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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稽查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5-16 07:48:35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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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督稽查管理办法(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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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7日,《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督稽查管理办法(修订稿)经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督稽查管理办法(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规范化管理,保证政令畅通,维护工作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监督稽查工作实行公司和所属单位两级管理,公司监察稽查部门是公司监督稽查工作的主管部门,各所属单位监察稽查部门负责本辖区的监督稽查工作。

第三条 监督稽查工作坚持“监督、教育、保护、惩处”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监督稽查工作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为准绳。对违规问题处罚必须与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造成的危害影响相适应。

第五条 对违规问题的处理遵循公正、公开原则。

第六条 全体干部职工在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上人人平等。

第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监督稽查管理,公司全体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均适用本办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依据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监察稽查部门及职责

第八条 监察稽查部门具有以下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二)根据公司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对公司工作人员进行廉政、勤政教育,做好廉政法律、法规、政策和文件的宣传工作,增强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意识;

(三)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监督稽查网络,指导协调所属单位监督稽查工作;

(四)制定公司内部监督稽查工作制度和违规违纪人员的处罚规定,监督检查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纠正行业和部门不正之风,受理对公司所属单位和部门以及公司工作人员违规违纪问题的投诉、检举、控告;

(六)按照程序和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公司所属单位和部门以及公司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问题;

(七)负责对所属单位违纪处罚案件的复审和复核;

(八)参加对公司干部职工考核考察、评议评先工作的监督;

(九)参加公司人事、财务、审计、工程项目招投标、设备材料和办公用品采购等方面的监督;

(十)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监察稽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秉公执纪、按章办事、清正廉洁、保守秘密。

第十条 监察稽查人员办理的事项与本人或本人的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章 监察稽查部门权限

第十一条 监察稽查部门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监督稽查的单位、部门和人员提供与监督稽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相关材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二)要求被监督稽查的单位、部门和人员就监督稽查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实事求是的解释和说明;

(三)责令被监督稽查的单位、部门和人员停止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应配合监督稽查工作。

第十二条 监察稽查部门在调查群众举报或违规违纪问题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一)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与违规违纪行为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责令有违规违纪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实事求是的解释和说明;

(三)建议有关单位和部门暂停有严重违规违纪嫌疑人员的工作。

第十三条 监察稽查部门根据稽查、调查结果,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监察稽查建议:

(一)拒不执行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应当予以纠正的;

(二)录用、任免、奖惩决定明显不适当,应当予以纠正的;

(三)给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需要采取补救措施的;

(四)其他需要提出监察稽查建议的。

第十四条 监察稽查部门提出的监察稽查建议,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后,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无正当理由的,应当采纳。

第十五条 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应当自收到监察建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监察稽查建议采纳情况回复监察稽查部门。

第十六条 在调查过程中,有证据足以证明被调查人存在违规违纪事实,被调查人不予承认的,监察稽查部门可以认定被调查人违规违纪事实存在。

第四章 监督稽查程序

第十七条 监察稽查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所属单位、部门和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稽查。稽查总队可调配公司所属单位监察稽查人员开展联合稽查、相互稽查。

第十八条 监察稽查程序分为调查取证、处罚、送达、申诉、复核。

第十九条 监察稽查人员对违规违纪线索按规定程序组织调查。调查中应全面收集证据,听取被调查对象的陈述和申辩,并可聘请有关技术人员参加调查。调查时做好谈话笔录,调查结束写出调查报告。

第二十条 监察稽查部门经过调查认定违规违纪事实存在的,应依据有关规定迅速做出处罚,并按程序将处罚结果及时送达被处罚对象。

所属单位监察稽查部门调查认定的一般违规违纪事实应定期将处罚结果上报公司监察部备案,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应迅速将处理意见上报公司审批。

第二十一条 被处罚单位、部门或个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决定下发次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单位监察稽查部门提出申诉,监察稽查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复查决定;对复查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监察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监察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做出复核决定。 所属单位监察稽查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和基层兼职监察稽查人员做出的处罚决定进行复查,有权维持原处罚决定或重新做出裁定。

公司监察稽查部门负责对所属单位监察稽查部门做出的处罚决定和复查决定进行复核,有权维持原处罚决定、重新做出裁决或责令所属单位监察稽查部门重新做出裁定。

申诉、复核期间,不停止原处罚决定的执行。

第五章 处罚

第二十二条 处罚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理。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理可以单处,也可并处。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经济处罚以元为单位,为五十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二)行政处理分为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待岗学习、解除劳动合同。待岗学习以月为单位,为一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待岗学习期间只发给本人生活费。.对违规违纪人员给予处罚的,应开具《违纪处理通知单》,违纪人员或违纪单位、部门负责人应在《违纪处理通知单》存根栏内签署意见。

第二十三条 处罚实行连带责任

(一)本单位、本部门工作人员受到待岗学习,处以一千元以上经济处罚,记过以上行政处理,多次受到一千元以下经济处罚或记过以下行政处理的,应逐级追究本单位、本部门领导责任;

(二)负有领导责任的,视连带违规违纪问题的轻重和影响的大小,可以给予撤职以下行政处理或经济处罚,其经济处罚额度按直接责任者所受的经济处罚额度以下执行;

(三)本单位、本部门发现自身违规违纪行为,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影响并及时查处的,视违规违纪问题的轻重和影响的大小,可不追究连带责任、从轻或减轻追究连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监察稽查部门应按照本办法对违规违纪行为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经济处罚使用公司监察稽查部门统一票据。经济处罚应一次性罚没,不得重复处罚。经济处罚应在规定期限内交纳。逾期不交的,给予待岗学习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处罚:

(一)迟到、早退的;

(二)未按规定及时处理司机遗留的通行票(卡)的;

(三)工作不负责任,相互推诿的;

(四)未将有关文件、通知、司法文书等及时传达或上报,对工作未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无故不参加会议或集体活动、业务培训的;

(六)不按规定着装、着装不整洁、标志不齐全、未配戴胸卡、未摆放工号牌的;

(七)在工作区域的工作人员袖手插兜、勾肩搭背、嬉笑打闹的;

(八)工作场所内物品不整洁,工作环境脏、乱的;

(九)在禁止吸烟的工作场所内吸烟的;

(十)通勤车不按时发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造成工作延误的(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十一)有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所者(含收费亭、票据票款室、财务室、监控室、档案资料室、贵重物品仓库等)未制止的;

(十二)原始记录(含值班日志、考勤记录、监控记录、巡逻日志、电话记录等)不如实填写、乱填写、保管不善,有撕毁、改动、空页的;

(十三)将制服送人、借给他人穿着或任意改变制服式样的;

(十四)工作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务的;

(十五)不使用文明用语,影响公司形象的;

(十六)工作期间脱岗、串岗、睡岗者、私自顶岗换班的; (十七)发现问题不及时上报或处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八)服务态度生硬,行为不规范的;

(十九)着制式服装人员在岗期间佩戴饰物者,留奇异发型者,男同志留胡须、长发、长鬓角的;

(二十)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工作场所的;

(二十一)收费人员发出的通行券(卡)或售出的票据、票证错误的;

(二十二)出现一车多卡情况,未按有关规定处理的;

(二十三)未按规定认真核对票、卡、钱以及各类工作报表的;

(二十四)监控员对当班收费人员违纪行为未及时提醒纠正的;

(二十五)监控人员擅自脱离监控范围的;

(二十六)路政巡逻时不开启示警灯、巡逻时携带证件、器材不全的;

(二十七)路政人员正常公务时记录不详者,路政巡逻人员途经收费站没有收费站负责人签字的;

(二十八)路政人员接到求助后未及时出动或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未造成后果的;

(二十九)收费车道信号灯未按规定开启的;

(三十)收费亭正常收费未及时上锁的;

(三十一)大额现金未按规定及时入保险柜的;

(三十二)路政人员正常情况下未按规定时速巡逻的;

(三十三)路政人员随意减免巡逻次数的;

(三十四)失职、渎职,情节轻微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处罚:

(一)路政管辖路段活动护拦有开口未及时封堵的;

(二)收费站下道广场中央移动护栏未及时封堵的;

(三)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破坏劳动纪律的;

(四)工作设施、器材、物品损坏、丢失的(除照价赔偿外);

(五)考勤、报表、记录等弄虚作假的;

(六)没有认真履行职责使应缴款项漏、逃的(除补齐票款外);

(七)管理不善使票证霉烂、鼠咬的;

(八)保管不善丢失通行卡的(除照价赔偿外);

(九)擅自变更车辆信息(大变小、收改免、删除计重信息、删除轴重等)及特情车辆处理,未按规定及时上报并登记,能说明正当原因的;

(十)未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监控室并登记,擅自进行手工输入收费,能说明正当原因的;

(十一)票款员、票据员核对票、卡、钱发现有差错现象,未及时上报的(情节严重的,按包庇违纪论处);

(十二)未按规定向收费人员透露有关收费数据、资料的;

(十三)巡逻车、超限车、公务车等非公务私自驶离高速公路的;

(十四)不按规定作“勘验笔录”、“询问笔录”造成路产损失在三百元以下的(含三百元,除赔偿路产损失外);

(十五)“以销代罚”、“以物代罚”、“以罚代卸”、“只收不卸” 款额(物品折价)在三百元以下的(除没收款额外);

(十六)路政、工程养护等部门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在工作区域采取安全措施(设置安全区域或安全标志)的;

(十七)疏于职守或违犯规定程序造成经济损失在一千元(经有关部门鉴定认可)以下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 (十八)有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出现,运维部门未及时在电子显示屏、情报板发布更新路况信息,值班人员未按规定及时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者,路政、养护等部门未加大巡逻密度及时上报路况的;路政巡逻时,发现护拦、边坡防护网等高速公路附属设施有缺陷或损坏,未及时通知养护部门维修或在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没采取安全措施,尚未造成事故的;

(十九)养护部门不按规定上路巡查或接到有关部门通知,路产损坏在二十四小时内未及时维修的;

(二十)不服从管理、有令不行的;

(二十一)工作人员将通讯工具带入禁止使用通讯工具场所的;

(二十二)电子情报板、电子显示屏显示与工作无关信息的。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三百以上五百元以下处罚:

(一)为违纪人员做伪证或包庇违纪的;

(二)在禁止使用通讯工具场所使用通讯工具的;

(三)对外泄露有关公司秘密资料,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旷工一次的;

(五)财务帐目管理混乱,负有直接责任的;

(六)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折价三百元以下的;

(七)违犯财务制度,设立小金库的(除没收小金库资金外);

(八)受到新闻媒体批评报道,情况属实,造成不良影响的;

(九)用公款支付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消费的(除追缴所支付费用外);

(十)未尽职责放行禁行车辆上路的;

(十一)不按规定上缴票款的;

(十二)收费人员擅自脱离监控范围发卡或收费的;

(十三)监控人员发现收费人员有违纪行为,隐瞒不报者的(情节严重的,按包庇违纪论处);

(十四)监控人员未尽职责,造成监控资料丢失、损坏的;

(十五)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向微机收费系统进行外接设备、安装软件等操作可能影响微机收费系统安全正常运行的;

(十六)工作人员私自开关电源,私自更改电路或私自挪动、拆卸监控设备的;

(十七)疏于职守或违犯规定程序造成经济损失在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经有关部门鉴定认可)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

(十八)酒后上岗(上岗前六个小时内严禁饮酒)或在岗饮酒的; (十九)无中生有、捏造事实、造谣惑众、恶意诽谤他人的;

(二十)不按规定作“勘验笔录”、“询问笔录”造成路产损失在三百元以上的(除赔偿路产损失外);

(二十一)“以销代罚”、“以物代罚” “只收不卸”款额(物品折价)在三百元以上的(除没收款额外);

(二十二)超限人员擅自处理无主货物的;

(二十三)路政、收费、运维、养护等部门生产性机械设备,未经批准离开工作区域的;

(二十四)养护施工部门在施工期间,不按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安全区域,不及时清理工作垃圾者或双方不签安全合同的。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处罚:

(一)公车私用的;

(二)私自放行高速公路禁行车辆造成事故的;

(三)受到新闻媒体批评报道,情况属实,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疏于职守或违犯规定程序造成经济损失在五千元以上的直接责任的(经有关部门鉴定认可);

(五)失职、渎职造成影响的;

(六)路政、收费、运维、养护等部门生产性机械设备,未经批准离开工作场所造成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一千元(除赔偿经济损失外)以下的;

(七)疏于职守造成路产损失在一千元以上的;

(八)擅自处理违规、事故车辆的;

(九)不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通行费漏征的。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处罚:

(一)私自留存通行卡或通行费发票的;

(二)盗窃公司票证、钱物的;

(三)挪用公款的责任的;

(四)违纪人员相互串通、包庇掩盖的;

(五)对检举人、揭发人和办案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六)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败坏公司声誉的;

(七)工作人员破坏、泄露或擅自打印、复制有关监控资料的;

(八)收费人员在收费亭内,路政人员在巡逻执法时,携带私款的(除没收私款外);

(九)擅自变更车辆信息(大变小、收改免、删除计重信息、删除轴重等)及特情车辆处理,未按规定及时上报并登记,无正当原因的;

(十)未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监控室并登记,擅自进行手工输入收费,无正当原因的;

(十一)路政、收费、运维、养护等部门生产性机械设备,未经批准离开工作场所造成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一千元以上的;

(十二)随意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偷工减料负有直接责任者及领导者(经有关部门鉴定认可);

(十三)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折价在三百元以上的;

(十四)职工食堂管理不善,造成职工食物中毒的;

(十五)有其它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

第三十条 违规违纪行为轻微,尚未造成经济损失或影响工作的,监督稽查人员可给予通报批评处理。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并处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待岗学习。

(一)失职、渎职、工作相互推诿,造成影响的;

(二)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折价三百元以下的;

(三)报表、记录弄虚作假的;

(四)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破坏劳动纪律的;

(五)公车私用造成事故和影响的;

(六)损坏、丢失工作设施、器材、物品、文件资料的;

(七)擅自招收、录用计划外用工及违犯人事管理规定的;

(八)受到新闻媒体批评报道,情况属实,造成不良影响的;

(九)私自放行高速公路禁行车辆的;

(十)疏于职守造成单位直接经济损失在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

(十一)擅自变更车辆信息(大变小、收改免、删除计重信息、删除轴重等)及特情车辆处理,未按规定及时上报并登记的;

(十二)管理不善使票证霉烂、鼠咬、丢失损坏的;

(十三)不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通行费漏征的;

(十四)发现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隐瞒不报的;

(十五)工作人员破坏、泄露或擅自打印、复制有关监控等资料的; (十六)不按规定作“勘验笔录”、“询问笔录”造成路产损失在一千元以下的;

(十七)“以销代罚”、“以物代罚”、“只收不卸”款额(物品折价)在三百元以下的;

(十八)无中生有、捏造事实、造谣惑众、恶意诽谤他人的;

(十九)超限人员擅自处理无主货物的;

(二十)酒后上岗(上岗前六个小时内严禁饮酒)或在岗饮酒的; (二十一)连续旷工十日以下的;

(二十二)擅自处理违规、事故车辆的;

(二十三)有其它较大违规违纪行为的。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大过并处七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待岗学习。

(一)为违纪人员做伪证、包庇、相互串通的;

(二)对外泄露有关公司机密资料的;

(三)私自放行高速公路禁行车辆上路造成事故的;

(四)财务帐目管理混乱的直接责任的;

(五)因违纪已受处罚又重犯的;

(六)连续旷工在十日以上十四日以下,或一年累计旷工十五日以上三十日以下的;

(七)违犯财务制度,设立小金库的;

(八)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折价在三百元以上的;

(九)用公款支付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消费的;

(十)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受到外来人员围攻、无理取闹时,在场工作人员不主动配合协助制止的;

(十一)对检举人、揭发人和办案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十二)公车私用造成重大事故和重大影响的;

(十三)挪用公款的;

(十四)私自留存通行费票据(通行卡)的;

(十五)疏于职守造成单位直接经济损失在五千元以上的;

(十六)路政、收费、运维、养护等生产性机械设备、未经批准离开工作现场,造成事故且经济损失在一千元以上的;

(十七)疏于职守造成路产损失在一千元以上的;

(十八)“以销代罚”、“以物代罚” “只收不卸”款额(物品折价)在三百元以上的;

(十九)随意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偷工减料负有直接责任的;

(二十)酒后上岗或在岗饮酒及违犯禁酒令者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十一)有其它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除没收非法所得或补偿经济损失外,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利用各种手段贪污的;

(三)盗窃票证、钱物的;

(四)计划外生育的;

(五)连续旷工在十五日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在三十日以上的;

(六)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本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七)受到新闻媒体批评报道,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败坏公司声誉的;

(八)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九)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其它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第三十四条 个人受到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经济处罚、受上级通报批评、待岗学习或记过以下行政处理的,自处罚或处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取消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职务及评选先进资格。 个人受到一千元以上经济处罚或记大过以上行政处理的,自处罚或处理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取消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职务及评选先进资格。

第三十五条 本单位、本部门受到上级单位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批评报道属实的,取消本年度先进集体评选资格。

第三十六条 违规违纪人员有下列行为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一)主动交待违规违纪事实的;

(二)主动退还非法所得的;

(三)积极配合调查且能揭发检举他人违规违纪事实或有其它立功表现的。

第三十七条 违规违纪人员有下列行为的,可以从重或加重处罚:

(一)屡教屡犯、屡犯不改的;

(二)伪造、销毁、藏匿证据,嫁祸他人的;

(三)不积极配合调查,拒绝交待错误事实或抗拒检查的;

(四)阻止他人检举揭发、提供证据材料的;

(五)串供、做伪证的;

(六)对检举人、揭发人或调查办案人员打击报复的;

(七)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八)拒不执行公司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决定的;

(九)同时违反公司多项规定的。

第三十八条 违纪人员为领导干部的,视情况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记过、降职、撤职行政处分;违纪人员为党员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纪处分。

第三十九条 发生本办法未有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及上述条款给予相应处罚。

第六章 表彰奖励

第四十条 举报公司所属单位、部门或职工有违法违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由所在单位监察稽查部门对举报人按违纪处罚额的30%给予奖励。

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的,视情况对举报人按挽回经济损失额的30%以内给予奖励。

第四十一条 对监督稽查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又在实践中收到显著效果的,由所在单位监察稽查部门给予奖励。

第四十二条 工作人员在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报道监督稽查工作先进事迹,为公司廉政建设工作赢得良好声誉者,由所在单位监察稽查部门给予奖励。

第四十三条 为监督稽查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部门和工作人员,由各级监察稽查部门向同级有关部门推荐年度表先、奖励、记功、晋升。

第四十四条 公司按年度计划对廉政建设工作和监督稽查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部门和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奖励可分为记功、通令嘉奖,授予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金。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公司各级管理部门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中,按本办法规定制定各项处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六条 公司其他规章制度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中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颁布的《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督稽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豫高司监〔2008〕360号,2008年7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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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假军警车逃费

„„„„„„„„„„„„„„„„„28 【典型案例】天门所火眼精金查处假军车

„„„„„„„28

三、假冒运输跨区作业收割机逃费 „„„„„„„„„„„30 【典型案例】京山所查获假冒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运输车辆„30

四、假免费证逃费„„„„„„„„„„„„„„„„„„31 【典型案例】施工车使用他人施工车证明要求免费的处理„31

五、对抗震救灾等应急情况下的免征车辆

„„„„„„„32

六、无牌车冲岗 „„„„„„„„„„„„„„„„„„34

七、ETC车辆多卡逃费„„„„„„„„„„„„„„„„34

第四节 附 录

3 第一节 利用IC卡逃费

车辆通过调换IC卡,缩短缴费里程,从而达到少缴车辆通行费的目的。常见的此类逃费方式有多车互换卡、多车套牌换卡、倒卡等情形。多车互换卡和套牌换卡按行驶方向可分同向行驶换卡和相向行驶换卡。

一、换卡逃费

【表现形式】多辆车相互调换通行卡,以期缩短缴费里程,达到逃费目的。

【异常反应】系统会显示该车超时和入出口车牌不一致;中途可能会在同一个收费站出入。

【应对措施】通过比照出入口车辆车牌,会发现出入口车辆车牌不一致,可确定车辆逃费。

【典型案例】智查换卡逃费车辆

2011年1月18日,宋河所一辆银灰色二型客车(鄂H56698)刷卡后,出现车牌不符,紧接着弹出入出口图像抓拍不一致的对话框。当班监控员立即反应该车有可能为换卡车,仔细记录了该车车牌及IC卡卡号后,经过查询,该车从襄阳北领卡上道,卡号内的信息显示的是另一辆车牌为鄂H51005同样从襄阳北上站的一型黑色轿车,这不得不让人怀疑这两辆车换卡。经过更深入的图像稽查,全省路网IC路径查询后,致电襄阳北后,证实了这两辆车为换卡车。在工作人员的政策宣讲和耐心工作下,司机最终承认自已换卡的事实,按有关政策缴纳了通行费。

4 【专项点评】由于单纯的换卡逃费很容易被识破,目前采取此类方法逃费的案例并不多见,但也要引起我们的注意。

二、套牌换卡逃费

【表现形式】套用同一块车牌的多辆车相互调换通行卡,以期缩短缴费里程。目前套牌车辆的车型、外观及颜色等外观特征都极为相似,很难通过出入口图片比照确认。

【异常反应】系统会显示该车超时。

【应对措施】①现场可查阅入出口图片,对比车型、外观及颜色是否一致;②在保障正常通行的前提下,对严重超时的可疑车辆,现场查阅图片无法查实的,可提请稽核员通过后台路径查询系统确认,如果发现在同一时间段内“同一辆车”在其他收费站或不同方向的路段出入,可确定车辆逃费;③对多次超时的车辆,稽核员应重点加强稽核,通过后台路径查询系统确认是否存在逃费问题;④对列入重点监控对象的可疑车辆,后台稽核也无法确认的,所站应根据稽核提供的相关信息,有针对性地安排尾随跟踪或蹲坑,力争抓现形。

【典型案例】唐江站通过标识站信息查获套牌换卡车辆 (其他高速案例)

2011年4月22日,一辆鲁QB2207 的1127型货车从唐江站下高速,系统显示超时和万年标识站信息(21日21:30从昌西南上高速,22日4:10经过景鹰路万年标识站),该车行驶路径和时间存在明显疑点。面对收费员的疑问,司机也无法自圆其说,最终承认了套牌换卡逃费的事实。据司机交待,主要是利用三辆外观、车型、颜色均相似的车辆套用一块车牌,通过互换通行卡,缩短缴费里程,以期达到少缴通行费的目的。最终该车一次性补缴通行费6万余元。

6 【专项点评】这类逃费方法较为隐蔽,由于车型、车牌等外观特征一致,一般较难发现。案例中的逃费车辆因经过万年主线标识站,行驶方向南辕北辙,疑点明显,最终得以顺利查获。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大多数逃费车辆未必会经过标识站,无法在现场让其现形。这就需要加强路网内事后稽核跟踪,对多次超时的车辆,通过路径查询来查找疑点,最终确定逃费的事实。当然,要从根本防范此类问题,还是要加快标识站的建设,强化系统实时路径跟踪的功能,变后台事后稽核确认为现场实时稽核确认。

三、倒卡逃费

【表现形式】同一辆车第一次出高速公路时,通过谎报丢卡滞留当次通行卡并赔卡,下次再使用滞留的通行卡出站,以期缩短缴费里程。

【异常反应】系统会显示该车超时。

【应对措施】通过后台路径查询,会发现最近一次的入口信息与当次回收卡的信息不一致,可确定车辆逃费。

【典型案例】遂川所一举查获“资深”倒卡车辆 (其他高速案例) 2011年5月26日,遂川所查处了赣A22788的超时车辆,经查实该车在04年11月至05年5月底期间,共有68次通过出口谎报丢卡,随后再次领卡上高速的方式来逃缴通行费的记录,一次性追缴通行费4万余元。

【专项点评】倒卡车辆的一个明显特征是严重超时,一般通过后台查阅最近一次的入口站,便可鉴别真伪。当然,这种方法只能在事后稽核中才能得以确认,难免会有漏网之鱼。要从根本上防范和杜绝此类逃费,建议建立丢失卡的黑名单库,对接受处理的无卡车辆,应将其丢失卡的卡号录入黑名单,一旦再次使用此卡,系统会自动报警提示。

8 第二节 选择路线逃费

利用高速公路设计上的漏洞和管理的盲区,通过改变行驶方向和路线,缩短实际缴费里程,从而达到少缴或逃缴车辆通行费的目的。常见的此类逃费方式有UJ型线路、车头车厢分离、非正常出口等情形。

一、UJ 型线路逃费

【表现形式】U型车为中途从某处调头,从入口站出高速公路的车辆;J型车为中途从某处调头,从入口站以外的其他站出高速公路的车辆。UJ型车主要通过两辆车中途换客换货来逃缴通行费。

【异常反应】①U型车系统会自动提示;②J型车系统不会自动提示,但一般会显示该车超时。

【应对措施】①对U型车按系统提示处理;②对J 型车防范主要放在对超时车辆稽核上,对经常超时的车辆,所站应根据稽核提供的相关信息,有针对性地安排尾随跟踪或蹲坑,一经查实,查明历史记录一并处理;③对能够看到行驶方向的出口站,如喇叭型互通或下穿型互通,收费员应注意核对车辆行驶方向,发现与IC卡信息不符的,可按J型线路逃费处理。

【典型案例】随县所U型车的处理

2011年7月21日,随县所出口收费员刷卡后,发现车辆为U型车,U型时间为33分钟。班长见此车辆U型时间超过30分钟,做解释工作还需要一点时间,迅速开启备用车道,保障车道畅通。

通过对司乘人员的询问,了解到了此车是因为在上道时将方向走

9 错后在与汉十互通那违章调头回来的,虽然我们在和司乘人员的交流中了解到了情况,但根据收费管理条理规定,U型超过30分钟的车辆司乘人员不能证明U转地点的要按全程收费。情况了解清楚后,因为该车是外省车不知道高速公路上面不能在同一个收费站上和下,根据实际情况收费员上报监控。经过监控员查询后同意按能证明入口操作此车,输入U转最近的一个收费站柳林收取通行费30元。

【典型案例】岳口所 还原真相,查处J型逃费车

2011年5月27日,一辆车牌为鄂R8H999的一型客车从岳阳至随州方向行驶至岳口所02道下道时,收费员刷卡后发现此车从天门所上道,操作提示区处显示“超时”计59分钟,收费员立即询问司机中途是否在路上调头。司机说自己没有调头,只是曾经在路上等人。收费员向司机解释,从天门上高速至岳口下道,正常情况应该是从随州至岳阳方向行驶到岳口所出口下道,而司机是从岳阳至随州方向行驶到岳口所出口,而且正常情况下,从天门到岳口12KM的路程十分钟就可以到了,而司机却行驶了1个小时。在如此铁证的事实面前,司机只得承认自己是在珠玑互通处调头接人,为了少交通行费就没有在珠玑出口下道,而是调头至岳口下道。最后收费员将该车按J型车处理,先收取天门至岳口的通行费5元,然后按J型车补票,选择J转点前方最近收费站毛嘴站,输入五位数站号10533,系统显示补票金额20元,收费员收取通行费打票。

【专项点评】J型线路逃费手法比较隐蔽,取证工作难度较大,目前只能抓现形。这就要求我们收费员和稽核员,密切关注经常超时

10 的车辆,及时反映相关异常情况,路段收费管理部门也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跟踪调查或安排蹲坑守候,一经查实,要连同历史记录一并处理,以提高这些车辆逃费成本,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当然,跟踪调查或蹲坑守候的成本太大,只有在互通或主线位置安装标识站,加强对过往车辆的路径实时跟踪,才能有效防范此类逃费行为。

二、车头挂车分离逃费

11 【表现形式】牵引车中途在服务区,将车头挂车分离,挂车留在服务区,牵引车头就近下高速再上高速,或换另一辆牵引车头上高速,然后到服务区带挂车下高速,以期缩短挂车部分的实际缴费里程。

【异常反应】系统自动提示出入口车型不一致;出入口外形不一致;中途可能会在同一个收费站出入。

【应对措施】①对系统提示出入口车型不一致的牵引车,一定要比对入口车辆图片,现场无入口图片的,提请后台或入口站协助查明;②对无法查阅到入口图片的嫌疑车辆,可联系服务区管理部门协助调查附近服务区有无挂车停留;③对无法确认的嫌疑车辆,所站应根据稽核提供的相关信息,有针对性地安排尾随跟踪或蹲坑,力争抓现形。

【典型案例】宋河查处甩挂车辆

2011年7月11日,一辆蓝色六型大货陕E76041未带车箱下站,刷卡后发现该车入口是漫川关,凭着职业的敏感性,出口收费员立即询问司机具体情况,问其为何未带货厢,司机称此次出门不送货,所以未带车箱,现去宋河镇街上修车。

当司机交完费后,其并未到街上修车,而是在收费广场掉头,再次从我所入口上高速。这时引起收费人员高度怀疑(我们怀疑其在服务区甩货偷逃通行费),于是稳住司机暂未发卡,班长再次询问司机情况,司机称现在担心宋河修不好,临时决定到其他地方去修,当再次询问货厢时,司机表情显得很慌张,班长将情况上报监控室,值班人员共同商量暂时说服司机让出车道入口1,监控员以最快的速度联系了京山服务区,纳闷的是服务区并没有遗留的货厢。就在此时,司

12 机掉头走了省道。

从了解的情况来看,该车甩货逃费的可能性非常大。监控员将这一情况如实汇报给了监控中心,监控中心在群里立刻发了“注意该车,该车有甩货怀疑”的通知,正在这时高速巡警从宋河所下站,并把“宋河到京山的匝道边有一个货厢”的消息告诉了收费员,监控员在第一时间联系了监控中心,监控中心迅速联系了高巡十八大队和路政二大队,同时三阳所有消息:该车在三阳领卡上道。在大家齐心合力的协助下,终于让该车带上货厢在京山所补票755元。

【专项点评】甩挂车的一个明显特征是出入口车型不一致,且车型误差跨度较大,一般可通过出入口车型对比情况确认是否存在逃费问题。另外,甩挂车一般会把挂车留在服务区,如果能够发动服务区工作人员的力量,提供有效的甩挂信息,就能提高我们工作的主动性,让此类逃费车辆无法遁形。

三、非正常出口逃费

13 【表现形式】入口正常领卡上高速,出口不走收费站,而从施工便道等非正常出口下高速,从而逃缴车辆通行费。

【异常反应】只有入口信息,没有出口信息。

【应对措施】①入口站通过卡号查询,了解本站发出卡的回收情况,剔除赔卡、坏卡等异常卡,对其他没有回收的卡进行梳理,查明车牌信息,对多次无出口信息车辆,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所站应根据稽核提供的相关信息,有针对性地安排尾随跟踪,力争抓现形;②要积极向社会宣传我们的举报奖励政策,发动社会力量提供相关信息及检举逃费行为,一经查实,应积极兑现奖励承诺。

【典型案例】施工车辆“只上不下”通过施工便道逃费 (其他高速案例)

2011年8月7日,平静的昌九高速星子收费站迎来了一批“不速之客”,十余辆 “后八轮”车频繁地上下高速,平均每10多分钟就会满载着砂石进入高速,却只看到上没看到下。收费班长顿时心生疑窦,即使是到最近的收费站,也要近一个小时才能来回一趟,而它们何以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就能来回呢?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分析,发现共有11辆车在拖运石料,每辆车都跑了有

七、八趟,石料很有可能是运往南昌方向1公里处昌九城际铁路工地的。于是,站领导安排人员驱车跟踪其中一辆“后八轮”。不出所料,这些车装满石料后自星子收费站进入高速,在铁路工地卸完料,直接由施工便道驶离高速,然后再次装料上路,如此往返多次,造成了大量通行费、卡流失。站领导立即找到工地负责人,要求予以制止“后八轮”车辆的逃费行为,经过耐

14 心细致地宣讲收费公路法规,工地负责人表示理解和支持,立即补交了840元通行费,流失的84张通行卡也全部退回。

【专项点评】此类逃费手段十分隐蔽,在管理上仍然存在盲区。目前卡号查询方式主要是通过人工逐条输入模式实现,工作量较大,不宜向交通量较大的收费站推行。建议完善卡丢失查询系统,实现卡与车牌关联跟踪管理,将查明的丢卡车辆列入黑名单。

第三节 干扰称重逃费

15 利用计重设备存在的缺陷和管理上的漏洞,人为地干扰正常称重,减少实际车辆重量或提高合法装载总重限量,从而达到少缴车辆通行费的目的。常见的此类逃费方式有架桥、液压装置、冲磅、走“S”形绕磅、改型加轴等情形。

一、架桥逃费

【表现形式】通过钢板或木板在秤台上架设浮桥,减少轮胎与秤台的接触面,以期减少车辆重量。

【异常反应】重量明显偏轻;车速十分缓慢;需要有人下车操作。 【应对措施】加强对收费站区域的现场管理,发现有闲杂人员逗留立即劝离;对重量明显偏轻的车辆,在工作人员监督下,要求其重新称重。

【典型案例】同伙藏身车底吊床冒死架桥企图逃费 (其他高速案例)

2011年6月14日早晨,一辆车号为皖M66376的重型半挂车正缓慢地驶入庐岛所泊水湖站出口107号收费车道,这时当班收费员陈晨却惊奇地发现该车尾部有一块木板在地下拖曳,似乎有人在汽车的底部用绳拉扯木板往回收,再一看微机上显示的车辆称重数据,这辆满载实木材的重型半挂车货总重仅为48吨。根据平时的工作经验,他断定此车过磅吨位一定有问题,于是向当班班长和保安人员报告情况。接到报告后,班长和保安人员对该车总体进行了查看,最后在该车的挂车底部发现了一个用角铁焊接的吊床,上面躺着一名中年男子,怀里正抱着一块拱型木板。收费站的管理人员在经过对该车司机

16 仔细询问后,终于掌握了司机的整个逃费过程。原来该车进入收费站之前,由一名男子带着特制的垫板,事先躺在车辆底部特制的“吊床”上,车辆过磅时,从汽车底部放出垫板,使汽车后轴压在垫板上通过,减少对地磅的直接压力,降低车辆实际载重吨位,从而达到逃费的目的。该车司机为了逃费,可谓是冒死一搏。

二、操纵液压装置逃费

【表现形式】在车辆尾部车轴上加装液压装置,通过驾驶室内控制杆的,操纵液压装置顶起车辆,将后轮承载重量转移到前轮,以期减少后轮过磅重量。多出现在三联轴上,一般安装在中间轴位置。

【异常反应】车速十分缓慢;后轴过磅时车身有明显起落;重量明显偏轻。

【应对措施】对重量明显偏轻,要求其在工作人员监督下重新称重。

【典型案例】车体内隐藏液压装置的逃费伎俩被识破

2011年9月10日,一辆车牌为豫D28989的五轴货车从天门所102号车道下站。当车辆过磅时,收费员发现该车最后一组轴三轴双轮的中间一组轴好像将车尾微微顶起,然后快速开进车道,正常刷卡后,屏幕显示车辆轴型为单轴单轮、单轴单轮、单轴单轮。与车辆实际轴型存在严重不符,此时收费员突然意识到该车刚才的过磅动作有所不妥,于是出去对该车最后一组轴进行检查,结果发现最后一组轴三轴双轮的中间一组轴轮胎内侧有一个隐藏的千斤顶,发现这一情况后,收费员立即要求司机复磅,并站在安全岛上督促车辆过磅,待车

17 辆正常过磅后,称重数据比先前称的42吨重了四吨,收费员正常收费打票放行。

三、冲磅逃费

18 【表现形式】车辆后轮过磅时,司机通过急刹车的方式,将后轮承载重量转移到前轮,以期减少后轮过磅重量。多出现于厢式货车。

【异常反应】车辆过磅前突然加速,后轮过磅时紧急刹车。承载重量明显偏轻。

【应对措施】①对重量明显偏轻的车辆,在工作人员监督下要求其重新匀速过磅;②对运行不稳定的秤台及时更换。

【典型案例】不法司机企图冲磅逃费,所站员工联手拦截查获 2011年1月22日,车牌为鄂AL3830的大货车从京山所02号道下道,该车从收费广场很远的地方就开始加速,收费员意识到该车想冲磅想制止,可已来不及了,车辆已经快速冲到车道。收费员看车的前轴只有不到两吨,再看看该车拖运的货物,觉得过磅重量与实际重量有差别,给其司乘做解释,要求车辆倒回按匀速5公里的速度重新过磅。司机刚开始不愿意配合,在收费员的耐心解释下,车辆由收费班长指挥倒出车道,重新匀速进站,此时过磅重量比之前多3吨多,堵漏增收25元。

【专项点评】该案例告诉我们,遇到司机冲磅、跳磅等行为时收费人员要加强各方面知识的学习,不让司机钻空角,要向司机耐心解释费收政策,做好文明服务,收费班长可提前到车道阻止车辆冲磅,如果司机态度恶劣监控员可立即通知路政人员到现场做相应处理,这样也可让别的司机知道想通过任何不正当行为逃缴通行费都会受到严厉制止。

四、走“S”形绕磅逃费

19 【表现形式】走“S”形绕磅会改变秤台的受力方向,让压力变成了横向的扭力,以期减少车辆重量。多出现在超宽车道上。

【异常反应】①车辆车厢摆动幅度较大;②车速一般较慢;③重量明显偏轻;④容易出现少轴现象,一般会丢失中间位置轴,如1127型货车一般会丢失中间的1型轴或2型轴。

【应对措施】①应时刻留意计重信息和过磅行为,注意核对车辆轴组数据,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删除不正常的计重信息,要求在工作人员监督下重新匀速直线过磅;②对于少轴车辆,必须要求车辆重新称重;③在车流量较大时,班长应在称重区域特别是超宽车道指挥车辆匀速直线过磅。

【典型案例】车辆走超宽道违规行驶,走“S”形绕磅难逃收费员慧眼

2011年1月17日凌晨,一辆限重49吨的半挂车从岳口所下道,车主称车辆过宽,要求走超宽道,当车辆驶入超宽道后,货车在超宽道上走了一个大大的S型,货车完全进道后,当班收费员发现限重只有41吨,重52吨,收费员要求司机重称,司机开始不同意,但发现限重不符合,就退回去重称了,第二次进站后,总重为70吨,这时司机称过磅过重了,要求重称,收费员告知他重称可以,但必须匀速5公里直线进站,司机抱着侥幸的心现退出了车道,在收费班长严厉的监督下,车辆匀速5公里直线进站,重量还是70吨,最后司机不情不愿缴足了通行费。司机原本想趁收费员不注意,采取走“S”形绕磅少缴车辆通行费,没想最终没能逃脱我们收费员的慧眼。

五、改型加轴逃费21

【表现形式】通过加装不承载重量的虚轴,行驶过程中加装轮胎抬离地面,过收费站时才将轮胎放下,人为地改变轴数增加轴载限量,以期少缴超限部分重量的通行费。常见的改型加轴车型有以下四种情形:①112型改114型(增加轴限4吨);②115改119(增加轴限2吨);③127改147(增加轴限2吨);④127改157增加轴限8吨。

【异常反应】①系统显示虚轴承载重量无数据或数据明显偏小;②轮轴识别器有时无法检测到虚轴;③虚轴轮胎比较陈旧,有时甚至用报废的轮胎,与正常承重量轮胎有明显区别

【应对措施】①对能够升降的轴,在通过收费站出口车道时未放下行驶,一律不予认可;②查验车辆行驶证(对照车辆行驶证图片),行驶证上的车辆轴数少于实际轴数,按行驶证轴数认定;③对装有陈旧轮胎或有虚轴嫌疑的车辆,可通过手测轮胎温度的方法认定,如该轴轮胎温度较其他轮胎温度低,可确认该轴通过收费站时才放下,该轴不予认可。

【典型案例】加装升降轴的改装车辆被识破

2011年4月23日凌晨,一辆货车从天门所下高速,收费电脑显示称重数据为限载43吨,车辆总重为48.2吨,从十堰上高速540元,司机看过费额显示器上的吨位后称道:“错了,我的车限载是49吨的,后面是三轴三轮的,怎么显示只有43吨。”收费员在这辆车进站时就发现该车后面的三轴其中的一轴是进站时放下来的,而且看上去也比后两轴要小。班长特意到亭外查看后发现该车确是安装的悬轴,随后班长为司乘宣传相关的收费政策,称其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作为车的

22 限载依据,起初司乘不听,认为他的车确实是49吨。最后在收费员出示相关政策依据和文件后,司乘终于缴纳通行费离去。

【专项点评】发现加装悬轴的车辆通行时,除与交警部门及时联系处理外,要在全路网内对通过收费站的虚轴车辆信息汇集通报,以引起各收费机构注意。

六、气囊升降装置逃费23

【表现形式】车辆通过秤台前或通过中有突然停车现象,在通过前顶起气囊,通过一半后放下液压以减轻某一轴的重量,达到逃费目的。

【异常反应】外勤在观察车辆通过秤台前后停止的同时能听到顶放液压时咔嚓的声响,及时提醒亭内收费员注意观察微机轴重称重信息

【应对措施】安装气囊的车辆可从数据中看出,特征为:

1、一般气囊是安装在第五或第四个轴上的,因此第

五、六个轴称重信息比较轻。

2、使用了气囊的车辆,由于是在第五或第六个轴上安装的,所以后二个轴一经抬起,会影响到第

三、第四个轴轴重增加,所以第

三、四轴的重量会与第

五、六轴重量明显拉开差距,各轴重分布也很明显与正常过秤的车辆各轴重称重数据有区别,表现在,本应承重较大的第

五、六轴反而比较轻。

3、车辆在过秤过程中,快要过最后二个轴时,会特别的停下来再让最后二个轴缓慢过秤。

通过以上特征,可辩别车辆是否存在问题,往往经过检查第

五、第六个轴上,就可发现气囊,收费员遇到这样的称重数据,会马上检查车辆底部,对气囊立即进行拆除,车辆重新匀速称重后收费。【典型案例】2011年11月22日,一辆车牌为鄂D14482的前四后六货车驶入荆岳大桥收费站,在亭外执勤人员发现该车第三组轴两个轮胎之间间隔较大,存在安装假轴的嫌疑,现场执勤人员晏菲、周金良

24 立即上前对该车进行相关查验,经过细致检查,发现该最后一组轴安装有气囊升降装置,值勤人员随即让司机出示行驶证件,司机以未带行车证为由拒绝出示,并坚持出厂就是这样的,通过对该司机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后,司机极不情愿地拿出行车证。执勤人员通过对比该车轴型,发现行车证和实际车型严重不符,行车证上显示该车最后一组轴为单轴双轮,限重24吨,而该车最后一组却是双轴单双轮,限重28吨,同时在该车驾驶室内还发现假轴升降控制开关,在铁证前面,该车司机孙某承认私自加轴改装的事实,工作人员也对孙某的行为进行严肃批评,责令当场补交通行费,监督孙某对该车气囊假轴进行了拆除,并写下《车辆逃费事实确认书》。

【专项点评】目前,合法汽车生产厂家出产的气囊轴比较多见,但私自改装的气囊假轴依然存在,这就需要我们现场执勤的工作人员仔细观察,正确分辨,严肃打击各类逃费车辆,确保高速公路通行费颗粒归仓、应收尽收。

假冒减免费车辆逃费

利用我省高速公路现有减免费政策,伪装成各类减免费车辆,以期逃缴车辆通行费。常见的此类逃费方式有假绿通、假军警车、假免费证等情形。

一、假绿通逃费

25 【表现形式】通过在车厢尾部、顶部等车体边缘摆放少量鲜活农产品,假冒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以期享受“绿色通道”减免费政策,逃缴或少缴车辆通行费。

【异常反应】车辆重量可能出现异常;不配合查验工作;急于离开。

【应对措施】①尽量避开司机指定的查验部位,重点检查车厢内部;②实行绿通货物申报制,对查实的假冒绿通车辆按逃费车辆处理;③加强对绿通车辆的现场查验管理,实行两人以上查验制度,对查验过程全程录像;④加强对绿通车辆的事后稽核管理,坚持审带抽查,防范人为消极查验和舞弊行为的发生。

【典型案例】京山所严查“混水摸鱼”车

2011年1月19日,一辆车牌为鄂H36192的二型货车从我站下道,声称为运输鲜活鱼的绿色通道车辆,当班班长陈贤勇按照程序要求司机开箱查验。搭梯爬上车顶后,司机从水箱里捞出一条鱼后便马上放了回去,班长见司机神情怪异,便拨开水箱表面上的水泡,发现水箱里满满的都是水,只装了几条鱼,屈指可数。根据《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绿色通道”有关政策的通知》第三条规定: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装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80%以上,且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此车明显不符合 “绿色通道”政策规定,班长陈贤勇及时对司机讲解了相关政策规定并劝其缴纳通行费,司机见蒙混不成只得缴纳了通行费。

26

二、假军警车逃费

【表现形式】通过使用假冒的军警免费车辆号牌,以期逃缴车辆通行费。

【异常反应】①假冒军警车号牌大多印制粗糙,字迹喷墨不均匀,有的直接用有色贴纸用电脑制成字模贴上去;②多数只在前面挂一块车牌,或只把车牌放置在前挡风玻璃前;③军车一般会在驾驶室右上方挡风玻璃处粘贴“车辆年审合格”标志,并标有车属单位、车号及有效期),而假军车则没有;④为便于更换车牌,假军车常用易更换车牌的带锁牌套。

【应对措施】①对有假冒军警车嫌疑的,应查验三证一单“即行驶证、驾驶证、军人证件、派车单”,发现不符的,按规定收费;②加强与公安机关、驻地军队警备部门的联系,发现有一块车牌多车使用或伪造军警车号牌嫌疑的车辆,及时联系公安机关和军队警备部门处理;③根据军队关于“非军队装备的10吨(不含)以上大吨位车不得使用军牌”的相关文件规定,在收费过程中遇到悬挂军牌重量超过10吨的大吨位运输车,特别是集装箱和货柜车,一律滞留车辆,联系当地军队警备部门处理;④对提供军队证明要求免费的车辆,须联系当地军队警备部门核实确认。

【典型案例】天门所火眼精金查处假军车

27 2011年1月13日,一辆车牌为广K20005的军车缓缓的驶入天门所02号道出口,电脑显示该车入站口为后湖,通行费30元。收费员查看发现车牌做工粗糙,车牌上的“广”字明显要小,便要求司机出示有效证件。司机称证件忘带,在执行紧急任务,要求快速免费放行。收费员耐心宣传:军车通行收费站应主动出示三证一令,并且驾驶证、行车证都要随车,这是每个军车司机都知道的常识,怎么可能忘带?司机无言以对,沉默片刻说到:“我没有证件,这次帮忙算了,以后该怎么收怎么收。”收费员当场予以拒绝,并告诉司机该车按军车免费行不通。司机最终缴纳了通行费30元。

【专项点评】真军、警车货物捆扎整齐,一般不超载。假军、警车货物捆扎不整齐,大多数严重超载。查看三证一单(军车行驶证、军人驾驶证、士兵证、派车单)是否齐全,派车单填写是否规范。发现可疑车辆,收费人员要把有关军、警车通行的文件向司机解释并按规定收取通行费。处理此类车辆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军车通行规定的文件 ,并要特别注意十吨以上的超载货车。不能确定的车辆要及时与军检部门联系协同处理。有时会遇到悬挂军车牌照的军工企业的超载车辆,此类车辆要与军工企业及时联系确认,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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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假冒运输跨区作业收割机逃费

【表现形式】假借运输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之名,以期逃缴车辆通行费。

【异常反应】非农忙时节运输;运输的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均是崭新的;定期运输的车辆。

【应对措施】①出现以上异常反应的车辆,提供不了合理解释的,不享受相关免费政策;②对定期运输的车辆,有假冒嫌疑的,可以采取现场或者跟踪取证的方式,一经查明属假冒跨区作业的,按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理。

【典型案例】京山所查获假冒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运输车辆 2011年5月21日凌晨,京山所查获一起假冒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运输车辆,当时该货车装运了2辆联合收割机,司机只出示了一个跨区作业证,按相关规定要求跨区作业证应是一机一证,而且2辆联合收割机是崭新的,这引起了当班收费员的怀疑。拖运的都是全新的联合收割机,初步推断此车很可能是运输联合收割机销售。在收费人员的耐心说服和证据下,司机终于承认了他们从湖南办假证及贩卖联合收割机的事实,并按章交纳了当次通行费。

【专项点评】收费人员对相关收费政策理解透彻,胆大心细,不拘条例形式,及时发现了漏洞并挽回了流失的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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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假免费证逃费

【表现形式】使用他人或伪造的长期、临时免费证,以期逃缴车辆通行费。有两种形式,一是使用他人免费证,套用他人牌;二是使用伪造免费证。

【异常反应】注意施工车辆和短途营运小车;假特别通行证做工比较粗糙,多用铝塑板、铁板等材料制作,证牌反面没有年检标志。

【应对措施】①对有使用他人或伪造免费证嫌疑的车辆,作好登记先放行,事后报有关部门核实;②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提供的免费车辆信息,对免费车辆进行核实,重点核实本路段的临时施工车辆;③通过路径跟踪查询方式,确认该车是否存在使用他人免费证的问题。

【典型案例】施工车使用他人施工车证明要求免费的处理 2011年7月21日,一辆黄色吊车经过宋河所2号道出口下道,司机给收费员通行卡后声称自己的车是施工车。收费员在刷卡后显示的信息是“入口免费”,收费员要求查验施工证明,但证明上的车牌与该车车牌不符。该司机称上道时太过匆忙走时把施工证拿错了,收费员向司机解释证照不符无法证明是否为施工车并暂扣了施工车证明。收费员耐心向司机讲解政策文件,在路政的调解下,司机交纳了60元通行费下道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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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抗震救灾等应急情况下的免征车辆

【表现形式】在发生自然灾害特定时期内,国家出台的向灾区执行救援、支援车辆减免通行费的政策。

【异常反应】此类车一般以货车为主,司机一般会持抗震救灾等证明材料要求免缴通行费,车身一般挂有抗震救灾、支援灾区等内容的横幅。

【应对措施】对抗震救灾等应急情况下的免征车辆的货物、证明材料的查验检查,必须坚持两人在场检查,班长及收费员要认真查对其出示的证单,及时提出疑问,并应多点、多部位认真核查车上所装货物,并对货物及运载车辆进行摄像、拍照存档。并要及时上报监控中心。

【典型案例】2008年8月26日,一辆车牌为鄂A96168的货车,从后湖站上站到京山所下站,车子驶入收费窗口,司机对收费员说“我们是拖的抗震救灾的货是免费的”收费员看到该车车头悬挂有“湖北抗震与灾区人民心连心”的横幅,于是礼貌寻问司机运输的什么物货,司机回答是防水材料安置活动板房,运输到应城ⅹⅹⅹ加工厂加工。收费员和收费班长要求出示相关证件,并要求司机打开车箱检查运输货物,司机出示了一张盖有“武汉公路运输管理处”印章的“抗震救灾物资运输通行证”和一张有效期为2008年8月10日的:救灾安置

31 房物资证,盖章单位是湖北省建设厅,但是日期过期了,收费员笑着对司机说您证件有效日期已经过了,我们不能给您免费,如果您在免费日期内经过我们站所时我们会给您免费的,司机就展开了同收费员的一场争论,经收费员的多番劝,给司机传达文件精神,不符合要求的是不能给予免费,司机看到想要免费实在是不成了,就轻声的对收费员说:“我们只是跑短途的到应城还会转货,只要你们不说谁知道啊,你看这么多钱要交七百多块划不来撒,只要你们不说给点钱你们好不,再说我们车头挂着有那大的横幅,别人查不出来的”。收费员很坚决且礼貌地对司机说我们是在工作,我们要对自己工作负责,我们要遵循我们的制度,对任何人不得偏私就算自己家里人开车来照样一分不少的交钱,没有任何理由可讲,我们更不可能受您的贿赂。希望你不要为难我们配合我们的工作。

终于司机认识到想投机取巧耍小聪明是行不通了,最后交了通行费离开。

【专项点评】通过此案例,从中学习到我们到掌握各类免费车的相关规定,仔细分析判断各种通行证的真伪,用惠眼去识破司机耍小聪明的手段,坚持自己的原则对工作认真负责严格要求自己不徇私,不贪污受贿,对司机的花言巧语做到始终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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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无牌车冲岗

【表现形式】出高速前取下车牌,快速冲岗,让收费人员难以预防,对此类车只有安装有安全保证的,合法的手动或电动挡车器,加以拦截,无其他有效强行拦截方式。

【异常反应】跟随在其他车辆后面,待前车缴费后紧跟其后快速冲岗逃费。

【应对措施】对于闯关车辆当班收费员应该及时记录下车辆特征以及该车下高速的方向,并将情况迅速上报监控室。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拦截并联系当地公安交警机关、或者高速巡警协同查堵。

【典型案例】无牌车冲岗的处理

2011年2月21日,一辆未挂牌照的蓝色小轿车从岳口所下道。出口收费员发现其为之前通知拦截的冲岗车辆,遂要求其按要求进行冲岗补票,司机拒不缴纳。当班监控员遂将情况报中心,中心监控员要求按收费政策要求操作,按全程补缴通行费并加收二倍票款。二十分钟后,所票管致电稽查组,反映司机仍不缴纳通行费,稽查组要求严格按收费政策执行,同时注意自身安全,中心一方面安排稽查员前往岳口所进行现场处理,另一方面通知监控组联系路政、高巡前往协

33 助处理。5分钟后,岳口所票管报稽查组,车辆已按收费政策的要求缴纳了通行费。

【专项点评】目前,对于闯关车辆的处罚,按全程补缴通行费并加收二倍票款。建议上级有关部门立法授权收费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安装、使用挡车器强行拦截。其次,在收费站口设置公安警区或交警的检查治理站点,以加大管理、治理力度,防止闯关行为的发生。遇到拒不缴纳通行费态度恶劣的司机,及时上报并联系路政、高巡前往协助处理,切记注意自身安全。

七、ETC车辆多卡逃费

【表现形式】ETC是不停车电子收费的简称,是一种利用专用短程微波通讯技术的高速公路通行模式。具有快速自动识别通行车辆出入收费站口信息、电子缴费等新功能。ETC逃费是指车辆在通过设置有ETC专用通道的收费站时,通过车载ETC系统实现车辆入口信息写入,然后又违规自行退出ETC车道驱使该车走正常人工发卡车道,趁机利用“双通行卡”模式灵活选择性逃费。

【异常反应】一般都会在出口显示动态超时或静态超时特情。 【应对措施】完善特殊情况上报制度,要求收费人员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对短途超时车辆,严格核查及时上报监控室。收费监控室对此类车辆近期行驶高速公路的车辆信息进行仔细核查,如发现有逃费现象报上级部门将此车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提示该车曾经有逃费行为,请注意核查该车的行驶路线及时间。

【典型案例】2011年9月2日17:54永安所发现一辆银色车

34 现代牌的商务车,车辆入口信息为武汉西8月30日12:43上站,而武汉西至永安里程是7公里,7公里的距离一辆商务车可以花上4天多的时间一定有问题。为了调查出真像,我们将此车最近通行所有的记录全部调出,发现此车是这样逃费的:

车辆逃费经过:8月28日鄂EBR082从17:47:29走伍家岗ETC道,让车的ETC的电子标签卡感应伍家岗收费站信息后将车倒出,用22秒的时间,即在17:49:51时又在伍家岗自动发卡机上取走(801524760)卡,当天20:39从武汉西下站走ETC道下高速公路。这样卡号为:801524760的IC卡未被回收。

8月30日此车从武汉西12:43走自动发卡机上道取走(801248316)的卡,到荆州下站(14:37)时,司机出示伍家岗的8月28日的通行卡(801524760)下站,交纳通行费是伍家岗至荆州通行费40元,实际司机应缴纳武汉西至荆州通行费80元,逃缴通行费40元。

9月2日此车从伍家岗14:07走自动发卡机车道取走(801142953)卡,然后到永安下道(16:56),持武汉西的8月30日的通行卡(801248316)下站,缴纳通行费是武汉西至永安通行费5元,实际司机应缴纳伍家岗至永安通行费120元,逃缴通行费115元。

【专项点评】这类车辆多卡逃费特点:

1、此类车装有高速公路电子标签卡(ETC);

2、此类车超时时间较长,基本都是超时一天以上,且司机熟知高速公路的交费方式,熟悉运用ETC、自动发卡机、

35 人工车道之间的关系。收费员对小车超时存在麻痹思想,只是关注车辆是否超时,没有观察到车辆超时的具体时间,让此类车有机可趁。收费班长应加强广场巡查,对有些车辆在ETC和自动发卡机之间来回徘徊应加以关注,杜绝ETC车道感应后不走或是在自动发卡机领卡后又倒出的车辆。

3、利用ETC特殊交费方式,入口在ETC车道感应后倒出又在自动发卡机道取卡,而在出口时选择走ETC车道,从而将多余的IC卡私自留存,以便下次逃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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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附 录

逃费处理法规依据

一、《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该条例经国务院第6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⑴第三十三条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对依法应当交纳而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交应交纳的车辆通行费。”

⑵第五十七条规定:“为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而故意堵塞收费道口、强行冲卡、殴打收费公路管理人员、破坏收费设施或者从事其他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活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造成损失或者造成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已由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09年3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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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第十九条规定: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应当足额交纳车辆通行费。车辆通行费的减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减免规定的车辆,在通行高速公路收费站时,应当主动出示相关证件,经查验后方可通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减免。

⑵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少交、逃交、拒交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交应交车辆通行费,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可处以本省路网最远站至本站全程通行费2倍的罚款;故意堵塞收费车道的,实行强制牵移,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三、《关于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紧急通知》

(交公路发[2010]715号)

在继续执行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84号)的基础上,考虑车辆配载的实际情况,对《目录》范围内不同鲜活农产品混装的车辆,应认定为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按规定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各项政策;对《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目录》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考虑车辆计重设备可能出现的合理误差,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四、关于印发湖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7〕111号

38 高速公路通行费根据车型分类、计重收费标准按车辆实际行驶收费站间里程计算确定,长江大桥通行费根据车型分类、计重收费标准按次收费。通行费收费金额计费不足5元时按5元计收;计重收费时,车货总质量不足5吨时按5吨计收;收费金额尾数元≤收费金额尾数元归5元;收费金额尾数

元舍为0;

元归为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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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3篇:高速公路收费稽查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收费稽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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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高速公路的收费管理,完善检查监督机制,有效地防止收费过程中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各单位成立独立于收费部门、直接对公司(管理处)负责的专职稽查队伍,并选派责任心,熟悉收费业务,政治素质高、法制和政策观念强的优秀人员担任专职稽查人员。

二、主要职责

各单位的稽查机构是执行高速公路收费稽查工作、实施日常监督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查处收费工作中的各种违纪行为;组织所辖各基层单位的联合或交叉稽查工作;监督、检查、所辖各基层单位的收费工作。

三、稽查依据

国家有关收费政策、《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收费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

四、稽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1.收费稽查工作由省高管局收费科负责统一组织,各公司(管理处)收费稽查部门和收费站(所)按职责分别实施。

各级稽查部门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单位收费工作存在的问题确定稽查重点,集中力量反复稽查。为提高稽查效果,稽查时要做到不预告,不定点定时,不形成规律,以达到增收堵漏,净化收费环境的目的。其具体实施方法如下:

省高管局收费科负责指导、协调各公司(管理处)收费部门、收费站(所)的收费稽查工作,并按计划实施直接稽查,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联合稽查。局收费科的直接稽查每季不少于一次。

各公司(管理处)收费部门配备稽查人员,负责组织协调所辖收费站(所)的收费稽查工作,并按计划对收费站进行直接稽查,也可组织站与站之间的互查或联合稽查。各公司(管理处)收费部门组织的直接稽查每周不少于三次。

收费站(所)稽查工作由站长负责组织实施,建立收费稽查小组,设专职稽查员。稽查小组按规定和要求进行稽查,也可组织班与班之间的互查。收费站(所)组织的稽查结合收费工作实际进行,每天不少于一次。

2.各级稽查部门应将收费稽查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围,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收费稽查工作,采取多种多样的稽查方式,确保收费稽查工作具有一定的力度、深度和广度。要将现场稽查和监控稽查有机地结合起来。

现场稽查要实行“六个结合”,即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全面查与单项相结合、配合与交叉相结合、内查与外查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各公司、处现场稽查每周不少于2次,每站自查每天不少于2次,并根据要求及工作实际确定稽查重点,做到不预告、不定时、不定期。 要充分发挥收费监控系统的功能和作用,认真做好收费监控设施管理,要加强对监控人员、票证人员的工作质量稽查和计算机数据、报表的审核工作,使各个岗位的人员各负其责,认真工作,形成相互制约的良好机制。

五、稽查内容和范围

1.查看收费站、收费亭周围的工作秩序、检查收费设施的完好情况;检查收费人员执行规章制度、遵守各项规定、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对违反规章制度的收费人员进行批评纠正,维护收费纪委的严肃性。 2.对当班收费员进行稽查,票据、票款是否相符,有无长短款;有无营私舞弊现象。

3.对收费人员业务操作程序、票证管理员的通行卡、通行费票证的日常保管、发放工作及对发卡员、收费员的结帐程序进行全面稽查。 4.运用监控录像手段加大稽查力度,加强监控录像的管理。各收费站应全天24小时监控录像,做到每日录像及时查看,录像带保存期不少于1个月;各单位要建立监控录像抽查制度,每周录像抽查量不少于24小时,公司、管理处稽查部门每周录像抽查量不少于8小时。 5.加强对监控人员、票证人员的工作质量稽查和计算机数据、报表的检查工作,使各个岗位的人员各负其责,形成相互制约的良好机制。 6.要加强入口发卡的稽查,重点防止各种换卡、倒卡等舞弊行为,要注重数据分析统计工作,随时掌握通行卡流失情况,及时查找原因。 7。对过往高速公路的车辆驾驶人员进行抽查和询问,检查通行费缴纳情况,验看通行票凭证,协助收费站拦截闯杆、逃费车辆并对其进行处罚。征求驾乘人员对收费工作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意见。 8.利用不同的形式和方法,了解掌握收费工作中出现的正反两方面行为,对群众来信中有关收费纪律方面的申告进行调查、确认和处理。

六、稽查的处理和登记

各级稽查人员进行稽查后,要准确详细的填写稽查工作记录,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具体要求是:

1.局级稽查人员对稽查出的属司乘人员的问题,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和办法进行处理;对稽查出的收费人员的问题要立即制止和纠正,做出处理、建议或责成有关单位调查处理。

2.公司(管理处)稽查人员对稽查出的属司乘人员的问题,要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和办法进行处理;对属收费员发生的问题要立即制止或纠正,并按有关规定和办法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收费部门。

3、收费站稽查人员的稽查工作结合日常工作进行,对稽查出属司乘人员的问题,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属本站人员的问题应立即纠正和处理,并及时对全体收费人员进行教育,避免类似问题的继续发生,并在规定时间报公司(管理处)有关部门。对超出职权范围的问题报请上级部门处理。

各级稽查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内容和形式,详细填写稽查工作记录簿。对稽查登记情况,局收费科每季度抽查一次。

有关收费稽查情况,高管局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管理处每月汇总通报一次;收费站每周汇总讲评一次。 高管局将稽查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各公司(管理处)、收费站(所)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并与年终先进单位的评比活动结合起来。

七、稽查工作人员守则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熟悉收费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强化法制和政策观念,端正稽查工作态度。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办事公正,严格执行收费工作的规章制度。3.廉洁奉公,不利用职权索贿、受贿,不徇私舞弊,不以权谋私,不接受被稽查处理对象的财物或吃请。

4.秉公执法,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严格保密制度,切实保障检举人、证明人权利。

5.严格执行收费管理稽查办法,不漏班、不漏点、不漏查、不走过场。

6.稽查人员在询问司乘人员时,必须着稽查服装,持《稽查证》,举止端正,用语文明,礼貌待人。

7.稽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对发现的问题不迁就,不掩盖护短,对犯错误人员的处理要实事求是,宽严适度,既不能处理过头,也不要姑息迁就,切实达到稽查工作的目的。稽查人员若偏袒被稽查人员,或掩盖其错误事实,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8.在稽查中作结论性意见时,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对证据确凿的,即使犯错误者拒不承认,也可以认定处理。不威胁、压制、打击报复被稽查对象;不得以权谋私,弄虚作假。 9.稽查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认真填写稽查工作记录。

10.稽查工作不得在高速公路主线上拦车进行,对违章车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收费稽查的奖惩办法

为加强收费队伍管理和稽查力度,有效地防止和惩治各类收费违法违纪行为,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实际,特制定如下奖惩办法:

1.收费稽查工作要贯彻“教育先行,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经常性的职业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和反腐蚀教育,使收费人员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

2.稽查时发现属于工作秩序问题应当纠正,在教育的基础上,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和通报。

3.稽查时发现违章违纪的收费人员,除按“星级考核”进行处罚外,还要按违纪的轻重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包括:停班(待岗)、开除(解除合同)。违纪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4.违章违纪行为认定标准及处罚规定参见《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办法》相关条款。

5.对举报经济违纪行为且经调查情况属实的人员要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6.各公司(管理处)在以上惩罚办法基础上应细化、制定出各自详细的实施细则,并反映一定的公司(管理处)、收费站领导连带责任。

推荐第4篇:客运稽查岗位职责

客运稽查岗位职责

1、客运稽查队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管理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

二、参与制定本辖区道路运输稽查制度和管理办法等。

三、负责规划辖区内道路运输检查站,负责组织本市重点项目的统一稽查行动。

四、负责组织实施辖区道路运输检查,监督检查道路客货运输、搬运装卸、运输服务、车辆维修业户的经营资格和经营活动。

五、组织培训本市稽查人员。

六、建立稽查档案,发布稽查通报、信息、写出分析报告、对县区运输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铁路客运稽查人员岗位职责

各级收入稽查人员对管内的站段、旅客列车(包括通过管内的外局旅客列车及国际联运旅客列车)的运输收入工作,负有监督、检查、指导的职责。

1.检查站段、列车执行《铁路法》、国家财经政策和财经纪律以及有关收入规章制度的情况,及时纠正运输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检查所属单位运输收入计划的落实情况。

3.检查指导站段、列车开展堵漏保收工作及相关政策执行情况。

4.检查指导站段、列车开展运输收入工作标准化活动及各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5.检查指导站段、列车正确核收运杂费;检查各级运输进款的解缴、动支情况。

6.检查指导站段、列车各种客货票证的请领、使用、交接、保管、客货票证帐项以及各级票证库的管理情况。

7.检查铁路职工乘车证的使用和填发情况,查处其中的违章违纪行为。

8.检查督促站段、列车债权债务的清理。

9.查处站、车因人为原因造成票额浪费和列车虚糜而影响运输收入的行为。

10.检查有关运输收入各项出租、使用合同协议的签订和收费情况。

11.检查指导站段、列车对无法交付货物、行李、包裹、货底、旅客遗失品的登记、交接、保管和变价收入上缴情况。

12.揭露和调查贪污舞弊、截留、挪用运输进款等违法乱纪行为,调查处理运输收入事故。

13.检查指导站段、列车其他与运输收入有关的工作。

3、客运站稽查点岗位职责

为配合车站的经营决策完善稽查条例,搞好稽查工作,特制定以下岗位职责。

一、本检查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稽查条例及站和作业的有关规定,上车检查时必须认真负责的清点人数核查结算单与路单人数是否相符,并做好记录。

二、检查人员在填写记录时一定要认真负责的填写,坚决杜绝多填或少填以确保记录准确无误。

三、对沿途上车旅客补票要严格执行票价管理的规定,坚持补票价格由检查人员负责操作,一律不准驾驶员收钱补票。不论是职工或直系亲属,亲戚朋友一律按规定补票,坚决杜绝无票乘车。

四、认真落实车站安全管理措施,杜绝营运车辆超载超员,真正发挥出城区客运车辆安全检查点的把关作用。

五、本检查点实行“谁当班,谁负责”的制度,每个班由开票人员具体负责,每个班在交班前要认真核对所有开的票人数金额与登记表是否相符。

推荐第5篇:稽查科岗位职责

稽查人员的岗位职责

稽查人员协助稽查部经理完成以下工作:

1、协助主管及领班做好员工的培训和日常思想工作、调动积极性、稳定员工队伍;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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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协助主管及领班严格检查和教育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记录辖区的问题,及时上报稽查部; 提出合理化建议,抓紧落实检查; 协助主管及领班负责检查记录员工的工作情况,了解辖区的卫生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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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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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主管及领班布置班组的人员调配; 对保洁服务的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每周及时详细填写工作报告并及时交付稽查部经理。

稽查部人员任职要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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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本辖区的各项保洁工作,达到质量合格、符合质量标准;按时巡视,对不合格项及时处理; 钻研业务,熟悉机械设备性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 增强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杜绝野蛮冒险干,切不可发生任何设备及人身安全事故;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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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稽查部经理指挥、维护公司及作业点的规章制度;注意自身仪容仪表、礼貌用语,做到爱岗敬业、各尽职守; 按时、按质、按量全面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篇2:稽查科岗位职责

稽查科岗位职责

一、科长岗位职责

全面负责以下职责: 1.负责依法对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以及市场秩序的监督稽查工作;

2.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工作,组织制定全市药品抽验计划; 3.组织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负责对全市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大案要案的督查督办;

4.指导县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工作,开展对全市药品稽查人员的培训工作; 5.“药品快速检测车”使用管理工作; 6.负责对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投诉、举报的处理。

二、副科长岗位职责:

协助科长做好分管范围工作。

三、具体岗位职责

1.岗位名称:药品、医疗器械投诉和举报工作 1.1工作内容

(1)组织拟订有关药品、医疗器械投诉、举报制度规定; (2)负责对全市药品、医疗器械投诉、举报工作进行统计汇总,并提供分析报告; (3)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举报、投诉工作的核查、协调和查处。 1.2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1.3执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1.4工作规程

岗位人员按照领导批示办理,提出办理意见报科长审核;科长审核同意后,报局领导审批后发文(函)。

1.5投诉、举报查办程序

收到举报信后,根据举报内容转交有关县局或直接办理,起草转办函或答复意见,报科长审核或审批;由分管局长批办的,报分管局长审批。 1.6工作流程图 2.岗位名称:药品、医疗器械案件查处 2.1工作内容

(1)组织开展对中药材专业市场的监督稽查;

(2)依法查处制售假劣化学药品、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等药品违法行为;

(3)依法查处制售假劣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4)负责对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案件的督查督办。 2.2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

《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2.3执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2.4工作规程:

岗位人员接到科长批转的资料后,起草转办函或组织查处,立案查处的按案件办理程序报科长审核;科长审核同意后,报分管局长审批;局领导审批后下达处罚决定书。 3.岗位名称:药品抽验 3.1工作内容

(1)制定全市药品监督抽验方式和工作重点;

(2)依法组织开展药品监督抽验工作;

(3)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3.2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国食药监市?2006?379号) 3.3执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3.4工作规程:

(1)起草年度药品抽验计划,讨论研究后报分管局长审批,下发相关单位;

(2)组织落实药品抽验计划的各项内容,并开展各项抽验工作,掌握药品抽验工作进展情况;

(3)根据假劣药品的发案特点,制定相应的药品监督抽验方式,报科长、分管局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4)对药品抽验不合格的品种,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5)对《药品质量公告》中的药品,组织依法查处,并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及时做出相应的处罚。 4.岗位名称:医疗器械抽验 4.1工作内容

落实全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工作任务。 4.2执法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国家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试行)》 4.3执法责任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4.4工作规程

(1)组织落实医疗器械抽验计划的各项内容,开展各项抽验工作;

(2)对医疗器械抽验不合格的品种,报科长、分管局长批准后作出相应的处理; (3)对国家局公告医疗器械抽验和省内抽验不合格的品种,依法及时做出相应的处罚。 5.岗位名称:指导和督查县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稽查工作 5.1工作内容

(1)组织拟定、部署和下发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工作计划;

(2)负责解答县局稽查工作的业务咨询;

(3)函复县局稽查工作的有关请示;

(4)指导、督查县局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工作。 5.2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5.3执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5.4工作规程:

(1)接收科长批阅的资料和相关意见;

(2)根据资料反映的实际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处理意见送科长审核,报分管局长签发(或送相关科室会签);

(4)将领导签发文件资料转发或电话告知县稽查部门;

(5)通过“网上稽查”系统告知或反馈工作处理情况。 6.岗位名称: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培训全市药监稽查人员队伍 6.1工作内容

(1)负责组织对全市药监稽查人员的业务培训、轮训工作;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药监稽查人员管理工作。 6.2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6.3执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6.4工作规程:

(1)制定全市药品监督稽查工作管理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考核、考评工作;

(2)组织建立全市药监稽查人员数据库;

(3)组织培训全市药监稽查人员队伍;

(4)临时抽调全市药监稽查相关人员开展突发性重大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主题词:执法 职责△ 通知

抄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依法治市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

六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7年4月3日印发

共印25份篇3:稽查岗位职责

政和分公司

公营车稽查员岗位职责

为加强运输纪律稽查(以下称运纪稽查)管理工作,规范运纪稽查行为,提高运纪稽查效能,有效预防、遏制违反运输纪律行为的发生,确保运纪稽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岗位职责:

一、运纪稽查是指本公司运纪稽查人员依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在执行公务和履行职责中,对所属公营车或协议委托客车驾乘人员遵守运输纪律、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和稽查的活动。

二、运纪稽查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重证据、讲事实,。

三、运纪稽查以明查、暗查、随机检查、重点抽查等多种方式进行,以真正起到预防、遏制违反运输纪律行为发生的效果。

四、运纪稽查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稽查工作一般应选择在安全、可行的地点进行。

五、运纪稽查人员在实施稽查过程中,必须有2名(含2名)以上人员在场,并佩戴公司稽查证,实行文明稽查、礼貌稽查。

六、执行“跟车暗查”方式的,运纪稽查人员必须携带公司安全服务质量满意调查表,在跟车过程中,依照公司服务质量管理规定要求,对驾驶员的表现进行认真考核和评价。如发现违纪行为或嫌疑,要认真确实掌握相关情况,待客车到达终点站时进行查处;如稽查人员只有1人,可电话联系终点站相关管理人员协助查处。

七、查处违纪行为时,须认真如实填写稽查记录,切实做到证据

充分、确凿,记录详细,手续完整,尽可能减少取证反复。

八、分公司每月安全运纪稽查不少于8次。

九、运纪稽查人员发现违纪问题应及时向分公司提交书面报告。如发现徇私情隐瞒不报者,视为共同违纪。

十、分公司接到运纪稽查书面报告,应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并作出处理决定,必要时书面上报上级公司。

一、运纪稽查结束后,运纪管理部门必须及时将相关材料整理、归档、保存、备查。篇4:稽查员岗位职责

稽查员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稽查管理办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对本站的日常工作进行检查,并做好稽查记录;

三、负责检查票证人员是否按照规定验收、发放、回收和保管票、卡以及有关资料、手续是否健全;

四、负责检查收取的通行费是否按照规定上缴或解送银行;

五、负责检查本站各种工作数据与报表反映的数据是否相符;

六、负责本站图像、录像、交易记录、特殊事件等的审核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七、负责配合各级稽查人员开展稽查工作;

八、负责对各种逃费、漏费及绕路车辆进行查处。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推荐第6篇:稽查主任岗位职责

1.参加储汇资金安全管理会议,报告储汇资金安全有关工作情况,提出重大隐患整改意见和建议,具体落实会议确定的相关工作。2.落实储汇稽查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部署稽查任务。3.按规定组织安排稽查工作,逐份审阅稽查报告书。4.检査并考核稽查人员的工作。5.具体实施储汇资金安全检査,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并做好记录。6.组织稽查人员进行工作交流、法规教育和业务培训。7.对各类金融机构发案情况特别是邮政储汇发案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其发案原因,制定相应的措施,堵塞本局储汇资金存在的漏洞。8.完成与本岗位相关的其他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工作。

推荐第7篇:门店稽查岗位职责

门店稽查岗位职责

稽查主管岗位职责(上级行政部部长)

一、统筹安排全年全国各品牌专门店的稽查计划路线;

二、制定全国巡店计划,安排稽查人员各区域的稽查;

三、调查与反馈专门店运行状况,对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在稽查报告中提出合理性、针对性建议;

四、跟踪检查已查专门店的问题解决情况及相应的整改结果;

五、汇总对各主管、店经理的测评成绩,并对专门店的小票检查结果进行问题汇总,加大对问题多的专门店的检查力度;

六、根据前期稽查状况及专门店对公司制度的执行情况调整、完善稽查工作;

七、与各品牌市场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八、负责稽查人员的日常管理,提升整体稽查业务能力;

九、参加各品牌门店稽查会议,传递公司相关稽查规定;

十、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稽查专员岗位职责(上级稽查主管)

稽查工作是采取暗访的形式对全国的奥德臣、朗维高、康纳利三个品牌的专门店进行财务、营运、市场三大方面的稽查,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失。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针对账务、报表、手续、货品等财务方面的稽查;

二、针对配货、补货、退货、货运规范、营业记录、VIP台帐、固定资产等营运方面的稽查;

三、针对店面卫生、货品出样、店员的仪容仪表、商品知识、销售技巧、服务规范等市场方面的稽查;

四、针对门店工程装饰进行稽查,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工程部;

五、现场拍摄:对专门店的店面出样、店员面貌、卫生情况、内仓货品整理进行拍摄,回公司后制成幻灯片;

六、稽查工作结束形成书面稽查报告传发给各相关部门,并跟进报告中反映的问题直至解决;

七、检查专门店的每月销售小票,并进行结果汇总,及时发现问题,对有违规操作的专门店进行现场稽查;

八、针对已安装公司远程监控摄像的门店进行每日监控,对其结果汇总各市场部及上级领导处;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推荐第8篇:稽查队长岗位职责

1.熟知烟草专卖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常识,做到执法程序规范化。2.寓专卖管理于为商户服务之中。3.做好户籍化管理工作等。

推荐第9篇:试论高速公路收费稽查工作

试论高速公路收费稽查工作

(随岳监控中心--张昌伟)

内容提要:高速公路与其它公路有着本质的区别,它具有技术标准高,行车无干扰,交通及服务设施齐全等特点。由于高速公路采取的是封闭式管理,而且属于收费通行,所以在管理上与其它公路有所不同,要求对高速公路的管理必须严密。高速公路收费稽查是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工作中必要不可少的一项工作,是高速公路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者,是打击非法偷逃高速公路规费的主力军。

关键词:现状 存在的问题 稽查工作必要性 职能作用 纪律 方法 思考 基本素质

一、湖北省高速公路收费工作的现状

全省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3900公里,按投资和收费形式不同,大体上可以将我省高速公路分成四类:一类是政府统贷统还建设管理的高速公路;二类是民间资本投资(企业或个人投资)高速公路;三类是转让收费权、中港合作高速公路;四类是股份上市高速公路。

二、影响和制约收费工作的问题

自实行高速公路收费到现在已有很多年的历史,在开展收费工作的过程中,收费设施不断更新,收费方式不断推陈出新,营运管理也不断趋于完善等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但同时也逐渐暴露出一些影响和制约收费工作的问题,并且这些问题对收费工作的制约作用越来越凸现出来。

1.换卡/倒卡作弊问题

换卡作弊是封闭式系统通过缩短里程少缴费的一种作弊形式。中途换卡,买短跑长,这是封闭式收费系统中较为古老的逃费方法,主要逃费群为:出租车、长途客车、专线货用车如货柜车,最为严重的可能是收费员换卡。而在入口将车牌号码写入通行卡、出口进行核查是一种防范措施。以前在国内外某些系统采用在通行IC卡中人工键入牌号尾数(3位)的方法来防止换、倒卡。但是,由于人工输入车牌输入人为操作,因种种原因误输率一直比较高,造成出口车牌不符的情况非常多,给核查工作带来极大的负担。

现在是在入、出口车道增加了图像抓拍功能,并能在出口车道与入口抓拍的图像对照核查,以防范换卡作弊。但是,这种方法的问题在于对图像抓拍的效果要求比较高,另外图像信息量很大,无法随通行卡携带,而需要以通行卡编号为线索反查入口图像,对计算机网络和数据库的要求将非常高,而且会因此造成通行速度较慢。

其次是使用入、出口车道摄像机及牌照自动识别系统对通过车辆的牌照自动、连续地提取、记录和核查的方法。这样一来,就不需要人工输入车牌,而且系统会自动核查每辆车出、入车牌是否相符。但这种方法在实践中必须注意以下问题:第一,采用此技术的投入较大;第二,由于应用环境、车牌状态以及技术本身等多种因素的限制,自动识别率和精度不可能达到100%(一 般说法可以达到95%以上)。而本项应用既要抓住车牌不符的车辆,又不能因系统误差错抓正常车辆。因此需采取补救措施,如采取入、出口收费员对自动提取的号码复核纠错;另外,入出口不进行复核纠错,当出现无法识别车牌或入、出车牌不符时自动报警,由收费站(或收费中心)值班员调取入口车道抓拍的图像来判断和处理。但此方法要求计算机通信网络及数据库有较高的处理能力和较快的处理速度,不能因此使正常车辆在收费站滞留。

在优化计算机通信网络的前提下,将以上两种方法结合使用,双管齐下,优势互补,可有效解决换、倒卡作弊问题。

2.计重收费后轮轴识别及核查问题

众所周知,实行计重收费后,车辆的“限重”对通行费的影响是巨大的,对一辆车的限重进行调整,其通行费的差额可达上万元,如此巨大的差距表明了对车辆“限重”准确确定的重要性。而目前的收费系统中,“限重”是由车辆的轮轴数量和型号决定的,如果轮轴发生错误,就无法保证“限重”的绝对准确性。

据了解,在实行计重收费的收费站所,都存在自动识别轮轴错误的问题,这就决定了在设备自动识别之外,还需要收费人员人工识别轮轴数量和型号,以更正自动识别出的错误信息。这样一方面加大了收费人员的工作量,另一方面也给营运管理带来了较大的困难。由收费人员人工识别轮轴数量和型号,并更正计重设备自动识别出错的信息,这种人工操作,人为因素影响太大,极有可能出现因收费人员徇私舞弊而造成通行费的流失。

当前,我们采取的是24小时不间断电视监控(图像监视)的方式对收费现场进行核查,这需要监控员不间断地注视监视屏才能发挥作用。但一旦威慑心理消失,收费员舞弊的可能性仍然存在。因为杜绝舞弊的基础是建立在监控员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上。但事实上,要求监视者连续几个小时监视屏幕,而且还要兼顾几个甚至十几个以上屏幕而不发生疏忽,仅就人的生理特性而言也是不成立的。同时,希望通过审查24小时录像来发现漏洞也是很困难的,实际检查效果不理想。其次,摄像机拍摄的录像和图像抓拍的效果都很差,无法真正起到事后核查的作用。另外,监控室没有能足够看清现场车辆轮胎的图像可以核查,给改轴车的核对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配备专一负责监控的监控员,24小时对收费现场进行图像监视,对每一辆车进行实时核查;其次,对特情操作须严格执行上报、下达指令、操作、记录的程序,严禁私自进行特情操作,一旦发生应严肃处理;再次,提高摄像机拍摄的录像和图像抓拍的效果,由专人对特情操作进行录像翻查(抽查)。通过当班监控员和监控室主任两级核查,可大大降低收费人员作弊的可能性。

3.超时车

因高速公路采取的是封闭式管理,车辆从某收费站上了高速公路,肯定也会从某收费站下高速公路。为预防各种偷逃费行为的发生,高速公路一般会对通行车辆的通行时间有一定限制性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如果没有出站,就会界定为“超时车”。

造成车辆超时的原因无非是车子在路上坏了,维修花费了大量时间、在服务区就餐或住宿花费了大量时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处理事故耗费了时间等。

但如今,有部分超时车并非以上原因造成,而是车主为偷逃通行费而采取的作弊方法造成,例如同车换卡。

这是一种比较隐蔽的逃费方法,很难被发现,多出现于一天跑几次的车群中,方法如下:第一次上路时:领取一张通行卡,比如从第一站上路,到第n站时冲卡或以无卡车交纳罚款,返回来时从第n站上路领取一张第n站的通行卡,在第二站下路时将第一次领的卡交给收费员,收费员正常收费,但司机只交纳了第一站到第二站间的通行费,第三次上路仍从第一站或相临其它站上路,到第n-1站下路,将第二次领取的第n站通行卡交回,正常交费,只交纳n站与n-1站间的通行费,如此循环往复除只交一次全程通行费和罚款以外每次只交短程通行费。

这种偷逃费方式,一般会表现为超时车,但由于高速公路联网路段较长,各联网单位联系较少,收费站和服务区的管理脱节,造成出现超时车时无法查证该车是否是正常超时,给部分偷逃费行为开辟了土壤。只要我们加大对超时车的管理,加强各收费站所之间的联系,做到每一辆超时车都严格核查,可有效避免“同车换卡”偷逃费行为发生。

4 免费车辆监管不严问题

一般通行高速公路的免费车,要么是系统内部车辆,要么是公、检、法车辆或救护、救火车辆,此类车辆在通过收费站时对通过速度要求极高,但通行车道车辆较多时,部分免费车辆会选择从入口或未正常上班的车道“溜”出站,这种情况一方面给收费规范管理带来极大的困扰,另外一方面也造成通行IC卡的大量流失。 建议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商,处理好免费车按正常程序出站问题,以减少IC卡的流失。

另一方面是对绿通车的查验 需先上报,镜头全程跟踪,多人多点查验,杜绝假冒绿通车。

以上所述旨在真正做到应征不免、应免不征,应征不漏,规范营运管理,营造一种安全、快捷的行车环境。

三、联网高速公路收费稽查工作的必要性

在我国现阶段,高速公路建成通车以后,一般都要对使用高速公路的车辆收取通行费,其收费的理由主要有如下三点:

高速公路是一种非凡的商品;

高速公路属于经营性基础设施;

控制交通量的需要。为维护高速公路收费工作的正常秩序,保证各高速公路经营主体的利益,严格按照收费标准依法收费,杜绝违纪现象发生以及提高服务水平,在高速公路收费治理中建立稽查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四、稽查的职能作用

通过稽查的威慑作用,使被稽查人员产生一种心理效应,强化收费治理工作。◇有利于收费队伍的廉政建设,通过内部稽查,不断促进收费队伍素质的提高。◇保证和促进收费治理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

五、稽查组织和人员纪律要求 组织形式:稽查队伍的建立,可根据收费机构的组织情况,分级建立稽查网络,采取上下结合、专兼结合。◇人员要求:稽查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基本业务素质,熟悉把握各种车型的识别和收费标准,经过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执行公务。◇纪律要求:遵纪守法,按照规章制度办事,自觉维护高速公路收费、稽查人员形象;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知识,提高稽查工作质量。

1、组织形式:稽查队伍的建立,可根据收费机构的组织情况,分级建立稽查网络,采取上下结合、专兼结合。

2、人员要求:稽查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基本业务素质,熟悉掌握各种车型的识别和收费标准,经过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执行公务。

3、纪律要求:遵纪守法,按照规章制度办事,自觉维护高速公路收费、稽查人员形象;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知识,提高稽查工作质量。

六、稽查的方法

1、定期稽查与不定期稽查相结合;

2、稽查与自查相结合;

3、专业稽查与兼职稽查相结合。

七、收费稽查工作的一点思考

高速公路收费稽查工作为维护高速公路收费工作的正常秩序,保证各收费治理单位或个人严格按照收费标准依法收费,杜绝违纪现象发生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高速公路收费工作逐步采用计算机等电子设备治理之后,由于其系统设计的相对严密性和收费治理力度的加大,收费人员的违纪现象及闯口车辆也在不断减少,很多地方的内部收费稽查重点已开始向设备维护和文明月艮务等内容转变,将出入站口的交通疏导、车辆通行道口的时间与秩序、微笑服务、道路通行状况的信息发布与提醒、安全保卫、临时救急救难等与稽查工作结合起来,稽查作为治理工作的重要手段,使稽查工作增添了很多新的内容,例如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所辖路段高界、合安两治理处开展了ISO9001质量治理标准认证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稽查是服务的一种方式,只有通过有效的稽查,才能及时打击各种逃漏行为,才能营造公平、公正的营运秩序,而只有搞好服务,营造温馨文明的服务环境,才能依法稽查。

为此,要做好稽查服务,必须将服务贯穿于稽查活动的整个过程,其具体实施如下:

一是要确保稽查于服务的高度统一。在稽查执法的同时,转变服务理念,在文明优质服务的基础上抓稽查,稽查执法进行到哪个环节,稽查服务就延伸到哪个环节,不可厚此薄彼。

首先要加大技术手段,完善各项服务设施,为给广大司乘提供快速便捷高效的服务,如在各情报板上及时公布路况信息,便于车辆有序通行。

其次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司乘人员自觉缴费的意识。在收费和稽查的过程中,不仅要做好收费政策的宣传工作,面对司机的质疑,更要耐心做好政策的解释工作。由于广大司乘对收费政策知之不多,作为收费稽查人员,应该持理解的心情和宽容的态度,他们的一些牢骚、怨言甚至谩骂,我们应该包涵,让自己保持一份平和之心,坚持说理劝导,心平气和地做好解释工作,做到“有理有利有节”,从而赢得各界司乘的理解,达到自觉缴费的目的。

再次是加大打击力度,坚决杜绝恶意逃费行为。对于有备而来,故意制造事端的车主,尽可能避免正面冲突,进行冷处理,出现司机堵塞车道,拒缴通行费的情况时,将车辆拦在车道,及时通知路政和高速巡警进行严肃处理。

二是稽查的职能作用

1、通过稽查的威慑作用,使被稽查人员产生一种心理效应,强化收费管理工作。

2、有利于收费队伍的廉政建设,通过内部稽查,不断促进收费队伍素质的提高。

3、保证和促进收费管理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

八、稽查队员应该具备的四项基本素质 如何成为一名称职的稽查队员,我认为首先要具备自治、自觉、自省、自强四项基本素质。

一、作为一名稽查队员,首先要有自治能力。“自治”就是审视自己,从自我做起,做到自我约束。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稽查队员的岗位职责,视岗位职责为“高压线”,决不能触及。稽查是我们单位内部的“执法部门”,记得一位古人说过,“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监督别人,首先审视自己。

二、干好稽查工作,还要有高度的自觉性。稽查队代表了高速公路的形象,而稽查队员就代表了稽查队的形象。稽查工作是一项管理工作,没有硬性的工作指标,也不好徇工作量的多少,工作中全凭队员的自觉。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问一问自己,我在工作中是积极主动的去干,还是消极被动的去干?自觉性在工作中的表现是多方面的。我们上路稽查,针对某一具体违纪现象,如何认定,怎样处置?都需要我们自己钻研业务,妥善把握。

我们上级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纲领性文件,只能把握大方向,不能面面俱到。在执行实施这些文件的时候,要求我们每一位队员自觉的、主动的去研究它、吃透它。把死的规定用活;把大方向细化到工作的每一个点、每一个面。大到国家制定法律后,各省还要根据不同情况再制定实施细则呢,何况我们这么一个小集体了。

三、自省慎独,坚定队员的思想道德意志

稽查队应该有一股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团队精神;应该有无私奉献、团结互助的工作作风。在工作中大力弘扬爱岗敬业的精神,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切忌在工作中斤斤计较,敷衍了事。

四、锐意进取、自强不息

社会在进步,时代在发展,我们在工作中更应该不断进取,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将来更大的挑战。我们只有干好本职工作,才能争取新的进步。自治、自觉、自省、自强,这八个字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就需要一定恒心和毅力。我坚信,抱着初恋般的热情去追求目标,运用头脑,发挥聪明才智,去克服困难,坚韧不拔,坚持自治、自觉、自省、自强,爱岗敬业,我们会把本职工作做的更好!

推荐第10篇:高速公路收费稽查大队工作计划

2015年高速公路收费稽查大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xx年,在分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某某稽查局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稽查促征管为手段”, 坚持:“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这一工作任务,积极推行“一级稽查管理模式”逐步实现稽查工作“职责明晰、科学管理、程序规范、执法严明的工作目标,努力开展各项工作。

二、计划目标

(一)强化稽查人员对一级稽查系统模块的培训和系统操作的能力,为20xx年系统全面上线做好战前准备,以确保每一个稽查干部都能够熟悉掌握、灵活运用,提高稽查工作效率。

(二)全面落实、层层分解市稽查局安排部署的各项检查工作任务,狠抓各项工作的监督和落实,以查处税收违法案件和专项检查为工作重点,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执法手段、优化稽查方法,确保税务稽查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三)围绕组收中心工作,强化稽查各环节职能,充分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作用,实现科学、规范、高效的税务工作目标,认真履行稽查工作职责,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强化层级管理,改进工作方法,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认真分析稽查组收形式,以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税收政策执行准确度为主线,力争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的工作目标,坚持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稽查工作的开展。

2、采用分类稽查模式,对企业分规模、分行业、分层次开展检查,在检查方案中,明确检查目标、预案具体、思路清晰、文书规范、法条严谨;充分地利用阶段性检查汇报形式对检查工作进度实行督导,确保检查成果。

3、实施多级审理制度,以确保案件审理的准确性,由检查科进行案卷纸质资料进行初审,,对案卷质量、违法事实及证据陈述进行把关;案件审理部门对检查程序、违法事实认定及处理意见进行实质审查,同时,继续坚持由分局主管局长、稽查局长以及各科主要负责人、检查小组人员组成的稽查局内部审委会,集体审理每一案件,确保案件定性准确,执行公正,有效提高稽查案件查处质量,杜绝执法风险。

4、执行工作直接关系到稽查成果能不能最终得到体现,在执行查补税款入库的环节上,必须要与检查、审理等部门通力合作,在确保涉税企业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的情况下,必要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与市局相关部门、企业所属征管部门以及公安机关等进行信息交流,沟通协调,从而确保查补税款及时足额入库,避免了稽查案件欠税的发生。

5、在贯彻稽查一体化要求,提高内部工作效率的基础上,加强与计统、管理、税政、征收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全局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管理互动”的工作机制,保障稽查组收工作的开展,充分利用相关部门提供的疑点,查找企业在执行政策方面的漏洞,发现稽查组收新亮点。

(四)加强对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1、加大稽查办案力度。严格执行各环节相关的法定程序和手续,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特别要注重对涉税违法案件的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执行顺利。

2、加大对重大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达到重大案件移送标准的案件,严格按照《涉税犯罪案件移送管理办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加强移送案件的后续管理规定工作,提高案件移送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进一步发挥案件公告和舆论传媒,已达到教育警示作用。

3、加大案件协查和金税协查的工作力度。为进一步规范发票协查工作,我局将协查工作的各个环节责任到人,确保协查工作中发函、回函的质量;及时、准确、无误的录入每一份增值税发票,扎扎实实的做好发票协查工作。

4、加大案件检查成果,提高案件检查办结实效,按照市局督办要求,2012年,着重清理、解决长久未结案件,必要时积极与公安机关、法院等部门相户配合,稳妥的解决处理好此案,使其稽查成果最终得到体现。

(五)加强学习,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有计划、有步骤的安排政治及业务学习,利用每周五下午时间安排学习,使大家即了解当今政治及社会形式,又及时学习领会目前税收政策的新变化,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

(六)规范内部管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以“规范执法文书”为突破口,提高稽查干部的综合能力。在组织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稽查人员的各项执法文书,如:稽查报告、审理报告、工作底稿以及其他公文、信息、调研等文字要求,并以举办各项执法文书及公文写作展示、评比为契机,提高稽查干部的综合能力。

(七)认真落实市局关于开展税收执法专项检查实施意见,提高案件卷宗的管理质量,推行案卷制作规范化,从文书格式、取证粘贴、纸质规格、材料归类、文书规范、卷宗排序、装订等反方面提出新的要求,避免案件资料的破损和散失,保证案件资料的完整和安全,保守案件涉及的秘密,满足史料的积累,便于稽查人员借鉴历史经验,促进税务稽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两责”,切实把从严治队与廉政从税的要求贯穿到稽查各项工作始终。认真履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惩防体系建设,推进风险防范和内控机制建设,完善岗责体系、规范管理流程,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确保执法监察常态化,切实做到税收与廉政并重,管理与监督并举,把反腐倡廉工作落实到实处。

第11篇:高速公路工程部岗位职责

工程部岗位职责

1、对工程施工整体进行策划,根据策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措施、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并监督实施,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必须包含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技术措施;

2、制定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通病预防控制措施,制定施工资源、能源消耗节约控制措施;

3、编制总进度计划以及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并适时跟踪计划完成情况,并根据与工程监理沟通后的反馈意见和实际计划完成情况及时调整施工进度计划;

4、负责合同范围内的施工附属生产、生活设施的设计或委托设计工作,报呈项目部领导班子审批后下达任务书;

5、负责对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及图纸、科技档案资料的管理;

6、负责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及法律、法规的策划、购买、管理和发放,并确保项目部所使用的规程、规范和标准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并定期组织规程、规范和标准的学习;负责技术图书的管理;

7、对项目工程关键过程、特殊过程、不完全验证过程进行识别,组织进行作业指导书制定,参与岗位技能培训,并对实施过程跟踪及实施结果进行总结;

8、针对工程中潜在或存在影响质量的因素,制订预防或纠正措施,参与不合格品的处理,并对不符合项的预防和纠正措施的实施进行指导;

9、负责本部门数据分析的统一策划,建立数据分析制度,并指导应用统计技术进行数据分析,进行统一管理,实现持续改进;

10、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

11、负责本部门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绘制竣工图,协助编写竣工报告。

12、召集、主持年、季、月计划会和技术专题会,组织新开工项目的安全、质量、环保、技术交底;

13、作好现场的技术服务工作,指导解决施工现场技术问题,跟踪技术方案、措施的实施并验证,实现持续改进;负责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与监理、设计的联系;

14、参加重要部位单元工程的验收工作,对关键工序进行过程控制;

15、提供主要设备采购质量的技术参数、样品(如有);参与做好试验/检验、外委检验工作;

16、将施工进度计划和相关工程量提交物资部,协助编制统供材料计划;

17、编制风、水、电管线材料和其他临建材料采购计划,项目领导批示后提交物资部进行采购;

18、参与内部结算(所有劳务协作),协助计划部参与工程量的审核;

19、积极配合、协助计划部作好因设计变更、地质条件原因、施工条件变化等引起的索赔技术资料收集工作; 20、对发生的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缺陷或事故),参加事故分析会,提出有效的预防措施,并协助进行跟踪验证;

21、实施并检查本部门内的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22、完成项目部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12篇:稽查考核人员岗位职责

稽查考核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各项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2.协助部门负责人完成部门各项工作,向部门主管负责人报告工作;

3.根据领导要求,起草人事相关的报告、计划、决议等公文函件。

4.即时定期向部门负责人提交工作汇报。

5.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落实、检查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6.协助完成部门培训工作及下属的培训工作。

7.负责公司稽查考核办法的制定及实施、检查工作。8.负责监督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

9.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第13篇:稽查科科长岗位职责(水务)

1.积极主动地带领全科人员认真开展职责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并做好水务行政执法巡查记录。2.按照支队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和要求,编制每月的水务行政执法等计划,并予以贯彻落实;督促检査稽査员的工作日记,认真做好季度、年度执法人员的水务行政执法的评议考核。3.做好水事违法案件的立案报告,经调查取证后及时移交至受理审理科,每月汇总办案情况。4.如实向领导反映水务行政执法工作的真实情况,按质按量做好办案工作。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14篇:稽查科科长岗位职责(信息产业局)

1.依法组织对辖区内药品及医疗器械市场监督的日常稽査工作。2.根据安徽省药品及医疗器械抽验计划安排本市的抽验工作,并组织实施。3.组织实施辖区内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案件查处工作。4.指导县局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工作,并会同本局有关职能机构组织全市药监稽查人员的培训工作。5.负责上级交办和受理的移送案件的查办工作。6负责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掛斥、举报的处理。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15篇:稽查部稽查员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电力行业标准。2.按照统一安排,在公司范围内开展用电稽查活动,协助处理用电纠纷。3.负责填写“用电检查工作单”,经审核批准后执行响应任务,工作终结后,将工作单存档。4.认真履行用电检查职责,随身携带“用电检查证”等相关证件。5.严厉查处各类违章用电和窃电案件,制止危害供用电秩序的行为。6.负责执行用电稽查工作计划和培训计划。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16篇:稽查部副总经理岗位职责

1.协助总经理管理部门法律合规和稽核审计及纪检监察事务。2.负责公司法律合规工作;或负责公司稽核审计工作;或负责公司纪检监察工作。3.作为公司的法律合规负责人或者稽核审计负责人或者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协助部门总经理管理和推进法规稽核部门某一方面的工作。

第17篇:生产稽查科岗位职责

生产稽查科职责

一、概述:

稽查科是公司服务质量管理的检查督导部门,代表公司各部门、各岗位以及各级人员的工作。

质量及执行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奖罚和考评,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确保公司各项方针、政策和目标的顺利实施。稽查科下设稽查主管和稽查专员,具体负责工作质量检查督导、现场落实制度执行情况,违章违纪情况处罚,对公司生产部门相关数据的采集,为公司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二、稽查科结构:

稽查主管(主任) 直接上级:总裁助理 直接下级:稽查专员

三、稽查依据:

1、公司体系文件及相关规范、法律法规

2、工作类计划、方案、专案计划

3、会议决议事项

4、其他相关规定、措施

5、上级领导交代的各项事项

四、稽查专员岗位职责:

1、根据上级领导授权,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等对公司各岗位进行督导检查;

2、负责制定各项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3、采取常规检查、抽查、专项检查和不定期、不定时等方式,按公司统一的制度标准进行检查,检查结果随时报告相关部门,同时记录笔记,作为奖罚处理的重要依据;

4、协助部门负责人完成部门各项工作,向部门主管负责人报告工作;

5、根据领导要求,起草生产相关的报告、计划、决议等公文函件;

6、即时定期向部门负责人提交工作汇报;

7、会同有关部门制度、落实、检查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8、抽查各部门7S完成情况,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绩效考核;

9、负责公司稽查考核办法的制定、实施以及检查工作;

10、负责监督各部门工作情况,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

11、监督各生产车间机台效率及工作效率情况,并进行月末总结,报部门总管进行分析;

12、负责对生产车间AA%品锭子重量抽检,及时通知部门进行调整;

13、完成领导临时交代的任务。

第18篇:稽查科安全岗位职责

稽查科安全岗位职责

根据交通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相关要求,为加强我站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能够使线路小车正常经营,充分发挥小车的运输力,合理调配岗位,现将稽查科人员调整如下:

一、由马瑞民负责小车长线发班工作,在工作期间要按顺序,公平公正的发好每一班,杜绝无证车辆(黑车)经营。如有串线车辆,必须经过同意后,根据情况收取一定的费用,方可发班。一定要做好营运车辆的稽查工作,保持好站内的秩序及卫生。如未经允许私自承诺无证车辆装班,一次处罚100元。

二、由王建民负责乡村线路校车的发班工作,在上岗期间必须摆放好停车牌,认真检查各线车辆的到位及安检情况。需及时收取发班费,对未交或欠交的车辆要及时追缴。搞好停车场的秩序、卫生以及站内的安保工作,对站内停放的私家车进行收费工作和打黑工作。及时掌握车辆的动态,如在当班人员检查时,发现未按要求做好工作一次处罚100元。

三、由郭建、张玉泉负责对进站旅客的“三品”检查工作,主要针对打火机、管制刀具以及携带的危险品“三不进站”。在工作中按岗位职责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中如有因工作失误造成的后果,“谁在岗、谁负责”,提高服务质量,如在当班检查中发现不负责任,有脱岗、串岗、不按时上岗的情况一次处罚100元。

根据各岗位的职责要求,以上岗位人员必须在上岗期间,按企业的要求做好本岗工作,并肩负客运站的保卫工作。如有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听到命令后必须及时到位。在上岗期间必须着安保装备,所有装备“谁领取,谁负责”,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乌苏市客运站 2013年9月24日

第19篇:随岳南高速公路收费稽查管理办法

随岳南高速公路收费稽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稽查管理,完善检查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收费岗位人员依法、文明、全额收费,防止“偷”、“逃”、“漏”费事件的发生,营造良好的内外部收费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随岳南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随岳南高速公路沿线各级收费稽查机构,稽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 收费稽查工作遵循“公平与公正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纠正与预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稽查机构设置

第四条 随岳南高速公路设三级稽查制度,第一级为公司费收管理部,负责对随岳南全线各单位稽查工作的检查和指导;第二级为监控中心稽查大队,负责对本路段内各所的收费日常稽查工作;第三级各费收所稽查小组,负责本所的收费稽查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 随岳南高速公路共设二级监控机构,监控中心监控

室、所站监控室,分别隶属于同级稽查机构。

第三章 稽查人员要求

第六条 稽查人员应当熟悉收费政策和相关业务及工作程序,懂得一定的法律和计算机应用知识,政治思想强,业务素质过硬,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章守纪,对违规违纪行为敢抓敢管。

第七条 稽查人员履行稽查职责,应文明稽查,礼貌服务,维护国家、单位和缴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稽查工作中要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法律法规等;维持收费秩序,稳妥处置“偷”、“逃”、“漏”费事件和突发事件。

第九条 稽查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制止、纠正,重大问题迅速向上一级报告,做好稽查记录。

第四章 稽查岗位职责

第十条 公司费收部稽查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收费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省内有关收费公路的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规范完整的内部稽查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评定。

- 23

8、上级文件和通知的要求落实情况;

9、与收费管理相关的其它工作行为和操作。

(二)对外稽查的主要内容有:

1、向社会公众宣传收费公路的收费法规、政策;

2、对过往车辆的通行缴费情况进行研究,防范各类逃缴通行费的行为发生;

3、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对疑似逃费行为进行检查,对查实的逃费行为进行处理;

4、依法对逃缴、欠缴的通行费进行追缴。

(三)对外稽查时必须坚持两人同时在场,做到有理有利有节,努力保证车道畅通,并遵循以下程序:

1、主动向司乘表明稽查人员身份;

2、请司乘出示IC卡和合法证件,对实际车种、车型、吨位、进出站名和应交通行费金额等进行核实;

3、对经确认为逃缴通行费的车辆,应向当事人宣传政策,指出违章事实,出示相关的处理依据,并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4、按相关规定收取司乘应交纳的通行费;

5、视违章情节轻重,需给予行政处罚的必须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处理。

6、将处理结果登记存档。

第六章 稽查方式

第十四条 收费稽查的主要方式(不局限于以下方式):

(一)现场稽查:稽查人员对收费员的岗上行为、操作规范和收费秩序进行现场检查。

(二)专项稽查:针对某阶段比较突出的逃费行为,组织开展专项稽查。

(三)联动稽查:与相关路段共同制定稽查方案,统一稽查目标、制定相关措施,对违章逃费行为进行联合打击。

(四)暗访稽查:单位内部组织稽查人员进行暗访,或聘请第三方单位或个人组织开展非公开式的稽查。

(五)电子稽查:借助于监控录像和收费系统的电子稽查功能,通过班次审核、日查核,对收费工作的日常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稽查,对嫌疑车辆进行系统排查和跟踪监控。

第七章 稽查档案

第十五条 稽查档案共设三级,分为公司费收部稽查档案、中心稽查大队稽查档案以及费收所稽查小组稽查档案。

第十六条 各级档案均要求一律入档案盒,盒侧面注明档案编号和卷宗名称,按顺序存放。档案填写要整洁规范,各文件要正确归档,每个卷宗内首页为目录。

- 67

(六)欠费车不按规定处理,不做工作记录的扣1分。

(七)破损票据、重打票据、IC卡,不报告班长、未做工作记录并上交票证室,经核实无作弊嫌疑的,扣1分。

(八)稽查人员在检查回放录像时,发现收费人员在连续20辆收费车次中,不使用文明用语占检查车辆的1/4辆次的扣1分;占1/2辆次的扣2分;占1/2以上的扣3分。

(九)发空卡未做工作记录,私自按卡坏处理或将空卡发售给司乘人员,经核实无作弊嫌疑的,扣1分。

(十)上班期间收费员必须使用本人工号收费,对不按规定操作且无正当理由的扣1分。

(十一)就餐时间超过30分钟,去卫生间时间超过15分钟,无正当理由、无离岗记录者按脱岗处理,扣1分。

(十二)上班期间不佩戴工号牌的扣1分。

(十三)利用通讯设备嬉笑、聊天扣1分。

(十四)上班期间让与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岗亭的扣1分。

(十五)未按规定进行票卡登记交接,混用、乱用或替换班时未按规定进行登记;擅自将未使用的收费票据、通行卡损毁或扔掉,经核实无作弊嫌疑,扣3分。

(十六)收费人员私放人情车,对当事人所放车型实际收费额两倍以上进行罚款,扣5分。

(十七)夜间岗亭内闭灯工作,扣5分。

(十八)实际车型与通行卡显示车型有明显差异,收费时未

进行核对并未做修改的,扣1分。

(十九)不配合稽查工作,有阻挠刁难稽查工作的扣5分。(二十)开闭车道未及时变更指示灯,未及时开、关栏杆机扣1分。由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投诉的扣5分。

(二十一)擅自减免搭乘车辆通行费,对本单位造成影响的扣5分。

(二十二)刁难司乘,借机索要物品,扣5分。

(二十三)对免费车、绿通车等特情车未按规定流程操作的,扣1分。

(二十四)与车主发生争吵、殴打,扣3分;经媒体举报在社会中造成影响的扣10分。

上述行为如在操作中造成通行费流失的由当事人补票。 第二十二条 以下条款适用于监控员(票管)岗位。

(一)费收款项不能做到日清月结,扣1分。

(二)发放票据及收款手续不全,扣1分。

(三)稽核信息填写不完整(每台车多项信息需要全部填写完整,当班人员发现未填写完整的,应书面报监控中心稽查队后,方可不扣分)每次扣1分,漏车每次扣2分。

(四)擅自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入监控室,扣1分。

(五)在票据箱票据柜内摆放与收费无关的私人物品,扣1分。

(六)票款卡不相符,扣1分。

- 1011追缴不低于全程往返通行费的加4分。

(三)对日常稽查工作认真负责、不徇私情、不怕打击报复、事迹突出的稽查人员给予100—500元物质奖励。

(四)由监控中心稽查大队或所稽查小组查处的贪污作弊行为,每查处一次给予有关人员500元奖励。

第十章 待岗及贪污作弊处罚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视情节严重做出1至12个月待岗学习的处理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一)当班人员酒后上班造成严重影响的,待岗学习1个月。

(二)收费人员服务态度恶劣,有打击报复、故意刁难司乘人员的行为,被社会举报投诉,造成恶劣影响的,待岗学习3个月。

(三)收费广场发生重大情况,因监控人员未及时上报而造成社会影响或被上级通报批评的,待岗学习6个月。

(四)收费人员携带私款或者假币上岗的,待岗学习2个月,经核实属贪污作弊行为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收费人员携带磁性物品进入收费岗亭作业或者故意损坏IC卡的,待岗学习2个月。

(六)司乘人员自愿抵押的有关证件或财物,收费人员自行处理的,待岗学习3个月,经核实属贪污作弊行为的解除劳动合

同。

(七)未经上级领导同意擅自对过往车辆进行处罚,且事后不汇报的,待岗学习3个月,经核实属贪污作弊行为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收费站工作人员有阻挠刁难、打击报复各级稽查工作人员的,或对稽查人员有故意隐瞒违纪案件的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证据证言,误导稽查方向的,视情节轻重待岗学习6个月或解除劳动合同。

(九)收费人员或票证人员擅自挪用票款或备用金,经核实属贪污作弊行为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利用工作之便,对司乘人员拿、卡、要钱币或者贵重物品的,经核实属贪污作弊行为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经稽查发现或社会举报,收费站工作人员与社会人员(如:车主、车托)有利益勾结,参与教唆指使司乘人员恶意闯关、换卡、使用假卡、假证、假军用车牌或其他偷逃漏通行费的,核实后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对贪污作弊的团伙,凡涉及到的收费人员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十三)对贪污作弊的数额在1000元以上的(含1000元),解除劳动合同后并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因工作失误或失职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据损失情况给予当事人待岗、调离工作岗位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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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篇:高速公路收费班长岗位职责

收费班班长的职责

1、负责对本班人员和当班期间的工作进行管理。

2、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政策,组织督促本班人员按章收费,确保车道畅通。

3、负责对本班人员的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与考核,严格管理,奖罚分明,强化半军事化管理和自觉遵章守纪观念。

4、坚持抓好文明收费、优质服务工作,做好班前准备和交接工作,妥善处理各类收缴矛盾和突发事件。

5、对贪污舞弊、违规操作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制止,坚决查处。组织本班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收费和票管的安全。

6、掌握本班人员思想动态,加强政治学习,做好思想工作,搞好团结。

7、爱护收费设备,负责收费现场环境卫生工作。

8、积极配合稽查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9、积极参加各类政治和文体活动,认真学习文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 ,熟练掌握业务技能。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高速公路稽查岗位职责
《高速公路稽查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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