密链接。

基建工程项目预算编制具有工作量大,专业性、技术性强的特点,充分利用评审中心的专业技术力量和技术手段,配合财政部门搞好建设项目预算的编制工作,使基建项目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有效控制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从而强化预算约束,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财政投资评审系统经过近年来的发展,为财政部门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但很多问题仍直接制约着财政投资评审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发挥作用。充分发挥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财政职能还要关注以下几点:

1.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实现依法评审。目前投资评审在涉及微观范畴内的业务范围、管理制度、运转流程等,并没有法律依据,这就造成了评审工作的不规范性与不确定性,因此制定指导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的法律法规,可以使财政投资评审系统形成统

一、规范、有序的行为规范。 2.以调整机构性质为切入点,使评审机构真正履行财政职能。把评审机构定性为行政系统或者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赋予其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和监督的财政职能,一旦遇到较大的自然灾害,信贷资金就面临着很大的风险,当地开展小额信贷的农村信用社将面临灾难性的损失,影响其继续开展业职能

3.以提高评审质量为切入点,提升投资评审工作的科学性。评审质量是财政投资评审的生命线。目前,全国投资评审行业没有统一的质量标准,评审报告质量参差不齐,格式各不相同,势必造成委托者在比较、决策时的困难。制定统一规范,明确行业标准,不仅有利于比较,对比,而且有利于建立项目绩效评价体系,为昀终的财政投资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4.以建立全国投资评审电子网络为切入点,实现人才和技术资源共享。

如果存在全系统的专家人才库,那么就使异地聘用专家成为可能,而技术资源的共享又可以避免地区之间技术避垒存在,甚至由于网络的存在,可以实现远程评审,这势必大大节约评审成本,昀终实现成本昀小,效益昀大的理想目标。

总之,财政投资评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改革和建立健全的一项新课题,需要在探索和实践中不断进化和完善。我们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理念,勇于探索财政投资评审的新路子、新领域,让财政投资评审正真正成为发挥财政职能的重要一环。

推荐第10篇:财政评审(赣6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财政厅《江西省省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省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暂行办法

省财政厅(赣府厅字[2013]65号)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省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财政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进一步规范省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以下简称预算评审),是指省财政厅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运用专业技术手段,从工程预算和财务管理两个方面,对使用省级财政性资金的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修缮等项目)的可行性、真实性、合理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论证和评价。

第三条

预算评审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依法评审原则。预算评审应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制度和建设项目管理相关政策规定。

(二)实事求是原则。坚持“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的评审理念,客观真实地反映项目预算投资,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应审尽审原则。凡属于本办法规定范围的项目均应进行预算评审。

第四条

预算评审经费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省财政厅在年度预算中根据预算评审的项目投资额及有关规定核定省本级预算评审专项经费,用于预算评审业务支出。

第五条

预算评审工作由省财政厅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省财政厅在预算评审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预算评审管理规章制度,管理预算评审业务;

(二)编制预算评审年度计划,确定评审任务;

(三)组织实施预算评审工作,出具《省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意见》和《省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报告》;

(四)建立社会机构库和专家库,完善评审机构及专家遴选、回避、信用和问责制度。

第七条

项目主管部门在预算评审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通知项目建设单位配合评审工作;

(二)收集预算评审所需资料,整理后报送省财政厅;

(三)对《省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意见》中涉及项目主管部门的内容,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书面反馈意见并盖章,逾期不签署的视为同意;

(四)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省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报告》执行和整改。

第八条

项目建设单位在预算评审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预算评审过程中做好配合工作,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及时提供预算评审所需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二)收到《省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书面反馈意见并盖章,逾期不签署的视为同意;

(三)按照《省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报告》执行和整改。

第三章

预算评审范围和内容

第九条

预算评审的范围包括:使用省级财政一般预算(包括调整和追加预算)资金、地方政府债券、预算外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资金、省政府通过融资取得的资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且金额在20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和5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修缮项目,均应纳入预算评审。

第十条

预算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建设程序审查。主要是对项目立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等批准文件的程序进行评审。

(二)实地勘测。主要是实地查看项目实施前、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对预算申报内容和实际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三)核定项目总投资:

1.建筑安装工程预算评审。主要是按照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计价规定和办法计算工程量、套用定额标准、调整生产要素(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和取定工程相关费用,参照有关市场行情合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预算。

2.设备投资预算评审。主要是细化设备型号、规格和档次,通过市场询价和工程量计算,对设备数量和价格进行评审,合理确定设备投资预算。

3.待摊投资预算评审。主要是对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招标代理费等待摊投资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市场行情予以核定。

4.其他投资预算评审。

(四)根据核定的项目总投资及各方投资比例测算省级财政投资额。

第四章

预算评审程序及要求

第十一条

省财政厅制定预算评审年度计划,并抄送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招投标前实施。

第十二条

项目主管部门按预算评审年度计划,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招投标之前向省财政厅提供预算评审所需资料,包括:

(一)前期立项审批资料。包括立项申报资料及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初步设计报告及批复、调整初步设计报告及批复、规划部门审批文件、建设用地审批文件、环保部门审批文件等。

(二)拟招标资料。包括招标文件及附件等。

(三)工程预算资料。包括建设单位确认的工程预算书、施工或招标图纸、行业定额、标准和技术规范及其他计价依据。

第十三条

省财政厅收到符合评审要求的资料后,应及时制定评审方案,组织力量进行评审,原则上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预算评审工作,并出具《省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意见》,送达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如有异议,应在收到评审意见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省财政厅反馈。

第十四条

省财政厅根据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反馈意见,组织必要的核对,并出具《省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报告》,作为调整项目预算、拨付项目建设资金的依据。

第十五条

有关部门批复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应作为预算评审的依据。经预算评审后,项目投资超过概算批复投资时,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须向原批复概算部门申请调整概算。

第十六条

凡属于本办法规定范围内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必须经过预算评审。未经预算评审的招标控制价不得用于项目招投标。

第十七条

凡属于本办法规定范围内的项目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编制竣工决算,并报省财政厅评审。省财政厅应预留10%-20%的竣工决算尾款,待项目竣工决算评审后拨付。

第五章

第十八条

各地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本级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赣财购[2013]18号 2013-9-5 16:13:41

省直各单位:

为了规范省直单位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江西省省直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结合工程项目采购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规范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程项目(建筑物和构筑物改建扩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均纳入政府采购管理。

二、建筑物和构筑物改建、扩建工程造价单项项目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并经立项的工程项目采购实施计划和采购结果均需报省财政厅。招投标评标仍按原办法执行。

三、工程造价单项项目50万元以下以及50万元以上不予立项的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由财政部门进行管理。5万元以上工程项目(不含50万元以上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改建、扩建工程)列政府采购项目支出;5万元(含5万元)以下工程及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建筑物和构筑物改建、扩建工程列其他项目支出。

四、工程造价单项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工程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采购,采购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工程造价单价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有要求的,且单位有采购能力,经财政部门批准可自行组织采购,采购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实施委托采购。

五、工程项目(不含立项项目)实行委托的,代理机构须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同时具有工程采购代理资格。

六、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不予立项的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在申报采购计划前,项目建设单位须按施工图纸编制预算,并报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经评审的施工图预算作为工程采购的最高限价。

七、工程项目(不含立项项目)造价原则上为招标中标价,考虑到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签证和施工方案设计重复等不可预测性,工程造价调价10%(含10%)以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执行;调整10%以上,30%以下(含30%)应经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审核;工程造价超过30%以上的必须重新申请招标采购。工程造价调整,必须报送追加采购计划,经省财政厅批复后,方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违反以上规定的,财政部门不予支付超过工程项目招标汇总标价以上工程项目资金。

八、各采购单位应按规定做好部门预算中有关工程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

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原《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本级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赣财购[2013]7号)予以废止。

第11篇:财政评审资料要求

一、各类项目评审资料要求 涉及设备购置项目 1.项目申报书

2.如有相关部门批复文件,应提供;

3.200万元及以上、专业技术复杂项目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或专家论证意见;

4.拟购置设备清单(数量、单价、品目、规格、选装件、产品描述);5.涉及通用类设备购置的项目,需提供市财政局预算管理处室书面审核意见;

6.对于大批量购置设备的项目,需提供房屋设备平面布局图;如放置设备的房屋为在施项目,需提供在施项目的立项批复文件、施工合同等资料;

7.项目单位固定资产明细账;

8.购置政府采购目录外设备,应提供价格依据;9.其他预算相关明细资料及依据; 10.原有设施设备留用或设置情况; 大型会议、活动项目的资料 1.项目申报书;

2.申报200万元(含)以上及专业技术复杂的项目,需附项目可行性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

3.有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

4.会议、活动方案(项目实施必要性、时间、规模、议程安排等);5.活动策划费预算明细及相关价格依据;

6.各类媒体宣传、影视制作预算明细及相关价格依据(类别、时段、数量);

7.外聘各类专业人员人数(相应职称或资格)、聘期、费用、所属单位等明细;

8.租赁设备预算明细及相关价格依据(三家报价,包含品目、规格、产品描述、数量、单价、选装件等)及房屋设备平面布局图;9.服装道具制作、租赁预算明细及相关价格依据; 10.租赁场地费用明细及价格依据;

11.宣传品、会议资料制作预算明细及相关价格依据(规格、数量);12.布展、制景预算明细; 13.车辆租赁费用明细及价格依据;

14.涉及工程部分,应提供工程图纸及相关工程预算书;15.其他预算相关明细资料及依据;

16.如项目已实施,还需进一步提供以下资料: 1.如项目进行了招投标需提供招投标相关资料; 2.租赁合同、采购合同等;

3.费用结算明细;4.现场影像资料;

5.外聘各类专业人员,需提供工作量确认说明。涉及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 1.项目申报书 2.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查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

3.设备购置清单(包括:数量、品目、参数、选装件、价格、特征描述等)

4.成品软件购置清单(品名、版本、许可证数) 5.开发软件结构工时及工时计费明细 6.培训服务的培训计划和预算明细 7.网络租赁、托管费用预算明细及依据材料 8.其他预算相关明细资料及依据 工程修缮改造项目

(一)对于未实施项目需提供下列资料: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实施方案。

3.200万元及以上、专业技术复杂项目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

4.拟改造工程设计图纸或示意图(标注尺寸),图纸最好是施工图。如没有施工图,也应提供能够计算工程量和确定工程做法的图纸。专业性较强或涉及安全的项目须具备相应资质设计单位出具的图纸。 5.按照现行适用定额及相关规定编制的预(概)算(纸质和工程计价软件电子版各一套)。

6.涉及房屋整体加固和危房改造、增加建筑物重量的改造项目需提供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鉴定报告和改造安全设计鉴定报告,涉及电力改造(增容)项目需提供电力部门批准的实施方案或电力部门认可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方案;涉及消防、电气排险改造项目需提供消防或安监部门出具的整改通知书;涉及打井工程的,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二)对于已实施项目,还需进一步提供下列资料:

1.施工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施(竣)工图纸、招标图纸、变更洽商、甲乙双方认价资料、结算书(纸质和工程计价软件电子版各一套)、竣工验收文件、索赔资料及签认单、调整材料差价的证明材料等。

2.如项目进行了招投标需提供招投标相关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评标报告等),如实施监理需提供监理单位项目投资控制报告及相关文件。

3.项目立项批复文件或专项预算批复文件。

4.涉及其他费用的,如设计费、监理费、招标代理费等提供相关合同。

5.已经实施完成的项目,如需审核财务支出情况,还应提供相关财务帐表和会计凭证等。

6.其他预算相关明细资料及依据

第12篇: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上半年,评审中心在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织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财政的中心工作,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严格把关,规范评审,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积极强化服务意识,构建科学的财政评审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中心的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半年来,评审中心在项目多,人手少、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加班加点,扎实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各项工作任务,为政府节约了大量的财政资金,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的主要工作

(一)、履行职责,严格评审,努力控制工程造价,节约财政资金

近几年,随着国家扩大内需的方针不断加大,基建投资项目日益增多,我市今年的财政性投资项目较为突出,代表性的重大项目有“校安工程”、“瑞金一中新校区”、“两房工程”、“水库水利建设”项目、工业园建设项目等。半年来,我们共组织工程预结算评审项目347项,评审金额44784.64万元,审定金额36975.5万元,审减金额7809.14万元,审减率17.4%。其中预算送审项目177项,送审金额30856.98万元,审定金额26022.39万元,审减金额4834.57万元;结算送审项目170项,送审金额13927.66万元,审定金额10953.11万元,审减金额2974.55万元。为市财政直接节约支出7809.17万元,使财政性投资资金发生了最大效益,节支增效成绩显著。

(二)、狠抓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不断提升评审工作质量和水平

评审中心成立时间不长,其前身为社会中介性质的事务所,人员大部分是社会聘用人员,制度上很不规范,很难管理。改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后,所有工程项目预结算都需我们评审,一下子把评审中心推到了风口浪尖的位置,非常敏感,倍受领导和社会各界关注。我们一方面要履行职责,严把评审关口,最大限度地节约财政资金;另一方面又要面对核减施工方的钱引起的矛盾、争执、非议和告状;一方面要承受项目繁多、人手少、任务急的压力,另一方又要顶住各种指责和流言蜚语的压力,可谓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只有首先从制度建设入手,强化内部管理,才能应付如此复杂的评审局面。

1、加强内部监督,强化复核功能 新年伊始,评审中心就进行了内部改革,把原中心复核人员调至基建科,由基建科负责对评审中心进行复核工作,防止了在同一科室碍于情面,复核力度不大,走过场的行为,明确了各自职责。工程项目的评审经过评审中心初审后由基建科独立复核,进行查错补漏,出具复核报告反馈给评审中心作为出具报告依据,防止了评审人员权力过大,营私舞弊,实行人情评审、关系评审和吃拿卡要行为的发生。

2、完善规章制度,健全考核机制

评审中心人员特殊,既有正式人员,又有临时聘用人员,既有专业人员又有非专业人员,每个评审人员手中都握有一定的权力,要管好用好他们绝非易事。首先,我们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了各项基础性工作,让他们有章可循。一是对评审资料的接收、查验实行一次性书面告知,让建设单位和施工方明白、理解,既不多跑冤枉路,又能按我们的要求规范送审,减少怨言和不满。二是严格评审程序和内容,规定每个评审项目都必须做到资料完备、手续齐全、程序完整、评审结论证据充分。即每个项目都有立项批文,都有招投标文件和其他相关手续,确保评审合法。每个评审都必须经过现场踏看,评审初稿,复核报告,对数记录,反馈意见单,审减、审增原因分析,确保程序完整。三是针对外界评论“评审先砍一刀,然后再加”的问题,追根溯源,查找原因,找出评审易引起外界曲解的做法,即评审人员职业判断水平不强,有依赖领导或通过会审解决难题的心理,遇到不好认定的项目,不能独立地运用职业判断处理认定,而是先把整个项目金额扣下来,而后通过对数了解,调查求证,会审确定后再把此项目金额加回去,造成评审初稿与终稿数字有较大变化,给外界误会,曲解了这种程序和做法,认为这其中有名堂,找了谁送了谁才慢慢增加,给评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我们对症下药,一是规定评审人员必须要独立处理问题,遇到评审项目中较难认定或有争议的工程量和价格、取费等不能先不算归零,而应该先自我调查了解取证,结合职业判断进行合理认定,该算的应算,该减的减,做到“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确保评审公平、公正。二是完善了评审初稿和终稿的格式和内容,增加了“核增(减)子目清单和原因分析,使评审结果明明白白,证据充分,让施工方心中有数,心服口服。三是统一了评审口径和标准,针对评审随意性大,标准不

一、就低不就高的问题,我们统一了评审口径,有定额严格按定额执行,无定额再参照市场价调查确定,改变了以往市场和定额取低的做法,让施工方有合理的正当利润。四是对暂时不能认定或争议较大的项目,应向施工方解释清楚,防止不必要的猜疑。其次,健全了考核制度。针对以往考核中出现的问题,我们重新修订了《瑞金市财政评审中心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和《瑞金市财政评审中心评审费支付办法》两项目标管理制度。新的考核制度在考核重点和考核内容上有很大改变。一是由核减率改为准确率作为考核依据。以前我们只注重核减率的考核,导致评审人员一味地核减,只会做减法,合理不合理也减,导致对方意见很大,矛盾很深,负面影响大。二是把廉洁评审作为考核的重中之重,明确了评审人员严禁向服务对象索、拿、卡、要、收受钱财,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三是提高了评审聘用人员平时的工资待遇,由原来的每月550元提高到每月900元,解决了工作累待遇少的问题,提高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也有效防止了因待遇低而收受服务对象钱财的不良行为的发生。

(三)、加强了对外宣传,改善评审外部环境

财政评审工作直接涉及个人、单位的利益,工作阻力较大,社会矛盾较多,外界的各种议论也较多,尤其在这样一个不太规范的建设市场中,基建科、评审中心为了捍卫国家经济利益,防止财政资金流失,断了一些投机分子的财路,一些部门和个人不能正确理解,视我们为敌,在社会上制造各种非议,干扰影响我们的工作。对此,我们也非常重视外界的评论,一方面从内部寻找原因,加强管理;另一方面为了澄清事实,不被片面舆论误导,积极加大宣传,公开办事程序,主动接受外界监督,着力营造一个良好地外部环境。一是精心筹备了全市政府投资造价管理工作会议。通过会议这个平台,向大家宣传基建投资评审政策,介绍政府性投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开展的情况,分析政府投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剖析政府投资工程造价虚高的原因,提出下步加强造价管理的意见。应该讲,通过这次会议的召开,引起了市领导对政府投资工程造价工作地进一步重视,加深了各单位对造价管理工作的认识,起到了比较好地宣传教育意义,为下一步基建审核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二是召开了基建投资评审造价管理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了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会同发改委、审计局、监察局等六部门联合制订了《关于贯彻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性投资项目造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对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问题作了明确的具体规定,具有广泛的指导作用。三是编印了《造价管理工作手册》,把有关造价管理制度文件汇集到了工作手册中,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派发,加强了基建评审政策的宣传。

二、存在问题

1、评审项目较多,任务繁重,评审人员严重不足,很多工程项目时间紧、任务急,资料又不齐全,评审人员从上到下忙于日常事务,评审往往顾此失彼,虽加班加点也很难保证评审限时办结,导致抓评审质量和管理的时间不多,影响了评审质量和效果,给外界造成了不良影响。

2、我市工程建设领域不规范,勘探设计不到位,存在乱设计、高估冒算,乱签证、随意变更增加工程造价现象,有些单位和部门责任心不强,随意签字认可,验收马虎了事,工程量、价虚高,给评审工作带来很大难处和很大的工作量,评审经常要否定签证、否定验收,推倒重来,重新调查了解,重新组价,把评审推到了相关方的对立面,矛盾很深,争执很大,使评审工作处于风口浪尖,非议很多。

3、一些建设单位对基建法规、政策、业务知识掌握不够,建设程序执行不到位,送审的工程预结算资料不规范、不齐全,内容不真实,配合评审的力度不够,给评审造成了很大的不便,影响了评审进度和效率。

4、评审处于“建设单位点菜,财政买单”的局面,对一些建设单位乱“点菜”超标准“请客”行为,财政秋后算帐很难奏效。特别是一些勘探、设计和监理单位不负责任,有关部门监管不力,大部分与施工方站在同一战线,一起站在评审的对立面,一些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乱设计,乱签证等现象很少被查处,评审的外部环境非常不利,如果没有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信任,评审工作将压力重重,很难有效开展,改变被动局面。

5、评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中、高级精通业务的专业人员没有,基本上是初级专业人员,资历较浅,经验不足,没有一个能独挡一面,提供技术指导,解决疑难杂症的专业人才。

三、工作建议

1、加强汇报,取得各级领导的理解、支持和信任。评审中心处于风口浪尖矛盾焦点,一直非议不少,压力巨大,需要各级领导了解评审工作的难处和存在问题,取得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充分信任才能有效开展工作。

2、加强宣传和部门协调,为评审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改变工作意识,财政评审不仅是事后的结算工作,更重要的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严把设计预算审核,控制签证量、严格做好验收环节,工作重心应由“事后监督”改为“事前监督”,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遏制基建中存在的不良现象、堵塞基建存在的漏洞,从而从根本上控制建设项目中高估冒算和三超现象,遏制建设单位随意增加工作量、乱签证、乱验收的现象,从而也减轻财政结算审核工作的矛盾和负担。

4、增加评审人员,引进中高级人才,积极培养现有人员,提升评审人员整体素质。

5、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对一些单位和人员弄虚作假,高估冒算、乱设计、乱签证的相关责任人提请相关部门严肃处理,改变我市建设领域较乱的现状,让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层层把关,减少评审压力和争议。

四、下半年工作计划

1、全面清理中心内部各项制度,清理评审积压项目,逐步解决积压,健全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绩效考评等内部管理制度,使中心各项工作规范有序。

2、抓紧完善和强化评审业务规范。规范评审业务运行的管理制度,逐步统一规范评审要求和评审标准,加强评审业务制度的严格执行,通过完善评审工作底稿,定期公布项目评审报告,定期业务交流等方式,逐步实现中心各项评审业务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3、进一步梳理中心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中心工作和促进中心事业发展的建议,研究中心评审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

4、试行部分工程项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评审办法,解决评审人手少、压力大、时间紧、任务急的问题。

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重点是廉政建设,积极开展评审人员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努力提高评审人员的廉洁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提高思想道德修养,杜绝“吃、拿、卡、要”行为,树立好评审人员的良好形象。

6、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13篇:财政所长岗位职责

关于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财政局,高新区、雪野旅游区财政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进一步提升乡镇财政管理能力,增强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意见》(鲁财基〔2010〕7号)和《关于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工作的意见》(鲁财基〔2011〕6号)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创建目标

创建规范化财政所,既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财政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以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主题,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为重点,突出职能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设施建设,着力推进乡镇财政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乡镇财政所理财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创建目标:按照\"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服务优质、设施完备\"的要求,从现在起,到2013年,通过开展创建工作,使全市乡镇财政所组织机构更加稳定,职能定位更加准确,业务基础更加扎实,内部管理更加规范,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办公条件显著改善,工作效能全面提升,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通过三年考评验收,每年有三分之一乡镇财政所达到创建省级规范化财政所标准,到2013年,全市乡镇财政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财政所目标。同时,积极争创省级示范型财政所,莱城区、钢城区每年至少要有两个乡镇财政所达到省级示范型财政所标准,高新区所属财政所2012年要达到省级示范型财政所标准,雪野旅游区所属财政所2013年要达到省级示范型财政所标准。

二、创建内容

结合全市乡镇管理工作实际,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机构规范化、内部管理规范化、业务工作规范化、队伍建设规范化和基础设施规范化五个方面。

(一)组织机构规范化

1、乡镇财政所按照机构独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设置,并按照鲁财基【2010】7号文件要求,实行区财政局垂直管理或区财政局与乡镇政府双重管理体制。

2、根据工作职能和需要,合理配备人员。乡镇财政所要按照乡镇规模科学设置岗位,实行所长负责制,财政所长任用、财政所人员调动、财政所人员岗位变动报区财政审批备案。

(二)内部管理规范化

1、乡镇财政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运转高效\",树立基层财政部门良好形象。

2、建立健全乡镇财政所绩效考评和工作人员目标考核等办法,细化基础业务流程管理、量化考核指标,促进乡镇财政规范化管理。

(三)业务工作规范化

1、进一步明确乡镇财政职能和职责。目前乡镇财政承担的主要工作有:财政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管理、惠农资金管理和发放、专项资金监管、乡镇单位财务管理、村级财务监管、乡镇国有资产管理、乡镇债权债务管理、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乡镇财政为民服务窗口建设、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家电下乡等。

2、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和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各项业务管理制度,优化业务流程,细化工作标准,规范操作程序,完善对重点业务、重要环节的制约监督机制,夯实财政业务管理基础,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四)队伍建设规范化

1.乡镇财政所各工作岗位设置健全,分工明确。设置所长(副所长)、预算会计或结算员、惠民资金管理员、核算会计、档案管理员等岗位,实行分工负责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乡镇财政要完善竞争上岗制度,严格按照用人标准和程序,加强干部管理,加大交流力度。

3、积极组织参加学历教育和业务学习培训。乡镇财政干部80%以上应达到大专以上学历,知识、年龄结构合理。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按计划、分类别、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教育,抓好财政业务培训、岗位培训和骨干人才培养,逐步建立具有财政特色的干部教育培训机制。

4、加强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财政文化建设。强化落实\"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财政工作宗旨,不断提高乡镇财政依法理财、科学管理、勤政为民的本领。

(五)基础设施规范化

1、财政所办公用房要满足履行各项职能的基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财政惠民服务厅(窗口)等。办公设备配置水平要基本满足各项业务工作的需要,配备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档案橱等必要的

办公设备。建立健全乡镇财政资产管理专门档案。

2、办公场所要设置美观规范的便民服务橱窗和对外宣传公开栏,及时宣传财政政策、财务法规等内容,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公示内容必须放在在醒目位置。在服务窗口张贴家电下乡、涉农补贴发放和行政执法等流程图,方便群众办事。

三、总体要求

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创建是财政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各级财政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理念,细化目标、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1、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主要由区、乡两级财政部门负责,以乡镇财政所为主,省市两级财政部门给予指导和支持。各区要成立创建规范化财政所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全力推进创建工作。

2、各区财政部门要把创建规范化财政所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不懈地抓落实,加强内部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创建规范化财政所工作的各项要求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制定方案,细化措施

1、各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分析管理现状,要以财政资金流转的规范化管理为主要内容,以信息化平台为基础,依托制度建设、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等手段,认真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实施方案,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和办法。各区要按照省规定的各项标准,结合实际,细化分解考核分值,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实施方案和具体考核办法报送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备案。

2、各区要对所辖乡镇财政所管理现状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在此基础上,认真梳理分析,分类分段实施。对基础好的,进一步加强管理,帮助其提高水平,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对基础较差、管理较弱的地方,加大指导力度,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各区要及时将上级的创建要求传达至各财政所,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不断提升财政所创建水平。

(三)加大投入,确保到位

各区财政要加大投入,全力提高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水平。按照以奖代补的原则,对通过验收认定达到规范化标准的财政所,省财政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奖励资金,市区财政也按要求安排奖励资金,奖励资金必须及时、足额到位,主要用于改善乡镇财政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不得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奖金等福利性支出。

(四)检查督促,务求实效

1、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工作需要全市财政系统上下共同努力,合力推进。各区财政局要结合实施方案,加强经验交流、典型引导和检查督促,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从2011起,根据省财政厅制定的《关于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山东省规范化财政所考评计分标准,每年由区评比推荐、市审核上报、省财政厅考评验收后,评比产生省级规范化财政所,并给予表彰奖励。

第14篇:县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思路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思路

1、前期介入控制项目

项目决策和初步设计阶段对投资影响最大,将初步设计阶段的工程概算作为重点来控制管理。评审中心依据送审的资料,对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进行评估,对项目投资概算是否准确,项目建设规模、内容、标准是否与立项批文一致等进行审查。

2、工程计价审核

工程计价的评审:包括对工程量计算、预算定额选用、取费及材料价格等进行评审。

根据工程使用功能及地方实际情况给出影响工程造价较大的材料价格,如:天然砂砾定额价格为24元/立方米,而本地区到场价格为14-16元/立方米。

3、变更审核

工程变更控制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变更一旦发生,必然会对工程造价产生影响。变更评审是工程实施过程中控制工程造价的必要手段。

目前,变更施工方案一般由施工单位提出,但其编制的施工方案往往较保守,造价增加严重。评审中心要求建设单位与造价人员配合作好各方案造价的对比工作,根据现场情况以菜单式方案选择变更方案,变被动控制为主动控制,优化后再实施。

变更由旗财政局、评审机构、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监察局、审计局、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进行。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及变更预算;评审中心负责受理及评审变更预算;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工程变更额度超过合同签订价格10%的,须重新履行审批及招投标手续。

第15篇:财政投资评审调研报告

财政投资评审调研报告

商城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于2006年6月成立,我县的投资评审中心成立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及财政局党总支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节约政府投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制度建设、扩大评审规模、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这一核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取得了显着成效。

至2007年开展工作至今,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编制、审核及监管的工程项目涉及建筑安装、道路与桥梁、供电与供水设施、市政工程、园林绿化、亮化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改项目工程、环保工程、文物建设维修以及设备安装等各类工程项目

截止2011年底,投资评审中心累计完成审核项目260个,送审金额59669万元,审定金额44919万元,审减金额14750万元。完成编制项目57个,编制金额21969万元。2010年4月以商政文【2010】48号文对投资评审中心通令嘉奖,且2010年4月在全县机关作风评选中荣获\"先进股室\",2010年2月荣获省财政厅授予\"先进集体\"称号,2011年3月荣获县政府授予\"先进单位\"称号,2011年10月被信阳市\"双争\"组委会评选为\"市青年文明号\"。

商城县财政收入增长空间小,财政自给能力低,是\"吃饭财政\"和\"要饭财政\"。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稳步推进,城市改革发展、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以及农业、教育、科技等法定支出增长需求巨大,财政成为\"强势中的弱势、都市里的村庄\",\"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发展\"困扰着县乡政府,财政工作保工资、保稳定、保运转面临诸多挑战与考验。同时随着财政转移支付和国家扶贫开发力度的加大,上级转移支付和各种专项补助资金逐年增加,如何管好用好这部分财政资金,使之产生乘法效应,成为理财工作的重中之重。特别是专项资金中基本建设性支出规模越来越大,预算编制缺乏评审,很难编细编实,建设单位很难管深管细管好,由于基本建设支出透明度低、可变因素多、技术含量高,容易形成管理漏洞,承包方高估冒算、虚报冒领现象时有发生。

原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说过:\"评审中心是全新的机构,评审工作是全新的事业,任务艰巨。\"商城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更是如此。由于是新的机构,新的事业,无模式可循,无经验可鉴,更肩负县委、县政府重任,评审中心初期的工作是艰难的,压力是巨大的,评审中心所面临的项目涉及多种行业,自2007年6月开展工作至今,涉及建筑安装、道路与桥梁、供电与供水设施、市政工程、园林绿化、路灯亮化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改、文物建设维修以及设备安装等各类工程项目,为商城工业、旅游等经济发展,拉大商城县城框架,加快商城县城发展,配合县\"六城联创\"等重点工作开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投资评审工作效能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于2011年年底专门听取投资评审工作汇报,局党总支多次强调投资评审工作的重要性,不断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进投资评审工作,不断扩大规模,不断规范管理,不断拓宽评审人员工作思路,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敢打能胜、作风过硬的评审专业人才队伍,是搞好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可靠保证。目前,投资评审中心在岗人员11人,在编4人,长期外聘专业技术人员7人,其中造价师1人,会计师2人,二级建造师1人,造价员9人。针对我县投资评审领域不断拓展,评审人员数量少、专业单一,业务量大的困难,评审中心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策略,交流借鉴其他地区评审方法,定期组织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评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

狠抓工作作风和廉洁从政建设,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做到科学评审、公正评审、依法评审、廉洁评审,着力打造一支认真负责、埋头苦干、业务精通、廉洁奉公、充满活力的工作团队。

2、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构建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

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是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基础保证,投资评审中心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先后以县政府名义制定印发了商政【2007】16号文《商城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商政【2009】27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通知》以及商政【2007】21号文《商城县关于加强财政增收节支管理的意见》等文件,明确规定凡是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实行财政评审,确保政府投资安全有效,努力建设效益财政,确立了财政投资评审在政府投资评审项目资金审核监督上的权威地位,严格遵循\"先评审、后批复\",\"先评审、后预算\",\"先评审、后招标\",\"先评审、后拨款\"的评审原则,规范评审行为,提升评审质量,奠定了投资评审的基础平台。

??为进一步完善投资评审业务流程,结合我县评审实际情况,先后制定了《商城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资料移交表》,《评审处理笺》,《工程评审定案表》,《送审资料承诺书》以及《现场勘查记录表》等一系列投资评审工作管理办法,极大的提高了评审效率,规范了财政投资评审行为,强化了内部控制。

3、坚持创新方式方法,促进投资评审工作科学化、精细化

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在商城县开展以来,制度从无到有,业务从小到大,力量从一人到一支队伍,既要有科学的方法,又要结合实际,通过四年多来开拓性的工作,摸索出一套适应我县财政投资监管的评审工作机制。

(1)加大对项目建设期间施工现场监控

在审查工程图纸、招标文件编制、评审或制定标底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坚持对评审项目进行实地现场勘测跟踪,现场核对,对隐蔽工程根据施工流程提前介入,精确核实工程量,对于隐蔽工程变更以及非本区域主材价格变动部分施工单位必须及时通知评审中心、建设单位以及监理单位同时到场共同核实、论证,否则,项目决算时均不予采纳。

(2)推行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是规范政府投资工程招标管理的一个有效措施,有效地预防了围标、串标等非法手段预谋中标的行为,防止投标人联合哄抬投标报价,有效地控制政府投资工程\"三超\"现象,同时从根本上杜绝了,以合法的方式,将政府投资工程在招标阶段就突破计划规模。

(3)成立\"专家库\"监督复查制

为加强投资评审工作深入性、科学性、公正性、透明性,在县纪委、交通局以及建设局等相关部门抽调专家成立\"专家库\",\"专家库\"在年末评审工作结束时,对本年度所有评审项目中随机抽取30%的已完成评审报告进行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复查,复查内容包括,项目评审的依据、方法是否合理、正确、工程量及定额套用是否准确等,以体现评审工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经得起考验。

(4)借助中介力量,多种评审模式

借助地方相关造价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企事业单位等力量进行复杂项目的评审,由评审中心派专业人员对中介的评审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

(5)重大疑难项目实行多部门联合评审方式

对评审项目中遇到重大疑难、涉及金额较大或一些技术上复杂,政策上不易把握的项目,由政府牵头,组织多部门单位相关的技术人员与财政评审人员共同联合评审。

(6)坚持推行\"每周评审例会\"制

为提升评审工作质量,提高评审工作效率,每周一召开评审工作总结会,总结分析上周评审工作概况,安排本周工作计划,不断总结工作方式,及时查缺补漏。

(7)对外聘评审人员的激励机制

通过多方面绩效考评,加强对聘用人员的管理。从完成工作数量、评审质量、劳动纪律、廉洁从政等方面进行考核,并确定奖励浮动薪金。从而提高聘用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同时也保证了评审质量和速度,稳定了评审队伍,提高了工作效率。

4、当前我县投资评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存在问题表现在,一是财政投资评审宣传力度不够,由于财政投资评审属新生机构,社会知名度不高,普遍存在项目单位对我们的工作程序和要求不清楚,经常有抵触不配合现象发生,直接影响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深化,二是我县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任务与评审人员力量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由于我县逐年加大财政投资,各类新型项目错综复杂,与现有投资评审人员专业单一,人员短缺不成比例,随着评审业务的进一步开展,将影响评审中心及时完成评审任务。

根据财政评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和困难,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投资评审的影响力,不断拓宽财政投资评审工作领域。二是定期组织评审人员外出培训学习,或聘请行业软件工程师来中心进行跨行业软件操作培训。三是继续不断招聘专业人才,充实评审队伍,建立一支与当前工作业务量相匹配的评审队伍。

第16篇: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

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切实履行财政职能,强化财政支出预算管理,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部门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估与审查的行为。财

政投资评审工作由财政部门委托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进行。

第三条财政投资评审的范围包括:

(一)财政预算内各项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三)纳入财政预算外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好范文版权所有

(四)政府性融资安排的建设项目;

(五)其他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财政部门根据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要求,确定每年的评审重点和任务。

第四条财政投资评审的内容包括:

(一)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二)项目招标标底的合理性;

(三)项目概算、预算、竣工决(结)算;

(四)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五)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以及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其他情况;

(六)财政部门委托的其他业务。

对财政性投资项目评审,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对项目概、预、决(结)算进行全过程评审。

2.对项目概、预、决(结)算单项评审。

第五条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开展财政投资评审的程序是:

(一)接受财政部门下达的委托评审任务;

(二)根据委托评审任务的要求制定评审计划,安排项目评审人员;

(三)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评审所需的资料清单并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

(四)进入建设项目现场踏勘,调查核实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五)对建设项目的内容按有关标准、定额、规定逐项进行评审,确定合理的工程造价;

(六)审查项目建设单位的财务、资金状况;

(七)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核实、取证;

(八)向项目建设单位出具建设项目投资评审结论,项目建设单位应对评审结论提出书面意见;

(九)根据评审结论及项目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出具评审报告;

(十)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程序向委托评审的财政部门报送评审报告。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投资评审任务,应及时向委托评审的财政部门汇报,并说明原因。

第六条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开展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的要求是:

(一)应组织专业人员依法开展评审工作,对评审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应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投资评审任务再委托给其他评审机构。确需与其他评审机构合作完成委托评审任务的,须征得委托评审的财政部门同意,并且自身完成的评审工作量不应低于60%。

(三)应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的主要内容有:项目概况、评审依据、评审范围、评审程序、评审内容、评审结论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其中评审结论的内容主要包括:

1.该项目是否符合基本建设程序;

2.该项目是否符合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基本建设管理制度;

3.该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制度;

4.确定建设项目的投资额。对建设项目概、预、决(结)算投资的审减(增)投资额,应说明审减(增)的原因,如发生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概算外投资审增情况,应与概算内投资的审定情况分别表述。

(四)不得向项目建设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五)应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归集、存档和保管工作。

第七条财政部门是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财政投资评审规章制度,指导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工作;

(二)确定财政投资评审项目;

(三)向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委托评审任务,提出评审的具体要求;

(四)负责协调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与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等方面的关系;

(五)审查批复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报送的评审报告,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经确认的评审结果进行处理;

(六)加强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并根据实际需要对委托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的评审结论进行抽查复核;

(七)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向承担财政投资评审任务的机构支付评审费用,财政部门委托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评审的付费办法按照财政部财建[2001]512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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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项目建设单位在接受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评审的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应向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提供投资评审所需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二)对评审中涉及需要核实或取证的问题,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隐匿或提供虚假资料;

(三

)对于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出具的建设项目投资评审结论,项目建设单位应在自收到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并由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盖章签字;若在评审机构送达建设项目评审结论5个工作日内不签署意见,则视同同意评审结论。

项目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开展工作,对拒不配合或阻挠投资评审工作的,财政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情况暂缓下达基本建设预算或暂停拨付财政资金。

第九条对财政投资评审中发现项目建设单位存在违反财政法规行为,由财政部门按《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17篇: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委托书

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委托书

xxx财政局 :

根据x政〔2008〕第55文件和x财办〔2006〕第

15、16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兹委托你单位对xxx市xx区xxxx中学新建xxxxxxxxxxxx等工程进行评审,该工程已竣工,造价约xx万元,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请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预算定额规定,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进行评审及时为我们出具评审报告。

xxx市xxx区xxxxxxx中学

二0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项目主管部门领导签署意见:

财政部门领导签署意见:

第18篇:财政投资评审“过滤”效果显著

县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开展财政投资评审业务。2011年,由县财政投资的某建设项目在结算工程款时,项目单位申请资金xxx万元,县财政局投资评审机构及时根据工程设计方案和时下基建材料价格等评审要素,最后审定项目投资xxx万元,“抠”出财政资金xxx万元,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近年来,县财政局不断拓宽财政业务领域,健全完善财政工作机制,成立了投资评审科,制定了《财政投资评审人员十不准》、《xxxx县财政投资评审回避制度》、《投资评审工作流程》、《评审材料价格库管理办法》和《评审人员内部控制原则》等规章制度,研究制订了《xx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争取县政府办公室支持,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整点项目投资评审工作的通知》,从制度建设、机制建设等方面保证了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投资评审中,县财政局始终坚持“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的评审理念,严格认真开展评审工作,该审减的审减,该审增的审增,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特别是2011年,县财政局聘请多名评审专业人员,进一步充实了评审队伍,健全了工作制度,评审项目数量和质量都有了很大幅度的提高。全年评审xxxx、xxx路路面铺设等工程项目xxx个,送审金额xxx亿元,其中基建项目送审xxx亿元,审定金额xxx亿元,审减率xxx %,节约财政资金xxx万元,从源头上为财政资金支出架起了“防护栏”。

第19篇:财政全过程跟踪评审要点

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评审要点

一、跟踪评审的任务

1.掌握项目全过程投资行为, 监督项目建设中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

2.审核和监督, 项目预算执行全过程 , 按照项目批准的概算, 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3.监督建设单位资金使用情况, 为财政部门拨款提供依据;

4.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内部管理, 提高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5.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技术和政策咨询。

二、跟踪评审的主要内容。

开展项目全过程跟踪管理, 其主要过程即项目从立项开始并已决定由财政投资 , 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就开始进行跟踪管理 , 直到项目竣工, 并对竣工决算进行审核后, 全过程跟踪管理基本结束。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 凡对项目投资有影响的事项或者对项目建设成本有影响的事项, 都在跟踪管理的范围之内。跟踪管理的形式包括了项目论证、招投标的监督、合同的审查、项目管理的咨询与服务、概算执行的监督、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评审、项目付款和工程结算的审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辅导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相关事项的服务与管理。具体包括: 1、在部门预算编制环节。

一是参与项目概算的审定。全面了解建设项目概算编制情况, 对概算进行审核 , 并将概算指标进行细化 , 掌握概算的各项控制指标。

二是审核项目预算。按照批准的项目概算和施工图设计 , 全面审核项目预算, 主要内容为: 工程前期费用 ( 征地拆迁费、土地平整费等 )、土建及二次装修、设备购置和其它费用。项目预算不得突破概算投资, 严格控制建设单位擅自提高标准和扩大建设规模。

2、在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签定环节。

一是审核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主要内容 : 项目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和方式;设备材料等估价;主要技术要求、标准;评标标准、办法及商务条款等其它相关内容。招标文件经审核确定后 , 建设单位按照有关内容进行招投标工作。

二是为工程施工与主要设备 ( 材料 ) 采购合同签订提供有关技术服务与咨询。

3、工程款的支付环节。

集中支付是财政改革的内容之一 , 建设项目的资金实行集中支付 , 需要进行评审。工程款是否应当拨付 ? 应当拨付多少 ? 应当什么时候拨付 ? 要回答这三个问题, 就应当进行评审, 在评审的基础上再进行集中支付。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审核项目设计变更和设备采购计划的调整。因变更或调整增加的投资在概算内无法调剂解决的需报财政部门审批后才能实施。

二是审核与监督工程价款结算及资金使用情况。根据项目预算和资金拨付情况, 要对项目各项结算、资金拨付和预付款扣回和甲供材等内容进行全面审核与监督, 防止建设单位超付工程款。

三是审核建设单位报送的用款计划, 监督建设单位合理拨付工程款 , 并及时索取价款结算发票; 了解建设单位财务管理情况, 帮助建设单位严格财经纪律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四是监督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设备和大宗材料采购合同的签定和执行情况。

4、项目竣工决算的环节。

通过审核项目竣工决算, 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做好往来款项和结余物资的清理工作; 对照项目概预算, 总结、分析概预算执行情况。

在项目预算、招投标及施工合同、工程款的支付等等环节较为规范的情况下, 项目竣工决算的审核可以交由社会中介机构完成, 投资评审机构进行复核、抽查和监督。

5、投资评审工作的延伸。

向前延伸, 即参与项目论证, 为财政部门的投资决策提供依据;向后延伸即进行项目的绩效评价, 考核项目的实际效果, 为国家的宏观决策提供信息。

上述项目全过程跟踪审查与监督的结论经财政部门确认后, 将作为财政下达项目预算指标、办理项目工程进度拨款以及批复项目竣工决算的依据, 同时也将作为建设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结算款和财务转帐、核销的依据。

三、跟踪评审的工作程序

1、由各级财政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派出 ( 或联合派出〉专业人员作为现场代表, 具体负责各项目的跟踪审查与监督管理工作。

2、现场代表每周必须到建设项目现场工作一天, 同时根据建设单位要求或工作需要不定期到现场工作。

3、现场代表应参与项目所有招投标活动, 列席重要的技术交底 ( 会审 )、设计变更等会议, 根据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要求及时提出意见。现场代表要认真写好现场工作日记, 记录参加的会议内容和审核工程技术方案、合同的有关情况及工作程序等。注意收集审查资料 , 保证项目审查资料及审查记录的完整、真实、准确。

4、工程建设中设计变更、设备购置调整和技术方案重大修改等影响项目投资或发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违反政策、制度的事项 , 受委托单位须及时向财 政部门汇报 , 财政部门及时作出处理。

5、受委托单位应定期向财政部门汇报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执行情况。

四、其它

1、建设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 , 主动积极配合现场代表的工作, 及时提供需要的相关资料, 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2、对现场代表跟踪审查的结论, 建设单位应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 并由建设单位和建设单位负责人盖章签字; 如审查结论送达后5个工作日内不签署意见, 则视同同意审查结论。

3、受委托单位不得向建设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4、现场代表必须具有较高的技术和职业道德水准 , 应谦虚谨慎、尽心尽责完成本职工作。不得接受建设单位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 不得在建设单位报销费用, 不得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如有违反纪律或不能称职等问题, 建设单位应及时向财政部门反映, 财政部门将责成派出单位作出严肃处理。

第20篇: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职责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职责

主要任务是:负责拟定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相关制度和办法;负责组织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概(预)算、结算、决算的评审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资的市场研究分析、投资风险分析和效益分析工作,为实施财政投资决策提供基础信息服务;实施对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参与工程项目的后评价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相关办法、制度的起草和修订。

(二)负责组织实施财政部门委托的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算、竣工决算的审查,并及时出具评审报告。

(三)负责财政性投资(30-50万元实行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标底的审查工作。

(四)负责财政性投资的市场研究分析、投资风险分析和效益分析工作,为实施财政投资政策提供基础信息服务。

(五)负责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库、评审专家库及评审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

(六)围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开展相关课题研究,为财政实施投资政策和宏观调控决策提供基础信息资料;参与工程建设项目后评价等业务工作。

(七)反映财政性投资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性投资项目监督的政策建议。

(八)负责评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确保评审资料的收集完整、整理规范、归档及时、保管安全。 (九)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醴陵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内部操作管理规定

一、根据财政业务股室评审项目书面移送资料,由评审中心主任签收后进入评审程序;

二、中心主任根据评审工作总体开展情况,合理安排、适时分配、限定时间、提出要求,将评审通知书送达评审人员;

三、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工作时限,结合评审工作总体进程,由主任核定具体工作时限;

四、评审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掌握相关项目评审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相关标准定额和工程技术经济规范、有关市场价格信息,为全面项目评审做好资料与业务准备;

五、评审人员根据评审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评审工作,并确保评审质量,不得出现任何原则性问题及重大误差;

六、项目评审中发现或有异议的事项,评审人员不得单独确定,应先及时告之主任,由主任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三方协商、相关单位协调、汇报领导商讨等方式进行确定,重要事项形成会议记录作为评审依据;

七、除现场收方外,评审人员不得在办公室以外的地方进行项目评审或与建设方、施工方衔接事项、交换意见;

八、评审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应及时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沟通,重要证据应进行书面取证;

九、与项目建设单位交换评审意见或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量,若建设单位不签署意见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签署意见的,施工单位未按时回复的,评审人员及时将相关情况告之主任,由主任进行总体协调处理;

十、所评审的项目,接受市审计部门的专项审计、跟踪审计或抽查审计,与审计部门的工作联系,由评审人员就具体事项告之主任后,统一安排与审计部门协调;

十一、工程项目评审完结出具评审报告(结论)后,评审人员将评审整套资料、评审初步结论、工程计算式草稿及评审电脑资料等全部材料送交主任,由主任审核后再出具正式评审报告(结论)并签字盖章;

十二、评审报告(结论)出具一式四份,建设方、施工方、财政业务股室、财政评审中心各一份,完整的项目评审资料与项目建设单位意见资料按规定登记归档。.

财政投资评审范围包括:

财政预算内各项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建设项目;纳入财政预算外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政府性融资安排的建设项目;其他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对使用科技三项费、技改贴息、国土资源调查费等财政性资金项目的专项检查。

2.财政投资评审的内容: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项目招标标底的合理性;项目概算、预算、竣工决(结)算;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以及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其他情况;对使用科技三项费、技改贴息、国土资源调查费等财政性资金项目的专项检查;财政部门委托的其他业务。

3.财政投资评审程序:接受财政部门下达的委托评审任务;根据委托评审任务的要求制订评审计划,安排项目评审人员;向项目单位提出评审所需的资料清单并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进入施工现场踏勘,调查、核实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对建设项目的内容按有关标准、定额、规定逐项进行评审,确定合理的工程造价;审查项目建设单位的财务、资金状况;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核实、取证;向项目建设单位出具建设项目投资评审结论,项目建设单位对评审结论提出书面意见;根据评审结论及项目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出具评审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程序向委托评审的财政部门报送评审报告。 4.评审结论内容:该项目是否符合基本建设程序;该项目是否符合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基本建设管理制度;该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确定建设项目的投资额。对建设项目概、预、决(结)算投资审减(增)投资额,应说明审减(增)的原因。 5.责任义务:

财政部门是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1)制定财政投资评审规章制度,指导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工作;

(2)确定财政投资评审项目;

(3)向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委托评审任务,提出评审的具体要求;

(4)负责协调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与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等方面的联系;

(5)审查批复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报送的评审报告,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经确认的评审报告结果进行处理;

(6)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向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支付评审费用,付费办法按照财政部财建[2001]512号文件执行。

项目建设单位在接受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评审过程中,应履行下列义务: (1)应向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提供投资评审所需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2)对评审中涉及需要核实或取证的问题,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隐匿或提供虚假资料;

(3)对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出具的建设项目投资评审结论,项目建设单位应在自收到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否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6.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开展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的要求:

(1)应组织专业人员开展评审工作,对评审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应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投资评审任务再委托其他机构;

(3)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的主要内容有:项目概况、评审依据、评审范围、评审程序、评审内容、评审结论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投资评审中心不直接进行评审活动。

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财政部财建[2001]591号)第二条规定,“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由财政部门委托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进行。”

第七条规定,财政部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向承担财政投资评审任务的机构支付评审费用

财政评审岗位职责
《财政评审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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