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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审查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5-08 07:36:24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航道行政审查审批受理程序

审查审批项目内容

一、审批的含义

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包括有行政审批权的其他组织)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采取“批准”、“同意”、“年检”发放证照等方式,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确认特定民事关系或者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

二、审批的项目

专设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

三、审查的含义

审核、调查,或者说是对某项事情、情况的核实、核查。

四、审查的项目

过河建筑物:桥梁、隧道、渡槽、过江管线等;

临江建筑物:码头、栈桥、取(排)水口、抽(排)水站、护岸矶头、滑道、冲滩(岸)撤船等;

其他与通航有关设施:锚地(含系船浮锚地)、水上船舶基地、水上施工作业、水上船坞、水上钻探、航道整治工程、固定渔具、贮木场、水利清障、固定(或活动)水文观测平台。

航道行政管理审查审批程序

一、专设航标审批程序

按照交通部颁布的《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及长江航道局的规定执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已于2004年11月5日经第24次部务会议通过,共26条,2005年1月1日开始实行。 )

当收到审批申请材料后,若申报材料齐备,应有2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出具《专设航标行政许可决定书》。

二、与通航有关设施工程项目的审查程序

1、工程选址阶段:航道管理处获悉本辖区拟建设与通航有关设施时,应主动与建设或施工单位联系,了解工程情况,告之有关审批、审查、征求意见的程序和要求,主动提供工程选址、技术要求等航道咨询服务,并按照航道行政管理工作

规定的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2、前期工程选址涉及航道有关意见写法:

一、是否同意码头工程选址,并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码头工程的前期研究及设计工作。

二、码头工程设计应符合《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的规定,满足《内河航道维护技术规范》(JTJ287-2005)的要求。

三、要求有关工程下阶段设计资料及文件,应按水运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及时向我局申报,办理航道行政审查手续。

3、工可研阶段

与通航有关设施的工程项目进行审查时应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报送申请阶段

建设或施工单位应在工程项目立项后,向长江武汉航道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修建的理由,与通航有关设施的种类、结构、规模、位置等,并提供申报资料。

(二)资料审核阶段

• 航道管理处在收到申请文件和资料后,应掌握和理解工程项目的情况,提出书面意见并连同有关申报材料一起上报长江武汉航道局;若长江武汉航道局委托航道处出具审查意见时,航道管理处应事先将审查意见上报长江武汉航道局审核。

(三)现场踏勘阶段

根据建设或施工单位提供的申请文件、图纸和设计资料,局和航道管理处应派员到现场勘查,了解现场的航道条件及工程项目对航道的影响。

(四)审查阶段

当接到审批、审查或征求意见的申报材料后,若申报材料齐备,符合受理要求,应向申请人出具正式受理文书,并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对方回复;需上报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上报。如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应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须补充的相关材料及要求。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图纸、资料、设计文件、专题论证报告,结合现场踏勘的情况综合分析,出具工程涉及航道有关的意见。

4、工可研阶段审查意见写法主要包括:

• 是否同意码头工程建设,工程所处水道、岸别,航道里程。其建设规模为、泊位数以及码头结构形式(钢引桥浮式码头、直立式高桩梁板、实体斜坡道等等)。 • 拟建码头前沿线布置,上、下游角点坐标。

• 现行航道布置条件下,拟建码头前沿线及停泊水域对主航道影响。 • 强调在工程施工阶段的设计文件和资料,应按水运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及时向我局申报,办理工程施工审查手续。

5、施工组织设计阶段:航道管理处在上报施工阶段有关意见时,应包括以下方面:

• 工程基本情况、所处河段航道情况、航道里程、岸别、是否同意该工程施工; • 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及坐标;

• 施工期间,航道安全保障措施,即专设航标配布情况; • 专设航标期限; • 设标方案简图

在工程施工期间参与施工定位放样;对施工进行现场监督,参与竣工验收,监督施工方清除水下遗留物。

临时提高部分河段航道维护水深的审批程序

当沿江企事业单位向航道管理部门申请临时提高部分河段航道维护水深时,应按照长江航道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

(1)申请条件:关系到国计民生、国防安全、

“煤电油运”项目的重要物资运输,且运输企业具有相应应急处理机制:中途减载条件,通讯和调度渠道通畅等;

(2)申请形式: 书面申请;

(3)申请内容:提高水深时间、区段、维护尺度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4)申请时间:计划开始执行前20天提出。

二、申请受理及审查

(1)长江武汉航道局就临时提高航道维护水深可行与否进行审查,在7天内提出具体意见。具体意见应在开展航道测量等工作的基础上,对该河段的水位变化、航道水深、演变趋势等进行分析预测,航道航标可能的调整情况及相关措

施进行分析研究,并形成书面材料;

(2)如审查不可行,长江武汉航道局直接回复申请单位;

(3)如审查可行,长江武汉航道局应在接到申请9日内上报长江航道局进行审核。上报材料包括:企业的申请文件、分析预测报告和拟订的实施方案、责任协议书和应急处理措施;

(4)临时提高航道维护水深最终以长江航务管理局批复为准。

审查审批时受理材料内容

(一)专设航标审批

1、按照交通部颁布的《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及长江航道局的规定执行;

2、建设或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基本资料: • 专设航标行政许可申请 • 水下地形测图 • 施工组织设计 • 专设标委托协议书

• 有关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文件

• 涉及采砂吹填专设航标的,需提交采砂许可证及航道影响报告书 • 涉及桥区航道、专用航道的需提供航标配布设计

3、当收到审批申报材料后,若申报材料齐备,应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

(二)与通航有关设施工程项目的审查 建设或施工单位应在工程项目立项后,向长江武汉航道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修建的理由,并根据通航有关设施的种类、结构、规模不同,应提供下列材料:

1、桥梁工程审查 • 申请文件 • 桥梁工可报告 • 桥梁初步设计

• 通航净空尺度论证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 • 桥梁施工期桥区航标配布和航道维护方案 • 水下地形测图

• 有关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文件

• (桥区航标配布和航道维护方案)

2、码头工程审查 • 申请文件

• 码头工程可行性报告

• 码头工程航道影响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 • 水下地形测图

• 有关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文件

3、架空电缆项目审查 • 申请文件 • 工程施工方案

• 通航净空尺度论证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 • 有关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文件 • 架空电缆架设垂弧图

3、取排水口、管道、隧道、水下电缆审查 • 申请文件 • 工可设计 • 工程平面布置图 • 工程剖面图

• 航道影响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 • 有关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文件

4、锚地、转载基地审查 • 申请文件 • 水下地形测图

• 航道影响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 • 有关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文件

5、其他工程项目审查 • 申请文件

• 航道影响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 • 工可报告 • 水下地形测图

• 有关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文件

受理审查审批材料料需注意的技术要求

一、临河建筑物及其它设施

1、码头

(1)、码头选址应符合《内河通航标准》、《内河航道维护技术规范》和《河港工程设计规范》,选择在河床稳定、水深富裕、水流条件良好的顺直河段,避开河道弯窄、河岸冲淤变化较大的水域。 (2)、通航控制河段内不得修建码头。

(3)、码头前沿船舶靠泊水域应不影响航道布置,并留足富裕宽度。

2、码头的前沿线应尽量少伸入可通航水域,不满足设计水深要求时,应考虑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具体要求为:

(1)、河道顺直、深泓近岸的河段,码头的前沿线位置应与规划的航道水深相协调,尽量减少和占用通航水域。

一般情况下,码头的前沿线布置控制在下列自然水深范围内(理论最低潮面或航行基面下):

• 南京至武汉河段:5000吨级及以上泊位,前沿线不宜超过5.0米; • 武汉至重庆河段:3000吨级及以上泊位,前沿线不宜超过4.0米;

(2)、码头的前沿位于边滩、河岸冲淤变化较大的水域,除满足上述规定的要求外,其前沿线还不得位于可能出现的深槽摆动和洪水期航道的范围内。

(3)、新建和改(扩)建码头所处位置上、下游都建有泊位时,应综合考虑上、下游的关系,码头前沿线应与上、下游码头前沿线平顺布置。

3、取(排)水口等

(1)、取(排)水口、滑道等水下设施。设置位置应选在河床及岸线稳定、水深富裕、水流条件良好的水域。

(2)、伸入现行和规划的航道内的,不得造成碍航,并应进行航道影响的专题论证,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3)、伸入到航道内的临河水下建筑物,其顶部高程应低于规划航道底标高以下2米。在各河段应根据《长江干线航道发展规划》的要求,具体确定其顶部高程。

4、锚地、锚泊基地:设置锚地、锚泊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锚地、锚泊基地位置原则上不应占用现有和规划航道,其设置应进行专题论证确定;

(2)、锚地、锚泊基地位置应选在平顺、稳定的河段;

(3)、锚地、锚泊基地与航道边线的距离不得小于3倍最大船舶宽度; (4)、锚地范围应设置专设航标标示。

• 当航道发生变化,锚地、锚泊基地与航道不能兼顾时,锚地、锚泊基地应无条件服从通航需要。

• 锚地、锚泊基地的改、扩建工程,须重新进行航道影响专题论证确定并申报审查。

审查临河建筑物及其它设施时需提供的图纸要求

一、图纸的比例为要求: (1)长江上游不小于 1:2000 (2)长江中游不小于 1:2500 (3)长江下游不小于 1:5000

二、平面布置图的要求

1、平面布置图应反映拟建工程与上、下游已建(在建或拟建)工程的相互位置关系,标明拟建工程前沿线端点坐标。

2、平面布置图应反映拟建工程附近航道情况,标明工程所在一侧航标配布情况、航道界线和零米线。资料可套用有关单位最新测图资料。

3、平面布置图应按《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203-2001)的要求绘制,采用相对高程成图。

4、报审工程平面布置图图幅要求:采用A1幅面,可适当延长,尽量采用一张图幅。

5、报审工程平面布置图应注明图纸比例、制图日期,应有制图(设计)、检查人员签名,应有建设单位签章,或建设单位委托的设计单位签章、并附有建设单位的委托函。

推荐第2篇:海关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审查工作细则

海关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审查工作细则

(十五之二)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审查工作细则

一、项目名称: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 审批类别:行政许可

项目编码:26014.2

二、设立

(一)审查环节。

1.主管海关应当收到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备案后,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主管海关应当收到受理备案申请后,组织专家完成评审工作,并出具专家评审报告。专家评审主要采取文件评审方式,对进口国(地区)有特殊注册要求或者风险程度较高的企业,可以实施现场评审。

3.主管海关应当对收到的专家评审报告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准予备案的决定。准予备案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颁发《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不予备案的,应当书面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二)审查内容。

1.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书(首次申请)和相关材料。

1 2.对进口国(地区)有特殊注册要求或者风险程度较高的企业,可以实施现场评审。

(三)审查要点及注意事项。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和实施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为核心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该体系还应当包括食品防护计划。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有效运行,确保出口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过程持续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以及进口国(地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书(首次申请);2.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企业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的自我声明和自查报告;

4.企业生产条件(厂区平面图、车间平面图、工艺流程图、人流图、物流图等)、产品生产加工工艺、食品原辅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以及卫生质量管理人员等基本情况;

5.建立和实施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为核心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的基本情况;

6.依法应当取得其他相关行政许可的,提供相应许可证照。

三、延续

(一)审查环节。

2 《备案证明》有效期为5年。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延续《备案证明》有效期的,应当在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主管海关部门提出延续申请。主管海关应当在《备案证明》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二)审查内容。

1.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书(延续备案)和相关材料。2.对进口国家(地区)有特殊注册要求或者风险程度较高的企业,可以实施现场评审。

(三)审查要点及注意事项。同初次备案。

四、变更

(一)审查环节。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等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海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地址搬迁、新建或者改建生产车间以及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发生重大变更等情况的,应当在变更前向所在海关报告,并重新办理备案。

(二)审查内容。

变更申请及其所附材料。

(三)审查要点及注意事项。递交的申请及其所附材料符合要求。

五、注销

(一)审查环节。

3 申请人需要注销《备案证明》的,向主管海关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海关审核后,办理注销手续。

(二)审查内容。

注销申请。

(三)审查要点及注意事项。递交的申请是否符合要求。

六、不当行为承担的后果

各级海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审批有关规定,应当责令其改正;需要追究海关纪律责任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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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3篇:行政审批

首批取消下放71项行政审批

据新华社电 为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昨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第一批先行取消和下放71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重点是投资、生产经营活动项目。

会议指出,这是深化改革、加快职能转变的重要一步,必须精心组织实施,做好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及时公布,接受各方监督。对取消审批的事项,要相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下一步,各部门要加大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力度,加快进度,科学评估,成熟一批推出一批。各级政府要把该放的事坚决放开,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以政府职能转变的新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推荐第4篇:审批岗位职责

朝阳区卫生局 行政许可岗位责任制

一、行政许可工作严格执行受理、审核、审定、发证的程序。

二、局长职责:

1、负责行政许可全面工作;

2、负责签署医疗机构设置、执业登记及重大、复杂、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许可审定意见。

三、主管局长职责:

1、负责分管工作中的行政许可工作;

2、负责签署除局长签署事项以外的行政许可审定意见。

四、卫生监督所所长职责:

1、负责公共卫生的行政许可工作;

2、负责签署除局长签署的公共卫生行政许可审定意见。

五、科长职责:

1、对本科室分管的行政许可工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2、涉及联审或审核项目,应按时限提出本部门意见;

3、遇重大、复杂、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许可事项,需要到现场进行实质性审核的,必须到现场;

4、负责签署本科室行政许可范围内的审核意见。、对管辖范围内的各监督科室的卫生许可证复验工作进行指导,并

1 负责卫生许可证资料的审核、签发、打证工作:

六、工作人员的职责:

1、做好卫生许可证的受理工作;

2、按各项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实质性审查及现场审查;

3、做好卫生许可证的制证工作;

4、送达法律文书及许可证件;

5、及时做好行政许可归档工作。

推荐第5篇:银行审查审批工作总结

银行审批人员年终总结

一、工作方面:一年来,我在授信审查员的岗位上,严格按照刘健副行长对于审查工作“独立性、严肃性、高效性”的要求,加强自己的廉洁自律意识,勤勉履职。虽然因经验和能力的问题,工作中稍有疏漏,但均能保持积极认真对待每一笔业务态度。工作中严把授信质量关,并努力增进工作效率,积极总结相关知识,立足本职、敬业爱岗、有所奉献。

今年第四季度,经过部门遴选被抽调至宁波市发改委经济调节处工作,工作期间尽职尽责,能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工作和任务,同时积极协调我行与政府机关建立良好的关系。

二、学习方面:时代在变、环境在变,工商银行的工作也在时时变化着,随着对审查工作的不断熟悉,我深刻体会到知识就是发展动力。尤其是金融业,显得更为重要。特别在我行成功转制并跨越式发展的形势下,我更是感到学习知识、更新观念的迫切性和重要性,所以在闲暇时间我努力学习新的知识,掌握新的技巧,针对业务中可能涉及的问题,领会好新的文件精神和授信政策,以适应经济和社会环境的变化,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一个业务全面、知识丰富的农商行员工,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

三、工作不足:虽然这一年我基本能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但离一名优秀员工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未能杜绝工作中的一些疏漏,处理问题考虑不够全面,同时也应注意工作中不但要积极,更加要重视方式方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认真总结经验,发扬优势,克服不足,争取更大的进步。 总的来说,在过去的1年中,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虽未取得大的成绩,但对于我自身来说,已有了一个较大的突破,在这一年,我学习、成长了很多,在我的职业生涯中,2012年是非常重要的一年。而面对2013年,我将继续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工商银行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2012年度本人自评为称职。篇二:银行审批人员工作总结 转眼间从进入xx银行那时算起已经满了第二年。两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 也不短。时间让我对于xx银行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让我通过自身的学习、领导和同事的教育帮助提升自己的业务技能更加胜任自己从事过和正在从事 的岗位工作。 最近这一年我作为一名xx银行员工亲身感受了 xx银行股改给我们的日 常工作、生活带来各方面的巨大变化——如经济增加值、关键绩效考核指标等概 念的引入使经营部门的经营理念真正从过去只注重量的扩张转变为注重质的提 升以及由此带来的岗位分工和收入分配的显著变化。各种规章制度的出台对 r我们xx银行“规范经营”提出了许多更为明确和细化的要求工作中注重细 节管理、精细化管理针对违法违规行为也有了更多的预防和惩戒措施特别 是行内开展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向我们再一次地敲响了警钟——工 作不仅要做得“好”、“快”还要“合法”、“合规”不仅要懂得“亡羊补牢” 重要的还在于“未雨绸缪”》 20x x年末我报名并经行内的择优选聘有幸被调动至地审批组担任合 规性审查岗工作。从南区支行理财中心的个贷综合岗转到原先从未接触过的以公 司类信贷和个人大额信贷业务为主的审批组合规性审查岗这个跨度不可谓不 大。但领导的教育关心、同事的帮助指导和我个人的自学努力下通过阅读相关 书籍、解读文件规章我很快渡过了起初的不适应迅速地融入到现在的岗位角 色中。从20xx年初至20xx年7月末我总计完成了 109笔公司类贷款、3 笔公司类授信业务的合规性审查工作合计金额47435.2624万元完成了 67 笔公司类信用等级评定的合规性审查其中m级29笔、a级34笔、bbb级4 笔完成332笔个人类贷款的接收、送审、下发决策意见工作合计金额6463.475 万元。较好地完成了本岗位的工作任务要求。 xx地审批组属于行内审批部门面对的都是行内的经营部门受理审批xx 银行信贷经营部门报送的各类信贷业务。因此树立内部客户理念把经营部门 作为我们所服务的客户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规范的服务是我作为一名审 批组合规性审查人员最基本的要求。在日常业务中我总是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帮 助经营部门x作耐心解答他们对于审批中存在的各种疑问并时常通过各种合 规、有效的渠道与他们进行沟通了解经营部门的现实情况和问题及时向领导、专审进行汇报尽可能帮助解决审批与经营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矛盾为行领 导与专审的有效决策提供依据实现xx银行利益的最大化。 xx地审批组是行内一个日常工作量较大、工作较为繁忙的一个部门。如何 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工作要求是我经常思考的问题。我在工作中发现 大量工作时间都是消耗在一些相对机械的简单重复劳动中如在合规性审查工作 中对申报单位一些财务指标的验算计算比较简单但要检查多个单位的多个财 务指标也要花费合规性审查人员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我通过自学运用我们常 用的execl电子表格软件中的公式与函数编制了一张表格只需要将企业的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中的有关数据填入表格相应的各年度财务指标如资产负债 率、流动比、速动比、利润率、本息保障倍数、抵押率、担保率等数据就能自动 计算生成极大地方便了工作、提高了效率。我还把这张表格与周围的同事、经 营部门的同事共享力求大家都能更高效的工作。我还将部门内部许多相关的报 表进行了关联共享相互取得所需数据消除了很多重复劳动也使许多数据更 为精确把一些常用表单进行了优化本着简单、易用的设计在规定的位置录 入数据电脑就能自动生成相应的规范页面供使用了。此外我在许多工作流程 的细节上想点子、找方法在符合有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简化流程、提高效率 更好地完成工作要求。 审批组的工作是一项全面而细致的工作需要对全行的各项业务都有深入 的了解。加强对各类文件和制度的学习是我履岗最基本的要求积极参加行内、部门内组织的各种定期不定期的专题培训和例会、学习会则是对我业务素质的 全面提高。在xx地分行与xx地人寿保险公司共同举办的“盈向未来”客户经理 培训班上我学到了不少营销的技巧、与人沟通的方式明白了团队协作的至关 重要在由xx地分行组织、省分行有关部门领导与相关业务人员讲解的“xx银 行优势产品与营销”培训班上我对于xx银行的各类信贷业务有了明确而充分 的认识知道了哪些是应该重点向客户推荐的哪些是正在开发并着力推广的 以及如何办理有何优势与不足在省分行组织的由总行资深贷款审批人讲解的 全省专职贷款审批人培训班上我对于原先工作中一直存在的一些难点、盲点都 有了一些全新的理解如对于企业集团应该在哪些地方加强关注对于一个企业 的财务报表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解读从一些表面的绩优或是绩差中发现企业 的真实状况合理判断认识到自己的工作与岗位的重要性与任务的艰巨性—— 需要通过我们扎实有效的工作来当好“xx银行资产的看门人”。除此之外每 当有新的有关行内发文我也认真参加部门内的例会和学习会学习文件精神 在工作中落到实处。特别是有时还请来行内相关部门人员现场讲解业务中的疑难 点更是我学习的好时机。学习制度、理解制度、在制度的要求下办事掌握全 方位的知识了解政策变化、行业风险才能在审批组岗位上成为一名合格的职 业人。 在做好本职工作之余我作为xx地分行系统团委的宣传委员参加了团委 组织的多项活动。将行内员工特别是广大青年团员的美文佳作、学习心得推荐给 大家是我与另几位团刊《青年风采》的小编们共同努力的方向。我组织搜集各 类优秀的稿件对原稿进行合适的排版、美化套上精美的插画与底纹最后上 挂网站上与大家一同分享

得到了广大团员的好评。其中大量佳作被省分行《西 湖周刊》选取上挂为全省的xx银行系统所了解。系统团委组织的“规范化阳 光服务演示”我积极参与了多份演示文稿的编写工作提出的一些建议与意见 也为领导与同事认同和采纳。 时代在变、环境在变银行的工作也时时变化着每天都有新的东西出现、新的情况发生这都需要我跟着形势而改变。学习新的知识掌握新的技巧适 应周围环境的变化提高自己的履岗能力把自己培养成为一个业务全面的xx 银行员工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使我所努力的目标。当然在一些细节 的处理和操作上我还存在一定的欠缺我会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磨练自己在 领导和同事的指导帮助中提高自己发扬长处弥补不足。篇三:授信评审工作总结

授信评审部

2012年工作总结 2012年,总行授信评审部认真贯彻总行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我行改革和发展的现状为基点,积极推动我行经营体制和增长方式的转变。我部根据总行领导的安排,在深入研究本行实际情况、本地经济特点的基础上,借鉴他行先进的授信管理经验,尝试建立适应我行发展实际和管理体制的授信业务评审体系。同时,深刻领会总行的工作意图,落实总行制订的工作思路和方针,重塑授信管理体制,提高授信评审的专业技术水平, 主动、认真地履行好部门职能,强化授信工作的尽职监督和合规建设。

第一、构建适应我行实际、有利我行发展的授信评审体

系。

2007年改革与发展,对授信评审部的工作提出了一个迫

切的命题,那就是建立一套什么样的授信评审体系,如何建?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授信评审部的定位问题、授信评审部每一位员工的个人素质和授信评审部的整体素质问题。

首先,我部加强与改革领导层的沟通,深刻研究和领会

改革的整体思路和精神,切实明析我部在全行授信管理工作 中的定位和职能,明确内部分工,保证整个授信管理体系的严密和协调有序,为我部授信评审与管理模型和操作架构的建立打好依据基础。

其次,研究我行体制运行的整体情况和授信管理的现实

情况,考察学习他行的先进管理理念和先进的管理方法,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对照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集团客户授信尽职指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关于授信管理的规定和风险指引,建立授信评审模型与操作架构;二是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对授信评审模型与操作架构进行论证,一方面完善授信评审模型与操作架构;另一方面使有关部门了解本部在授信评审模型与操作架构中的角色和作用,为进一步细化操作流程打好基础。三是进行穿行测试,调整完善授信评审模型与操作架构,并做好与下线部门和上线部门的衔接。

再次,根据授信评审模型与操作架构,以及我行授信管

理工作的审慎性要求,细化授信评审部内部岗位分工。一是要完善内部岗位的设置,做到分工明确;二是要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做到权责明确;三是要建立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同时,针对不同的信贷产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

作流程,明确授信评审的重点、难点,要细化评审工作的操作流程,建立科学严谨、可操作性强、有利于业务发展,并符合审慎性要求的评审流水线,并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责任人,同时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 第

二、制订科学严谨、合理有效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办

法和操作流程。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是统一授信的前提条件,根据总行领

导安排,我部的负责安排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由专门人员负责。一是要加强学习,针对性的培养企业等级评定方面的人才,切实提高我行人员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知识水平;二是认真研究长治市各类型经济实体,研究长治市经济发展的现状和实际,针对本地区内各类型企业的特点,细分企业类型,拿出适应本地区实际和我行信贷政策的企业评价标准;三是结合我行管理体制和审慎性要求,制订我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操作流程,包括授信调查、等级评定、授信评审、授信额定、授信中止、授信调整和授信管理等各个方面;四是要细化等级评定的操作程序,针对各个环节和各部门的职责,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责任和权限,并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

同时,根据新的存量授信,分批次、分类别推进授信评

级工作,建立适应我行实际、有利我行发展的授信评审与风险控制体系模型,加强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实行档案、押品的集中化、标准化管理,将风险预警、识别、计量、控制渗透到授信业务的各个环节,建立各类风险的处置预案。

第三、加强授信评审工作的宏观性管理和指导,统筹兼

顾,有的放矢的做好授信规划。我部将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 长治市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总行有关会议精神和决议,做好全行授信业务的管理工作,明析授信业务发展方向和行业风险及政策导向,以“实用、适用、实效”为目标,明确授信业务发展方向和重点,内容包括准入与退出政策、授信投向、授信投量、行业向投量、客户类型投处投量等,并通报各行业部,使各行业部明确全年授信工作的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切实发挥自身职能,全面提高授信管理水平。

第四、修订完善《总行信贷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及相

应的管理制度。

结合我行体制改革的要求和授信管理工作的实际,以风

险防范为主线,以授信尽职为要求,制订《总行审贷委员会审贷委员选聘办法》,明确审贷委员的任职标准和选聘程序,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办法,明确责任追究,切实提高审贷委员会的决策水平和能力。

在总结以往审贷委员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修订《总行

审贷委员会工作规则》,针对不同授信业务的特点和国家关于授信业务的尽职要求和风险指引,明确不同授信业务的审贷规则,提高审贷透明度和审贷决策的科学性,合理界定审贷委员会的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

第五、根据授信业务管理的要求,完善本部门岗位设置

和各项业务在本部门的操作流水。结合公司业务部和其他部 门的工作流程,充分考虑业务风险的可控性、操作流程的合规性、业务办理的可行性、便利生,完善本部门的岗位设置,明确各岗位任职标准和岗位职责,形成设置科学合理、职责分工明确,监督措施得当的部门岗位结构。 建立不同业务的内部操作流程,合理界定权责范围,保

证各项业务操作在本部门的流转顺畅和评审有效,同时要将相应的考虑评价机制纳入到整个部门工作中,一是对操作流程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和评价。二是对操作流程制订的科学性进行审核和评价;三是对操作流程的全面性进行审核和评价。四是对操作流程的审慎性进行审核和评价。力求通过严密的流程操作,严格控制各类风险,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实现以客户为心,以风险防控为主线的业务流程再造。

第六、认真做好全行贷款的评审工作。全年召开审贷委

员会会议148次,累计审议各类贷款571笔,金额825921万元,其中通过435笔,金额539504万元,未通过136笔,金额共计286417亿元。召开授信委员会会议18次,累计授信37户,累计授信金额36亿元。累计办理企业评级73户,对移交我部审查的贷款料进行书面审查,以法律有效性与防范风险为重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结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的实际状况,分别对贷款质量、贷款风险、贷款行业信息、信贷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议供审贷会审查。根据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我行的有关规定,对每一笔贷款向 - 5 -篇四:银行工作小结

银行工作小结 2012.7.9 今天,又来到了常熟农商行。也就是说,我们为期20天左右的暑期社会实践开始了。 这一次,我们一行包括了大二到大三共16个人。我们先到了会议室,将我们分派给了小企业信贷、人力资源部等7个部门的经理,而我,又一次来到了小企业信贷中心。 再一次回到这个部门,跟着师父做事情,感觉特别亲切。 上午,几乎没有做什么事情。到了下午,师父让我处理了一下数据。就是在excel中用vlookup引用数据。这个在之前的实习时已经运用操作过了,所以上手比较容易。 今天的工作总体上还是比较容易的,在以后的实习过程中,我会努力向公司银行部的各个前辈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交际能力。 7.10 今天的任务还是比较轻松的,主要就是帮师父将一些文字输入到电脑里去。之后,师父也没有布置给我什么任务。

不过,之前师父发给我几份“每日经济”的简报,而之前由于忙着考试没有时间看,在下午的时候,我就把那些简报下载了下来。“每日经济”的简报每一份都是一个专栏,主要就是专门分析我国或是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经济现状或是预期未来的发展趋势。

这些简报,虽然与我们的专业关系不大,但是经济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关注国际的时事经济情况不仅拓宽了我的视野,更丰富了我的知识。 7.11 今天师父也没有具体布置给我什么任务,于是我就继续看师父给我的“每日经济”简报。 在本期话题中指出,中国金融资本市场要保持可持续的吸引力,推动系统的改革,从而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的可持续发展。中国的资本市场,不仅需要保持市场的既定改革,同时还需保持市场开放的趋势和金融市场的准入。此外,国企的反改革也必须要继续推进。

我国的金融市场,在不断的改革后虽然已经进入逐步稳定的状态,但是也还需不断的完善这样我们才能逐步在世界市场上立足。 7.12 今天我的主要任务是熟悉专业知识,即看关于信贷、投资类的书籍。之后,我也试着核对了一些企业信贷合同中的数据,也就是通过查阅各个公司的贷款合同,与已经汇总的一些数据进行核对。下午,我又去帮另一个同学一起整理了资料。也就是核对每一份材料中的报表、以及一些调查报告是否齐全,并将这些报表按照一定的先后顺序排列好。

这两天的工作还算轻松,我的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阅读那些信贷、风险投资之类的书中度过的。在这样的环境中,逐渐丰富自己的知识。 7.13 今天的工作比较简单,就是整理资料,是对授信资料的整合。按照师父的要求:每份材料中必须要有封面、银行授信(授权)报批表(贷款额度1500万以上的一式三份,1500万以下的一式两份)、银行授信(授权)留存资料确认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调查报告、流动资料贷款需求量测算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支行联审小组审议记录7个部分,若本年贷款高于上年贷款则必须有公司信贷风险报告,且一式两份。于是乎,大家就整理了一天的授信材料。 7.16 今天师父教我填写银行综合授信评审表的具体方法:

1、在excel中的相应工作表重命名为评审表;

2、将上年及本年申请信贷额度为0的数据全部清除;

3、分片经理审查意见栏应填的内容是银行授信(授权)报批表中同意的授信额度、用信方式、担保人及抵押明细;

4、把评审小组意见栏改为调查小组意见栏。之后我又整理了一些授信资料 7.17 今天,我主要是协助师父写银行月度分析报告。月度分析报告先是对全行业务运行进行分析,再从存款和贷款两方面进行总结。存款方面先进行总体分析,随后区分了它的种类结构及各支行本月业绩占比;贷款方面先总体进行分析,再统计了拨放行业及相应金额,还分析了重点关注类贷款。通过各贷款层面及本月与上月的比较最终得到本月的银行经营业绩。后来师傅还让我看了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调查报告,初步了解了调查报告的书写格式及一些信贷的必要信息,如:担保人的财务情况、申请信贷公司的抵押明细等等。师父把报告分成了几段,然后我就根据她的提示一段一段写,最后效果还不错。 7.18 今天的工作首先是把前几天已查出的每份材料中缺少的部分添加进去,以保证每份材料中都一定有封面、银行授信(授权)报批表、银行授信(授权)留存资料确认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调查报告、流动资料贷款需求量测算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支行联审小组审议记录7个部分。然后,师傅又给了我一些风险报告、风险预算表、公司法人代表的个人资料、担保人的个人资料、抵押物的房产证、纳税明细表,资产负债表等资料,把它们一一补充到各分行对应的公司材料中,每份资料都有两份,其中,原来的资料补充到每份材料中,还有复印的一份留作备份。 7.19 今天可以说是忙了一天,主要是帮我们部门的总经理写类似演讲稿的东西。师父把这个任务交给我和另外一个实习生。一看要求,应该是要在总结会上做的报告。可是,我们是第一次接触那种命题,像“利率走极端化,如何围绕存款差异化定价”等等,感觉无从下手,一个上午都在网上查相关资料,看一些相似的文章。吃过午饭后,我们马上又继续开始了,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写,一段一段的发给我师父。可是,师父看了似乎也不怎么满意,因为文章中还要避免与上级领导的内容不重复。后来,师父决定减轻我们的负担,让我们写个结尾即可,经过我们的努力,最后终于完成了。

今天一天都沉浸在文字里,感觉挺累的,但是也很有收获。 7.20 今天的工作是制作各分行的报批汇总表。具体步骤如下:

1、将各分行的报批汇总表中的贷款类型栏中的各项贷款金额与各公司调查报告中的最终审议结果进行校对,看其是否有误。

2、将各分行的报批汇总表中的用信方式栏中的各项用信金额与各公司调查报告中的最终审议结果进行校对,看其是否有误。

3、将各公司调查报告中的贷款保证人填入各分行的报批汇总表的各公司的备注栏中,并注明担保金额。

4、将各公司调查报告中的贷款抵押物依次汇总到excel工作表中。对每个分行名下的每个公司依次进行上述工作步骤,并汇总到一张excel表中。 7.23 今天在公司银行部(小企业信贷中心)的徐总和沈总的带领下,我们两个实习生来到了常熟王庄的某机械制造厂进行实地调查活动。

一到工厂,徐总和沈总就先对厂房内的机械设备做了初步的了解。随后,工厂负责人热情的接待了我们,详细的向我们介绍了他们的产品以及一些工作流程。之后,我们到了会议室针对其工厂的授信情况做了进一步详细的了解,徐总、沈总、支行行长、支行项目经理及改工厂的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在会上,该工厂负责人详细的介绍了他的创业历程、目前的状况以及公司的前景。沈总也针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做了详细的了解。在谈话中我们了解到,该公司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客源比较单一,对于此次贷款是存在一定风险的。沈总对于此向他们提了几点建议:一是希望他们能够增加客户,规避风险。二是希望他们能够提高企业的注册资金。

在回来的路上,沈总向我们传授了一些经验,他对我们说到“针对这样刚起步的公司,

需要重点了解其财务状况、未来的前景以及其信贷风险状况,在此基础上再决定是否对其授信。”

此次授信调查,让我感受颇丰。不仅仅是在交流方面还有针对授信所提的问题等等都有很大的学问,这需要我们在实践的过程中慢慢摸索。 7.24 今天,在公司银行部(小企业信贷中心)马总和沈总以及支行薛行长,客户经理的带领下,我和周婷分别去了常熟某纺织公司和某投资公司进行授信审核。 上午,我们去了某纺织有限公司。公司负责人热情的接待了我们。他主要向我们介绍了此次信贷的目的:一是为了丰富产品,从单一的家纺产业结构转型到浴室用品,装饰品等多方面综合的产业。二是为了扩大公司规模,即扩建厂房。此外,该负责人还向我们介绍了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之后,沈总向该负责人询问了公司的资产情况以及投资的强度情况。薛行长针对该公司当前的经济情况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建议。最后,该公司负责人带我们参观了厂房及仓库。

下午,我们又去了某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是经营房地产生意,属于商业服务型产业。该公司的王总带我们参观了正在出租和一些正在建设的楼层,之后他向我们具体介绍了公司的基本情况,资金、财务状况,以及未来计划和方向。银行人员对于此感到比较满意。 7.25 今天师父让我帮他做一份有关“组织存款方法培训”的ppt。师父先搜集了一些资料,并把资料整理了一下,然后给我提了一些ppt的制作要求,这份ppt的内容有向结算资金要存款、用授信业务来吸存、向无贷户及未开户要存款、通过理财来吸存、现有存量资源的吸存五个部分,对每一部分分别从问题指引、概念简述、具体方法三个角度展开分析。之后师父又把一些组织存款的现状及建议给了我,我便按照内容分类后,依次添入了原来的ppt中。 7.26 今天,我的工作主要是查一些有关涉农贷款的资料给师父,资料的内容要包括涉农贷款的范围,按照各分类标准把涉农贷款划分的种类。之后我便看了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辅导书,毕竟开学进去就要考试了,要抓紧时间复习迎考。 7.27 今天,师父给我的任务是关于客户经理建设报告。我先将师父发给我的各个支行的客户经理的资料进行的整合、分析,得出了不少数据。之后,师父先又给我分析了一下农商行目

前客户经理的构造以及一些不足的情况,之后变列了一个提纲给我,根据提示,我百度了不少材料后,结合农商行的具体情况写了约500字左右的关于客户经理建设的建议。但是师父不不很满意,觉得我写的过于笼统了,于是我又对其进行了进一步分析、扩充。改了一次后,基本符合了师父的要求。 7.30 今天,继续帮师父写关于银行客户经理建设的文章,今天主要是目前状况的分析。主要是从各支行经理的整体情况、年龄结构、学历分布、工作年限、个人绩效等方面进行分析,根据前几天统计出来的数据,我将它们一项项的详细叙述,并得出了我行客户经理存在结构老化、知识面不广、人员配置不均等结论。并将这些与前几天写的客户经理建议做了整合。 7.31 今天我跟我师父去了苏州某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贷后调查。一同参与该公司授信贷后调查的还有苏州银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等代理行的工作人员。

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赵总热情接待了我们。在会上,赵总首先向大家详细介绍了公司的基本情况。之后,赵总又向大家具体介绍了其公司项目运行情况、项目总投入以及未来的销售计划。他还指出,近期将会有本市财政评审团对公司进行评审,这亦是对该公司的一种肯定。我行人员针对该公司的业务情况,还贷情况做了更加具体的了解。最后,银行授信调查人员一致认为,该公司目前业务正常,未来前景广阔,对该公司的还贷能力还是比较放心的。

此次授信贷后调查很成功。授信的贷后调查与贷前调查不尽相同。贷前调查是本着对授信公司负责的原则对其进行调查、审核。而贷后调查,是在对各个授信公司在贷款一段时间后对其经营情况、还贷情况做更全面具体的了解,这更体现了银行信贷的严谨。 8.1 前几天学院领导戴培良副院长和陆建明老师来到了我们农商银行,对我们团队的16名成员进行了慰问。老师们向我们了解了银行的工作情况以及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困难,根据同学们反映下来的情况,戴院长与银行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并帮助我们解决了一些用餐和住行方面的不便。老师们希望我们们能好好珍惜这次机会,虚心、努力的向银行的工作人员学习,争取为以后立足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8.2篇五:银行稽核工作总结

先套用葛优在一部贺岁电影中的经典台词:2010年过去了,我很怀念它。这一年,我和我的团队,秉乘李总简约睿智、高屋建翎式的行事风范,直接在吴总严谨务实、追求卓越管理风格的领导下,不断汲取着魏总、默总等老领导的业务经验,不断向工行的老师们请教和探讨,在内外部检查问题督改等方面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划上了一个比较圆句号。下面,我简要对2010年的工作做以下总结:

一、主要业务开展 用三句话来概括,就是2010年是个上会报告年,2010年是个开拓创新年,2010年是个制度规范年。

(一)2010年是个上会报告年

随着稽核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感觉稽核部的角色定位被行领导不断地提高。为什么这么说呢,2010年最突出的体现就是需要稽核部上会的综合材料越来越多了。我粗略地统计了一下,从年初的董事会开始,由我室或我本人参与撰写的各类董事会、行长办公会、经营分析会,或向行长单独汇报的会议综合性材料就多达10项次13份报告,平均每个月1份多,仅正文及附件总字数约13万余字,至于为写成这13万字所需要读的基础材料更是数量巨大。 《稽核部年度工作计划》,计划合计13543字,附件4532字,汇总分析量214065字,分为简约版和详细版,上了2次行长办公会并通过。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年年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20389字,分为汇报版、报告版和说明,董事会通过。

《华夏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审计报告》,8678字,分为汇报版、报告版和说明,董事会通过。 《华夏银行关联交易审计报告》,董事会通过。 《2010年1季度稽核监督报告》,正文6284字,附件38435字,行长办公会汇报。

《2010年1季度内外部检查问题整改情况报告》,10583字,由李总作为部分内容向吴行长汇报。

《2010年上半年稽核监督分析报告》,正文6885字,数易其稿,同时制作ppt,上半年经营分析会上宣讲,行领导好评。

《2010年上半年内部控制监督报告》,7017字,董事会通过。

《2010年度各分行突出风险问题分析报告》,11003字,准备向行领导汇报。

《2010年度市场风险稽核报告》,6300字,准备向董事会报告。

此外,还根据部领导安排,规范报告模式和要求,组织各分部向吴行长和成书记汇报区域行风险状况。

记得我曾和同事们感言,写报告我是最不怕的,但是最怕的是写上会的材料。因为,每次上会宣讲,面对的受众往往层次很高或范围很广,出现错误后其放大倍数较大,因此对工作的精准度和深度分析要求更高。短短一句话可能都会对行长或分行有很大的影响,xx年至今,这么多年,承担着稽核部大部分上会材料的组织,压力是非常之大的。可以说,每一次汇报,每一次上会,都如“过堂”一般,从材料的搜集到结构的搭建;从内容的填充到整体的润色,从撰写的角度到总体的高度,没有哪一个流程不是耗费了主撰人、协作者及各级领导的大量心血,每一份报告的辛苦写作过程都深深刻在每一个经历它从无到有全过程的参与者的心里。而2010年上会材料是尤其的多,这么多上会材料中,我不想一一道来,仅想讲印象最深的2份。

一是全年工作计划的制定。2010年工作计划,最突出的特点就是首次提出了“稽核需求”和“风险分析”的理念,并将其贯彻到各稽核办公室和各分部的思想中,落实到计划的实际编制行动中。在李总的大力肯定和支持下,我就计划的编制细节多次和吴总沟通,由于无可借鉴经验。从计划通知的下发开始,我们一步步地讨论需求调研的层面和对象(首次涵盖了总分行从行领导到柜台操作人员的各层面)、需求调研的问卷格式(分ab卷,既有选择题又有问答题)、需求报告和风险分析的方向和内容、计划主体的层次和附件的内容,每个细节和节点都设计得力求完美。当一份份需求调研问卷发给行长秘书,看到他们惊奇而赞许的目光,当一份份行领导稽核需求调研问卷返还时,读到他们或详尽或简洁的答案时,心中被稽核带给自已的快乐填满了,很有成就感。讲个小插曲,这里面效率最高的当属我们成书记,当我给刘秦送上去,还在电梯间奔波时,成书记就答完了,我和刘秦在电梯间完成了交接过程,可见主管领导对稽核工作的支持力度。当然,具体的计划编制过程就不细说了,我们的阅读量约为21万余字,这期间的加班加点和反复多次的修改到底有多少,已经记不清了,我只记得2010年的计划的编制,我的汗水和泪水并存,收获和快乐并存。在这里,我要感谢北京分部的王冬主任给我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二是半年度稽核监督分析报告的撰写。这是我们稽核体制改革后第一次在各分行和各部门之前的亮相,是各位奋战在稽核一线同志半年来稽核监督成果的首次展示,同事们的辛苦能否得到认可,全承载在这份报告上,承载在李总那半个小时的演讲上。 为了这份报告的成功,成书记专门在一季度稽核运行会上具体讲到怎样抓住分行的特点进行描述,李总、吴总召开专门的会议布置安排,我记得在我们在下发给各分部的通知里面,传递的信息是这份报告的质量将决定着他们考核的位次。各分部都将此项工作当成大事来抓,上海分部对上海分行的分析尤其突出,孙影在整理的过程中,曾和我说,一个字都不想删,但受篇幅所限,又只能忍痛割爱。稽核部为此首次专门成立了写作班子,各室也是通力配合。现场室,将此项工作当成了当期最重要的工作为我们提供着分析素材;非现场室为我们统计各类数据;系统室将业务骨干借给我们;离任室将最突出的人员风险提供给我们。报告的内

(二)2010年是个开拓创新年

为什么这么说呢?主要是督改室从无到有,从年初摸着石头过河,到年末总结出一整套经验和机制,哪一条哪一款都是我们在部领导的启发和引导下,通过深入调研、认真分析、举一反三,由理论到实践,再由实践上升到理论的一个螺旋型提升的过程。 我们在年初就和部领导沟通督改室的整体工作思路,并不断进行修正和完善,从整改工作制度到整改标准制定;从非现场差异化督改到协同化整改机制的确定;从现场核整改到非现场督改案例分析;从问题库的建立到内外部检查对比分析。我们从督改的方向、流程、方式、方法都做了创造性的完善和改进。短短的一年的时间,现在我们可以不谦虚地说,我们室的员工都从整改督改的门外汉,晋升为整改督改工作专家了,当然专家也是有级别的,但起码我们行宇在内审培训时能做到和同业银行就督改进行交流,并得到肯定,华夏银行的督改工作也是有可圈可点之处的。在这个转变的过程中,我们也学到了很多东西:特别是我室两位年纪较小的员工,行宇从现场室过来,做过督改后更多地领会到如何在现场检查问题确认的同时就应更深层次地想到整改措施的重要性;丁鑫也从一遍遍对督改工作流程的梳理过程中,理清了当前的工作思路和下一步的努力方向。我也清楚地记得李总给我们提的关于整改工作标准问题,要我们深入思考什么叫举一反三整改;也记得关于整改工作制度、实质性复核分析、差异化督改、协同化整改、督改案例分析等等新的督改举措都是吴总率先提出来的;记得外聘的董老师就物流金融问题的督改给我室提出了的非常具体指导意见。正是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2010年的督改工作呈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突出表现在以下12个方面: 1.建立整改工作制度。这个制度是我部率先提出的,开同业之先例。 2.建立重点难点问题协同整改机制。这是我行首次在全行范围内为分行解决实际困难,系统化地解决各分行的难点问题。 3.建立差异化整改机制。这同样是前所未有的创新举措,有效地利用稽核资源,有重点地开展工作。

4.首次和专业部室联合督改。 5.首次接受北京分行、资金营运部等单位的主动沟通整改。 6.探索对分行现场整改理念的讲解、一对一专家辅导式督改等方式 7.建立日常督改与现场及离任稽核工作相结合的工作方式 8.建立非现场分析性审核与现场整改核查工作相结合的工作方式 9.建立按季度形成督改工作报告的机制 10.深化现场核查与延伸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11.建立现场核查与现场协调整改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12.建立针对行领导批示问题的快速反映机制 12个事项中创新类就有10项,上述工作的成效就是全年对xx至2010年度3746余个内外部检查指出问题进行了督改,综合整改率达到约94%,比xx年年度的综合整改率提高了近15个百分点,督改成效非常明显。

推荐第6篇:党支部审查(审批)意见

怎样填写“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

大多数总支部没有审批发展党员的权力,但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要经过总支部审查后才能报上级党委审批;经县团以上党委授权发展党员的总支部,则可以直接审批。中间没有总支部的,党支部将材料直接报党委审批,“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一栏可空白。

入党志愿书记“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填写规范

支部大会通过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后,总支部要认真负责地进行审查。如申请人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入党志愿书填写正确,入党材料齐全,入党手续完备,应将审查意见填入其入党志愿书相应栏目内,并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填写的内容,主要写明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并表明总支部的态度。

范文二:正式党员

经总支部委员会讨论,认为×××同志已具备党员条件,同意其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报上级党委审批。

总支部名称 (盖章) 总支部书记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范文一:预备党员

经审查,XXX同志的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等材料齐全,入党手续完备,基本符合党员条件,支部大会表决时,赞成人数超过了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表决有效,同意支部大会关于接受XXX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决议。

中共XX总支委员会

总支部书记签名盖章XXX

附:关于╳╳╳同志入党综合审查意见

一、╳╳╳同志基本情况:

╳╳╳,男,╳╳省╳╳县人,汉族。╳╳╳╳年╳月╳日出生于╳╳省╳╳县╳╳镇╳╳村,现年╳岁。╳╳╳╳年╳月至╳╳╳╳年╳月先后在╳╳县╳╳镇╳╳小学,╳╳县╳╳一中,╳╳县第一高级中学学习,╳╳╳╳年╳月高中毕业后考入三峡大学╳╳学院,就读于╳╳班。该同志在高中、初中、小学阶段各方面表现良好,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历任班干部。自考入三峡大学╳╳学院,现担任学院学生会体育部部长。

二、对╳╳╳同志的培养过程

╳╳╳同志自╳╳╳╳年╳月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年╳月经团组织“推优”,被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年╳月参加党校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经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两位党员为其培养联系人,加强对其个别帮助指导。近年来支部注意安排╳╳╳同志参加党内的有关活动,让其受到党内活动的实际教育,其个人也能够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有关情况。经组织的考察,他有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入党动机端正,目的明确。在征求班主任、班委会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年╳月,经支部大会讨论,将其列为今年下半年发展对象。

三、╳╳╳同志政审情况:

支部通过与本人谈话,查阅个人档案,发外调函等形式,对╳╳╳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了政审,情况如下:

╳╳╳,╳╳╳╳年╳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其政治历史清白。父亲╳╳╳在家乡小学教书,共产党员。母亲╳╳╳在家乡务农,两个姐姐均在家务农,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清白,无任何政治历史问题,政审合格。

四、╳╳╳同志的现实表现:

╳╳╳同学在我院学习期间,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拥护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该同学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基本知识,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能以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政治上日渐成熟。

该同学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认真、成绩优良,先后荣获“三等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奖励及荣誉称号。他体育素质较好,多次在运动会拿奖,并为学院篮球队主力队员,曾多次代表学院参加大型篮球比赛,且表现突出。

该同学担任学院学生会体育部部长,积极配合老师做好工作。工作中他能坚持原则,踏实肯干,勇于创新,甘于奉献,工作能力较强。配合学院老师为学院正常教学秩序、学生正常生活秩序的稳定作出了自己的努力。在其担任学院学生会体育部长期间,组织了各项学生喜欢而又乐于参加的体育活动,特别是女子篮球联赛,充分体现了我院女生的优势资源,并取得优异成绩,得到学院领导、老师、同学的一致好评。积极宣传、组织本班同学参加学院文明创建、学风建设、青年志愿者等各项活动,并结合本班实际特点开展了相关专业的实践活动及多项文体活动。同时他协助团支部开展各项活动,鼓励同学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该同学能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学生中很有威信。生活上勤俭朴素,吃苦耐劳,以“俭以养德”的警句告诫自己,为人热情大方,乐于助人,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在宜昌市中心血站血源告急时,主动义务献血200ml,体现了无私奉献精神。

主要缺点是:性格急躁,做工作有时不够耐心,今后要注意克服。

综上所述,╳╳╳是一名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拟近期发展为预备党员。

╳╳党支部

╳╳╳╳年╳月╳日

支部大会通过×××同志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

支部大会于2000年12月5日讨论了×××同志的转正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认为×××同志自1999年11月25日被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以来,能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重视政治理论学习,注意改进工作作风,工作勤奋,勇于创新,成绩显著,发挥了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作用,但也还存在处理问题不够沉 着冷静的不足。大会认为×××同志已具备党员条件,同意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应到会党员11人,实到会10人(—人事假)。大会采取举手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一致同意×××同志按期转为正式党员(请事假的×××同志会前也以书面形式向支部表示同意×××同志按期转正)。

推荐第7篇:民生银行审查审批改革

2000年4月,董文标被任命为行长,如何通过体制改革来消除巨额不良贷款产生的土壤,成为他思考的首要问题。因此,调整战略定位,把业务重点转向关系国计民生的支柱行业及这些行业的大型企业后,民生银行开始了信贷管理体制改革。

“集权化管理”开端

2001年,民生银行在国内率先推出“专家评审制度”,各分行行长退出贷款评审会;2002年起,该行更是推行独立信贷评审体制,强化信贷风险评审委员会的专业化、职业化,实行总行垂直派出体制,实现彻底的审贷分离。

这两项举措被认为是民生银行“集权化管理”、“大总行”体制的开端。

值得一提的是,民生银行在成立之初就实行一级法人体制,各分支机构均非独立核算单位,这为该行日后在授信评审、资产管理、会计处理、稽核等方面的集权化管理提供了基础。

“过去的管理体制以行政管理为主线,信贷审批缺乏独立性,容易形成‘一言堂’。贷审会名为集体领导,实则无人负责,出了问题总能找到各种理由搪塞过去。”民生银行行长洪崎曾如此总结旧的审贷机制。

“独立评审体系将贷款审批独立于业务拓展,分行长没有贷款决策权,但他对贷款有否决权,这是全国同业中的首次试点。”该行主管风险条线的副行长邵平说。

按照民生银行的说法,授信独立评审制度是指对授信业务审查、分析实行独立于各级经营机构、由总行垂直领导的管理体系。

该制度的初衷是为提高信贷审批的技术水平,使以价值和风险原理为驱动的业务决策涵盖授信活动全过程,抵制信贷审批过程中的行政干预,排除由于短期行为和利益驱动以及道德腐败引发的风险。

“第一次革命”

推行改革的一个重要考虑是,“中国银行业95%以上的风险、不良贷款都出在支行,支行绝不能做风险业务。”董文标曾如此概念性地指出,“民生银行在中国银行业做的第一次革命就是,任何有风险敞口的业务包括贷款,分支行行长没有授权。任何贷款项目,自有总行的独立评审体系来决策。”

当然,任何改革都是渐进式的发展过程,即使是“第一次革命”亦不例外。

据民生银行副行长赵品璋(原首席授信评审官)介绍,2002年,该行授信独立评审制度正式启动实施。当年,民生银行试点性地在北京、上海、广州地区派出由总行领导的信贷评审专员办公室,派驻信贷审查专员,并由这些总行派驻的专员负责主持分行贷审会。

2003年,总行派驻独立评审机构的范围由此前的3家分行扩展到向9家分行,而未派驻机构的高风险业务一律上收总行。次年,民生银行进一步整合评审资源,分别在北京、上海和深圳成立华北、华东和华南三大区域授信评审中心,使授信评审工作更贴近市场,提高了效率。

经过四年机构设置、扩张、评审资源整合以及评审流程的优化,邵平认为,独立评审体制可以达到独立评审、贴近市场、提高效率和控制风险之目的。截至2005年末,民生银行不良贷款率已经降至1.28%。

2006年7月,董文标出任董事长。此前,由于民生银行2005年放弃了在香港进行IPO的计划,而业务的持续高速发展也使银行资本消耗大大超出预期,加之外部市场的变革使得该行以往的“拳头”产品,即批发业务变得越来越难做了。

内外部因素共同推动,使得民生银行必须步入“转型”期——公司业务集中经营改革,即公司业务上收分行,支行不再提供批发服务。“这对评审如何贴近市场、提高效率、保证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民生银行授信评审部总经理石杰说。

于是,专业责任人审批制度在2006年应运而生。简言之,就是在2004年成立的三大区域授信评审中心设立以重要产业链和产品为划分依据的专业评审室。几个月后,贸易融资评审中心和华中评审中心又相继成立。

次年,民生银行正式启动行业评审,根据存量授信行业分布及利润贡献度分析测算,将房地产、能源、交通、电力四大行业纳入行业授信评审体系,建立专业的行业评审机构。

这项改革不仅为2008年事业部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使民生银行初步形成了以区域、产品、行业为评审对象的纵横交错的三维度评审体制。

“大总行制”星火燎原

回头看,授信独立评审制度改革的第一步无疑是艰难的。

因为“中央集权”式的新制度,剥夺了分支行长们的贷款权,以往引以为傲的“一枝笔”变成总行直属的“数枝笔”。

起初,各分行长们并不全都从心眼里认可这种改革,甚至有对抗情绪。但没多久,成果显现了。

“民生银行成立之初的客户定位是服务于民营、中小型高科技企业。不过当时的信用环境很差,坏账率一度高达8%以上。”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赵继臣说。

不过,这一不良率水平在此后五年内连年下降。尤其是2001年、2002年专家评审制度和独立授信评审体系的推出实施,该行不良率水平从2001年末的4.25%骤降至2002年末的2.04%,2003年末更是下降到1.29%。而据银监会统计数据,当时国内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率为17.8%,股份行的不良贷款率为7.92%。

这让以往的“一枝笔”们倍感信服,独立授信评审体系施行的阻力也越来越小。2010年9月末,民生银行不良贷款比率为0.75%,业内领先。

直到今天,由于授信权限上收,几乎各家银行都成为中央集权的“大总行”体制。

其共同特征不外乎:一是削弱分支行信贷业务权限,利用总行或区域性中心的专业、独立优势,集中处理评级授信和信贷审批;二是人员配备、人员管理和费用方面,不断强化信贷部门包括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性,并试行垂直管理;三是注重行业风险研究;四是加强风险管理的系统整合,扩大风险控制的覆盖面,并在人员培训、权责分配、激励机制、考查考核和稽查监督上提供强力支持。

这不能不说是民生银行独立授信评审制度的示范效应。

跟进“事业部改革”

2008年,民生银行将其业务占比高达90%的公司业务部进行全盘事业部改革,成立地产、能源、交通、冶金等八大事业部。为适应事业部改革,该行的授信评审及风险管理体系也发生了相应变动。

推行事业部制改革后,民生银行实行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向各事业部派驻风险总监的制度。在派驻风险总监的监督和指导下,各事业部逐步建立自身多层次架构的风险预防及监控机制,并履行多项风险管理职能,涉及确定目标客户、客户准入、分级监控、贷后管理及风险管理决策等,实现了对风险资产的集中化、标准化、专业化管理。

例如,地产事业部实施“区域、客户、业态、产品”四维组合发展策略以平滑行业波动风险,加快推动区域梯度发展战略及客户调整战略实施,将信贷资源优化配置到安全底线较高的区域、客户和项目,在较好控制风险前提下实现了业务较快增长。

能源金融事业部深入研究国内外经济金融及能源产业发展态势,立足国家产业政策,把握清洁能源和循环经济发展机遇,及时退出小火电、小热电、独立焦化等高风险领域的部分客户,转而增加绿色能源领域的龙头企业贷款投放,实施“退电进煤”战略,立足煤炭资源分布重点区域,大力发展以煤炭采掘业为主的产业链融资。

与此同时,分行保留的资产业务主要包括具有区域特色的业务、政府信用类业务以及个人贷款业务。分行具备完整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体系,由授信评审部、资产监控部、法律合规部、零售银行部等部门共同协作,形成了覆盖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资产清收与资产保全的全流程,以及表内、表外业务全口径的风险管控机制。

2009年2月20日,民生银行推出了面向小微企业的贷款产品“商贷通”;2009年下半年,该行确定了“做民营企业的银行、小微企业的银行、高端客户的银行”的战略定位。针对新的定位,民生银行的授信评审工作又处在不断调整和优化之中。

2004年2月,中国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时任行长)和副行长赵品璋(时任首席授信评审官)

为华北授信评审中心揭牌

成功的风险管理之道——民生银行迈向Basel Ⅱ

“失去一颗铁钉,丢了一只马蹄铁;丢了一只马蹄铁,折了一匹战马;折了一匹战马,损了一位将军;损了一位将军,输了一场战争;输了一场战争,亡了一个帝国。”

这句西方谚语恰是现代风险管理的初衷。

银行经营风险,每一家都不例外。每一家银行的风险管理也必然经历从不健全到逐渐完善的过程。

“建行初期,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及业务品种单一等原因,民生银行风险管理基础相对薄弱,管理重点也仅侧重于信用风险及贷前管理。此后随业务发展及管理需要,逐步建立了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但各类风险管理工作仍处于条块分割状态。”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表示。

2008年底,民生银行成立风险管理部,统筹全行信用、市场、操作、科技、声誉等各项风险管理工作,并指导各经营机构在全行统一安排下有针对性地进行风险管理,实现了全行各类风险及风险管理各环节的统一把控。

千斤索从细处断。

毫无疑问,正是公司业务事业部改革的推出,使得民生银行风险管理体制需要适应新形势变化。

“风险总监”嵌入式管理

2004年,民生银行与一外资银行曾服务于同一个船舶金融项目,两家银行的综合收益分别是6%和15%。尽管外资银行收费高,但客户仍称赞其服务品质,对外表示即使收费高也愿意。

“事业部后的公司业务,项目收入应是1+n,1是利差,n是各项中间费用。国外哪有银行像中国一样,如此辛苦,却只赚取小小利差。”董文标曾如此解释事业部改革初衷。

“事业部改革的推进,使银行从以往单一做信贷业务转变为从事全面金融服务,定位一变,以往适用于纯信用管理的风险体系便不再适用于事业部了。”民生银行行长洪崎说。

该行主管风险条线副行长邵平表示,2008年,为加强对事业部的风险管理,民生银行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向各事业部派驻风险总监,并制定了《派驻风险总监工作制度》,以确保其有效行使风险管理职权,更好服务于事业部。

与此同时,以派驻风险总监为中心,民生银行还在每个事业部内部组建了相应的风险管理团队,设立风险经理岗、政策岗、评审岗、作业岗和监控岗,将风险管理贯穿于贷前、贷中、贷后每个环节,落实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

组织架构搭建完后,一个更大的问题摆在风险管理部面前:如何对事业部进行全面风险评价。这项工作难度较大,因为民生银行事业部改革在国内业界尚属“吃螃蟹”首例,其风险评价体系自然也无任何参考版本。

民生银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赵继臣说,为全面掌握各事业部风险管理工作情况和风险状况,逐步建立并完善以资本约束为核心、以真实效益为目标、以资产质量为基础的风险管理评价考核制度,民生银行实行了以季为周期,定期开展对事业部风险管理水平的综合评价。

具体而言,综合评价包括八个部分:资本充足状况、盈利状况、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经营与管理状况、声誉风险。其中,前六项指标以定量指标为主,后两项则以定性为主。

根据上述八项评价指标的得分汇总情况,风险管理部将评定各事业部的风险等级,并将结果分为一至五级,每级又分为A、B、C三等。

“这一结果既可作为衡量各事业部风险状况的依据,提交总行绩效考核管理部门作为风险管理考评的依据,还可作为总行授权管理、配置经济资本、对各事业部业绩考核和责任人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赵继臣表示。

接下来的问题是,如何评价派驻风险总监?

根据《派驻风险总监专业履职评价细则》,总行对派驻风险总监的评价分两部分:一是根据所驻事业部定量指标和定性评价打分,包括企业关键绩效指标(KPI)年度考核结果评价和风险管理服务质量评价;二是由总行风险管理部评价,包括业务操作评价、风险管理评价及自律和学习发展评价等。

实际效果看,派驻风险总监制度的结果让人满意。2010年9月末,民生银行不良贷款率仅0.75%;拨备覆盖率259.40%。2010年1季度,该行总资产收益率水平及增长幅度在国内股份行中均排名第一。

全面风险管理架构

正如董文标所说,2000-2005年,民生银行用最传统的规模增长方式完成了70%以上的年复合增长率,但2006-2009年间,该行明显放慢了发展速度,以存贷款25%的增长换来了35%的利润增长。

一切都是为了配合公司金融事业部改革。

2009年3月,民生银行董事会换届,董文标以全票被推选连任董事长。此后没多久,民生银行便出台《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规划》,目前已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董文标说,该《规划》明确了民生银行未来几年风险管理的战略目标与工作重点,确定了信用、市场、操作、流动性及全面风险的管理策略。

据规划,未来三年,民生银行将按照“全面管理、集中管理、独立管理、垂直管理和程序管理”的原则,建立覆盖全部机构、全部业务、全部风险、全员、全过程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体制完善、技术先进、流程高效、服务优良的风险管理公共平台,大力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最终要实现全行风险管理的“六大转变”。

邵平解释说,六大转变包括:从单一信用风险管理转向全面风险管理,从控制风险转向主动管理与经营风险,从资产负债管理转向资本管理,从简单关注风控指标转向全过程风险管理,从经验定性管理转向定性与定量结合的管理,从静态创利与不良考核转向动态风险调整后收益和经济增加值考核。

“如果按《规划》走,民生银行三五年后的风险管理水平应成为‘同业最先进’之一。”民生银行洪崎说。

他同时表示,民生银行要完善全面的风险管理架构,还须依据全行发展战略调整风险管理组织结构。

目前,民生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包括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即董事会是全行风险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全行总体风险战略和风险偏好,并以年度风险管理指导意见的形式向经营层下达定量和定性目标;经营层负责根据总体风险战略和风险偏好制定相应的风险政策和操作流程,并通过风险报告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汇报全行风险状况和风险管理各项工作推进情况。

此外,董事会通过聘请外部咨询公司每半年对民生银行全行的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形成有针对性的管理意见,对经营层的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督导。

“董事会的作用是定战略、定风险偏好、定所有一切重要问题,且督促经营层实施的。”董文标说。

第二层次,即在经营层面,由民生银行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组织全行风险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构建由业务部门、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及内部审计部门组成的全面风险管理“三道防线”。

邵平称,其中:各业务经营单位是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直接控制本经营单元每笔业务和每项操作环节的风险;各级风险管理部门是第二道防线,负责制定风险管理基本制度和政策并监督执行;内部审计部门是第三道防线,负责以风险和合规为导向,通过审计监督,对风险管理进行事后评估和反馈调整。

巴塞尔Ⅱ的使命

2009年6月,确认成为第八家实施新资本协议的银行后,民生银行专门制定了《新资本协议实施工作方案》。

董文标说,按照该方案,民生银行将在2013年底达到实施新资本协议的相关要求,并申请成为新资本协议达标银行。根据这一目标,未来四年该行计划完成6个大项目44个子项目的建设工作,分别涵盖新资本协议的三大支柱。

2010年初,民生银行在全行范围内召开新资本协议实施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动员大会。洪崎在会上指出:“实施新资本协议对于提高我行风险管理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支持业务战略转型,满足监管要求,实现业务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此后,该行按《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启动了新资本协议实施工作。

“最初阶段,我们重点开展了第一支柱重点项目的建设,并积极提升第二支柱相关风险的管理水平。”邵平表示,在信用风险计量及应用项目方面,又可以分为零售和非零售两大块。

其中,非零售方面,民生银行目前已初步完成了对30多类法人客户的评级与限额管理体系的设计、建设工作,实现了在客户细分的基础上对所有客户评级管理的全覆盖。近期,该行按照新设计的评级模型和管理流程对全行法人客户进行了客户评级,对相关风险参数进行了测算。

结果表明,民生银行客户总体等级处于较高水平,实施新资本协议内部评级法也能有效节约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据2010年6月末数据,内部评级法能帮助该行节约非零售信贷资产的资本占用120多亿元,若考虑零售业务资本节约,实施内部评级初级法后全行可节约资本200多亿元;若实施内部评级高级法,节约资本可达300亿元以上。

“下一步,我行将逐步推进债项评级工作,并将推进评级结果在风险授权、信贷准入与退出、贷款定价、限额管理等风险管理的全流程中进行应用。”赵继臣说。

他表示,市场风险计量及应用项目方面,民生银行一年多来完成了三项工作。一是理顺了市场风险管理架构,实现了全行交易账户与银行账户的分离管理,确立了前中后台分离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理顺了相关部门的市场风险管理权责;二是初步完成了市场风险政策框架的规划工作,并确定将在民生银行建立自上而下三层次的市场风险制度体系;三是启动了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的建设工作。

“下一步,我行将全面开展市场风险VAR模型及相应IT系统建设工作,在此基础上完善市场风险的经济资本计量管理,风险限额管理、经风险调整后的绩效评价管理等工作。” 赵继臣说。

“第

二、第三支柱项目将在2011-2012年逐步启动。但为加快新资本协议实施进度,在全力推进第一支柱重点项目实施的同时,我行也适时开展了第二支柱相关风险的管理工作,涉及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同时,按照监管要求,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房地产及相关行业的压力测试工作。”赵继臣表示。

推荐第8篇: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行政审批案件的司法审查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行政审批案件的司法审查——黄新波

黄新波

[裁判要旨] 劳动保障部门在审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时应告知职工可以提交证明特殊工种经历的材料,并对材料进行审核与认定。只有经不同时期的有权机关审批确认为特殊工种的,才能办理提前退休,而对于国家政策和文件明确允许跨行业参照执行的,劳动保障部门不得依据地方性规定予以拒绝。此外,应在审批决定的主文部分引用相关政策和文件的具体内容以说明作出决定的理由和依据。

案 号

一审:(2008)香行初字第60号

二审:(2008)珠中法行终字第74号

[案

情]

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李德昌。

被告(二审上诉人):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原武汉制氨厂属化工行业,其经营范围为制造碳酸氢铵、氨水等产品。李德昌在1975年11月至1987年3月期间为武汉制氨厂工人,工种为操作工。1987年4月,李德昌调至珠海丽珠制药厂工作至今。武汉制氨厂于1995年11月被湖北双环化工集团公司整体收购并更名为武汉联碱厂。2008年2月18日,李德昌向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8年3月3日作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意见书》,认为李德昌1975年11月—1987年3月武汉制氨厂,工人、操作工;在所在单位化工行业中未列入特殊工种范围,不属于从事特殊工种时间。因此,李德昌达不到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条件,不同意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并注明法律依据为劳动部劳部发[1993]120号《关于加强提前退休工种审批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粤劳社[2002]136号《关于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李德昌申请行政复议,珠海市人民政府复议维持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不予批准提前退休的决定。李德昌以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被告起诉至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认为:武汉制氨厂属化工行业,是一个生产氮肥的国营专业厂。原告在生产氮肥的一线碳化车间做氮肥生产操作工,工作长达13年之久,直接接触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氨气等有毒有害气体。被告对原告从事有毒有害的工种范围并无异议,仅以化工行业所划入的工种名称与原告所从事的操作工不一致,便根据劳部发[1993]120号《关于加强提前退休工种审批工作的通知》及粤劳社[2002]136号《关于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工种不符为由,作出不能提前退休的决定。被告作出的审批意见书没有引用具体的条文,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事实上,石油工业部作出的(86)油劳字第714号《关于四川石油管理局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已将氮肥生产操作工列入提前退休工种范围。原告工作的劳动条件、工种性质及工种名称与该工种所要求的劳动条件、工种性质及工种名称完全一致。同时,化学工业部作出的(86)化劳字第923号《关于颁发“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补充表”的通知》第三条明确指出:“补充表列入少数属于化工生产的高温作业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作业工种。凡由地方劳动部门或其它产业部批准的高温、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等可以享受提前退休待遇的工种,只要工种性质、劳动条件与其相同,化工企业可以参照执行。”因此,原告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提前退休工种范围和条件,被告应作出准予提前退休的决定,请法院撤销被告作出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意见书,并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审批决定。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为,原告从事的操作工未列入化工行业的特殊工种范围,原告1975年11月至1987年3月期间不属于从事特殊工种工作时间。原告所谓的其工作的劳动条件、工种性质及工种名称与石油工业部1986年批复中的氮肥生产操作工完全一致、其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主张不能成立。因为,根据劳部发[1993]120号文、劳社部[1999]8号《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粤劳社[2002]136号文的规定,各地劳动部门在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时应严格把关,必须按照原劳动部和1985年至1993年期间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名录审批,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和跨行业参照执行。另外,原告本人提交的证明材料不能作为审批提前退休的依据。因此,被告不同意原告提前退休的审批意见,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请求法院予以维持。

[审

判]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国家劳动总局1978年10月13日作出(78)劳护字第36号《关于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同意化学工业部提出的“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以下简称《范围表》)。该表所附说明指出:所列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是按照产品及其生产方法,根据直接接触毒物的毒性及其危害程度来划分的。„„各化工工种,必须与本表同产品、同生产方法、同工种范围、同劳动条件者,方可作为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工种。化学工业部1986年10月颁布的《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补充表》(以下简称《补充表》)的说明指出:确定划入《补充表》的作业工种的原则,与78年的范围表基本一致。即划入《补充表》的作业工种是长年从事并接触《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属于中度及以上危害的毒物,劳动条件差又一时难以治理的作业工种。产品相同、工艺路线虽然不同,但接触毒物毒性相似,又都符合划入标准,不再另列工种。中间体、合成单体已经包括在表列产品范围的,《补充表》也不再另列工种,以免重复。以上规定说明:化工行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的范围包括但又不仅限于《范围表》和《补充表》所列工种,只要符合有毒有害作业工种的划入标准,与《范围表》和《补充表》所列产品、生产方法、工种范围、劳动条件相同者,也可作为化工行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

化肥行业的特殊工种,《补充表》列入4种,产品名称分别为合成氨、过硫酸铵、亚硫酸氢铵和氯化铵。合成氨的生产方法:煤、焦汽化;划入工种名称:水煤气(半水煤气)造气工;包括范围:煤球碳化、自动机、炉条机、下灰、鼓风机;劳动条件(接触主要毒物名称):一氧化碳、硫化氢。众所周知,尿素、碳酸氢铵、硫酸铵、硝酸铵、氯化铵以及各种含氮复合肥,都是以氨为原料的。制取合成氨的主要原料有原油、天然气和煤,其工艺流程由三个基本部分组成,即原料气制备过程、净化过程以及氨合成过程,即碳酸氢铵产品的制成包含了合成氨的工序流程。武汉制氨厂属化工行业,其经营范围包括制造碳酸氢铵、氨水等产品。对于武汉制氨厂生产碳酸氢铵等氮肥产品的工艺流程,武汉联碱厂出具了证明,其内容与上述客观事实相符,本院予以采信。李德昌是原武汉制氨厂碳化车间的操作工,其在生产氮肥的过程中,直接接触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物质,有害身体健康,符合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的划入标准,与《补充表》所列产品(合成氨)相同、生产方法相同、工种范围相同、劳动条件相同,按照上述有关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划定的原则,可作为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

石油工业部1986年12月5日作出的[86]油劳字第714号《关于四川石油管理局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认定氮肥生产操作工属于国家已批准的提前退休工种,其参照的文件就是原国家劳动总局作出的(78)劳护字第36号《关于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该复函所附《范围表》所列的氮肥作业工种名称中没有氮肥生产操作工,而石油工业部在批复中认定氮肥生产操作工为国家已批准的提前退休工种,正是基于该工种生产的氮肥产品与《范围表》所列产品相同,生产方法、工种范围、劳动条件也相同,所以参照化工行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作出认定。既然石油工业部可以参照化工行业有毒有害工种范围表认定氮肥生产操作工为提前退休工种,那么,作为化工本行业从事氮肥生产的操作工,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当然也属于化工行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综上,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不予批准李德昌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决定,属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予撤销。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

(二)项第2目之规定,一审法院判决:

一、撤销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8年3月3日作出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意见书》;

二、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新作出审批决定。

宣判后,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不服一审判决,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特殊工种认定须以职工原始档案的记载为依据。由于特殊工种的管理在企业,而部分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职工档案记载不全,对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记载很少甚至没有,致使职工的特殊工种经历很难确认。在这种情况下,劳动保障部门一般会要求职工所在单位重新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本案中,据李德昌的原始档案显示,李德昌在1975年11月至1987年3月在武汉制氨厂工作,所任职务或工作岗位是工人、操作工,期间曾在碳化车间、中试车间工作。现有档案记载简单、不全,没有注明工种名称,确实与现有的国家规定的同行业特殊工种名称很难对应。因此,李德昌要证明自己从事特殊工种,除上述档案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由于武汉制氨厂已破产,并被湖北双环集团公司整体收购、重组后更名为武汉联碱厂,所以李德昌在行政诉讼中只提供了原单位的营业执照、部分工资表、武汉联碱厂及武汉市化工行业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从这些证据来看,武汉制氨厂是以氮肥(碳酸氢铵)为主导产品的企业,李德昌被安排在碳化第二车间工作,先后在碳化楼下及三乙醇胺岗位上岗,从事氮肥生产操作工。劳动条件为高温、高压,生产过程中接触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氨气等有毒有害气体。至于其反映的情况和提供的这些证明是否属实,本应由上诉人进一步查证核实后综合确认,但上诉人在审批过程中,没有让李德昌进一步举证,也没有进行调查核实,而是简单地直接根据档案材料,依据粤劳社[2002]136号文,认为其达不到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条件,作出不同意办理提前退休的审批意见,属于认定事实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没有正确行使审核职能,应予撤销。上诉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李德昌反映的情况和提供的证据进行实地查证核实,重新作出审批意见。上诉人认为李德昌提供的证据不是原始档案材料,不应采信的意见,本院不予支持。

《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已将氮肥列入其中,虽然碳酸氢铵没有作为氮肥产品列入范围表,但从石油工业部[86]油劳字第714号《关于四川石油管理局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可以证明氮肥生产操作工属于国家已批准的提前退休工种,且该批复参照的文件就是原国家劳动总局作出的(78)劳护字第36号《关于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在《批复》的附表中,氮肥生产操作工被定性为有毒有害工种,且氮肥生产操作的工艺流程可以获得液氨、氨水和碳酸氢氨等产品。这里只规定了氮肥生产操作工,而没有将氮肥的产品具体化,说明氮肥生产行业无论在石油部还是化工部,都属于有毒有害工种,所以(78)劳护字第36号复函将氮肥列在其中。正是基于该工种生产的氮肥产品与《范围表》所列产品相同,生产方法、工种范围、劳动条件都相同,所以石油工业部才参照化工行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作出认定。既然石油工业部可以参照化工行业有毒有害工种范围表认定氮肥生产操作工为提前退休工种,那么,作为化工行业从事氮肥生产的操作工,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当然也属于化工行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综上,上诉人作出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意见书》认定事实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原审判决撤销上诉人作出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意见书》并判令其重新作出审批决定是正确的,应予维持。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

析]

双方当事人对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这一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具有极强政策性的制度存在诸多认识上的分歧和争议,致使该类新型行政案件的审理遭遇不少的难题与困惑。其争议的焦点和审理的难点主要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否允许职工本人提交证明特殊工种经历的材料?

本案中,李德昌提交的工资明细表、武汉联碱厂出具的证明等证据对于案件的裁判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则认为只能以职工所在企业提交的原始档案为依据进行审批,职工不得提交材料,更不能依据职工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批。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劳社部发[1999]8号《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作出的粤劳社[2002]136号《关于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审核中,对没有原始档案或原始档案没有记载特殊工种工作经历的,不得作为提前退休的依据。因此,在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时,职工原始档案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依据。然而,由于职工档案是由其所在的企业管理,而很多企业的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规范,职工档案的记载简单粗糙,对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相关情况记载很少甚至没有记载。而且,由于时间往往较为久远,加之职工工作的调动以及职工所在企业的改制、破产、兼并等原因,致使职工的原始档案保管不善,基本上都存在残缺不全的情况。凡此种种,使得劳动保障部门在审批提前退休申请时对职工的特殊工种经历常常难以作出准确的认定。同时,职工在申请提前退休时,其原始档案是由所在企业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交的,职工对于自己的档案情况及相关记载内容并不很清楚。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有效听取职工的意见、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和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告知职工所在单位或者职工本人可以补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案中,李德昌从武汉制氨厂调至珠海丽珠制药厂工作后,其部分档案材料还保存在武汉制氨厂及后来的武汉联碱厂,如李德昌在诉讼中向法院提交的三份工资明细表就保存在武汉联碱厂。这三份工资明细表也是李德昌原始档案的一部分,而且明确记载着其特殊工种工作经历。但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审批过程中,没有让李德昌进一步举证和补充材料,也没有进行调查核实,而是机械地理解、适用相关政策和简单地直接根据现用人单位提交的并不齐全的档案材料,就认定李德昌达不到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条件,作出不同意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审批意见。可见,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没有正确、充分地行使审核职能,也没有履行告知申请人可以提交材料的义务,这种审批意见显然认定事实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应予撤销。因此,职工在申请提前退休时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交证明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履行该项告知义务,对于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还应当查证核实,并采信真实有效的材料。

二、可办理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范围是什么?

特殊工种的审批权经历了一个流转变化的过程。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1978年7月11日作出的《关于贯彻执行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草案)》的规定,特殊工种的范围和名称经国家劳动总局同意后实行。1985年3月4日,原劳动人事部作出劳人护[1985]6号《关于改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决定将目前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审批的提前退休工种,改为分别由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明确规定的是由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如果是以国务院主管部门所属的司局或委托省主管部门等名义审批的提前退休工种的文件,应视为无效,不得作为审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依据。1993年7月3日,原劳动部发出劳部发[1993]120号《关于加强提前退休工种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停止审批新的提前退休工种。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提前退休工种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劳动部审批。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粤劳社[2002]136号《关于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按照原劳动部和1985年至1993年期间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名录审批提前退休。这一规定不甚准确和全面。因为,1993年7月3日劳动部收回提前退休工种审批权后,原劳动部还审批过三次新的提前退休工种。即原劳动部分别于1997年5月4日、1997年12月22日作出的劳部发[1997]143号《关于同意将铸造工等13个工种列为兵器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和劳部发[1997]359号《关于同意将天津市交通企业汽车维修漆工等五工种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1998年2月17日,原劳动部作出劳部发[1998]47号《关于同意将中国乐凯胶片公司有毒有害作业工种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将照相乳剂合成工等19个工种列为提前退休工种。之后,国家没有审批过新的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综上,能够办理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范围是:1978年6月2日—1985年3月3日期间,经原国家劳动总局(原劳动人事部)批准的特殊工种;1985年3月4日—1993年7月2日期间,经国务院各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1993年7月3日—1998年2月17日期间,经原劳动部批准的特殊工种。

此外,在审批提前退休时,劳动保障部门应严格将“特有工种”与“特殊工种”区分开来。特有工种是一种作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依据的技术工种,不是提前退休特殊工种,不能作为企业职工办理提前退休的依据。

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能否跨行业参照执行?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坚持认为,根据劳部发[1993]120号文、劳社部[1999]8号文及粤劳社[2002]136号文的规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不得跨行业参照执行。然而,原劳动部劳部发[1993]120号《关于加强提前退休工种审批工作的通知》第三条只是规定:各地劳动部门在办理提前退休工作时应严格把关,凡不符合提前退休工种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的,一律不予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劳社部发[1999]8号《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仅要求:对国家关于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和条件的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及职工必须认真执行,不得随意降低,严禁扩大适用范围。可见,前述两个文件并未明确规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不得跨行业参照执行。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粤劳社[2002]136号《关于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各地必须严格执行原劳动部《关于加强提前退休工种审批工作的通知》(劳部发[1993]120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1999]8号)有关特殊工种的规定,按照原劳动部和1985年至1993年期间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名录审批提前退休,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和跨行业参照执行。”显然,该条规定的是不得“擅自”跨行业参照执行,而不是完全禁止跨行业参照执行。换言之,国家有关规范性文件明文允许跨行业参照执行的,劳动保障部门在办理提前退休时可以跨行业参照执行。

原石油工业部1986年12月5日作出的[86]油劳字第714号《关于四川石油管理局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第一条规定:“可参照国家已批准实行的加铅工、„„、氮肥生产操作工、„„等18个工种作为提前退休工种执行。”可见,氮肥生产操作工属于国家已批准的提前退休工种,而且该批复参照的文件就是原国家劳动总局1978年10月13日作出的(78)劳护字第36号《关于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既然石油工业部可以参照化工行业有毒有害工种范围表认定氮肥生产操作工为提前退休工种,那么,作为化工行业从事氮肥生产的操作工,只要符合规定条件的,当然也属于化工行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进一步而言,原化学工业部1986年10月颁布的《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补充表》的说明内容第三点规定,凡由地方劳动部门或其他产业部批准的高温、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等可以享受提前退休待遇的工种,只要工种性质、劳动条件与其相同,化工企业可以参照执行。据此,在石油工业部将氮肥生产操作工明确列为提前退休工种且属于化工企业的李德昌从事的氮肥生产操作工工种性质、劳动条件与其相同的情况下,劳动保障部门可以参照石油工业部的批复审批李德昌的提前退休申请。

四、提前退休审批决定如何引用法律依据?

本案中,李德昌认为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审批意见书只是附录两个文件作为法律依据,且没有引用具体条文,因此该审批意见书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对此,

一、二审法院在判决书中没有作出回应。笔者认为,由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审批依据大多数是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性规定与文件,不像法律、法规那样条、款、项清晰和规范,这给劳动保障部门在审批决定中引用法律依据带来了困难。然而,即便如此,诸如本案中的劳部发[1993]120号文和粤劳社[2002]136号文都有具体的条文,从决定书对申请人权益的重大影响和行政决定应说明理由的角度考量,劳动保障部门也应当在决定书的主文部分引用相关政策和文件的具体条文与内容以说明批准或不予批准的理由与依据,而不能仅在决定书的尾部注明所谓的法律依据。如果说这些问题尚未严重到使审批决定构成适用法律错误的程度,那至少表明该类行政决定在形式上和说明理由方面存在不规范、不充分的地方。这也是劳动保障部门在作出提前退休审批决定时所应当注意和重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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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前期工作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管理

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水利前期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加快水利前期审查和审批进度,保证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转变管理职能,创新管理方式,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5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自治区水利厅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水利前期工作的行政审批,受水利厅委托的技术审查单位(以下简称“审查单位”)承担水利前期技术工作审查工作。但水利发展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大型、重点的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由水利厅总工主持技术审查,并指定相关单位负责审查组织工作。

第三条审查单位是技术审查的责任单位,应当结合地区和专业审查工作需要选聘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并指定专家评审组组长,依据国家、自治区有关经济技术政策、专业规程规范开展技术审查工作,对水利前期技术工作的可行性、合理性负责。

第四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承担相应的前期工作。受委托的单位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技术服务工作。

第二章 技术审查

第五条需要提交自治区水利厅审批的水利前期工作技术报告,由项目建设单位或者盟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提出申请,连同技术报告报送水利厅办公室。水利厅办公室按照“一门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督办”的运作方式,根据技术报告专业性质、重要程度,决定呈送厅领导、总工程师批阅或直接分办有关审查单位。

审查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接收技术报告等材料,具体办理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审查服务合同等相关事项。

第六条除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水利厅有特殊规定外,各审查单位承担审查业务范围如下:

内蒙古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承担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等技术审查。

内蒙古水利工程协会承担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农牧水利项目、节水灌溉示范工程等前期工作的技术审查。

内蒙古抗旱防汛物资服务中心承担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前期工作的技术审查。内蒙古水土保持学会承担水土保持项目前期工作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

内蒙古水利学会承担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和水资源评价报告等技术审查。

第七条审查单位参照国家或者自治区有关规定收取审查服务费,具体收费数额由审查单位与委托方根据相关标准协商确定。审查服务费应当在审查服务合同中以专门条款确定数额和支付方式。审查单位在收取审查服务费后,不得再要求委托方无偿提供食宿、交通等便利及与技术审查无关的报酬。

第八条 审查单位收到水利厅办公室批转的技术审查材料,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审查服务合同。审查服务合同签订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查工作,但不包括外业勘察、技术报告修改等所需时间。

审查单位与建设单位未能签订审查服务合同或者认为不能进行技术审查的,应当向建设单位书面说明理由,并抄报水利厅办公室按程序处理。

第九条 专家评审组审查意见是水利前期工作行政审批的技术依据。评审专家应当提出署名的专家评审意见。专家评审组应当出具由专家组组长署名的专家评审组意见。审查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审定的技术报告及相关支持性材料报送水利厅办公室。水利厅办公室根据职责分工转送有关处室提出行政审批意见。

第十条 对未通过技术审查的项目,审查单位应将存在问题和不予通过的理由书面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并报水利厅备案。

第十一条审查单位可以依据本办法规定制定审查实施细则,报水利厅备案审查。

第三章 行政审批

第十二条行政审批由水利厅有关处室按照职责分工承办,由厅领导签发。由总工程师主持审查的重大项目或者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水利前期项目应提交厅长办公会审议。

第十三条水利厅有关职能处室在收到审查单位出具的审查意见和审定的技术报告应当进行受理审核。需要补正材料或不予受理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告知申报单位,并抄送水利厅办公室。

有关职能处室在审核技术报告时,对审查单位审定的报告有不同意见,且未能协商一致的,应当提请水利厅总工程师决定是否主持复审。

第十四条水利厅有关职能处室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行政审批意见,按照公文处理程序作出行政审批。

如因重大复杂事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审批的,承办处室报经厅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报单位。

第十五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项水利厅认为需要听证的,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行政审批时限相应顺延。

第四章 专家管理

第十六条 水利前期工作审查实行专家库选聘制度。内蒙古水利学会负责建立专家库,经商水利厅有关职能处室提出各专业评审专家名单,报水利厅厅长办公会议决定。评审专家应当选择各行业政策水平高、专业技术水平强、经验丰富、作风正派的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担任。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参加审查活动,评审行为不受行政部门、审查单位干预。

水利前期工作审查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和专家从事评审工作表现适时调整。

第十七条 水利前期工作技术评审组为单数,人员组成应当符合审查项目的专业要求,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其中从专家库中选聘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并从严控制评审组专家人数。

第十八条水利前期工作评审实行专家回避制度。参与技术报告编制咨询工作以及其他有利害关系需要回避的专家不得参加审查工作。

第十九条评审专家依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对技术报告存有疑义或者认为存在重大问题,可向建设单位或者技术报告编制单位提出质疑。建设单位或者技术报告编制单位应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原始资料。

评审专家应当维护建设单位和报告编制单位的知识产权和技术秘密,妥善保存技术报告和相关技术资料。

第五章 信息公开与监督

第二十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水利厅有关职能处室和审查单位应当制定办事指南,公开审查与审批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审查与审批办理情况,技术审查意见和行政审批意见。所有公开内容应在内蒙古水利网上公布,但需要保密的事项除外。

第二十一条为了保证审查工作公正、公开、公平,审查意见应当符合法规及政策要求,水利厅相关处室要对技术审查进行全程政策指导和监督,并派员列席审查会。水利厅政策法规处、监察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章工作纪律

第二十二条 水利厅机关公务人员在指导和监督技术审查时,不得担任审查组成员,不得以任何形式领取评审费或咨询费。

第二十三条 厅机关公务员应当遵守有关廉洁从政的规定,不得利用工作及职务便利干扰专家评审和为他人承揽业务。

第二十四条审查单位、评审专家不得以技术审查为条件和依托,利用工作便利承揽勘察、设计项目或者与此相关的监理、监测、招标代理等有关业务。

第七章 审查后评估

第二十五条 水利厅有关职能处室应当按照政务公开的规定,定期将行政审批情况报送政策法规处,由政策法规处汇总后,按信息发布程序在内蒙古水利网上公布。第二十六条政策法规处要定期对水利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进行督查评估,并向厅领导反馈审查和审批情况。

第八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七条 水利前期工作技术审查实行审查单位和评审专家负责制。审查单位应当对技术审查负全面责任,专家对个人提出的意见负技术责任。

第二十八条审查单位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审查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严肃处理;审查意见严重失真或出现重大失误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审查单位的责任,并取消审查资格。

审查单位、评审专家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利用工作便利承揽勘察、设计项目或者与此相关的监理、监测、招标代理等有关业务的,一经发现并查证属实。立即取消其审查单位或者评审专家资格。

第二十九条从事水利前期工作的评审专家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由审查单位停止其审查活动,属于评审专家库的专家,内蒙古水利学会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者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

第三十条 水利厅有关职能处室及其公务员在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的指导、监督中出现重大失误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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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施 办 法

发布单位:

第一条为保障我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根据《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申请和实施市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市管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是指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具体范围详见附件。

第三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验收环节的主办事项,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办部门)负责实施。主办事项并联下列协办事项:

(一)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审批;

(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审批;

(三)建设工程环保验收或环保预验收审批。

第四条协办事项由下列部门依法办理:

(一)城市规划部门审批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二)公安消防部门审批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三)环保部门审批建设工程环保验收或环保预验收。

市城市规划、公安消防、环保部门,以下统称协办部门。

第五条主办部门应在其政务办理大厅向社会统一公示实施竣工验收备案及其并联审批项目的工作流程、办理期限、申请材料目录及法定形式、附带收费以及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事项。

协办部门应将本部门所需申请材料及法定形式全面、准确地提交主办部门统一公示。

主办部门应在其政务办理大厅统一设置主协办部门接件窗口,并会同协办部门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和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第六条协办部门应指派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驻场人员)进驻主办部门政务办理大厅,进驻人员应具备审查本部门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和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的资格和能力,代表本部门领取并审查协办材料、出具申请材料审查意见、接收相关函件,向主办部门送达协办意见等,同时负责解答申请人的相关咨询。

协办部门指派或更换驻场人员,应向主办部门出具公函。协办部门更换驻场人员的周期应不短于3个月。发布日期:2005年12月31日

驻场人员应遵守主办部门政务办理大厅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主办部门政务办理大厅的统一管理。

第七条申请人申请办理主办事项,应向主办部门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主办部门所需申请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必须注明联系人和电子邮件地址);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5、《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

6、《重庆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7、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书》;

8、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9、勘察单位出具的《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10、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11、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2、施工单位提供的建设单位已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证明;

13、经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重庆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

14、商品房工程应提供《新建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

15、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提供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6、必须提供的其他材料(但主办部门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申请人办理其他部门的许可、审批、备案手续)。

(二)城市规划部门所需申请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图(其中建筑工程只提交建施图);

2、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测量绘制的1:500建设工程竣工实测地形图;属市政管线工程的,提交经重庆市测绘产品质量

监督站验收合格的管线竣工图和测量资料;

3、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编制的房屋竣工测量报告。

(三)公安消防部门所需申请材料:

1、各阶段审核意见书

(1)初步设计消防审核意见书;

(2)施工图设计消防审核意见书(限2006年1月1日前消防部门已颁发施工图设计消防审核意见书的建设项目)。

2、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

3、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质量验收报告表(附建设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质量合格承诺书》、设计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质量合格承诺书》、施工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合格承诺书》、监理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监理合格承诺书》)。

4、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表上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消防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应注明“此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6、填写《消防产品选用清单》表格,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7、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

8、经消防部门审核同意的施工图(限2006年1月1日前消防部门已审核同意施工图的建设项目,包括总平面图、标准层平面图及非标准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消火栓及喷淋系统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防排烟系统图)。

从2006年1月1日起,消防部门不再审查建设项目施工图,也不再颁发施工图设计消防审核意见书。

(四)环保部门所需申请材料(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分为环保验收或环保预验收):

1、环保验收: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分为4种形式):

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污染物排放申请表(适用于以污染物排放为主的建设项);

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适用于以生态影响为主、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适用于以生态影响为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

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适用于以生态影响为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2)有资质的监测机构或环评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或验收调查报告(填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的建设项目,申请人不提供此项申请材料)。

2、环保预验收(试生产):

(1)重庆市建设项目环保预验收(试生产)申请表。

申请人提交上述材料时,应按部门分类成套提供。申请人不再单独向协办部门申请规划、消防、环保验收。主办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自行到协办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协办部门不得在主办部门之外另行单独接件。

第八条主办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后,应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并会同协办部门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和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人未提供协办部门所需申请材料的,主办部门应书面征求协办部门是否需要组织专项验收的意见。协办部门应在收到征求意见函件的次日内向主办部门反馈书面意见,确认该工程是否需要本部门专项验收。若协办部门确定该工程需要本部门专项验收的,主办部门应告知申请人补充申请材料并附协办部门确认意见。

主办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的当日或次日将申请材料分送驻场协办部门,协办部门驻场人员代表本部门对所需材料是否齐全和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并在收到主办部门分送的申请材料的次日内向主办部门回复协办材料审查意见。逾期不回复审查意见的,视为认可本部门所需材料齐全和符合法定形式,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协办部门承担。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主办部门应自统一接件之日起5日内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和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的书面凭证,同时抄送协办部门;主办部门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协办部门接到受理书面凭证后,应按照本系统上下级的审批权限,及时确定承办部门,但应由协办部门负责统一与主办部门进行工作衔接。

第十条协办部门应自接到受理书面凭证之日起10日内将审查意见书面回复主办部门,因情况特殊难以在10日内回复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日回复审查意见,但应在10日届满前将延长期限的情况以书面方式告知主办部门,主办部门的办理时限相应顺延。主办部门接到协办部门延期告知后,向申请人出具主办事项延期审批通知并说明理由。

协办部门在10日内未回复审查意见且未告知延长时限的,主办部门应中止办理主办事项,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通知,同时向协办部门发出协办事项催告函。协办部门应自接到协办事项催告函之日起10日内回复审查意见。协办部门逾期不领取协办事项催告函或者在催告期限内仍不回复审查意见的,视为协办部门同意协办事项,主办部门应恢复办理主办事项,并向申请人出具恢复办理的书面通知,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协办部门承担。

协办部门在催告期限内回复审查意见的,主办部门应恢复办理主办事项,并向申请人出具恢复办理的书面通知。

第十一条协办部门应在规定的审查期限内选择“同意”、“不同意”、“需转报中央国家机关批准”三种审查意见中的一种回复主办部门。

协办部门回复前款三种审查意见之外的审查意见的,视为未回复审查意见。

第十二条协办部门回复“同意”的审查意见的,若涉及缴费、领证等事项,应附缴费、领证的具体金额和方式的书面告知书一式三份,主办部门同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应将协办部门所附缴费、领证的具体金额和方式的书面告知书一份给申请人,转告其按协办部门的规定缴费、领证。

第十三条协办部门回复“不同意”审查意见的,应附不同意的书面理由;不附理由的,视为协办部门未回复审查意见。

协办部门回复“不同意”的审查意见(附理由)的,主办部门应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同时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备案的书面决定并附协办部门“不同意”的审查意见,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协办部门承担。

第十四条协办部门回复“需转报中央国家机关批准”的审查意见的,主办部门应作出中止办理主办事项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通知。待中央国家机关出具审批意见后,应恢复办理,并向申请人出具恢复办理的书面通知。

第十五条主办部门应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决定。决定备案的,作出备案决定;决定不予备案的,作出不予备案决定,并说明理由。

主办部门办理主办事项依法需要进行听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中介机构评估等事项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期限内,但应作出中止办理的决定,将进行以上事项的相关依据、内容和起始时间等书面告知申请人。上述事项完毕后,主办部门应立即恢复办理,并向申请人出具恢复办理的书面通知。

第十六条并联办理环保预验收的,申请人在领取备案决定后,还应依法向环保部门申请环保正式验收。

第十七条主办部门应自作出是否准予备案的决定之日起10日内以电子触摸屏或网上公布等多种形式公示办理结果。

第十八条主办部门向申请人送达相关材料,按照申请人提供的电子邮箱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告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到主办部门政务办理大厅领取。申请人领取材料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并填写送达回执。申请人逾期不领取的,视为相关事项已告知或相关文书已送达申请人。

第十九条本办法所称“日”,指法定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第二十条本办法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11篇:消防行政审批

消防行政审批

一、办事流程及程序:

1、设计审核

2、竣工验收

3、安全检查

二、申报材料:

1、①设计审核申请材料:

a、《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b、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文件 c、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 d、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 e、消防设计文件

②除上述所列申请材料外,对下列情形,建设单位还应提供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1、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

2、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

③、消防设计审核合格后,建设单位变更消防设计的,应向原审核机关申请变更,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2、原建设工程平面图或装修平面图;

3、变更的消防设计文件。④、审批时限:消防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评审时间不计,当事人持消防行政许可受理登记表,在办理时限内到消防机构领取审批文书。

2、竣工验收

①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③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④装修材料检测证明文件,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⑤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⑥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⑦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3、安全检查 ①施工现场消防管理

②坚持防火月检查制度,消除火灾隐患

③建立消防安全灭火和应急预案制度,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④建立动火须知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责任不清、职责不明的现象发生,确保“谁动火、谁负责”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⑤人员管理 a.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情况;

b.工作人员对消防安全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掌握情况;

c.工作人员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操作技能情况; d.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e.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值班情况。

第12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为贯彻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四轮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0号),进一步规范全省地税系统行政审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经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研究,决定对省政府第150号令决定调整的地税行政审批项目作以下规范,请各局严格遵照执行;

一、调整的项目范围

按照省政府150号令的要求,此次涉及调整管理实施机关的地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为:

(一)资源税困难减免审批由云南省人民政府调整到县级人民政府;

(二)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由省局调整到州(市)地税局、省直征局;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由省局调整到州(市)地税局、省直征局;

(四)2000万元以下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由省局调整到州(市)地税局、省直征局;

(五)总机构提取管理费审批(跨州市除外)由省局调整到州(市)、县(市、区)地税局、省直征局。

二、调整时间

从即日起,省局不再审批以上调整的项目,由调整后的

管理实施机关审批。

三、审批要求

除资源税困难减免审批、总机构提取管理费审批以外的其他项目审批程序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受理机关。审批事项的受理机关由纳税人自行选择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或有审批权限的州(市)地税局;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州(市)地税局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受理。

(二)受理申请。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受理机关应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不受理。如果申请事项属于地税机关管辖范围,但不需要审批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同时告知其解决的途径。

2.不予受理。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地税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作出《税务行政审批不予受理通知书》(附件

1),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要求补正材料。申请人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并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附件2),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

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并出具《税务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附件3)。

(三)审查。具有审批权的机关直接审查申请,但可以征求下级地税机关意见;审查应当以书面审查为原则,依法或者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实地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四)决定。行政审批决定应由有审批权的地方税务机关书面作出,任何一个审批环节不得因不同意而自行终止。

为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遵循内外卷分离的原则,对作为“内卷”的各种审批表,审批机关按要求归档,不送达纳税人;对作为“外卷”的决定,审批机关按审批结果制作准予或不予的审批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对于决定的形式,有法律文书的,统一使用法律文书;没有法律文书的,暂由各州(市)地税局和省直征局参照有关法律文书自行确定。

(五)时限。按照省政府第150号令的规定,本次调整的涉及我系统的审批项目审批期限均为26个工作日。调整项目26个工作日的时限原则上按以下标准分解:

1.主管地税局受理申请的:基层管理分局(所)4个工作日,县级地税局6个工作日,州、市级地税局16个工作日。

2.州市级地税局受理申请的,需转县级地税局实地核查和审核,核查和审核时限为10个工作日。

附件:1.《税务行政审批不予受理通知书》

2.《补正材料告知书》

3.《税务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

4.《延期缴纳税款审批情况汇总表》

二○○九年三月九日

第13篇:行政审批改革

行政审批改革

温家宝指出,要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坚持市场优先和社会自治原则,凡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行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政府就不要设定行政审批;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就不要再搞前置审批。突出三个重点领域:一是投资领域。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真正确立企业和公民个人的投资主体地位。二是社会事业领域。加大审批事项的清理、精减和调整力度,放宽限制,打破垄断,扩大开放,公平准入,鼓励竞争。三是非行政许可审批领域。清理一些部门和地方利用“红头文件”等对公民、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提出的限制性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按法定程序设定的登记、年检、监制、认定、审定以及准销证、准运证等,要一律取消。

温家宝说,行政机关设定审批事项必须于法有据,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通过公布草案、公开听证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行政机关不得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实行一个部门、一级地方政府一个窗口对外。加强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公开,实行网上公开申报、受理、咨询和办复,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推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制和亲切服务。

第14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行政审批是现代国家管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事务的一种重要的事前控制手段。

在中国,由于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巨大影响,行政审批已被日益广泛地运用于许多行政管理领域,对于保障、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一种国家管理行政事务的不可缺少的重要制度。根据统计,我国现有150多个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行政审批作出了规定,这些规定涉及国防、外交、[1]公安、经济、城市管理等20多个领域、50多个行业。

但是,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正式成为WTO的成员的今天,而行政审批制度又缺乏有效的法律规范,在行政审批中长期存在的问题就越来越突出,有些已成为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因此迫切需要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改革,来自国内外改革的呼声也愈来愈强烈。[2]

改革历程编辑

改革概况

2001年9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成立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01〕71号),成立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革工作全面启动。[3]

国务院已分六批共取消和调整了2497项行政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69.3%。[4] 2013年6月,国务院明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单位由监察部调整为中央编办,国务院审改办设在中央编办。[5]

实施改革

2001年10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2001年10月18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批转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发〔2001〕33号】。[6]

2002年4月,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对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审批制度进行课题研究的实施方案》,确定了15个大中城市率先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课题研究,此后又组织了国务院各部门开展这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承担课题研究的15个大中城市和一些国务院部门专门成立了课题研究小组,认真组织开展研究,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一些地方和部门还聘请专家学者参与研究,多方协作,集思广益,提高研究质量。[7]

展开研讨

2002年5月,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与焦作市委、市政府在焦作市联合举办了全国首次行政审批制度研讨会。围绕如何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展开讨论,来自全国13个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负责人参加研讨会。[8]

2002年6月6日~7日,由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天津市行政管理学会联合主办的“中国

[9]加入WTO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讨会在天津市隆重召开。2012年2月24日,由中国社

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承办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讨会”在海南顺利召开,国内14名专家教授汇集海口以海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验为范本,探讨推动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以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研究。[10]

国务院改革工作会议

2002年6月25日,在北京召开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11]

2011年11月14日,在北京召开国务院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总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行政审批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会上作重要讲话。[2][12]

2012年8月23日,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十二五”时期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对行政法规、国务院及部门文件设定的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在本行政区域内停止实施或进行调整。[13-14]

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

2008年8月5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和《全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方案》三个文件,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马馼主持会议并讲话。

[15]

2009年5月19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北京召开第二次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和更加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力气再减少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监控,推动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6]

2009年7月16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京召开第三次会议。马馼主持会议并讲话。她强调,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把好合法关、合理关、监督关,确保再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目标的实现,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7]2009年12月25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北京召开第四次会议,重点审议国务院部门拟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会议认为,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据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部门的职责,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原则,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和管理相对人、有关专家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审核论证,与各有关部门作了充分沟通协商并达成了一致意见,提出的拟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既积极又稳妥,同意进一步论证后报请国务院审定。

[18]2010年9月25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北京召开第五次会议,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研究安排下一步工作。会议强调,要认真抓好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决定的贯彻落实,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9] 2012年4月25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开第六次会议,听取了国务院部门第六轮行政审批项目集中清理工作情况汇报,审议了建议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研究了下一步工作。马馼主持会议并讲话。 [20]

取消审批项目

(第一批)2002年10月,取消789项行政审批项目。[21]

(第二批)2003年2月,取消406项行政审批项目,改变82项行政审批项目的管理方式。[22]

(第三批)2004年5月19日,取消和调整495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409项;改变管理方式39项;下放47项。在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中有25项属于涉密事项,按规定另行通知。[23]

(第四批)2007年10月9日,取消和调整186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128项;下放29项;改变管理方式8项;合并21项。另有7项拟取消或者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是

[24]由有关法律设立的,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第五批)2010年7月4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84项。其中取消113项,下放71项。[25]

(第六批)2012年8月22日,取消和调整314项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184项;下放117项;合并13项。重点对投资领域、社会事业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特别是涉及实体经济、小微企业发展、民间投资等方面的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26]

2013年5月15日,取消和下放117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71项,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20项,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0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项;取消或下放管理层级的机关内部事项和涉密事项13项。[1]

推进改革

2003年9月18日,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省级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2003年9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省级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27] 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提交《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2008年10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5号)。

[28-29]

颁布行政审批法

2004年7月1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颁布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30-31]

地方政府首设机构

2013年8月1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首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32-38]

改革内容编辑

一要按照应减必减、该放就放的原则,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

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一律不设前置审批。以部门规章、文件等形式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要限期改正。探索建立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工作机制。

二要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

新设审批项目,必须于法有据,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任何部门不得以规章、文件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审批项目。研究制定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设定和管理办法。[39]

三要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社会组织管理改革。

把适合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承担的事务性工作和管理服务事项,通过委托、招标、合同外包等方式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承担。抓紧培育相关行业组织,推动行业组织规范、公开、高效、廉洁办事。

四要进一步健全行政审批服务体系。

继续推进政务中心建设,健全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并逐步向村和社区延伸。加强行政审批绩效管理,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等做法,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审批项目较多的部门要建立政务大厅或服务窗口。

五要加强政府监管。

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明确监管责任,制定后续监管措施,强化工作衔接,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工作重点转到依法监管上来,切实履行职责,制定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加强日常动态监管,保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六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领域防治腐败工作。

深化审批公开,推行“阳光审批”。加快推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严肃查处利用审批权违纪违法案件。

七要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投资体制、财税金融体制、社会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结合起来。

进一步理顺和规范政府与企业、与社会的关系,规范上下级政府的关系。进一步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管理服务质量。

总体情况编辑

一是大幅度削减行政审批项目,审批事项过多过滥的状况明显改变。2004年,监察部、国务院审改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审核论证。经过严格审核和充分论证,国务院决定第三批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495项。至2006年,国务院部门分三批共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1806项,达到了国务院部门全部审批项目的50.1%。[40]

二是保持上下衔接,形成了国务院部门改革与地方政府改革良性互动的格局。国务院各部门加强对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与协调,提出了审批项目上下衔接的意见和办法;各省(区、市)对照国务院部门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从审批部门、审批对象、审批依据、审批内容等方面进行全面核对,根据不同情况对审批项目作了分类处理,并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和办法,防止管理上出现漏洞。[40]

三是创新管理方式,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相关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后,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对能够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的事项,采取招标、拍卖等市场运作方式;对应由统一的管理规范和强制性标准取代个案审批的事项,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管理规范和标准;对转为日常监管的事项,加大事中和事后检查力度;对不再实施审批,转由行业组织或社会中介组织自律管理的事项,积极稳妥地做好移交工作。[40]

四是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制约,行政审批权力的运行逐步规范。不少地区和部门在改革中逐步建立了行政审批受理、实施、监督等环节的规章制度,比如,在受理环节,建立公示制度,对审批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实施主体、条件、程序等内容予以公示;在实施环节,严格限定审批时限,规范审批程序,并普遍实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在监督环节,完善内部层级监督机制,建立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和不当审批行为予以纠正。[40]

重要意义编辑

国务院审改办主任、监察部副部长李玉赋:

首先,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但是还不完善。政府与企业、市场、社会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政府还在管着许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这些问题导致政府行政管理和社会资源配置的低效,限制了正常的市场竞争,成为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运行特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国民经济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健康运行。 [41]

其次,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是促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约束和规范行政权力,使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规范审批权和审批行为,有助于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41]

第三,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有效途径。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助于促使各级政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正确政绩观,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有助于提高各级政府工作人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有助于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合理划分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权限和职责,在维护中央统一领导的同时,更好地调动和发挥地方的积极性。 [41]

第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根本举措。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有利于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

权力运行机制,有利于增强行政审批的透明度,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是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41]

第15篇:行政审批工作总结

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思路我办今年3月设立以来,根据管委会要求,按“强基础、建队伍、抓管理、促服务”总体思路,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努力改进管理服务手段,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2010年工作总结

(一)深入学习调研,提高干部业务素质

加强理论学习。组织学习了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廉政准则等有关规定,学习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计划生育、外来务工人员管理、行政审批等业务知识,努力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争取尽快适应岗位需要。

深入开展专项调研。结合工作需要,组织开展了行政审批窗口管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管理、计划生育、行政审批标准化、招标投标等课题调研,全年完成调研报告12篇。通过调研,学习了有关业务管理规范,摸清底数,找准问题,理清思路,提出发展对策措施。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干部讲坛,制定全年培训计划,由干部职工根据岗位特点和自身特长,开展主题讲座,进行交流研讨。先后举办《招投标管理》、《行政许可法》等6次专题学习,既促进主讲人系统学习、理性思考,也增进了相互交流,达到教学相长目的。开展读书活动,认真推荐读书书目,精选相关专业网站,分类组织业务学习,交流读书体会,充实思想,拓展视野。

(二)完善制度,构建行政审批管理体系

构建管理框架。根据市行政审批管理办法,制订我区加强行政审批管理实施意见,明确窗口管理体系、运作机制、监督机制,理顺管理关系和工作职责,确保有序运行。在前期调研基础上,提出行政审批窗口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工作制和服务承诺制等管理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升行政效率。加强服务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项检查、问卷调查,组织年终企业测评,确保考核评比公平、公正、客观。

加强窗口交流。建立行政审批数据库,收集行政审批窗口职能及人员配置、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流程、服务承诺等情况,全面了解行政审批有关业务。召开行政审批窗口经验交流

座谈会,交流窗口管理经验,研讨管理问题。开展行政审批窗口服务日常检查,做好南区行政窗口管理服务工作,摸索窗口管理服务的规律和办法。

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根据市政府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要求,深入开展我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调研,找准共性要求和我区特点,提出我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总体思路、目标和路径。围绕市场建设重点,先期推进葡萄酒市场会员企业设立审批标准化建设,梳理审批流程,明确前置审批条件、各审批环节要求和服务承诺以及汇总审批表格,方便把握企业设立全过程要求、准备整套资料,实现心中有底、效率提高。

(三)健全网络,强化计划生育管理

建立计生管理队伍。构建计生工作体系,制订了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明确相关单位和企业计生责任和工作要求。依托集体户口、流动人口管理职能部门,建立计生协管队伍,通过计生证明验证、日常查核、资料统计等方式,加强计生教育、发现问题、强化管理。组建企业计生管理队伍,在女工人数50人以上企业中确定计生管理员,组织签订计划生育责任状,构建一线管理网络。

开展计生业务培训。组织计生协管员参加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邀请北仑区计生局领导和骨干举办人口形势、计生业务讲座,分专题开展计生业务培训,强化计划生育工作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加强计划生育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婚育查验等工作,及时掌握计生工作动态。

妥善处理违法违规案件。对比高电子、庆达西等2起超生案件进行调研,了解人员工作、居住等变化情况,化解我区计生责任。依据计划生育管理条例、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居住证管理、房屋出租管理办法,明确企业管理责任和义务,法依规处理中盟钢铁等8起计划外孕案件。

(四)突出重点,做好外来务工人员服务

完善外来务工管理体制。开展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服务专项调研,了解我区外来务工人员情况、新一代外来务工人员特点和现有管理服务基础,把握我区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服务重点和难点,理清工作思路。提出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意见和安全管理意见,明确工作重点,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落实。弘扬先进典型,积极组织先进评选和推荐,我区提爱思泉盟公司被评为2010年度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中盟钢铁公司胡森、东海敏孚公司贺军民分别被评为全省、全市优秀外来务工人员。

做好重点管理服务项目。抓好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工作,与北仑区公安分局、北仑区外来人口办公室和北仑区行政审批中心等有关部门衔接沟通,制定了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

实施方案,按要求组织实施。协调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开展专项调研,了解北仑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相关政策和接纳学校情况,分析我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与北仑发改局、教育局及有关学习沟通,妥善解决我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求,其中中高层管理人员子女入学20名。做好生活小区放电影、员工春节购汽车票组织工作,完善南区电子阅览室管理,解决员工生活文化需求。

(五)强化规范,提高招标采购实效

优化招标采购管理,修改完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办法,简化工作流程,规范业务管理。出台了小额政府采购项目管理、邀请招标管理规定,简化管理程序,提高采购效率。加强重点工程管理,细化商务大楼招标投标监管实施细则。加强硬件设施建设,设置评标室、开标室,安装监控系统,对评标、开标进行全程监控。截止11月底,共完成招标采购交易107 宗,交易额10046万元,其中建设工程交易项目21宗,交易额为8435万元,资金节约率11.5%;政府采购83宗,采购金额782.8096万元,资金节约率16%;参与产权交易拍卖3宗交易。

(六)遵守规定,确保勤政廉政。

构建责任体系。根据职责分工,确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明确责任对象,实行层级管理,逐级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制定廉政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责任科室和人员,确保要求明确、责任到位。完善民主集中制,建立重大事项报告、集体议事、分级廉政谈话等制度,制定财务、考勤、接待等12项内部管理制度,定期召开科以上干部和全体干部例会,不定期召开专题碰头会,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

开展廉政风险点管理。根据职能和工作重点,筛查风险隐患,确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2个一级风险点,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文件初审、评审专家选择、文件对外公告、招标评标过程管理、开标过程管理、招标资料管理、政府采购过程管理、标后管理等8个二级风险点,逐项提出防范管理措施。

落实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落实一把手“三不直接分管”制度,部门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物资采购等工作,加强工作透明度和制度约束力。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三重一大”保廉工作意见等规定,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干净干事。

在履行好管理服务职能的同时,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发掘项目线索,促进项目落户。全年已引进万歌国贸、星轮轮胎钢丝、祥仑酒业和宁波市泛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成功落户,其中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项目2个。

二、2011年工作思路

围绕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按“深化改革、优化管理、强化服务、提升水平”要求,努力建设透明、廉洁、高效、便捷的行政服务平台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交易平台。

(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完善推进方案,组织清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组织编制单个事项的行政审批标准、多部门行业联合审批标准和流程。推进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建设,分阶段将行政审批新标准和流程固化到网上行政审批系统,逐步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办理。开展行政审批窗口管理监督机制调研,建立健全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评估考核制度,提升行政审批管理服务水平。

(二)提升计划生育水平。加强企业计划生育管理,研究出台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明确区内规模以上企业计生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引导企业建设内部计生管理机制,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明确企业责任,提高计生管理人员业务水平。配合做好集体户口清理工作,完善数据资料库,引导人户长期分离、符合条件人员户口外迁。优化计生管理流程,履行社区管理职能,明确计生证明、结婚证、准生证等前置审核管理办法。

(三)拓展外来务工人员服务领域。制定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十二五规划,明确工作思路目标及保障措施。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外来员工培训、生活娱乐设施建设、居住证管理、出租房屋管理,逐步落实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待遇。探索政校合作办学机制,建立合作办学机地,逐步实现外来员工子女从“有学上”到“上好学”转变。做好生活小区放电影、春节汽车票集中购票等专项服务工作。

(四)优化招标采购服务。规范流程管理,做好项目申报、发布信息、交易规则、监督管理“四个统一”。深化小型项目邀请招标制度,充实邀请招标供应商资源库,完善有关操作办法,提高工作效率。探索推进招标代理制度,对没有自行招标能力的招标单位实行招标代理,并推广应用标准施工招标文本。

(五)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树立为民、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干部素养;加强廉政建设,完善重点岗位廉政预警机制和风险点管理办法,加强教育和监管,确保勤政廉洁。

第16篇:行政审批申请书

行政审批申请书

申请单位 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 单位注册地址/工商注册号 生产经营地 职工总人数 经办人/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人数 岗位名称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人数 岗位名称 行政审批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附:行政审批申请材料清单

行政审批申请单位(盖章):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说明:为了保证行政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申请人如实填写,各填写项目均为必填项。

第17篇:行政审批服务

审批中心成立以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以服务发展、方便群众为己任,以《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为契机,勇于探索,不断创新,获得了长足进步,运行水平和服务质量得到提高,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凭心而论,中心的工作是卓有成效、有目共睹的。领导不耻下问,虚心征求对工作的建议,恭敬不如从命。对下一步的中心管理工作,提几点不成熟的建议。

1、做到五个“坚持”,打造“五型”中心

一是坚持工作方式的完善与创新,着力打造创新型中心先进经验,全力推动审批职能成建制进中心工作,确保“一站式”服务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完善“并联审批”、“告知承诺”、“集中收费”等好的方式方法,在现有水平上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确保投资者和群众得到规范、优质和高效的服务。二是坚持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阳光型中心。继续强化监督考核,完善中心各项制度;强化社会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完善服务功能,着力打造效能型中心。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建成行政审批中心局域网,为最终实现网络化审批奠定基础。四是完善学习培训制度,着力打造学习型中心。五是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和谐型中心。坚持“以人为本”观念,努力营造一个和睦相处、有话好好说、有事认真办的工作氛围。

2、全力推动审批职能整合和成建制进中心工作

制定实施工业项目直通车实施意见。所有工业项目的审批,一律进入快捷通道,进一步压缩时限、完善服务。实行专门窗口受理、专人办理、中心领导挂牌督办,全程跟踪服务。真正实现“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保证县权限范围内的审批事项及时办理。同时,加大项目调整力度,本着能减则减,能短则短,能优则优,能快则快的原则,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即办件比重。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和领导现场办公制度,提升联席会议层次,明确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提出具体办理时间,并形成定期反馈制度和督办制度,以此规范和完善“绿色通道”等快捷方式。 完善政务引导员制度,设立专职咨询引导员,不断丰富咨询引导服务的内容,扩大服务范围。以服务对象为关注焦点,完善规章制度,一切按程序办事,扎实推进规范化、精细化、个性化、人文化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服务对象的要求。

3、实施重大项目审批业务全程代理制。

作为服务招商引资的第一窗口,我们要改进服务方式,发挥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针对审批中心自身工作特点,成立重大项目代理处,对外地客商和重大项目进行审批业务全程代理,并开通服务热线电话,效果会更好。

4、积极探索网上审批业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完成中心网站建设,为开展网上答疑咨询、表格下载,网上审批奠定基础。搭建宣传中心的平台,在网络审批业务上开展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必将对改进政府运行模式,更好服务招商引资等发挥巨大的推进作用。

协调搞好项目审批必须的中介服务,在业主自愿的基础上承担配套服务,不断完善服务链,增强服务功能。设立“政策法规咨询台”,将进驻事项、办理依据、受理条件、收费标准等法律文本集中展示,方便群众和企业查阅。调整充实行风监督员队伍,吸收工业企业、经济开展区和各镇从事经济工作人员参加,及时掌握一线需求与呼声,更有针对性地搞好服务。强化服务功能,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限时办结制、去向告示制,真正做到“只要项目定了干,一切手续我们办”,真正营造一个“高效、快捷、优质的服务环境,文明、热情、诚信的人文环境,公平、公正、公开的法制环境”,使肇东成为吸引客商的“投资乐园”。

第18篇:行政审批感谢信

篇1:致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感谢信 感谢信

尊敬的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领导: 你们好!

我是2013年11月25日在行政服务中心市卫生局窗口成功办理护士注册的护理工作者田星。今写信主要感谢行政服务中心市卫生局窗口的工作人员对我办理注册时提供的莫大帮助。当时因为我是首次注册,在办理注册过程中,很多流程和注意事项都不太清楚,准备的材料也有些欠缺完善。针对我存在的问题,工作人员并没有不理不睬,而是在办理护士注册人员聚集、问题多样、时间紧迫的情况下,仍能给予耐心、细心的指导,使我终于弄清楚了来龙去脉,并及时顺利地办完注册手续。在为我办理注册的过程中,行政服务中心市卫生局窗口的工作人员始终保持着热情、周到、高效的服务,让我倍感亲切,如沐浴春风般温暖。为此,我特表示真挚的感谢。行政服务中心市卫生局窗口全体工作者严谨的工作作风,崇高的敬业精神,优质的服务态度,将是我以后工作的学习楷模。因为你们的领导有方,才有了今天这样一支训练有素的队伍。最后,谨向各位领导致以崇高的敬意和真挚的祝福!祝你们平安幸福、快乐健康、顺心如意! 此致 敬礼

田星2013年12月24日篇2:公司感谢信 公司感谢信

尊敬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领导:

我是xx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本次公司设立登记过程中,我对工商局窗口xx、xx、xx为我公司提供的优质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公司是初始设立的机械加工公司,自10月初开始报批审过程,面对大量的文书资料和工作手续令我望而生畏。但是工商局的服务窗口却给了我一颗明心丸,定心丸。每次来到窗口见到的总是微笑的面容;每次带着疑惑来到窗口,得到的总是娓娓的解答,客气的回应,让我们满意而归出于感激我特别留心他们胸前的的挂牌和他们令人心动的名字。

特别是陈萍同志,审批工作查验材料快而细致,严而有据,热情有节;对材料中的不符合项目改正通知规范明确,让我公司的委托代表人一目了然,更加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优质高效、真诚服务的窗口诺言。还有卢聪、宋新民两位同志对公司设立业务查询答疑明确,对经营范围界定准确,使用术语规范,热情有礼,成为窗口工作人员的楷模。 „„

万语千言写不尽的感激之情,我公司只有通过日常工作中遵章经营,守法纳税的实际行动来对工商局窗口为我公司提供的优质服务作出真情报答。祝各位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愉快,顺祝我公司事业发达!

秋安!篇3:写给领导的感谢信范文 写给领导的感谢信范文

尊敬的酒泉市军分区、瓜州县武装部各位领导: 我是梁湖乡前武装部部长原军义,我在2011年8月至2011年12月担任武装部长期间,县武装部长徐荣成在军容军姿、衣食住行等方面都以一个正规军人的标准严格要求我,任何时候只要看到我做的不对的地方,都对我进行耐心细致的辅导。在业务工作方面他更是对我们操碎了心,大至地方维稳,小至文件档案的装订。政委南颐鹏在通讯报道方面对我予以悉心指导,只要有了素材,就安排我及时报道,在他严格要求和指导下,我的写作水平有了明显提高,2011年在国家级、省市县级报刊上发表文章20多篇,得到了瓜州县委宣传部、乡党委、乡政府的高度赞扬。 2011年5月至6月上旬,市军分区安排我们各县市武装部长到酒泉果园乡进行培训,对我们各项业务技能进行了培训,各位指导老师站在骄阳下,以身作则,身先士卒为我们作出了榜样,鼓励我们在训练的时候要胆大心细,严格要求自己,互帮互助。市委常委、军分区司令员陈伟亲临打靶现场对我们进行指导。了解到瓜州县梁湖乡是一个新建移民乡,移民生活困难,陈伟司令员积极协调,为梁湖乡、学校、医院、武装部捐赠物资23.79万元,极大的促动了梁湖乡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感谢酒泉军分区、瓜州县武装部各位领导的严格要求,俗话说“严师出高徒”,正是在各位领导的严格要求下,我才能够取得今天的成绩,2011年12月1日,我被瓜州县委提名为副乡长候选人,12月18日正式当选。 再次对各位领导的辛勤培育致以衷心的感谢。

我带着复杂感恩的心情给领导们及同事们写下这些文字,本来想和领导们坐下来好好的聊一聊的,可是我怕到时自己可能表达不好自己的真实的感谢的心情,所以希望你们能耐心的读完,因为这是我用发自心底的真诚的心情说出来的心里话。

一年的工作里由于自己的失误也曾给工作带来过不利,但是都得到了领导们的宽容对待,对此我更是要表示深深的感谢。感谢你们对我如此地宽容。同时在公司工作的这几年也得到了全体同事们的支持理解与帮助,在此我也要一并感谢同事们的真心关照。 其实在公司工作的这一年对我来说是比较开心的一年,老板们的人性化管理,使得公司的工作气氛比较宽松,同事们在一起相处也算融洽和睦,没有很紧张的人际关系,这些都算是很好的工作气氛了,我很喜欢这样的气氛。我会常常做错事情,但是经理们会耐心的教导我们,给我们改正错误的机会,而且让我明白了很多事情。 再次感谢公司给予的支持理解与信任! 祝领导及同事们身体健康,合家欢乐! 祝公司越来越兴旺发达! 锄禾一名普通员工 2008年10月5日夜 写给领导的感谢信(七) 尊敬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领导:我是**机械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本次公司设立登记过程中,我对工商局窗口陈萍、卢聪、宋新民为我公司提供的优质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公司是初始设立的机械加工公司,自10月初开始报批审过程,面对大量的文书资料和工作手续令我望而生畏。但是工商局的服务窗口却给了我一颗明心丸,定心丸。每次来到窗口见到的总是微笑的面容;每次带着疑惑来到窗口,得到的总是娓娓的解答,客气的回应,让我们满意而归出于感激我特别留心他们胸前的的挂牌和他们令人心动的名字。 特别是陈萍同志,审批工作查验材中国教育总网文档频道料快而细致,严而有据,热情有节;对材料中的不符合项目改正通知规范明确,让我公司的委托代表人一目了然,更加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优质高效、真诚服务的窗口诺言。还有卢聪、宋新民两位同志对公司设立业务查询答疑明确,对经营范围界定准确,使用术语规范,热情有礼,成为窗口工作人员的楷模。

万语千言写不尽的感激之情,我公中国教育总网文档频道司只有通过日常工作中遵章经营,守法纳税的实际行动来对工商局窗口为我公司提供的优质服务作出真情报答。 祝各位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愉快,顺祝我公司事业发达!

第19篇:行政审批案例

案例一

浦东的实践与思考

2001 年以来,浦东新区作为上海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综合试验区。先后进行了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革。行政审批事项从最初的724 项减少到244 项,改革率达到了66.3%。回顾近十年来浦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特别是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以来,新区审改工作在探索制度创新,推进流程优化,促进公开透明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尝试,其主要做法和成效有以下几个方面: ( 一) 实行“告知承诺”制度,降低企业准入门槛

2001 年上海浦东新区工商分局率先在全国试行用“告知承诺”代替以往的行政审批,其基本做法是,由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门式受理,通过书面形式,把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技术规范中规定的企业设立、开业应当符合或者达到的条件、标准和要求,以及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清楚地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对照许可条件进行准备,“承诺”履行相关告知事项后,审批机关根据申请人的承诺作出认定,并在7 个工作日内由审批机关和工商部门分别颁发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成效表现

目前,经上海市政府批准并进行实际操作的审批事项为19 项,占浦东新区目前有最终审批权的50 项前置审批事项38%。

如目前在浦东开办一家连锁超市,一次可以同时办理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卫生和酒类商品零售3 个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时限为7个工作日。而按原有审批方式办理的话,要分别跑3 个政府部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如不发生申报材料退、补情况,办好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周期在45天左右。同时,实施告知承诺制,改变了政府机关“重事先审批、轻后续监管”和“重管理、轻服务”的状况,加强了对企业的行政指导和服务,并强化事后监管,提高了社会对政府管理的满意度。

(二) 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基建工程审批效率

近年来,浦东新区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程中,着重从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简化行政审批手续等方面着手,提高基建工程审批效率,加快基本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促进新区经济发展。具体举措包括: 1.精简环节、缩短时限。

2.实行技术审批与行政审批相分离。

3.探索建设项目“相对集中联合验收”工作机制。

成效表现

目前,新区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时限从原来的281 个工作日压缩到了50 个工作日以内。同时,推行分类管理的方式,对控制性详细规划已批准的区域范围内的生产性项目、研发机构以及临时性建设项目试行60 个工作日的简易审批程序。

以建筑工程消防审批的改革为突破口,将技术审查的工作向有资质的社会技术中介组织转移,积极探索技术审批和行政审批相分离。据市消防局介绍,这项改革措施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肯定,并在《消防法》的修改中被采纳。在对基本建设审批环节审批服务的满意度评价调查中,消防部门以79.17 分位列第一。

( 三) 实施“零收费”政策,推进行政事业收费改革

对行政事业收费的改革,始自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2004 年实施的“零收费”政策。在张江高科技园区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新区政府通过对各收费项目的改革建议逐一进行研究和论证,形成了《浦东新区行政审批和服务收费改革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停止征收一批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发展要求的收费项目。 成效表现

2008 年7 月1 日,浦东新区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停止征收148 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同时,除资源补偿类、教育类、惩罚类收费外,又于2008 年8 月1 日增加停止征收62项收费项目。经市政府协调,再于2009 年4 月1 日起停止征收涉及市和国家财政的22 项收费项目。据此,新区共停止征收232 项收费项目,进一步降低了商务成本,优化了政府公共服务,为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 四) 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升政府审批信息公开和服务水平

浦东新区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程中,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整合信息系统资源,以提升政府审批信息公开和服务水平。具体举措包括: 1.加快“浦东新区企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管理信息共享。 2.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 3.建立浦东市民中心办事导航系统。

4.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体化”互动服务机制建设。

( 五) 深化企业年检制度改革,提高审批监管效能

浦东新区为了更好地方便企业,更好地提高审批监管效能,不断深化企业年检制度改革,具体改革措施有: 1.实施“四个一”的联合年检方式。 2.实行企业分类年检制度。 3.推行企业年检申报备案制度。 成效表现

经过四轮审批制度改革,浦东新区从最初从最初的“一门式”年检,到“一口受理、分别审查”的方式”,再到“一口受理、一套表式、一网运作、一次办理”的“四个一”联合年检方式。实施“四个一”联合年检后,浦东企业年检集中办理事项从8 项增加到15 项,并实现了三个突破。 存在问题

浦东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虽然取得了较大成效,但总的来说,浦东行政审批的现状与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 一)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发展自主权有限

浦东是上海经济发展、体制改革的“试验田”,在发展的初期主要依靠的是国家政策优势,浦东自身也制定了大量的规范性文件,在促进其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浦东囿于市辖区的特殊性质,其先发优势在不断弱化,许可设定的权力在和特事特办的空间在缩小,尤其是浦东没有独立的立法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发展自主权有限,使得其在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制定上受到一定的限制。

同时,还需承担部分区政府层面无法调整的、由上级政府委托或依法代行的相关审批事项,如海关、金融、工商、税务等属于中央和上海市政府垂直管理部门的事项,因此,需要进一步争取中央和上海市有关部门支持,以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 (二) 行政审批职能的实体界定尚不够清晰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政府职能转变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需要其他各项工作的配合和协调。而当前浦东新区政府内“条”与“块”之间依旧存在较多的协调问题,如“条”与“块”之间部分事项分段管理,边界模糊区域就容易出现“真空”,从而造成大量协调成本。此外同时涉及到两个及两个以上事项的执法,容易出现互相推诿或者同时执法的情况。“块”内委办局之间职责权限划分不尽合理,造成事权与责任脱节,协调性事务人为增多,导致协调成本增加。

( 三) 行政审批的程序性制度尚不完善

从行政机关实施审批和登记行为的规范角度来看,每一项审批和登记事项都具有完整的专业性单行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法规性文件作为依据,每一次审批和登记行为都符合受理、审查和批准的基本程序,以及在法律文书、申请材料、档案要求等方面的规范。而从公民和企业方便办事的角度来看,特别是在市场准入和建设项目审批等具有密切关联性的领域中,由于缺乏统

一、完整、协同的程序性制度,给公民和企业造成了较大的不便。( 四) 行政审批的监督机制尚不健全

行政审批监督机制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行政机关行使审批权力的监督机制; 二是对审批之后的项目执行情况的后续监管机制。针对第一个方面的监督机制,浦东新区已于2006 年实施行政效能投诉、行政首长问责、行政审批电子监察、行政效能评估制等监督制度,建立了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但内部监督往往缺乏制约和强制性保障,人大、政协、司法机关、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为监督主体的外部监督作用还不够明显。尤其是缺乏专门针对行政审批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审批权力的运行及程序性规定的执行予以监督。

案例二

杭州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改革

综观杭州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之路,大致经历了以设立办事窗口为标志的探索起步、以土地证当场办结为标志的浅层量改、以行政审批集中办理为标志的深层量改等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探索起步阶段(1998-2002年)

1998年7月1日,召开政务公开窗口办文制度新闻发布会,创设统一对外的办文窗口,将建设用地审批、土地资产处置、登记发证等审批服务事项,由各处室、单位分散受理改为窗口统一受理,成为杭州市最早建立窗口办文制度的部门之一。

通过这一阶段的改革,到机关办事“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的“三难”顽症得到初步治理。但是,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整体上仍处于初步探索阶段,一些深层次问题亟待解决。 第二阶段:浅层量改阶段(2003-2009年)

这一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加快转型,以全面推行招拍挂制度为标志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步入“深水区”, 土地政策上升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国土资源部门在保护与保障、管理与服务方面的任务更加繁重。 为此,2003年开展了以窗口微笑服务为统称、以提速增效为手段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适应新时期国土资源部门繁重工作任务的需要。

第三阶段:深层量改阶段(2010年至今)

回顾上述两个阶段的改革,主要是一场自上而下、国家层面明确改革方向和政策设计来推动基层的渐进式改革。在这场自上而下的改革进程中,经过十余年的探索和实践,一方面圆满完成了国家和省、市确定的改革任务,另一方面也尝到了改革成果的甜头、累积了较为丰富的改革经验,特别是以窗口服务品牌为标志的服务效能、以土地证当场办结为标志的办事效率,迄今仍独树一帜,保持全省一流、全国领先水平。

主要成效

从上个世纪末改革之航启程,到2006年土地证当场办结措施的推出,直到2010年“集中审批”模式的践行,在这十余年的改革进程中,化挑战为机遇,变压力为动力,用变革求发展,走出了一条独具时代精神、杭州特点、国土特色的改革之路,初步构筑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监督有效的行政审批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1.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

实施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后,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的职能作了重大调整,其主要职能也相应地转变为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对审批权力的监管。通过这一调整,有利于政府机关职能转变,解决权力缺位、错位、越位问题。与此同时,政府机关的服务职能进一步凸显,通过审批事项、职能、人员和服务的全面集中,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由“中转站”、“收发处”转变为便捷、高效的“办事处”,提高了为民服务水平。 2.行政效能进一步优化

行政审批处的成立,意味局机关处室、事业单位职能的重构和优化,带来的直接效应就是行政效能的显著 提升。目前实行集中审批的31个事项,在行政审批处成立之前涉及10个处室、单位,共计60人左右在从事项目审批;行政审批处成立后,目前实际从事具体项目审批的只有15人,行政效能大幅度提升。 3.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

将所有审批服务项目集中到一个处室办理,在“物理集中”的同时为“逻辑集中”创造了条件,从而有效 突破了体制机制“瓶颈”和障碍,为进一步提速增效开拓了新的广阔空间。据统计,实行审批集中后,31个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时间再次提速18%左右。 4.权力监管进一步强化

根据《作业指导手册》,所有审批事项均明确了流程图、办理标准和时间节点,不得擅自突破,并以此为依据开发了业务办理系统。任何一个经办环节超过时间节点的,在业务办理系统和数字监察系统中就会亮起“红灯”,从而启动问责程序。

案例三

广州市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广州市分别于1999年、2002年、2006年开展了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共对2700项行政审批备案事项进行清理,精简了70%。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2009年又启动了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取消转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下放、合并等方式,共减少审批事项566项,备案事项200项,精简率分别达到67.3%和69.2%。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275项,备案事项89项。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促进了服务型政府建设。 基本做法

(一) 强化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职能,实现一站式服务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公共权力的再分配,部门利益的再调整,管理资源的再组合。广州市政府在统一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认识的基础上,组建了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集中统一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收到了好的效果。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2006年后特别是从2009年以来,广州市政府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力度,坚持在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下放审批权限、缩短审批时间、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方法、加大监督力度等方面深化改革,有效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 1.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 2.推行并联.批制度,缩短审批时。 3.下放审批权限,管理中心下移。 4.网上审批,提供零距离服务。 5.预约审批,协同办理。

(三)创新审批理念,创新服务便民措施

广州市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努力创新行政审批服务理念,创新行政审批服务体系,有效地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1.深入进行党的宗旨教育,创新服务理念。

2.实施“政务惠民”工程,落实便 3.积极回访,全程跟踪服务。

第20篇: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行政审批自查报告我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由行政审批股负责。主要业务是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统一受理行政审批申请,统一送达行政审批决定;负责环境现场监管执法部分移交的未办理环境审批手续单位(个人)的立案;负责组织实施相关环境管理制度;承担有关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许可听证等工作。

一、行政审批的程序要求我局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许可申请后,当场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履行有关批准程序后,按规定予以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当场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不属于本局管辖的,当场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当场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

(四)申请材料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以《补办件通知书》的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五)属于本局管辖的范围,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当场受理,并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二、行政审批时限要求自受理申请之日起,行政许可决定在我局承诺的办结时限内作出,环保审批中报告书项目为15天,报告表项目为10天,登记表项目为7天,重新审核5天。对环保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依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时限予以办结。为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的情况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已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97件、登记表58件,全部都能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规定和时限要求进行审批,没有越级或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进行审批的行为。

三、行政审批工作及作风要求不存在越权审批现象,对已取消的审批事项未继续开展该事项的审批工作。审批时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批,不随意设定审批条件,不擅自增加审批事项、提高或降低审批门槛。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即:在执行公务活动中,不准在管理对象处就餐和参加各种娱乐活动;不准借用管理对象的交通、通信工具;不准到管理对象处报销任何费用;不准以考察、学习等名义接受管理对象的出资旅游;不准到管理对象处报销书报费和各种物品费用;不准接受管理对象的酬谢费、提成和回扣;不准参加有偿中介活动;不准私自参与环境污染治理工程;不准擅自参加各种庆典、开工仪式;不准向处罚对象通风报信。不存在对申请人态度粗暴和故意刁难的情况。

行政审批审查岗位职责
《行政审批审查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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