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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管理制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3-12 09:05:32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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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管理制度

第一章 物资采购价格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全面推行“比价采购管理”,增加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堵塞

采购漏洞,真正实现采购过程中“集中的权力分散化,隐蔽的权力公开化”。 由事后监督,转化到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控上来。达到运作程序 化,管理制度化,降低采购成本,形成有效的管理闭环,促进公司经济效 益的提高,特制定《物资采购价格管理制度》。

第二条 所有采购物资价格受经营规划部监督审核。

第三条 各相关部门基本工作职责

1、经营规划部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方针、政策和法规;

(2)制定并监督执行公司价格管理规定;

(3)定期编制下达采购物资指导价格;

(4)通过参加相关物资订货会及合同的签订,搞好市场调研工作,利 用现代办公手段建立价格信息网络和台帐。

2、财务审计部职责

(1)根据经营规划部下发的《采购物资指导价格》负责对采购部门 的采购发票价格进行审核,有情况质疑及时反馈经营规划部。

3、供应部职责

(1) 严格按照比价采购的原则,把好采购价格第一关,选择高信价 比的供应商。

(2) 根据市场信息,及时认真填写《物资采购价格申报单》,严格执 行采购物资指导价格;

(3)自觉接受价格监督,按程序开展工作。

4、技改部职责

(1)组织实施设备采购的招投标工作,确保高信价比采购;

(2)自觉接受价格监督,按程序开展工作。

5、装备公司职责

(1)严格执行设备维修配件(备件)的比价采购。

(2)自觉接受价格监督,按程序开展工作。

6、生产部职责

(1)按月向经营规划部和财务审计部上报公司委外加工计划及计划执 行情况,并对委外加工产品价格和质量负责。

(2)自觉接受价格监督,做好信价比工作并遵循程序。

7、党委工作部职责

做好国家在采购物资过程中政策的宣贯督查,负责处理物资采购过程 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提出调查处理报告。

第四条 物资采购价格管理执行程序:

1、定价

经营规划部年初应根据公司上年度采购物资的平均价格及市场行情编 制下达公司采购物资指导价格明细册,主要物资要做到定期编制下达指导 价格,价格管理人员应加大对市场价格动态的调查了解。

2、询价

对公司需采购的物资,采购员及经营规划部价格管理员应根据职责要 求,广泛利用电视、广播、电话、网络、杂志及历史台帐等手段收集物资

市场价格信息,为比价采购工作和领导的正确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供应 部门应发挥职业优势和敬业精神,认真收集掌握市场价格信息,认真填写 《采购物资价格申报表》和编写季度市场价格动态报告,报经营规划部门, 确保核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3、核价

采购物资的指导价格明细必须经价格管理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生 效执行。对单台设备及备件、工具及备件、外协件在5万元以下的必须经 主管厂领导审批签字;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经总经理审批或决议是否执行招 投标。

常规采购物资由采购员根据询价信息认真填写《物资采购价格申请表 (见附表),一式二份(必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到经营规划部核价鉴章, 一份采购员自留,一份留经营规划部。采购发票价格由财务审计部根据采 购指导价核准。

第五条 物资采购价格执行的奖罚规定

为确保物资采购价格管理制度的正常实施,提高采购人员的积极性, 防止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及经营目标的实现, 除按承包协议书中的规定提奖或处罚外,对下例情况之一的,经营规划部 考核后可向总经理建议给予奖罚。

第六条 奖励

1、市场价格信息了解及时,向公司建议后带来明显经济效益的;

2、采购的物资质优价廉,节约资金额较多的;

3、遵守公司物资采购价格管理制度,表现突出的;

4、检举、揭露有关违规违纪行为的;

5、回扣收入及时上缴公司财务审计部的;

6、赊账采购金额较大的;

7、以抵账物质换物采购金额较大行为的。

第七条 处罚

1、不执行公司物资采购价格管理制度的;

2、泄露公司物资采购控制价格机密的;

3、内外勾结,抬高采购价格的;

4、价格严重失实,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5、采购员多次提供采购价格均高于市场价格行为的;

第二章 废旧物资外销价格及相关管理制度

第八条 为规范公司废旧物资价格管理,促进增收节支,合理配置资源 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九条、适用范围

公司生产区范围内所有单位,不包含江滨富华机油泵公司和兴达公司。

第十条、部门职责:

供应部:废旧物资(除设备以外)收集、装运、分类保管、提出处置 方案申请、组织招标、过磅、处置过程监督。

装备公司:废旧设备收集、装运、分类保管、提出处置方案申请、组 织招标、过磅、处置过程监督。

经营规划部:废旧物资处理方案审批、价格制定与审批、过程监督。

财务审计部:开具发票(或补充发票)、收取现金(或办理转账手续)。

护卫队:废旧物资及其处理过程安全保卫,出门检查。

废旧物资衍生单位:废旧物资的归集、确认申请。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的分类

公司内所有废旧物资分为加工残料和废旧设备两大类,包括:金属炉渣 料、机加工残料、废旧设备、废配件、废钢铁、报废工装、包装物、捆扎 物、化工原料等经确认无使用价值的物料。

第十二条 定价原则

1、加工残料采取招标竞卖定价和依据行情定价两种方式。一般单价超 过1千元/吨或总价值超过5千元以上的物资采取招标定价,其它均由物资 处理部门依据行情自行定价,报经营规划部备案;富华机油泵公司的废旧 物资处理价格以不低于江滨公司价格为准。

2、废旧设备由经营规划部会同装备公司依市场行情核定价格,可视情 况决定招标定价。

第十三条 流程

1、各废旧物资衍生部门报请经确认在本单位已无使用价值的物资,应

按不同类别交供应部、技改部制定存放位置(上交时应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兴达公司的废旧物资可自行定置存放,其处理价格及情况需报经贵部 备案。

2、除废旧设备外的其他物资全部统一由供应部分类归集并视废旧物 资仓储情况进行外销或内部领用,填写《废旧物资处理申请单》报经营规 划部审批。废旧物资外销必须定期性规范处理。

3、废旧物资领用:各生产单位可根据需要到供应部领用废旧物资,填 写材料领用单,经供应部审批同意领用后到经营规划部核价,财审部凭单 结转费用。

4、废旧设备由装备公司管理、规整,兴达公司废旧设备处理必须经过

技改部和经营规划部确认备案。装备公司依设备状况向经营规划部提出外 销申请并报设备清单和建议处理价格,由经营规划部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办 公会审议批准后招标竞卖。

5、经营规划部根据供应部(技改部)提供的《废旧物资处置申请表》 审核待处理物资的品种并确定外销价格。需招标处理的按招标处理规定执 行。

6、废旧物资的装运过程由供应部把关监督,供应部、经营规划部、护 卫队派专人监磅。

7、废旧物资的结算及出厂

(1)中标者、购买者必须于2日内到供应部(或装备公司)开具《物资 调拨单》,经营规划部划价盖章并留单备底,至财审部据过磅单和《物资调 拨单》交款,财审部照单办理结算并开具出门证。

兴达公司的废旧物资处理时可自行开具《物资调拨单》,但必须有供应 部审核监督人及经营规划部价格审核员在《过磅单》上的签字盖章,兴达 公司财务部才能开具出门证,公司门卫才可放行。

其他部门一律无权开具《物资调拨单》,一经发现,按盗窃行为处置。

(2)门卫见出门证及有经营规划部盖章的过磅单验货放行。

手续不齐擅自放行,将按所放行货物价值的2-5倍进行处罚。

(3)外销物资款均由财务审计部(兴达公司财务部)收转,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收取现金,违者严处。

第三章 关联交易及各类结算价格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为了加强公司管理,严格公司内各项结算程序以适应公司现 行机制,制定《关联交易及各类结算价格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公司内关联交易结算管理程序

1、外购原辅材料

(1) 原辅材料采购

① 公司所属各部门的生产用原辅材料统一由公司供应部门负责采购, 经营规划部门对采购物资价格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实行随机抽样监控,采购 部门直接凭物资采购税务发票到财务审计部办理结算手续;

② 公司各职能部门的办公用品由各部门报计划给公司办公室,由公司 办公室统一采购,采购价格按照经营规划部下发的物资价格执行。

③ 公司各职能部门采购物资必须事先提出采购申请计划经主管副总

经理批准后送物资部门纳入采购计划,统一由承担物资采购责任部门负责 采购。各部门凭材料领用单到物资管理部门领用。

(2)原辅材料及工具工装的领用

各部门在物资所属单位凭《材料领用单》领用材料及工装,其领用价 格以公司计划价格为准。

(3)自制材料

公司的中间合金、回炉铝锭的冶炼加工,由承制方持有收货部门负责 人签字的入库单到经营规划部进行价格审核后方可到财审部办理结算。

(4)自制工装及自制设备

公司各类工装的非标制造及设备的配件自制由装备公司完成,制造计 划分别由生产部和技改部下达。供需双方应按市场经济要求签订内部生产 协作合同,明确进度、价格、质量等要求。其价格可以原公司下发的《工 装价格表》作为参考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合同 应同时报送经营规划部和财审部各一份。使用方凭《材料领用单》领用,

完工后财审部凭合同及相关手续办理款项结转手续。设备整机的制造必须 按公司设备管理和技术改造部的计划执行。并由经营规划部会同设备管理 和技术改造部共同定价,设备管理和技术改造部组织有关部们进行验收, 待正常使用后方可办理结算及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5)公司内部劳务

① 凡劳务协作、非标制作、设备维修、工装修理、水电安装、能源消 耗及建筑物维修均视作内部劳务范围。协作价格由公司统一制订。对于协 作单位之间协作价格及其他事项发生争议的劳务项目由经营规划部门仲 裁,加工单位负责提供工作内容及实作工时(需耗材的应提供由使用单位 签章的物料消耗清单)给经营规划部进行价格确定。单位一律凭劳务结算 单,到财审部办理结算;

② 凡属于公司规划性或纳入公司固定资产投入的基建项目改造及维

修应按有关程序办理立项及审批手续。经批准后由承揽方持项目计划书预 结算书交经营规划部备案和造价审核方可开工,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凭项目、决算书及相关施工资料由经营规划部牵头组织竣工验收,财审部凭竣工验 收单和经营规划部审核盖章的项目决算书办理结算。

第十六条 外委、外协管理

1、范围:凡公司内需外单位加工承制的产品、工装、非标件,公司内 承制的来料、来图加工业务分别属于外委、外协项目。

2、程序:原则上其业务是否进行由生产部据实际情况决定,加工价格 由经营规划部制定并参与合同签订并备案。

外协外委加工的物料进出必须受经营规划部监管,由经营规划部进行 来料登记,出门凭《外协外委业务申报表》到经营规划部进行审核备案, 经盖章后方可到财审部结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受现金。

第十七条 废旧物资管理

公司内部利用需调拨的废旧物料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外销价格,由经 营规划部进行价格审核及备案,由财审部办理结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收受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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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价格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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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1为规范采购价格管理流程和采购价格审核管理,确保所购物料高品质、低价格,从实现降低成本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2各项物料采购价格的分析、审核和确认,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制度处理。本制度所涉及的物料采购,既包括生产所需的各项原材料、设备以及配件的采购,也包括公司所需办公物品的采购。

二、价格审核规定

2.1询价、议价

2.1.1采购员应选择三家以上符合采购条件的供应商作为询价对象。3万元以上的不常用辅料采购,必须要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竞标,其中,三家里面必须要有一家是新的。对独家采购实行严格控制,凡是需要独家采购的,必须经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采购,同时做好独家采购物料的成本分析,在控制成本上严格把关。

2.1.2供应商提供报价的物料规格与申购规格不同或属代用品时,采购人员应与需求部门确认。

2.1.3议价应注意品质、交期、服务等,同时签订价格协议。供应商价格上调的条件下,报价有效期限最低为3个月,当物料价格有下调时,供应商必须随时通知更新。当发现物料价格有下调时,供应商未及时与本公司下调,将对供应商作出重新评估,并计入供应商分级管理。

2.1.4采购价格原则上受保护,不可随意泄露无关人员,包括供应商;避免议价受阻。 2.2价格调查

2.2.1本公司各有关单位或部门,均有义务协助提供价格信息,以便有利于采购科进行比价参考。

2.2.2采购部根据价格调查信息,对采购物料成本进行分析,目的在于确定物料成本的合理性和适当性。进行成本分析的项目包括以下七项内容。 A.物料的制作方法和生产工艺。 B.物料制作所需的特殊设备和工具。 C.物料生产所耗费的直接或间接的人工成本。 D.物料生产所耗费的直接或间接的材料成本。 E.物料生产制造所需的费用或者外包费用。

采购价格管理制度

2/3 F.物料营销费用。 G.物料管理费用以及税收。

2.3价格调查的相关资料,可向物料供应商索取。2.4价格制定

物料价格的种类。物料价格包括物料的到厂价、出厂价及合约价等。 2.5价格审核

2.5.1采购员询价、议价完成后,在《询价表》上填写询价或议价结果,必要时附上书面说明。

2.5.2采购经理进行审核,认为需要再进一步议价时,退回采购人员重新议价,或由采购经理亲自与供应商议价。

2.5.3采购部审核之价格呈相关管理部门确认批准。

2.6已核定之物料采购单价如需上涨或降低,应以《报价单》形式重新报批,且附上书面的原因说明。

2.7单价涨跌的审核,应参照新价格的审核流程执行。

2.8采购数量或频率有明显增加时,应要求供应商适当降低单价。2.9采购员将批准的《报价单》归档保存,同时复印一份交至财务部。

三、价款支付规定

3.1物料定购

3.1.1采购员以《采购单》的形式向供应商订购物料,并以电话或传真形式确认交期。3.1.2若是一份订购单多次分批交货的情形,采购人员应在《采购单》上明确注明。 3.1.3供应商提供的物料,必须经过本公司仓库、品管、采购等部门人员之相关验收后方能支付货款,主要包括下列八项内容。 3.1.3.1确认订购单。 3.1.3.2确认供应商。 3.1.3.3确认送到日期。

3.1.3.4确认物料的名称与规格。3.1.3.5清点数量。 3.1.3.6质量检验。 3.1.3.7处理短损。 3.1.3.8退还不合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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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验收与付款

采购人员根据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在物料质量检验合格的情况下,会同财务部履行付款义务。 3.3付款方式

3.3.1付款方式:直接付款、银行转帐付款

3.3.2货款支付手段:货币和汇票,公司鼓励采用汇票的货款支付方式。3.3.3付款时间:预付款、即期付款和延期付款。

四、表单

1、询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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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价格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公司物管部与厂家承诺合同的严肃性,确保标准供价的制定与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物管部、结算部等所有参与采购活动的部门管理。

3、职责

物管中心、财务中心是采购价格的归口责任部门,具体负责公司的采购价格的管理工作。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价格调查

4.1.1、物管部必须进行必要的采购价格调查,明确采购物品的实际成本,以确定采购价格。

4.1.2、本公司各有关中心和部门,均有义务提

供价格信息,协助物管部工作,以便进行采购物料的比价参考。

4.2、价格审核

4.2.1、根据公司《销售订货计划》、《生产计

划》及评审采购物资供方评审会后确定

的供方及价格,物管部人员编制《物资

采购计划》,交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审

核。

4.2.2、物管部、成本部、结算部根据审核后的

《物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

4.3、合同的签订

物管部应该按照约定价格,与分供方签订正式的供货合同。

4.4、价格文件录入要求

4.4.1、物管部负责制定价格的文本,要求分供方按公司规定的“价格单”格式填写供方价格信息,物管部依据分供方的价单的规格型号、供价制定价格文件。

4.4.2、价格文件中所列物资必须是目前所需要的物资,部

允许有任何遗漏你,对不再用的物资必须在价格管理系统中及时进行删除。

4.5、价格文件的应用

4.5.1、价格文本是物管部与供方商洽谈进货价格、编制《采购计划》的依据,采购计划订单的物资价格必须小于或等于“价格文件”所制定的价格。

4.5.2、

4.5.3、价格文件是库管部办理物资入库的依据,保管员在办理物资入库时,应严格审核采购订单上的物资入库价格,必须做到厂家送货单价格、发票上价格与订单价格相同。否则保管员不得办理入库。 价格文件是结算部办理货款结算的依据,结

算部负责结算的人员在结算货款时,必须严格审核物资的入库价,如物资入库价高于价格文件规定的价格,则不得结算货款或按照价格文件规定的价格结算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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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价格管理制度

l 总则

1.1 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这里所说价格管理是指企业内部对产品和对外劳务协作的定价管理。

1.2 为贯彻执行《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价格体系,规范公司价格行为,维护合法权益,特制定价格管理制度。

1.3 公司价格管理由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财务部门归口管理。各部门、分厂(分公司)接受财务部门的业务指导,并认真执行本部门归口管理的价格和收费结算标准。

2 价格决策层的组成与分级管理的职责

2.1 价格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和财务、生产、销售、配套、物资、质量、设计、工艺、劳动人事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由公司总经理任主任,分管经营、财务、生产、技术的副总任副主任。

2.2 决策层的职责

2.2.1 根据财务部门提出的定调价方案等重大价格事宜,通过认真研究作出决策,下达执行。

2.3 财务部门在价格管理中的职责

2.3.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价格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和收费标准。

2.3.2 制订公司价格管理制度、定价原则和定价方法,制定价格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3.3 建立价格信息系统,传递有关价格资料。

2.3.4 编制定调价方案,审核定调价报告,办理报批和备案手续,下达书面定调价通知。

2.3.5 编制产品零配件定额成本,制定修改企业内部核算价格。 2.3.6 编制出厂价目录,公司内部核算价格目录。

2.3.7 负责对进厂物资及外协、劳务等价格的定价、审核检查工作。

2.3.8 指导有关部门、分厂(分公司)等的价格管理工作,提供咨询服务,协调价格纠纷。

2.3.9 监督检查价格执行情况,处理价格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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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各部门、分厂(分公司)在价格管理中的职责。

2.4.1 接受财务部门的价格业务指导,经常分析生产变化对分管范围内的价格及收费标准的影响。

2.4.2 对本部门分管执行的价格提出调整建议方案,并报财务部门审核。 2.4.3 对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审定批准的价格和收费标准,负责认真执行,并及时反映发生的不符合实际的价格情况。

3 内部计划价格管理

3.1 内部计划价格是公司内部统一结算的依据,各部门、分厂(分公司)必须认真执行,加强管理。

3.2 内部计划价格包括原辅材料、毛坯件、成零件、工具及自制工装、备品备件、热处理、废品收购、风、电、水、汽、车辆运输、理化、计量、修理修配等内部劳务协作价格。

3.3 内部计划价格由有关部门提出制订或修订目录和建议价格,经财务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3.4 内部计划价格与实际价格分类差异率超过10%的,应进行全面修订,对于个别品种差别较大时进行部分调整。

3.5 内部计划价格的制订原则:一物一价;相互比价。 3.6 内部计划价格的制订要求。

3.6.1 外购部分:应低于社会价格或持平。

3.6.2 自制部分:一般应略高于实际成本或低于社会价格。 3.7 内部计划价格的编制依据

3.7.1 技术设计资料:产品零件材料消耗定额,辅助材料定额,产品综合明细表,生产工艺路线表,工时定额,新老产品的定额成本。

3.7.2 企业有关的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资料。 3.7.3 产品零件工序加工工艺及工时定额。 3.7.4 各种物资价格市场信息行情。 3.8 内部计划价格的编制办法

3.8.1 外购材料、工具、配套件计划价格的制定,是以市场采购价(不含税)为基础,加上一次性杂费(包括运费、损耗等),即按市场采购价(不含税)加乘一个平均杂费率。

运杂费加成率=运杂费(计入材料部分)100%

材料实际价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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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计划价格=市场价×(1+材料计划价格) 因货源供给价格不同,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对于大宗而规格不多的材料和低易品可按不同品种、不同规格分别制订计划价格,上下之间差价不大的要按品种分档,制定一个中间价格。

3.8.2 毛坯计划价格的制订

a 机下料计划价格=原材料计划价格×零件工艺材料消耗定额十落料费 b 铸件毛坯计划价格=工艺定额重量×铸件材料计划单价 c 锻打件计划价格=工艺定额重量×锻件材料计划单价 d 铆件计划价格=铆焊件材料价格十工费成本 3.8.3 成零件计划价格的制订

成零件计划价格=毛坯计划价格十外加工费十自制加工费,若成零件是全部外协、外购的,参照外购(不含税)进价来制订。

3.8.4 自制工具、备件计划价格的制订

a 自制工具、备件计划价格=原材料计划价格×单位消耗定额十工费单价×工时定额×高精度设备动用系数十热处理费用。

b 工具、备件维修费用,各修理部门可按修复工时定额计价。 3.8.5 热处理计划价格

热处理计划价格=热处理零件重量×热处理工艺计划单价 3.8.6 内部劳务协作价格的制订

计量、理化、风、电、水、汽、车辆运输、修理修配、复印、打字等内部劳务协作价格参照国家、江苏省协作价格及市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制订。

3.8.7 对于新增零部件,财务部门应在收到产品零件价格核定申请一周内制订结束。

3.8.8 计划价制订后,必须保持相对稳定。各部门认真执行,财务部门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3.8.9 制订的计划价尽量与实际成本接近,差异要合理。 3.9 各部门计划价分工协作要求

3.9.1 采供部门配合财务部门制订物资计划价格,并负责认真执行。采供部门应认真把好进货的审核关,并为财务部门修订计划价格提供详细物资目录。

3.9.2 采供部门和工具制造部门配合财务部门制订外购、自制工具计划价格,并负责认真执行。采供部门和工具制造部门应为制订标准工具、自制工具提供有关价格目录及有关材料消耗定额、加工工艺、工时定额等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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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 设备制造部门为财务部门提供外购、自制备品备件的详细目录、有关材料消耗定额和加工工艺、工时定额等资料。

3.9.4 劳资部门为制订有关产品、零件价格提供工序工时定额资料。

3.9.5 产品开发部门提供产品明细表、工艺部门提供材料消耗定额、辅料定额及工艺路线等详细资料。

3.9.6 协作配套部门提供外协、外购毛坯件、半成品件、成品件详细目录及有关图纸及工艺。

4 对外劳务协作价格的管理

4.1 各部门对外提供劳务协作加工定价,可参考国家有关工艺协作价规定,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行情,考虑协作的复杂程度,由财务部门、提供劳务部门、客户三方采取协商的办法。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统一管理。

4.2 对外劳务协作的分工和归口。

4.2.1 热处理分厂负责热处理工艺协作的计价。 4.2.2 质量部门负责理化试验协作的计价。

4.2.3 质量部门负责有关计量协作和基准检验协作的计价。 4.2.4 运输部门负责有关运输劳务协作的计价。

4.2.5 各对外承接工艺协作加工的部门、分厂(分公司)均需向生产部门提供各种工艺协作的原始资料,以利于正确计价收费。

5 外购、外协价格的管理

5.1 外购、外协价格实行合同管理。外购、外协价格包括原辅材料、外购工具、备件、产配件、零部件、毛坯件、工序协作及零星加工费。

5.2 本公司产品零件外协扩散的价格,由生产部门、协作配套部门根据外协管理有关程度,外协部门提供有关必要核价资料,报财务部门审核确定。

5.3 自制工具、工位器具在委托外单位制造前,由工具制造部门提供有关材料定额、工时定额、加工工艺及有关图纸等资料,报财务部门审核制订价格。

5.4 工具委托外单位修理价格,由工具制造部门、财务部门、修理单位参照省协作价及市场行情商定。

5.5 自制工具工序协作前,由工具制造部门将有关工具工艺卡片等资料报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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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备品备件在委托外单位制造前,由设备制造部门提供有关材料定额、工时定额、加工工艺及有关图纸等资料,报财务部门审核制订价格。

5.7 财务部门实行外协外购价格岗位负责制,价格通知单需经办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生效,重大价格事项报经公司领导批准。

5.8 全资、控股子公司外购、外协价格,由威孚公司授权后自行确定,但定价、调价时应及时将定、调价资料报财务部门备案。

5.9 为便于价格管理,所有外购物资均应按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采购地点、采购人员等项目输入计算机,按月报财务部门。6 出厂产品价格的管理

6.1 出厂产品定价原则,以生产经营成本为基准,以市场需要状况为依据。 6.2 出厂价格系所有对外销售的产品价格,包括汽油机、弹簧、工具、设备、液压件、精铸件、汽车空调、汽车消声器及其他物资等。

6.3 产品销售价格由财务部门根据市场行情及同行业的销售价格情况定价,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必要时销售部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向财务部门提出调价申请,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6.4 公司在确定产品出厂价格的同时,可确定出厂价格浮动幅度,由销售部门在确定的浮动幅度范围内执行。

6.5 对于外单位来求援的原材料及各项物资,按下列规定执行:

6.5.1 凡属五金件、汽配件、零配件、工具等外购物资的供应,按现行进价加运杂费及管理费率计价出售。

6.5.2 凡自制工具、外单位委托制造设备对外销售,以经营成本为依据,由供需双方、财务部门共同协商定价。

6.5.3 凡属呆滞积压物资,由有关部门、财务部门联合协商定价,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6.5.4 长期积压在库的商品,可由销售部门与财务部门共同协商降价办法,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6.5.5 对于闲置、报废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根据市场情况,设备的成新状况提出建议价,价格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售。

7 内部产品销售价格

7.1 内部销售价格包括偶件商品、偶件成零件、总成、总泵、铸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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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内部销售价格由有关部门提出目录,财务部门负责制订修订。

7.3 制定内销价格应由工艺部门提供工时定额,提供材料定额资料。当工时、材料定额发生变化时,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内销价格。

7.4 新品、新件因试制期间成本较高,可暂定内销价格,当产量达到一定规模时,再行重新制定。

7.5 内销价格原则上应高于制造成本而低于销售价格。

7.6 财务部门应每月对内销价格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8 合同管理中有关价格管理规定

8.1 公司范围内订立的对外经济合同所涉及的价格事项,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8.1.1 公司对外联营、合资合作、投资合同中所涉及的价格事项,按公司联营、合资合作、投资方面管理制度中的价格规定执行。

8.1.2 销售合同中的价格管理,根据公司价格管理制度中的销售价格管理办法执行。

8.1.3 物资采购合同中涉及价格事项,其零星采购或批量价值3000元以上,合同订立前须经财务部门审核。

8.1.4 产品外协加工合同中的价格管理,严格按外协加工管理制度中的规定程序,在签订对外协作合同前,报财务部门审核。

8.1.5 标准工具采购合同中的价格管理,其批量采购或零星采购价值超过lOOO元以上,合同订立前须经财务部门价格审核。自制工装、夹具、模具等工具外协价格,应在对外签订合同前,经财务部门审核。

8.1.6 备品备件采购合同中的价格管理,其批量采购或零星采购价值超过l000元以上,合同订立前须经财务部门审核。设备委外维修、专机制造中的零件外协价格应在签订合同前,经财务部门审核。

8.1.7 新品试制过程中涉及外协时,应在签订合同前,经财务部门审核。 8.1.8 设备采购、工程物资采购,其价格应在签订合同前经财务部门审核。其他工程建设,涉及价格事项,完工后财务部门参与决算审核。

8.1.9 公司生产用房、非生产用房、公用设施委外维修,涉及价格事项,完工后财务部门参与决算审核。

8.2 财务部门根据各部门提供的经济合同审核发票报帐,发现问题及时与职能部门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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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下列经济合同订立后必需交财务部门一份: a 对外联营、合资合作

b 物资采购合同,包括备品备件、标准工具采购合同 c 产品零件外协加工合同 d 工装夹具模具等外协外购合同 e 设备委外维修、专机制造中的零件外协 f 新品试制过程中,涉及对外协作合同

g 设备采购、工程物资采购、其他工程建设合同

h 公司生产用房、非生产用房、公用设施委外维修方面的经济合同 i 其他不涉及现金流出的经济合同、各职能部门自行保管 9 价格监督与检查

9.1 财务部门执行价格检查时,可行使下列职权: a 讯问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并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b 查询复制有关违反本价格规定行为的有关依据。 c 对违反价格规定的行为有权奖惩。

9.2 财务部门执行价格检查时,有关部门应认真配合。

9.3 对举报违反价格规定的行为,经财务部门查实后,对举报人员有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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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5篇:医院价格管理制度

医院

收费价格管理制度

为了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加强医院收费管理,保障医院利益不受损害,严格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武汉市物价局制定的《湖北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以下简称《医疗服务价格》),并按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提供医疗服务,收取服务费用。特制定我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监督机制。医院成立价格监督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有关人员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对收费科室进行监督检查。查出的违法收入要及时、如数退还患者,并向患者致歉。建立奖惩制度,把价格管理作为考核科室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完善价格公示制度。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实际执行价格和收费依据等)、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价格变动时,应及时变更相应的公示内容。

三、建立患者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制度,增加医疗费用透明度。要逐项记录住院患者每日发生的医疗费用(费用清单包括医疗服务、药品及另行收费的医用耗材的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在患者入院时,要告知患者每日医疗费用查询方式,各科室护士站负责提供患者查询要求。每日向患者发放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患者出院时,要对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账手续,同时向需要的患者免费提供住院总费用清单。门(急)诊患者根据要求提供费用清单,包括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四、建立医疗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制度。配备专职物价管理人员,自觉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每月定期进行自查,有无对医疗收费自定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和漏收费现象,不允许科室以任何形式的分解收费和比照项目等乱收费行为。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写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通过经常性地自律性检查,实现无违法收费的不良记录。

五、完善患者投诉处理管理制度。医院有义务接受患者对价格问题的咨询和医疗费用问题的查询,并如实向患者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 。在医院门诊大厅显著位置公布医院价格监督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意见簿。要认真对待每位患者的投诉,及时受理处置患者投诉,详细记载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投诉人。

六、为适应医疗技术进步和开展医疗服务的需要,在《医疗服务价格》之外,各相应科室如有条件开展新医疗服务项目的,应按鄂价费[2006]259号文件规定程序申报,物价管理员应积极指导科室填报新项目成本测算表,提出收费标准的建议,报审计科审核,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审批后执行;对“优质病房床位费”、“优质护理费”申报应按鄂价费[2006]259号文件规定程序申报。

七、手术科耗材收费及医用耗材加成收费规定:手术科可收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所需的特殊缝线、特殊止血材料除外内容;凡未列入除外内容或在相关说明中未明确规定可以另行收费的医疗器械、医用材料等,手术科均不得在项目之外另行收费;《医疗服务价格》明确规定可另行收费的特殊消耗品,可按照医院实际购进价格加一定的加价率计收,具体加价率执行省定标准:“购进价在1000元以下的加价率为8%;1001至5000元的加价率为5%;5001元以上的加价率为3%”。

八、明确医疗收费管理职能。要加强对药品和医用耗材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财务科、审计科、药剂科、设备科、信息科等相关职能科室要加强协作,不定期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自查工作,药品零售价和医用耗材价格应严格按照国家价格政策规定作价原则、作价方法核定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明确管理职能:医用耗材价格由设备科按规定加价率负责定价,报物价管理员审核,经物价管理员签字认可,由设备科专人负责在授权的医用耗材价格库中进行调整,并签字确认;药品调价由药剂科按国家规定专人负责调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各科室录入员及各科室物价管理员把关。

在医疗收费管理中,因职能部门管理不到位,未及时通知相关科室或相关科室未及时调整价格的,造成违反收费标准,应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按《医院各类人员违规记分管理办法》规定处理。

九、住院病人的住院时间确定:⑴按省鄂价费[2005]24文件和武价费[2006]23文件号规定,“住院时间计算:按计入不计出的原则,即不论当天什么时间入院,按一天计算,出院时,不论当天何时离开,不计收当天住院床位费;”⑵在院内需转科的病人,当天只能收取一次的住院床位费、住院诊查费、护理费(上午转科的病人,三项费用由转入科室收取,下午转科的病人,三项费用由转出科室收取),转科病人不可以多收住院床位费、住院诊查费和护理级别;⑶病人在办理出院当天,护理费、住院诊查费可按武价费[2006]23号文件规定:如病人出院当日接受医院提供的上述各项医疗服务,医院可收取相关费用;如医院当日未向出院病人提供上述各项医疗服务,不得收费。

十、建立健全医院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医药费用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

⑴、医院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禁止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严禁分解项目、比照收费和重复收费。

⑵、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显著位置通过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价目表等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

⑶、严格执行住院患者费用每日清制度,将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通过适当方式告知患者。患者出院时,提供详细的总费用清单。

⑷、接受患者价格咨询和费用查询,如实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及时处理患者对违规收费的投诉。 ⑸、完善医疗服务项目的病历记录和费用核查制度,定期对患者费用进行核查,病历没有记录的医疗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费用。

十一、各科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医院管理人员《医院各类人员违规记分管理办法》规定给予处罚:

⑴科室和医务人员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的。

⑵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医务人员违反收费管理制度、临床科室和个人私自收费的。

⑶没有按规定提供医疗服务而收取费用的;有提供医疗服务而未收取费用的或漏收费的。

⑷医务人员开大处方、滥用药、乱检查,增加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的。

⑸科室和个人私自进药、卖药,及药品购买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 ⑹其他违反《医疗服务价格》的行为。

同时要求,医疗机构要建立医药价格调整、医疗服务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等管理制度,科学规范收费行为;要建立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申报制度。还要建立价格公示制度、费用清单制度、医药价格自查制度、价格投诉管理制度、价格管理奖惩制度等。

十二、本制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推荐第6篇:医院收费价格管理制度

医院收费价格管理制度

第一条医院的价格领导小组负责医院的收费价格管理工作。

第二条医院收费价格必须严格执行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管理的通知》和《内江市医疗服务价格》统一标准。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的原则。

第三条严格执行国家医疗服务价格,无自定收费项目、超标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和比照项目等不合理收费。

第四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和价格政策。

第五条向社会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能够及时答复患者的费用查询。

票据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类收入票据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开具统一规定的票据。

第二条票据必须专人购买,专人保管。有领用记录。

第三条票据使用情况有销号记录。票据存根交回财务科审查核对。

第四条防止空白票据遗失、盗用。

第五条票据管理员在领发、销号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不得包庇。

推荐第7篇:医院医疗价格管理制度

医院价格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物价政策,严格医疗收费制度,增强收费和价格行为的透明度,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使医疗收费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合理化、公开化,特制订本制度: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物价的文件、政策,严格执行《临沂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

2、设置物价管理机构,由院长负责,设兼职物价员,加强价格执行情况的监控和管理。

3、正确对待物价部门及主管部门的业务检查、考核。

4、建立健全价格管理公示制度。按照物价政策有关规定,实行在显著位置对常用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常用药品实行明码标价公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5、强化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并建立健全投诉接待机制。对患者投诉,及时将调查、解决、处理情况反馈给当事人并记录存档。

6、建立内部价格监督机制。每半年或季对业务科室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检查信息,包括通报对上次检查的整改落实情况,指出本次检查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7、认真学习和落实本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推荐第8篇:价格投诉管理制度[材料]

价格投诉管理制度

一、为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规范医院医疗价格管理,加强医疗服务收费过程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强化社会监督作用,维护消费者权益,医院在显著位置公布物价投诉电话号码,方便患者投诉,认真、严肃、妥善处理好患者投诉问题。

三、遇有患者的医疗服务价格咨询或医疗服务价格投诉,接到人员要及时将投拆向专(兼)职人员移交,专(兼)职人员要热情接待,认真、详细、如实记录投诉人、投诉时间、涉及服务项目名称、收费价格及问题科室,不得漏记、瞒报。

四、对于明显属于患者理解有误,概念不清的投诉,要耐心地向患者解释,解释的依据为《泰安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及相关文件规定。对于不能即时解释处理的问题,要在当日向价管办主任汇报,并通知问题所在科室。难以解决的问题,价管办主任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协调解决,避免将矛盾激化。

五、对需要调查核实的医疗服务价格投诉,调查人要与科室、当事人直接对话,详细了解所反映问题的全过程。对于投诉属实的,要及早通知并致歉投诉人,已发生的错收费用,要在一周内退还患者。

六、对于医疗服务价格投诉中出现的问题,按以下几种情况分清责任,由当事人及所在科室承担相应责任。

1、工作疏忽错收、多收的,退回错收多收部分,对科室提出批评,科室要根据要对责任人在科室例会上进行通报批评。但同样情况在同一科室重复出现三次以上,处理按第2条款执行。

2、科室自立项目,分解、重复、超标准收费,除退回患者多收部分外,以二倍金额扣除科室奖金并在全院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年终评比将一票否决。

3、属于管理部门互通信息不够或更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及时的,要追究相关管理部门责任,造成较大影响的,对主要责任人扣罚不低于30%的当月奖金。

4、对医疗价格投诉中连带查出科室同时存在漏费问题,按漏费金额从科室奖金中扣罚。

七、专(兼)职人员要每季度末向价管办汇报价格投诉情况,价管办要有时汇总分析,形成价格投诉分析报告,对于具有全院共性的价格管理问题,在全院范围内通报并制定整改措施,避免同样问题的再度发生。

八、认真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监督,对于上级部门的来电、来函转达的价格医疗服务投诉,价管办要及时调查核实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和改进措施向上级部门汇报。

九、管理部门要认真记录各种医疗服务价格投诉,处理意见要以文字形式存档。年终时要根据各科室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和医疗服务价格投诉情况做出考核评分上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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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富邦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价格办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进一步加强公司价格管理,规范价格管理行为,保证公司物资的购销价格与市场接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2、价格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主、副产品的销售价格,原材料、燃料、备品备件、大型工具、辅助材料、药剂、补充设备等物资购销活动的销售价格、计划价格、采购价格,废旧物资的购销价格,以及公司内各种物资、劳务的结算价格等。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单位、职能处室。

二、价格管理体系及职能

4、公司价格管理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是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价委会) ,第二层是公司价格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价管办) ,设在企管办,第三层是各部门的价格管理小组。

5、价委会是公司价格管理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能是审核批准购销物资的价格,宏观调控并监督指导全公司的价格管理工作。

6、价管办是价委会的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贯彻执行价委会的决定。其职能如下; (1)在价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市场调查,收集市场信息,及时、准确地掌握国内外市场动态,并及时反馈给价委会。

(2)对收集的市场信息进行整理、分析、预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下月的购销物资价格,提交价委会审议。

(3)随时掌握市场动态,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对不合理的价格及时提出调整方案,提交价委会审议。

(4)负责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进行不定期的单项业务抽查,协调处理日常价格争议,纠正违价问题,对违反价格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并提交价委会处理。

7、各单位价格管理小组由若干兼职的价格管理员组成,主要职责是:严格执行公司价委会的定价,及时反馈价格信息,经常对价格管理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有关人员执行价格规定,有权对违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告本单位领导和价管办。

三、价格管理的工作程序

8、价格制定的程序

(1)每月28目前供销处、物料处、办公室、后勤保卫处等部门将下月物资购销品种、数量、价格计划及上月价格执行情况报价管办,每项采购业务要提供两个以上的可选择渠道及价格方案; (2)由价管办进行审核,根据市场价格和公司实际情况,并征求各执行部门对价格的意见,制定下月物资购销价格,确定采购渠道报价委会批准。

(3)每月初价管办根据价委会审批后的价格,编制当月价格表下发有关单位执行。

9、因生产急需面临时采购的物资的价格,如未经价格审批或高

于审批价格,应提交价管办履行审批程序,价管办应及时处理以方便有关单位执行采购任务。(完全的背责任) 由采购部门直接采购事后再补办相关手续,并将采购具体单位、地址报价格办事后审查)

10、在物资采购的过程中,由于公司资金紧张,货款不能及时到位,需办理赊购的业务,其赊购价格不准超过审定价格,如有超过须报价委会批准后再执行赊购业务。

11、在物资采购活动中,由于付款不及时,造成进货、付款、结算等时间的不同而产生的价格差异,在考核中应按照预收料时间的价格表中的价格进行考核。

12、由于市场价格变化频繁,需要调整价格时,各执行部门要将价格调整报告报价管办,价管办拿出实施意见后报价委会批准,但未经批准前仍执行原定价格。

13、暂时未纳入公司定价的各种物资,各职能部门要做好其价格管理工作做到货比三家,择优采购。

四、监督与检查

14、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价委会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价委会的各项定价标准,凡超过公司定价的,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收料,财务处一律不予结算,并通报价委会。

15、公司定价执行情况的考核与奖罚办法见《赤峰富邦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价格管理奖罚条例》。

16、本制度由价管办负责解释。

17、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价格办实施细则

一、产品销售价格制定

1、粗铜:

2、硫酸:参照市场同类产品生产厂家三家以上的销售价格为标准,结合运费及库存情况制定基价,每月由销售部门与价格办共同进行市场调查,并将调查意见报价格委员会审定。

3、烟尘、废旧炉砖:根据我厂的实际生产成本,不低于三家需求厂家报价情况,综合环保要求制定基价。每月由销售部门与价格办共同进行市场调查,并将调查意见报价格委员会审定。

4、铁粉、水渣:参照市场同类产品生产厂家三家以上的销售价格为标准,结合运费及库存情况制定基价,原则上不能低于成本价,不能形成应收款。每月由销售部门与价格办共同进行市场调查,并将调查意见报价格委员会审定。

二、采购价格制定 原料采购:

物料采购:我公司所需的物料原则是实行招标采购,通过招标采购确定价格。如不具备条件可由物料处、价格办、使用部门等部门组织考查小组,对所需物资进行三家以上询价、比价,经洽谈后最终确定最高采购限价,将此价格报价格委员会审定后方可执行。

三、办公室及后勤费用价格制定

(1)办公室费用:每月将采购计划汇总后上报价格办,下月物资购销品种、数量、价格计划及上月价格执行情况报价管办,每项采

购业务要提供两个以上的可选择渠道及价格方案,

(2)后勤价格制定:参照当地市场三家以上经销商的报价(含税),每月进行两次不同品类的价格调查,半年内将不同品类价格全部审查完毕并将审查结果汇编成后勤价格审查材料。

四、无动态应收账款

无动态情况:由企管处及财务处负责审查和督导物料处、供销处无动态应收账款情况。由财务处提供主、副产品、原材料、物料的两个月以上无动态应收账款客户详细,企管处针对无动态情况向责任单位下发无动态应收账款催款通知单。收到通知单的责任单位限期一个月内以书面盖章形式回复。

五、价格执行情况的检查及违价行为的处罚

价格办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违价行为将对相关部分进行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扣款。如情节特别严重的或有人为行为的,应对责任人进行调离原工作岗位的处罚。

推荐第10篇:城西卫生院价格管理制度

宜兴埠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价格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监督机制。医院成立价格监督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院长、行政副院长、药剂科、财务等有关人员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对收费科室进行监督检查。查出的违法收入要及时、如数退还患者,并向患者致歉。建立奖惩制度,把价格管理作为考核科室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2、完善价格公示制度。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实际执行价格和收费依据等)、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价格变动时,应及时变更相应的公示内容。

3、建立患者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制度,增加医疗费用透明度。要逐项记录住院患者每日发生的医疗费用(费用清单包括医疗服务、药品及另行收费的医用耗材的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在患者入院时,要告知患者每日医疗费用查询方式,各科室护士站负责提供患者查询要求。每日向患者发放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患者出院时,要对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账手续,同时向需要的患者免费提供住院总费用清单。

门(急)诊患者根据要求提供费用清单,包括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4、建立医疗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制度。配备兼职物价管理人员,自觉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每月定期进行自查,有无对医疗收费自定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和漏收费现象,不允许科室以任何形式的分解收费和比照项目等乱收费行为。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写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通过经常性地自律性检查,实现无违法收费的不良记录。

5、完善患者投诉处理管理制度。医院有义务接受患者对价格问题的咨询和医疗费用问题的查询,并如实向患者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在医院门诊大厅显著位置公布医院价格监督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意见簿。要认真对待每位患者的投诉,及时受理处置患者投诉,详细记载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投诉人。

6、手术麻醉耗材收费及医用耗材加成收费规定:手术麻醉可收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所需的特殊缝线、特殊止血材料除外内容;凡未列入除外内容或在相关说明中未明确规定可以另行收费的医疗器械、医用材料等,手术麻醉均不得在项目之外另行收费;《医疗服务价格》明确规定可另行收费的特殊消耗品,按照医院实际购进价格计收。

7、明确医疗收费管理职能。要加强对药品和医用耗材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财务科、药剂科、等科室要加强协作,不定期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自查工作,药品零售价和医用耗材价格应严格按照国家价格政策规定作价原则、作价方法核定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明确管理职能:医用耗材价格由药品仓库按规定加价率负责定价。

8、建立健全医院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医药费用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

⑴、医院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禁止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严禁分解项目、比照收费和重复收费。

⑵、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显著位置通过公示栏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

⑶、严格执行住院患者费用每日清制度,将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通过适当方式告知患者。患者出院时,提供详细的总费用清单。

⑷、接受患者价格咨询和费用查询,如实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及时处理患者对违规收费的投诉。

⑸、完善医疗服务项目的病历记录和费用核查制度,定期对患者费用进行核查,病历没

有记录的医疗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费用。

9、各科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医院管理人员《医院各类人员违规记分管理办法》规定给予处罚:

⑴科室和医务人员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的。

⑵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医务人员违反收费管理制度、临床科室和个人私自收费的。

⑶没有按规定提供医疗服务而收取费用的;有提供医疗服务而未收取费用的或漏收费的。

⑷医务人员开大处方、滥用药、乱检查,增加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的。

⑸科室和个人私自进药、卖药,及药品购买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

⑹其他违反《医疗服务价格》的行为。

第11篇:医院医疗价格管理制度

价格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物价政策,严格医疗收费制度,增强收费和价格行为的透明度,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使医疗收费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合理化、公开化,特制订本制度: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物价的文件、政策,严格执行《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

2、设置物价管理机构,由院长负责,设兼职物价员,加强价格执行情况的监控和管理。

3、正确对待物价部门及主管部门的业务检查、考核。

4、建立健全价格管理公示制度。按照物价政策有关规定,实行在显著位置对常用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常用药品实行明码标价公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5、强化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并建立健全投诉接待机制。对患者投诉,及时将调查、解决、处理情况反馈给当事人并记录存档。

6、建立内部价格监督机制。每半年或季对业务科室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检查信息,包括通报对上次检查的整改落实情况,指出本次检查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第12篇:医疗价格公示管理制度

医疗价格公示管理制度

一、目的

依据京发改[2008]1083号文件,贯彻落实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医疗机构实行价格公示的规定》的通知精神,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医疗服务价格。

二、在医院显著位置放置触摸屏,做到100%公布医院药品、医疗服务项目、一次性可收费医用耗材。公布的内容按京发改[2008]1803号文件执行。

三、在门诊主要收费、检查、治疗科室,对相关医疗服务项目收费,设立价格公示。公布的内容按京发改[2008]1803号文件执行。

四、明码价格公示的各项内容做到准确无误,遇价格变化及时更换。

五、公布“12358”价格举报电话和医院物价管理办公室电话。

六、对所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收费明细清单。

七、定期听取社会监督员和患者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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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医院医疗价格管理制度

医院价格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物价政策,严格医疗收费制度,增强收费和价格行为的透明度,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使医疗收费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合理化、公开化,特制订本制度: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物价的文件、政策,严格执行《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2、设置物价管理机构,由院长负责,设兼职物价员,加强价格执行情况的监控和管理。

3、正确对待物价部门及主管部门的业务检查、考核。

4、建立健全价格管理公示制度。按照物价政策有关规定,实行在显著位置对常用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常用药品实行明码标价公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5、强化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并建立健全投诉接待机制。对患者投诉,及时将调查、解决、处理情况反馈给当事人并记录存档。

6、建立内部价格监督机制。每半年或季对业务科室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检查信息,包括通报对上次检查的整改落实情况,指出本次检查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7、认真学习和落实本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第14篇:采购物料价格管理制度

江苏****企业文件

文件编号:

采购物料价格审核管理规定

一、目的

规定采购价格审批的流程,为降低和控制采购成本提供保证。

二、适用范围

适合于公司所有物料价格的审批。

三、物料价格审批流程和要求

1大众原料以当日石化企业挂牌交易价为依据来作采购物料价格。

2.已核定的物料价格,采购部门也必须经常分析或收集资料,为降价、比价作依据。如遇到要上涨或降价时,采购员要根据物料的上游原材料行情走势、及同类产品其他供应商的价格信息来对比,以供应商的调价函和供应部工作签报,经财务部进行核实后,上报总经理审批。

3.新物料,由供应商先提供样品,供生产、质检部门确认后,由供应商提供成本报价单,交至供应部进行资料整理,采购部以工作签报形式,将供应商的价格进行汇报给总经理审批。

4.将所审批的物料价格进行整理存档,报财务部备案。

第15篇: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药品价格行为,根据国家药品价格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本医院销售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药品价格政策,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利益。

二、对购进药品,要区别挂网药品及单独定价药品,严格分类核实,执行相应价格。

三、对通过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购入的新药,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该品种的药品价格公示表的价格。

四、对医院自制制剂零售价格按保本微利原则制定,在报经市物价局批准后,按批准价格执行。

五、对集中招标、挂网、备案采购的药品,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确定的招标、挂网、备案药品最高临时零售价执行。

六、对国家、省市相关物价部门调整的药品价格,按照《四川药品价格》及相关法定调价依据,接到通知后,药库及时对库存药品进行盘点,更新药品价格,并将调价品种、数量制表汇总上报。

七、为了增加药品价格的透明度,除了病区打印每日清单外,门诊和住院部相应位置都应对药品价格实行张榜公示。

八、医生开具处方时应以药品通用名书写,且字迹清晰;划价时应按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药品价格准确划价。

九、所有进入本院各药房销售的药品,其名称、产地、剂型、规格、价格,都应在电子显示屏显示。

十、药品价格管理实行部门负责制,药品价格出现差错,视情况给予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批评和经济处罚。

一、实行专人专线负责医院药品价格的协调处理。

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16篇:网吧协会价格管理制度

峄城区网吧行业价格自律管理细则

针对目前峄城区网吧行业无序竞争的情况,为规范网吧行业的市场秩序,促进网吧行业规范化、品牌化发展,特制定峄城区网吧行业价格自律管理实施细则。

一、协会会员要严格遵守本细则。

二、协会会员同意由峄城区网吧协会根据网吧经营的成本综合进行定价,目的是经过合理定价,避免因协会会员以低于成本价的竞争行为,有利引导未成年人远离网吧。

三、网吧协会最低保护价格:

网吧会员:2.00元/小时;网吧非会员:2.00元/小时;会员充10元送2元。通宵8元,晚10点到早7点。

四、在此基础上协会会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低于保护价格,不得以充值送机时,充值送金额,充值送物品。

五、任何网吧不得擅自举行优惠活动,如有必要举行,需上报网吧协会,得到网吧协会同意后,方可举行。

六、为保证本细则的有效执行,成立网吧价格检查小组,对全市网吧价格不定时进行监督和检查。

1、在检查时,必须有检查组成员二人以上,对会员网吧的价格表的挂放,收费服务器内价格的设定,以及会员的种类进行检查。

2、在检查中,发现会员有违反价格规定的行为,要立即规劝其改正,并填写好检查纪录表。

3、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在二个工作日内上报到协会,协会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并在协会网站通报。

4、对举报的情况,检查组成员要在2小时内对举报的情况进行查证,并作出书面检查纪录。对检查的情况上报协会,协会作出备案或处理决定。

5、积极鼓励相互监督与举报的情况,经查情况属实,对举报人奖励200元。

峄城区网吧行业协会

2010年5月

第17篇:采购价格与合同管理制度

采购价格与合同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规范采购价格管理及审核流程,确保所购产品高品、合理价格;为加强采购合同管理工作,防范合同采购风险,维护公司利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合同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需产品以及公司日常所需各种物资的采购价格的分析、审核、确认以及对外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工作。本制度适用于采购开发部和采购跟单部。

第3条权责

1. 采购开发部负责对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价格进行询价、议价、分析和审查。

2. 采购跟单部负责对采购订单的价格进行议价、分析和审查,并负责对采购合的签订、履行和管理工作。

3.采购价格和合同由相关部门经理审核,报采购总监和总经理审批。

第2章价格审核规定

第4条询价及议价

1.采购人员应选择三家以上符合采购条件的供应商作为询价对象。

2.询价后,选择两家以上供应商进行交互议价。

3.采购议价应注意品质、交期、服务兼顾。

4.供应商提供报价的产品与请购规格不同或属代用品时,采购人员应送需求部门或客人确认。

5.采购开发部必须经常分析或收集资料,了解和判断市场价格趋势,作为议价的依据。

6.采购部应根据需要会同产品需求部门共同询价与议价。

第5条价格调查

1.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均有义务协助提价格讯息,以利于采购部比价参考。

2.采购开发部有责任向供应商索取详细的价格资料,同时通过其它途经收集相关产品的价格,调查价格信息,建立价格信息体系,便于对产品价格的分析和查找,确保采购产品价格的合理性和适当性。

3.采购人员要随时关注相关产品的主要原材料的价格趋势,分析价格的变化趋势,利于采购价格的谈判。

第6条价格审核

1.询价、议价完成后,采购人员应于《样品资料表》或《采购订单价格表》上填上供应商资料和产品规格等资料,填写询价或议价结果,必要时附上书面说明。

2.采购相关部门主管对议价结果进行审查,认为需要再进一步议价时,退回采购人员重新议价,或由主管亲自与

供应商议价。

3.采购相关部门主管审查后的价格,呈送相关部门经理审核,最后呈采购总监和总经理确认批准。

4.采购总监和总经理均可视需要再行议价或要求采购相关部门进一步议价。

5.采购核准权限规定,不论金额多寘,均应先经采购开发部经理或采购跟单部经理审核,再呈采购总监与总经理核准。

6.经核准后的《样品资料表》和《采购订单价格表》都需呈送支持部建档。

7.已核定的价格涨跌变化的审核,应同样参照新价格的审核流程执行。

第7条采购谈判规定

1.谈判人员代表公司形象,在谈判过程中应遵守公司员工行为规范。

2.谈判中,谈判人员应和供应商方面有决定权的人员进行谈判,以免浪费时间,同时避免透露公司的立场。

3.采购谈判应在公司会议室中进行,以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在饭店、KTV等娱乐场所进行。

4.采购谈判人员应注意商务礼仪,不得使用侮辱性动作和语言,同时注意掌握谈判进度和谈判氛围,防止谈判破裂。

5.谈判过程应当保密,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谈判会场,参与谈判人员不得泄露与谈判有关的内容,谈判结果未经审批不得予以公布。

6.在采购谈判期间,公司参与谈判的任何人员不得接受对方的宴请、送礼、贿赂等,否则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另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谈判底线,否则对公司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第3章合同签订

第8条采购签约权限的规定

1.公司采购总监有权签署合同标的额在100000元以下的采购合同。

3合同标的额在100000元以上(含100000元)的采购合同需由公司总经理签署。

4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和分公司的采购合同,须在公司总经理的授权范围内签署。

5对于需要实施招标采购的物资,公司成立由采购中心、财务部等部门参加的招标小组,负责具体的招标事宜。

第9条供应商调查

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员就合同对方的信用(含经营范围,银行资金,履约能力,技术和质量等级,法人资格,签约人是否是法人代表或经法人代表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等)进行全面了解。标的总价在100 000元以上的合同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并就合同对方的资信情况形成会审意见。

第10条采购跟单主管或采购招标小组根据对方资信情况、谈判情况起草采购合同。

第11条采购合同审批程序

1采购跟单主管提交合同初稿会审稿

2采购合同初稿会审稿的审查

采购合同签署前,有关责任人应当对合同初稿会审稿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全面审查。合同审查的具体分工和流程如下:

(1)公司财务部主要负责对合同价款的形成依据、款项收取或支付条件等条款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2)法律顾问主要对合同内容条款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3)品控部主要对合同质量标准要求条款的准确性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4)采购总监负责对合同所涉内容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5)公司总经理根据相关部门所提意见、办理程序的规范性以及其他认为需要审查的内容对合同进行审阅并签署意见;

(6)采购跟单部经理在审查后签字,表示认可合同文本;

(7)采购跟单部根据公司总经理的审核意见修改合同文本,并将总经理审核意见、合同签署相关附件等文件再次报送审查,审查通过后由公司总经理或受总经理委托的合同签署代理人正式与供应商签署采购合同。

第12条公司采购跟单部根据对初稿会审稿修订审批后的合同定稿签订采购合同,零星物资采购根据财务部、使用部门签署的零星物资采购合同主要条款会签表签订采购合同。

第13条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各部门的职责划分。

1公司采购跟单部负责采购合同签署前的合同询价、议价、调研等工作。

2公司法律顾问对采购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进行把关。

3公司财务部和品控部配合采购跟单部做好合同货款和合同标的的质量检验工作。

4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在各自部门职责范围内对采购合同的管理提供支持。

第14条采购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经签约双方协商的有关修改采购合同的文书、传真、电报图表、电子邮件、报价书和会签表等,均属于合同的范围。公司采购跟单部、财务部各留一份采购合同原件,法律顾问留一份复印件。

第4章采购合同履行

第15条采购合同签订后即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必须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规定的义务,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16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跟单部应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作详细全面的书面记录,并保留相关能够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原始凭证。

第17条遇履行困难的合同必须及时向相关参与合同管理的部门通报并报告相关公司领导。

第18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跟单部应及时报告公司,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2由于对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所规定义务的。

3由于情况变更,致使我方无法按约定履行合同,或虽能履行但会导致我方重大损失的。

4其他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

第19条合同发生纠纷时,采购跟单部相关人员应会同法律顾问与合同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进行仲裁或诉讼的,协助法律顾问办理有关事宜。

第5章合同管理纪律要求

第20条参与合同签订和合同管理的人员不得出现下列情况,否则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1泄露或私自更改合同内容。

2丢失合同。

3损害公司利益。

4参与合同制定、签订的过程中出现严重的不负责任行为。

第21条参与合同履行人员违反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给公司利益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的,视其性质和情节轻重,由公司给予责任人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22条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公司保留对责任人的追索权。

第6章合同资料管理

第23条采购跟单部部负责采购合同资料的收集、汇总、保存和存档、归档工作。

第24条财务部负责采购合同管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原始凭证、票据的备份和保存工作。

第7章货款支付规定

第25条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经过本公司采购跟单部、品控部、财务部等部门人员的相关验收后方能支付货款,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确认采购订单;

2.确认采购合同;

3.确认供应商;

4.确认送货日期;

5.确认所送货的名称和规格;

6.送货实收数量;

7.品质检验报告;

8.合法的增值税发票。

第26条采购跟单部和财务部应根据每天的入库单或收货清单分别建立应付账款台账。采购跟单部相关人员根据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在物资质量检验合格的情况下,会同财务部履行付款义务。

第8章附则

第27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28条本制度由采购中心制定,采购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29条本制度报总经理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公司在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18篇:采购价格与合同管理制度

采购价格与合同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规范采购价格管理及审核流程,确保所购产品高品、合理价格;为加强采购合同管理工作,防范合同采购风险,维护公司利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合同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需产品以及公司日常所需各种物资的采购价格的分析、审核、确认以及对外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工作。本制度适用于采购开发部和采购跟单部。 第3条

权责

1. 采供部负责对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价格进行询价、议价,并负责对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工作。

2. 财务部负责对价格进行分析和审查,

3.采购价格和合同由相关部门经理、生产总监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第2章价格审核规定

第4条

询价及议价

1.采购人员应选择三家以上符合采购条件的供应商作为询价对象。 2.询价后,选择两家以上供应商进行交互议价。 3.采购议价应注意品质、交期、服务兼顾。 4.供应商提供报价的产品与请购规格不同或属代用品时,采购人员应送需求部门或生产总监确认。

5.采供部必须经常分析或收集资料,了解和判断市场价格趋势,作为议价的依据。 6.采供部应根据需要会同产品需求部门共同询价与议价。 第5条价格调查

1.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均有义务协助提价格讯息,以利于采供部比价参考。

2.采供部有责任向供应商索取详细的价格资料,同时通过其它途经收集相关产品的价格,调查价格信息,建立价格信息体系,便于对产品价格的分析和查找,确保采购产品价格的合理性和适当性。

3.采购人员要随时关注相关产品的主要原材料的价格趋势,分析价格的变化趋势,利于采购价格的谈判。 第6条价格审核

1.询价、议价完成后,采购人员应于《样品资料表》或《采购订单价格表》上填上供应商资料和产品规格等资料,填写询价或议价结果,必要时附上书面说明。

2.采供部经理对议价结果进行审查,认为需要再进一步议价时,退回采购人员重新议价,或由经理亲自与供应商议价。

3.采供部经理审查后的价格,呈送财务部门审核,最后呈总经理确认批准。 4.总经理可视需要再行议价或要求采供等相关部门进一步议价。

5.采购核准权限规定,不论金额多寡,均应先经采供部经理审核,再呈总经理核准。 6.经核准后的采购订单价格表,需送财务部建档。

7.已核定的价格涨跌变化的审核,应同样参照新价格的审核流程执行。 第7条采购谈判规定 1.谈判人员代表公司形象,在谈判过程中应遵守公司员工行为规范。

2.谈判中,谈判人员应和供应商方面有决定权的人员进行谈判,以免浪费时间,同时避免透露公司的立场。

3.采购谈判应在公司会议室中进行,以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在饭店、KTV等娱乐场所进行。 4.采购谈判人员应注意商务礼仪,不得使用侮辱性动作和语言,同时注意掌握谈判进度和谈判氛围,防止谈判破裂。

5.谈判过程应当保密,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谈判会场,参与谈判人员不得泄露与谈判有关的内容,谈判结果未经审批不得予以公布。

6.在采购谈判期间,公司参与谈判的任何人员不得接受对方的宴请、送礼、贿赂等,否则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另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谈判底线,否则对公司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第3章合同签订

第8条采购签约权限的规定

1.公司所有的采购合同均需公司总经理签署。

2.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和分公司的采购合同,须在公司总经理的授权范围内签署。

3.对于需要实施招标采购的物资,公司成立由采供部、财务部、生产部、质量部等部门参加的招标小组,负责具体的招标事宜。 第9条供应商调查

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员就合同对方的信用(含经营范围,银行资金,履约能力,技术和质量等级,法人资格,签约人是否是法人代表或经法人代表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等)进行全面了解。标的总价在100000元以上的合同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并就合同对方的资信情况形成会审意见。 第10条采购员根据对方资信情况、谈判情况起草采购合同。 第11条采购合同审批程序 1.采购员提交合同初稿会审稿 2.采购合同初稿会审稿的审查

采购合同签署前,有关责任人应当对合同初稿会审稿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全面审查。合同审查的具体分工和流程如下: (1)公司财务部主要负责对合同价款的形成依据、款项收取或支付条件等条款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2)法律顾问主要对合同内容条款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3)质量部主要对合同质量标准要求条款的准确性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4)生产总监负责对合同所涉内容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5)公司总经理根据相关部门所提意见、办理程序的规范性以及其他认为需要审查的内容对合同进行审阅并签署意见;

(7)采供部根据公司总经理的审核意见修改合同文本,并将总经理审核意见、合同签署相关附件等文件再次报送审查,审查通过后由公司总经理或受总经理委托的合同签署代理人正式与供应商签署采购合同。

第12条公司采供部根据对初稿会审稿修订审批后的合同定稿签订采购合同,零星物资采购根据财务部、使用部门签署的零星物资采购合同主要条款会签表签订采购合同。 第13条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各部门的职责划分。

1.公司采供部负责采购合同签署前的合同询价、议价、调研等工作。

2.公司法律顾问对采购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进行把关。 3.公司财务部和质量部配合采购跟单部做好合同货款和合同标的的质量检验工作。 4.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在各自部门职责范围内对采购合同的管理提供支持。

第14条采购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经签约双方协商的有关修改采购合同的文书、传真、电报、图表、电子邮件、报价书和会签表等,均属于合同的范围。公司采供部、财务部、档案室、供应商各留一份采购合同原件。

第4章采购合同履行

第15条 采购合同签订后即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必须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规定的义务,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16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跟单部应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作详细全面的书面记录,并保留相关能够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原始凭证。

第17条 遇履行困难的合同必须及时向相关参与合同管理的部门通报并报告相关公司领导。 第18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跟单部应及时报告公司,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2.由于对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所规定义务的。

3.由于情况变更,致使我方无法按约定履行合同,或虽能履行但会导致我方重大损失的。 4.其他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

第19条 合同发生纠纷时,采供部相关人员应会同法律顾问与合同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进行仲裁或诉讼的,协助法律顾问办理有关事宜。

第5章 合同管理纪律要求

第20条 参与合同签订和合同管理的人员不得出现下列情况,否则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1.泄露或私自更改合同内容。 2.丢失合同。

3.损害公司利益。

4.参与合同制定、签订的过程中出现严重的不负责任行为。

第21条 参与合同履行人员违反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给公司利益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的,视其性质和情节轻重,由公司给予责任人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22条 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公司保留对责任人的追索权。

第6章合同资料管理

第23条 采供部负责采购合同资料的收集、汇总、保存和存档、归档工作。

第24条 财务部负责采购合同管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原始凭证、票据的备份和保存工作。

第7章货款支付规定

第25条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经过本公司采购跟单部、品控部、财务部等部门人员的相关验收后方能支付货款,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确认采购订单; 2.确认采购合同; 3.确认供应商; 4.确认送货日期;

5.确认所送货的名称和规格; 6.送货实收数量; 7.品质检验报告;

8.合法的增值税发票。

第26条 采购跟单部和财务部应根据每天的入库单或收货清单分别建立应付账款台账。采购跟单部相关人员根据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在物资质量检验合格的情况下,会同财务部履行付款义务。

第8章附则

第27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28条本制度由采购中心制定,采购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29条 本制度报总经理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公司在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19篇:内部市场定额(价格)管理制度

内部市场定额(价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内部市场化定额(价格)管理,促进内部市场化在我公司快速推进,提高我公司综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河南能源集团相关定额管理办法和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而成。

第三条 本制度包括成立定额(价格)测算专业组、定额(价格)测算、定额(价格)的修订和完善办法。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河南能源义煤集团郁山煤业公司。

第二章 成立定额(价格)测算专业组

第五条 根据专业管理的特点,成立工程计划组、人工费定额(价格)测算组、材料费定额(价格)测算组、电费定额(价格)测算组、租赁费定额(价格)测算组、链式结算价格测算组。

第六条 工程计划组设在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与相关部室负责回采、开拓、掘进、防治水、瓦斯治理、安装拆除、质量标准化等工程计划的编制,要求明确巷道规格和支护形式,对零星工程进行详细的描述。

第七条 人工费定额(价格)测算组设在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定额员组成,负责人工费定额(价格)的测算工作。

第八条 材料费定额(价格)测算组设在企管审计部,成员由企管审计部、生产技术部、机电运输部、通风部、地测部、物资供应中心、人力资源部、后勤中心、综合办公室等分管材料的市场管理员组成。企管审计部负责定额的收集、整理、审核、汇编等工作,生产技术部负责木材、支护材料、建工材料、火工品测算工作,机电运输部负责配件、油脂、皮带、电缆、钢丝绳(8分以上)、专用工具的测算工作,通风部、地测部负责“一通三防”材料测算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劳保用品的测算工作,后勤中心负责“两堂一舍”用品测算工作,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的测算工作,物资管理中心负责其他材料的测算工作。

第九条 电费定额(价格)测算组设在机电运输部,由机电运输部电管员组成,负责电费定额(价格)的测算工作。

第十条 租赁费定额(价格)测算组设在机电运输部,由机电运输部设备管理员组成,负责租赁费定额(价格)的测算工作。

第十一条 链式结算价格测算组设在企管审计部,由企管审计部市场化管理员组成,负责链式结算定额(价格)的测算工作。

第三章 定额(价格)测算

第十二条 定额(价格)测算原则

(一)平均先进性原则。就是在本公司正常生产条件下,大部分施工和生产单位经过努力能够达到或超过的水平。

(二)简明实用原则。制定定额的目的就是要在企业内部使用,所以定额必须具有可操作性,适合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

(三)科学合法性原则。符合集团公司和公司相关政策及规章制度。

(四)独立自主原则。定额编制者要具有科学的严谨性,不受外界因素影响,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定额项目。

(五)时效性原则。定额是一定时期内技术发展和管理水平的反映,所以在一定时期内要具有稳定性。这种稳定是相对的,它还具有明显的时效性。当定额不再适应市场竞争的成本控制时,就要重新编制和修订定额。

第十三条 测算方法

(一)技术测定法。技术测定法是以正常的施工条件和采掘工程设计技术规程为基础的测定方法。

(二)统计资料分析法。此法是依据历年的实际消耗水平结合公司内部实际采取的分析方法。

(三)经验估计法。经验估计法是参考集团公司内部其它矿井消耗水平采用的估计测定方法。

第十四条 定额(价格)测算对工程计划的要求

工程计划是测算定额(价格)的基础。工程计划首先要保证完成公司下达的产量计划,确保采、掘工作面的正常接替,满足生产对通风、防治水、瓦斯、供电、运输等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需要。

(一)采煤计划要涉及工作面的采煤方式、煤层厚度、断层影响范围、面长、顶板类别、顶板淋水范围及淋水量、底板涌水范围及涌水量、仰俯采、主要设备配置等参数。

(二)开拓掘进计划要涉及掘进方式、支护方式(包括炮眼布置、装药量、材料规格及间排距、搭接系数等)、断面规格、断层影响范围、顶板类别、顶板淋水范围及淋水量、底板涌水范围及涌水量、主要设备配置等参数。

(三)通风设施计划要涉及到巷道断面大小、风筒规格,砌筑风门要明确墙体厚度、风门大小及数量(单道或双道),密闭要明确栅栏(或板闭)、木条规格,板材厚度等参数。

(四)防治水计划要涉及到钻场数量、钻孔数量、进尺、注浆量等参数。

(五)安拆工程计划由机电运输部负责,要涉及安装设备(提升、排水设备)数量、长度等参数,明确供电、运输方式及系统图等。

第十五条 单项定额(价格)是指定额(价格)中只含有唯一要素的定额(价格)。主要有:人工费定额(价格)、材料定额(价格)、电费定额(价格)、设备租赁定额(价格)等。

第十六条 人工费定额(价格)

(一)确定各单位人均年工资和工资总额。人工费在不突破集团公司下达的工资指标的基础上,留出一定比例的奖励工资和固定津贴工资,按采煤、开拓、掘进、井下辅助和地面辅助岗位的劳动强度、技术含量、安全系数等特点确定各单位人工费分配比例,根据各单位人工费分配比例和定员确定其年人工费总额。固定津贴工资包括工龄工资、夜班津贴、入井津贴、班中餐等。

(二)各单位年人工费总额要首先剔除管理人员人工费,人工费定额(价格)只包含普通职工的人工费,有效地避免了管理人员工资对职工工资水平的影响(管理人员主要是指队长、书记、副队长、技术员、核算员和材料员)。

(三)人工费定额(价格)要随不同的生产环境和条件进行浮动调整。对于没有定额的,如井下变电所、泵房、绞车房等,按岗位定员确定人工费定额(价格)。

第十七条 材料费定额(价格)

材料费分配要在不突破集团公司下达的材料指标的基础上,留有一定的余地,根据工程设计要求,满足安全需要,根据煤炭生产材料不构成产品实体的特点充分考虑一定比例的材料回收复用。木材、支护、建工、火工定额性材料要按工程设计量,考虑一定比例的复用系数,确定需要投入的新材料数量,乘以材料计划定额(价格),即为定额材料消耗定额(价格)。配件、油脂和其他材料的定额(价格)是在对历年消耗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的同时,随材料综合计划定额(价格)的浮动而浮动。大型材料根据工程计划的实际需要,充分考虑其周转复用情况,测算其新投入数量。专用工具根据采煤工作面、开拓掘进头等工程的配置定额、使用周期和起用时间测算。

(一)回采工作面材料定额(价格)要考虑断层影响、采煤方式、煤层厚度、面长、容重、顶板类别、顶板淋水、底板涌水、仰俯采、设备配置等对材料的需求,测算吨煤材料定额(价格)。

(二)开拓掘进材料定额(价格)要考虑掘进方式、支护方式(包括炮眼布置、装药量、材料规格、间排距及搭接系数等),断面规格、断层影响、顶板类别、顶板淋水、底板涌水、主要设备配置等对材料的需求,测算延米材料定额(价格)。

(三)通风设施材料定额(价格)涉及到巷道断面大小、风筒规格,砌筑风门要明确墙体厚度、风门大小及数量(单道或双道),密闭要明确栅栏(或板闭)、木条规格,板材厚度等对材料的需求,测算延米、风门、密闭等材料定额(价格)。

(四)防治水计划要涉及到钻场(孔)数量、进尺、注浆量等对材料的需求,测算每米钻探进尺、每立方米注浆量材料定额(价格)。

(五)机电、运输、机运材料定额(价格)在对历年消耗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的同时,随材料综合计划定额(价格)的浮动而浮动,测算月均材料定额(价格)。

(六)安拆工程要涉及安装设备(提升、排水设备)数量、长度等参数,以及供电、运输方式及系统图等对材料的需求,测算每个工程材料定额(价格)。

第十八条 电费定额(价格)

电费定额(价格)按照生产接续计划和现场实际需求确定设备占用数量,依据设备占用数量、设备功率、运转时间、运转效率和计划电价测算单台设备用电量。每个单位、工程所有单台设备用量之和,即为该单位、工程的用电量,除以该单位、该工程的总工程量,测算单位工程用电量定额(价格),乘以计划电价得单位电费定额(价格)。如:吨煤电费定额(价格),每米电费定额(价格),每立方米电费定额(价格),每月电费定额(价格)等。

第十九条 租赁费定额(价格)

租赁费定额(价格)根据生产接续计划和现场实际需求确定设备占用数量,参照设备原值和使用频率测算单台设备租赁定额(价格),根据设备占用数量和单台设备租赁定额(价格),测算单位租赁费总额除以总工程量即测算单位工程租赁费定额(价格)。如:吨煤租赁费定额(价格),每米租赁费定额(价格),每立方米租赁费定额(价格),每月租赁费定额(价格)等。

第二十条 链式结算的价格测算

测算链式结算价格必须确定市场主体间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提供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和服务量。

链式结算价格=提供服务所发生的费用÷服务量

第四章 定额(价格)的修订和完善办法

第二十一条 市场结算定额(价格)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允许按规定程序进行修订和完善。定额(价格)修订和完善的条件:

(一)基础资料不准,运行过程中偏差较大,需要修订基础数据。配件定额差异率连续三个月以上超过10%、其他定额差异率连续三个月以上超过5%时重新收据数据,对定额进行修订或者增加。

(二)非人为因素,如地质构造发生较大变化,致使工作条件或工作环境的突变,需要修改作业定额。

(三)随着计量手段的不断完善,需要细化完善的结算定额(价格)。

(四)由于业务拓宽、市场细化,需要增加新的市场定额(价格)。第二十二条 定额(价格)修订和完善程序

(一)市场管理办公室或市场主体根据市场发展和结算的要求,提出修改完善定额(价格)申请和所要达到的目的,并附定额的基础测算数据。

(二)市场管理办公室限期对报送资料进行加工整理,与有关市场主体充分结合,形成初步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报定额(价格)仲裁委员会。

(三)内部市场定额(价格)修订完善后经定额(价格)仲裁委员会裁决后,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下发执行,原有定额(价格)同时废止。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企管审计部所有。 第二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20篇:某医院内部价格管理制度

XX医院医疗价格管理制度

为了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规范医院价格收费,维护患者与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加强医疗服务收费管理,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对本院医药价格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建立医药价格调价管理制度,确保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立顺畅的调价通知流程,及时调整或通知相关部门调整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

三、按照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科学规范收费行为。

四、规范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内部审核流程,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新增医疗服务项目。

五、建立价格公示制度。在医院内显著位置,采用电子显示屏公示常用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的价格,以便患者监督。

六、实行住院患者一日清单制度,并在收费窗口、病房护士站提供医药费用查询服务。

七、医院内部建立医药价格自查制度,每月按照住院科室随机抽查并做好记录,及时纠正不规范收费行为。

八、医院建立价格投诉管理制度。设立监督举报箱、意见簿、公布举报电话,对投诉举报问题认真调查、解决、处理,并做好情况记录。

九、医院建立健全价格管理信息化制度,确保系统操作与维护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与安全性。

价格管理制度
《价格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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