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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2 03:56:4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发改委党建工作制度

党建工作制度

1、民主生活会制度

2、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3、党员活动日制度

4、党的会议制度

5、党课教育制度

6、党员汇报制度

7、民主评议党支部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8、党组织对党员点评制度

9、党员承诺制度

10、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11、党内监督制度

12、党支部工作议事制度

13、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4、党组织请示报告制度

15、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16、交纳党费制度

17、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

18、群众评议制度

民主生活会制度 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促进班子的思想建设,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内民主生活会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二、党组成员要坚持过好党组会和支部的双重民主生活会。

三、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可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应围绕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应坚持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遵循“团结 --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五、党组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五天上报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组织派人参加;并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党员,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做好准备。

六、为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规范化,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按照有关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程序:

1、确定中心议题。要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联系本单位的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和需要解决的

一、二个突出问题。

2、广泛征求意见。党组委托人事科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个别谈心,以及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由人事科汇总。

3、发出会议通知。党组应提前将确定的会期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做好开会准备。

4、做好发言准备,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要根据议题,对照《党章》及上级组织的要求,认真做好个人发言准备。领导成员之间应事先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二)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

1、民主生活会由党组书记主持。主持人要说明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

2、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3、由人事科通报党内外群众意见。

4、主持人和出席人员应根据重点议题认真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开展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因故缺席的人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会议的情况及批评意见会后应转告缺席人员。

5、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并研究会议上提出的而又能当场解决的问题。

6、请参加会议的上级组织领导或代表讲话。

(三)民主生活会后落实阶段的程序:

1、制订整改措施。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由分工领导干部具体负责落实,主要领导加强检查督促。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需上级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报告;属于违反党纪国法的,应分别交纪委、监察或司法部门查处。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重要问题,党组织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报告的,应追究民主生活会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

2、及时汇报。党组民主生活会情况和解决的主要问题,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用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3、及时反馈。要用适当的方式将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向党内外群众反馈,以便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七、对于无故不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给予批评教育。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如与上级党组织的规定有悖,以上级党组织的规定为准。

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实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的具体体现,是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形式,也是了解民情、倾听民声、集中民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有效途径。为了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规范起来,转化为经常之举,长期发挥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系点的确立

(一)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要明确一个地方或一个单位作为工作联系点。

(二)党员领导干部确立联系点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领导干部所分管部门的特点,选准一个有代表性的地方或单位。

(三)党员领导干部确立联系点,要充分考虑区域、行业、系统等因素,注意广泛性。特别是要注意在党组织力量比较薄弱的单位、新的经济和社会组织、尚未脱贫的乡村、生产经营困难和正在改制的国有企业建立联系点。

(四)党员领导干部在联系点要参与一个基层支部的活动,具体联系1至2名贫困党员或群众。

二、联系内容

(一)深入调研。党员领导干部要将联系点工作与日常工作统筹兼顾,认真开展联系工作。对所联系点要加大调研工作力度,准确掌握工作实际,通过调查,了解民情民意,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为开展工作、制定发展措施提供第一手资料,增强做好工作的针对性。

(二)宣传服务。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宣传教育,为基层群众答疑解难,解决政策梗塞问题,为经济快速发展,创建和谐文明社会做好服务。

(三)具体指导。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各自联系点单位实际,经常深入所联系点指导工作,了解情况,提出要求,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帮助联系点找差距、理思路,帮助基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

(四)解决难题。党员领导干部要把为民、为基层办实事作为联系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重点抓好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尤其是做好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处理。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列出解决的时限,条件不具备的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讲明原因。

(五)督促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对联系点的工作负有督促的责任,对照工作目标定期对联系点进行检查,确保联系点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六)以点带面。要以联系点为基础,认真分析,及时发现典型,总结和推广经验,努力推动面上工作开展,真正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三、联系形式

(一)上党课。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到联系点上党课或作专题报告,结合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讲理想、讲信念,讲党的优良传统。尤其是对那些困难单位、困难企业、困难党员,注意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激励他们自强不息、不断进取。

(二)举办报告会。邀请有关专家和基层优秀党员分别作专题报告。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联系点增强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的能力。

(三)开展谈心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在联系点适当开展谈心活动,虚心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

(四)参加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联系点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五)走访座谈。党员领导干部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了解民情民意,发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高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四、具体要求

(一)领导干部原则上每月到联系点一次。遇有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时要随时到联系点开展工作,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到联系点,过后要及时弥补,或通过电话、网络或书信的方式保持联系。

(二)领导干部每人要建立一套有关联系情况的档案。将每次到联系点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征求意见、解决问题的主要情况进行记载,作为年终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三)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原则上要为联系点办3件以上的实事。要真正关心群众的疾苦,及时掌握群众思想动态、生活难题,要突出重点及时疏导,采取具体帮助措施,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建立帮扶计划,实现帮扶目标。

(四)党员领导干部与联系点要形成情况通报制度。本着“不干预、多支持、重服务、分类指导”的原则,认真开展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

(五)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及有关规定,以身作则,争当表率,带头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联系点的党员树立榜样。

党员活动日制度

一、党员活动日必须坚持每周活动半天。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召开党的会议,进行党的纪律、作风、思想教育,开展组织生活、便民服务和谈心活动,处理党务工作。

二、支部工作要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安排,注重实效,抓好落实。

三、做好党日活动的考勤、记录。党员必须按照参加党日活动,如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必须事先向党组织请假。

四、党日活动是党员的必修课,必须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不得无故不参加。

五、对于事先向党组织请假,经批准未参按时参加党日活动的党员,事先必须由所在支部统一安排,进行补课,对于拒不参加党日活动的党员须按党纪严肃处理。

党的会议制度

党支部要定期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

一、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决议、支部工作和业务工作计划,支委会工作报告;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听取、审查支委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支委会,对接收新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作出决议;进行党课教育,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以及支部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支委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主要内容是分析研究党支部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决定如何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日常工作的重要事项等。

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两次。主要内容是学习教育、汇报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制订贯彻支部计划、决议措施。

党课教育制度

党课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宗旨、纪律、党的优良传统、形势任务、时事政策教育。党课教育由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统一确定学习内容或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安排教育内容,每月安排一至两次党课教育。

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每月向党组织汇报一次学习、思想、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汇报一般结合党小组生活会和支部民主生活会进行,也可采取个别口头汇报或书面汇报形式进行,党员单独外出超过超过一个月必须寄回书面汇报材料。党员汇报要讲真话,讲心里话。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汇报,不当特殊党员。党支部和党小组要以认真态度听取党员的汇报,并认真负责地逐人逐月做好党员汇报登记。

民主评议党支部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合年度工作总结进行。

二、民主评议党支部工作,在评议党员、年终总结的基础上,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对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并提出改进的措施。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方法是:

(一)进行新时期合格党员和模范党员的教育。

(二)对照党员标准进行自评和个人总结。

(三)进行民主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进行民主测评。

(五)支委会综合评议情况进行党员分类,一般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类,并将每个党员的主要缺点转告本人,监督其改正。

(六)表彰优秀党员,对基本合格党员重点补课,进行强化教育,对不合格党员,特别是对触犯党纪国法的党员要坚决查处,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作出组织处理决定,以正党风。

党组织对党员点评制度

点评工作有利于督促党组织和党员践行公开承诺,有利于全面真实地了解工作情况,有利于促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一、点评工作的内容:

(一)党组点评支部:一是点评在推动全市转型发展、跨越发展中发挥组织作用情况;二是点评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三是点评落实承诺事项情况;四是点评实施党建工作齐抓共创情况;五是点评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

(二)支部点评党员:一是点评学习情况;二是点评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情况;三是点评落实承诺事项情况;四是点评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

二、点评的方法步骤: 点评工作采取集中点评、个别点评、现场点评、随机点评等方式进行。严格落实点评内容、逐级点评;班子成员、各支部书记,由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点评;各支部书记要对本支部党员进行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点评,确保点评工作的全覆盖。

三、点评工作的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事求是。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提出存在的不足和努力方向,确保点评质量,防止流于形式。

(二)围绕中心,结合本职。开展点评工作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要结合学习省、市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关精神,围绕本委年度中心工作,紧密联系本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点评工作。

(三)落实整改,力求实效。党员根据点评情况,认真总结个人的工作学习情况,发扬优点,纠正不足,对存在问题及时制订出整改措施,并自觉落实。

党员承诺制度

一、基本原则:以建立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为基础,拓宽党员联系群众的途经,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承诺范围:《党章》规定的党员应履行的八项义务;围绕经济发展大局的有关事项;廉洁奉公,严格遵守“五不准”有关事项;其它应承诺事项。

三、实施步骤:党员个人自愿提出承诺,党支部审核,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党员实施;各支部也要写出公开承诺书,总支负责登记建卷、归档、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监督考核:党支部实行定期督查、指导和考评。一季度一通报,一年一考评。年度考评按照自评、互评、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程序进行,考评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级。考评结果予以公开,报总支存档。对考评结果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给予奖励。

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每季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汇报个人思想、工作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析总结支部和个人的主要经验和教训,并制订支部建设的目标和措施。

二、党支部委员除参加所在党小组生活外,还须专门召开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

三、民主生活会要做到有通知、有议题,有征求意见,有发言稿,有签到,有记录,有整改措施,有报告,有补课,有上级党组织派人员参加。

四、民主生活会如果不涉及党内机密,可邀请部分党外人士参加,接受群众监督评议。

党内监督制度

严格坚持党内监督制度,是为了保证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能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党中央的权威。

(二)能否参加所在党的支部和小组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三)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际民主科学决策。

(四)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五)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六)能否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度、法规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七)能否自觉遵守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全党服从中央的党的组织纪律。

(八)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措施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党组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是:

(一)党支部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组织生活的情况,应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二)督促定期开好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如实转告本人或者在会上报告;会后,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党内外群众提出的主要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和生活会上反映出的主要问题,如实向上报党组织报告。

(三)党总支和支部主要负责人列席、出席上级和下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和有关会议。

(四)了解并掌握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及时向上级宫组织反映,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揭露和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党组织和党员的违纪行为。

(五)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党冲动书记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六)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并经常深入基层、群众中、项目单位,了解和掌握对我委的情况反映意见和建议及党纪、党规执行情况。

(七)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党支部工作议事制度

党支部议事主要以支委会、支部生活会为主要形式,在每月第一周召开。主要内容是围绕党的自身建设等问题举行会议,讨论和检查支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检工作、群众工作等,分析研究党内外思想政治状况,制订工作计划和措施。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按照党群帮学对子双向责任制的要求和安排,党员固定同群众保持联系,每月至少联系一次。联系的主要内容是定期了解支部决议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向群众传达支部对这一个时期的工作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双方了解彼此的主要优缺点,并相互做好改进工作的承诺,制订具体措施。定期了解群众对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虚心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党支部每季度对执行党员联系制度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总结,通报本支部全体党员和群众,使其不断健全和完善。党总支和党支部要积极开展发改委已制定的送温暖活动。

党组织请示报告制度

党支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以及遇有重大问题的和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

党组织工作计划实施和党建工作情况,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党小组每月向党支部汇报,党支部每季度向党总支汇报,党总支每半年向党组汇报。遇有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党支部要围绕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本单位业务建设等项工作,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一定要以人为本,针对所属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一、加强党支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

二、党支部要注重对所属人员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和法律、法规,新知识的灌输教育,进行党的政治教育,提高全体党员和群众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思想政治工作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建等各项工作,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一定要以人为本,紧密结合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状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在针对性和有效性上下功夫,坚持实事求是,教育疏导的原则,帮助党员、群众提高基本觉悟,调动积极因素,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谈心活动,增强自我教育的有效性,特别要教育全体共产党员主动与党外人士交朋友、谈心,了解群众的真实想法,并注重解决群众的现实思想问题和生活具体困难,最大限度的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明理、顺气、暖人心的作用。

交纳党费制度

共产党员按时交纳党费,是对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是党员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党员交纳党费,不仅可以为党的活动提供部分资金,更重要的是能够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因此,党支部要注意对党员进行教育,使大家明确交纳党费的意义,自觉地按规定交纳党费。党员每月领取工资后要及时按标准向党小组交纳党费,党小组收齐后统一交于党支部组织委员,每季度末各党支部组织委员将本支部党费交于党总支,由党总支汇总后上交市政府党总支。党员连续六个月无正当理由不交纳党费,即认为自行退党。党支部、党小组要有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切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努力化解不稳定因素,完善预防和处置信访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决定建立发改委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

一、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参加领导为委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2次,每次半个工作日,轮流安排一名委领导接访,对涉及到的科室和委属单位,根据接访领导分工和群众来访事项事先或临时通知参加。

二、接访领导要认真听取来访群众的意见,参与接待的科室和单位负责人要协助领导同志进行有关问题的解释或说明,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参与接待的科室负责人,要认真做好信访记录,并填写信访事项登记表,由接访领导提出具体意见,反馈办理结果,同时告知信访人。

群众评议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推动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努力创造良好的发展软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委机关全体人员。

第三条 接受评议的对象应主动征求上级领导、上级主管部门、辖区基层干部、联系单位、联系村和联系社区的意见,每年不少于三次。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梳理,及时整改,以求实效。

第四条

委领导干部应定期开展述职述廉工作,写出述职述廉报告,接受机关干部群众和上级组织的评议。每年不少于一次。

第五条

委机关支部应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广泛征求党员意见,努力改进支部工作,主动接受党员评议;党员要在支部组织下,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接受支部和党员评议。每年不少于一次。

第六条委机关应定期召开机关作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民主党派、企业代表座谈会,同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主动通报抓党风廉政建设、投资软环境建设、机关作风建设、信访处理以及参加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重大工作的情况,并诚恳征求其意见,主动接受民主评议。每年不少于两次。

第七条

积极参加“政府机关行风评议”等活动,就全局意识、群众观念、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和工作实绩等广泛征求服务对象意见,接受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测评。

第八条

每年接受群众评议的情况,委机关在适当的时候进行内部通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 第九条接受群众评议的各项牵头工作,由委纪检组负责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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