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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制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4-02 21:04:36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党建工作制度

大宁县畜牧兽医局党建工作制度

一、大宁县畜牧兽医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大宁县畜牧兽医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是局党支部负责全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机构,在农委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本着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有利于发挥党组织作用的原则,其主要职责为:(1)宏观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临汾市委、大宁县委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的指示,按照县委的要求,对全局党建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2)综合协调。协调各单位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研究部署阶段性党建工作任务,形成齐抓共管合力。(3)督查考评。健全完善党的建设工作责任制,加强督查和考核,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4)宣传、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有关方针、政策及重大工作部署,对全县农村改革、畜牧事业发展和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具体政策意见与工作措施;加强镇(乡)基层站组织建设,健全财务监管机制和制度;研究和指导镇(乡)、村畜牧经济的发展,抓好扶贫工作,加快农村致富奔小康步伐。

二、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领导小组实行“三会一课”制度,每月1次支委会,每季度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1次党日活动,每两月一次党

课。由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全体党员参加,必要时邀请有关部门、单位领导列席。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一般每月召开1次,如有需要,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经组长或副组长同意后随时召开。召开会议的时间和议题:年初召开第一次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全年党建工作总体思路,部署全年党建工作;年中召开第二次会议,听取党建工作抽查情况汇报,对下阶段的党建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年终召开第三次会议,对全年党建工作进行考核评比。每次召开会议前,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有关情况及材料提前报告与会人员,并做好会务准备。会后做好督促检查,将办理结果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或向有关部门反馈。

推荐第2篇:党建工作制度

中共余干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总支委员会

党建工作制度

为加强和改进中心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促进中心党建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党的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内容主要是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工作任务、工作制度;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等。

2、党支部党员大会。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是听取和审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接收新党员等。

3、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研究发展新党员,推选优秀党员等。

4、党课。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等。党课可由中心党总支统一组织,也可由支部单独组织,并组织好上级党校的培训和轮训。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的民主生活会一般以支部为单位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内容:一般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中心的实际情况进行,重点是围绕中心党员中存在的

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要开诚布公,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要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班子团结,健全和活跃党内生活,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目的。对民主生活会上反映出来的重要问题,应如实向局机关党委和党组报告。要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的措施。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每年进行一次。整个评议工作一般分为学习教育、自我总结、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五个阶段进行。评议内容有五个方面: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是否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3、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支部书记例会制度

中心党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支部书记参加的工作性会议(支部书记例会)。主要内容是: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和指示,讨论研究党

委提出的贯彻意见及作出的决定、决议和要求。

2、听取支部工作情况汇报,检查了解中心党总支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3、回顾、总结工作情况,提出阶段性任务和要求。

4、组织学习有关支部工作的业务知识,对新形势下基层组织建设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

五、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一是要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禁止突击发展;二是要严格发展党员程序,严把“入口“关,严禁弄虚作假,首先是、支部要严格审核把关:三是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支部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组织他们学习马克思注意理论和党的基础知识,加深他们对党的认识,切实解决思想入党的问题;四是材料要完备,手续要齐全。要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六、学习制度

各支部要建立学习制度,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抓好本部门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各支部集中开展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的时间每月应不少于1天。要建立学习考勤制度,每名学习人员都应建立专门的学习笔记,并要写学习心得体会或理论研讨文章。学习内容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技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

七、党内监督、检查制度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党委和支部要加强对每一名党员的工作、学习、生活方面的监督检查,主要内容是:

1、是否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散步错

误政治观点和言论,有无违反政治、组织、人事、保密、财经、廉政纪律的行为。

2、是否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自觉交纳党费、或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3、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拨弄是非、造谣生事、拉帮结派等不良行为;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现象。

4、是否存在有关组织反映、群众举报和群众反映的违规、违纪现象。

八、党费收缴制度

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条件和应尽的义务,党员应自觉交纳党费。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费实行一月一交纳制度。支部、党小组长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党费收齐后应及时上缴中心党总支,再由中心党总支上缴上级党组织。

二00六年七月三日

推荐第3篇:党建工作制度

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

二、抓好支部一班人自身建设,定期组织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协作,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五、负责与机关党政领导班子及各部门定期联系沟 通,向支委会和党员通报情况。

六、按照党章规定,负责抓好支部改选和换届工作。

七、带领支部成员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一、了解和掌握支部组织状况,负责召集支部组织生活会。

二、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

三、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抓好发展党员工作。

四、负责党费收缴、组织关系接转、党内统计等工作。

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一、了解党员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意见,拟定、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

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开展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党章及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

三、组织开展党的活动,活跃文化生活,提高党员科学文化素质。

四、总结宣传党员在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激发党员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热情。

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一、对党员进行党规、党纪教育,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二、维护党员权利,检查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党纪情况,同各种违犯党纪的行为作斗争。

三、协助上级纪检部门调查和处理党员违纪案件。

四、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情况,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五、定期向党支部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和反映工作。

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召开一次,总结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讨论和决定支部工作中的有关的重大问题。

二、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研究讨论支部的日常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

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汇报思想,学习文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党课每季一次,对党员进行党员标准教育,加强党员的组织纪律性。

五、党员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对无故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同志给予劝退除名。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一般在年底召开,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二、会前要认真准备,广泛征求意见,确定会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并邀请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

三、会议中充分发扬民主,针对集体和个人思想、作风以及工作上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交流思想、沟通感情、化解矛盾、促进工作的目的。

四、会后要认真总结。对提出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时将会议情况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在一定范围内将会议情况向群众通报。

五、针对支部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对照整改方案,明确专人负责,限期整改,支部负责人要定期督办检查,确保收到实效。

六、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外,必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

二、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按照评议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学习内容,并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动员。

(二)自我评议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党员个人写出自我评价的发言提纲。

(三)民主评议阶段:召开党小组会,在党员个人述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小组党员开展相互评议,明确评议档次。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征求群众意见。

(四)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委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分析,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党员形成组织意见,并同本人见面。同时,向党支部党员大会报告。组织考察必须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五)表彰和处理阶段: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推荐到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必须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给予除名,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四、评议工作结束后,各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上级党委,并接受检查和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支部要进行补课。

五、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鉴定材料等,按规定装入党建工作资料袋,以便查阅。

六、离退休党员按要求参加民主评议活动,不评定档次;长期生病、行动不便、卧床不起的党员,可暂不参加评议活动;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评定档次。临时外借的党员回单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党费收缴制度

一、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二、党员必须按《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文件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三、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四、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要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党务公开制度

一、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外,党务一律向群众公开。

二、党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缴纳党费、参与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等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尽义务及缴纳税费情况等为随时公开内容。

三、党组织书记为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四、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反映和接受群众的检举。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发展党员工作主要程序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党支部建立登记档案,列入培养计划,经常对他们进行教育。

3、经党小组提名,党支部讨论确定为积极分子,并确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4、培养教育、定期考察。

5、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6、确定为发展对象。

7、政审。

8、公示。

9、上级党委组织部门预审。

10、填写《入党志愿书》。

11、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支部党员大会。

12、报上级党委审批。

13、党委指派负责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18、党委会审批。

19、预备党员入党宣誓。

20、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21、预备期满,办理考察转正手续。

推荐第4篇:党建工作制度

军埠口镇中学党支部 党组织建设建工作责任制度

一、党支部年初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年底进行全面地总结,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

二、坚持党建例会和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例会,对党建和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分析、疏理,从而有针对性做好各项工作。

三、党支部每年在“七一”前要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一次总结,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党建工作上新台阶。

四、党支部每年制定党员教育计划、党员发展计划,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正确处臵不合格党员,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五、党支部每年确立一个党建课题,并进行认真研究探讨,寻找新的突破口,探索党建工作新路子。

1 军埠口镇中学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总

为进一步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支部一班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党支部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二、议事范围

1、讨论研究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2、讨论决定管理权限内的机构调整和干部任免及推荐名单。

3、研究分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处理和解决党组织自身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4、研究制定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计划。

5、讨论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提出的重大问题。

三、会议的召开

1、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党支部会议一般由书记召集并主持。

3、党支部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举行。

4、党支部会议拟研究的问题,需提前将有关书面材料通

2 知参加会议人员。

四、议事决策方法

1、党支部会议题,由提出议题的书记或党支部成员就议题作简明扼要的说明。

2、讨论时提倡充分发表意见,发言要中心突出,观点明确。

3、会议主持人要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提出决定或决议草案。

4、党支部会议讨论的决定和决议,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支部成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对决定重大问题及干部任免事项要逐个讨论。意见基本一致的,采取口头表决;经过充分讨论仍有分歧的进行举手表决,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5、党支部会决策时,应当认真考虑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时,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上报上级党支部,请示裁决。

6、支委议事后,参加会议的同志,必须保守秘密,杜绝泄密现象,违者要追究责任。

五、决议的实施

1、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委员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责,抓好落实。

2、在落实党支部会决议过程中,如遇原决议不当或情况发生变化,确实不能按原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请党支部会复议。

3、党支部书记对决策执行情况,要及时或定期检查、催办和指导,保证贯彻落实。对党支部会决策拒不执行或无特殊原因未付诸实施的,应追究责任。

4、每次党支部会应有专人记录,记录要实事求是,详细具体。

4 军埠口镇中学党支部主要职责

一、学习、宣传、执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保证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积极参与发展目标、发展规划工作、人事任免、基建项目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和协助基层组织开展工作,促进学校工作主动发展,监督和保证依法行政。

三、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

四、领导全校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全面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五、加强党组织自身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的管理、监督和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工会的各项工作,积极支持工会依照国家法律和章程开展工作。

七、加强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并指导团组织的工作,在团员中进行党的知识教育。

5 军埠口镇中学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两次,上半年在6月底前召开,下半年在12月底前召开。会议应提前一星期通知全体党员,并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二、党支部书记、委员除参加党员民主生活会以外,还要专门召开党支部班子的民主生活会。

三、党支部班子成员在会前要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听取或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民主生活会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 —批评和自我批评 —团结”的方针。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诚相见,相互监督与勉励,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五、会议基本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本党支部决议的情况,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六、对会上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6 军埠口镇中学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一、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或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二、每月召开一次至两次支部委员会议。

三、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

四、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

五、每半年安排党员接受一次党课。

六、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党委(党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支部、党小组党员民主生活会之外,还要专门召开党委(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

七、适时组织党员开展灵活多样、严肃活泼、注重实效的各类组织活动。

八、党员参加各类组织生活要做到有记录、有总结、有汇报。

7 军埠口镇中学党支部领导干部廉政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特制定如下廉政制度:

一、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规政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领导干部不得以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制度和政策规定范围以外的任何私利,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贿受贿,挪用公款,侵占公物。

三、党政领导在工作交往中的正常应酬接待应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得违反招待规定,随意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以及私事公请等。

四、领导干部在评定职称、晋升工资、住房、安排子女、使用公车等方面,要按照制度和规定自觉地严格要求自己,不允许利用职权谋取份外的利益。

五、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以身作则,廉洁自律,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管好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

六、党支部要坚持每半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制度,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及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8 军埠口镇中学党支部组织发展公示制度

一、公示对象为已经预审通过的发展对象和预备期满提出转正申请的党员。

二、公示内容包括:公示对象基本情况、首次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时间、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时间、参加培训情况、培养联系人以及现实表现等。对预备党员不再公示其基本情况。

三、公示主要采取通报和张榜公布的方式,有条件的可设立举报箱或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公示除在公示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外,必要时也可扩大到其居住地和原工作单位进行。

四、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向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党支部对单位或个人的反映意见要及时调查核实。未经调查核实,不得进入相关发展程序。

五、公示情况必须向党员大会报告。未经公示,不得继续履行发展党员的手续。

军埠口镇中学党支部党员活动日制度

党员活动日制度是严格组织生活的重要制度,是党员加强组织观念,享受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的体现。

一、每月规定1天为党员活动日。以集中为主,可结合实际采取其它形式,具体时间由党支部根据实际安排。

二、党支部要认真安排党员活动日,做到有计划有准备。

三、党员活动日的内容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教育实际,确定以下几个方面: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章、党的基本知识。

3、学习时事政治,开展形势教育。

4、开展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组织党员参加义务劳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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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埠口镇中学党支部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制度

一、明确指导思想。党员电化必须坚持为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先进性教育活动服务,为提高党员的素质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服务,为提高党员综合素质、提高工作能力服务。

二、认真制订计划。根据党的建设和形势发展的需要,围绕党员的总体安排,认真制订电教工作计划,保证及时、有效地组织党员收看电教片。

三、严格工作纪律。要建立电教片播放、收看记录簿,实行专人负责,认真把好播放、收看的各个环节。播放前要事先通知,严格点名制度,播放后要组织讨论,确保教育取得实效。

四、管好电教设备。播放员要定期维护、保养电教设备,做到“五防”、“两个不准”,即防盗、防震、防潮、防火、防尘,不准转借、出租,不准用于营业。

11 军埠口镇中学党支部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一、党员目标管理内容

1、根据党员岗位确定党员管理目标。不同岗位的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应体现本岗位特色。

2、党员目标管理内容应包括:组织生活出勤、工作目标达成、党员自我提高、遵守党风党纪、发挥先进性作用。

二、每个党员具体目标的制订,应遵循个人自订、党小组互评与支委会审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三、党小组对党员完成目标的有关情况逐月分别记录,每半年向支委会汇报一次。

四、党员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分为年终进行总评与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按照目标管理内容的分解项目,采取百分制打分方法进行。

五、考评步骤:

1、自我总结评议;

2、民主评议,征求群众、学生和有关部门意见;

3、支部鉴定,公布考核结果;

4、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进行相应的表彰和组织处理。并将考核情况报局党委。

12 军埠口镇中学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党员纯洁性队伍的重要措施。为切实加强党员管理和监督,妥善处臵不合格党员,根据《党章》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党员标准,树立历史的、辩证的观点,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1次。

三、民主评议党员在广泛征求党内党外意见的基础上,采取“双评一审”(党内评议、群众评议、党组织审定)的方法进行。

四、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镇党委的统一布臵,在党支部领导下进行,必要时上一级党组织派员参加。评议档次由党支部根据党内评议和党员行为积分综合审定,评议结束后,党支部应将评议情况传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五、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包括党员思想、工作、学习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评议时以看表现、摆问题、提意见、找差距为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能搞成单纯的评功摆好。

六、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民主评议,以身作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党员意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决不允许打击报复。

七、民主评议党员与评先评优活动、党员集中培训及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等结合进行。

13 军埠口镇中学党支部党员监督制度

为使广大党员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推动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监督的内容

1、监督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情况,党员是否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严格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遵守党的纪律。

2、监督党员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党员是否服从党所分配的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监督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党员是否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把自己臵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4、监督党员遵纪守法情况。党员是否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始终保持共产党员良好形象。尤其是领导干部是否勤政为民,立党为公。

5、监督党员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情况。党员是否存在拉帮结派、搞封建迷信活动等不良倾向。

6、监督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是否按照《党章》

14 要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二、党员监督的方法

党员监督包括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

1、党内监督包括组织监督和法规监督。组织监督即党组织对党员监督、集体监督。党组织对党员监督就是通过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止和纠正党内的错误倾向和不良作风。集体监督就是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防止错误决策,制止以权谋私。

2、党外监督主要包括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党派的监督。群众监督一方面要求领导机关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形成社会主义的民主风气,让人民群众充分发表意见;另一方面要求广大群众善于运用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等权利,自觉地、积极地对每个党员、党的领导干部发挥监督作用。

三、党员监督具体措施

1、坚持党组织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疏通党内民主渠道,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凡属重大问题应由集体讨论决定,决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或游离于组织之外,独断专行。

2、坚持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每个党员,尤其是党员领

15 导干部,都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生活会,汇报思想情况,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4、坚持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按照“双评一审制”要求,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表彰先进,严肃处臵违规违纪党员,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5、尊重和保护党员群众的批评权。畅通信访渠道,保障党员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举报党员、党员干部违法行为,加大对党员的监督力度。

6、强化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聘请党员、群众监督员,参与对党组织、党员在工作、学习、组织生活等方面的监督。党支部应定期向监督员通报有关情况。

四、对监督者和被监督者权利的保护

1、严禁对批评者、检举者、控告者打击报复。对打击报复的行为,必须追究责任。对于不愿意暴露姓名的检举,控告人要注意保护。

2、任何以监督名义,在党内搞派别活动或有意捏造事实诬蔑、诽谤他人的,必须受到追究和处分。

3、对党内外群众在监督党员干部时所反映的问题,凡是需要答复或反映人要求答复的,党支部应在核实处理后给反映人以负责的答复。

16 军埠口镇中学党支部党员责任区制度

党员责任区制度即党员通过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区的形式,联系群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的制度。

一、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采取以块为主的方式,确定若干块的区域,实行党员与其联系和分块负责的制度。

二、党员在责任区内要了解人、关心人、凝聚人,通过思想上关心、业务上联系、作用上带头、生活上帮助,切实成为责任区的核心。

三、摸清责任区内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责任区内各项工作的开展和任务的完成。

四、及时了解本责任区的好人好事,针对职工中出现的思想问题及时开展谈心活动,并协助做好职工中问题较为突出的对象转化工作。

五、负责责任区内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起好领导和群众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六、党委(党支部)定期检查和考核党员责任区工作情况,将党员责任区工作反馈出来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鼓励先进,找出差距。

七、将党员责任区考评情况作为评选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之一。

17 军埠口镇中学党支部党员谈话诫勉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支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诫勉谈话对象

对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应予以诫勉谈话:

1、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思想退化,偶尔参与宗教、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

2、在大是大非面前原则性不强,与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不够坚定的党员;

3、宗旨观念淡化,不关心群众疾苦,虽有帮助他人的能力和条件,但不愿意带领干部职工共同进步的党员;

4、在思想道德方面有不良反映,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

5、无故不参加党组织的活动,连续三次以上的党员;

6、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连续时间满三个月的党员;

7、不带头履行公民义务,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

8、不能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参与集体上访,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

二、诫勉谈话要求

1、具体负责诫勉谈话的人员应提前通知被诫勉对象,约定谈话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2、党支部委员会要根据被诫勉对象存在问题的性质和认识问题的态度,提出整改的具体要求;

3、诫勉谈话时要有专人做好记录。

三、诫勉谈话内容

1、向被诫勉对象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引起注意的有关事项。

2、对被诫勉对象存在的错误进行批评教育,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

3、帮助被诫勉对象明确努力方向,制定整改措施。

四、诫勉谈话工作管理

党支部要安排专人负责了解被诫勉对象的整改情况,对诫勉谈话之后有所改进、表现较好的党员,党支部要及时给予肯定和鼓励;对无明显转变的党员,党支部应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诫勉谈话有关资料由党支部保管,作为考察考核干部、党员的依据

19 军埠口镇中学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

一、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自觉按月交纳党费。

二、交纳党费数额依据工资高低交纳。

三、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四、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五、新入党的党员应从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党费。

六、党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的,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七、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八、支部每季度向民政局党委上交党费一次,局机关党支部负责收取并上交区委组织部,支部党费收交情况必须定期上墙公布。

20 军埠口镇中学党支部 党支部成员、党小组长主要职责

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⑴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⑵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谈心、思想汇报等活动,交流思想,互相帮助。

⑶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⑷经常与支部成员和本单位其他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⑸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搞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21 ⑹承办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党支部组织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职责是:

⑴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做好支部换届选举的具体实施工作。

⑵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和其他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⑶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⑷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支部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活动,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照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另外,不设纪检委员的党支部,有关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

22 ⑸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的情况,配合上级党组织对该单位党组织进行考察了解。

⑹负责编造党员花名册,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承办党支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支部宣传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的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⑴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⑵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⑶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丰富活跃党员、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⑷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党员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负责党员活动室、学习园地的建设、管理、使用工作。

⑸负责本单位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承办党支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

党小组长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本小组的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⑴坚持执行党小组的各项制度,定期召开党小组的组织生

23 活会,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事政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⑵根据党支部的决议和部署,针对党员具体情况,给本小组的党员部署一段时间的工作任务,并负责检查督促;保证实现支部的决议,完成支部布臵的各项任务。

⑶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经常向党支部反映党员的意见和要求,对党员进行教育帮助。

⑷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协助支部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工作,向支部委员会提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建议。按时收缴本小组党员的党费。

⑸协助党支部对党员进行考核鉴定。组织党员在群众中宣传党的政策和决议,积极做好周围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开展谈心活动,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心群众的生活,为群众做好事、实事。

⑹做好支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

推荐第5篇:党建工作制度

阳光医院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 第一章 “三会一课”制度

第一条 党支部大会

(1)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大会(组织生活);设立党小组的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

(2)会议程序:统计到会人数、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开会、围绕议题展开讨论、归纳讨论意见(或进行表决)、形成党支部大会决议,组织委员记录。

第二条 党支部委员会

(1)党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或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2)会议程序:宣布议题、展开讨论、归纳意见(或进行表决),形成决议、明确分工。

(3)会议范围:因工作需要,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但列席扩大会议的无表决权,非党人员不宜参加支委扩大会。

(4)主要内容: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党支部大会决议,研究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全年工作,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奖惩和党内任免,发展党员工作,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及其他重要问题。

第三条 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

(2)主要内容: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及时向党支部反馈党员情况;组织党员学习,加强思想教育,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讨论发展党员、做好发展党员的跟踪培养工作;讨论对党员的处理、支部委员候选人、评选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问题和日常党建工作。

第四条 党课

每半年上一次,一般情况下由党支部统一安排,如有特殊情况,党支部应及时通知各党支部自行安排,党员到课率必须达到80%以上,可吸收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参加。

第二章 民主生活会制度

第五条 党支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党支部应提前2-3天填写民主生活会报告单,向上级党支部报告会议时间、地点、中心议题、准备情况等,由党支部安排委员列席会议。党支部书记进行工作述职,支委总结检查个人工作、学习和完成任务的情况,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消除分歧、增强团结、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的目的。党支部委员要参加支部、党小组双重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必须按程序进行、由下至上逐级召开、记录完整。

第六条 党员民主生活会可与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每年11月底前召开)。

第七条 会后7日内将民主生活会书面材料报上级党支部。

第三章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评议党员是党支部每年一次对党员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的全面评价和考核。

第八条 评议步骤:按个人自评、群众测评、党员互评、支委会评议进行。

第九条 评议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对基本合格党员应进行批评教育,提出整改要求;对不合格党员应及时按规定予以处置。

第十条 上报材料:会后7日内将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评议结果、整改措施)的书面材料报上级党支部。

第四章 “创先争优”制度

第十一条 “创先争优”活动是在党内开展的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活动,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与省委提出的创建“三好” 党支部相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年终目标考核、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是创先争优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流动党员包括外出、外来党员。

第十三条档案与名册。

建立外出党员请销假制度及外出、外来党员

第六章 组织关系转移制度

第十四条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党支部应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证明信》,到上级党支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原则上应由本人去办理。介绍信一般应由党员自己携带,妥善保管,到新单位后立即交给党组织;自己不能携带的,应由党内交通或机要邮政传递。

第十五条 填写组织关系证明信时,应在骑缝处加盖党组织的印章。介绍信的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7天,一律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第十六条 组织关系的接收、转移只能与上一级或下一级党组织进行,不得越级转移接收,在全省范围内接转组织关系,应经过市直属机关工委,在全国范围内接转组织关系,应经过市委组织部。

第十七条 接到党员关系介绍信时,应注意有效期是否超过,党费是否按时缴交.如果超过有效期,一般情况下应给予批评教育,如无故超过时间较长,不予接收。如果党费未按时缴交的,一般应敦促其补交,超过6个月未交的,不予办理,并可根据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置,提前缴交的,缴纳党费的时间以当月计。

第七章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员应按《党章》和有关规定,按期向党组织交纳足额党费,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党支部应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党费全额如数上缴党支部。定期对党费缴纳情况进行检查、公布,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及时予以纠正,并把党费收缴情况列入党支部目标管理、评选表彰先进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第十八条 党支部于每年1月份及时核实党员党费标准,并报党支部审批后执行;于每季度末月10号前按时、足额上缴党费,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上年度党费收缴情况,并有会议记录。

第十九条 党员按月向党支部组织委员交纳党费,组织委员在党费证上登记,党支部应建立党费台帐,逐月记录党员和支部收缴党费情况,记帐要完整;由党支部统一开具收据,各党支部保管。

第八章 发展党员制度

第二十条 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第二十一条 对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对其进行培养、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第二十二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二十三条 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第二十四条 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第二十五条 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第二十六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第二十七条 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第九章 党员培训制度

第二十八条 学习内容

党员教育培训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一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的理论教育;二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三是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四是相关业务知识教育。

第二十九条 培训方式及时间安排

①制定教育培训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年度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学习内容、时间安排、教育形式等。

②经常性学习教育。主要包括支部组织党员集体学习、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报告会、学习经验、交流体会等。按照上级规定的学习教育内容和计划,党支部每月组织党员集体学习不少于4学时;党员个人自学每月不少于4学时。

③集中教育培训。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每年相对集中一定时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主题突出的学习教育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12学时。

④上党课教育。党支部一般每季度组织党员上一次党课;党委(组)成员,每年至少分别为党员上一次党课。

第三十条 考核评价 ①加强检查指导。党支部要经常检查党员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适时调整学习内容,改进教育方法。

②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对完成学习教育培训任务的优秀党员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学习培训任务、达不到标准的党员要提出批评改进意见,并督促落实。

第十章 思想汇报签阅制度

第三十一条 积极分子至预备党员转正阶段必须提交书面思想汇报,每季度一份。思想汇报中汇报人、时间一栏,必须由本人手写签名后,交培养联系人审阅认可并签名或加具意见,再交支部组织委员。

第十一章 班子议事决策制度

第三十二条 党支部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 (1)调查研究、提出方案; (2)集思广益,征求意见; (3)组织论证,作出评估; (4)召开会议,讨论表决; (5)整理材料,做好记录。

第十二章 廉政监督制度

根据《廉政准则》和《八项规定》,党支部制定相应廉政规定,形成自查材料报党组;每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

第三十三条 监督的主要对象:党员领导干部; 第三十四条 监督的重点内容:领导决策、领导作风、廉洁从政、干部任免、政治纪律等。

第三十五条 监督的主要形式:

(1)组织监督。主要是落实个人重大问题报告、礼品登记制度等,根据上级纪委、组织部门的具体要求按时抓好落实。

(2)党内监督。主要是落实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应记录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民主评议的情况,并由所在支部备案。

(3)群众监督。主要是健全信访制度,落实整改措施。

推荐第6篇:党建工作制度

党建工作制度

年9月

王和中学

2016

学校党建工作制度 王和中学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目 录

一、领导班子建设

1、党建工作制度

2、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3、学校行政会会议制度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5、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制度

6、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7、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制度

8、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二、党员队伍建设

1、党员活动日、党员学习制度

2、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制度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4、关于定期评选表彰优秀党员教师的暂行办法

5、党费收缴制度

三、群团组织建设

1、教代会工作制度

2、工会工作制度

3、共青团工作制度

4、妇代会工作制度

四、师德建设

1、师德建设工作制度

2、师德建设组织管理制度

3、师德教育学习培训制度

4、师德建设融入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制度

5、教职工师德考核办法

6、教师师德考核量化测评表

2016 年 9 月修订

中共王和中学党支部委员会编印

党建工作制度

1、落实领导职责。

将党建工作列入学校工作大局通盘考虑,制定出领导干部抓 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支委成 员按照部门、工作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健全工作机构。学校党支部为党务工作机构,支部委员会由五位支委组成。下设三个党小组。

3、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出全校党建工作规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同时,结合教育领域的特点和党员队伍现状,分年度制定党建工作具体计划,明 确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人和时限。

4、建立专题议事制度。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针对本单位党的建设出 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5、建作文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民主化、公开化、规范化。

6、党支部委员会按期换届,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 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学校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2、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向党员提出 新的任务和要求等。

3、支委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订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的措施;研究 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支部工作事项;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分析、研究 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讨论研究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总结前期工作, 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安排等。

4、党小组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研究如 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 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讨论党员的奖惩意见,研究落实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措施等。

5、党课的主要任务是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 统,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针对党员的思想实 际,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行现代教育理论、现代科技和法律知识教育 培训等。

6、活动要求: (1)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一次,支委会一般每月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 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

(2)学校党支部要对“三会一课”作出统筹安排,拿出全年活动计划,固定党员 活动日,确保党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组织活动。 (3)每次活动要准备充分,主题明确,记录详细。

(4)所有党员都必须按时参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事先向党支部书记提出 并得到同意。

(5)组织活动要坚持质量,形式多样,解决问题,注重实效。 (6)“三会一课”活动情况纳入党支部工作的年终总结。 每个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连续3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活动的, 党支部要找其谈话教育;对连续 6 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劝其退党或予以党内除名。

学校行政会会议制度

一、学校行政会议旨在及时沟通情况,研究工作,发扬民主,重大问题集体决策, 充分发挥学校整体功能。

二、学校行政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出席对象为学校班子 成员。涉及有关方面的议题,可通知相关人员列席。

三、会议研究、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1、讨论贯彻上级党政组织的决定、决议和完成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的方案;讨论本校工作的年度计划,落实学校党支部大会决议的具体措施。

2、审议和制定本校招生计划、学校建设计划和发展规划。

3、审核学校年度财务收支、决定比较大的经济支出方案,讨论研究教职工奖惩、生活福利发放方案,研究处理学校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4、讨论上报的重要报告和其他需要决定的事项。

四、会议的主要程序:

1、确定议题。由学校校长和党支部书记协商确定,并就议题提出初步意见。

2、集体研究。可以根据议题内容,确定中心发言人。

3、组织讨论。与会成员畅所欲言,积极发表意见。

4、进行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赞成票或否决票超 过应到会人数半数的,决议有效。如果意见分歧较大,一时形不成决议,要进一 步酝酿,等待时机成熟再议。决议一经形成,班子成员必须认真执行。

五、会议纪律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1、凡应由学校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各项重大问题,任何人不得擅自作出决 定,也不得用“碰头会”代替学校行政会议。

2、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议题,事前应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确定,法律另 有规定的依法办事。

3、学校行政会议作出决议后,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并定期向校长汇 报落实进展情况。

4、参会成员需强化组织纪律,不透露会议细节,注意保密事项。

5、在具体实施中如发现决议与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不符或需要作重要调整时,要 及时向校长汇报,必要时召开学校行政会议重新讨论后,按法定程序作出决定, 不允许个人擅自更改或不执行决议。

6、要指定专人做好学校行政会议记录,并经校长审阅签字后存档。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责任内容 学校党支部和校长室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日常工作同时 研究, 同步安排。每年专题进行学习教育、召开民主生活会均不少于两次。校长、书记对本校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各项要求,分析职责范围 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纪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 政教育,完善管理、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4、依法支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履行职责,调查、处理本单位违法违纪案件, 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责任考核

1、教工委负责领导、组织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一 般与学校领导干部考核、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2、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采用自评、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座谈走 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其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 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 的重要内容。

4、教工委纪委负责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责任追究

1、学校党员、干部有违反责任制内容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 勉谈话或者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需要追究政纪责 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追究刑事责任。

2、对学校廉政典型和举报有功人员给予相应奖励;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 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相应处分。

3、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明确界定,不随意夸大无限上纲,不遮瞒掩饰 不了了之。

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制度

一、学习目的:

提高学校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思想水平和领导能力。

二、学习内容: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 及政治、经济、法律、文学艺术、科学技术、教育教学改革等各方面知识。

三、学习时间:

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 40 学时,自学时间不少于 80 学时。

四、学习方法: 以自学为主,辅之以座谈、调研等,注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开展讨论,提出进一 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和措施, 力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 工作能力。

五、学习要求:

1、学校党支部要结合学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需要,定期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 明确具体要求。

2、每次集中学习要主题明确,精心准备,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3、领导班子所有成员均需按时集中学习,并建立考勤制度。

4、学习讨论应名符其实,认真记录,积极发言,不得以研究工作代替学习。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上半年在 7 月底前召开,下半年在次年一月底前召开。有特殊需要时,可择时召开。开会时间、地点和要 求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二、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就能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 级党组织及学校的决定、决议;能否自觉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能否坚 持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能否为政清廉,遵纪守法;能否实践宗旨,密切 联系群众; 能否认真落实上次民主生活会确定的整改措施等事项进行检查、总结, 查找不足,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做好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

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本校工作实际及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确定重 点议题。

2、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由学校党支部书记于会前通过谈话等形 式,转告相关人员,对有一定代表性或事关全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在会上通 报。

3、班子成员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4、召开日期和主要议题要提前 5 天报告上级党组织。

四、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

1、民主生活会由学校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 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2、要坚持原则,讲究方法,既不回避矛盾,也不搞无原则纠纷;既勇于开展批 评,又和风细雨,润物无声。要从团结发展的愿望出发,真正达到增进团结,解 决问题,促进共同进步的目的。

3、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制订整改方案。学校领导班子和班子 成员分别制定整改措施,突出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人。同时 要在学校党务公开栏中予以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会议要指定专人记录。在下一次民主生活会上要检查前一次民主生活会的效 果。

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制度

一、评议的对象 书记、校长、副校长

二、评议的主要内容 对照校级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评议。

1、“德”是指干部的政治、思想表现。主要看干部的政治立场、党性修养和奉献 精神, 看干部立党为公、遵纪守法和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政会议决议的情况。

2、“能”是指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主要看干部学习理论、钻研业务,不 断更新知识,提高领导水平的情况;看干部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解决 实际问题的能力。

3、“勤”是指干部的工作作风和工作责任心。主要看干部是否勤奋敬业,踏实工作,深入课堂,联系师生;是否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绩”是指干部的工作实绩。主要看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以及 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益等情况。

5、“廉”是指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主要看干部防腐拒贿的情况;淡泊名利、艰 苦奋斗、勤俭节约、爱惜国家资财、遵守公共财务管理和使用规定的情况;遵守 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的情况。

三、评议的方法和程序 民主评议校级干部必须在教工委的领导下进行。具体方法和程序为:

1、开展学习教育。提高校级干部的思想认识,以正确的态度接受民主评议。

2、组织调查走访。召开师生、家长等代表座谈会,了解师生、家长对校级干部 的评价和意见。

3、校级干部个人总结。书面总结个人履行职责包括个人目标责任达成情况和德 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出存在问题,提出今后的打算和 措施。

4、召开述职测评大会。学校全体教职工参加述职测评大会。在学校校级干部逐 一述职后,由参会人员进行无记名测评。

四、评议的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学年末进行。

五、评议结果的处理

1、作为校级干部任用和年度考核等次的依据之一;

2、按照有关规定向校级干部本人反馈;

3、对评议不称职对象进行诫勉谈话或作出组织处理。

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校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方向、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

2、学校党政组织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

3、学校党政组织选拔任用干部及有关人事变动等情况;

4、学校党组织培养、发展入党对象的情况;

5、学校及个人受表彰、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查处情况;

6、学校经济运行、收费管理等情况;

7、学校招生计划、政策、程序、收费标准、困难学生减免、招生结果等内容;

8、党员党费的收缴情况;

9、学校机构设置、有关人员分工、定岗定编、职称评聘情况;

10、按规定应公开的其他党务、校务工作。

二、党务校务公开的途径与形式

1、会议型:支委会、党员大会;行政会;教代会、工会会员大会、工会委员会; 全校教职工大会、家长会、学生会。

2、告示和公示型:设立党务校务公开栏以及移动标牌、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等。

3、文件型:网络文件、书面文件。

三、党务校务公开的工作要求

1、学校成立党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监督、处理 党务校务公开的相关事宜。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分别是党务、校务公开的第一 责任人,工会主席是监督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设立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

2、学校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应按照提供、审核、发布等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坚 持事前公开、征求意见,过程公开、阳光操作,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做到及时、真实、全面。党务校务公开的每一项内容都必须有具体经办人和相关职能处室主 要负责人、党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

3、学校党务校务公开的资料应按年度及时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党务校务公开接受教工委、教委的检查和指导。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列 入学校工作年终考核。

党员活动日、党员学习制度

党日活动是学校党支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 是提高党员党性观念 和组织纪律观念,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有效手段。为切实提高 党日活动质量,更好地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制定党员 活动日制度、学习制度。

一、活动时间:

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党日活动,具体时间由党支部确定,并相对固定。每月安排一 次党员学习活动,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 24 学时。

二、活动内容:

1、传达贯彻党中央及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和文件;结合本校实际讨论贯彻执 行的计划和措施; 研究本校党组织的重要工作; 报告党组织一个时期的工作情况。

2、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 观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论、教育教学理论、科学文化知 识、时事政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改革动态等。

3、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汇报、交流思想、工作情况,讨论、处理其他党务工作等。

4、能彰显时代特点和教育特色,促进党员作用发挥的其它相关内容。

三、活动要求

1、认真准备。党日活动要充分酝酿,科学安排,详细制订《党日活动方案》 ,明 确活动的时间、内容、形式和要求。

2、精心组织。党日活动要严格按方案实施,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 注重思想性、时代性、趣味性与实效性。

3、力求创新。党日活动要围绕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学校办学实 际,围绕学校社区共建和教育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新任务新要求, 不断创新载体,形成鲜明的学校党日活动特色,促进党员活动质量的不断提高。

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性分析

(一)党性分析的内容和要求 党性分析是党员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和《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检查 自己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思想根源,进行自我总结。党性分析主要是查找存在 问题,从个人的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找准薄弱点,不能报流水账,更不能避重 就轻,敷衍了事。

(二)党性分析的程序

1、由学校党支部根据党员队伍建设的任务和要求,进行全面动员;

2、党员在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认真进行自我总结;

3、学校党支部认真把好自我总结材料的审查关。

二、民主评议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对全体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每个党员发挥作用情况。

4、表彰优秀党员、推动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

3、坚持在党员标准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4、坚持积极开展批评自我批评的原则。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1、是否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既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又脚踏实地地 为实践党的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而不懈努力。带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 各项方针政策。

2、是否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改革大局,站 在改革前列,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为推动社会主义物质 文明和精神文明做出贡献。

3、是否坚持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廉洁奉公,自觉维护群 众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在本岗位上创造一流业绩。

(四)民主评议党员的步骤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1、学习教育阶段。组织党员学习《党章》 及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

2、自我评价阶段。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对自己一年的思想、学习、工作,特别是改革、廉洁、组织纪律方面进行总结。肯定成绩,找准问题, 明确方向。

3、民主评议阶段。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内进行党内互评,并采取召开群众座谈会、民意测验、设意见箱等适当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在评议中是非分明,敢于触 及矛盾,开展批评自我批评。在对评议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由党支部填写《民 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

4、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分析、汇总各方面反映,形成对党员优秀、合格、不合格的组织意见。

5、表彰处理阶段。经民主评议,对评选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合格党员给 予肯定和鼓励;按照有关政策,对不合格党员区分情况,严肃处置。

6、总结整改阶段。党员要在评议以后,针对自身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上 交本人所在党支部。

三、民主生活会

(一) 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和要求 民主生活会是党员之间讨论工作,畅谈思想、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 组织生活方式,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措施。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学年末进行,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 开。确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后召开的,必须党支部同意。 (二) 民主生活会的程序

1、民主生活会的方案,提前 10 天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会议日期和主题,须 提前 10 天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充分准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民主生活 会的同志,会前要向支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民主生活会要认真 按照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征求并反馈意见、撰写发言提纲、开展谈 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通报情况、材料处置等 9 个步骤进行。

2、民主生活会主要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 组织决议的情况,以及党员之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思,沟通思 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协调工作的目的。

3、民主生活会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既 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不能不负责任地伤害同志,要在批评与自我批评 的基础上,达到团结一致。

4、对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改进措施。对问题较多的成员, 要做好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个别问题严重的,要按规定采取必要 的组织、纪律措施。

5、民主生活会要有专人记录。民主生活会后 15 天内,将民主生活会的综合情况 报告、原始记录、梳理后的群众意见及整改方案报上级党组织。

党员进行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一次,具体工作可与党员履 行“一岗双责”目标责任情况的年终考核同步进行。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一、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 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二、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书、自传、个人 小结、思想汇报、培训证书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材料。

三、学校党组织指定 1--2 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入 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参加一些党的活动,分配一定的工作, 让他们经受锻炼和考验。

四、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学习、思想等情况,学校党组织每季 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五、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 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列为发展对象。

六、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 40 个学 时。没有经过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得发展入党。

七、学校党组织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审查,凡没有经过政 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八、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在支委会讨论决定是否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将拟接 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在学校党务公开栏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 于 7 天。公示的主要内容是: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 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及职务、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培养联系人等。公示 期间学校党组织认真做好反映、举报的接待和受理工作。公示期满后,把公示情 况及反映问题的调查结果,在支委会上通报,切实把好发展新党员的入口关。

九、实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预备党员因各种问题被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 党员资格的,对有直接责任的学校党支部及其负责人和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 等,追究培养教育、考察谈话、核实问题、讨论审批等环节的领导或工作责任。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失职、渎职、搞不正之风的党员和领导干部,要视事实和情 节,给予相应的处分。

关于定期评选表彰优秀党员的暂行办法

为大力弘扬优秀党员教师在“办人民满意教育”和“建设教育强区”进程中的模 范带头作用,锻造师德高尚、业务过硬、成绩显著的先进教师群体,根据教工委 评选优秀党员办法,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评选范围、周期和名额 根据教工委评选优秀党员办法,在全体党员教师干部中开展优秀党员的评选。评 选活动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评选名额由教工委确定。

二、评选条件

1、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 发展观,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识大体,顾大局,始终保持共产党 员的先进性。

2、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诚 心诚意为学生服务,为家长服务,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廉洁从教 方面发挥表率作用,群众公认,社会评价高。

3、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求真务实,勇于开拓,积极进取,教育教学水平高,教 书育人效果好。

4.坚持党性原则,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三、评选程序

1、学校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认真组织学习评选条件,并根据评选条件及分配 名额,在广泛听取广大党员意见的基础上,等额推荐本单位优秀共产党员人选, 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后,将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材料报协作组。

2、协作组根据评选条件、名额和结构比例要求,召开协作组会,对推荐的先进 个人进行遴选,结果上报教工委。

3、教工委组织科对协作组提名的优秀共产党员进行审核和考察,并按照评选名 额,研究确定优秀共产党员初步人选。

4、教工委召开会议,确定优秀共产党员初选名单。

5、教工委组织科对优秀共产党员名单通过办公网进行公示。

6、教工委举行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校党组织要认真宣传开展评选“优秀党员”活动的 重要意义,引导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来,积极营造学先进、争先进的 浓烈氛围。

2、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学校党组织精心组织评选活动。评选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透明,事迹材料要真实可靠,要向教学一线的党员教师倾斜。

3、学校党组织要以此为契机,把开展优秀党员教师评选活动作为对广大教师进 行师德教育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学习“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不断提高全体 教职工的思想觉悟、师德风范和业务水平。

党费收缴制度

共产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增强党的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 的重要内容。每个党员都要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 管理的规定》 ,及时、自觉地交纳党费。

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 (税后) 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凡有工资收的党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交纳党费; 每月工资收入 (税后) 3000 元以下 在 (含 3000 元) 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0.5%; 3000 元以上至 5000 元(含 5000 元)者,交纳 1%;5000 元以上至 10000 元(含 10000 元)者,交纳 1.5%;10000 元以上者,交纳 2%。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 算基数,5000 元以下(含 5000 元)的按 0.5%交纳党费,5000 元以上的按 1% 交纳党费。

二、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中组部规定,党员交纳党费基数为: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 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 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 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 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三、党员应自觉交纳党费 党员应自觉地按月向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 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 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 6 个月。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 日起交纳党费。

四、对党员不交纳党费的处理 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小组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 续 6 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教代会工作制度

一、教代会依法履行以下职能:

1、定期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章程、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 划、教改方案、财务预算、基建工程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校长的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教职工的奖惩办法及其它重要的规 章制度;

3、审议通过学校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4、评议监督学校党政领导干部,评议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依法建立和健全教代会制度。

教代会代表以工会小组或年级组为单位,由教职工选举产生。教代会与工会换届 选举同步,实行两会代表合一。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可连选连任。教代会代表对 本工会小组的全体教职工负责, 工会小组有权监督或撤换本小组选举的教职工代 表。

三、教职工人数在 50 人以下的学校,教代会的代表应为全体教职工;50 人以上 的学校,教代会代表可为全体教职工,亦可按比例选举。代表的比例应在教职工 总人数的 30%以上,其中教师不少于代表总数的 60%。根据需要可请有关领导 干部、教职工、学生及其他人员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

四、教代会代表因工作调动或退休等其它原因,离开原工会小组,其代表资格自 动消失,由选举的工会小组按规定程序增选、替补。

五、教代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包括教 职工代表和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其中一线教师以及青年代表应占一定比 例。

六、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必须区教育工会, 并通过各工会小组组长向代表说明情况。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工会委员会或三 分之一以上教代会代表或学校行政组织提议,应及时召开教代会。每次教代会必 须有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教代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定,必须有全体代表 过半数以上同意通过方为有效。

七、教代会实行报告制。

教代会召开后的一周内, 《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表》 填写 , 报区教育工会备案。

八、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教代会同意不得修改。

九、教代会可根据需要,设立临时性专门小组,专门小组的人选,在教代会代表 中产生,经教代会通过。其主要工作是:审议提交大会讨论的有关方案;在大会 闭会期间,根据大会的授权,审定属于本专门小组分工范围内需要临时决定的问 题,并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检查和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 议和落实解决提案中的问题;办理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由学校工会负责。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 由学校工会召集教代会代表召开临时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予 以确认。临时会议可以根据需要邀请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十一、学校教代会工作考核与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工会工作制度 为更好地规范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 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工会应按期换届选举,及时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召 开一次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 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 研究布置工作, 健全民主制度,正常民主生活。

二、学校工会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决议 和区教育工会的决定,主持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对学校重大问题提出工会委员 会经集体讨论的建议;自觉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每年至少 2 次向学校党组织 汇报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

三、建立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制定学校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相关活 动,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四、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定期组织召开教职 工代表大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 督。

五、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 竞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及文艺、体育活动;协助学校做好评先评优等工作。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的贯彻落实。协助和督促 学校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教 职工生活;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每年组织全体教职工体检一次。

七、与学校行政组织建立联系制度,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节劳动争议,协商解 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八、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定期向教职工公布,接受区 教育工会和本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监督。

九、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十、学校工会工作考核与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共青团工作制度

1、学校共青团组织的基本任务是配合学校党政组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用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现代科技文化知识武装青年教师和学生,引导他们加强 实践锻炼,努力把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适应未来 社会需要,自觉为实现我国人民的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一代新人。

2、依照《团章》建立健全共青团的组织机构,配齐团干部。学校成立团委,各 年级、班级都要建立团支部。

3、团的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或两年,其中学生支部 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

4、建立健全团的各项工作制度,实行委员分工负责制度、学生干部任期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制度, “三会一课”(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上团课) 制度、团日活动制度、团员发展制度、团员档案管理制度、团费收缴制度、请示 汇报工作制度等。

5、按照“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员的大门”的发展 方针,做好团的组织发展工作,努力壮大团员队伍。

6、加强对少先队、学生会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帮助他们发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 独立地、生动活泼地开展工作。

7、表彰团的先进集体和优秀团员,向学校行政组织推荐表彰工作表现突出的团 员,向学校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8、在青年教师中积极开展团的工作,带领青年教师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 成教育教学任务,加强自身修养,努力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9、有计划地组织青少年参加社会、科技、生产劳动、文化体育等多种形式的实 践活动,让青少年在丰富的实践活动中开阔视野,陶冶情操,增强能力,强健体 魄。

妇代会工作制度

学校妇代会是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女教职工的群众组织, 是妇女联合会的基层组 织,是学校党政组织与女教职工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和维护学校女教职工的 利益和要求。妇代会与工会女工委员会同步开展工作。

一、基本任务

1、配合学校党政组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教育和引导广大女教职工 加强学习、努力工作,为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代表和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向学校党政组织反映她们的意见、建 议和要求, 在学校管理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3、定期开展学习、交流和研讨等活动,提高女教职工的政治理论素养、知识水 平和业务能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4、宣传、表彰女教职工中的先进典型,积极向学校党组织和上级妇联推荐优秀 妇女人才。

5、关心女教职工的业余生活和身心健康,因地制宜开展各类文化、体育、娱乐 活动。

二、组织建设

1、学校妇代会由学校女教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到五年。与工会 女工委员会同步进行。

2、学校妇代会受学校党组织领导,并接受区妇工委的业务指导。

三、工作要求

1、学校党组织要把妇代会工作纳入学校党组织整体工作统筹安排。

2、学校要保证妇代会有固定的活动阵地和正常的活动经费。

3、学校妇代会应定期组织活动,并做好活动记载。

四、考核评价

1、妇代会主任要定期进行述职,向学校党组织和女教职工报告工作情况,接受 群众评议。

2、学校妇代会工作考核与学校领导干部考核、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师德建设工作制度

1、师德建设工作是一项常规性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其内容随着 时代及实际工作变化,将不断丰富和深化。

2、师德工作重在建设,要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师德问题的思路。从有利于学校可 持续发展、有利于师资队伍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角度来理解和 制定师德建设的措施和办法。建设工作要做到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

3、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每年要制定师德建设工作计划,并督办计划的完成。教务处、教导处、工会等应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计划,要将师 德建设工作列入常规工作。

4、学校每年树立师德标兵,予以大力表彰和宣传,以期起到示范、感召、辐射作用。

5、每位教师都要自觉培养师德意识,确立师德观念,按师德规范严格自警自律。

6、将师德建设工作同解决教师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从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实际出发,理解体贴教师,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以实际工作来增强师德建设工作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7、完善师德监督机制,学校考评与教师之间、师生之间相互监督相结合。坚持师德汇报制,凡发现师德问题,必须及时汇报师德建设领导小组予以查处,知情 不报者,一经查出,必须追究责任。

8、建立师德奖惩制度,凡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教职工,除认真检讨、批评教育 外,按情节轻重扣发学年奖,评优、职评、晋级一票否决,并停职待聘或解聘, 或年度考核结论定位“不合格” ,情节严重,触犯刑律者,报有关部门查办。

师德建设组织管理制度

1、领导小组

组长:侯学丁(校长) 组员:张铁虎、武晋文、张家保

2、工作小组

组长:武晋文(副校长) 组员:张玉峰、杨国庆

3、考核小组

组长:张家保(副校长) 组员:候实秋、肖红霞

4、监督小组

组长:张铁虎(副校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

5、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师德建设工作。 (2)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师德建设工作。 (3)考核小组:负责完成教职工师德考核评价工作。

(4)监督小组:负责监督考核小组的考评工作,搜集和反馈教职工关于师德考 核的意见和建议。

师德教育学习培训制度

1、确立师德教育在教师继续教育中的首要位置,在全员培训中纳入教师继续教 育计划。

2、每年组织一次班主任培训,分层次、多形式培训班主任。

3、在校本培训中开展经常性的师德教育学习,书记负责每学期开学第一课。每 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 10 学时,自学不少于 30 学时。学习培训时要求教师 认真做好读书笔记。

4、每年要对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开展师德教育专题研讨、经验交流或师德反 思不少于 1 次。每人每年要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做好一次个人师德总结。

5、校长要亲自负责师德教育学习培训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师德档案的管理, 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师德总结及师德考核、奖惩情况等要存入个人业务档案。

师德建设融入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制度

1、突出师德规范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把师德建设融入日常教育教 学活动之中。

2、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高尚的师德是对学生最生动、最近有、最具体、最深远的教育。

3、广大教师要自觉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不 断加强师德修养,树立高尚的师德情操和精神追求, ,甘于人梯,乐于奉献,切 实承担教育者的社会责任,关爱每一名学生,关心每一名学生的成长进步,以真情、真心、真诚教育和影响学生,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学生健康成长 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4、政教处、教导处是校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学校德育实施的职能部门,要在德育 工作特别是班主任工作中,认真研究师德建设工作的要求、内容、方法,努力探 索新时期师德建设规律。

5、重视师德在教学中的重要作用,把师德纳入课堂教学评价体系。教务处、教 导处要加强教师教学工作管理的规范性,构建以使得为灵魂的教学评价标准,定 期进行检查。教科研室组织组织各种形式的教研活动, 都要强调师德的重要作用。

6、构建积极有效的班主任工作激励机制。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鼓励和支持 优秀教师从事班主任工作,在班主任工作条例中突出师德的作用,要把师德表现 作为班主任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在晋级、评先时,优先考虑师德表现突出的优秀班主任。教职工师德考核办法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造就一支“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及实事求是的原则;

2、领导与教师、学校与社会、学生与家长相结合的原则;

3、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与对象 师德考核的范围和对象是全体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当年度师德考核:

1、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2、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后果的;

3、组织学生有偿补课或有偿家教,情节较重的。

4、参与赌博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5、向学生、家长推销教辅资料,或从事以学生为对象的其他商业活动造成不良 影响的。

6、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礼物、礼金的。

三、考核办法及程序

(一)考核办法

1、学校师德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学校师德建设考核工作。

2、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比例不得超过参加考核人 数的 30%。(见附件)制订具体的师德考核评分细则,

3、依据《教师师德考核量化测评表》 并依据细则评分。

(二)考核程序

1、教职工自我小结、自我评价。

2、教职工与领导测评,计分权重为 5:5。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参加领导测评。

(1)具有下列情形,每一条次扣 5 分 ①在课堂上抽烟或使用通讯工具的; ②接受家长宴请的;

③不注意教师形象,穿拖鞋、无袖衫或奇装异服进入教学场所的。 (2)具有下列情形,经举报、查实每一条次扣 10 分 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但没有造成后果的; ②上课前饮酒的;

③参与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情节较轻的; ④不备课或无教案上课的;

⑤让学生、家长代批作业,或作业批改敷衍了事的;

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打牌、下棋、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的;

⑦未经批准到校外兼职、兼课的;

⑧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接收家长礼品、礼金的; ⑨有公开歧视学困生言行的。

3、师德考核分=测评分+增减分。

4、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考评:学校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平时考核情况, 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每位教职工提出考评意见,并评定师德考核等次。

5、考核结果公示。

6、填报师德考核情况登记表。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1、原则上按师德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30%的人选为师德考核优秀等 次。

2、师德考核结果将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职工岗位聘任、评优评先、绩 效工资分配直接挂钩。对未参加师德考核或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制 度。

3、各级各类骨干教师及先进工作者、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绩效(年度)考核优 秀等,必须从师德合格的教师中推荐评选。

4、未参加师德考核或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予以解聘或转岗、离岗。

五、师德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与绩效(年度)考核同时进行。教师师德考核量化测评表 考核内容 分值 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 10 分 利。

没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 10 分 于奉献。 顾全大局,服从工作安排。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敷 10 分 衍塞责。

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 10 分 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 10 分 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 10 分 施教。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 10 分 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 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 10 分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10 分

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 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 10 分 水平。 合 计 1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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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一、党委会议的议题由党委书记或党委成员提出,党群工作部综合平衡,按月拟出议题交党群工作部部长审阅,最后由党委书记审定。

二、凡领导办公会议及其他领导职权范围内应解决的问题,不提交党委会讨论。

三、行政领导认为需向上级党委会研究的事项,在会前由分管领导、党群工作部部长或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对议题涉及到的问题进行协调,并写出协调报告。不成熟的议题不提交党委会讨论。

四、经审定的议题文件由提交议题的部门按要求印制,并提前报党群工作部,由党群工作部于会前一天分发给出席会议的领导。绝密文件或需会后收回的文件,应编号分发,及时收回。

五、党委会议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决策、干部(党群)任免、重要工作事项必须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六、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党委书记外出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党委副书记主持召开。党委会议组成人员无特殊情况均要出席会议,不能出席会议的应提前请假。

七、凡与议题有关需列席党委会的部门负责人,由党群工作部提出建议名单,经党群工作部部长审阅后与议题一并报党委书记审定。党群工作部按确定的名单通知有关人员到会。

八、议题由负责协调的党群工作部部长或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按协调意见汇报,汇报时间一般控制在十分钟之内。对议题中涉及的具体问题需进一步说明的,有关部门列席人员可简明介绍,一般不超过五分钟。其余部门不再发言,主要由党委成员决策。

九、会议讨论情况,由党群工作部在会议结束后一天之内写出会议纪要,党群工作部部长审阅后,送党委书记审签印发有关部门和单位,并做好编号、登记工作。

十、会议议定的事项由党群工作部负责督办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以简报形式及时报告党委成员。

党委工作目标责任制度

一、目标内容

(一)党委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牢固确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紧密结合公司经济建设和业务工作的实际,搞好党的各项工作,真正做到围绕生产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生产。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班子团结一致,对重大问题实行民主决策,形成决议后坚决执行,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团结战斗的集体。

(四)党内制度健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

(五)党委与行政关系协调,配合密切,在各项工作中能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党委工作机构合理,专职党务干部配备齐全,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党委工作年初有安排,与各支部签订目标责任书,年内有检查,年终有总结,措施得力,考核认真,实绩突出,党委的目标能落实。

(七)按要求和程序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

(八)统战工作责任到人。

二、管理和实施

(一)党委要加强目标执行情况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党委成员分工明确,团结合作,各负其责。党委书记负总责,党委副书记及其他成员各把一关,认真抓好分管工作,加强党建目标执行情况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对支部工作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帮助解决,保证目标的顺利实施。

(二)建立各职能部门分工责任制。建立党群工作部牵头协调,纪委、工会分工配合的工作体系,每月召开一次政工例会,严格执行制度,通过制度约束、督促检查,促进党组织、党员积极实现目标。

三、考核办法

(一)采取逐级考核的办法。对各党支部的考核,由党委负责,每半年考核一次,支部考核党员每季一次。

(二)采取听汇报、看材料、查记录、民主测评、召开座谈会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等方法进行,最后按考核目标逐项评定打分。

(三)建立必要的图、表、簿、卡,做好对支部、党员的目标考核的实绩记载及资料的积累工作,为全年考评提供准确的依据。

四、表彰和处置 综合半年初评情况,并与行政业务工作年度目标考核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全年总评。

对实现目标成绩突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进行逐级表彰或奖励;对工作落后的党组织要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必要时进行组织调整;对目标任务完成差的党员要给予批评教育;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起党员作用的不合格党员给予妥善处置;对违纪党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党员考核和汇报制度

一、对预备党员每季度考核一次,及时了解掌握在预备期期间的思想工作表现,并按要求填写考核表和《预备党员考察写实簿》,按时办理能否转正手续。

二、按中组部规定,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通过评议对广大党员进行一次做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三、党员要经常向党小组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周围群众和各种思想反映。

四、党小组每月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工作情况。

五、党支部按党委要求定期汇报工作情况。

党风监督和检查制度

一、端正党风是党的一项重要任务。全体党员和广大职工群众有权利、有责任监督党委和各级党组织的党风,各级党组织应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党委每半年组织一次党风检查,各支部每季度自检一次。

三、党委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委成员对照党章和《准则》检查自己,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党支部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纪委和党群工作部派人参加。

五、每年年底党委和支部要向全体党员回答以下问题。 即:今年党风存在什么问题?今后的打算?

太原市黄河供水有限公司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一、总则

(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使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黄河供水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公司精神文明建设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基本方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领导组织责任

(一)公司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在分局党委的领导和省、市文明委及办公室和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公司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的职责是:对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行领导、组织、规划、协调、监督和检查。

(三)公司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的具体工作任务是: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省、市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部署;

2、贯彻落实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市委、市政府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和交付的各项任务;

3、研究制定分局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政策,作出安排部署;

4、领导、组织、监督、检查各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5、决定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活动;

6、协调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的有关工作;

7、总结、推广公司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典型经验;

8、听取或接受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及有关部门的日常工作汇报和情况报告;

9、指导各单位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及文明示范窗口活动,表彰在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

(四)公司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会议由领导组组长召集,主要是研究、部署、总结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宜。

三、办公室职责

(一)公司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的日常工作。

(二)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经费由公司列入年度预算解决。

(三)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的职责是:按照公司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的部署,具体安排、组织、协调、指导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事宜。

(四)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的具体工作任务是:

1、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按照公司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的工作部署,负责具体落实工作;

2、督促、检查并全面掌握各单位落实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部署、具体措施的实施情况;

3、组织、协调、指导、实施本系统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4、调查、研究、掌握本系统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情况和问题;

5、对本系统文明单位、文明示范窗口实施日常管理;

6、起草有关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文件,筹备会议,管理文书档案;

7、编发简报,交流、通报工作情况;

8、答复和咨询各单位在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提出的问题;

9、针对日常工作中的问题向公司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提出请示或报告;

10、完成公司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交办的其它事宜;

11、公司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单位文明办主任会议,安排、总结工作,交流情况,研究问题。

党群工作部职责

党群工作部是党委的办事机构,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指示,落实公司党委的决议、决定,定期检查各党支部贯彻党委决议和上级文件的执行情况。

二、根据公司党委的安排,对公司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思想工作和共青团工作提出工作计划,负责起草党委工作安排、工作总结以及其他文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定期对公司各部门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进行检查评比。

三、按照干部“四化”方针,搞好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干部的考核(察)推荐工作,负责起草干部考核(察)的报告和党群中层干部的任免文件。

四、按照党章规定,拟定发展党员计划,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教育、考察工作,按程序发展新党员。

五、做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各党支部对党员进行鉴定,按时收缴和上交党费,做好党员的统计年报工作。

六、承办各种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负责起草会议纪要。

七、做好调研和督察工作,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谋服务,抓好党委重大决策的落实。协调好党群工作部和行政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八、根据共青团的章程,建设好团支部,抓好组织发展和各项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等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

九、加强印鉴与机要文件的管理,对印鉴的使用要坚持原则,做好登记;对机要文件的管理,要遵守保密制度,按规定范围送阅,按程序做好有密级文件的清退和销毁。

十、搞好自身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纪检委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协助党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检查公司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情况。

三、调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

四、按照处分违纪党组织和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决定或批准,改变或取消给予党组织和党员的党纪处分。

五、受理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述,受理单位和个人对党组织、党员违法乱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六、协同有关部门对党员进行党风、党性、党纪的教育,增强反腐败能力。

七、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及人事部门对公司所管干部进行考核考察。

八、承办公司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会职责

一、贯彻执行工会工作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围绕经济建设独立自主地开展各项服务与保障。

二、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搞好职工教育,树立职工的主人翁意识。

三、认真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搞好评比奖励工作,树立典型、总结经验。

四、搞好工会自身改革,克服行政化倾向,实现工会的群众化、民主化,增强基层工会活力。

五、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办好职工福利,搞好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六、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职工在劳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七、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针对女职工的特殊性做好保护工作,搞好计划生育与晚婚晚育教育工作。

八、组织开展各种文娱活动,办好职工之家、图书室。

九、届时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指导和帮助基层工会工作,搞好工会组织建设。

十、负责管好、用好工会经费、财产,为供水生产、为群众、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十一、拟制工会年、季、月工作计划,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会组织及各项制度。

团委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公司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决定,协助公司党委和经理做好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对团员青年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教育,用邓小平同志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武装他们的头脑。

三、开展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带领团员青年积极投入公司改革之中,在本职岗位上争创一流成绩。

四、围绕公司的供水工作,组织团员青年开展“为黄河供水献青春”活动,积极组建“青年突击队”、“优秀青年组”,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和突击队作用。

五、贯彻落实团的章程,建设好团支部的班子,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和各项日常工作,督促团员履行义务,保证团员行使合法权利。开展有益的文体活动。

六、关心青年利益,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为青年说实话办实事。

推荐第8篇:党建工作制度

党建工作制度

一、落实领导职责。将党建工作列入本支部工作大局通盘考虑,制定出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负责直接抓党的建设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健全工作机构。镇党务工作机构为党政办公室;各嘎查、社区支部要建立相应的党务工作机构,确保党务工作有专人负责。

三、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出届期党建工作规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同时,结合本单位特点和党员队伍现状,实事求是地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人和时限。

四、建立专题议事制度。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针对本单位党的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民主化、公开化、规范化。各支部每月向镇党委书面报告一次全面工作情况和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各支部书记每季度向镇党委书面报告一次全面工作情况和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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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支部班子换届。由群众和党员推选、经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年。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党务公开制度

一、各支部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外的,党务工作情况一律向群众公开。

二、党的组织设臵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缴纳党费、参与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等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尽义务及为公益事业献爱心情况等为随时公开内容。

三、各支部书记为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政务、村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和职工的疑问和要求。

四、要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反映和接受群众的检举。同时镇党务办公室将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各支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3 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党内民主集中制工作制度,就党委、支部听取党内情况反映和向党内通报有关重要工作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党委、支部要经常听取支部和党员干部的意见,及时研究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支部既要向党委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党委和支部之间要互通情况,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所有请示和报告要进行书面记录。

二、支部班子及成员的民主制度、工作作风、重大问题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应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党支部或党委反馈情况,了解信息,加强民主监督。

三、党委决定的重大问题,除涉及保密的事项外,一般情况要向支部进行结果通报或征求意见。支部民主生活会和支部成员个人述职征求的意见、自查的问题、梳理的意见及整改的措施等,除另有规定的情况外,应向本支部全体党员通报。

四、各支部情况反映和通报,要结合党支部民主生活会进行,一般情况半年进行一次,并由党支部书记明确专人负责作好记录。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按照党章要求,各支部必须坚持好“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员大会

1、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召开。

3、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和处臵不合格的党员;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等。

4、党员大会的议题应事先通知党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对讨论决议事项,应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议。决议要以书面形式存档。

二、党支部委员会

1、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遇到重大问题可以随时召开。

2、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3、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研究本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党员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5 听取支部委员和党小组长的工作汇报;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对党员的奖惩等。

4、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建立并完善各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重大问题,都应集体讨论决定,并做好记录。会议记录要以书面形式存档。

5、党支部会必须有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方能举行。会后要及时将会议情况向未参加会议的成员通报。党支部会研究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管区总支汇报。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研究落实措施;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的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开展以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谈心活动等。

4、党小组会的重点是开好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是听取党员思想、作风和廉洁勤政、学习、工作情况汇报;围绕一个时期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向组织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场,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党小组会要有专人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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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党课

1—2个月上一次党课,党支部成员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内容根据镇党委部署或自行确定。要结合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工作任务,结合党员思想实际进行。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授课方式,积极采用现代化手段,强化党课效果。 党课要有教案、党员学习记录、点名册等文字资料。

建立使用好“五簿一册”,即支部会议记录簿、党员大会记录簿、党费收缴记录簿、党小组会议记录簿、党课记录簿和党员活动点名册,确定专人进行记录和保管。记录内容要分门别类、具体翔实,载明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会议议题和所作决议等,做到党员的各种活动情况、作出的决议都有据可查。

7 支部书记向党员报告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将支部工作臵于全体党员的监督之下,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全体党员参与管理的积极性,特制定支部书记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书记向党员报告工作,一般是每年年底结合工作总结同时进行。同时,也可以在某项全局性重要工作结束时进行专题报告。

二、报告人原则上是书记本人,涉及专项工作也可由副书记或支部书记指定某个支部委员报告。

三、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员思想建设、廉政建设以及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并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意见等等。

四、报告工作之前,要召开支部委员会认真研究报告内容。报告内容要实事求是,有针对性。报告结束后,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党支部要认真听取和研究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利措施进一步改进工作。

五、支部书记向党员报告工作,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以便了解党的工作,加深对党的认识。

六、报告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存档。

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是领导班子、党支部成员、党小组成员之间讨论工作,畅谈思想、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生活方式,是加强班子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要措施。

一、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7月初进行,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确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后召开的,必须报经镇党委同意。

二、民主生活会的方案,提前10天向党总支书面报告。企业、教育支部直接向党务办公室书面报告。会议日期和主题,须提前10天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充分准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同志,会前要向本支部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但一次会议请假者不能超过2~5人。民主生活会要认真按照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征求并反馈意见、撰写发言提纲、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通报情况、材料处臵等9个步骤进行。

三、民主生活会主要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以及领导成员之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思,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协调工作的目的。

四、民主生活会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既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不

9 能不负责任地伤害同志,要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达到团结一致。

五、对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改进措施。对问题较多的成员,要做好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个别问题严重的,要按规定采取必要的组织、纪律措施。

六、民主生活会要有专人记录。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将民主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原始记录、梳理后的群众意见及整改方案报镇党务办公室。

党费收缴制度

共产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增强党的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内容。每个党员都要按照《中共中内组织部关于共产党员交纳党费办法的规定》,及时、自觉地交纳党费。

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

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交纳党费;

每月工资收入在3000元(含3000)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每月工资收入在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每月工资收入在5000元至10000元(含10000)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

每月工资收入在10000元以上(税后),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

离退休干部,每月以实际退休工资或养老金的0.5%。 嘎查、社区党员的党费按有关规定收缴。

二、党员应自觉交纳党费

党员应自觉地按月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 11 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三、对党员不交纳党费的处理

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一、抓学习,提高素质

重点抓好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的学习,用革命理论武装党员的头脑。同时,加强时事政治和经济、科技、金融、法律等专业知识的学习,以适应形势和工作的需要。学习要坚持制度,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保证效果。

支部成员要坚持规定的学习制度,为全体党员的学习作出表率。各支部要认真坚持以下制度:

(一) 严格理论学习制度。各支部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每次不少于2课时。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要求,确定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学习,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提高依法行政、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并建立学习笔记本,记录集中学习讨论的情况。

(二)坚持个人自学制度。根据统一计划,结合个人实际,制订自学计划,并建立自学笔记。个人的学习计划由支部书记审定并督促落实。

(三)坚持情况通报制度。每季度对支部集中学习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学习记录,并将检查情况在全镇通报。

(四)坚持学习交流制度。在自学的基础上,各支部每半年组织一次学习交流会或座谈会,交流心得体会,座谈读书收获。

13 (五)建立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每个副科级领导成员联系一个支部及一名党员,每月至少深入联系点一次,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六)坚持调研制度。班子成员每年要抽出不少于一周的时间到各单位开展调查研究,每年至少写一篇有分析、有见解、对工作有指导意义的调查报告。同时,要善于总结、及时发现、大力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并及时向党委汇报,为指导面上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七)建立健全谈心制度。支部书记要对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及群众进行谈心。谈心时要做好谈心记录。

二、抓思想教育,增强团结

要坚持不懈地抓好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同时,不失时机地抓好形势政策教育,使干部群众始终保持健康向上的精神状态。

1、要搞五湖四海,不搞以人划线。不允许给上边划线,也不允许给下边划线;不允许给自己划线,不允许给别人划线。

2、要严于律己,宽以等人,善于听取不同意见,不允许搞亲亲疏疏之类的小圈子。

3、要自觉克服自由主义。反对当面不说、背后乱说;反对挑拨离间,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努力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

14

4、要健全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各支部的民主生活会要定期召开,发现问题及时召开。在民主生活会上,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澄清思想,消除隔阂,增进团结。

5、要牢固树立全镇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各嘎查、社区支部主动配合支持,出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防止推诿、扯皮。

三、抓正反两方面典型,弘扬正气

(一)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大力开展评先树优活动,组织好每年一度的考核、民主评议党员、工青妇群众组织的争先创优活动,并要总结经验,不断改进,更好地发挥激励作用。对于获得全盟或自治区及国家级各类荣誉称号的,要在全镇范围内宣传其事迹,创造一个学先进、赶先进,奋发向上的良好范围。

(二)重视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党支部要做好人民来信的处理,加强对执法执纪情况的检查。对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查处,并进行通报。同时要利用有效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

(三)要进行原则教育。对听信传播、制造小道消息和拨弄是非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参与封建迷信或宗教性质活动的,要及时进行教育批评,经教育不改的,分别情况,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在整个思想政治工作中,要防止以迎 15 合代替引导、以人情代替原则,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原则性和战斗性。

四、抓责任制,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

进一步完善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破除把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割裂开来的错误观点,做到管人管事相统一,防止“两张皮”现象。各支部书记是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支部的思想工作负总责。总结评比时,发生闹不团结和有违法犯罪等严重问题的单位不能评为先进。

机关党组织要抓好自身建设,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充分发挥妇联、团支部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寓教于乐,活跃机关业余文体生活。开展活动要善于抓时机,不与中心工作冲突;既要注意发挥骨干队伍的作用,又要注意有广泛的群众性。比较大的活动一般每年组织一至二次,小型活动可适当多组织一些。

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勤政廉洁,公道正派,严于律己。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模范的行动感召人、带动人。

推荐第9篇:党建工作制度

十堰职业 学校 基本工作制度

(一)集体领导制度

集体领导制度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基层党组织领导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项基本原则。

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对基层党组织来说,就是凡属重大问题,如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执行,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基层党组织委员会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基层党组织委员会集体决定的问题等,都应提交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即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应正确处理书记和其他委员之间的关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二)选举制度

党章规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根据上级党组织统一部署和要求,推选本级党组织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的代表;选举产生基层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产生缺额的基层党组织委员会委员。

(三)党员管理制度

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使党员正确履行义务、行使权利,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基本工作和职责。主要内容包括: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定期听取党员汇报;民主评议党员;按时收缴党费;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做好党内统计工作;讨论决定对违纪党员的纪律处分;按照规定处理党员党籍,包括党员要求退党、劝党员退党、除名、自行脱党、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等问题。

(四)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一项根本性制度,是组织制度最重要的内容。党员大会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凡属党支部的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和决定。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布置工作,向党员提出在完成各项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要求,听取和审议支委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党员的奖惩等问题。

召开党员大会要做好充分的会前准备,主要是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大会议题,将会议的内容、目的、时间和要求等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明确会议所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以便在党员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根据党员大会的内容,可适当吸收非党员同志参加。讨论接收新党员的党员大会,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支部党员大会的基本程序。党员大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基本程序是:

1.主持人报告党员应到人数、实到数、缺席数,说明个别党员缺席的原因,宣布会议是否有效。

2.围绕会议的中心议题,按预定议事程序进行。每个党员要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展开讨论。需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要提出具体要求。对需要作出决议的议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3.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党员出席、缺席情况,大会的中心议题,党员发言要点,讨论中出现的不同意见,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等。会议结束后,记录要归档保存。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也要根据需要,及时召开所属党员大会,其主要内容、要求和基本程序与支部党员大会相同。

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党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是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党内重大问题的一种主要形式。支委会根据需要召开,全年应不少于4次。会议议题依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包括: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提交党员大会表决的决议草案;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发展党员方面的问题;研究对党员的奖惩;研究党支部工作年度计划、总结和其他重大问题。

党支部委员会的基本程序:

1.会前准备工作。(1)确定议题。(2)做好材料准备。(3)开会通知。

2.会议主要议程。(1)主持人宣布开会和会议的议题。(2)充分发扬民主,对议题进行讨论。(3)进行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4)做好记录。

3.会后工作。(1)向上级党组织或支部党员大会报告。(2)按支部委员会决议认真组织实施。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也要根据需要,及时召开总支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会议,其主要内容、要求和基本程序与支委会相同。

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议题依实际情况确定,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文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向党员布置工作,召开组织生活会,检查党员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和完成党小组所分配工作的情况,讨论发展党员、党员奖惩等问题,并提出意见。

党小组会的基本程序:

(1)会前准备。党小组长与支部书记或有关支部委员沟通确定党小组会的时间、内容、召开方法和应注意的事项;将议题及注意事项提前通知党小组成员,让每个党员做好准备。会议内容一般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在近一个时期的具体任务,结合党员实际情况来确定。

(2)会议议程。一是宣布议题。二是展开讨论,统一思想。会上讨论的问题要相对集中。党小组长要掌握好集中讨论的问题,启发、引导党员展开讨论,既要防止漫无边际,又要防止开成“哑巴会”。讨论中如发生意见分歧,党小组长应让大家反复讨论,力求按照党的原则做到思想统一。三是明确任务或是形成意见。四是做好会议记录。 (3)会后工作。党小组长把会议情况及时向支部汇报,党支部要检查党小组会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进。

党课制度

上党课是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最经常、最基本的方法,是基层党组织一项重要制度。党课教育的主要内容:

1.党的基本理论教育;2.党的理想信念教育; 3.党的宗旨教育; 4.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 5.党纪党规教育; 6.党员标准教育;

7.党员的道德规范和法律意识教育;8.形势任务教育等。 党课教育的方法和要求:

党课教育要根据基层党组织工作和党员的思想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除组织党员参加上级党组织统一安排的党课外,党支部每年应组织上2次党课。党员司局长每年必须亲自上一堂党课。搞好党课教育,一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针对性;二要旗帜鲜明,观点正确,突出思想性;三要以理服人,突出实效性。

(五)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制度

定期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是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前提条件。基层党组织可以通过座谈会、个别谈心等方式,对党员思想状况进行分析,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对带有倾向性的思想问题,党组织要向上级汇报,同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对个别党员的思想问题,要及时做好工作,防止引发其他问题。

基层党组织要把对党员的思想状况分析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开展对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的分析,以利于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评议,以及党组织考核,对党员履行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评价和鉴定,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部机关党委的部署,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工作作出安排。民主评议党员可与年终总结工作一并进行。

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程序:

1.学习动员。召开党员大会,学习有关文件,进行民主评议动员,使党员明确标准,端正态度,自觉参加和接受民主评议。

2.自我总结。党员以《党章》、《准则》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要求为标准,联系本人实际,进行对照检查,肯定成绩,找准问题,对自己作出总结评价。

3.民主评议。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相互进行评议。

4.组织评定。党支部在党小组会或党员大会的基础上,对每个党员进行全面分析、写出评语。评语以写实的方法,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缺点或错误,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作出评定。

5.情况反馈。党支部在对每个党员做出评定意见之后,由支部分工,逐个向党员转达评议情况、评语,并针对问题提出要求。

6.组织处理。对在民主评议中评出的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要在认真进行教育的基础上,视其态度,根据《党章》和有关党内规定,区别情况,妥善处理。对需要劝退或除名的,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对有改正表现的,要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7.个人制定整改措施。党员根据党内外群众民主评议意见,按照党员标准和自己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新的工作目标和争当优秀党员的措施。

8.支部制定整改措施。支部委员会要根据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分析支部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的措施。

9.总结表彰。党委(总支、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向党员报告民主评议情况,肯定成绩,总结经验,表彰优秀党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目标和措施。

(七)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是解决党内同志之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存在的问题,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重要形式。党员民主生活会内容包括:1.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不断地进行思想修养和思想改造的情况。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3.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4.在关键时刻经受考验的情况,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情况。5.执行党的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6.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情况。7.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8.开展积极思想斗争,自觉地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情况。

党员民主生活会一般在党小组内进行。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各级党组织委员会的成员,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

党员民主生活会的基本程序:

1.研究确定主题;2.做出会前预告;3.学习有关文件和材料,统一思想,提高认识;4.党员间谈心交流,沟通思想;5.每个党员写出发言提纲;6.开会。会上要坚持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则性,进行思想交流。7.针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向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汇报。8.民主生活会的内容适合于向党员、群众通报的情况应予通报,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群众的监督。

(八)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是党内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措施,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实施监督的重要形式。财政部司局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司局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由基层党组织书记召集。基层党组织要根据部机关党委的安排部署,认真制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并做好全过程的相关服务工作,切实保证民主生活会质量。

司局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基本程序:

1.召开会议,动员布置。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党组织按照部党组和机关党委要求制定方案,召开党员大会对司局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作出安排。结合实际,进一步搞好本单位的思想发动工作,提高认识,端正态度。

2.学习文件,奠定基础。按照中央及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规定内容,各基层党组织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学习篇目。学习中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深入的思考,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准备。

3.征求意见,如实反馈。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要围绕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本部门或单位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上一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原汁原味汇总后,对领导班子的意见,书面反馈给每一位班子成员;对领导干部个人的意见,由班子主要负责人如实反馈给本人。征求意见的情况要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3天报送机关党委。还要同时征求对部党组、党组成员及上一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意见和建议,经汇总后按规定时间报送机关党委。

4.谈心交流,沟通思想。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同班子每个成员谈心,对其一年来的思想、工作、作风等情况做出适当点评,肯定成绩,同时着重指出存在的问题;涉及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一些问题,要做好思想沟通工作。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的同志之间也要相互谈心,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加强团结。

5.自我剖析,撰写提纲。领导班子每个成员都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群众意见,写出发言提纲。着重检查发挥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方面的情况,剖析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开展党性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

6.召开民主生活会。会上,领导班子和每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对上一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简要说明。要紧紧围绕会议主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党性分析和对照检查,进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严于律己,全面深刻,正视问题,剖析根源。在自我批评的基础上,要开展相互批评。相互批评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坦诚相见,促进团结。不能出席民主生活会的领导班子成员,要提交书面发言,会后要及时向本人转达其他成员的批评意见。

召开司局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时,应吸收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与会的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有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意见的权利和义务。

7.制定整改措施。领导班子对群众反映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切实进行整改。领导班子成员也要制定和落实本人的整改措施。

8.整改通报,接受监督。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各部门和单位针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的整改措施及有关情况要向本单位干部职工通报,接受监督;要写出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报告报主管部领导,并连同整改措施、班子主要负责同志的发言提纲一起报机关党委。

(九)报告工作制度

各级党的基层组织委员会每年年终或换届改选时,要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基层党组织每年年初,要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和新年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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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完善党总支学习制度

(1)职责和任务

①党总支书记、支部书记分别为党总支和党支部学习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总支和支部的学习,在学习中要发挥表率作用。根据局直属机关党委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由党办负责制定完善学习计划,研究确定学习主题和重点。

②党办和宣传委员在党总支书记的领导下,负责拟定本级党组织全年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安排。对学习主题、学习重点和书目、辅导参考资料、思考讨论题及应解决的主要问题等提出安排意见,并对党员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

③党员按照要求制定和落实个人学习计划,认真完成学习任务。坚持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坚持自学,多读书,读好书;切实做到平时学习有笔记,集中研讨有提纲。

(2)内容、时间和形式

①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的论述,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风及廉政建设的文件,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知识。

②集中学习时间每季度不少于1天(含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活动和党组织安排的自学活动)。

③党总支也可酌情在年内分两次分别集中2~3天安排党员脱产培训。

(3)检查与考核

①认真执行局直属机关党委要求,加强对党员学习的考核。

②建立学习考勤制度,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党员要履行请假手续,并采取适当方式补课。

(4)要求

①党总支、党支部要认真落实党员学习的任务,维护党员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②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围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培训工作,针对党员工作和思想实际组织学习,提高党员改造主观世界、客观世界的自觉性。

(二)建立和完善会议制度

1、党总支委员会会议

(1)党总支书记主持,参加会议人员为总支委员。 (2)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也可临时召开。

(3)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局党组和局直属机关党委的重要文件和指示精神;研究培训中心党建工作;讨论通过党总支的工作总结和工作安排;其它需要研究的事项。

2、党支部会议

(1)党员大会

①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

②会议内容是传达、学习党的文件和上级党组织指示;布置工作;听取和审议支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讨论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党员提出在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要求;选举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以及党员的奖惩等问题。

(2)支委会

①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②会议内容是讨论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的措施;分析党内外群众的思想状况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具体办法;研究对犯错误党员的处理和发展党员等工作。

(3)上党课制度

①每年至少安排两次(党总支一次、党支部一次)。

②主要内容是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党纪党规、党员标准、道德规范和法律意识、形势任务等方面的教育。

③党课教育要紧密联系党支部工作和党员思想实际,力求生动活泼,注重实效。

④党支部每年组织一次党课教育。

(4)党员***生活会

①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

②主要内容是由每个党员对照《中国***章程》、新时期保持***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检查在理想信念、宗旨、作风、遵守纪律和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情况及贯彻落实党支部决议的情况,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剖析思想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③每年的最后一次生活会,可与***评议党员结合进行(党员***评议办法在后面)。

④党支部应督促检查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是否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5)党员领导干部***生活会

①按照直属机关党委通知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6月~8月期间内召开。

②党总支书记是开好***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

③出席人员为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处室处长、副处长。

④会议主要内容是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及其他重要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剖析思想根源,还要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以及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进行分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⑤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主民生活会的基本程序:

一是由党办主任或组织委员采取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在***生活会前5天将征求到的意见及开会时间报直属机关党委;

二是找准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生活会的主题;

三是组织好学习,时间一般安排在***生活会之前,其中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1天;

四是开展谈心活动,坦诚交流思想;

五是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

六是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七是制定个人和领导班子整改措施;

八是会后15日内,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同时向直属机关党委书面报送***生活会情况的报告、发言记录、整改措施;

九是在有关会议或下次***生活会上,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说明和总结。

(6)党员领导干部应过双重组织生活,除了必须参加领导干部***生活会外,分别编入行政和教学支部参加组织生活。

(三)建立和完善***评议党员制度

1、为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建的实践经验决定建立和完善***评议党员制度。

2、***评议党员工作,在党总支领导下,以转载自百分网http://www.daodoc.com,请保留此标记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

3、***评议党员每两年一次,一般结合年底党支部***生活会进行。

4、结合局党组对保持***员先进性具体要求,着重从六个方面对党员进行评议:

(1)理想坚定方面。是否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充满必胜信心,是否对组织分配的工作尽职尽责。

(2)坚持宗旨方面。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两个务必”;树立和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决策,切实依法行政;坚持正确的权利观和政绩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勤奋学习方面。是否刻苦钻研食品药品监管知识和其它科学文化及法律法规知识,创造性地落实培训工作要求,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遵纪守法方面。严守纪律,令行禁止,发扬优良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廉洁自律。

(5)勇挑重担方面。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已任,求真务实,乐于奉献。

(6)团结同志方面。关心爱护同志,热心帮助同志,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失误,勇于承担责任。

5、***评议党员工作的方法步骤:

(1)学习教育。要结合形势教育,对党员普遍进行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学习内容以《中国***章程》、《关于党内若干政治生活的准则》等文件为主。

(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个党员对照《中国***章程》规定的党员“八条义务”,写出党性分析材料。

(3)***评议。召开党支部***生活会,每个党员按照准备好的材料进行党性分析,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然后大家对其***评议,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提出评议意见。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作评议情况的总结报告。

(5)表彰与处理。对***评议好的党员,由党支部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可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评选为优秀***员。

(6)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评议工作结束后,中心党员领导干部的评议表报直属机关党委;处(含处)以下党员的评议表由组织委员或党办收存。

6、党员要针对自身存在的不足制定整改措施,支委会要在党员制定整改措施一个月后进行检查。

(四)建立和完善谈心制度

1、为促进党员加强沟通,增进团结,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营造***进取的学习工作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党员为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做贡献的积极性,建立和完善谈心制度。

2、开展谈心活动应把握的基本原则:

(1)平等相待。谈心双方不论职务高低,人人平等,相互信任和尊重。

(2)坦诚谦虚。坚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谦虚友善,以诚相见,推心置腹。

(3)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尊重事实,一分为二,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4)讲求实效。认真准备,把握政策,有的放矢,因人而异,因势利导,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团结鼓劲。

3、开展谈心活动的范围: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

4、谈心的内容:

(1)征求党员对本人学习、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意见;

(2)了解并向党组织反映党员需要解决的问题;

(3)对单位党建及业务工作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4)其他需要了解、解释的有关问题。

5、谈心可结合工作及思想实际适时进行。每半年班子成员之间至少谈心一次。在***生活会之前,要有针对性地与同级、下级开展谈心活动。

6、遇有下列情况,党支部应当及时组织开展谈心: (1)领导班子内部对问题有不同看法时;

(2)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时;

(3)遇到涉及党员切身利益问题可能产生思想波动时;

(4)党员间发生误解、产生隔阂、出现矛盾时;

(5)对党员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有反映,有必要提醒时;

(6)党员遇有困难或思想困惑时;

(7)党员职务变动、工作调动和离退休时;

(8)党员受到表彰、奖励或批评、处分时。

7、党总支和党支部要把谈心活动作为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谈心活动的组织引导,形成人人谈心的良好氛围。

8、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谈心,发挥好表率作用。

9、党组织要及时研究解决谈心中反映出的实际问题。

10、党组织要促进谈心活动的有效开展,并掌握谈心活动的情况。

(五)建立和完善联系群众制度

1、党总支书记和支部书记要亲自抓联系群众制度的贯彻和落实工作。

2、党总支每年要专门召开1~2次党总支委委员并有基层党员代表参加或全体党员参加的大会,使党员和群众了解本单位当前的工作重点及其工作状况。(可以和其它会议结合进行)

3、党员要广泛联系群众。

4、党总支和党支部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认真听取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听取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了解群众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5、联系群众要坚持党性原则,注意工作方法,体现群众主人翁地位,发动群众参与决策,发表意见,监督干部,对敢于坚持原则的同志积极支持,要对各种不良倾向进行批评教育。

三、加强组织领导

培训中心党总支对构建保持***员先进性长效机制这一系统工程非常重视,决心做到一是领导到位,责任到人;二是在抓落实上下功夫。

党总支书记是培训中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工作。由党办和党总支组织委员负责制定、完善和落实培训中心长效机制的内容。

党总支将把抓好保持***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实施,作为今后党建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安排,严格执行和落实,同时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充实和完善。

发展党员制度

、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

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

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二)党费收缴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

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善进行;

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

3、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

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五)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

2、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讨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

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七)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情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

2、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

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机关公开承诺制度

一、机关公开承诺是指各级机关按照工作职能要求,对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事项作出具体承诺,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形式,把承诺内容、监督机构、举报电话等向社会公开的制度。

二、公开承诺的内容要具体化,重点应放在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难事、急事上,放在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上。

三、对承诺事项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宣传栏等形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金华市中心血站首问首办责任制度

一、金华市中心血站首问首办是指首问首办人,根据本单位职能职责,按工作程序,对前来办事人员要求办理的事项,及时认真地予以解答、引荐、办理的制度。

二、首问人是指首次接受咨询的本站正式工作人员;首办人是指首次受理业务的本站正式工作人员。

三、首问首办责任人应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

四、首问首办责任人对引荐过程及接办的工作,应做到恪尽职守,不推诿、不敷衍。属于职责范围的,及时办理;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主动告知并引荐到相关部门。

五、首问首办责任人不履行职责,受到群众投诉,情况属实的,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金华市中心血站服务群众制度

一、金华市中心血站共产党员亮出党员身份,坚持挂牌上岗,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设立党员贵任区和觉员责任岗,并在醒目位置标示出来。通过党员的示范作用,使广大医护工作者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合理医治;服务质量好、服务态度好、服务环境好;让患者满意。

三、在医院的挂号、诊室、病房等设立便民窗口。

四、让患者“五知道、“五明白“。即:知道主管医生和主管护士的姓名;知道接受诊疗时应遵守的程序和制度;知道医患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知道做特殊检查和有创治疗前应履行的手续;知道发生医疗纠纷后的处理程序。明白住院“一日清单制”的含义及使用方法;明白自己病情的诊断结果;明白做检查的目的;明白治疗疾病的方法;明白病情转化应注意的事项。

五、医院向社会公开八项服务承诺。即:党员亮身份,不让党的形象在我这里损害;端正医德医风,不让不良风气在我这里产生;视病人为亲人,不让患者在我这里受到冷遇;村立家园意识,不让医院声誉在我这里降低;提高诊疗技术,不让医疗差错在我这旦发生;自觉接受爱岗敬业,不让失职行为在我身上出现;降低医药费用,不让不合理处方在我笔下开出;坚持廉洁行医,下让红包回扣在我身上发生。

党支部工作职责

党支部在市卫生局机关党委领导下,负责本支部的党建工作。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市市卫生局机关党委有关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

2、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抓好党支部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促进本单位组织收入和其他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3、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4、大力推行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党员的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5、加强对党员的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协助调查党内违法违纪案件,并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6、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了解群众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7、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8、协助本单位人事部门做好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对干部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9、指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10、完成市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支部书记职责

在市卫生局机关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和委员会决议,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全面工作。

1、负责召集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委员会工作,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和掌握党员队伍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决议执行情况,按时向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支部报告工作。

4、同委员会委员及行政领导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其工作。

5、支持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和妇女组织开展各自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6、抓好委员会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搞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副书记工作职责

在本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和委员会决议,协助党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委员会的全面工作。

组织委员职责

在本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负责本级委员会的组织工作。

1、了解和掌握所属党组织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组织设置调整意见,检查督促所属党组织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根据年初制定的计划,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思想政治、党风行风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模范事迹材料,向本级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指导所属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对象培训计划和发展党员意见,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督促所属党组织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经常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搞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比表彰;推广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统计工作。

宣传委员职责

在本级党组的领导下,负责本级委员会的宣传工作。

1、根据每个时期党的工作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了解和掌握党内外思想情况,根据上级党支部指示,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思想教育意见和建议。

3、根据支部安排,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文化业务知识以及普法学习宣传工作。

4、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宣传工具,采取专题讲座、形势报告等多种形式搞好宣传鼓动工作及党刊、党报的订购、发放工作,党内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纪检委员职责

在本级党组的领导下,负责本级委员会的纪律检查工作。

1、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

2、了解掌握并负责向本级党组织及上级纪律检查部门反映党员执行纪律情况。

3、管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犯党纪的案件;具体承办党员组织处理的手续。

1、党支部工作职责

2、

党建工作制度目录

第11篇:党建工作制度

党建工作制度

1、落实领导职责。将党建工作列入学校工作大局通盘考虑,制定出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支委成员按照部门、工作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健全工作机构。学校党支部为党务工作机构,支部委员会由三位支委组成。

3、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出全校党建工作规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同时,结合教育领域的特点和党员队伍现状,分年度制定党建工作具体计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人和时限。

4、建立专题议事制度。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针对本单位党的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5、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民主化、公开化、规范化。

6、党支部委员会按期换届,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学校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按时上好党课。

2、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向党员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等。

3、支委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订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的措施;研究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支部工作事项;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讨论研究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总结前期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安排等。

4、党小组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讨论党员的奖惩意见,研究落实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措施等。

5、党课的主要任务是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行现代教育理论、现代科技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等。

6、活动要求: (1)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一次,支委会一般每月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

(2)学校党支部要对“三会一课”作出统筹安排,拿出全年活动计划,固定党员活动日,确保党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组织活动。

(3)每次活动要准备充分,主题明确,记录详细。 (4)所有党员都必须按时参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事先向党支部书记提出并得到同意。

(5)组织活动要坚持质量,形式多样,解决问题,注重实效。

(6)“三会一课”活动情况纳入党支部工作的年终总结。每个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连续3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支部要找其谈话教育;对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劝其退党或予以党内除名。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责任内容

学校党支部和校长室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日常工作同时研究,同步安排。每年专题进行学习教育、召开民主生活会均不少于两次。校长、书记对本校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各项要求,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纪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完善管理、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4、依法支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履行职责,调查、处理本单位违法违纪案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责任考核

1、教工委负责领导、组织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一般与学校领导干部考核、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2、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采用自评、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座谈走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其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4、教工委纪委负责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责任追究

1、学校党员、干部有违反责任制内容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对学校廉政典型和举报有功人员给予相应奖励;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相应处分。

3、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明确界定,不随意夸大无限上纲,不遮瞒掩饰不了了之。

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校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方向、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

2、学校党政组织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

3、学校党政组织选拔任用干部及有关人事变动等情况;

4、学校党组织培养、发展入党对象的情况;

5、学校及个人受表彰、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查处情况;

6、学校经济运行、收费管理等情况;

7、学校招生计划、政策、程序、收费标准、困难学生减免、招生结果等内容;

8、党员党费的收缴情况;

9、学校机构设置、有关人员分工、定岗定编、职称评聘情况;

10、按规定应公开的其他党务、校务工作。

二、党务校务公开的途径与形式

1、会议型:支委会、党员大会;行政会;教代会、工会会员大会、工会委员会;全校教职工大会、家长会、学生会。

2、告示和公示型:设立党务校务公开栏以及移动标牌、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等。

3、文件型:网络文件、书面文件。

三、党务校务公开的工作要求

1、学校成立党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监督、处理党务校务公开的相关事宜。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分别是党务、校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工会主席是监督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设立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

2、学校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应按照提供、审核、发布等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坚持事前公开、征求意见,过程公开、阳光操作,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做到及时、真实、全面。党务校务公开的每一项内容都必须有具体经办人和相关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党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

3、学校党务校务公开的资料应按年度及时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党务校务公开接受教工委、教委的检查和指导。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列入学校工作年终考核。

党员活动日、党员学习制度

党日活动是学校党支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是提高党员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有效手段。为切实提高党日活动质量,更好地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制定党员活动日制度、学习制度。

一、活动时间:

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党日活动,具体时间由党支部确定,并相对固定。每月安排一次党员学习活动,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4学时。

二、活动内容:

1、传达贯彻党中央及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和文件;结合本校实际讨论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研究本校党组织的重要工作;报告党组织一个时期的工作情况。

2、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论、教育教学理论、科学文化知识、时事政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改革动态等。

3、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汇报、交流思想、工作情况,讨论、处理其他党务工作等。

三、活动要求

1、认真准备。党日活动要充分酝酿,科学安排,详细制订《党日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时间、内容、形式和要求。

2、精心组织。党日活动要严格按方案实施,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注重思想性、时代性、趣味性与实效性。

3、力求创新。党日活动要围绕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学校办学实际,围绕学校社区共建和教育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载体,形成鲜明的学校党日活动特色,促进党员活动质量的不断提高。 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性分析

(一)党性分析的内容和要求

党性分析是党员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和《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检查自己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思想根源,进行自我总结。党性分析主要是查找存在问题,从个人的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找准薄弱点,不能报流水账,更不能避重就轻,敷衍了事。

(二)党性分析的程序

1、由学校党支部根据党员队伍建设的任务和要求,进行全面动员;

2、党员在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认真进行自我总结;

3、学校党支部认真把好自我总结材料的审查关。

二、民主评议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对全体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每个党员发挥作用情况。

4、表彰优秀党员、推动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

3、坚持在党员标准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4、坚持积极开展批评自我批评的原则。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1、是否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既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又脚踏实地地为实践党的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而不懈努力。带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2、是否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改革大局,站在改革前列,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为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做出贡献。

3、是否坚持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廉洁奉公,自觉维护群众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在本岗位上创造一流业绩。

(四)民主评议党员的步骤

1、学习教育阶段。组织党员学习《党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

2、自我评价阶段。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对自己一年的思想、学习、工作,特别是改革、廉洁、组织纪律方面进行总结。肯定成绩,找准问题,明确方向。

3、民主评议阶段。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内进行党内互评,并采取召开群众座谈会、民意测验、设意见箱等适当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在评议中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开展批评自我批评。在对评议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由党支部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4、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分析、汇总各方面反映,形成对党员优秀、合格、不合格的组织意见。

5、表彰处理阶段。经民主评议,对评选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合格党员给予肯定和鼓励;按照有关政策,对不合格党员区分情况,严肃处置。

6、总结整改阶段。党员要在评议以后,针对自身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上交本人所在党支部。

三、民主生活会

(一) 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和要求

民主生活会是党员之间讨论工作,畅谈思想、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生活方式,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措施。

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学年末进行,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确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后召开的,必须党支部同意。

(二) 民主生活会的程序

1、民主生活会的方案,提前10天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会议日期和主题,须提前10天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充分准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同志,会前要向支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民主生活会要认真按照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征求并反馈意见、撰写发言提纲、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通报情况、材料处置等9个步骤进行。

2、民主生活会主要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以及党员之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思,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协调工作的目的。

3、民主生活会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既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不能不负责任地伤害同志,要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达到团结一致。

4、对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改进措施。对问题较多的成员,要做好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个别问题严重的,要按规定采取必要的组织、纪律措施。

5、民主生活会要有专人记录。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将民主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原始记录、梳理后的群众意见及整改方案报上级党组织。

党员进行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一次,具体工作可与党员履行“一岗双责”目标责任情况的年终考核同步进行。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一、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二、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书、自传、个人小结、思想汇报、培训证书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材料。

三、学校党组织指定1--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参加一些党的活动,分配一定的工作,让他们经受锻炼和考验。

四、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学习、思想等情况,学校党组织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五、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列为发展对象。

六、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没有经过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得发展入党。

七、学校党组织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审查,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八、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在支委会讨论决定是否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将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在学校党务公开栏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的主要内容是: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及职务、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培养联系人等。公示期间学校党组织认真做好反映、举报的接待和受理工作。公示期满后,把公示情况及反映问题的调查结果,在支委会上通报,切实把好发展新党员的入口关。

九、实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预备党员因各种问题被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对有直接责任的学校党支部及其负责人和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等,追究培养教育、考察谈话、核实问题、讨论审批等环节的领导或工作责任。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失职、渎职、搞不正之风的党员和领导干部,要视事实和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

师德建设工作制度

1、师德建设工作是一项常规性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其内容随着时代及实际工作变化,将不断丰富和深化。

2、师德工作重在建设,要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师德问题的思路。从有利于学校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师资队伍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角度来理解和制定师德建设的措施和办法。建设工作要做到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

3、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每年要制定师德建设工作计划,并督办计划的完成。教务处、教导处、工会等应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计划,要将师德建设工作列入常规工作。

4、学校每年树立师德标兵,予以大力表彰和宣传,以期起到示范、感召、辐射作用。

5、每位教师都要自觉培养师德意识,确立师德观念,按师德规范严格自警自律。

6、将师德建设工作同解决教师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从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实际出发,理解体贴教师,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以实际工作来增强师德建设工作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7、完善师德监督机制,学校考评与教师之间、师生之间相互监督相结合。坚持师德汇报制,凡发现师德问题,必须及时汇报师德建设领导小组予以查处,知情不报者,一经查出,必须追究责任。

8、建立师德奖惩制度,凡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教职工,除认真检讨、批评教育外,按情节轻重扣发学年奖,评优、职评、晋级一票否决,并停职待聘或解聘,或年度考核结论定位“不合格”,情节严重,触犯刑律者,报有关部门查办。

第12篇:党建工作制度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简介:

(五)学习要求

1、记好学习笔记。全年每个成员学习笔记记录不少于10篇,年终统一交学习秘书存档。

2、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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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学习要求

1、记好学习笔记。全年每个成员学习笔记记录不少于10篇,年终统一交学习秘书存档。

2、抓好考勤。建立集中学习签到簿,并由参学本人亲自签到。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必须向学习组长或副组长请假,并由学习秘书在签到簿上注明原因,每半年公布一次学习情况。

3、搞好补课。凡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人员,由学习秘书负责对其补课,并补记笔记。

4、认真自学。根据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总体安排,制订个人的学习计划,按照计划学习并记好学习笔记。

5、进行心得体会交流。每年中心组要至少组织一次专题心得体会交流。组织参学人员谈体会,谈认识、交流心得,相互启发。

6、组织考试。每年至少对党委中心组成员组织一次考试,考试成绩记入个人学习成绩档案。

7、建好学习档案。中心组学习记录簿、学习签到簿、补课记录簿、学习成员的学习笔记、心得体会、考试成绩、个人自学计划等学习档案要装订成册,存档。

党务公开制度

一、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外,党务一律向群众公开。

二、党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缴纳党费、参与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等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尽义务及缴纳税费情况等为随时公开内容。

三、党委书记为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四、要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反映和接受群众的检举。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为切实做好党建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为集团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领导和组织保证,特制定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一)抓好党建工作,争创“五好”基层党组织。党委是抓好党建工作的龙头。党委每月要按时召开党委会或党支部书记会,学理论、学政策、学知识,听取各党支部的党建工作汇报,对本月的创建工作进行安排。建立《党建工作日监控卡》,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定期听取副书记、委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汇报,督促检查分管工作的情况。

(二)主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在书记领导下,加强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其他副书记要切实做好分管的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向党委或书记汇报。

(三)党委委员按照党委分工,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定期向主管副书记汇报工作的开展情况,根据党委主管副书记的意见,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党委委员每人都要分包一至两个基层党组织,做为自己的党建工作联系点,每季要有一定的时间到联系点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帮助基层解决党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五)基层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在党委领导下,认真抓好党建的具体工作党委安排的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向党委和分包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工作。

(六)党委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注意发现先进典型,培养树立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发现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通报,督促整改,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扬党内民主,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党外监督,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对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规定如下:

一、征求意见的事项

凡是涉及“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在研究决定之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具体征求意见的事项主要包括:

1、集团事业发展规划;

2、集团系统各项规章制度;

3、集团党政工团工作计划;

4、集团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5、员工的津贴、晋级晋职、评优选先;

6、政务公开工作;

7、集团系统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8、其它需要征求意见的问题。

二、征求意见的形式

让党员参与集团事业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的制定,参与决策,实现由被动接受管理向主动参与管理的转化。

1、沟通信息渠道,采取设立党委书记信箱、建立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接待日、个别谈心、召开征求意见会、听证会等形式,

听取党员群众对集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在集团重大决定形成之前,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采纳合理化建议,使决策更具有科学性。

2、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干部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集团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等重要文件。

3、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召开各种会议、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公布政务活动中的重要事项。

三、对群众意见的处理

1、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收集到的员工意见,对其中合理合法的意见要积极采纳,对其中不合法、不合理或暂时不能实现的意见和建议,要落实专人向员工做好解释工作。

2、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后,要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再次征求意见;如果员工有不同意见,则还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果员工没有不同意见,待公示期满后才能实施。

3、在实施过程中,要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违规违纪者要及时查处。

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党委民主集中制工作制度,就党委听取党内情况反映和向党内通报有关重要工作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党委要经常听取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及时研究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支部既要向党委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党委和支部之间要互通情况,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委通过支部让党员对党组决定的重大事项和党委内部事务有必要的了解和参与。

二、党委班子及成员的民主制度、工作作风、重大问题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应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党支部或党小组反馈情况,了解信息,加强民主监督。

三、党委决定的重大问题,一般情况可向支部或全体党员通报结果或征求意见。党委民主生活会和党委成员个人述职征求意见、自查的问题、梳理的意见及整改的措施等,除另有规定的情况外,应向集团全体党员通报。

四、党委党内情况反映和通报制度,结合党支部、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和“下评上”活动,一般情况半年进行一次。并由党委书记明确专人负责,作好记录。

关于加强廉洁自律的规定

为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严肃纪律,规范党员行为,特对党员廉洁自律做如下规定:

一、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贪污公司财物;

二、严禁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到公司报销;

三、严禁私自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

四、严禁占用公物进行个人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

五、严禁收受、索取贿赂;

六、严禁在经济活动中收受回扣;

七、严禁接受经营工作中的礼品馈赠;

八、严禁采取各种手段虚报冒领、骗取公司钱款;

九、严禁个人以任何理由挪用公款;

十、严禁为达到个人目的的用公款请客、送礼。

万达集团工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万达集团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一个基层组织,是在万达集团党委领导下,代表集团员工利益、为员工说话办事的员工群众组织。

第二条 集团工会在集团党委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带领全体员工,以万达经营理念为动力,以推进四大支柱产业为重点,振奋精神,齐心协力,充分发挥工会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第三条 努力搞好工会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工会活力,认真履行工会各项职能,为员工说话办事,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以建设“员工之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活动,努力培养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从而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经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为企业发展作出贡献。

第四条 集团工会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切实保障会员的民主权利,坚持群众路线,一切为了员工群众,一切依靠员工群众,全心全意为员工群众服务,把工会办成“员工之家”,工会干部成为“员工之友”。

第二章 会员代表大会

第五条 集团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是集团工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5年。

第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审议和批准集团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并决定集团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3.民主选举集团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4.选举出席上级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七条 集团工会主持召开全委会。讨论关于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事宜,开好主席团会议,做好大会筹备工作。

第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会员的10%左右,本着工作需要和照顾各方代表及其他因素的原则,具体名额由全委会讨论确定。

第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设主席团,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提名,经会员代表预备会议举手表决,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任务是:审议决定大会议程,组织领导大会的召开,讨论审议大会的有关报告和决议草案。

第三章 集团工会委员会

第十条 集团工会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经集团党委审核后,报上级工会委员会任命。

第十一条 新一届工会委员会选出以后,在委员中指定一人主持召开新一届集团工会委员会第一次全委会,主要内容有: 1.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 2.委员进行分工。

以上各项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情况须向上级工会报告。 第十二条 集团工会的组织原则:

1.工会主席与委员之间仅仅是分工不同,不存在上下级的领导关系。各委员要自觉树立全局观念,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研究讨论问题时,要充分发表各自的意见。集思广益、统一意见,积极主动地做好本人分管的工作,并及时向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 2.集团工会工作中的下列重大问题,必须经过集团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 (1)关于贯彻集团党委和上级工会重要指示、决定的问题; (2)工会工作计划、总结; (3)工会的财务预决算; (4)工会的重要组织问题;

(5)员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和其它重要事项。

3.工会委员会每季召开一次会议,会前作好准备,对重要问题事先要充分发扬民主,允许对不同意见进行无拘束的讨论。决定问题时,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问题决定后,必须执行。会议决定的每项工作,必须有人负责。

第四章 工会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 集团工会委员会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基本任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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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党建工作制度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三会一课”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主要是听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总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主要是由党小组长根据党支部的要求组织本小组党员学习理论、提合理化建议等,支部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3、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主要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讨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主要是联系实际工作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实用技术教育等。每次党员到课率原则上达90%以上。

5、以上“三会一课”,如有特殊情况,由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安排。

6、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的会议记录要完整、清楚,专本专用。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及原因、会议内容、形成的决议和决定。

组织生活制度

1、党支部制定年度组织生活计划,做到组织生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时间充分,每月组织生活不少于6小时。

2、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组织党员参观学习等。

3、组织生活的一般内容: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4、每个党员无特殊情况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5、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

6、坚持党的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定政治立场,旗帜鲜明,着力端正党风、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含党组织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民主生活会的主要任务是每个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生活会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每名党员都要正确对待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准打击报复。

3、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4、民主生活会前,支部(含党委、总支)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班子集体或党员个人的意见或建议,整理后在民主生活会上反馈。

5、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或召集。主持人或召集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民主生活会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提出意见建议。

7、党员要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8、党组织领导成员要积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

9、民主生活会检查出来的问题,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要及时报告。

10、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按要求将会议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

发展党员制度

1、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每个党员至少联系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保持一支占本村(居)人口5‰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3、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记入考察表。

4、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5、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6、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40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7、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8、发展新党员以妇女和35周岁以下青年为重点,文化程度一般在初中以上,文盲一般不发展。

9、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10、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党组织任期目标承诺制度

1、党组织要根据上级党委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三年任期工作目标,报上级党委审查后,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2、党组织书记要代表党组织就任期工作目标向党员和群众(代表)作出承诺,并报上级党委,作为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

3、任期工作目标要分解落实到年度,逐年制定工作规划,逐年对照检查,逐年进行总结,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委报告。

4、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党组织要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个人,明确考核奖惩措施,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

5、任期届满时,结合换届选举,党组织要对任期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党员和群众(代表)报告,接受查询和评议。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带头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要组织开展党员“双带”活动。有帮带能力的党员都要就近联系1-2户贫困群众,力所能及地帮助联系户解决生产、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3、老弱病残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文件和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4、对外出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理由、时间和地址,返回后,要及时报告外出情况。3名以上集体外出又在同一地点工作的党员,必须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外出6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往所在地的党支部;外出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党员,开具党员介绍信,参加所在地的党组织生活;对外出时间较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联系联络,及时了解外出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5、对外来党员,转来组织关系的必须接纳;对持党员证明信的,认真组织他们过好组织生活,并做详细记录。

6、对党员的纪律处分,须经支部大会讨论,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逐级上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考验。

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内容: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的,一律向群众公开。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党费缴纳、参与组织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员结对帮扶等情况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党纪处分情况、党员其他应当公开的为随时公开内容。

2、党务公开要求: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使用村(居)党务(政务)公开栏,统一公开重点项目,统一公开形式,统一公开时间。党组织书记作为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党务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村(居)务(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3、党务公开结果的运用: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的反映和接受党员群众的检举。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由纪律检查部门认真核实,并作出处理,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党员学习制度

1、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技能。

2、学习形式: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每月组织一次党员集中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有重要、紧急的学习任务随时安排。每名党员要按照支部安排的学习内容进行自学。每周1-2小时。

3、学习要求:每名党员必须重视政治学习,端正态度,认真对待。学习时,不得做与该次学习内容无关的事,不得随意议论,干扰他人。要积极踊跃发言,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本着有利于提高素质、改进工作的积极态度进行,不得漫无边际谈天。讨论时必须由专人作好记录,发言记录要妥善保管。将党员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集体学习和自学都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检。对党员经多次检查仍无学习笔记的,将在党员大会上予以通报公布名单,公布名单后仍不改正者将对其本人提出批评。

4、组织领导:党组织书记作为学习的组织者,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和组织实施学习活动;全体委员要带头参加学习,并做好学习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效果;全体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教育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更不得以工作为借口不参加学习活动,要确保人员、时间、内容三到位。

党员汇报制度

为了加强同党员联系,及时了解党员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掌握群众对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特建立党员汇报制度:

1、汇报时间: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作汇报。

2、汇报方法:可以口头汇报、书面汇报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汇报。

3、汇报内容:执行党的决议和完成任务情况、自己的思想动态及掌握的民情、对党支部或党员的意见建议。流动党员重点汇报在外活动情况及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进行,按照党员标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强化党性、党纪和党风教育。

2、民主评议党员采取“三评一定、末位定格”的方法,即:党员评议、群众评议、民主测评、组织定格。具体评议方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性意见研究决定。

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党组织书记主持,必要时由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评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将评议情况转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4、对被评议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开除党籍及被除名外),党组织对其实施诫勉谈话,对不合格党员要限期整改,并落实帮教人和帮教措施。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岗位特点,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1、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从项目、技术、信息、物资、资金等各方面进行扶持,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

2、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 “十万党员联群众”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

一、二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

3、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4、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便民、利民活动,积极参加爱心捐赠活动。

5、做好群众工作。党员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走访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党员干部“双述双评”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员和干部管理,增强广大群众的民主政治意识,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1、“双述双评”的含义:“双述”即村干部述职、无职党员述责,“双评”即群众评议、党支部考评。

2、“双述双评”的对象:参加“述”的对象为本村全体村干部和活动能力的无职党员。参加“评”的对象为村支委委员和群众代表。

3、“双述双评”的内容。村干部就一年来根据分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村支部书记还要就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管党职责加强党的建设进行述职。无职党员的述责内容除在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外,重点就参加“设岗定责”履行岗位职责和参加“十万党员联群众”活动所做的工作进行述职。

4、“双述双评”的程序。一是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要求全体党员认真总结年度内个人履行党员义务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以及在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表现情况,并对照党章中党员标准认真查找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严肃认真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地准备好书面“述职述责”报告。二是党支部组织党员面向全体群众代表,按照要求进行“述职述责”。 流动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 报告。三是群众代表根据各述职述责党员、干部平时表现和现场陈述,向党员、干部本人提出的一些问题,请党员、干部当场进行答辩。四是全体群众代表根据党员、干部的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对其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五是党支部对党员“述职述责”情况和群众代表“满意度测评”结果进行统计,并将结果(支部书记、党员本人签字)反馈给党员本人,帮助党员查找原因,分析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六是党支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党员针对“述职述责”活动中群众代表提出的缺点和不足,认真进行总结和反思,制订出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切实达到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保持党员先进性的目的。七是对于表现不好、作用不突出、测评结果较差的党员,在支部内对其进行口头通报批评,并进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八是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

5、“双述双评”的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无特殊情况,党员、干部都要积极参加。无法参加的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 报告。评议结果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表模的参考依据。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

2、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

3、党员临时或季节性外出且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仍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乡(镇、街道)党委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

4、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小组。

5、外出党员和临时党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经常与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外出党员接到党支部重要活动通知后,应按时返回参加,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履行请假报告手续。

6、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对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接受他们的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

党员电化教育管理制度

1、按照上级有关电教工作规划和安排,认真组织好播放和收看工作。每年播放电教片不少于15部。播前有预报、有准备,播后有讨论、有记录。

2、落实专人做好电教设备的管理、使用与维护工作,做好有关记录工作。

3、要建立党员电教设备、器材和电教片档案,内容包括电教器材、设备明细、电教片目录,电教片发放、借用登记等。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4、党员电教设备要用于党员教育,不得挪作它用,不可播放与党员电教无关的节目。使用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操作。党员电教设备一般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须经领导批准。

“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制度

为深入实施“五个基本”建设提升工程,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特制定本制度。

1、双方应在民主、平等和自愿的前提下,本着优势互补和互惠互利原则,开展结对联建活动。充分发挥城乡双方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各方面的优势,促进双方共同协调发展。

2、双方要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互借鉴,相互帮助,统筹城乡共同发展,逐步实现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一体化的党建新格局。

3、双方从实际出发,在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结对联建的规划和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定工作内容和形式,落实工作措施,在双方人力、财力、物力允许的情况下,每年确定突破、创新的工作重点,不定期开展各类联建活动。

4、达成协议的共建活动在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双方党组织共同负责实施,主要围绕“建强一个好班子、制定一个好规划、选准一个好项目、建设一个好阵地、制定一个好规划”等“五个一”开展工作。

5、双方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创先争优“五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内容,丰富联建内涵,提高统筹城乡党的基层组织科学发展水平。

结对帮扶制度

1、党组织根据每个党员的活动能力、专业特长和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对象,凡有联系能力的,一般应联系1-2户(名)贫困户或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或特困职工。

2、要建立结对帮扶活动台帐。结对党员要与被帮扶对象签定帮扶责任状,责任状一式三份,党组织、党员与被帮扶对象各一份。

3、结对帮扶活动要做到“三明确”、“三经常”,即:帮扶对象明确、帮扶内容明确、帮扶职责明确;经常了解被帮扶对象的思想和生产、生活情况,经常做被帮扶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为被帮扶对象提供资金、技术和信息服务,共同商讨致富的思路和办法。

4、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帮扶工作专题汇报会,并做好记录。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经验交流,每一年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对优秀党员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民情访谈制度

1、访谈对象:村(居)两委干部按联系级开展“民情访谈”。访谈对象为各村(居)群众,重点是村(居)民代表、党员、“三培养”对象和困难户。

2、访谈时间:白天或晚上均可,每月三次以上。

3、访谈要求:每次访谈有两人以上参加,携带《民情日记》并详细记录访谈情况。对访谈时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帮助记录并帮助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向上级有关领导反映,一时不能解决的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为了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切实发挥基层组织活动阵地服务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特制定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村(居、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部分党员在办公室轮流挂牌值班,开门办公,服务群众。

2、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防汛抗旱等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

3、值班任务:①、值班人员对值班当天的群众来访和出现问题负首问责任;②、积极做好接待、协调和处理工作,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接待群众来访,调解群众纠纷、邻里矛盾,办理有关手续,受理村(居)民对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答复解释村(居)民提出的问题;③、受理村(居)民委托代办事项,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④、负责处理日常村(居)务工作,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⑤、接待上级检查考核,搞好上传下达,上下联络工作;⑥、及时更新党务、村(居)务公开内容;⑦、维护活动室的环境卫生及财产安全;⑧、值班期间遇有突发性紧急事件,应及时向乡(镇、街道)党政办公室或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村(居)其他领导共同做好应急处理;⑨、填写好值班日志,办理好交接班手续。

4、值班要求:①、村(居)干部实行轮流值班制,按时交接班,不得缺岗漏岗。值班干部有事外出应按AB岗制度办理;②、将规定工作日和干部轮流值班表及联系电话在本村(居)醒目位置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办事;③、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有失职渎职、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④、值班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工作日、工作时间值班,发现脱岗一次罚款30元,在值班人员工资中扣除;⑤、村(居)干部个人连续脱岗3次以上者,年终考核为不称职,并进行诫免谈话;单位发现连续缺岗5次以上者,年终考评单位为不合格,不得参加任何评先表优活动;⑥、聘请区乡(镇、街道)党代表、人大代表、老干部等为村(居)干部值班制的监督员,对值班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将全年值班考勤情况作为村(居)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议五公开(议事恳谈)制度

1、五议五公开内容:“五议”包括村(居)民党员建议、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党员代表大会决议;“五公开”包括提议事项、审议程序、决议结果、实施方案和办理结果公开。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要积极维护集体领导,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畅所欲言,求真务实。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参会人要坦诚相见,密切合作。党支部的决议形成后,党员要自觉、模范的贯彻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反映,但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

4、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凡需提请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提出初步意见,再提交会议研究决定。对一时不能解决的事宜,应暂缓做出决定,相互交换意见,下次再议。做出决议后,要按照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5、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参会人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对会议决定的内容,凡属应保密的,不得向外泄露,如有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后果,将按照党内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

群众说事制度

1、说事地点:“群众说事”室设在村委会办公室(或党员活动中心)。

2、说事时间:“群众说事”日定为每周五。

3、听事人员: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

4、说事内容:群众想说的话、想说的事和困难等。

5、凡说事日,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在村(居)委会办公室值班,接待群众说事,及时解决处理问题。

6、建立群众“说事”登记簿、信访意见反馈卡。在规定的时间内调处好所“说”的纠纷,处理完所“说”的事项,解决好所“说”的困难,并请当事人在说事(调解)记录簿上填写满意度评价。对所反映的事项,能直接答复解决的应现场及时给予答复解决;一时不能答复需要调查处理的,按照矛盾排查调处的程序和原则进行调处。

7、“群众说事”纠纷调处接待室要做到:热情接待、热情询问、热情处理、热情回访。及时公开信访内容、公开调处程序、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处理结果、公开反馈意见。乡(镇、街道)包村(居、社区)联系领导、村(居、社区)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到岗、接待不热情、记载不详细、调查不耐心、处理不公开、群众不满意或激化矛盾的,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取消当年评先表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代办(上门)服务制度

1、应依据公开、公平、公正,依法、高效和自愿的原则。

2、代办(上门)服务代办点设在“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也可到村(居)办公室办理。

3、代办(上门)服务范围:属乡(镇、街道)全程办事代理室受理的事项(按规定申办人必须到场办理的除外) ;需由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为申办人提供咨询和解释等服务事项;其他适宜在村(居)级代办点受理的事项。

4、代办(上门)办事程序由受理、传递(上门)、回复(办理)三个环节组成。

5、受理时,可采用书面、口头等方式受理,做好代办(上门)服务记录,并向申办人告知承诺时限。对申办人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补办事项。无明确办理时限的一般半月内办结。

6、传递(上门)时.要主动与乡(镇、街道)“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等及时做好衔接工作。

7、回复(办理)时,及时做好说明和资料归档工作,并听取申办人的意见。

8、申办人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等形式,向乡(镇、街道)办公室投诉。各代办点遇到重大投诉事项以及涉及到其他单位的投诉事项。应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办公室。各代办点应定期对申办人进行回访,遇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

9、代办员由乡(镇、街道)包村(居)干部和村(居)全体干部等组成。村(居)干部负责受理和回复工作以及传递需由

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包村(居)干部负责传递需由乡(镇、街道)受理的事项。

10、代办(上门)服务工作情况与村(居)干部和包村(居)干部年度考核挂钩,有3次以上不满意记录的取消年度评先表优资格,有5次以上不满意记录(非人为因素)的建议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机关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经济、科技、文化和业务知识等,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强化党性党风教育,促使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3、负责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围绕“五个基本”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地发展党员工作,特别要重视从一线、基层青年干部职工中培养积极分子。

5、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本系统和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级和下级党组织任期届满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党务公开,及时公布党内信息;支持本部门(单位)党代表开展工作,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保障。

7、坚持从严治党,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国法政纪,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独罪行为作斗争。

8、每月坚持党的组织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和党课等制度。每月进行一至两次党课教育。经常听取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社区党支部书记职责

社区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社区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的决定、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的工作,将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居民区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各项服务;

3、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交流情况,相互配合,积极协调社区各种组织、单位的关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好各项工作。

5、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村党支部书记职责

村党支部书记在村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结合本村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的法令,以及上级的决议、指示。

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推动全村科学发展。

3、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领农民致富。

4、紧密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5、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村党支部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企业重大问题的决定,同企业负责人(业主)保持密切联系,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组织党员和员工努力完成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等任务。

2、抓好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参与讨论决定本企业的重大问题,参与对奖金分配、人员调整、员工奖惩等问题的研究。支持和协助企业负责人(业主)在经营管理、生产指挥、技术开发等重大问题上作出正确决策。

4、抓好本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生产经营,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关心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领导本企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并根据企业特点,独立开展工作。

6、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教育和引导员工尤其是班组长以上骨干积极靠近党组织,搞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企业内的党员队伍。

7、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

8、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9、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

1、党组织议事决策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坚持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议事决策;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使决策符合时代要求、符合客观规律、符合工作实际。

2、议事决策内容: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意见和措施;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研究干部职工的任免、调动、退休、奖惩、聘用及干部的推荐工作;研究确定党组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研究有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党组织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其它需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3、议事决策程序:党委(总支、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党组织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会议议题要提前拟定,并经主管党组织成员审核把关、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提前2天通知党组织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党组织书记不在时,党组织会议由受委托的党组织成员主持,会后向党组织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党组织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党组织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组织成员沟通。党组织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织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组织成员到会。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党组织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组织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党组织成员的半数为通过。党组织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对应由党组织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组织会时,党组织书记可与有关党组织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织会报告。

4、议事决策纪律:凡属党组织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由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讨论决定问题时,每位党组织成员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管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会上讨论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正确的集中。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但必须无条件执行会议形成的决定。

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实行组长负责制,党委(组)书记为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活动,检查和指导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委(组)书记不在时,可由书记委托主持工作的党委(组)成员负责。

2、所有党委(组)班子成员为参学对象,并可根据需要适当扩大参学人员范围。

3、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等重要理论;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创新理论等;中央、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历史等各方面综合知识。

4、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1次,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

5、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档案,记录学习计划、学习资料、考勤记录、个人学习笔记、集体研讨学习发言和中心组学习成果等资料。坚持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提倡和鼓励利用业余时间认真看书学习。每个人都要建立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年终交组长审阅。理论中心组成员要根据自己工作业务特点,每年深入基层进行专题调研,每人每年至少要撰写1篇理论联系实际的论文或调研报告,并在理论中心组学习时进行交流。

6、理论中心组成员要带头自觉参加集体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因事因公不能参加学习必须向组长请假,并须经同意。

党委(组)班子成员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1、为了全面落实党委(组)班子成员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任务清晰、奖罚分明,充分调动全体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树立务实开拓、苦干实干精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2、基本原则:实行绩效考核,结合班子成员分工按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坚持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3、岗位目标考核内容:政治思想(10分),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模范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和指示,自觉维护政策法规的严肃性,原则性强。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全面辩证地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加强党的领导,发挥政治核心或核心领导作用。理论学习(10分),每月必须至少召开一次党委(组)班子会议,严格党委(组)班子会议制度,不得无故缺席。坚持参加党委(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全年学习不少于12次。带头参加理论实践,结合个人实践工作经验,撰写调研文章,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工作业绩(60分),完成各项分管工作任务指标、党委(组)中心工作任务、包村(社区)工作任务和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工作作风(10分),团结协作,公平公正,公道正派,注重协调,有全局观念,大局意识,依靠集体的力量和智慧完成各项工作。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上进心,有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勤政高效,破解难题。廉洁自律(10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牢固筑起拒腐防变底线,清正廉洁,当好表率,起到榜样带头作用。永远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和诱惑,无违规违纪有损领导成员形象的行为发生。

4、岗位目标考核方式:每年底由党委(组)班子成员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按照考核标准对班子成员进行考核。

5、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年度考核、各类评先表优、年终奖金等挂钩,并作为推荐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党委(组)班子成员包村(社区)驻点制度

1、包村(社区)党委(组)班子成员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指导和帮助各村(社区)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2、包村(社区)党委(组)班子成员要带头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主动与群众直接交流,解惑释疑,帮助宣传落实党的政策,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

3、年初帮助制定所包村(社区)工作规划和措施。工作中随时掌握所包村(社区)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指导和帮助解决工作中的诸多实际问题。

4、协助所包村(社区)搞好对外联络工作。加强与在外成功人士的联系,协助村(社区)与结对帮扶单位的联系,积极为村(社区)争取项目和资金。

5、协助做好综合治理和信访维稳工作。深入群众之中,了解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帮助村(社区)班子妥善解决、排查和化解矛盾,及时解决群众所提出的各类问题。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做好综治信访维稳工作。

6、搞好所包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帮助村(社区)建立健全议事决策、目标管理、廉洁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管理,协助抓好村(社区)后备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推进村(居)务管理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7、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8、包村(社区)党委(组)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包村(社区)工作的关系,每月至少到联系点开展1-2次工作。

党委(组)班子成员联系帮扶困难党员群众制度

1、开展党委(组)班子成员联系帮扶困难党员活动,是增强班子成员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的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是密切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有效途径。

2、联系帮扶形式: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出发,既要捐钱捐物送温暖,更要给思想、给信心、给路子、给项目、给技术,提高帮扶效果。

3、联系帮扶要求:每名班子成员每年结对联系帮扶2-3户困难党员群众,帮助他们理清一个好思路,扶持一个好项目,办好一件惠民事,有效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4、班子成员要定期走访困难党员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困难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党员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基层党组织建设考核评价制度

1、考核评价的原则:全面真实、客观公正、群众公认、鼓励创新、注重实效、严格奖惩。

2、考核评价的时间:一般每年年底进行一次。

3、考核评价的方式:查阅基层党组织有关党的建设的文件、制度、台账、记录、名册、档案等资料;查看现场,逐一考评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项目的实施情况;量化评分,评定每个具体项目的得分,汇总被考评的基层组织的考评得分;综合评定被考评单位的考评得分。

4、考核计分按百分制量化打分。

5、考核评价结果运用: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表彰的依据。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工作实绩考评体系,作为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坚持从严治党,廉洁从政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立足教育,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身作则的原则;坚持严格执法,违法必纠的原则。

2、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坚持集体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要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得违反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党的团结;不得对党的决定和决议阳奉阴违,口是心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4、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决策,必须经集体研究后决定。不得压制民主,个人超越权限决定重大问题和改变集体决定;不得脱离集体领导,目无组织,各行其是,各自为政。

5、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密切联系群众,做人民的公仆。不得搞官僚主义,脱离群众;不得玩忽职守,敷衍塞责;不得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得滥用职权,横行霸道。

6、要坚持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选拔任用干部。不得任人唯亲、拉帮结伙;不得安插亲属、朋友到自己单位的重要工作岗位。

7、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不得利用公款奢侈铺张,挥霍浪费;不得以权谋私,损公肥私,中饱私囊;不得追求腐朽、没落生活方式,玷污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光荣称号。

8、要遵纪守法,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不得对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言论、行动以及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坏人、坏事听之任之,姑息迁就;不得利用手中的权力吃、拿、卡、要,或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不得为违法违纪人员说情,袒护包庇;不得营私舞弊,贪赃枉法。

9、班子成员每年开展一次述职述廉评议活动。

10、党组织负责人应经常与班子成员或干部职工开展廉政谈话活动。谈话方式以个别谈话为主,任前廉政谈话和对班子成员的诫勉谈话,必要时也可采取集体谈话方式进行。针对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和错误,党组织负责人应进行严肃批评,敦促其深刻认识,限期改正,并对改正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同时就今后廉洁从政和不再犯类似错误作出承诺。

11、班子成员个人重大事项必须及时向同级或上级党组织报告。

党务、政(村、居、厂、校)务公开制度

1、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 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公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

3、公开的主要内容:党组织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情况;党组织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干部人事制度执行情况;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各类政(村、居、厂、校)务工作事项;群众意见建议与反情况;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要求公开和上级指示公开的事项;其它应公开的工作事项。

4、公开的形式:以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和制作公开报告清单为主要形式。公开栏应设置在便于党员群众观看的醒目地方,专人管理。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会议、通知、书信、谈话等辅助形式,积极、灵活、有效地推进公开的覆盖面,但不代替公开栏。

5、公开的时间:一般每季公开一次,每季度首月15

日为公开日;要做到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公开一次。

6、公开的程序:根据实际情况,由专人收集整理出拟公开事项,党务公开内容由党组织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政(村、居、厂、校)务公开内容由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经会议研究决定公开的内容由专人通过公开栏进行公开。

7、及时立卷存档。要建立公开档案,每次公开的内容都要及时立卷存档,一式两份,

一份报上级组织,一份留存,

以备查证。档案资料要真实、完整、规范。

8、公开的监管:内容公开后,要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接受党员群众询问,并及时了解、反馈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保证公开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民主管理制度(村、社区)

1、凡涉及民主管理内容的农村(社区)事务,都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意见,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讨论决定,付诸实施。

2、村(社区)内年度收支计划、重大财务收支项目,必须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严格财务开支审批权限,任何人不得越权审批;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和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审核财务帐目;财政管理部门要定期对村(社区)财务进行审计。

3、村(居)民代表会议由村(居)民民主推选的村(居)民代表组成,一般按每10户推选1名代表。村(居)民代表会议应固定召开的日期,应将年度例会、季度会和临时会相结合。村(居)民代表会议在民主管理方面主要履行以下职责:(1)代表村(居)民参政议政,讨论决定村(居)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和村级财务预决算,以及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的涉及村(居)政村(居)务方面的重要问题;(2)监督村(居)民委员会工作;(3)向群众宣传村(居)民代表会议决议,并带头执行村(居)民代表会议决议;(4)广泛搜集村(居)民意见,及时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5)必要时提请召开村(居)民会议;(6)否决村(居)民委员会违反法律、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本村(社区)实际的决定。

4、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要求和各村(社区)实际,制定村规民约和村(居)民自治章程。主要包括村(居)民的权利和义务,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的地位、作用和活动方法,以及村(居)民在家庭道德、社会公德、计划生育、社会治安、村风民俗等方面应遵守的准则和要求。通过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全体村(居)民共同遵守。

财务审批管理制度

1、村(社区)支部书记、村(社区)主任负责本村(社区)财务审核、审批。

2、村(社区)财务支出实行联审联签制度。日常经费的支出原则上由村(社区)主任审批;数额较大的经费支出,由村(社区)班子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后,授权村(社区)主任审批。

3、审批开支要审查发票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

4、基建项目等大额开支,要有公开招标合同,并有3人以上签字的验收结算清单,方可审批。

5、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凡属村(社区)支出原始凭证,完善村(社区)审批手续后,由村(居)民民主理财小组逐笔对收支情况进行审核盖章,审核合格后方可入账。

6、实行财务定期公开的原则。每月10日前公开上月财务收支情况,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7、财务档案必须保管完整规范,不得擅自销毁藏匿,人为原因将按照财经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有困难找党员(干部)制度

1、每名党员(干部)必须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悉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跟群众交心谈心,听取群众说事。

2、接待要求:要认真听取群众诉说生产生活中的急难事、邻里之间的纠纷事、影响和谐稳定的苗头事、帮贫扶困的实事,以及建议意见等;要主动了解群众所需所盼所怨,询问自己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为群众办事,对自己能办理的马上办理;对自己不能办理的需向群众说明理由并告知如何办理。

3、做好记录。接待党员(干部)要将群众反映事项的内容及结果如实记载在记录薄上,以便组织检查。

要上访找支书制度

1、支部书记必须热情接待来访党员、群众,悉心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跟党员群众交心谈心,听取党员群众上访事项。

2、接待要求:要与来访访党员群众进行交心谈心,帮助释疑解惑;要听取党员群众诉说生产生活中的急难事、邻里之间的纠纷事、影响和谐稳定的苗头事、帮贫扶困的实事,以及村务管理的好办法、“金点子”等;要主动向党员群众询问对自己工作的意见,了解党员群众所需所盼所怨,查找自己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为党员群众办事,对群众反映的一般性问题由包村(社区)干部组织讨论,研究解决对策。对能办的明确责任人,马上办理;对需要现场调处的矛盾纠纷,立即组织人员现场处理;对比较复杂的问题,提交村(社区)“两委”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争取帮助解决。

3、做好记录。要将党员群众反映事项的内容及结果如实记载在记录薄上,以便组织检查。

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1、实行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坚持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2、岗位目标考核内容:政治思想(10分),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十七届四中全会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模范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和指示,自觉维护政策法规的严肃性,原则性强。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全面辩证地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加强党的领导,发挥政治核心或核心领导作用。理论学习(10分),带头学习政治理论知识,认真记录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积极参加理论实践,撰写调研文章,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工作业绩(60分),完成各项党务工作指标、上级党委(组)中心工作任务务和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工作作风(10分),团结协作,公平公正,公道正派,注重协调,有全局观念,大局意识,依靠集体的力量和智慧完成各项工作。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上进心,有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勤政高效,破解难题。廉洁自律(10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牢固筑起拒腐防变底线,清正廉洁,当好表率,起到榜样带头作用。永远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和诱惑,无违规违纪有损领导成员形象的行为发生。

3、岗位目标考核方式:每年底由上级党委(组)组成考核领导小组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离任审计制度

1、村(社区)财务必须坚持一年一审,村(社区)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必须审计。

2、对当年即将进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的村(社区)要进行离任审计,对已完成换届选举的村(社区)要开展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重点内容: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财经法纪执行情况、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及当地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问题。

3、村(社区)级财务审计由区、乡(镇、街道)业务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村(社区)主要干部在职或离职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经济问题,由区、乡(镇、街道)业务主管部门进行重点审计。

4、审计工作结束必须形成书面审计报告由审计负责人签名后,报区、乡(镇、街道)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审计结论在财务公开栏和村民代表会上进行公开。

5、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带头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党员必须带头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钻研本职业务,积极学习科技知识和农村实用技术,掌握先进实用技术。

3、党支部应充分利用党员教育培训阵地加强党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和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农村党员党的知识、法律法规和实用技术等方面培训。

4、党支部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实践主题活动,全体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主题活动,凡有活动能力的党员,都要积极地参加“双建双带”活动,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普通党员、职工生活、工作中的困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5、党支部要做好新发展党员工作,每一个党小组至少要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加强教育培养,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吸收进党组织。

6、党员必须积极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定期组织生活制度,按时交纳党费,党员因公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要转党员临时组织关系,超过半年的,要转移党组织关系。

7、强化党员民主评议活动。支部每年要组织一次全体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明确专人负责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和转化工作。情节严重的,要根据党章的规定,依照相关程序进行组织纪律处分。处分不合格党员要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党组织和党员服务承诺制度

一、承诺内容

1、基层党组织在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采取召开党员群众座谈会、上门走访调查等多种形式,引导党员进一步深化对党员权利、义务的理解与认识,从解决党员队伍存在的问题、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出发,结合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党组织和党员的服务承诺内容。

2、基层党组织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围绕扶贫帮困、公益事业、社会稳定、产业发展四个方面内容,把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承诺的重点;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把解决致富信息闭塞、村容村貌不佳、群众就医条件不理想等作为服务承诺的重点。

3、党员根据家庭状况、工作情况和自身特长,将“四带头、四不做”做为服务承诺重点,即:带头遵纪守法、带头扶贫帮困、带头文明卫生、带头敬老爱幼,收取不义之财的事不做、损坏公共财物的事不做、和群众发生冲突的事不做、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不做。每个党员每年至少承诺服务1件实事以上,为本地、本单位发展至少提1条意见和建议。

二、工作要求

4、基层党组织在广泛征询意见、落实党员个人服务承诺事项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委员会,初步拟定服务承诺方案,然后组织召开党员骨干会,广泛宣传动员,提高对服务承诺制的认识,讨论完善服务承诺方案。

5、组织召开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职工(村民)代表、部分离任老干部参加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议,由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个人公开承诺。

6、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承诺事项正式确定后,填写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承诺记录,其内容包括党组织服务承诺的具体事项和完成情况等。

7、在村务、政务等公开栏中开辟服务承诺专栏,将基层党组织承诺的内容、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公开,将服务承诺签名书上墙公示,同时采取发放公开信、上门走访等形式,进一步扩大宣传,营造氛围。

8、年终召开组织生活会通报服务承诺落实情况,并组织测评,未完成服务承诺事项的,要说明情况,督促尽快落实。对测评有20%以上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党组织提出整改或督办建议,限期改正和完成。

9、实行服务承诺销号,对已经解决并得到群众认可的承诺事项,及时办结销号,做到完结一项,销号一项,并及时公布。

三、组织领导

10、各级党组织将服务承诺制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实施建档管理。

11、开展帮扶活动,由党员干部结对联系1-2名素质较低、能力较弱的普通党员,帮助他们消除误解和心理障碍,确保每名党员都能开展服务承诺活动。

12、各级党组织经常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对履行承诺的情况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或抽查,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得力措施,及时认真解决;对于办结限期较长的事项,要分阶段进行小结,确保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向群众公开承诺的事项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得到很好地落实。

13、各基层党组织和农民党员要将履行承诺的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地向干部职工大会、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干部职工大会、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对于报告情况应提出质询和建议。

民主管理制度(机关)

1、为了充分保障和落实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凡涉及民主管理内容的事务,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讨论决定形成一致意见后付诸实施。

3、应定期召开党组织成员会议,紧急情况可临时召开党组织成员会议,议事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党组织负责人不搞一言堂。

4、应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等,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及时给予答复办理。

5、年度工作规划、预决算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工作完成情况、人事调整、任免等情况均应向全体党员公开。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1、征求意见事项:凡是涉及“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审批的事项。

2、征求意见遵循的原则:广泛全面原则,根据重大决策事项的内容,决策前在党的基层组织和不同区域、领域、行业及人民团体、各界人士、民主党派中听取意见建议,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公开透明原则,除依法规定保密的外,采取一定方式,向党内公开通报重大决策事项的有关情况,使征求意见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更具针对性和可行性。形式多样原则,采取调研座谈、交流协商、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听取和收集意见、建议。

3、征求意见的形式:坚持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党员干部干事业的思想,让党员干部参与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的制定,参与决策,实现由被动接受管理向主动参与管理的转化。沟通信息渠道,采取书记信箱、个别谈心、召开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充分采纳合理化建议,使决策更具有科学性。定期召开离退休党员干部代表座谈会,走访作出过重大贡献的老领导,使他们的建议和经验得到借鉴和发扬。坚持每年召开党员干部大会,审议通过工作报告,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等重要文件。 大力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召开各种会议、设立党务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公布各类重要事项。

4、对征求意见的处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收集到的意见,对其中合理合法的意见要积极采纳,对其中不合法、不合理或暂时不能实现的意见和建议,要落实专人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以求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后,要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再次征求群众意见;如果群众有不同意见,则还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果群众没有不同意见,待公示期满后才能实施。

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1、为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使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实现对党内的有效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制定本制度。

2、重要情况通报的原则:合法、平等、公开、及时、真实。要保证党内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党内监督的效果,及时纠正各种不良风气,推动各项事业顺利发展。

3、重要情况通报的内容:党内的重大部署、重大决策、重大问题和情况等。

4、重要情况通报的主体:基层党组织。

5、重要情况通报的对象:下级党组织、全体党员。

6、重要情况通报的形式:各种党内会议、文件、通知、纪要、报告、公开栏或者新闻媒体等。

7、重要情况通报的时限:一般性工作一个月内通报一次,重要性工作和紧急性情况应及时通报。

8、凡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内容,不得通报。对有专门要求的决议、决定、会议内容应掌握在不同层次、不同范围内通报。对会议讨论的涉及机密的问题,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应根据需要在适当的时机,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党组织联系服务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制度

1、为了更好地服务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建立党组织联系服务党员和干部职工制度。

2、党组织要了解所在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的基本情况及思想动态,有重点的确定3-5名联系对象。班子成员每年联系1-2名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帮助他们端正工作态度,理清工作思路,共同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3、党组织要经常深入基层,通过座谈会、个别谈心等形式了解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所思所想,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做他们的贴心人。

4、党组织要关心帮扶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对他们反映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能够帮助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职工与管理层定期对话沟通制度

1、对话沟通时间:每半年召开一次职工与管理层对话沟通会。

2、对话沟通内容:职工与管理层之间的问题、意见建议。

3、对话沟通意见处理:对话合理合法的意见要积极采纳,对其中不合法、不合理或暂时不能实现的意见和建议,要向对话人做好解释工作。

职工权益保障制度

1、为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职工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确定职工工作规划、任务,对

女工工作其组织领导、协调

作用。

3、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同时对职工权益保

障工作进行监督。

4、参与制定有关维护职工特殊利益的政策、条例、规

定等。

5、根据需要组织有特色、有实效、有影响的活动。

6、提高职工素质,加强业务技能的培训。

党组织与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1、适用范围: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2、谈心谈话时间:党员政治生日的谈心(每位党员加入党组织的日期为政治生日),原则上各支部应在一周内完成。党员在工作中有进步、提任干部、存在问题或犯错误时的谈话。被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转正或延期转正时的谈话。

3、谈心谈话程序:党组织每年要将党员政治生日谈心工作列入年初计划,并按各党员入党日期列出日程表,依次为党员过好政治生日。党组织负责与党支部沟通、协调,确定谈话时间和谈话人。一般党员谈话由党组织负责人或上一级党组织指定的同志负责。由谈话人向党员说明谈话的要求和希望、祝贺或存在的问题。在谈话时,党员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4、谈话内容:要在民主评议党员以及党组织对每个党员的学习、思想、工作及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考核情况等方面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进行。谈话人代表党组织对党员一年来的工作成绩予以肯定,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批评,指明今后努力的方向。并在谈话时强调党的核心作用和党的先进性。对离退休的党员,要把加强思想教育同关心、帮助解决他们在生活和工作中的困难结合起来。通过谈话了解党员及其家庭遇到的实际困难,既严格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教育党员,又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党员,满腔热情地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和工作中的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使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切实体验到党组织的温暖,增强克服困难的勇气和信心。

5、谈心谈话方式和要求:谈心谈话一般采取个别交谈的方式。要把握要领,讲究方法。谈心谈话人在谈话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明确谈话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做到有的放矢,增强谈话效果。对存在一般性问题的党员,可采取提醒谈话方式进行,责成其加强学习,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有违纪苗头的党员,可采取警示谈话方式进行;对有轻微违纪的党员,党组织应采取限期整改的谈话方式进行,并将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书面上报。谈话过程中谈话人应将谈话的主要内容记录好。

维稳工作制度

1、党组织班子对企业的维护稳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领导为本企业维护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维护稳定工作负责;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承担具体领导责任;其他领导成员根据其分工,对职责范围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2、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全面掌握本企业内政治动态、高度重视稳定的重要情况和信息。正确认识和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把不稳定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3、成立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任务是在党组织和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党中、省、市、区关于维护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及时掌握信息、深入调查研究、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影响稳定的新问题,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4、重大不稳定因素和突出矛盾纠纷排查是维护稳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工作由党组织统一领导,维稳办负责牵头,各部门共同参与。

5、维稳办要对重大不稳定因素和突出矛盾纠纷排查情况要定期综合分析、预测形势、提出对策,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党组织和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责成有关单位及时进行调处。

6、明确专人负责重大不因素和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并建立专门档案,实行跟踪督察,确保解决问题的措施落实到位。

7、维稳办及相关部门每季进行一次重大不稳定因素和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对重大问题、突出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由维稳办汇总综合后,向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向区维稳办书面汇报。

第14篇:党建工作制度

发改委党建工作制度

党建工作制度

1、民主生活会制度

2、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3、党员活动日制度

4、党的会议制度

5、党课教育制度

6、党员汇报制度

7、民主评议党支部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8、党组织对党员点评制度

9、党员承诺制度

10、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11、党内监督制度

12、党支部工作议事制度

13、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4、党组织请示报告制度

15、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16、交纳党费制度

17、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

18、群众评议制度

民主生活会制度 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促进班子的思想建设,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内民主生活会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二、党组成员要坚持过好党组会和支部的双重民主生活会。

三、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可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应围绕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应坚持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遵循“团结 --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五、党组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五天上报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组织派人参加;并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党员,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做好准备。

六、为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规范化,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按照有关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程序:

1、确定中心议题。要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联系本单位的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和需要解决的

一、二个突出问题。

2、广泛征求意见。党组委托人事科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个别谈心,以及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由人事科汇总。

3、发出会议通知。党组应提前将确定的会期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做好开会准备。

4、做好发言准备,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要根据议题,对照《党章》及上级组织的要求,认真做好个人发言准备。领导成员之间应事先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二)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

1、民主生活会由党组书记主持。主持人要说明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

2、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3、由人事科通报党内外群众意见。

4、主持人和出席人员应根据重点议题认真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开展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因故缺席的人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会议的情况及批评意见会后应转告缺席人员。

5、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并研究会议上提出的而又能当场解决的问题。

6、请参加会议的上级组织领导或代表讲话。

(三)民主生活会后落实阶段的程序:

1、制订整改措施。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由分工领导干部具体负责落实,主要领导加强检查督促。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需上级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报告;属于违反党纪国法的,应分别交纪委、监察或司法部门查处。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重要问题,党组织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报告的,应追究民主生活会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

2、及时汇报。党组民主生活会情况和解决的主要问题,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用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3、及时反馈。要用适当的方式将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向党内外群众反馈,以便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七、对于无故不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给予批评教育。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如与上级党组织的规定有悖,以上级党组织的规定为准。

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实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的具体体现,是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形式,也是了解民情、倾听民声、集中民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有效途径。为了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规范起来,转化为经常之举,长期发挥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系点的确立

(一)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要明确一个地方或一个单位作为工作联系点。

(二)党员领导干部确立联系点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领导干部所分管部门的特点,选准一个有代表性的地方或单位。

(三)党员领导干部确立联系点,要充分考虑区域、行业、系统等因素,注意广泛性。特别是要注意在党组织力量比较薄弱的单位、新的经济和社会组织、尚未脱贫的乡村、生产经营困难和正在改制的国有企业建立联系点。

(四)党员领导干部在联系点要参与一个基层支部的活动,具体联系1至2名贫困党员或群众。

二、联系内容

(一)深入调研。党员领导干部要将联系点工作与日常工作统筹兼顾,认真开展联系工作。对所联系点要加大调研工作力度,准确掌握工作实际,通过调查,了解民情民意,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为开展工作、制定发展措施提供第一手资料,增强做好工作的针对性。

(二)宣传服务。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宣传教育,为基层群众答疑解难,解决政策梗塞问题,为经济快速发展,创建和谐文明社会做好服务。

(三)具体指导。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各自联系点单位实际,经常深入所联系点指导工作,了解情况,提出要求,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帮助联系点找差距、理思路,帮助基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

(四)解决难题。党员领导干部要把为民、为基层办实事作为联系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重点抓好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尤其是做好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处理。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列出解决的时限,条件不具备的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讲明原因。

(五)督促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对联系点的工作负有督促的责任,对照工作目标定期对联系点进行检查,确保联系点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六)以点带面。要以联系点为基础,认真分析,及时发现典型,总结和推广经验,努力推动面上工作开展,真正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三、联系形式

(一)上党课。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到联系点上党课或作专题报告,结合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讲理想、讲信念,讲党的优良传统。尤其是对那些困难单位、困难企业、困难党员,注意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激励他们自强不息、不断进取。

(二)举办报告会。邀请有关专家和基层优秀党员分别作专题报告。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联系点增强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的能力。

(三)开展谈心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在联系点适当开展谈心活动,虚心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

(四)参加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联系点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五)走访座谈。党员领导干部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了解民情民意,发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高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四、具体要求

(一)领导干部原则上每月到联系点一次。遇有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时要随时到联系点开展工作,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到联系点,过后要及时弥补,或通过电话、网络或书信的方式保持联系。

(二)领导干部每人要建立一套有关联系情况的档案。将每次到联系点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征求意见、解决问题的主要情况进行记载,作为年终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三)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原则上要为联系点办3件以上的实事。要真正关心群众的疾苦,及时掌握群众思想动态、生活难题,要突出重点及时疏导,采取具体帮助措施,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建立帮扶计划,实现帮扶目标。

(四)党员领导干部与联系点要形成情况通报制度。本着“不干预、多支持、重服务、分类指导”的原则,认真开展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

(五)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及有关规定,以身作则,争当表率,带头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联系点的党员树立榜样。

党员活动日制度

一、党员活动日必须坚持每周活动半天。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召开党的会议,进行党的纪律、作风、思想教育,开展组织生活、便民服务和谈心活动,处理党务工作。

二、支部工作要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安排,注重实效,抓好落实。

三、做好党日活动的考勤、记录。党员必须按照参加党日活动,如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必须事先向党组织请假。

四、党日活动是党员的必修课,必须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不得无故不参加。

五、对于事先向党组织请假,经批准未参按时参加党日活动的党员,事先必须由所在支部统一安排,进行补课,对于拒不参加党日活动的党员须按党纪严肃处理。

党的会议制度

党支部要定期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

一、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决议、支部工作和业务工作计划,支委会工作报告;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听取、审查支委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支委会,对接收新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作出决议;进行党课教育,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以及支部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支委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主要内容是分析研究党支部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决定如何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日常工作的重要事项等。

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两次。主要内容是学习教育、汇报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制订贯彻支部计划、决议措施。

党课教育制度

党课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宗旨、纪律、党的优良传统、形势任务、时事政策教育。党课教育由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统一确定学习内容或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安排教育内容,每月安排一至两次党课教育。

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每月向党组织汇报一次学习、思想、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汇报一般结合党小组生活会和支部民主生活会进行,也可采取个别口头汇报或书面汇报形式进行,党员单独外出超过超过一个月必须寄回书面汇报材料。党员汇报要讲真话,讲心里话。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汇报,不当特殊党员。党支部和党小组要以认真态度听取党员的汇报,并认真负责地逐人逐月做好党员汇报登记。

民主评议党支部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合年度工作总结进行。

二、民主评议党支部工作,在评议党员、年终总结的基础上,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对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并提出改进的措施。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方法是:

(一)进行新时期合格党员和模范党员的教育。

(二)对照党员标准进行自评和个人总结。

(三)进行民主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进行民主测评。

(五)支委会综合评议情况进行党员分类,一般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类,并将每个党员的主要缺点转告本人,监督其改正。

(六)表彰优秀党员,对基本合格党员重点补课,进行强化教育,对不合格党员,特别是对触犯党纪国法的党员要坚决查处,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作出组织处理决定,以正党风。

党组织对党员点评制度

点评工作有利于督促党组织和党员践行公开承诺,有利于全面真实地了解工作情况,有利于促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一、点评工作的内容:

(一)党组点评支部:一是点评在推动全市转型发展、跨越发展中发挥组织作用情况;二是点评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三是点评落实承诺事项情况;四是点评实施党建工作齐抓共创情况;五是点评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

(二)支部点评党员:一是点评学习情况;二是点评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情况;三是点评落实承诺事项情况;四是点评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

二、点评的方法步骤: 点评工作采取集中点评、个别点评、现场点评、随机点评等方式进行。严格落实点评内容、逐级点评;班子成员、各支部书记,由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点评;各支部书记要对本支部党员进行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点评,确保点评工作的全覆盖。

三、点评工作的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事求是。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提出存在的不足和努力方向,确保点评质量,防止流于形式。

(二)围绕中心,结合本职。开展点评工作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要结合学习省、市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关精神,围绕本委年度中心工作,紧密联系本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点评工作。

(三)落实整改,力求实效。党员根据点评情况,认真总结个人的工作学习情况,发扬优点,纠正不足,对存在问题及时制订出整改措施,并自觉落实。

党员承诺制度

一、基本原则:以建立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为基础,拓宽党员联系群众的途经,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承诺范围:《党章》规定的党员应履行的八项义务;围绕经济发展大局的有关事项;廉洁奉公,严格遵守“五不准”有关事项;其它应承诺事项。

三、实施步骤:党员个人自愿提出承诺,党支部审核,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党员实施;各支部也要写出公开承诺书,总支负责登记建卷、归档、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监督考核:党支部实行定期督查、指导和考评。一季度一通报,一年一考评。年度考评按照自评、互评、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程序进行,考评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级。考评结果予以公开,报总支存档。对考评结果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给予奖励。

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每季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汇报个人思想、工作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析总结支部和个人的主要经验和教训,并制订支部建设的目标和措施。

二、党支部委员除参加所在党小组生活外,还须专门召开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

三、民主生活会要做到有通知、有议题,有征求意见,有发言稿,有签到,有记录,有整改措施,有报告,有补课,有上级党组织派人员参加。

四、民主生活会如果不涉及党内机密,可邀请部分党外人士参加,接受群众监督评议。

党内监督制度

严格坚持党内监督制度,是为了保证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能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党中央的权威。

(二)能否参加所在党的支部和小组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三)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际民主科学决策。

(四)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五)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六)能否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度、法规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七)能否自觉遵守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全党服从中央的党的组织纪律。

(八)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措施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党组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是:

(一)党支部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组织生活的情况,应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二)督促定期开好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如实转告本人或者在会上报告;会后,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党内外群众提出的主要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和生活会上反映出的主要问题,如实向上报党组织报告。

(三)党总支和支部主要负责人列席、出席上级和下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和有关会议。

(四)了解并掌握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及时向上级宫组织反映,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揭露和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党组织和党员的违纪行为。

(五)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党冲动书记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六)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并经常深入基层、群众中、项目单位,了解和掌握对我委的情况反映意见和建议及党纪、党规执行情况。

(七)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党支部工作议事制度

党支部议事主要以支委会、支部生活会为主要形式,在每月第一周召开。主要内容是围绕党的自身建设等问题举行会议,讨论和检查支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检工作、群众工作等,分析研究党内外思想政治状况,制订工作计划和措施。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按照党群帮学对子双向责任制的要求和安排,党员固定同群众保持联系,每月至少联系一次。联系的主要内容是定期了解支部决议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向群众传达支部对这一个时期的工作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双方了解彼此的主要优缺点,并相互做好改进工作的承诺,制订具体措施。定期了解群众对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虚心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党支部每季度对执行党员联系制度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总结,通报本支部全体党员和群众,使其不断健全和完善。党总支和党支部要积极开展发改委已制定的送温暖活动。

党组织请示报告制度

党支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以及遇有重大问题的和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

党组织工作计划实施和党建工作情况,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党小组每月向党支部汇报,党支部每季度向党总支汇报,党总支每半年向党组汇报。遇有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党支部要围绕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本单位业务建设等项工作,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一定要以人为本,针对所属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一、加强党支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

二、党支部要注重对所属人员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和法律、法规,新知识的灌输教育,进行党的政治教育,提高全体党员和群众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思想政治工作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建等各项工作,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一定要以人为本,紧密结合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状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在针对性和有效性上下功夫,坚持实事求是,教育疏导的原则,帮助党员、群众提高基本觉悟,调动积极因素,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谈心活动,增强自我教育的有效性,特别要教育全体共产党员主动与党外人士交朋友、谈心,了解群众的真实想法,并注重解决群众的现实思想问题和生活具体困难,最大限度的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明理、顺气、暖人心的作用。

交纳党费制度

共产党员按时交纳党费,是对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是党员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党员交纳党费,不仅可以为党的活动提供部分资金,更重要的是能够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因此,党支部要注意对党员进行教育,使大家明确交纳党费的意义,自觉地按规定交纳党费。党员每月领取工资后要及时按标准向党小组交纳党费,党小组收齐后统一交于党支部组织委员,每季度末各党支部组织委员将本支部党费交于党总支,由党总支汇总后上交市政府党总支。党员连续六个月无正当理由不交纳党费,即认为自行退党。党支部、党小组要有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切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努力化解不稳定因素,完善预防和处置信访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决定建立发改委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

一、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参加领导为委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2次,每次半个工作日,轮流安排一名委领导接访,对涉及到的科室和委属单位,根据接访领导分工和群众来访事项事先或临时通知参加。

二、接访领导要认真听取来访群众的意见,参与接待的科室和单位负责人要协助领导同志进行有关问题的解释或说明,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参与接待的科室负责人,要认真做好信访记录,并填写信访事项登记表,由接访领导提出具体意见,反馈办理结果,同时告知信访人。

群众评议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推动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努力创造良好的发展软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委机关全体人员。

第三条 接受评议的对象应主动征求上级领导、上级主管部门、辖区基层干部、联系单位、联系村和联系社区的意见,每年不少于三次。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梳理,及时整改,以求实效。

第四条

委领导干部应定期开展述职述廉工作,写出述职述廉报告,接受机关干部群众和上级组织的评议。每年不少于一次。

第五条

委机关支部应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广泛征求党员意见,努力改进支部工作,主动接受党员评议;党员要在支部组织下,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接受支部和党员评议。每年不少于一次。

第六条委机关应定期召开机关作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民主党派、企业代表座谈会,同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主动通报抓党风廉政建设、投资软环境建设、机关作风建设、信访处理以及参加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重大工作的情况,并诚恳征求其意见,主动接受民主评议。每年不少于两次。

第七条

积极参加“政府机关行风评议”等活动,就全局意识、群众观念、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和工作实绩等广泛征求服务对象意见,接受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测评。

第八条

每年接受群众评议的情况,委机关在适当的时候进行内部通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 第九条接受群众评议的各项牵头工作,由委纪检组负责承担。

第15篇:党建工作制度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简介:

(五)学习要求

1、记好学习笔记。全年每个成员学习笔记记录不少于10篇,年终统一交学习秘书存档。

2、抓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正文开始>>

(五)学习要求

1、记好学习笔记。全年每个成员学习笔记记录不少于10篇,年终统一交学习秘书存档。

2、抓好考勤。建立集中学习签到簿,并由参学本人亲自签到。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必须向学习组长或副组长请假,并由学习秘书在签到簿上注明原因,每半年公布一次学习情况。

3、搞好补课。凡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人员,由学习秘书负责对其补课,并补记笔记。

4、认真自学。根据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总体安排,制订个人的学习计划,按照计划学习并记好学习笔记。

5、进行心得体会交流。每年中心组要至少组织一次专题心得体会交流。组织参学人员谈体会,谈认识、交流心得,相互启发。

6、组织考试。每年至少对党委中心组成员组织一次考试,考试成绩记入个人学习成绩档案。

7、建好学习档案。中心组学习记录簿、学习签到簿、补课记录簿、学习成员的学习笔记、心得体会、考试成绩、个人自学计划等学习档案要装订成册,存档。

党务公开制度

一、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外,党务一律向群众公开。

二、党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缴纳党费、参与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等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尽义务及缴纳税费情况等为随时公开内容。

三、党委书记为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四、要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反映和接受群众的检举。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为切实做好党建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为集团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领导和组织保证,特制定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一)抓好党建工作,争创“五好”基层党组织。党委是抓好党建工作的龙头。党委每月要按时召开党委会或党支部书记会,学理论、学政策、学知识,听取各党支部的党建工作汇报,对本月的创建工作进行安排。建立《党建工作日监控卡》,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定期听取副书记、委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汇报,督促检查分管工作的情况。

(二)主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在书记领导下,加强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其他副书记要切实做好分管的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向党委或书记汇报。

(三)党委委员按照党委分工,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定期向主管副书记汇报工作的开展情况,根据党委主管副书记的意见,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党委委员每人都要分包一至两个基层党组织,做为自己的党建工作联系点,每季要有一定的时间到联系点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帮助基层解决党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五)基层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在党委领导下,认真抓好党建的具体工作党委安排的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向党委和分包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工作。

(六)党委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注意发现先进典型,培养树立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发现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通报,督促整改,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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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党建工作制度》正文开始>>社区党支部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完成社区担负的各项任务。

2、领导社区自治组织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3、加强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4、组织、协调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对辖区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实行政治领导。

5、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6、做好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7、密切联系群众,搞好社区服务,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社区党支部议事制度

为了更好地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现社区党支部决策的制度化、科学化和民主化,提高议事和工作效率,正确领导和实施社区发展规划,特制定本制度。

1、社区党支部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议事会,特殊情况时,可以临时召开。

2、会议时间和议题应于会前1~3天确定并通知与会人员。

3、会议由社区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特殊情况下可委托总支其他成员召集和主持。

4、根据会议的内容和需要,社区党代表和居民代表可参加会议或列席会议。

5、议事范围:传达学习各级重要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意见和措施;安排部署社区党建、文化、卫生、治安、服务等重要工作的任务目标和措施;其他重要事项。

6、社区党支部议事会决定的事项和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并安排专人作好记录,整理归档。

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1、社区党员应当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按照社区党组织的部署要求,积极认真地做好社区的各项工作。

2、党员应该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参加“三会一课”,过好组织生活,因事不能参加的党员,事先必须请假。党员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社区党组织要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培训,主要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理论、政策法律、科技文化和业务技能学习,做到内容丰富、形式灵活、效果明显。

4、社区对党员实行登记建卡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流动时,必须及时按规定做好组织关系接转。

5、党员必须按中组部文件规定自觉按月足额缴纳党费,特殊情况时不能超过3个月。

6、社区内单位在职党员要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社区党组织要定期把在职党员在居住社区的表现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

7、社区党员必须按规定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活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进行组织处理。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教育。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不少于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

2、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至两次。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次数。

4、党课教育每两个月一次,全年不少于五次。

社区党员电化教育制度

1、认真制定社区党员电化教育年度播放收看工作计划。以社区党员活动室为主阵地,坚持阵地播放,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2、组织播放要事前发出通知,做到播前有提示,播后有讨论,作好记录,抓好信息反馈。要形成党员电化教育季度汇报制度,及时分析播放收看情况,检查播放收看的实际效果。

3、播放工作采取集中为主、分散为辅的形式组织收看。根据社区实际,突出“准、新、快、活”的特点,抓好配合中心的及时播放,依托网点的定点播放,形势教育的专题播放,宣传典型的重点播放,组织活动的统一播放,把播放工作落到实处。

4、党员电化教育要适应社区和企业发展需要,结合党员思想工作实际,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播放内容和方式,确保党员电化教育收到实效。

社区党建联席会制度

1、社区党建联席会由辖区内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主要企事业单位组成。

2、社区党建联系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决定社区党建工作和事关社区全局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活动等重大事项;整合社区资源,协调落实联席会形成决议、决定的事项,实现共驻共建。

3、联席会由社区党http://www.daodoc.com/转载请注明出处,谢谢!

第16篇:党建工作制度

党建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怀邵衡铁路代局指项目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项目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项目部党工委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生产经营为中心,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抓好项目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建设,保证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保证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

第二章

党工委会议制度

第三条 项目部党工委会议应每季度召开一次, 如特殊情况需要, 经党工委书记或副书记决定,可随时召开。党工委会议由党工委书记主持, 也可委托副书记主持, 党工委委员参加。根据实际需要, 也可采取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指定相关人员参加。

第四条 党工委会议主要讨论和决策内容:

1、研究决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的意见;

2、对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做出决定和部署;

3、研究决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研究决定纪工委、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5、对项目部经营目标、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财务概预算方案、物资招投标方案、劳务队伍的选用和劳务分包办法、内部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内部机构设置调整、人员使用、奖惩、重要的改革措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废除等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6、其它应由党工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第五条

党工委会议决策的程序:

1、对需要讨论的重大问题,项目经理和党工委书记(副书记)要事先沟通,共同商定决策议题;

2、要健全和执行党组织负责人参加项目部行政会议制度,及时了解情况;

3、针对决策议题,党组织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集体讨论,形成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4、决策可采取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或党工委(扩大)会议的形式。决策过程要体现民主集中制的精神。

5、当重大问题决策脱离实际或不符合上级规定时,项目党组织负责人要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如得不到纠正,项目党组织负责人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否则以失职论处。

6、项目党组织要经常了解项目生产经营动态,搞好调查研究,为保安全、保工期、创优质、铸精品、树信誉、创效益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第六条 由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重大问题,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做出决议。对于做出的集体决策,项目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监督检查, 领导班子的其它成员要带头执行集体的决议,切实履行职责。

第三章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第七条 根据项目部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八条 会议讨论决策内容:讨论研究项目部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意见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问题。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部工作方针目标,年度建设任务、投资计划的落实和财务预算的编制与执行,财务决算的上报。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物资招标计划方案(含标段划分)和年度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确定等问题。

3、报上级审批的项目部机构、干部调整方案、定员编制调整方案,新增和分流人员计划,项目部内部机构人员调整方案。

4、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办法、工作制度等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5、项目部分配制度改革和干部职工工资、奖金分配、生活福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6、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7、后备干部、专家人才的推荐。

8、项目部干部考核和竞争上岗方案的制定、修改。

9、项目部年度计划、预算外每笔在50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使用。

10、其它需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的重大问题。第九条 参加会议人员:

党政联席会议由党工委书记主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组成人员为指挥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人数超过应出席会议人数三分之二方可召开。不能按时出席会议的成员,事先要请假。请假时由会议主持人与其沟通听取意见,重要工作请假人必须提交书面意见,由会议主持人在会议表决时适时说明。会后由会议主持人向其通报会议决策情况。

党政联席会议讨论事项,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参加会议。有关部门负责人根据会议内容列席党政联席会议,列席人员由党政正职协商确定。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无表决权。

第十条 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决策重大问题应遵循以下程序:提出议案。党政联席会议成员有权提出议案动议,职能部门经分管领导同意可提出议案动议。调研论证。重大问题立案后,必须进行调研论证。确定议题。分管领导或主办部门将议案汇报后,由党政正职协商决定是否列入议题。会议讨论。决策重大问题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会议讨论和表决。会议表决。对干部调整方案报告事项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意票超过应出席会议人数三分之二的为通过。如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应当暂缓表决。未通过事项,经会议主持人决定,可进一步调研论证或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复议。签署意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大额资金使用、工程建设项目等事项,出席会议人员应当明确签署同意、不同意、弃权的一种意见。复议变更。重大问题决策后或实施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做重大调整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复议,未经复议不得变更。组织实施。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经集体讨论形成决议、决定后,要制定实施推进计划,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认真抓好落实。支付大额资金(多笔支付属同一项目的资金加总计算)时,应由行政正职、分管领导、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签字同意。联签单为大额资金支付依据,联签手续不全,财务部门不得办理支付手续。财务、计划、物资等部门和人员发现可能发生重大问题,应当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也可以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 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坚持以科学决策的原则,民主决策的原则,依法决策的原则。重大问题决策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上级组织有关要求,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策;

第十二条 “三重一大”问题是指项目经理部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干部调整和大额资金使用。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部工作方针目标,年度施工任务、财务预算的编制与执行,财务决算的上报。

2、自采物资招标计划方案和实施性年度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确定等问题。

3、干部调整方案、定员编制调整方案,项目部及各分部领导人员调整方案。

4、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办法、工作制度等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5、项目部分配制度改革和干部职工工资、奖金分配、生活福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6、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7、项目部管理权限内干部的调整及干部考核和竞争上岗方案的制定、修改。

8、年度计划、大额资金使用。

9、其它需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的重大问题。

第十三条 项目经理部“三重一大”问题决策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会议由项目经理或党工委书记主持,党政联席会议组成人员为指挥部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人数超过应出席会议人数三分之二方可召开。不能按时出席会议的成员,事先要请假,由会议主持人在会议表决时适时说明。会后由会议主持人向其通报会议决策情况。

第十四条 项目部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问题决策程序按项目经理部党政联席会议决策程序执行。

第十五条 项目部领导班子及成员要自觉接受上级组织和部门对执行集体决策“三重一大”问题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执行集体决策“三重一大”问题制度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自查,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报自查情况报告。认真接受上级党组织及其工作部门的检查或抽查。

第十六条

“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和厂务公开的内容,定期进行检查报告。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其责任:

1、未经集体讨论,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重大问题的;

2、违反程序决策重大问题的;

3、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制度规定的;

4、未向领导班子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的;

5、擅自改变重大问题集体决定的;

6、决策执行负责人渎职、失职、失责或不作为的。

7、违反“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党政正职应负主要责任。

8、责任追究要依据“三重一大”问题的决策程序,从议题的提出、议题的调研论证、议题的研究决定,明确主要领导责任、部室责任和直接责任人。

9、对违反“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的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者,区分不同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负有监督责任的有关部室(部门)发现违反“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规定现象知情不报的,视情节轻重,对部门直接责任者分别给予诫勉谈话、纪律处分、责令辞职、免职或解聘等组织处理。

第四章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第十八条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为加强指挥部领导班子建设,有效开展党内监督,统一班子成员思想,改进工作作风,增强班子团结和战斗力,提高领导班子成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的重要制度。

第十九条

项目部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工委的民主生活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第二十条

要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及工程项目的实际,组织开好每年一次有针对性、有实际效果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党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或重要问题可提前或推迟召开,也可增加次数。

第二十一条

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应根据当前中心工作、上级党委的要求和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二条

民主生活会由党工委书记召集和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召集和主持。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落实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要在下次民主生活会上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二十三条

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应在会议召开后十五日内报上级党委组织部和纪委。必要时要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

第五章

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二十四条

项目经理部成立中心学习组,项目中心组成员包括:项目部党组织成员、“三总师”,工会、共青团负责人,必要时可扩大至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五条

学习方形式按照“自学为主、集中为辅”的原则安排学习时间,根据项目经理部工作实际,可采取会前、会后学习、录像教学及座谈、研讨等学习形式,保证学习时间。

第二十六条

学习内容以上级党委每年下发的工作重点中要求的学习内容为主,并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要求增加相关内容。一般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总学时不少于24小时;每人每年的学习出勤率不低于80%。

第二十七条 集中学习、研讨要有发言提纲,自学时必须有学习笔记、学习体会,每年至少要撰写一篇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的论文。

第六章

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二十八条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在一般情况下,项目部党组织书记或委员一年上党课不少于4次;并建立“工地党校”等党员教育培训阵地。

第二十九条

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要求和工作部署;讨论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确定表彰先进的意见;讨论处置违纪和不合格党员;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其它应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问题。

第三十条

支委会研究决定的主要问题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批示;研究支部工作计划、总结、重要请示报告;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制定发展计划,研究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分析党员、职工群众思想状况,拟定党员教育计划,提出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提出对违纪和不合格党员的处理意见;制定支部“创先争优”计划、工作安排和评先等工作;其它需要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的重要问题。

第三十一条

党小组会议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技术业务知识;传达上级党组织决议及上级文件精神;发动党员做好员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评选先进;讨论支部委员会人选、发展党员和对不合格党员和违纪党员处分等问题。

第三十二条

党课内容主要应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科学发展观思想体系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及宣传教育资料。同时要联系当前形势和“热点问题”,联系工作实际,联系党员的思想状况。

第七章

外部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

要将外部劳务队伍党建工作纳入项目部各分部党建工作范畴统一管理,帮助他们建立必要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基础台帐,选派党性强、作风正、党务工作经验丰富的党员作为外协队伍党群协作员,负责联络、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探索在外部劳务队伍中发展党员的途径,推进外部劳务队伍党建工作逐步规范化。

第三十四条

对建有党组织的外部劳务队伍,要及时联系,掌握情况。对党员人数在3名以上但没有党组织的外部劳务队伍,要指导帮助其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外部劳务队伍,要将其党员编入项目部党的基层组织,并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内活动。慎重做好在外部劳务队伍中发展党员工作。

第八章

主题活动开展制度

第三十五条

项目党建活动要紧密结合重点工程所处的自然和社会环境特点,以及工期进度、安全质量、技术工艺等方面的要求,突出活动特色;要紧贴施工管理实际,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打造活动精品;要注重活动的延续性,善于总结推广活动经验,及时为新的项目开展主题活动提供借鉴,形成系列,推动主题活动经常化、系列化、规范化;要讲求活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以活动为主抓手,把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细化、量化到重点工程项目工期、安全、质量、效益、技术、文明施工、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之中,不断提高党建主题活动服务保证项目生产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创出活动品牌。

第三十六条

党建主题活动贯穿项目施工生产管理全过程。围绕公司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组织、策划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党建主题活动,并以此为主线,把“四强四优”、“创建红旗项目部”、“五先五最”、“创先争优”、“项目党旗红,全面争先锋”、“修身持志,共享荣光”、“区域党建联建联创”等其他党内活动纳入其中,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涵,在全公司构建以工程项目为“点”、基层党组织为“线”、区域为“片”的党建工作体系。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表彰会、事迹报告会等,努力营造浓厚的党建主题活动氛围,引导和激发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确保以党建主题活动深化拓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先争优活动推进党建主题活动。

第三十七条

按照“启动、推进、总结”步骤组织开展有特色的党建主题活动。一是确立活动主题,确定活动的内容和目标,制订活动方案,细化活动安排,并以一定的形式启动活动;二是精心组织实施,通过一些阶段性的、小型的活动和一定形式的检查考核、评比表彰,不断推进活动的深化;三是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党建主题活动成果和优秀党员先进事迹。

第九章

党建标准化工作制度

第三十八条

党建标准化应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文件、创建“四好班子”规划、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会议决定,各项工作情况汇报及总结,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集体研究记录、党政会签记录、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年度民主测评情况报告、职工代表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成员情况报告和领导干部述职报告等。

第三十九条

党组织建设和党建活动的相关资料。包括党组织工作记录本、“三会一课”资料、开展党建主题活动规划与措施、党建活动的各项评比表彰资料、党组织活动记录、党组织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及汇报总结,各类先进典型事迹或经验材料、外部劳务队伍党员名单及管理资料等。

第四十条

组织发展工作的相关资料。包括年内建党对象和发展计划、申请人及建党培养积极分子考察、预备党员考核等相关资料、政审报告和公函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资料、个人思想汇报材料、共青团“推优”资料,发展党员公示情况记录等。

第四十一条

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相关资料。包括“基层党校”规划与措施及党课辅导报告,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及情况分析,组织关系介绍信的管理、党费收入与上缴管理的相关资料等。

第四十二条

党内信息统计报表资料。包括《党组织工作上报材料一览表》、《月度、季度报表》,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通知单等。

第四十三条

党建日常台账管理。台账包括收文、发文、工作简报、各类数据、印章管理、介绍信管理、会议记录、群众来信等。在工程任务完成、党组织撤销后,要将项目部党建相关资料登记造册,报送公司党委组织部门集中保管。

第十章

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条

工程项目应按照中铁三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中铁三党组[2006]51号)文件精神,向党组织提供必要的活动经费。工程项目党组织要从工作需要出发,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编制经费开支计划,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由项目部财务列支。因特殊情况需追加经费时,由党组织提出计划,经与指挥部行政负责人商定后,从项目财务开支。

第17篇:党建工作制度

学校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党建工作制度

一、落实领导职责。将党建工作列入学校工作大局通盘考虑,制定出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支委成员按照部门、工作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1、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日常工作,履行本单位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围绕中心工作,团结带领支部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求真务实地完成单位的各项工作。同时,认真抓好党支部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实行党建目标管理,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副书记:在书记和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书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学校公会、团支部、大队部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抓好教职工经常性的思想工作,负责处理、解决好思想工作中的矛盾。

3、宣传委员:主要负责宣传工作。及时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动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指导开展文体活动。办好学校党建工作的宣传橱窗,做好通讯报道。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4、组织委员:主要负责组织工作。了解和掌握支部的人员状况。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安排,检查和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负责做好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各项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构。学校党支部为党务工作机构,支部委员会由三位支委组成。下设三个党小组。

三、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出全校党建工作规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同时,结合教育领域的特点和党员队伍现状,分年度制定党建工作具体计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人和时限。

四、建立专题议事制度。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针对本单位党的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民主化、公开化、规范化。

六、党支部委员会按期换届,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学校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2、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向党员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等。

3、支委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订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的措施;研究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支部工作事项;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讨论研究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总结前期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安排等。

4、党小组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讨论党员的奖惩意见,研究落实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措施等。

5、党课的主要任务是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行现代教育理论、现代科技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等。

6、活动要求: (1)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一次,支委会一般每月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

(2)学校党支部要对“三会一课”作出统筹安排,拿出全年活动计划,固定党员活动日,确保党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组织活动。

(3)每次活动要准备充分,主题明确,记录详细。

(4)所有党员都必须按时参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事先向党支部书记提出并得到同意。

(5)组织活动要坚持质量,形式多样,解决问题,注重实效。

(6)“三会一课”活动情况纳入党支部工作的年终总结。每个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连续3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支部要找其谈话教育;对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劝其退党或予以党内除名。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责任内容

学校党支部和校长室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日常工作同时研究,同步安排。每年专题进行学习教育、召开民主生活会均不少于两次。校长、书记对本校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各项要求,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纪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完善管理、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4、依法支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履行职责,调查、处理本单位违法违纪案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责任考核

1、局党委和乡党委负责领导、组织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一般与学校领导干部考核、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2、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采用自评、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座谈走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其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4、局纪委和乡纪委负责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责任追究

1、学校党员、干部有违反责任制内容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对学校廉政典型和举报有功人员给予相应奖励;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相应处分。

3、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明确界定,不随意夸大无限上纲,不遮瞒掩饰不了了之。

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制度

一、学习目的:

提高学校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思想水平和领导能力。

二、学习内容: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政治、经济、法律、文学艺术、科学技术、教育教学改革等各方面知识。

三、学习时间: 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自学时间不少于80学时。

四、学习方法:

以自学为主,辅之以座谈、调研等,注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开展讨论,提出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和措施,力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

五、学习要求:

1、学校党支部要结合学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需要,定期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明确具体要求。

2、每次集中学习要主题明确,精心准备,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3、领导班子所有成员均需按时集中学习,并建立考勤制度。

4、学习讨论应名符其实,认真记录,积极发言,不得以研究工作代替学习。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有特殊需要时,可择时召开。开会时间、地点和要求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二、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就能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学校的决定、决议;能否自觉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能否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能否为政清廉,遵纪守法;能否实践宗旨,密切联系群众;能否认真落实上次民主生活会确定的整改措施等事项进行检查、总结,查找不足,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做好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

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本校工作实际及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2、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由学校党支部书记于会前通过谈话等形式,转告相关人员,对有一定代表性或事关全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在会上通报。

3、班子成员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4、召开日期和主要议题要提前5天报告上级党组织。

四、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

1、民主生活会由学校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2、要坚持原则,讲究方法,既不回避矛盾,也不搞无原则纠纷;既勇于开展批评,又和风细雨,润物无声。要从团结发展的愿望出发,真正达到增进团结,解决问题,促进共同进步的目的。

3、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制订整改方案。学校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分别制定整改措施,突出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人。同时要在学校党务公开栏中予以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会议要指定专人记录。在下一次民主生活会上要检查前一次民主生活会的效果。

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制度

一、评议的对象 书记、校长、副校长

二、评议的主要内容

对照校级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评议。

1、“德”是指干部的政治、思想表现。主要看干部的政治立尝党性修养和奉献精神,看干部立党为公、遵纪守法和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政会议决议的情况。

2、“能”是指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主要看干部学习理论、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提高领导水平的情况;看干部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勤”是指干部的工作作风和工作责任心。主要看干部是否勤奋敬业,踏实工作,深入课堂,联系师生;是否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绩”是指干部的工作实绩。主要看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以及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益等情况。

5、“廉”是指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主要看干部防腐拒贿的情况;淡泊名利、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爱惜国家资财、遵守公共财务管理和使用规定的情况;遵守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的情况。

三、评议的方法和程序

民主评议校级干部必须在教工委的领导下进行。具体方法和程序为:

1、开展学习教育。提高校级干部的思想认识,以正确的态度接受民主评议。

2、组织调查走访。召开师生、家长等代表座谈会,了解师生、家长对校级干部的评价和意见。

3、校级干部个人总结。书面总结个人履行职责包括个人目标责任达成情况和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出存在问题,提出今后的打算和措施。

4、召开述职测评大会。学校全体教职工参加述职测评大会。在学校校级干部逐一述职后,由参会人员进行无记名测评。

四、评议的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学年末进行。

五、评议结果的处理

1、作为校级干部任用和年度考核等次的依据之一;

2、按照有关规定向校级干部本人反馈;

3、对评议不称职对象进行诫勉谈话或作出组织处理。

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校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方向、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

2、学校党政组织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

3、学校党政组织选拔任用干部及有关人事变动等情况;

4、学校党组织培养、发展入党对象的情况;

5、学校及个人受表彰、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查处情况;

6、学校经济运行、收费管理等情况;

7、学校机构设置、有关人员分工、定岗定编、职称评聘情况;

8、按规定应公开的其他党务、校务工作。

二、党务校务公开的途径与形式

1、会议型:支委会、党员大会;行政会;教代会、工会会员大会、工会委员会;全校教职工大会、家长会、学生会。

2、告示和公示型:设立党务校务公开栏以及移动版面、校园广播等。

3、文件型:书面文件。

三、党务校务公开的工作要求

1、学校成立党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监督、处理党务校务公开的相关事宜。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分别是党务、校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工会主席是监督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设立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

2、学校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应按照提供、审核、发布等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坚持事前公开、征求意见,过程公开、阳光操作,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做到及时、真实、全面。党务校务公开的每一项内容都必须有具体经办人和相关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党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

3、学校党务校务公开的资料应按年度及时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党务校务公开接受教工委、教委的检查和指导。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列入学校工作年终考核。

党员活动日、党员学习制度

党日活动是学校党支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是提高党员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有效手段。为切实提高党日活动质量,更好地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制定党员活动日制度、学习制度。

一、活动时间:

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党日活动,具体时间由党支部确定,并相对固定。每月安排一次党员学习活动,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4学时。

二、活动内容:

1、传达贯彻党中央及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和文件;结合本校实际讨论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研究本校党组织的重要工作;报告党组织一个时期的工作情况。

2、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论、教育教学理论、科学文化知识、时事政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改革动态等。

3、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汇报、交流思想、工作情况,讨论、处理其他党务工作等。

4、能彰显时代特点和教育特色,促进党员作用发挥的其它相关内容。

三、活动要求

1、认真准备。党日活动要充分酝酿,科学安排,详细制订《党日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时间、内容、形式和要求。

2、精心组织。党日活动要严格按方案实施,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注重思想性、时代性、趣味性与实效性。

3、力求创新。党日活动要围绕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学校办学实际,围绕学校社区共建和教育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载体,形成鲜明的学校党日活动特色,促进党员活动质量的不断提高。

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性分析

(一)党性分析的内容和要求

党性分析是党员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和《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检查自己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思想根源,进行自我总结。党性分析主要是查找存在问题,从个人的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找准薄弱点,不能报流水账,更不能避重就轻,敷衍了事。 (二)党性分析的程序

1、由学校党支部根据党员队伍建设的任务和要求,进行全面动员;

2、党员在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认真进行自我总结;

3、学校党支部认真把好自我总结材料的审查关。

二、民主评议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对全体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每个党员发挥作用情况。

4、表彰优秀党员、推动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

3、坚持在党员标准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4、坚持积极开展批评自我批评的原则。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1、是否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既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又脚踏实地地为实践党的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而不懈努力。带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2、是否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改革大局,站在改革前列,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为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做出贡献。

3、是否坚持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廉洁奉公,自觉维护群众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在本岗位上创造一流业绩。

(四)民主评议党员的步骤

1、学习教育阶段。组织党员学习《党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

2、自我评价阶段。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对自己一年的思想、学习、工作,特别是改革、廉洁、组织纪律方面进行总结。肯定成绩,找准问题,明确方向。

3、民主评议阶段。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内进行党内互评,并采取召开群众座谈会、民意测验、设意见箱等适当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在评议中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开展批评自我批评。在对评议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由党支部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4、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分析、汇总各方面反映,形成对党员优秀、合格、不合格的组织意见。

5、表彰处理阶段。经民主评议,对评选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合格党员给予肯定和鼓励;按照有关政策,对不合格党员区分情况,严肃处置。

6、总结整改阶段。党员要在评议以后,针对自身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上交本人所在党支部。

三、民主生活会

(一)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和要求

民主生活会是党员之间讨论工作,畅谈思想、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生活方式,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措施。

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学年末进行,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确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后召开的,必须党支部同意。 (二)民主生活会的程序

1、民主生活会的方案,提前10天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会议日期和主题,须提前10天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充分准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同志,会前要向支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民主生活会要认真按照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征求并反馈意见、撰写发言提纲、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通报情况、材料处置等9个步骤进行。

2、民主生活会主要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以及党员之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思,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协调工作的目的。

3、民主生活会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既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不能不负责任地伤害同志,要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达到团结一致。

4、对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改进措施。对问题较多的成员,要做好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个别问题严重的,要按规定采取必要的组织、纪律措施。

5、民主生活会要有专人记录。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将民主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原始记录、梳理后的群众意见及整改方案报上级党组织。

党员进行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一次,具体工作可与党员履行“一岗双责”目标责任情况的年终考核同步进行。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公示

制度

一、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二、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书、自传、个人小结、思想汇报、培训证书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材料。

三、学校党组织指定1--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参加一些党的活动,分配一定的工作,让他们经受锻炼和考验。

四、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学习、思想等情况,学校党组织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五、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二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列为发展对象。

六、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没有经过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得发展入党。

七、学校党组织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审查,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八、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在支委会讨论决定是否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将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在学校党务公开栏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的主要内容是: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及职务、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培养联系人等。公示期间学校党组织认真做好反映、举报的接待和受理工作。公示期满后,把公示情况及反映问题的调查结果,在支委会上通报,切实把好发展新党员的入口关。

九、实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预备党员因各种问题被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对有直接责任的学校党支部及其负责人和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等,追究培养教育、考察谈话、核实问题、讨论审批等环节的领导或工作责任。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失职、渎职、搞不正之风的党员和领导干部,要视事实和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

师德建设工作制度

1、师德建设工作是一项常规性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其内容随着时代及实际工作变化,将不断丰富和深化。

2、师德工作重在建设,要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师德问题的思路。从有利于学校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师资队伍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角度来理解和制定师德建设的措施和办法。建设工作要做到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

3、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每年要制定师德建设工作计划,并督办计划的完成。教务处、教导处、工会等应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计划,要将师德建设工作列入常规工作。

4、学校每年树立师德标兵,予以大力表彰和宣传,以期起到示范、感召、辐射作用。

5、每位教师都要自觉培养师德意识,确立师德观念,按师德规范严格自警自律。

6、将师德建设工作同解决教师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从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实际出发,理解体贴教师,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以实际工作来增强师德建设工作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7、完善师德监督机制,学校考评与教师之间、师生之间相互监督相结合。坚持师德汇报制,凡发现师德问题,必须及时汇报师德建设领导小组予以查处,知情不报者,一经查出,必须追究责任。

8、建立师德奖惩制度,凡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教职工,除认真检讨、批评教育外,按情节轻重扣发学年奖,评优、职评、晋级一票否决,并停职待聘或解聘,或年度考核结论定位“不合格”,情节严重,触犯刑律者,报有关部门查办。

第18篇:党建工作制度

*****公司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编 序

为加强公司党委和基层支部与党员队伍建设,促使全体党员提高党员意识,规范言行,增强党性修养,促进公司党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探索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等制度,经公司党委会议研究,特制定各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公司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中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党建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党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位指导,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方针。

3、党委坚持围绕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党建工作,支持公司经营组织工作,与公司经营组织构筑“统一目标,作用互补,相互监督,共同发展”的工作机制,推进公司持续发展。

4、党委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实现“上级党组织满

1 意、企业经营组织满意、职工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第二章 党的组织设置

1、公司设党的委员会。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党委对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党委设书记一人,副书记一人,委员五人,副书记负责党建日常工作。

3、党委本着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原则,设立办公室,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处理党建的日常工作。

4、党委下设三个党的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5、党支部设书记一人,组织委员一人,宣传委员一人。支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申请增设其他委员名额,但支部委员会人数最多不超7人。

6、党支部下设党小组。党小组设组长一人,由所在小组党员选举产生。

第三章 工作职责

党委工作职责

一、党委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具体指导基层党支部工作,加强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及党组织自身建设工作。

二、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和集团党委的决议、决定,团结和带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努力完成上级领导部门下达

2 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讨论决定重要工作规划、重大工作部署、人事任免、重大改革措施以及关系公司利益的重大问题。

四、党委要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各项规定,对党支部和党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五、领导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女工委、武装部等群众组织工作。

基层党支部工作职责

党支部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组织本支部党员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完成。

一、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完成党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做好党员学习教育工作,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观念。

三、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训,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四、密切联系群众,协助党委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五、完成上级党委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3 党小组工作职责

党小组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本组党员开展各项工作,执行党支部的决议,确保各项任务完成。

一、组织本小组的党员进行政治理论和时事政治的学习;

二、定期召开党小组会议,交流思想,沟通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布臵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

三、检查和指导党员责任区的工作,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富于创新;

四、密切联系群众,及时沟通职工,了解职工对组织的要求,掌握党员在群众中的表现情况;

五、定期向支部汇报党员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及时、认真地做好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鉴定写实工作;

七、在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发展党员的基础性工作;

八、按时收缴党费;

九、开展党员的文体活动。党委委员工作职责

一、党委书记主要职责

1、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制定党委工作计划,安排党委工作,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和党委会议,将党委工作中的

4 重要问题及时提交党委会议,参与讨论和决定公司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及党员大会、党委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检查党委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负责抓好党委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组织党委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党委的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党委的集体领导作用。加强对党委工作的指导,了解党委建设情况,检查督促党委的工作。

4、经常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及群众的思想状况,发动党委成员和党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党委副书记主要职责

党委部副书记协助书记开展工作,书记因公外出时,由副书记主持党委的日常工作。

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协助党委书记组织开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决议的活动,对党委的组织工作提出建议。

2、了解和掌握党委的组织状况,按计划组织党委和检查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按党章和上级有关选举工作的规定,积极做好党委改选的组织工作。

3、收集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和支部组织工作方面的情况。对支部的组织建设提出建议,并在党委讨论决定后负责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 5 组织评选优秀党员等活动。

4、根据党委的实际情况,提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意见及安排,具体组织评议党员的工作。

5、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组织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工作计划,经党委讨论通过后主持实施。按照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审查和办理吸收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考察和转正的手续。

6、做好党员的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党员鉴定和考核。党员组织关系,检查收缴党费和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工作,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组织好党员统计。

四、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的宣传工作,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按照党委决议,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出思想政治工作的计划和措施,协助书记抓好思想政治工作。

2、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党员教育计划,与工会、团组织、妇联工作负责人共同拟定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政治理论、形势任务教育计划及政治学习计划安排,经党委讨论通过后,主持实施。

3、配合行政负责人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纪律教育,鼓励其做好本职工作,了解和掌握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宣传他们的事迹和经验,提出奖励和表扬的建议。

4、协调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组织开展群众性 6 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五、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党纪工作,根据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司党委的安排,对党员进行党风和党纪教育。

2、检查了解支部和党员执行党章、准则、条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决议和遵守党纪的情况,对违纪党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办理处理手续,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的情况。

3、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受理党内外群众对党员违纪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4、经常向党委及上级纪检部门汇报和反映本单位的党风、党纪情况。

5、处理非党员干部职工的违纪案件。

六、安全生产委员主要职责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上级党委、政府及公司党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2、配合企业负责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公司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及时安排部署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及事项。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逐级分解下达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逐级签订责任书,严格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4、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并落实安全 7 生产隐患及风险点排查治理动态监管制度,确保安全防护、安全设施、应急救援装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监管工作等不断得到加强和提升。

5、鼓励、支持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和各种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培育先进的安全文化理念,充分发挥安全文化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6、强化监督和举报工作。鼓励职工监督和举报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红线”管理制度。

七、青工委员主要职责

1、在党委集体领导下,负责公司的青年、工会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关于工会、共青团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工会、团组织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3、指导工会、团组织加强对团员青年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教育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4、教育团员和青年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热爱本职工作,精通业务,积极为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奋斗目标做贡献。

八、综治委员

1、在党委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掌握分析公司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重大问题及

8 时提请党委研究解决。

3、指导、督促企业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积极推进公司依法治理工作。

4、调动各单位、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工作,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合力。

5、经常研究分析公司综合治理情况,及时疏导、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6、督促公司各单位落实人防、技防、物防等各项治安防范措施,组织开展群防群治工作。

7、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组织开展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

基层党支部组成人员工作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

9 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同行政以及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委民主生活会,搞好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传报集体领导作用。

二、党支部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活动,接转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三、党支部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10 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宣传工具,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四、党小组组长主要职责

1、按照党支部的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

2、组织党员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和上级的指示,分配党员的工作,指导党员活动,保证完成党支部布臵的任务。

3、按时召集和主持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组织党员做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5、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作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并及时向党支部反映本小组情况。

6、积极协助支部作好发展党员工作。按时收缴党费。

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党委办公室是党委日常办事机构,协助党委做好党的组织、宣传、督查等工作,其职责范围是:

1、协助党委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公司党委的 11 指示、决定。

2、根据党委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研究政策,向领导传递综合信息和反馈各方面动态,为党委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和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3、掌握各部门、各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党委决议的情况及进程,做好协调和督促工作。

4、组织、安排党委各种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

5、负责党委文件及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

6、负责党内文件的处理工作,做好机要、保密工作,管理党委印鉴。

7、检查各党支部、科室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议的情况。

8、完成公司党委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党委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一、根据党委办公室的职责范围,主持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二、按照党委安排,负责组织传达上级文件、指示,起草党委各类文件,做好审核把关工作。重要文件要亲自执笔。

三、负责检查、落实党委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的准备工作和组织工作。

四、根据党委指示,发布会议纪要或会议决议,具 12 体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党委的决议,掌握其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向党委汇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提出解决措施和意见。

五、负责阅批、处理上级党委下达的文件,做好党委文件的会稿工作。

六、组织力量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党委决策当好参谋。

七、协助党委领导抓好党员领导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党委与公司行政、工会等之间的工作关系。

八、抓好办公室的自身建设,关心办公室全体同志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定期总结办公室工作。

九、完成党委和党委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办公室干事主要职责

党委干事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做好党委工作情况综合、信息传递、文件处理、检查督办等工作。

2、起草党委计划、工作总结、会议通知、政审、鉴定材料等。

3、协助党委办公室主任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发展以及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工作。

4、负责接待和处理党员、职工的来信来访工作。

5、负责党委统计报表和党费收缴等工作。

6、做好党委文书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

7、完成党委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工作制度

党委会会议制度与议事规则

一、议事决策范围

1、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

2、讨论事关公司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包括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土地等项目,金额较大的财、物问题和有关全公司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

3、研究公司机构设臵,确定两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调整,以及有关人员的录用、推荐、任用、调整、奖惩、返聘等问题。

4、制定整体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

5、研究本单位敏感事项工作制度和程序的制定与修改。

6、研究决定党组织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

7、其它需要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二、议事决策程序

1、会议时限:召开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紧急 14 情况随时召开。

2、会议组织: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党委书记较长时间离开公司,会议由副书记主持,会后向党委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党办负责将开会的时间、地点、议题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并做好准备工作。党办主任或干事作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3、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根据工作需要和委员的建议事先拟定,无议题不开。重要议题事先要有预案,应提前通知党委成员做好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4、参会人员:会议由党委委员参加,人数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开会。党委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委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根据会议内容,经党委书记同意,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5、议程要求:党委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人员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

6、会议表决:遵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人员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重大事项要进行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对于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除紧急情况外,应暂缓形成决议,待充分交换意见或向上级请示后,进行复议,再形成决议。

7、会议落实:会议决议由党办负责向有关方面传达,并按要求督促检查,保证决议的贯彻执行。

8、会议纪律:要严肃会议纪律。与会人员有义务带头贯彻执行会议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在党委内部交换,或向上级反映,不得在职工中散布,更不得违反决议。会议讨论过程中涉及到的不应当对外公开的内容及委员个人发表的意见,不得对外泄露。

三会一课制度

一、“三会一课”是党员的重要组织生活内容,每个共产党员必须按时参加。

二、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是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进行工作总结和部署;吸收或处臵党员;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并形成有效决议。

三、支部委员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是讨论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的措施;研究党员管理工作;对党支部的重要事项作出安排。

四、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是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和重要指示精神;了解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布臵相关工作,酝酿讨论发展新党员。

五、党课。原则上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党课的内容要根据中心任务和上级安排,针对党员思想状况确定。党课的形式要多样化,每次党课,应提前确定内容,并安排好主讲人,确保党课教育质量。

16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民主监督,切实抓好公司党委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增进团结、形成合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党委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主持,参加党委民主生活会的人员为党委委员。

2、党委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有:(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2)贯彻民主集中制,分工负责,协作共事,讲政治、讲团结的情况;(3)艰苦奋斗、遵纪守法、勤政廉政,对错误倾向进行批评的情况;(4)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5)改进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的情况;(6)加强对党员思想教育的情况;(7)针对征求到的基层单位和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党委班子成员开展自我批评,重点检查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8)上级党组织安排的专题民主生活的内容;(9)需要列入党委民主生活会的其它重要问题。

3、认真做好党委民主生活会的会前准备工作。一要根据公司中心工作和各部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方案,确定重点议题,提前告知与会人员;二要采取多种形式, 17 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汇总整理提前反馈参加会议人员或在会上进行通报;三是领导班子成员做到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并准备好个人书面材料;四是民主生活会时间确定后,提前一周报上级党委。

4、党委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中心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纠正意见和整改措施,以实事求是,开诚布公,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自我批评要开门见山,严于律己,不护短,不遮掩;同时,注意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会或工作会。

5、加强民主生活会的成果运用;对会上检查和反映出的问题,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公布;对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整改措施,按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或会议决议,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对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需要上级组织汇报;会后15日内,按规定向上级组织报送会议情况和会议记录。

6、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可根据需要增加次数。

7、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到会时,应在会前提交书面发言,会上由他人代为宣读,会后由主持人或主持人委托他人将会议情况、批评意见转告他人。

8、根据有关规定和会议议题,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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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是党的组织生活会的一种形式,也是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监督、互相帮助、分清是非、沟通思想、总结经验,统一认识,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个重要途径。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和本公司支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支部书记要深入调查,确立会议的主题,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要坚持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则性,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同志的缺点和错误,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达到新的团结。对自己的缺点和错误,要严于解剖,达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总结经验、统一思想的目的。

三、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情况;

2、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情况;

3、学习政治理论,不断地进行思想修养和改造的情况;

4、执行党的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

5、开展积极思想斗争,自觉地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情况。

四、步骤:组织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批评评议,支部点评、列出问题清单并督促整改等。

五、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还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阳办发【2016】22号)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公司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委、支部主体责任清单

公司党(委)支部对本单位、本区域意识形态负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1、把握正确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集团党委和公司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第一时间传达

20 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推动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党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3、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督查,每半年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重大情况第一时间报告。

4、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加强本单位、本区域网络信息管控,坚决守好用好意识形态阵地。

5、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重大问题的处臵。对错误思潮和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加强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的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和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臵工作。

6、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知识分子制度,团结引导服务知识分子传递正能量。选优配强宣传思想工作班子,加强队伍管理和教育,培养造就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意识形态工作队伍。

21

7、严格追责问责。对管辖范围内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出现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情况,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党(委)支部班子成员、经理层成员、分公司负责人“一岗双责”清单

以上人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1、党(委)支部书记是本单位、本区域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臶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党(委)支部宣传委员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支部班子成员、经理层成员、分公司负责人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根据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3、对分管范围内出现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要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现场处臵、组织发声,妥善处理好各类重大舆情事件。

22

4、每年对分管区域、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至少开展一次督促指导和工作检查。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分管区域、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5、每年至少到分管区域、部门等基层单位进行一次理论辅导。每年至少与所联系的知识分子开展一次交心谈心,做好团结引导服务工作。

6、把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个人述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

7、做好上级部门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意识形态工作事项。

三、相关职能部门责任清单

下列部门除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之外,还要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能责任。

1、党(委)支部办公室:是本单位、本区域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有重要责任。每年至少两次向本单位党组织班子会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精神,及时掌握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动态,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配合上级党组织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督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深化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和培育践行,强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创新基

23 层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建设,配齐配强基层宣传文化工作队伍,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夯实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基础。

2、纪委、纪检组:把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集团党委和本单位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3、群团组织:工会组织要做好广大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共青团组织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团员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广大团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责任追究

党(委)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臵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公共突发事件和对重大网络舆情处臵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4、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

24 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臵不力的;

5、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6、管辖范围内出现有一定规模非法宗教传播活动的;

7、组织、参与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8、管辖范围内有文艺作品、文化演艺活动和社会宣传活动传播不良内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管辖范围内黄赌毒盛行,社会风气不正的;

10、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组织领导

1、党(委)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结合实际亲自部署、细化任务、制定措施、统筹推进,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制度的贯彻执行。党(委)支部要成立意识形式工作领导小组,自觉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2、党(委)支部要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加强联动协商,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合力和格局。

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25

中共山西阳城阳泰集团竹林山煤业有限公司委员会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草案) 为加强党员自觉按规定交纳党费,提高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党费核实基数。

(1)在岗党员以每月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部分(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安全奖等)(税后)作为计算基数。

(2)内退党员以每月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部分作为党费计算基数。

(3)不在岗党员以公司当年最低工资发放标准作为党费计算基数。

(4)退休党员以每月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作为党费计算基数。

(5)其它活的部分(如:奖金部分)将根据上级要求来

26 核实党费。

(6)原则上党费基数逐月进行核实。如党员工资收入增加或减少,需及时重新核实基数。

(7)党费核实基数,由支部以工资表形式,加盖公司财务章,经支部书记签字后,一式两份报公司党委备案。

二、党费核定比例。

每月应领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三、党费核算公示。

1、党费核算:党费核算由各支部组织进行。根据上报的党费核算基数(工资表)和核定比例,核算出支部党员个人月缴纳额,形成《党费核实表》。

2、党费公示:支部要及时采取适当的方式,将加盖财务章的党费核算基数表(工资表)、党费核定比例、党费核实表,在本区域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3、党费核定:经公示,职工无异议后,支部要将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支部公章的党费核定表,一式三份上报公司党委备案。

四、党费缴纳时限。

1、各支部所有党员每月20号以前按照当月核实的党费标准自觉向所在党支部交纳一次党费。

2、支部每季度未18号以前要向公司党委上交一次党费,公司党委每季度未25号以前要向阳泰集团党委上交一次党

27 费。

3、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党费。

4、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五、党费档案资料。

(1)党费核实台账。收集整理党费核实表、核实依据(工资表)、党费交纳额核实公示情况说明等。

(2)党费收缴台账。支部在收缴党费时,要认真准确地完成党费收缴登记表(附党费交纳名细表)、党费收缴台账、季度党费交纳说明,做到党费收缴登记表(附党费交纳名细表)、党费收缴台账与支部明细帐、党费收据四统一。党费收缴登记表内容包括:支部名称、党员数、月应交党费、月实交党费、交纳时间、交款人姓名等项目。党费交纳名细表内容包括:党员姓名、月工资总额、月应交党费、月实交党费、交纳时间、收款人姓名、备注等。季度党费交纳说明包括:写清楚截止日期、党员数、新增减党员姓名、月应交党费、党费核实表等。党费收缴台账内容包括:序号、党员姓名、月工资总额、交纳比例、月交党纳、季交纳额、全年应交额,季实交情况(第

一、

二、

三、四季度)、全年实交额、备注等。党费收缴台账每年年底存档一次。

六、定期内部检查。各支部对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要做到每半年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公司党委每年10月份前对各支部党费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28

七、定期情况通报。各支部要在年终或七一将党费收缴情况在党内公布一次全面通报,接受监督。

八、组织管理考核。各支部要把党员按期缴纳党费情况,做为党员评议、考核、推优、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党日活动制度

为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严格公司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每月确定一天(也可两天)为支部党日活动,不能随意更改或取消。

二、党日活动主要用于召开党的会议、进行党的教育、开展组织生活、处理党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学习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

2、开展党员教育培训、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3、开展党的组织生活,组织评议党员,听取党的思想汇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及完成任务的情况等;

4、讨论接收新党员,研究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履行新党员的入党手续,讲座预备党员转正;

5、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和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6、报告支部工作,讨论支部工作计划,研究支部建设的重要问题等;

7、组织党员开展联系服务群众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学习交流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事迹,等等。

三、党日活动一定要突出党性,坚持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与方式方法灵活性、多样性的统一。

29

四、党日活动要突出问题导向,注重解决问题,坚持解决党支部自身建设问题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统一。

五、党日活动每次要突出一个主题,围绕中心任务,精心确定内容,做到科学安排,准备充分,提高实效。

六、公司党委要加强对支部党日活动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管理能力,实现中心组理论学习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学习的主要内容

学习内容突出理论学习,主要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同时学习关于市场经济和企业管理知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班子成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

二、学习的方式方法

主要采取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集中讨论与专题辅导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集体学习要根据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划分专题,在认真研读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的学习讨论,讨论前要做好准备,确定中心发言人,必要时可以邀请专家、学者辅导。每个班子成员都要挤时间坚持自学,结合思想工作实

30 际,学以致用,做到学习有计划、读书有笔记,讨论有提纲。

三、学习的基本要求

1、结合公司工作实际,把学习理论与调查研究、科学决策与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锻炼紧密结合,努力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自觉性。

2、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要预先安排好各自的工作,排除干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除要履行请假手续外,还要抽出时间自己补课,把学习任务落实到实处。

3、班子成员要把参加理论学习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主要内容进行总结检查,要理论联系实际,以中心工作和正在做的事情为基础,着眼于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加强理论学习,要特别注重主观世界的改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公司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四、学习的保证措施

1、建立领导班子学习责任制,由党委书记任中心组学习组长,党委办公室具体组织。

2、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安排一次集体学习,个人自学每月不少于20小时。

3、建立学习考勤、考核制度,班子成员必须保证学习时间,每人每年要撰写1-2篇质量较高的体会文章,年终公 31 布学习签到、学习笔记、学习心得汇总情况。

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

为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学习、研究和实践水平提升,根据《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党课由党委和支部分级负责组织,年初制定本级全年党课计划。

第二条 党委(支部)书记为党课主讲人,每季度至少讲一次党课。班子成员、党员骨干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也可邀请上级领导和先进典型党员讲党课。

第三条 党课讲授范围:党委书记在班子成员范围内讲党课,也可根据需要在适当场合为公司全体党员讲党课;支部书记为支部全体党员讲党课。班子成员或党员骨干在同级范围内讲党课,提倡到下一级或公司其它支部讲党课。

第四条 讲党课要做到“四结合”,即:讲党课与推进

32 党组织建设相结合,增强党的战斗力;讲党课与精神文明法制建设相结合,增强党的凝聚力;讲党课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增强党课实效;讲党课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党的感召力。

第五条 党课内容主要围绕《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党的相关理论知识,结合当前形势任务和公司中心工作、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存在问题等进行。

第六条 授课人在授课前要精心组织党课材料,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了解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当前形势任务,结合实际工作确定党课主题,认真撰写讲稿或提纲,既要有理论指导,又要有实际事例,做到说理透彻、观点鲜明、有的放矢、理论联系实际,确保授课的质量和效果。

第七条 党课组织单位为党委办公室和支部办公室。 第八条 党课安排计划、党课讲稿及党课记录,由党课组织单位建档,全部要在党委办公室备案,列入个人年度党建工作进行考核。

第九条 本制定解释权归公司党委办公室。 第十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33

党建工作纪实制度

为切实加强公司各级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真正发挥好党组织在企业发展中的引领堡垒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建纪实人员为:公司党委委员、支部委员、党小组长及助理以上班子成员、分公司负责人。

二、党建纪实内容为:本人参加上级组织党建工作会议;负责组织开展或参与的本级各类党建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分管党建工作情况;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情况(党组织书记落实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职责“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以及与相关人员的谈心、谈话情况。

三、党建工作记录:党委统一印制党建工作笔记本,由本人录写,作为年度专项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

四、工作类别分为:参加上级会议、工作研究部署、日常监督巡查。关于党风廉政方面的事项,要在主题栏内特别注明“党风廉政安排”、“廉政谈话”等字样。

五、组织召开党建工作会议要严格按“三会一课”要求 34 进行。其中,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织委员会议,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党建工作专题研究(包括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群团工作的研究)。

六、以工作笔记为依据,党组织书记每季度填写《党组织书记基层党建工作清单》,报上级党组织审阅备案。

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贯彻从严管党治党要求,推进公司各级党建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强化党组织和党员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发挥,根据职责分工和年度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1.党建工作考核对象:公司党委成员、各支部及支部书记。

2.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对象:公司两委成员;各支部班子及支部书记;各分公司领导班子及分公司负责人。

二、考核时间

每季度末对各考核对象的党建工作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一次阶段检查督促;每半年对各考核对象进行一次小考核;年末进行综合考评考核。

35

三、考核内容

1.党建工作:党组织日常工作、年度党建工作安排内容、专项党建工作安排内容及上级和公司党委各项党建工作制度规定内容。具体以年度党建工作目标为准。

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廉政教育与谈话、权力运行、作风纪律、“三重一大”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的落实与执行等内容。具体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为准。

四、考核办法

1.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办法,对各考核对象分类制定详细的考核计分细则,分别进行考核。

2.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为分项考核,综合汇总。党建考核实得+分党风廉政建设实得分2为每次的考核汇总得分结果。

3.年度考核结果的形成:半年考核结果占年度考核的50%,年末考核占年度考核的50%。

4.考核成绩分四个等级:85分(不含85分)以下为“不合格”;85分至90分(不含90分)为“合格”;90分至95分(不含95分)为“良好”;95分以上为“优秀”。

五、考核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六、考核形式

听取报告、查看资料、个别座谈、走访调查和民主测评、综合评定打分。

七、考核机构

36 由公司党委组织成立考核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党办、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工会等部室人员担任。

八、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

1.对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兑现挂钩:经公司党委会议确定的考核结果传送至企业管理办公室,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兑现的依据(班子成员兼任支部书记的考核结果以对本支部的考核结果为依据,班子成员属总公司的考核结果以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结果为依据,班子成员属分公司的考核结果以对分公司的考核结果为依据,各分公司负责人的考核结果以对分公司的考核结果为依据,同时记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2.与党员星级评定、评先评优、干部推荐挂钩:

(1)与党员星级评定挂钩。考核结构为“不合格”的, 根据实际情况,当年评星标准只能为“二星级”以下。对评为二星级的党支部和党员,取消当年一切评先评优的资格;若连续两年被评为“二星级”(含二星级)以下的党员,列入不合格党员处臵范围。

(2)与干部推荐挂钩。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优先向上推荐。

3.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或排位末位的支部和分公司,综合工作不能被评为本年度先进集体,由公司党委书记对其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

4.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民主

37 测评中不合格票数达30%以上的领导干部,由公司党委书记或纪委书记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5.考核情况存入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和党建工作档案。

6.考核结束汇总后,考核组将考核情况向公司党委汇报并向各支部书记、总公司各部室分管领导及各分公司负责人作出意见反馈,存在明显问题的责成被考核对象进行整改。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结合县委组织部相关工作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度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总要求

1、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发展党员工作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2、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计划地进行。

3、发展党员要认真落实县委组织部“群众推荐、党委

38 考察、支部票决、全程公示”的总要求,严格做到“三推四审五公示”。

二、发展党员流程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1、宣传发动:

(1)党支部向广大职工进行党的政治主张方面的宣传引导,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

(2)接受进步职工的入党申请。

(3)在一个月内指定专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推荐优秀(干部)职工

①推荐工作每年年初进行,优秀干部职工在入党申请人中产生。②推荐会议由党支部组织召开。③参会人员为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职工代表。参加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④按推选得票多少,确定出本年度优秀(干部)职工 名,推荐结果必须在本区域公示7天。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①在推荐优秀干部职工会议后10日内进行。②由党支部组织召开全体党员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从公示后无异议的优秀(干部)职工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3名,按得票多少排名,并在本区域公示7天。③公示无异议后,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

39 积极份子,经党支部书记签字后报党委备案。④党支部组织入党积极份子填写《入党积极份子申请登记表》。

3、培养、教育、考察:

(1)党支部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份子的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①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②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③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④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2)党支部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坚定的理想信念。

(3)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党组织进行一次思想汇报。 (4)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据实填写《培养考察登记表》和《阳城县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党员写实考察登记表》。

4、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党支部应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政审、申请书、思想汇报、自传等相关材

40 料,列入积极分子档案。

5、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动态管理。支部每年年初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整顿,把符合条件的同志补充进来,把不符合条件的调整出去,并将名单报党委。

(二)确定发展对象

1、列为发展对象:①支部每年确定1名发展对象;②每年年初由党支部组织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可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一并进行,也可根据情况分别进行),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在培养一年以上的入党积极份子中确定。③投票排名及确定结果要在本区域公示7天,经支部书记签字后报党委备案。

2、确定入党介绍人:由党组织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 、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①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②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③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④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⑤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3、进行政治审查:①由支部指派2-3名正式党员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②政治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对党的理论和路

41 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③政治审查方式主要为听取本人介绍、查阅有关材料、函调。④审查时需完成《阳城县发展党员政审表》、《阳城县干部职工计划生育情况审查表》、《政审报告》、《培养考察情况报告》等。⑤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4、入党前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未经培训,除特殊情况,不能发展入党。

5、上级指标分配确定:党委根据上级党委分派指标和公司党员发展情况,对三个支部进行整体平衡,确定最终的年度发展对象。

6、对本年度未被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优先列为次年支部发展对象。

(三)接受预备党员

1、预审、填写志愿书:

(1)支部委员会将确定的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送党委审核,党委审核后报上级党委预审。

(2)经上级党委审查合格后,党委通知发展对象所在支部,并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3)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公司的发展对象,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

2、接收预备党员会议:

42 (1)支部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2)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①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②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③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④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表现;党支部大会对其的基本评价、表决情况(支部党员数、到会党员数、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数、表决时同意人数、不同意人数和弃权人数及表决结果)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3、党委派人谈话:对发展对象作进一步了解,肯定成绩,指出缺点、提出希望,并将谈话情况和意见如实填写。

43 并向党委汇报。

4、上报审批:

(1)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党委,党委再报上级党委审批。

(2)党委集体讨论表决,将结果反馈报批党委;党委反馈给党支部,党支部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5、入党宣誓:党支部组织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四)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

1、党支部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参加党内活动。

2、党支部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3、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1)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按照党员标准全面衡量,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44 (2)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3)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4、预备党员转正

(1)提交转正申请:预备期满,预备党员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意见:党小组提出对预备党员转正的意见。

(3)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支委会综合各方面意见提出是否转正意见。

(5)党员大会讨论转正:

①预备党员汇报在预备期间的表现;②支委会介绍考察情况,提出转正的意见;③与会党员讨论,发表意见;④进行表决,形成决议。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6)上级党组织审批:支部将入党材料报党委,党委上报上级党委审批(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

(7)宣布转正结果: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

45 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8)预备党员转入与转出:

①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转入公司工作,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我公司党委。

党委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②对预备期内调离我公司工作的预备党员,支部要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其所到单位党组织。

(五)入党材料归档

1、实行发展党员“一人一档”制度,对群众推荐、支部票决、公示等所有原始资料都要装档封存,妥善安全保管。

2、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由党委交上级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三、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一)党委、各支部应当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 46 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二)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严格《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六不准”,即:不准违反程序好展党员、不准降低标准发展党员;不准在发展党员上搞个人说了算;不准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弄虚作假;不准对职工反映的问题臵之不理;不准在发展党员工作上吃拿卡要。

(三)支部书记是发展党员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亲自主持自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指定专人做好发展党员的各项具体工作,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

四、其它

(一)本制度由公司党委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如与中央或县级组织部门相关规定发生不一致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三)本制度自2014年度起开始施行。

党员信息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党员信息的集中、统一管理,根据《党章》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47

总 则

一、本制度所指党员为组织关系在本公司的所有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二、党员信息实行“支部具体负责,党委集中掌握”的管理原则。党支部负责信息的收集、核实、汇总、上报、建档以及组织关系的一级办理。党委负责党员信息的集中掌握和外报。

三、实行党员编号管理。编号规则为:

信息建立

四、党员信息分为集体信息和个人信息,以电子和纸质两种方式分类建档。

五、集体信息为全体党员的整体信息展示,主要包括:年度党员名册、个人基本信息册、年度党员增减变动情况明细表、党员组织关系变动存根(回执)等。

六、个人信息为党员个人基本情况和日常具体表现记录。包括两大类:

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上级要求的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党员信息采集表和内部的党员个人档案信息登记表、党员党籍信息卡,以及内外组织关系流转手续复印件。此类信息永久留存。

2、个人年度信息。包括个人承诺、廉政背书、心得体会、学习笔记、考核考评情况、《党员个人言行清单》等所有涉及个人的事项。此类信息一年更新一次。

48

七、党员从被吸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建立个人档案,一人一档案。

信息变动

八、公司党员因工作岗位变动导致的组织关系变动,由支部间出具变动手续,报党委备案。

九、组织关系内部变动:党员在公司工作岗位发生变动且在新岗位工作满3个月、岗位相对固定后,组织关系由原所在支部转入新支部。流程:新支部向原支部出具《竹林山煤业党员组织关系流转函》并留存根—原支部收到后向新支部出具《竹林山煤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留存根—新支部收到介绍信后留存并进行信息核实登记后,将回执送交原支部—原支部向新支部移交党员个人档案,双方填写《党员个人档案接转表》—向党委(党委)报送党员信息变更表。

十、组织关系外部变动:

(一)组织关系转出:党员离开公司,组织关系随本人转出。流程:接收单位出具同意接收函—支部向公司党委(支部)出具转出介绍信并留存根—党委(支部)接收介绍信后留存并向支部送交回执—党委(支部)向集团党委出具转出介绍信并留存根,拿回回执。

(二)组织关系转入:党员由外单位调入我公司工作,组织关系由外单位转入。流程:支部向党员原属党组织出具同意接收函—党员原属党组织将其组织关系逐级介绍至阳泰集团党委—阳泰集团党委向公司党委(党委)出具介绍信—公司党委(党委)收到介绍信后将回执送回阳泰集团党委, 49 并向支部出具介绍信、留存根—支部收到介绍信后将回执送交公司党委(党委)。

十一、党员停薪留职:党员按公司规定申请停薪留,支部负责督促填写《党员停薪留职审批表》和《党员停薪留职承诺》,同时协商将组织关系随本人转出。

信息更新报备

十二、支部负责党员所有信息的及时更新,并将变动情况以电子和纸质两种方式,按规定时限报党委(党委)备案。

十三、各类信息的更新报备时限及要求见附表。

党内谈心谈话制度(试行)

第一条 制订本制度的依据。为加强公司党建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党内谈心谈话范围。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普通党员之间的经常性对话。

第三条 建立党内谈心制度的目的和意义。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和家庭情况,真正体现党组织的关心、理解和爱护。

第四条 谈心活动的方式和要求。

(一)采用“一对一”个别谈话方式,不包括开会和集体谈话。

(二)实行分级负责谈的办法: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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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篇:党建工作制度

1、党建工作责任制

2、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3、组织生活制度 4,发展党员制度

5、民王评议党员制度

6、党务公开制度

7、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8、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9、“三会一课”制度

1、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制度

2、支部班子配备齐全,分工明确

3、定期开展活动,发展新党员。

第20篇:党建工作制度

党建工作制度

第一条“三会一课”制度:机关党委每半年检查一次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并进行通报。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召开一次,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的决议,报告支部工作情况,研究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发展党员、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等。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分析党员思想情况,讨论发展党员和支部中其他重大问题。

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研究发展党员,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

党课制度: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以支部为单位,由各支部负责实施,党组书记、党委书记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

第二条“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各党支部要按照市委规定,每月第一周星期一下午统一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每次活动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活动时间可顺延,原则上在一周内完成。“主题党日+”活动要与“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双评议”等制度深度融合,一并推进。每次开展活动时,党员到会人数不得低于应参加党员人数(除可以不参加活动党员外)的80%。党办将每半年开展一次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情况。

第三条党费收缴制度:党员应按照《党章》规定,主动按月足额交纳党费,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按正式党员标准交纳党费,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各党小组长负责党费收缴和党费证登记工作,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党办,机关党委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第四条党员双评议制度:以支部为单位,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召开党员大会对支部所有党员进行“双评议”工作。一般从每年11月初开始,12月底结束。按照调查摸底、党内评议、群众评议、格次评定、表彰处置五个步骤,围绕党员在党性观念、业务技能、工作作风、工作业绩、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作用发挥、履行义务八个方面进行评议。对评议优秀的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第五条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制度:委党组书记每年要向市委书面报告抓党建工作情况。机关党委书记每年要向市直机关工委报告抓党建工作情况,参加述职评议。各党支部书记每年要在委党组扩大会议上报告抓党建工作情况,接受参会党员和群众代表的现场测评;委党组将根据述职评议情况,结合平时调研了解、督促检查、季度点评等情况,按照“好、较好、一般、差”等四个等次,研究确定各党支部书记综合评价意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写入个人年度考核评价。

第六条发展党员制度:各党支部要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各党支部每年应当向机关党委报告发展党员计划,机关党委将汇总上报委党组和市直机关工委,并按照要求做好发展工作,严禁超计划发展党员;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和程序进行谈话、报备、培养、培训、考察和确定,并指导拟发展党员填写《汉中市发展党员工作全程记实表》。

第七条请示汇报制度:①各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机关党委,支部委员每年就履行职责情况向支委会汇报;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②各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③各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④各党支部应主动向机关党委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机关党委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第八条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切实落实好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委主要领导是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委党组安排负责分管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履行“一岗双责”。纪检组监察室负责监督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作风纪律建设等工作。深入开展党性党风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引导干部严格遵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党建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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