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岗位职责

财政涉农一卡通岗位职责责任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8-02 07:34:41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财政提高涉农服务水平

戴庙镇财政所

努力提高涉农服务水平

孙家忠 刘运庆

为了深入贯彻县财政局提出的涉农服务星级建设标准,戴庙镇财政所多措并举,进一步提高涉农服务水平。

强化内部管理,加强科室沟通,提升人性化服务理念,做到换位思考,真正站在服务对象的角度,优化服务方式。

完善了“一站式”服务模式,推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制度,简化审批程序,以优质服务推进创业,促进发展,优化环境。

推进政务公开,落实限时办结,加强监督岗管理,广泛开展“微笑服务”,规范文明服务行为,完善窗口评选,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业务管理,规范审批服务,全力推动办税服务厅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推荐第2篇:龙江财政涉农资金

龙江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

统筹整合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切实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我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加快建立涉农资金整合使用长效机制,有效破解贫困地区农业和农村发展资金短缺问题,保障我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7〕70号)要求,切实加快我县精准脱贫步伐,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结合我县脱贫攻坚行动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合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扶贫攻坚行动和精准脱贫战略部署,进一步深化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改革,以精准脱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努力提高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以脱贫成效为向导,以扶贫规划为引领,确保“十三五”期间全县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按期实现稳步脱贫。

(二)工作目标

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加大对全县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各项资金精准投入,最大限度地发挥涉农资金的整体效益,努力实现全县贫困村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观,贫困人口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升。确保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三)基本原则

一是规划引导,统筹使用。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导,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集中使用,切实保障脱贫攻坚项目的支出。

二是狠抓落实,权责匹配。在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过程中,项目主管部门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具体责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动项目落实,保证效益发挥。财政部门切实做好资金拨付、使用监管,加快拨付进度。审计部门做好资金使用跟踪问效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是精准发力,注重实效。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把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资金使用要精准,突出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二、整合资金的工作内容

(一)整合资金的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范围,包括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中央和省级层面资金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江河湖库水系整合整治资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旅游发展基金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资金,也要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情况,遵从统筹使用的原则,优

先支持脱贫攻坚工作。

(二)整合程序

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全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编制各自专项脱贫规划,将年度确定的重点扶贫建设项目计划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纳入全县扶贫攻坚“项目库”;县政府根据全县脱贫攻坚计划任务和上级行业部门“切块”下达资金及县内整合资金规模,对各乡镇、各部门上报项目进行筛选,确定年度项目建设计划,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县政府负责制定全县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向各乡镇及有关部门下达建设任务,由各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三)整合资金规模

2018年计划统筹整合财政专项资金29491万元,整合资金范围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含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

2、财政部门直管资金(含一事一议奖补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

3、农业部门项目资金;

4、水利部门项目资金;

5、住建部门项目资金;

6、国土部门项目资金;

7、畜牧部门项目资金。

(四)整合资金投向

2018年计划整合涉农资金29491万元,主要用于我县扶贫产业,光伏发电,农村饮水,危房改造,两牛一猪养殖,村级基础设施及小额贷款及建档立卡贫困户雨露计划、小额保险项目。

1、光伏发电

整合资金9702万元,用于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建光伏电站34座,造价约每瓦7.5元,总装机容量13兆瓦。

2、扶贫产业

整合资金9000万元,其中,用于发展木耳产业7300万元,用于发展特色扶贫产业1700万元。

3、农村饮水

整合资金7843.6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计划建设64处,涉及全县172个自然屯,受益人口10.2万人。

4、危房改造

整合资金180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计划改造800户,共需建设资金3380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1820万元;群众自筹1380万元;涉农整合资金180万元。

5、两牛一猪养殖

整合资金1300万元,用于两牛一猪养殖补助。

5

6、村级基础设施

整合资金1200万元,用于27个整村推进贫困村和其它基础设施薄弱村屯内道路35公里,及农机库房1座。

7、小额贷款、贫困人口雨露计划及小额保险

整合资金265.4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小额贷款、贫困人口雨露计划及小额保险。其中:

(一)小额贷款贴息199万元,一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财政全额贴息扶贫小额贷款,已发放贷款678万元,贷款贴息12万元;二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带资入企扶贫,发放贷款4985万元,贷款贴息187万元;

(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雨露计划和小额保险66.4万元。

三、整合资金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接受监督。各乡镇、各部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以规划为基础,将脱贫攻坚任务细化到具体项目,明确时间安排和资金需求,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储备。按照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与脱贫任务挂钩的要求和脱贫效益最大化原则,制定具体项目实施计划,并将脱贫成效作为衡量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成果的主要标准。同时相关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在县政府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实行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

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确保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顺利开展,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乡镇、各部门作为项目实施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乡镇、本部门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并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资金有效使用。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责任部门要加强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财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排信息通报制度。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过程中,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所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总结报送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形成上下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

(四)加强监管,确保实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应组织县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成效考核。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引入第三方独立监督,引导贫困人口主动参与,构建多元化的资金监管机制。各实施主体部门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全运行机制的通知》(厅字[2017]76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7]70号)、《黑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黑财农[2017]25号)及其它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对在资金整合管理使用中挤占、挪用或不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擅自调整、

变更项目实施地点和建设内容,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者,效益发挥不佳和资金投入形成固定资产闲置者,将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违纪违法的,严肃问责,依法追究责任。

8

推荐第3篇:涉农专管员岗位职责

涉农专管员岗位职责

一、加强学习,熟练掌握各项财政支农政策。

二、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支农项目筛选、申报和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农项目库。

三、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加强财政监督,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四、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大事中和事后检查力度,保证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

五、做好支农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六、加强调查研究,做好财政支农项目的跟踪问效工作。

七、严格执行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政策,加强税票管理,坚持依法文明办税。

推荐第4篇:宁都县财政惠农一卡通工作汇报

宁都县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市效能办的要求,我局对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与总结,现将我县惠农补贴“一卡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财政惠农资金“一卡通”改革情况

我县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改革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改革的准备阶段,从2007年10月份至2008年2月份,这一阶段主要是做好惠农补贴“一卡通”改革的宣传与农户基础信息的采集工作;二是改革的实施阶段,从2008年3月份至2008年年底,在这一阶段,我县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改革全面展开,“一卡通“软件由蹒跚起步迅速成长为正常运行。从3月15日起,我局通过与相关部门协调,开始县乡联网,截止4月24日,历时一个月零九天的时间,一个覆盖全县24个乡镇、惠及13万多农户的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网络顺利建成,标志着我县惠农补贴“一卡通”绿色通道全面开通。县乡联网结束后,我局马上聘请用友软件公司技术员授课,组织各乡镇财政所所长与“一卡通”专管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各位“一卡通”专管员都熟悉软件操作。在县乡两级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财政惠农补贴项目陆续通过“一卡通”软件系统发放。

三、改革的完善阶段,从2009年元月份起,针对惠农补贴“一

1 卡通”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我县乡财局把准脉膊,对症下药,逐步解决。目前我县“一卡通”系统基础信息资料全面准确,各乡镇“一卡通”专管员都能熟练操作软件,熟悉资金发放流程,对各项补贴资金都能自觉地录入“一卡通”系统;县乡财局严格把关,将各项补贴资金全部纳入“一卡通”系统发放,绝不允许出现手工发放的现象,“一卡通”软件运行已步入日常化、正规化轨道。

二、我县惠农补贴“一卡通”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规范操作。我县的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工作,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的“四个统一”要求进行。一是惠农补贴指标“统一下”。在上级补贴政策、标准和数额不变的前提下,按部门分职责将补贴资金逐一分解到各责任单位,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将资金细化到各补贴对象。二是惠农补贴资金“一户管”。惠农补贴资金涉及的部门多,范围广。我县对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均要求各归口部门应拨入县乡镇财政管理局在县农村信用联社设立的“一卡通”专户上,实行“一户管理”,不再允许出现多个部门管理、由各职能部门发放的情况。三是惠农补贴服务“一厅办”。县财政局将各财政所原来的农税服务大厅转变为“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服务大厅”,负责对本乡镇的补贴对象、补贴项目、补贴标准等有关事项的登记、审核、调整、汇总与上报等工作,并同时为广大农户提供优质的咨询帮助等服务。四是惠农补贴资金“一卡发”。按照“一户一卡一号”的要求,各农户在本乡镇农村信用社开设惠农资金补贴存折,并由农信社加盖“一卡通”印章,该农户的所有补

2 贴项目全部进入该本存折,不允许出现多户管理的情况。 〈二〉、结合实际。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改革的目的,就是要使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受助对象手中,使国家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让广大群众享受到党的关怀与温暖。我县紧紧扣住这一目标,结合自身实际,利用”一卡通“软件高效便捷的操作平台,扎实有效地将改革顺利推进。具体操作规程是:(1)、各职能部门收到上级部门拨来的补贴资金时,会同相关部门将补贴资金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并将补贴资金拨入县乡镇财政管理局“一卡通”专户,同时要求各责任单位按照规定与标准将补贴资金细化到各补贴对象;(2)、各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经过调查与核实后,造好补贴资金发放花名册,并送主管部门审核,形成正确的发放数据,并一式三份送交乡镇财政所;(3)、县乡财局收到职能部门报来的补贴项目与数据后,通知各财政所将补贴花名册输入“一卡通”软件系统,同时对相关操作进行指导说明;(4)、各财政所将补贴数据全部输入系统后,通知县乡财局审核,县乡财局对照文件审核后,将数据上传到省财政厅,同时将补贴资金从县乡财局“一卡通”专户上拨到各乡镇在农信社设立的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专户,再由各财政所将补贴数据从“一卡通”软件上导出到银行发放;(5)、银行部门将财政所提供的电子发放表导入发放后,对账号错误的农户及时打出“导入农户失败清单”,财政所根据清单会同各责任单位将错误存折更改,再次送交银行入账,直到正确为止。

6、各财政所设立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专账,分月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专账分总账与明细账,明细账按补贴项目设置三栏式,可随时反映结存余

3 额。各财政所于每月5日前上报“一卡通”账户月报表,以便乡财局掌握各乡镇补贴资金发放情况。

三、我县惠农补贴“一卡通”工作取得的成效

1、促进了惠农政策落实。实行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由农信社按照财政部门提供的清册,直接将补贴资金打入补贴对象的“一卡通”存折,有效地杜绝了截留、挪用、抵扣补贴资金问题,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使广大农户实实在在享受到党的惠农政策带来的温暖。

2、创新了乡镇财政管理方式。通过改革,我县运用“一卡通”软件系统,构建了环节少、效率高、公开透明的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平台。不仅规范了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流程,提高了补贴资金发放效率,同时也加快了我县财政系统信息化进程,体现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理念。

3、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过去的惠农资金在发放过程中存在环节多、成本高、多头管理、多折使用、滞留积压,甚至截留挪用的现象,农户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惠农补贴“一卡通”改革的实行,有效地解决了这些问题,大大改善了基层干群关系。

四、我县2010年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

截止6月23日,我县2010年通过“一卡通”发放的财政惠农补贴项目累计20个,补贴资金累计12361.99万元,发放项目明细为:老村干部补助47.72万元,移民建房补助506.89万元,种粮大户补贴10.11万元,计划生育奖励7.49万元,社会救助776.7万元,农机补贴5.12万元,加工橙补助179.65万元,扶贫贷款贴息41.72

4 万元,粮食直补1102.94万元,综合直补4318.3万元,良种补贴2283.16万元(其中2009年1069.74万元,2010年1213.42万元),公益林补助934.98万元,农村低保478.86万元,寄宿生补助200万元,优抚补助537.46万元,五保户补助70.78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补助93.87万元,高中生助学金40.08万元,退耕还林补贴449.42万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276.73万元;其中发放2009年项目10个,发放补贴资金3179.74万元,发放2010年项目10个,发放补贴资金9282.25万元。2010年5月份,根据省财政厅“一卡通”发放月报反映,我县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工作资金发放率为95.77%,项目发放率为100%,“一卡通“工作在全省的排名为12名。

我县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能够取得较好的成绩,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1、领导重视。2007年9月份,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改革全面启动,县财政局十分重视此项工作,专门成立了惠农补贴“一卡通”改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改革的各项工作。县财政局出巨资为各财政所配备电脑、打印机等硬件设备,并租用电信网络,实现县乡财政联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绿色通道。“一卡通”涉及的部门多,为了搞好部门之间协调,县局组织召开多次协调会,局领导亲自到会强调“一卡通”改革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明确部门之间职责,

5 为我县“一卡通”改革的顺利进行奠定良好的基础。

2、部门协调。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改革涉及财政、民政、林业、教育、农信社等多个部门、任何一个部门工作滞后,都可能延误补贴资金的及时发放。我县通过召开几次协调会,各部门分工清楚,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形成一条通畅、快捷、有序的流水线,确保了惠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发放。

3、业务熟练。2008年4月份,县财政局租用宁都师范机房、聘请用友公司技术员对全县“一卡通”专管员进行业务培训,系统地学习了“一卡通”的发放流程与操作技能;2008年下半年与2009年县局又举办了几次培训,针对“一卡通”工作出现的疑难问题进行专门讲解,各乡镇“一卡通”专管员都非常熟悉“一卡通”发放程序、非常熟练“一卡通”软件操作技能,为我县惠农补贴资金顺利发放提供了坚强的技术保障。

二0一0年六月十八日

推荐第5篇:财政惠农资金“一卡通”操作流程图

财政惠农资金“一卡通”操作流程图

“一卡通”操作流程图上级财政部门财政业务股室①下达指标财政局乡财局⑦指标文件复印件审核盖章的分户发放表及电子表②统一电子表格样式通知主管部门按政策采集补贴对象信息数据业务主管部门乡镇所站③布置所站在规定时间内采集补贴对象信息乡镇财政所④协助所站采集农户信息分类汇总并盖章⑤将加盖所站和财政所公章的分户发放表、汇总表及电子表格信息数据送县主管部门审批核⑥将审核确定项目补贴对象标准金额等信息的分户发放表、汇总表盖章连同电子表格数据报财政局业务股室⑧将业务股室审核盖章的分户发放表电子数据交财政所上机⑨将发放无误的项目告知乡财局结账并上传数据至省财政厅附件

21、信息采集、审核、上报流程财政局业务股室农户财政局乡财局农村信用社

2、拨付流程①提供审核盖章的分户发放表、汇总表和电子数据。根据项目申报审批单2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或财政专户将拨入“一卡通”专户。②3个工作日内将业务股室提供的分户发放表及电子表格数据审核并汇总、“一卡通”项目拨入农村信用社。④依据乡财局提供的分户发放表和电子表格数据2日内打入农户“一卡通”存折。业务主管部门①对乡镇所站提供的分户发放表按项目补贴政策进行审批后汇总并填报申报单。

3、失败数据更正流程农户农村信用社乡镇所站乡镇财政所业务主管部门①未收到补贴②反馈打不进农户存折的失败数据③在2个工作日内将失败数据送乡镇所站进行更正⑤在7个工作日内查找原因将更正后的分户发放表、电子表格送财政所④对发放失败对象重新采集信息⑧次年1月底前将无法纠错更正的农户基础信息上报业务主管部门⑥2个工作日内将更正后的分户发放表和电子表格送农村信用社发放⑦根据财政所提供更正信息数据将打入农户“一卡通”存折财政局业务股室财政局乡财局⑨次年1月底前将无法纠错更正的农户基础信息上报财政局业务股室和乡财局

4、一卡通存折遗失补办流程农户村委会乡镇财政所农村信用社乡镇所站财政局业务股室①到村委会开具“一卡通”存折遗失证明②凭村委会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农村信用社重新开户并加盖“赣字惠农一卡通”印章③将村委会证明和补办的“一卡通”账号等信息告知乡镇财政所④上机更新农户账号等信息后导出项目分户发放电子表格交乡镇所站⑤将修改后的农户信息汇总后上报业务股室备案

推荐第6篇:财政专管员责任书

篇1:xxx镇财政所专管员责任书 xxx铺镇财政管理所

落实财政专管员制度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提高农村财政财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切实加大农村财政财务监管力度,提升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涉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市、县财政部门关于落实财政包村专管员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实施办法的精神,现与包村专管员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明确同志为村(居)包村专管员。负责该村(居)乡镇财政资金发放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相关的业务工作。

二、“守土”有责。专管员必须对所包行政村的各项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和民生资金的发放,以及所有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负总责。严格履行“十六条”工作职责。

三、责权一致。在镇财政所的领导下,专管员对所管辖行政村既有承担确保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和民生资金发放到位,以及相关乡镇财政资金按规定立项的责任,又有对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审核上报和各类专项资金立项的初审权力。专管员所管辖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财政资金的立项、对种粮农民的补贴面积等资料的申报,首先必须由专管员签署初审意见,县财政各业务科(室)下达给乡镇的资金文件,财政所将以有效的方式告知相关的专管员。

四、财政所是包村专管员管理的责任主体,严格按照包村专管员制度进行管理。

五、专管员人手一本工作手册,进村工作时间每月不少于10个工作日,实行专管员名片制度和考勤记录,详细记录平时在村内开展各项工作的情况。财政所必须全面掌握专管员的基础信息,县财政局将定期不定期对专管员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增强专管员的责任意识。

六、严明工作纪律。一是监督卡发放不到位的,无论何种原因,存在积压滞留现象的,专管员要负担相应的责任,对情节十分严重的,要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二是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的,出现基础数据审核不严或故意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申报范围;或不按照有关规定对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或对发现的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行为不进行调查处理以及其他违反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现象,要追究专管员的责任。三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到位的,造成村级集体“三资”流失的;或对所包村未按时按要求张贴公示“三资”监管情况的;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理未签订合同的,或未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处理违规,监管不力的以及其他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规定的现象,包村专管员应负主要责任。四是未遵守工作纪律,或未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专管员,提请县财政局进行问责追究,并进行批评教育。

七、严格考核结账。一是实行岗位考核。财政所每年与驻村专管员签订年度工作岗位责任制,实行百分制奖惩考核,奖勤罚懒。对成绩突出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专管员,提请县财政局问责。根据考核结果落实误餐、交通及下乡补助。二是实行责任追究,被确认为责任追究的专管员,当年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造成上级通报批评等严重后果的或上级年度考核时问题突出,严重影响全镇整体水平的,财政所提请县财政局依法依规对专管员进行责任追究。三是实行优秀推荐。财政所每年将成绩突出的专管员作为全县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优先予以推荐,并通报表彰。

甲 方:xxx铺镇财政管理所(章) 乙 方:村(居)委会包村专管员

年 月 日篇2:财政专管员工作职责 财政专管员工作职责

1、负责各项强农惠农和民生政策的宣传、解释。

2、负责参与各项惠农补贴基础数据的统计、核实和公示,确保登录到《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数据完整、真实。

3、负责“湖北省农民负担及补贴政策监督卡”按要求填写并及时发放到农户,不得委托村组干部或他人代发。

4、负责通过“一卡通”及时发放各类补贴资金,不准委托村组干部或他人代领转付。

5、负责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和孤儿、优抚救济、救灾救济、村医补助等各类社会救助救济资金发放对象的核实,对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审查核实所管辖行政村及社区申报各类财政项目资金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实地查戡,做好项目公示。

7、负责监督所管辖行政村及社区各类财政项目资金的使用,保证专款专用。

8、负责组织所管辖行政村及社区新农合、新农保基金的征收管理。

9、负责协调所管辖行政村及社区会计委托代理工作,及时督促村、社区报账员按时按规报账,保证村财管理民主、公开、透明、规范。

10、负责做好所管辖行政村及社区集体“三资”的清理核实和动态管理。

11、负责监督所管辖行政村村级债务情况,防止发生新债。

12、负责所管辖行政村农民负担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及涉农收费的监管工作,防止乱收费。

13、负责所管辖行政村及社区涉农资金管理方面信访件的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14、负责所管辖行政村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15、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篇3:财政所目标责任书 二0一三年度

羊流镇财政所工作目标

中共羊流镇委员会 羊 流 镇 人 民 政 府 2013年财政所目标责任书

一、努力完成全年收支任务,确保收支平衡。继续协调各部门清理清查全镇的税源、增加全镇税收基数。做好参谋,为增加全镇财源出谋划策。争取乡镇级财政收入增幅比2012年增加15%。确保完成乡镇级收入1730万元。

1、做好全镇交通运输业税收管理,协调好境内企业的二三产业分离工作。同时做好交通运输业外协税收征缴工作。

2、抓好境内建筑房地产业税收管理,深化房地产业税收调研。

3、继续协调做好总部经济工作。

4、积极努力、外出争取税款,实质性的增加全镇财政收入。

5、研究上级政策,把握财政信息,最大限度的争取项目资金。

二、做好各类惠民资金的管理发放工作,保证将惠民补贴全部发放到农户手中。

三、继续深化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在保人员工资、保机关正常运转、保重点支出的前提下,多方协调资金、合理安排支出,逐步偿还所欠债务。

四、继续加大对计划生育、防火防汛、社区、园区、信访、安全生产等工作的投入,从资金上做好这些工作的后进转化及争先进位保障。

五、做好省级规范化财政所建设工作,力争通过上及验收。

六、严格按照镇政府财务管理规定,大力压缩一般性开支,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

七、认真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羊流镇党委、政府 签字人:

部门(管区) 签字人: 2013年2月 日

推荐第7篇:若尔盖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若尔盖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使

(第二批)

- 12

若尔盖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

整合使用方案

(第二批)

为强力有序高效推进我县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着力构建我县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涉农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44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构建贫困地区县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的意见》(川财农〔2015〕191号)和《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转发》 (川财农 〔2017〕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第一批统筹整合的基础上制定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第一章 序言

一、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44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构建贫困地区县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的意见》(川财农〔2015〕191号)和《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17〕34号)等相关文件,编制本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整合项目、聚焦资金、集中投放、精准扶持”的总体思路,用好“四到县”政策,发挥好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式,提高涉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保障我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统筹整合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

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统

- 56有”标准,贫困县摘帽实现“一低三有”,确保全面完成年度21个贫困村退出120户733人的脱贫目标,2018年以前退出贫困户持续稳定脱贫,防止返贫现象发生。

(二)项目建设目标

按照贫困村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大扶贫项目投入与建设力度,确保年内完成项目的同时,促进41个贫困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村内公益性服务设施及人居环境等方面得到显著改善,1738户贫困户依靠项目支撑,实现“一超六有”,稳定脱贫增收致富,逐步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形成好习惯,养成好风气,并在2020年全面同步进入小康。

(三)资金整合目标

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分配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统筹整合合力。将涉农资金整合贯穿于预算编制、资金分配、资金使用和资金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深化“统筹安排、协调互补、集中投入、综合打造”的整合实践,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激发县内生动力,围绕突出问题,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在2018年贫困县实现整县“摘帽”脱贫攻坚任务。

二、县、村、户、人脱贫需求

全县贫困人口中低保兜底一批的人数为763户3312人(以年度动态调整数据为准),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人数为5100人,易地搬迁安置在2018全面完成剩余的30户114人,灾后重建一批人数为0人,医疗救助一批按贫困人口年度实际发病人数分病种进行救助。我县编制了2018年贫困县摘帽实施方案,22个专项扶贫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全县脱贫攻坚需要。

三、脱贫资金需求情况

对照2018年整县摘帽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地摸清当年21个退出贫困村及已退出贫困村项目需求,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进行科学合理安排项目,项目资金投入需求约1.4亿元。由涉农整合首批资金补充5230.547万元,第二批补充资金1714.6万元,其中120户733人贫困人口精准到户到人发展产业资金刚性需求582.735万元。脱贫攻坚资金来源于财政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资金及涉农整合资金支持。

第三章 工作措施

一、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整合归并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清理整合目标接近、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转移支付,推进部门内部资金的统筹整合,整合资金用于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攻坚主战场,覆盖贫困村、贫困户。

(二)加快转移支付预算下达进度

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加快转移支付预算下达进度,县级收到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后,按程序报批后要在

- 910扶贫措施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三)探索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

积极探索以“股权量化、按股分红、收益保底”为主要内容的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机制,拓宽贫困人口收入渠道。加大培育带动主体的支持力度,创造条件帮助带动主体承接各类支农项目,鼓励带动主体吸收贫困户为其成员,扩大覆盖范围,规范操作程序,确保贫困户真正受益。

(四)转变财政涉农资金支持方式

探索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新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农业担保、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有效方式,撬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脱贫攻坚。

四、加强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监督管理。

(一)完善制度体系,制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具体办法,明确部门分工、操作程序、公开办法、监管措施等。

(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构建协调配合的项目资金管理机制。

(三)健全公告公示。坚持和完善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提高财政涉农资金的分配、使用透明程度。

(四)开展绩效评价。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脱贫任务挂钩,按照脱贫效益最大化原则配置资源,将脱贫成效作为衡量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成果的主要标准。扶贫、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加强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并将其纳入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以本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名义通报。

(五)加强监督检查。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实施多元监督检查,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对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的扶持措施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要由所在贫困村的第一书记签字确认。不得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规划以外的支出;不得用于平衡预算、修建楼堂馆所、改善办公条件、购置车辆、发放人员工作补贴、弥补单位公用经费等支出;不得用于建设农民群众不满意、没有推广价值的“示范园区”等形象工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章 项目建设

按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相关政策,结合本地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因地制宜确定具体扶贫项目。主要包括基础设施项目、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和其他与贫困村退出、贫困人口脱贫目标任务紧密相关项目等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发展方面的扶贫项目。

一、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农村交通、水利及其它等3类项目,共计4个。其中,交通项目2个(村内道路2个)、水利项目1个(安全饮水1处)、其他项目1个(枣李园灌溉设施建设1处。

- 1314材种植项目。

1.2建设内容及规模。中药材种植基地1处500亩,黄芪种植55亩。

1.3建设标准。根据县农畜水局、县科知局按民办公助项目推行方式结合各村实际科学确定种子、种苗补助标准。

1.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5月启动实施,7月底前全面完成。其中5月初开始购种购苗开始种植定植,5—7月份进行田间管理,8月份完成项目资金报支。

1.5项目效益。各类中药材种植项目实施后,将改变传统农作物大比例种植,优化产业结构调整,经测算,中药材种植在科学管理精耕细作下,每年每亩将实现2000元以上的经济收益,贫困户增收效果明显,生长周期长的中药材见效相对较慢,但易于推广,通过中药材种植将改变农牧民传统的种植思维模式,调动贫困户广泛参与。种植业覆盖2乡2个贫困村惠及39户贫困户。

2.其他相关项目

2.1实施地点。在冻列乡卡机岗村实施高密度农田网围栏项目1个。在麦溪乡查科村实施农商贸市场修建铺面1处。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实施高密度农田网围栏3200米,实施农商贸市场修建铺面不少于100平方米。

2.3建设标准。根据农畜水局、规建局行业标准及结合实际确定建设补助标准。

2.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5月启动实施,7月底前全面完成。其中5月初实施项目前期,5—6月份全面启动建设,7月份竣工,8月份完成项目资金报支。

2.5项目效益。通过项目实施后,一是耕地得到有效保护,严防牲畜任意进入践踏,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二是集体经济得到发展壮大,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明显。

三、其他项目。主要包括农村危房改造、村内公共公益服务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等3类项目。其中,农村危房藏区新居项目1个涉及子项51个、村内公共公益服务设施建设项目85 个、人居环境改善项目1个。

1.村内公共公益服务设施建设。

1.1实施地点。在唐克镇俄色村、辖曼镇河拉村等51个村实施藏区新居项目。在热尔乡热盖村、辖曼镇塔哇村等16个村对贫困户实施公共卫生服务设施建设及配套项目;在阿西茸乡牙弄村、阿西茸乡茸戈村等64个村实施贫困村、贫困户文化惠民扶贫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在麦溪乡查科村实施篮球场建设;在麦溪乡泽修村实施村委会活动阵地功能提升建设,在冻列乡卡机岗村实施消防用水泵及配套建设,在崇尔乡康多村实施地质堡坎建设,在红星镇折勿村实施村道涵洞建设。

1.2建设内容及规模。藏区新居建设382户(在全县的藏区

- 17182.农业产业发展类。计划投资52.84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52.84万元。具体是:种植业19.84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9.84万元;其他产业33万元,整合涉农资金投入33万元。

3.其他。投资1573.04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573.04万元。具体是:藏区新居建设投入1146万元。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146万元;村内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421.94万元,整合涉农资金投入421.94万元;人居环境改善5.1万元,整合涉农资金投入5.1万元。

二、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2018年,我县第二批计划整合涉农资金1714.6万元。其中,计划整合中央资金928万元、省级资金786.6万元。

1.计划整合中央财政涉农资金928万元。其中:林业改革资金6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68万元。

2.计划整合省级财政涉农资金786.6万元。其中:现代农业综合发展转移支付资金112.263万元,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专项资金285.337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11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78万元。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县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规划统筹协调全县脱贫工作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研究制定当年的脱贫工作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具体实施方案,并研究提出次年全县涉农项目资金整合指导意见。

二、对接项目,平衡资金

根据县级扶贫攻坚规划,加强对可实施存量项目、拟安排增量项目、拟争取项目的清理盘算,统筹制定涉农项目整合实施方案。着力清理历年涉农结转结余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强化整合资金统筹平衡,对整合项目投入到统一区域,应充分利用本级财政投入手段或再次整合相关涉农项目,努力使相同或相似建设内容的财政补助标准、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等方面相对统一。

三、阳光操作,群众参与

推行和完善报账制、公示公告制、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项目的民主决策机制和群众参与机制,进一步提高涉农资金整合管理使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涉农政策和项目资金申请的透明度,杜绝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的无序申报、重复申报和骗取套取涉农整合资金的行为。

四、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手机信息、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

- 2122 -

推荐第8篇:武强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武强县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2017年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项目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准扶贫工作相关精神,全力配合武强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根据《省扶贫办、省财政厅转发的通知》(冀财农【2017】14号)、《河北省农业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冀农业财发【2017】53号)、《武强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意见》结合2017年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申报指南,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和省精准扶贫统筹精神为指导,以全力配合武强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为目标,在完成中央财政支农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整合改革“大专项+任务清单” 指导性任务的前提下,为武强县的扶贫攻坚工作贡献一份力量。

二、武强县项目实施背景

我县地处黑龙港流域,位于河北省东南部,京津石三角中心。既是环渤海开放地带,又是内陆开放前沿。南临衡水,北通京津,东接沧州,西近石家庄。境内滏阳河、滹沱河穿境而过, 石黄高速和307国道横贯东西,正港路、武小路穿境而过,油路通车里程294公里,是河北省交通最发达的县之一。属温带季风气候,无霜期为185天,年平均降水量在554毫米左右。是华北冲积平原的一部分,主要的母质类型是古漳河、滹沱河及其支流的冲积物。土壤类型是潮土,土壤质地随地势的高低从西南到东北由轻到重,土壤分布成带状,同时受老盐河、清凉江、南运河、古漳河的影响,地质以轻壤土为主的地方又分布着一定面积的盐化潮土。全县辖3镇3乡1个开发区238个行政村,面积445平方公里,耕地45万亩,人口21万。

我县是传统的农业县,也是贫困县,全县以小麦、玉米种植为主,2016年小麦种植面积25.3万亩、玉米种植面积33万亩,棉花种植面积0.2万亩,花生种植面积1万亩。

我县现有家庭农场547家,其中省级家庭农场7个、市级家庭农场11个;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956个,其中国家级3个、省级17个、市级33个。这为2017年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对象为新型经营主体及单位和个人提供了前提。

武强县农林局为项目承担单位,隶属武强县人民政府,主要职能:负责全县农业新技术、农作物新品种、作物病虫害防治、农业机械化推广、农民技术培训、农业综合执法、新农村建设等项工作。现有农业技术人员70余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人数为39人。近三年来,我局承担了近50余个农业项目,总金额达2亿元以上。重要项目有田间工程项目、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奖代补项目、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农业项目、基层农技推广项目、小麦玉米高产创建项目、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等。每个项目都严格按照项目要求,进行实施,在每年的项目审计与检查中均无出现违规违纪现象。

近年来武强县开展了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项目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实施水肥一体化面积1.7万亩,并在项目区直接补贴水溶性肥料170.8吨;2015年、2016年武强县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奖代补项目,强烈响应了化肥零增长活动,直接补贴有机肥4016.08吨,水溶肥30.23吨,补贴面积达到3万亩。水溶性肥料及有机肥的大力推广,对武强县培肥地力、改善土壤结构、增加肥料利用率、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推动我县扶贫攻坚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三、项目实施目标

1、采取集中打造,全县推进方式。以核心区为抓手,带动全县发展,为我县精准扶贫工作贡献力量。核心区处于街关镇和孙庄乡,向附近村镇辐射,集中连片面积达到2 万亩。(核心区位置图见附件)做到有包片指导专家、科技示范户、示范对比田和醒目标示牌。化肥减量增效重点示范集成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配方肥、新型缓释肥使用等模式。引导和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有机肥补贴面积1万亩;推进农企合作推广配方肥,配方肥补贴面积1.5万亩以上,在全县推广至60万亩,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推广和鼓励农户使用缓释肥料,补贴面积0.4万亩。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服务。

2.取土化验。土样采集几乎全部覆盖我县238个村,贫困村必须采集。最终采集和分析土壤样品200个,其中中微量元素测定达到10%,化验分析达到1800项次。

3.田间试验。完成田间试验16个,其中小麦化肥利用率试验6个,小麦“2+X”田间试验2个、肥效校正6个,中微量元素单因子肥效试验2个。结合项目要求及我县实际地力水平,试验田地点设在我县贫困村:街关镇刘头村和周窝镇李封庄村,试验面积各4亩,试验用地合计8亩,实施对象为新型经营主体,种植大户。

4.技术服务。完善主要粮食作物施肥指标体系,制定发布4种以上主要经济作物施肥指标体系;95%以上的村建立肥料配方和施肥建议公告栏;加大测土配方施肥信息网、智能配肥站、液体加肥站“一网两站”建设力度,推进与肥料生产、销售企业的战略合作,建立配方肥经销服务标准化网点5个以上,开展测土配方信息查询和智能化配肥服务。创新测土配方施肥信息服务方式,搭建手机信息服务、“互联网+”、农村电商等现代信息技术平台,为农民提供测土配方施肥综合技术服务,为我县粮食产量的增产增收、早日脱贫探索新途径。

5.创新服务机制。推进农企合作,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服务。引导和鼓励农民应用配方肥、缓释肥料、水溶肥料、生物肥料等高效、新型肥料。对有机肥、小麦配方肥、缓释肥实行物化补贴,补贴额度均不超过50%。严把肥料质量关,确保质量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同时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增施有机肥公益性服务模式。

四、资金安排及使用方向

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项目资金200万元。补助资金支持对象主要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贫困村优先。补贴方式采取物化补助的方式。项目资金200万元。肥料补贴155万元,取土化验补贴10万元,田间试验补贴10万元,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15万元。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10万元。除肥料补贴外,其他各项资金之间可根据实际需要调配使用。

五、进度安排

1、2017年7月-9月

制定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对项目具体工作做好计划安排。

2、2017年10月

取土、田间试验设计;对肥料补贴一项进行招投标并组织发放工作。

3、2017年11月-12月

对所取土样进行化验;对肥料发放进行扫尾验收工作。

4、2018年1月 -4月

组织各种形式的春季小麦生产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培训、专家指导等;试验地块进行日常管理,项目区、试验田树立标牌。

5、2018年5月

分析小麦生产形势,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及农民对试验地块进行测产、数据收集。

11、2018年6月

试验田收割、做好各小区取样工作;做好总结、评价报告、配方制定、信息发布等工作。

六、机制创新

1、把我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与项目任务要求相结合,相辅相承,互为前提,相得益彰,各得其所。

2、建立考核机制,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对每个阶段的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及责任单位责任人,每个阶段工作结束后及时考核总结,总结经验及不足,及时完善提高。

2、加快培育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把经营主体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建设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要适应农业多功能拓展和农民分工分业发展的新形势,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多元化、多形式、多层次的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农业科技推广、植物病虫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农资供应、农机作业、农产品营销、农业信息、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基础设施、农村金融保险等服务。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

七、保障措施

为保证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项目与我县精准扶贫工作均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为组长的扶贫小组、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检查督导工作,保证项目的任务目标、工作进度、具体措施落到实处。下设办公室,设在农林局,负责该项目的日常工作。

成立项目实施技术服务小组,负责制定详细的技术方案,进行技术宣传、培训和田间指导,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技术站负责农作物主导品种及技术的推广指导,植保站负责病虫草害的监测和综合防治指导,土肥站主要负责本项目的全程实施,农机管理站负责种肥同播过程中机械用具的组织协调。乡镇政府及项目村委会负责组织物化补助、社会化服务等补助的发放和手续的完备。

推荐第9篇:吴桥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吴桥县2016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使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以“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年度脱贫目标为依据,以具体建设项目为抓手,以切实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按时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目标任务

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紧紧围绕突出问题,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项目为平台,集中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财政涉农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确保我县2016年县摘帽,47个贫困村出列,14684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二、整合范围及规模

(一)整合范围

资金整合范围:县扶贫办扶贫资金、县直部门涉农资金

(二)整合资金规模

此次整合资金共计5731万元,具体来源如下:

1、中央资金共计2424万元。其中整合扶贫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956万元(冀财农(2015)180号文、冀财农(2016)77号文),整合农业局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0万元(根据冀财农(2015)163号文),整合农发办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205万元(沧市财农管(2016)11号文),整合住建局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33万元(冀财社(2015)139号文)。

2、省级资金共计2576万元。其中整合扶贫办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10万元(冀财农(2015)243号文、冀财农(2016)14号文),整合农发办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195万元(沧市财农管(2016)11号文),整合国土局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671万元(冀财资环(2016)9号文)。

3、市级资金共计731万元。其中整合扶贫办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0万元(沧市财农(2016)108号文),整合农业局造林绿化奖补资金251万元(沧市财农(2016)107号文),整合农工部农业产业化资金40万元(沧市财农(2016)134号文),整合科技局渤海粮仓科技示范建设推进专项资金40万元(沧市财农(2016)132号)。

三、建设任务

(一)扶贫产业项目

1、“种养加”扶贫产业

建设内容:根据各乡镇上报各类产业项目,计划种植业、

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电商项目等共计26个。

资金安排:1004万元。

2、光伏扶贫产业

建设内容:根据《吴桥县关于落实光伏扶贫项目的实施方案》,对88个贫困村实施光伏电站全覆盖工程,按照各村安装规模,对各村安排资金进行扶持。

资金安排:1840万元。

(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1、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

建设内容: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计708户,其中有142户对现有危房进行翻建,有566户对现有危房进行维修。经测算需使用280.85万元涉农整合资金,用于今年建档立卡户的危房改造工作。

工程概算:280.85万元。

2、贫困村村内道路硬化亮化建设

建设内容:(1)、改建水泥路(建设标准:15cm石灰土基层+15cm水泥混凝土路面):涉及26个贫困村,26条路,全长16200米;(2)、3cm沥青混凝土罩面:涉及5个贫困村,5条路,全长1415米; (3)、沥青混凝土补槽:涉及1个贫困村,1条路;面积1000㎡;(4)、路灯:涉及88个贫困村。

工程概算:

(一)建筑工程安装费:

1、改建水泥路:建设面积59782.2㎡,暂定单价为90元/㎡,造价540.04万元。

2、3cm

沥青混凝土罩面:建设面积4860㎡,暂定单价为50元/㎡,造价24.3万元。

3、沥青混凝土补槽:共1000㎡,暂定单价为60元/㎡,造价6万元。

4、照明工程:LED路灯灯头822盏,水泥灯杆541根,电费及维养费用92.498万元(由乡镇政府统筹安排),总造价150万元。建筑工程安装费总计720.34万元。

(二)其它费用:包含勘察设计费、监理等费用总计20万元。

3、贫困群众安全饮水建设

建设内容:36个贫困村村内管网改造,分别是桑园镇4个:张端、焦庄、杨文正、林庄;铁城镇11个:张仲、张计鲁、八里韩、东胡、官道姜、老

二、老

三、三街、张万、双井王、何家堤;梁集镇3个:夏庄、北董、大吴;安陵镇5个:于场、赵庄、王楼、姜堂、小齐;东宋门乡3个:沙王、刘池、大兴;曹洼乡1个:冯庄;何庄乡9个:前李、后李、刘阁、王园子、李古台、候庄、牟庄、前街、后街。

工程概算:362.94万元。其中:材料费:203.41万元,招投标价格,安装费71.1万元(每米1.5元);设计费:9万元,监理费:4.5万元,审计费:3万元,群众自筹:71.93万元。县级投资是291.01万元。如果不招标,应该低于本投资,由乡镇采购时和供应商具体洽谈。各村县级拨付概算:

1、桑园镇:张端62042元、焦庄61981元、杨文正38538元、林庄63006元;共计225567元

2、铁城镇:张仲21120元、张计鲁85652元、八里韩78173元、东胡45180元、官道姜44947元、老二44497元、老三71621元、三街87524元、张万25624元、双井

王66527元、何家堤57547元、(宁庄79404元已完成);共计707816元

3、梁集镇:夏庄53943元、北董117325元、大吴104636元;共计275904元

4、东宋门乡:沙王189297元、刘池136101元、大兴158752元;共计484150元

5、曹洼乡:冯庄38791元;共计38791元

6、何庄乡:前李37923元、后李34050元、刘阁59314元、王园子67022元、李古台94400元、候庄51551元、牟庄220352元、前街128071元、后街128551元;共计821234元

7、安陵镇:于场74435元、赵庄43348元、王楼26535元、姜堂11151元、小齐36189元;共计191658元。

4、贫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建设内容:每个贫困村建设戏台一个、阅览桌椅一套、电子阅览室一个、宣传橱窗一套,尚未安装健身设备的双庙卢、焦庄、林庄、季家河、迁民屯、申庄、城西梁、双刘店、宁庄、北史庄、杨家楼、西谢庄、西何、东何、第五屯、大天罡、丁庄、张庄、东丁庄、五道李、大悟寺、王士良、范屯、堤下王西、北牟庄、后街、王园子、西小王、上村唐、前李、大张庄共31个贫困村每村配套一套健身设备。

工程概算:经实际测算,按照全省贫困村脱贫验收的标准要求,在原有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基础上,需要投入资金200万元;各乡镇资金明细:桑园镇:184380元;铁城镇:315471元;于集镇:209485元;梁集镇:124341元;安陵镇:198476元;宋门乡:138433元;杨家寺乡:166617元;沟店铺乡:248090

元;何庄乡:248090元;曹洼乡:166617元。

5、“政银企户保”建设

建设内容:吴桥县“政银企户保”资金池建设 投资金额:1152.8万元。

6、扶贫培训:投资50万元,实施劳动力转移培训500人次;投资44万元,实施扶贫干部培训220人次。

7、扶贫项目管理:投资48万元。

8、县农户自立服务社:80万元。

四、项目实施

(一)项目申报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出台《关于2016年整合涉农资金的实施方案》,召开由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确定项目实施内容。

(二)项目审批

县政府召开两次县长办公会议,分别研究2016年脱贫攻坚整合涉农资金道路硬化、亮化、危房改造、饮水安全和村综合文化中心建设项目相关事宜和吴桥县2016年光伏扶贫项目及培训项目相关事宜。

(三)批复实施

根据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统筹协作,各项任务抓紧落实。扶贫产业项目中的产业项目由各乡镇、各项目区分别负责实施,预计11月底前全部完工;光伏产业项目

经政府采购程序确定光伏企业,由各乡镇与光伏企业沟通联系实施安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由各分管部门负责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由城建局负责实施;贫困村村内道路硬化亮化建设由县住建局负责实施;贫困群众安全饮水建设由县水务局负责实施;贫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由县文广新局负责实施。

(四)项目验收

项目完工后,由各项目负责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成立项目验收组,对各自负责项目进行验收,出具验收证明,整理验收档案,留存验收影像资料。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贫困退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精心组织实施。县级扶贫部门当好参谋助手,协调有关方面做好验收核查、公示公告、资金保障、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加强项目与资金管理

建立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扶贫项目资金审批预算管理机制,全面实施审核审批和预算编制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地成立项目编制、审核、审批部门,严格审查项目,严格经费预

算、资金拨付和使用管理。建立扶贫项目实施及专项资金拨付到位情况的检查机制,建立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公示制度和项目进展跟踪制度。加强专项审计工作,对扶贫专项经费投入使用开展全过程审计,发挥财政监管中心的作用,使经费的使用、管理、监督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加大对违规违法情况的查处力度。

(三)完善绩效评价

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定期进行督查考核。县政府每年组织一次全县性的扶贫项目资金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每年对各乡镇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下年扶贫项目和资金安排挂钩,对扶贫开发工作成绩突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范、项目实施成效好的乡镇,给予倾斜;对扶贫开发工作领导不力、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项目实施情况较差的乡镇,相应扣减扶贫项目和资金计划;对县直单位资金整合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县直帮扶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资金整合不力、帮扶工作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1:2016年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2:2016年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计划表

附件1-1

吴桥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副组长:成 员:

李明政 李 强 肖占祥 周文君 何庆玉 吴 鑫 张书君 乜冠军 靳兰星 王胜勇 刘秀梅 周 鹏 吴振祥 王志伟 蔡子胜 10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政府副县长 发改局局长 扶贫办主任 水务局局长 文广新局局长 住建局局长 卫计局局长 人社局局长

交通局局长 教体局局长 农业局局长 民政局局长 统计局局长 财政局局长

推荐第10篇:财政所长岗位职责

关于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财政局,高新区、雪野旅游区财政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进一步提升乡镇财政管理能力,增强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意见》(鲁财基〔2010〕7号)和《关于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工作的意见》(鲁财基〔2011〕6号)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创建目标

创建规范化财政所,既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财政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以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主题,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为重点,突出职能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设施建设,着力推进乡镇财政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乡镇财政所理财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创建目标:按照\"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服务优质、设施完备\"的要求,从现在起,到2013年,通过开展创建工作,使全市乡镇财政所组织机构更加稳定,职能定位更加准确,业务基础更加扎实,内部管理更加规范,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办公条件显著改善,工作效能全面提升,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通过三年考评验收,每年有三分之一乡镇财政所达到创建省级规范化财政所标准,到2013年,全市乡镇财政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财政所目标。同时,积极争创省级示范型财政所,莱城区、钢城区每年至少要有两个乡镇财政所达到省级示范型财政所标准,高新区所属财政所2012年要达到省级示范型财政所标准,雪野旅游区所属财政所2013年要达到省级示范型财政所标准。

二、创建内容

结合全市乡镇管理工作实际,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机构规范化、内部管理规范化、业务工作规范化、队伍建设规范化和基础设施规范化五个方面。

(一)组织机构规范化

1、乡镇财政所按照机构独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设置,并按照鲁财基【2010】7号文件要求,实行区财政局垂直管理或区财政局与乡镇政府双重管理体制。

2、根据工作职能和需要,合理配备人员。乡镇财政所要按照乡镇规模科学设置岗位,实行所长负责制,财政所长任用、财政所人员调动、财政所人员岗位变动报区财政审批备案。

(二)内部管理规范化

1、乡镇财政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运转高效\",树立基层财政部门良好形象。

2、建立健全乡镇财政所绩效考评和工作人员目标考核等办法,细化基础业务流程管理、量化考核指标,促进乡镇财政规范化管理。

(三)业务工作规范化

1、进一步明确乡镇财政职能和职责。目前乡镇财政承担的主要工作有:财政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管理、惠农资金管理和发放、专项资金监管、乡镇单位财务管理、村级财务监管、乡镇国有资产管理、乡镇债权债务管理、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乡镇财政为民服务窗口建设、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家电下乡等。

2、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和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各项业务管理制度,优化业务流程,细化工作标准,规范操作程序,完善对重点业务、重要环节的制约监督机制,夯实财政业务管理基础,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四)队伍建设规范化

1.乡镇财政所各工作岗位设置健全,分工明确。设置所长(副所长)、预算会计或结算员、惠民资金管理员、核算会计、档案管理员等岗位,实行分工负责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乡镇财政要完善竞争上岗制度,严格按照用人标准和程序,加强干部管理,加大交流力度。

3、积极组织参加学历教育和业务学习培训。乡镇财政干部80%以上应达到大专以上学历,知识、年龄结构合理。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按计划、分类别、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教育,抓好财政业务培训、岗位培训和骨干人才培养,逐步建立具有财政特色的干部教育培训机制。

4、加强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财政文化建设。强化落实\"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财政工作宗旨,不断提高乡镇财政依法理财、科学管理、勤政为民的本领。

(五)基础设施规范化

1、财政所办公用房要满足履行各项职能的基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财政惠民服务厅(窗口)等。办公设备配置水平要基本满足各项业务工作的需要,配备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档案橱等必要的

办公设备。建立健全乡镇财政资产管理专门档案。

2、办公场所要设置美观规范的便民服务橱窗和对外宣传公开栏,及时宣传财政政策、财务法规等内容,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公示内容必须放在在醒目位置。在服务窗口张贴家电下乡、涉农补贴发放和行政执法等流程图,方便群众办事。

三、总体要求

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创建是财政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各级财政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理念,细化目标、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1、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主要由区、乡两级财政部门负责,以乡镇财政所为主,省市两级财政部门给予指导和支持。各区要成立创建规范化财政所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全力推进创建工作。

2、各区财政部门要把创建规范化财政所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不懈地抓落实,加强内部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创建规范化财政所工作的各项要求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制定方案,细化措施

1、各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分析管理现状,要以财政资金流转的规范化管理为主要内容,以信息化平台为基础,依托制度建设、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等手段,认真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实施方案,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和办法。各区要按照省规定的各项标准,结合实际,细化分解考核分值,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实施方案和具体考核办法报送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备案。

2、各区要对所辖乡镇财政所管理现状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在此基础上,认真梳理分析,分类分段实施。对基础好的,进一步加强管理,帮助其提高水平,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对基础较差、管理较弱的地方,加大指导力度,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各区要及时将上级的创建要求传达至各财政所,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不断提升财政所创建水平。

(三)加大投入,确保到位

各区财政要加大投入,全力提高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水平。按照以奖代补的原则,对通过验收认定达到规范化标准的财政所,省财政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奖励资金,市区财政也按要求安排奖励资金,奖励资金必须及时、足额到位,主要用于改善乡镇财政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不得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奖金等福利性支出。

(四)检查督促,务求实效

1、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工作需要全市财政系统上下共同努力,合力推进。各区财政局要结合实施方案,加强经验交流、典型引导和检查督促,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从2011起,根据省财政厅制定的《关于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山东省规范化财政所考评计分标准,每年由区评比推荐、市审核上报、省财政厅考评验收后,评比产生省级规范化财政所,并给予表彰奖励。

第11篇:一卡通

2012年乌鲁木齐市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发放承办银行为: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乌鲁木齐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

由于各种原因,在乌鲁木齐市开展网上代缴和代付社会保险业务的银行有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乌鲁木齐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六家银行。 开展社会保险代付业务的有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

1.到承办银行办理新社会保障卡需要提供什么手续? (1)未成年人提供社会保险卡和户口簿;(2)成年人提供社会保险卡和二代身份证。

2.无社保卡的人员如何制卡?

单位缴费的参保人员,由参保单位直接告知承办银行制卡人员有增补(无需待发卡人清单);个人缴费的参保人员,持加盖业务经办部门业务章的待发卡人清单到承办银行办理。

3.没有办理新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险卡丢失如何办理?

发生急危重症等特殊原因需要使用社保卡的,可到社保局IC卡管理科说明情况,领取现行的社会保险卡;不急需使用的,持IC卡挂失凭证到指定的承办银行办理新社会保障卡。

4.没有二代身份证,到社保分局扫描照片?

没有给承办银行通知去社保分局扫描照片,给承办银行通知的是没有二代身份证的到公安机关办理二代身份证后,持二代身份证再到承办银行办理新社会保障卡。

以上已与各承办银行确认,若承办银行不予办理,请告知参保单位经办人或参保个人到承办银行网点后,致电劳动保障资讯台(8812333),由劳动保障资讯台工作人员与承办银行网点的工作人员协调。

现行社会保险卡的制卡由市社保局综合业务科(4680669)协调。

第12篇:某县财政涉农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

XX县财政涉农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确保财政涉农项目的顺利实施,保证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各级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包括上级补助和县级安排的用于农业、林业、畜牧、农机、水利、科技、气象、区划等方面的项目资金,不包括已经实行县级报账制的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资金。

第三条 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专款专用。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经上级批复的建设项目,要求按规定在财政集中支付中心设立专户,实行专账专人管理的,必须按规定要求办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变更,更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随意调整。

(二)注重效益。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必须厉行节约,降低工程成本,不跑冒滴漏,不建“豆腐渣”工程,不搞形象工程,防止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的拨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管理。

第五条 财政涉农资金根据项目的投资规模和要求,凡是单项工程财政投资在2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实行工程招投标。

工程施工单位根据招投标合同提出用款申请,经建设单位核实、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按合同和施工进度分期予以拨付。

工程完工后凭工程竣工决算和验收有关手续,根据项目情况要求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后,再拨付其余的工程款项。

第六条 财政涉农项目未实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开工时,由建设单位根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提出用款申请,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拨付部分工程启动资金(原则上不得超过该项目财政资金的30%)。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凭合法的凭证分批报账。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据实办理资金拨付。项目完工后,凭竣工决算、验收合格合格报告和项目审计报告,再拨付其余的工程款项。

在涉农项目资金的批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项目主管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财务部门,必须层层把关,决不能以任何形式欺报、瞒报,骗取项目资金。

第七条 招投标工程报账须提供:施工工程副本、阶段性工程结算单、工程预决算和工程款税务发票等。

第八条 未招投标工程报账须提供:支付原材料及有关费用的原始凭证(税务发票)、工程预算、质量检测报告、竣工决算、验收合格证明等。

第九条 对下列情况,财政部门不予拨付资金:

(一)不按要求提供有效报账文件和凭证的;

(二)主管部门没有审签的;

(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支出的。

第十条 县级财政部门必须严格审核各种凭证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对不符合项目设计要求和超出规定使用范围的开支,一律不予拨付。

第十一条 项目实施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财政涉农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使用制约机制,配合财政部门和工程监理部门,共同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 对在财政涉农项目实施中的违纪违规问题,一经发现,除责令整改外,要依照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给予处理。

第十三条 市级以上(含市级)农口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直接拨付给县级农口主管部门的涉农专项资金,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二○○五年九月十五日起开始执行。

第13篇:南城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

南城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

使用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使用与管理,提高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推进涉农扶贫资金整合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府厅发„2016‟64号)和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南城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城府办字„2017‟45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是指按照赣府厅字„2016‟64号文件明确的涉农资金整合范围,由中央20项、省15项、市、县同口径安排的用于脱贫攻坚方面的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其他精准扶贫三大类资金。

中央专项资金共 20项,主要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业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第14篇: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2018年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的实施方案(调整版)

为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管理,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省定连片特困地区县开展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7‟60号)精神,全面做好涉农资金整合、管理、使用工作,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建立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管理制度,保证资金使用精准安全高效,实现贫困人口如期稳定脱贫。

(二)总体目标

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瞄准制约贫困地区生产、生活和发展的瓶颈问题,推进基础设施、产业扶贫项目建设,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切实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消除贫困现象,带动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和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实现同步提高。

— 1 —

(三)基本原则

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全域旅游助力脱贫攻坚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坚持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综合考虑我市实际情况,实事求是确定资金整合规模,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同时兼顾整合的深度和质量,持续完善部门间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将财政涉农资金投入到农村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上。

二、整合资金范围

整合资金包括按照文件规定可统筹整合的省级资金和州、市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配套及扶贫等方面的资金。其中,可整合的省级资金包括: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用于农业产业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防灾减灾、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资金除外);畜牧业发展资金(用于动物防疫、畜产品质量安全、财政贴息、畜禽品种培育、秸秆养畜实验、青贮玉米种植实验方面资金除外);林业保护与发展资金(林业产业发展部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维护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水产项目补助资金、地方水库移民扶持资金、山洪灾害防治补助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部分)、农村厕所改造补助资金、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用“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 — 2 — 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支持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解决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方面特殊困难资金部分)、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旅游景区内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部分)、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县市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补助部分、发挥防洪防汛作用的农田基础设施补助资金部分)、新增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补助资金、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省级配套资金。

三、资金使用要求

按照《图们市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计划,围绕行业扶贫、产业脱贫、满意提升等重点工程任务,坚持现行脱贫标准,对标退出指标,瞄准年度脱贫目标的“坚之所在”,排出轻重缓急,有侧重、有目标地落实在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安排,积极开展市、镇、村“补短板”工作。同时,坚持优先保障贫困人口直接受益的产业发展资金需求,突出“扶志”“扶智”并举,积极谋划推进一批贫困群众参与度高、带动性好的扶贫产业项目,持续激发、释放其内生动力。

四、工作流程

由市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会议,结合实际,研究确定整合项目总体规

— 3 —

划和阶段性计划,分量、分期、分批适时下达整合任务,实时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项目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负责总结年度涉农资金整合实施工作开展情况。市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整合办)严格按照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指导项目主管部门做好涉整资金、项目的管理。同时,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引导其参与扶贫项目前期选择、中期实施、竣工后期管理等程序,提高参与度,增强获得感。

(一)项目准备阶段。贫困村、贫困户项目以村为单位上报,由经镇党委、政府共同审核、研究后报至市整合办,涉及行业部门单位的项目由责任单位负责上报,市整合办对各镇、各部门上报的项目进行梳理、汇总。项目申报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时间进度、责任单位、建设任务、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项目可研、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情况。

(二)项目审批阶段。根据年初扶贫攻坚计划,按照轻重缓急梳理上报的项目,由整合办、脱贫办、项目负责单位对项目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列入项目库,根据整合资金额度从项目库提取项目。对通过评审的项目由整合领导小组或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出具项目批复文件,并将下达项目批复到相关责任部门。

(三)项目实施阶段

项目实施计划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调整,确需变更、调整的,应按项目建设程序履行项目变更手续,经审批主管部门批复后,方可按批复 — 4 — 实施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及行业部门要主动承担项目管理与协调责任,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对项目运行程序和质量进行全程监督,并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痕迹材料予以整理归档备查,确保项目全过程管理可追溯。

(四)竣工验收阶段

项目验收工作,由市整合办、财政、审计、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组织验收。工程竣工后,项目实施单位向整合办提交验收申请,项目主管部门接到竣工验收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对项目进行评估验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项目实施单位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不能补救、又无法返工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应处理。

五、整合资金项目计划实施情况

2018年全市计划整合各类涉农资金为7170.7万元,拟全部用于脱贫攻坚涉贫行政村整体功能改造及提升工程。

(一)贫困人口房屋风貌改造提升

建设任务: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25户,所需资金合计156.8万元。

资金来源:156.8万元全部为涉农整合资金。

绩效目标:确保涉改贫困人口住房安全。

进度计划:目前已开工,计划2018年10月底前完工。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人:赵晶华

(二)村屯道路设施建设项目

— 5 —

建设任务:一是2017年农村公路续建项目,拟建水南-河南(磨盘村)四级公路,路线全长10.611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及交通安全工程,预算总投资562万元。二是2018年农村公路工程项目,拟建302国道-头道阳沟屯(长安村)水泥混凝土路面0.985公里,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及交通安全工程,预算总投资193.7万元。三是2018年农村公路工程( 旧路改造),拟建长安镇兴家村至磨盘村、凉水镇北大村至亭岩村水泥混凝土路面共4.038公里,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及桥涵工程,预算总投资221万元。四是间坪屯至集中村农村公路工程,拟建月晴镇间坪村至集中村水泥混凝土路面共7.338公里,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及交通安全工程,预算总投资1282.77万元(2018年度拟投资500万元,199.3万元为涉农整合资金,其余拟由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2018年投入资金1476.7万元,1176万元为涉农整合资金,其余资金拟由地方配套。

绩效目标:进一步完善村屯路网建设,推动当地农业、旅游业等经济发展,提高道路安全系数,切实保障行车安全。

进度计划:目前已开工,2018年10月底前完工。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人:金星华

(三)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

建设任务:建设饮水安全工程85处,包括机井63眼,泵房(管理房)83座,蓄水池24座,水源及蓄水池保护106处,布置输水管线31处,长11001m,输水管线上共布置检 — 6 — 修及控制阀门井6座;供水主管线72处,长40853m,供水主管线上共布置检修及控制阀门井110座,1座排气井;净水过滤器78套,紫外线消毒设备78套。所需资金3816.66万元。

资金来源:计划投入资金合计3816.66万元,其中,涉农整合资金1130.3万元,其余资金通过东西部援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列支。

绩效目标:落实水源地保护,新上取水、净化、消毒设备,更换老旧管网,解决全市所有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进度计划:目前已开工,2018年11月底前完工。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住建局 责任人:秦宝忠、赵晶华

(四)龙城灌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一是水源工程。水源工程改造1处。二是灌溉与排水工程。原渠道改造2681米(干渠衬砌2221米、支渠衬砌460米),排水沟2039米,江龙沟护岸480米,渠系建筑物5座。共需资金1300万元。

资金来源:1300万元全部为涉农整合资金。

绩效目标:通过改善项目区域内土地质量,充分合理利用水资源,把旱田建设成为“田成方,能灌溉,土壤肥,无污染,产量高”的高产稳产农田,使上、下龙城村彻底摆脱贫困,步入小康生活。

进度计划:9月开工建设,12月底完成投资1300万元。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人:秦宝忠

— 7 —

(五)月晴镇石建村堤防项目

建设任务:新建石笼网箱堤防500米,共需资金100万元。

资金来源:100万元全部为涉农整合资金。

绩效目标:保护耕地及两岸路基、防止水土流失,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进度计划:目前已完工。 责任单位: 月晴镇政府 责任人:金杰

(六)下龙城江龙沟堤防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修建江龙沟河道沿线堤防660米,共需资金96万元。

资金来源:96万元全部为涉农整合资金。

绩效目标:保护下游桥梁、农作物、房屋等不受洪水侵袭,防止水土流失,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进度计划:目前已开工,2018年9月底前完工。 责任单位: 石岘镇政府 责任人:金辉

(七)长岭村四组堤防项目

建设任务:新建堤防140米(双侧),共需资金60万元。 资金来源:60万元全部为涉农整合资金。

绩效目标:保护河堤沿线房屋及17年新建农桥不受洪水侵袭,防止水土流失,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进度计划:目前已开工,2018年9月底前完工。 责任单位: 长安镇政府 责任人:张大志

(八)凉水镇北大村农桥项目

— 8 — 建设任务:新建一座42米农桥和上、下游堤防各16米,共需资金98万元。

资金来源:98万元全部为涉农整合资金。

绩效目标:方便村民过河劳作,保障村民务农、出行安全。

进度计划:目前已开工,2018年9月底前完工。 责任单位: 凉水镇政府 责任人:孙光胜

(九)长安镇兴家村二组堤防及农桥项目

建设任务:新建农桥一座及农桥上下游堤防100米,共需资金45万元。

资金来源:45万元全部为涉农整合资金。

绩效目标:解决该河段泄洪问题,方便村民出行、入田务农,保障其生命财产安全。

进度计划:目前已开工,2018年9月底前完工。 责任单位: 长安镇政府 责任人:张大志

(十)图们市乡村振兴污水处理项目

建设任务:对图们市月晴镇、凉水镇、石岘镇及长安镇四镇进行污水处理一体化建设和配套的管网建设,新建DN300污水管网232810m,DN200污水管网29428m,DN150污水管网9735m,新建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136台(套),恢复破坏道路面积54394.60㎡,共需资金27525.15万元。

资金来源:2018年投入涉农整合资金3008.6万元用于贫困村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其余资金通过向上争取和地方配套等形式解决。

绩效目标:改善贫困村人居环境,推进“厕所革命”,

— 9 —

保护生态环境,为贫困村旅游产业发展打好环境基础,切实提高贫困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可度。

进度计划:目前已开工,预计2020年12月完工,2018年11月底前完成2018年工程量。

责任单位: 图们市住建局 责任人:赵晶华

四、职责分工

涉农资金整合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且复杂,市直各行业单位要按照“简政放权、权责对应”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司其职。

市脱贫办(整合办)负责牵头编制脱贫攻坚规划,建立项目库,制定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对统筹整合资金项目进行立项审核汇总,上报图们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项目轻重缓急分批次下达项目计划批复,并及时将项目计划信息在市政府网站或主流媒体向公众公开,负责项目日常监督管理、扶贫政策指导,牵头对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评价。

市财政局负责测算可整合资金规模,统计全市已到位涉农资金数额,上报图们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资金用途,并按批复的项目计划将涉农整合资金分解下达到责任部门或项目实施主体,负责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

市直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的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计划申报、公示、实施管理、验收移交、档案管理,由受益单位进行后续管理工作,项目竣工验收由主管部门负责,各镇政府配合,按照项目管理流程上报市脱贫办备案。

各镇政府负责实施的项目,由各镇政府负责项目的计划 — 10 — 申报、公示、实施管理、验收移交、档案管理,由收益单位进行后续管理工作,项目竣工验收由各镇政府负责,按照项目管理流程上报市脱贫办备案。

市审计局负责对统筹整合资金进行监管,要加大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并对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相关主管部门要与各镇政府相互配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会同整合办、财政局向对口上级通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情况。

五、绩效评价

项目完工后,由市脱贫办对统筹整合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主要对项目实施后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预期效益的实现程度及效果进行评价,并形成书面绩效评价报告。由市脱贫办按照每个项目绩效评价情况,对各项目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同时将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各项主管部门年终考核内容,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完善市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能。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沟通,密切配合,市涉农整合资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财政局负责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项目主管部门按照职责组织实施,形成推动统筹整合使用的工作合力。

(二)加强资金监管。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定期、

— 11 —

不定期开展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专项检查和抽查,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特别是加强事前的监管力度,切实做好整合资金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同时,积极探索开展第三方独立监督,第一书记(党建指导员)、包保单位、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

(三)实行公开公示。实行扶贫项目阳光化管理,推行和完善项目招投标制、监理制、公示公告制等管理方式,促进实现资金分配依据科学、分配办法公开、分配程序规范、分配结果公正。建立健全项目的民主决策机制和群众参与机制,进一步提高涉农资金整合管理使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涉农政策和项目资金申请的透明度,杜绝涉农资金无序申报、重复申报和骗取套取涉农资金的行为。

— 12 —

第15篇:完善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

完善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

1、注重协调。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涉及农业、民政、林业、教育、农信社等多个部门、任何一个部门工作滞后,都可能延误补贴资金的及时发放。财政部门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他们的支持与配合;加强与银行的沟通,县局与县信用联社达成共识,明确各司其职,杜绝财政所和乡镇信用社之间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加强财政内部协调配合,业务股室及时将上级指标、发放要求和分配落实情况通报给乡财局,乡财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发放项目的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发放时间,确保发放进度。各部门分工清楚,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形成一条通畅、快捷、有序的流水线,确保了惠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发放。

2、熟练业务。2013年2月份向所有乡镇财政所和局机关相关股室征求“一卡通”发放工作意见,并针对反馈意见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完善;3月份,对新招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系统地学习了“一卡通”的发放流程与操作技能;4月份,派人参加了省厅举办的全省乡镇财政干部培训班,顺利实现的一卡通前台的更新和银行代发工具的升级,解决了“一卡通”工作出现的疑难问题。各乡镇“一卡通”操作员能够熟悉“一卡通”发放程序、熟练“一卡通”软件操作技能,为惠农补贴资金顺利发放提供了技术保障。

3、规范操作。从2013年1月1日起,所有纳入“一卡通”发放的资金全部通过银行代发工具加密发放,信用社只接收加密文件不再接收电子表格,发放完成后信用社返回回盘文件,由相关股室负责人通过代发工具导入“一卡通”软件数据库。每月20日,对全县发放工作进行通报,及时与各业务股室、省厅核对发放指标和实发资金数。

4、加大宣传。6月份将2013年各项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纳入“一卡通”发放项目的标准进行梳理,并印发宣传单发放到乡镇进行广泛宣传。

5、完善考核。要求各乡镇对2012年全年发放的各项惠农补贴资金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对2013年惠农补贴农户发放基础信息进行核对、修改、完善,制定出了《2013年全县“一卡通”发放工作考核细则》。

第16篇:财政结算中心岗位职责

镇财政结算中心岗位职责

一、会计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政策水平和管理水平。

2、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协助单位编制年度收支预算,按时做好单位年终结算工作。

3、按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审核支出单据,并按制度拨付。

4、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好所属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加强资金的监督、检查。

5、做好季度、年度财务分析,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单位收支执行情况。

6、严格遵守有关财经制度,做好票据以及分管章证的工作。

7、做好有关会计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二、出纳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2、负责所属单位资金的拨付工作,按照有关审批程序确保单位支出业务的顺利进行。

3、对单位各项支出业务必须确认及支付凭证的有效性,以及审批手续(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的完善,方能支付,切实做好

审核关。

4、严格执行有关财经制度,做好有价证券、票据以及分管章证的保管工作。

5、严格执行单位内部资金管理制度,未经有关领导审批不得擅自支付任何款项。

6、做日清月结工作,确保账款相符,并及时对账、结账和报账。

7、按时与单位报账员进行有关账务的核对工作。

三、报账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2、严格执行《会计法》做好会计资料的保密工作,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

3、在财政结算中心的指导下,负责所在单位经济收支业务的报账和监管。(负责经费支付的报销工作,监管各项收入的收取和解缴)

4、做好票据的领用、核销、保管和上交工作。

5、负责登记业务收入、支出、暂收、暂付、固定资产等有关辅助账簿。

6、协助领导编制单位年度收支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

7、编制上级单位所需的经济业务报表。

8、按时与财政结算中心进行有关账务的核对工作。

9、切实配合做好本单位与财政结算中心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第17篇:财政分局岗位职责[材料]

一、财政分局分局长职责

主持分局的全面工作,积极参与当地乡镇发展规划的制定,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向当地党政和财政局汇报资金管理运行情况,加强分局的内部管理,制定各项制度并监督执行,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二、财政分局副分局长职责

协助分局长开展工作,认真落实分管的工作任务,配合分局长做好制度建设,监督实施,管理分局内部的日常工作。

三、财政分局总预算会计岗位职责(结算会计职责)

加强对乡(镇)资金使用的监管,杜绝乱开支行为,负责办理预算会计事项,编制收支预决算的提出预算调整。

四、乡(镇)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负责乡(镇)财政会计核算工作,包括部门决算,非税收入征管工作,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负责乡(镇)会计档案立卷、归档。

五、乡(镇)财政出纳岗位职责

负责乡(镇)及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出纳业务,并代理村级财务代理出纳工作,负责编制现金支出计划,按计划领取和支付现金,负责支票管理,及时与银行对账,按时民总预算会计结账,盘点现金。

六、涉农补贴资金管理员岗位职责

负责乡(镇)涉农补贴的发放及相关信息的录入、复核和公示,受理农民对涉农补贴补助的相关查询和信访工作,负责“一卡(折)通”账号的管理和挂失。

七、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员岗位职责

负责涉农补贴资金的监管、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综合开发等专项建设资金监管,跟踪资金流向,监控资金运行,参与建设项目决算验收,及时汇报,反馈信息。

八、票据管理员岗位职责

负责管理各类财政票据,做好票据的领购、保管、发放、销毁、监督和稽查工作,负责票据的清查、盘点及报表编报工作,贯彻执行票据管理的政策法规。

九、村级财务代理员岗位职责

负责村集体承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工作,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和资金使用是否合理,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及时反映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情况,编制财务报告,进行财务活动分析,提供财务信息,做好所代理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资料、档案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第18篇:财政总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财政总预算编制。2.负责预算指标落实,及时与上级财政有关股室核对。3.负责预算内外收支的核算,及时拨付有关资金。4.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反映监督,定期向所长汇报财政资金运行情况和报送财政有关报表。

第19篇: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监管重在抓三个到位

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监管重在抓\"三个到位\"

徐立东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有力地支持了农村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但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发放、使用和管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重分配、轻管理、监管力度不够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强农惠农资金被截留、挪用、套取等违纪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财政强农惠农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今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安排达1.23万亿元,增长17.9%,地方财政也在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而且投入的方向除了重点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之外,新增补贴将向包括粮食在内的主要农产品、重点大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因此,强化涉农专项资金监管责任更加重大,要重点抓“三个到位”,建立起公开、监督、查处“三位一体”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监管新机制,才能切实增强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安全性、有效性、规范性,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抓公开到位

公开是前提,只有公开,才能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应加大财政涉农专项资金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公示公开财政支农惠农政策,让群众充分了解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内容及相应的监管制度,对粮食直补、良种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扶贫、抗灾救济等涉及农民补偿和农民切身利益的涉农项目要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涉农项目申报,建立和完善涉农资金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杜绝无序申报、重复申报和随意争取,对择优申报的项目要进行公示公开。同时以创建标准化乡镇财政所为契机,做好基础数据核查工作,加强基础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各有关部门数据共享和涉农专项资金补贴查询直通车,提高涉农专项资金公开化水平。

抓监督到位

监督是核心,只有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涉农专项资金监管机制,才能从制度设计上进行规范和约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创新涉农专项资金整合机制。加强规划引导,推进涉农资金整合,集中资金投入,克服多头无序管理、监管不到位的现象,提高涉农资金监督实效;二是建立涉农专项资金全程监督机制。学习贵州省做法,建立全省涉农项目资金监管网络系统,与省纪委、省监察厅和省政府纠风办动态联网,实现对市、县、乡镇涉农项目资金划拨、发放,以及工程建设进度等进行实时监督。将支农惠农资金监管关口前移,向立足源头的全过程监督转变,使资金监管贯穿于项目的立项申报、实施、资金分配和项目绩效评价全过程;三是建立涉农专项资金部门协同监督机制。由于乡镇财政受制于地方政府,部分专项资金存在转移用途、截留挪用现象,乡镇财政“看得见,管不着”,致使乡镇财政监督弱化,影响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要充分发挥纪检、审计机关、财政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协同监督作用,建立健全涉农专项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特别是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支付到项目单位的涉农专项资金,要防止地方政府与项目单位“倒算账”行为,以确保支农惠农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四是健全公众参与涉农专项资金监督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监管,真正落实群众对支农惠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抓查处到位

查处是关键,只有查处抓到位,才能对涉农资金的违法乱纪行为给予严惩,起到震慑作用。目前有关方面对财政支农资金缺乏有效监管,而在一次次的检查中也基本都是“雷声大雨点小”,可能真正被查处的也仅仅是很少的一部分,这也是造成目前国家财政支农资金监管不力的原因之一。2010年下半年,中央17个部委联合组成的检查组曾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场清查违规违纪使用支农资金的反腐风暴,严肃查处虚报套取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私分挥霍强农惠农

资金等行为,不仅要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实行严格的问责;对于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但是时至今日,据了解,该检查结果也并未对外公开。中国从来就不缺乏制度,缺乏的是执行。要抓住社会各方面密切关注、资金数额大、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方面,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问题进行开展监督检查,坚决做到不手软、不护短。对截留、贪污、侵占、挪用涉农惠农资金行为,要发现一起迅速查处一起,严惩不贷,并予以曝光。实行问责和问效相结合,对由于组织不力、管理不善等原因致使违规使用涉农惠农资金,除追究具体行为人责任外,还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江苏省宝应县财政局徐立东)

第20篇:莲花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扶贫资金

莲花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扶贫资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9号)、《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35号)、《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补充通知》(赣财扶[2018]1号)、《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我省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整合工作的通知》(赣财扶[2018]7号)、《莲花县精准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莲花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莲攻坚[2018]1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以下简称整合资金),是指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统筹整合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扶贫项目资金。

第三条 统筹整合资金应合理规范使用,发挥扶贫资金效益。资金使用应当围绕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以贫困村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贫困户减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扶贫项目为抓手,形成整体合力,集中力量打好脱贫攻

- 1

整合财政涉农扶贫整合资金方案确定的项目内容组织实施。县直部门承担项目实施的主管(体)责任,各乡镇(场)承担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县扶贫办:统筹全县脱贫攻坚项目,对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上报的项目进行汇总,报县精准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批后,建立全县脱贫攻坚项目库,确定年度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的项目。负责收集项目责任部门提交的脱贫攻坚项目统筹整合资金安排计划,上报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进行批复,并做好统筹整合资金往来账。配合相关部门参与项目管理、监督及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

县财政局:严格按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整合范围内的资金整合工作,编制整合资金来源方案。根据县扶贫办提交的用款计划和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并拨付资金,建立统筹整合资金台账,配合相关部门参与项目申报、管理、监督及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

各乡镇(场):负责对整合资金方案确定的项目承担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具体负责项目规划、项目建设、项目资金管理、项目验收以及项目资金绩效申报自评等工作,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工程质量,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和更改项目资金用途。

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实施的项目承担主体责任;业务上负责指导各乡镇开展项目建设、项目监管、项目验收、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及项目资金管理等工作。具体参与投资

- 3

实施的项目乡镇(场)承担主体责任。

各责任单位应按要求积极做好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在项目安排中防止项目重复申报、多头安排,甚至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资金的行为发生。

第十条 乡镇(场)、村、相关部门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开工及确保建设进度。要明确负责项目的主体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对有要求落实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竣工验收等制度的,应逐一落实,同时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第五章 资金用途

第十一条

整合资金,只能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不得用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社保等社会事业支出。省级和省级以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中央要求不得用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前教育新增教育资助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

第十二条

整合资金要瞄准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补齐脱贫短板,排出轻重缓急,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上,明确具体牵头部门,整合资金要优先保障贫困户直接受益的产业发展资金需求。扶贫项目资金由扶贫项目管理办公室下达到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拨付到项目主体单位。各乡镇(场)、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资金的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转结余的整合资金,按上级关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 5

的实施内容,严格审核项目财务报账资料,确保报账资料合法、合规,不得借统筹名义,违规支付款项,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第七章 资金监督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项目及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县扶贫和移民办对经县精准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并上报的上级备案的项目,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等要媒体上公开,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计划实施时间、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资金计划、责任单位等。项目实施乡镇(场)、村要做好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 加强资金监督。驻村扶贫工作队、第一书记、村委会要深入参与涉农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引导贫困人口主动参与监督。县纪委、监委、审计、财政等部门,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严禁任何单位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套取、骗取扶贫项目资金。对出现以上行为的,对所涉责任人员将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处罚到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八章 绩效评价

第十九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申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要求,推行项目和资金绩效管理。

第二十条 扶贫项目资金根据各行业主管部门特点,以及行业职责要求,由行业主管部门设定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指导乡镇(场)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申报、自评工作。

- 7

财政涉农一卡通岗位职责责任书
《财政涉农一卡通岗位职责责任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