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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管理制度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1-03 06:04:34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志愿者管理制度

县发改局志愿者管理制度

(一)志愿者招募和培训。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志愿者服务人员的招募与培训工作。在前段开展文明劝导和志愿服务活动基础上,要进一步健全志愿者服务队伍,从全体干部职工中招募一批有时间、有精力并热心公益事业的志愿服务者,统一管理,建立管理档案,建立健全多角度、全方位的文明志愿者服务网络。健全志愿者培训队伍,提高培训效果,把工作需要和志愿者自身愿望结合起来,注重培训的专业性、系统性,明确志愿者的权利义务,讲授工作技能与方法,提高志愿者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和志愿者的能力。

(二)志愿服务经费保障。建立志愿服务资金机制,将志愿者队伍建设和开展志愿服务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配备志愿者服务场所,配齐办公设备,设定经常性的志愿服务项目和规范的组织管理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志愿服务站建设,着力打造志愿服务与需求的对接平台。

(三)重点开展活动内容。单位志愿者重点开展环境治理、文明劝导、治安防范、便民服务等内容活动。志愿者对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文明礼仪、行为规范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和纠正,重点劝阻乱围乱种、乱堆乱放、私搭乱建、乱贴广告、侵占绿地、私安车位、乱停车辆、摆摊设点、饲养家禽、乱丢垃圾、随地吐痰、损坏公物、言行粗鲁等不文

明行为;为责任路段过往群众答疑解问、解决实际困难;捡拾垃圾,维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等。力争通过文明志愿者活动,使市民自觉投入到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中。

(四)加强志愿服务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单位宣传栏等设施和载体,制作、发布志愿服务公益广告,广泛宣传志愿服务的理念、知识与活动,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营造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不断扩大志愿服务影响力,吸引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

推荐第2篇:志愿者管理制度

志愿者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工作组志愿者服务的管理,合理利用义务服务资源,规范和促进志愿服务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机构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志愿者基本条件

志愿者申请条件:凡年满16周岁,有爱心、耐心、责任心人士,自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承认工作组《章程》和与之配套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遵守本工作组组织纪律,履行加入工作组手续,均可成为本工作组志愿者;

二、志愿者申请流程

招募——报名表接收——面试——确定名单 → 宣誓、吸纳

三、志愿者培训:培训分为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两种

1、内部培训:志愿者加入后,由秘书组安排资深志愿者进行培训,并制定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培训考核等 所在机构组根据实际情况且不得超过一个季度将安排至少两次常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志愿者基础培训,包括学习工作组文件、志愿者服务技巧、宣传技巧、常见病知识、失独情况等;新志愿者必须参加其中至少一次培训,培训签到及知识考核均纳入志愿者考评范围;

2、外部培训:由办公室联系/确定社工、社会学、新闻及心理专家等进行外部培训、讲座或组织参加省/市/区 “志愿者培训班”。不断提高志愿者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志愿者服务机构选择和参加服务的要求

根据工作服务性质,工作组分为不同小组。成为志愿者(含试用志愿者)可根据个人特长及意愿选择服务组别,志愿服务工作任务由失独机构组统一负责分配和考评,各组组长协助考评;

五、志愿者及小组管理

(一)志愿者管理

1、参与义务服务的志愿者应当遵守工作组《章程》以及与之

配备的规章制度,完成工作组安排的志愿服务工作,维护工作组的声誉和形象;

2、志愿者在提供义务志愿服务时,应当佩带统一的工作组标志胸牌;

3.志愿者因个人原因无故连续3个月不参加任何工作组志愿服务的或累计5次接受任务分配而无故不执行的将视作本人自行放弃志愿者资格。本人如需再参加的,需重新申请登记;

4.新志愿者(实习志愿者或服务不满1年的)必须每季度参加至少一次的常规知识培训,老志愿者应定时参加工作组制定的培训计划以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

5.志愿者应积极配合工作组服务工作,按时按量完成志愿服务任务;

6.不做损害工作组和他人的事;不歧视失独家庭;不故意刁难或推延志愿服务任务;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工作组、家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料信息;不得利用“志愿者”之名做非工作组安排的有偿服务和违反工作组制度之事;不得以权谋私;

(二)小组管理

1、各小组每月月底应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本月工作和计划次月工作。

2、每月开一次例行工作组会议(前一个月26日至次月5日之间),总结上月工作及策划下月工作计划;3.各组长全年出席工作组例行会议次数不满9次或连续3次因个人原因无故不参加的将取消组长资格;

六、志愿者档案管理

志愿者参加工作后,由秘书组统一对其编号,登记《志愿者工作服务记录卡》并将个人资料纳入志愿者档案管理;《志愿者工作服务记录卡》、由机构组统一印发,内容包括:日期、服务地点、服务机构、服务时间等;志愿者每次服务后本人填写《志愿者工作服务记录卡》并交机构社工签名,记录卡每季度末由各小组组长收齐交到机构组进行统计存档;每年12月4日将根据《志愿者工作服务记录卡》统计结果对外公布各志愿者全年志愿服务的次数、时长和内容;如有志愿者对自己的服务统计有疑问的应在20日前向机构组提出并查核,20日之后如无统计异议的将视作本人已确定;

七、志愿者表彰

1.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工作组《章程》以及配备的规章制度下,积极参加工作组志愿服务且在志愿服务中无重大差错,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者授予“一星志愿者”,累计200小时的授予“二星志愿者”,如此类推,累计满500小时的授予“五星志愿者”,累计满800小时的授予“终身志愿者”。

2.志愿者表彰的主要依据为《志愿者服务记录卡》和服务对象的评价及推荐;

3.工作组每年集中表彰一次星级志愿者和优秀支援单位;

4.工作组将向省社协推荐优秀个人志愿者、优秀支援单位参加相关表彰;

5.工作组将根据物资状况制定合理的“星级志愿者”奖励制度;具体奖励机制将在每年11月15日- 11月25日之间公布;

6.工作组每年向市有关政府部门推荐被评为“三星志愿者”以上或志愿服务满3年的志愿者,向其开据《志愿服务证明》以便获得国家“社会工作师”的考试资格。

八、工作督导

实行三级循环督导机制。具体实行方法是: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组织一个三人抽样督导组。每个季度对志愿者的志愿任务服务人群人群进行30%抽样寻访;工作组设立巡查员在每个季度对志愿者的机构干预人群进行50%抽样寻访;督导员要在每月对志愿者的机构服务人群人群进行100%抽样寻访的三级督导制度,这样可以对志愿者在干预中出现的问题和不如人意的地方可以及时协商解决,可以在短时间内将问题和缺点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样可以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组各项任务。我们每个服务小组至少2人以上,干预使用专业表格进行记录,如实记录现场服务的具体内容和出现的问题,作为日后改进总结的依据,记录由另一名志愿者核查。

推荐第3篇: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

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

志愿者活动是我院开展社工工作的重要环节。安排好志愿者活动,让志愿者活动有效率,有作用,对于促进在院老人、失能老人等服务对象的身心健康,提升志愿者积极性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我院特针对志愿者服务的管理制定此制度:

一、建立志愿者联系档案,与志愿者骨干保持经常性联系。

二、制定“会昌县老年护理院(湘江医院)志愿者招募办法”,根据个人意愿及会昌县老年护理院服务对象的实际需要,招募有特长并能定期服务的志愿者。

三、对在校学生、社会团体等志愿者队伍进行人数控制,实行定期、分批来院服务,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针对每次志愿者活动,争取做到有活动计划,确保志愿者目的明确,发挥志愿者自身优势和特长,取得良好效果。

五、平时组织开展院内各种小组活动,可尽量放在志愿者来院期间,做到与志愿者有一定程度的互动。

六、志愿者来院期间,工作人员应做好接待及组织工作(节假日由值班人员负责),最大限度的为志愿者活动提供帮助和指导,充分安排志愿者在院的时间。

七、对于志愿者捐赠的款项及物品要及时做好登记,公布使用情况。

八、志愿活动结束时,应向志愿者表示感谢,给于他们充分的肯定和鼓励,必要时可以合影留念。要定期对一些志愿者进行回访,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要发送感谢信、锦旗等。

推荐第4篇:志愿者、义工管理制度

义工等级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和完善会员管理体制,促进机构长期发展,根据本会章程相关规定,结合本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评选等级

第二条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机构义工的公益热情,加强义工队伍建设,鼓励义工组织争创先进,推动机构义工组织的发展。特设立铁杆义工、骨干义工、雷锋新秀、雷锋达人、雷锋侠等级评定。

第三章 评选原则

第三条 机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组织考评、民主投票,评比出铁杆义工、骨干义工、雷锋新秀、雷锋达人、雷锋侠、先进义工组织。

第四章 评选时间

第四条 结合机构会员工作发展需求,每月进行一次铁杆义工与骨干义工评选,每季度进行一次雷锋新秀评选,每半年进行一次雷锋达人评选,每年进行一次雷锋侠评选,每年进行一次先进义工组织评选。

第五章 评选方法

第五条 义工等级评选统一由本会会员部统筹开展,各工作站自行组织实施报会员部存档备案;铁杆义工从机构社会义工中组织评选,骨干义工从会员单位中评选;雷锋新秀、雷锋达人、雷锋侠适应于机构所有注册义工进行评选;先进义工组织按照会员组织开展评选、个工作站上报、义工联合会秘书处组织评定进行。 第六章 评选条件

第六条 铁杆义工评选条件:

(一)已在机构进行义工注册登记;

(二)认同机构义工公益发展理念且热心于公益事业;

(三) 参加机构组织新义工培训1次以上及2次以上公益活动;

(四)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机构的各项规定。

第七条 骨干义工评选条件:

(一)已在机构进行义工注册登记;

(二)认同机构义工公益发展理念且热心于公益事业;

(三)隶属于机构会员单位义工成员,并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

(四)参加机构组织的义工培训1次以上及参加所在会员单位组织的2次以上公益活动。

第八条 雷锋新秀评选条件:

(一)已在机构进行义工注册登记满3个月;

(二)认同机构义工公益发展理念且热心于公益事业;

(三) 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机构的各项规定

(四)参加义工活动积极主动,能够维护义工形象,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五)参加机构义工培训2次以上,参加且累计服务时间不少于30小时。

第九条 雷锋达人评选条件:

(一)已在机构进行义工注册登记满半年;

(二)认同机构义工公益发展理念且热心于公益事业;

(三) 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机构的各项规定

(四)参加义工活动积极主动,能够维护义工形象,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五)参加机构义工培训3次以上,参加且累计服务时间不少于60小时。

(六)在服务过程中勤勉、踏实,表现出色,受到服务对象的好评。

(七)在活动过程中未发生过事故或重大差错;

(八)在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等临时性、阶段性服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不受本条第

1、5项规定之限制;

第十条 雷锋侠评选条件

(一)已在机构进行义工注册登记满一年;

(二)认同机构义工公益发展理念且热心于公益事业;

(三) 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机构的各项规定

(四)参加义工活动积极主动,能够维护义工形象,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五)参加机构义工培训3次以上,参加且累计服务时间不少于100小时。

(六)在服务过程中勤勉、踏实,表现出色,受到服务对象的好评。

(七)在活动过程中未发生过事故或重大差错;

(八)在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等临时性、阶段性服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在义工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和影响力,不受本条第

1、5项规定之限制;

(九)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妥善处理在义工活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十)主动为机构的发展出谋划策。

第十一条对本会义工公益事业做出重大贡献,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事迹突出者,可授予机构特别贡献奖,颁发奖金及证书。

第十二条 “先进义工组织”评比标准

(一)加入机构会员单位满半年以上;

(二)认同机构公益发展理念,且热衷于公益事业;

(三)参加本会组织义工培训2次并组织开展公益性活动3次以上,得到服务对象的好评并具有一定影响力;

(四)任务完成好。积极参加机构组织开展的各项公益活动,义工参加率高,工作完成好并及时上报各种表报和信息报道等材料;

(五)组织建设好。组织健全,义工队伍不断壮大,并注重思想建设,强化义工教育培训;

(六)应活动需要,需要义工志愿服务队提供义工时,能够做到积极主动、分配合理;

第七章 义工发展

第十三条 义工发展原则:

(一)应当坚持自愿参加和服务的原则;

(二)坚持不计任何物质报酬、无偿服务;坚持登记注册、依法服务的原则;

(三)坚持严格程序、严格纪律、诚信服务的原则和厉行节俭、非营利性的原则。

第八章 义工维系

第十四条 义工培训,本会各工作站每月针对当月新注册义工进行组织一次专场培训;

第十五条 义工成长日,本会各工作站针对义工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每月开展一次义工成长日活动,会员部联合义工培训室根据需求研究开发义工培训课程;

第十六条 义工回访,本会各工作站每月至少对5名义工进行回访,回访内容主要有:

(一)义工本人近期情况;

(二)本月参加过的义工活动;

(三)对本会组织义工活动的评价;

(四)参加义工活动的意向;

(五)对本会公益事业的建议及期望;

第十七条 义工拓展,本会各工作站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义工拓展活动,具体内容可根据当地情况报公益事业发展中心审批后自行组织;

第十八条 义工团队建设,本会每季度为团体义工服务队组织开展培训,依据义工的服务意向,孵化义工服务团队,发展骨干团体会员;

第九章 义工激励

第十九条 注册义工可享受本会会员待遇,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公益活动,对本会发展有监督权和建议权;

第二十条 铁杆义工、骨干义工在与注册义工同等条件下可享受本会组织的各项培训与义工拓展;

第二十一条义工等级评选奖励

(一)雷锋新秀:可授予机构“雷锋新秀”称号,颁发奖牌及荣誉胸章;

(二)雷锋达人:可授予机构“雷锋达人”称号,颁奖牌书及荣誉胸章;

(三)雷锋侠:可授予机构“雷锋侠”称号,颁发奖牌及荣誉胸章。

第二十二条 会员单位可享受本会会员待遇,对本单位组织开展的公益活动提供支持,可通过义工联自媒体对活动进行报道。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其最终解释权归机构。

推荐第5篇:志愿者请假管理制度

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校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

青年志愿者请假管理制度

根据本部门日常工作情况,部门请假分为值班请假、会议请假以及活动请假三部分。请假者必须在“请假记录本”上进行登记,注明请假时间及请假原因。请假理由必须详实合理,不得无故请假。并将请假事由告知相关部门部长。

一、值班请假

1、部门干事必须严格按照值班表自觉进行值班,值班期间遵守值班制度,不得出现无故旷班、迟到及早退现象。

2、如因故不能按时值班,值班人员首先沟通换班,换班不果,必须提前向办公室主任请假,经允许方生效,并登记。

3、值班期间如有突发事件需离职者,则可先登记请假,但事后必须向办公室主任说明事由

二、会议请假

1、部门常规会议不定期举行,由该部门提前通知。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如需请假者,则需向所属部门部长请假。并登记,经批准方可生效。

三、活动请假

1、部门常规项目,实行轮班带队制度(由各部门对本部门活动进行安排带队人员),如与值班,课程或例会等事相冲突,则需向各部门部长请假,说明情况,并登记。

2、特殊的项目,由部长审批并通知各部员,大家应按照个人时间等实际情况安排选择是否参加,报名参加的部员在活动开始前,如

秘书处宣

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校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

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向部长请假,并说明理由。事后登记到“请假记录本”上。

四、关于请假的处理方式

若出现部门部员无故不参加活动,无故请假或请假理由虚假,则由该部门部长统计后上报主席团。由主席团决定处理结果。

秘书处宣

推荐第6篇:1志愿者管理制度

志愿者(义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促进和规范服务中心志愿者(义工)(以下简称志愿者)的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社区义工事业的健康发展,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促进社会和谐,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中心志愿者服务的宗旨是通过志愿者服务的形式,发挥志愿者的爱心、才能与社会责任感,为中心辖区乃至整个社会创造一种“守望相助”的氛围。

三、国际社会关于志愿者的定义:“志愿者(VOLUNTEERS)”一般是指基于某种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感而从事公益事业的人及人群。本制度所指志愿者指身心健康,不受私人利益或强制外力驱使,在职业之外自愿为社会、社区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同时获得自我提升、自我实现的人。

四、中心为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机构,对志愿者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加强志愿者工作的机制建设,不断完善中心志愿者服务体系。

第二章 招募与注册

五、招募志愿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在10周岁以上;

2、自愿从事志愿者服务,遵纪守法;

3、符合志愿者活动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5、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六、招募工作应坚持公开招募、志愿报名、实名注册的基本原则。

七、招募方式:

1、网上下载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注册。

2、前往中心现场注册。

八、注册:

1、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填写书面或电子档注册登记表

2、志愿者服务队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后,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

第三章 志愿者培训

对志愿者进行培训是志愿者组织的一项主要工作,培训是强化志愿者队伍素质的关键,强化素质也是志愿者队伍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志愿者组织建立新志愿者培训(初级培训)、专项培训制度,使志愿者能在培训学习的过程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投入到志愿服务中去。

九、新志愿者培训

1、新志愿者在完成登记后,必须接受培训。

2、培训时间按新志愿者登记累计数确定,就近安排时间进行培训。

十、培训内容:

1、志愿者组织性质、任务、组织架构。

2、进行有关规章制度、纪律等方面的教育。

3、重点介绍志愿者组织目前开展的项目活动,帮助新志愿者找到适合自己的项目活动。

4、介绍优秀志愿者的先进事迹。

5、慈善理念。

一、专项培训

1、志愿者开展项目活动前,原则上都要经过项目培训,即使是没有专业技能要求的,也要通过培训把项目意义、活动内容、时间、地点、要求、注意事项等讲解明白,保证让每名参与该项目的志愿者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2、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须聘请有关方面的专业人员或有培训资格的志愿者,使项目开展过程中能够保证按要求做细做好。

3、在项目进行中,如有需要强化培训的,须及时组织好。这样一方面可以使参加培训的人员进一步得到提高,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培训进一步深化,使之跟得上项目的深入发展。

4、结合志愿者团队的发展,开展志愿者专项团建活动,促进志愿者成长。

第四章 志愿者活动条件和范围

十二、开展志愿者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开展场所主要在中心辖区内,若有必要可扩大到市、区范围之内。活动场所应适合志愿者开展活动并能保证志愿者的安全;

2、志愿者服务对象须具有接受志愿者的客观需求,并能提供必要支持。

三、志愿者活动内容包括:

1、参与中心组织的活动、调研、宣传等活动;

2、向中心的相关合作单位提供服务;

3、为环境保护、建设和谐社会等提供服务;

4、为扶弱助残、扶贫济困或是抢险救灾而组织的募捐活动;

5、其他相关活动。

十四、不得以志愿者名义开展任何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也不得开展任何其他超出志愿者服务范围的活动。

十五、志愿者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合法、诚信、节俭和非营利性的原则。

第五章 志愿者工作流程

十六、中心将志愿活动信息对外发布,志愿者依据个人情况自愿报名参加。

七、志愿活动中,参与者依据社工做出的活动分工,明确自身职责,协调配合活动顺利开展。

十八、每次志愿者活动结束后,参加活动的志愿者在中心如实填写《社区服务中心义工活动登记表》,作为参加志愿者活动的凭证。

十九、活动结束后,社工应组织志愿者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针对活动开展中存在的问题予以反思和改进。

第六章 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

十、志愿者享有的权利:

1、志愿加入或者退出义工服务组织;

2、参加义工服务组织开展的服务活动;

3、要求获得义工服务必需的条件和必要的保障;

4、请求义工服务组织帮助解决在义工服务期间遇到的实际困难;

5、对义工服务组织提出建议、批评与监督;

6、有困难时优先得到义工服务。

7、本义工站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8、对所参加组织和义工活动有知情权:

9、有获得工作指导和参加义工培训机会的权利;

10、有选择与个人技能和兴趣相符的服务项目的权利;二十

一、志愿者的义务:

1、遵守义工服务组织的章程;

2、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报酬或者借钱、借物、谋取其他利益;

3、在服务期间不得接受服务对象的捐赠;

4、对服务对象的隐私予以保密;

5、不得以义工或义工组织的名义组织或者参与违反义工服务原则的活动。

6、义工应当在义工服务组织的安排下开展义工服务,完成服务工作。未经义工服务组织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义工服务组织名义开展活动。

第七章 志愿者退出机制

二十二、义工退出自由,可分两种情况:自愿退出和劝退。

1、自愿退出

(1)因工作或居住地的改变等原因需要退出义工组织的,应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2)因特殊事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服务能力的可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3)因其他个人原因自愿退出的。

2、劝退。义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中心可对其进行劝退说明,并向上级义工管理部门反映汇报: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本站工作安排的;

(2)不遵守纪律造成对象损失或影响服务活动成效,造成不良影响的: (3)用义工的名义从事营利性或非法活动的; (4)违反义工其他管理有关规定的.

第八章 奖惩制度

二十三、奖励制度

1、根据《社区服务中心义工活动登记表》的记录,适时评选志愿者之星,授予一定的表彰与奖励。

2、根据《社区服务中心义工活动登记表》的记录,为有需求的志愿者开具材料证明,以作为对志愿者个人表现的认可。

二十四、惩罚制度

1、凡活动中损害志愿者的形象及中心形象者,予以警告并进行批评教育。

2、凡是谎报、虚报志愿者情况者,一经查处,将按照情节严重情况,扣除相应的志愿者时间,取消参加志愿者之星评选的资格。

3、严重违反中心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推荐第7篇: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

火把山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 第一条 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由社区志愿者服务领导小组和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第二条 志愿者组织机构的职责:在上级党组织和共青团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第三条 社区志愿服务范围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帮困、社区治安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的服务工作等公益事业。这些服务以志愿者及其组织的行为能力为限。

第四条 社区志愿服务的重点对象是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社会成员。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志愿者、志愿者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第五条 社区党员志愿者组织、妇女志愿者组织、社区老年人协会、关心下一代协会、老年科协等统一纳入社区志愿者服务管理体系,接受社区志愿者组织的协调管理。

火把山社区

火把山社区孤老残弱志愿者工作制度

为倡导“奉献、关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切实加强对社区弱势群体(孤、老、残、弱)的帮扶救助,建立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志愿者活动应遵循自愿、平等的服务原则,互相尊重,友好相待。

二、志愿者应遵守志愿者协会的章程,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三、了解社区孤、老、残、弱的困难情况,针对其自身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

四、积极开展“一助一”志愿服务活动,努力形成长效帮扶机制。

五、社区志愿者服务站每年年初应制定对社区孤、老、残、弱的居民志愿服务工作计划,年底应相应写好工作总结。

六、社区对孤、老、残、弱的志愿活动每月应不少于1次。

七、志愿者每次活动前都应告知社区志愿者服务站,开展志愿服务时,应佩戴统一的标志。

八、每次活动结束,志愿者服务人员都应及时填写相关的记录, 并将服务情况详细反馈给社区志愿者服务站,以规范管理。

火把山社区 2010年1月

火把山社区志愿者服务制度

为居民办实根据社区“服务在社区”“满意在社区”的宗旨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服务,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筹建为民服务网点,组织扩大志愿者协会队伍和服务内容。

二、热情接待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做到有接等,有记录、有反馈、有新意思。

三、坚持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方向,积极事,为居民排忧解难。

四、加强廉政建设,遵纪守法,严以律已,公道正派,勤政为民,提高办事效率。

五、巩固壮大集体经济,支持和组织发展各种形式社区服务,做好协调等工作,管好用好集体经济。

火把山社区

推荐第8篇: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

富民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

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为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和幸福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

二、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组织。社区志愿者是在本社区志愿者组织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三、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由社区志愿者服务领导小组和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四、凡18周岁以上的个人,志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并具有相应的服务技能,到社区志愿者组织申请。

五、社区志愿服务范围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帮困、社区治安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的服务工作等公益事业。这些服务以志愿者及其组织的行为能力为限。

六、社区志愿服务的重点对象是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社会成员。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志愿者、志愿者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推荐第9篇:青年志愿者管理制度

志愿者管理制度

一、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

热心于公益事业,不怕困难,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选择适合的志愿服务类型,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思想品质优良,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遵纪守法;能遵守相关规定,服从社区志愿者组织管理和调配。

二、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二)遵守志愿服务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完成社区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

(四)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

(五)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统一着装或佩戴统一的标志。

二、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

(一)志愿者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

(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社区志愿者组织的帮助解决;

(三)志愿者享有监督、建议、批评、出入组织自由的 权利。

四、服务范围和重点对象

1、社区志愿服务范围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帮困、社区治安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的服务工作等公益事业。

2、社区志愿服务的重点对象是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社会成员。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志愿者、志愿者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五、志愿者奖惩制度

志愿者根据服务时数分为一般性志愿者、星级志愿者、二星级志愿者、五星级志愿者四类。

参加过志愿者服务时数达到二十小时的可申请加入社区志愿者。在社区参加志愿者服务达到一定时数可根据时数不同划分为四级进行奖励。

1、划分方式

1) 星级志愿者:服务时数累计达到二十至四十小时(包涵四十小时)

二星级志愿者:服务时数累计达到四十至六十小时(包涵六十小时) 五星级志愿者:服务时数累计达到六十至一百小时

2、奖励方式 1)颁发荣誉证书。

2)举办表彰大会,授予荣誉称号。 3)年底或特殊节假日颁发精美奖品。

4)向相关组织或系(院)发送感谢信或推介信。

推荐第10篇:医院志愿者管理制度

医院志愿者管理制度

本团队实行集体决策管理,每次活动都要进行研究,形成活动方案后组织实施。

一、志愿者加入本团队条件

1、本人自愿要求加入;

2、不图任何物质报酬;

3、能积极参加服务于社会的公益事业;

4、积极的奉献自己的力所能及。

二、志愿服务策划制度

1、按照志愿服务项目,有计划地开展服务活动。由团队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召集相关人员进行活动策划,制定出详细的活动方案,再组织实施。

2、策划活动应全面考虑到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活动性质,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内容、参加人数、交通方式、队员可能发生的费用等。

三、志愿服务活动召集制度

1、团队决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后,应遵循尽快的原则通知到要求参加人员。通知时应讲清楚参加活动的时间、地点、活动内容及要求等事项,确认被通知人明白无误,通知时做好通知记录。

2、每次活动都必须明确一名活动召集人,活动召集人由团队承担。因特殊情况队长无法到位或锻炼队员等原因,由队长指定活动召集人。

3、能够参加活动的队员在接到QQ群呼叫或电话通知后,必须尽快确定能否参加活动,并予回复。

4、对于人数有限制的活动,由召集人根据要求选择参加活动的队员,选择的原因如下:

①机会均衡:尽量选择本年度内参加活动次数较少的队员; ②让资深队员带新队员,共同努力,提高活动质量。

四、志愿服务活动签到考核制度

1、参加活动的志愿者,必须按时到达活动地点,精神饱满积极地参加活动。

2、到达活动地点后,本人亲自签到,并统一听从队长号令。如对活动安排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时,可以及时向活动现场负责人提出来,但在活动现场负责人未做出新的安排之前不得擅作主张。

五、志愿服务活动制度

1、本团队志愿服务活动按照分工有序开展,做到各司其责,确保安全。

2、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必须服从指挥,文明用语,热情大方,树立志愿者良好形象。

3、每次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要做到清理现场抛弃物,保持环境卫生。

六、志愿服务活动总结制度

1、活动结束后,活动负责人在活动现场召开活动总结会,讨论分析活动中的经验不足,充分听取并记录每个与会队员提出改进的意见,以不断提高活动质量。

2、活动总结可由撰稿人直接在志愿服务团队的QQ群上发布。

3、活动总结必须包含一下几个要素: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现场负责人、活动内容、活动结果(会议通过的决议)、其它事项。

七、队员劝退标准

1、因个人行为对志愿者组织造成不良影响的;

2、在志愿者组织内部搞不团结、制造不和谐的;

3、有其它对志愿者组织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11篇: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

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

志愿者活动是我院开展社工工作的重要环节。安排好志愿者活动,让志愿者活动有效率,有作用,对于促进孤残儿童、“三无”老人等服务对象的身心健康,提升志愿者积极性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我院特针对志愿者服务的管理制定此制度:

一、建立志愿者联系档案,与志愿者骨干保持经常性联系。

二、制定“三明市福利院蓝天社工服务中心志愿者招募办法”,根据个人意愿及福利中心服务对象的实际需要,招募有特长并能定期服务的志愿者。

三、对在校学生、社会团体等志愿者队伍进行人数控制,实行定期、分批来院服务,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针对每次志愿者活动,争取做到有活动计划,确保志愿者目的明确,发挥志愿者自身优势和特长,取得良好效果。

五、平时组织开展院内各种小组活动,可尽量放在志愿者来院期间,做到与志愿者有一定程度的互动。

六、志愿者来院期间,社工应做好接待及组织工作(节假日由值班人员负责),最大限度的为志愿者活动提供帮助和指导,充分安排志愿者在院的时间。

七、对于志愿者捐赠的款项及物品要及时做好登记,公布使用情况。

八、志愿活动结束时,应向志愿者表示感谢,给于他们充分的肯定和鼓励,必要时可以合影留念。要定期对一些志愿者进行回访,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要发送感谢信、锦旗等。

第12篇: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

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

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有效使用志愿者资源,保证志愿者队伍素质,进一步推动志愿者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社区教育的发展和深化,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志愿服务队必须具备“六个有”: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有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档案;有相对固定的服务项目;有一个相当稳定的服务基地;有完整的活动计划;有规范的规章管理制度。

二、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

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

(一)志愿者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

(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志愿者组织的帮助解决;

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二)遵守志愿者协会的章程;

(三)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

(四)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

(五)志愿者每个月应至少参加一次服务活动,吃苦耐劳,热情主动,服从分配的任务。

(六)志愿者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短期内无法参加服务的,应将原因告知组长,不得无故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三、服务范围和重点对象

志愿服务范围包括社区教育服务、环境保护、文化服务、帮困服务、治安的服务工作等公益事业。这些服务以志愿者及其组织的行为能力为限。

志愿服务的重点对象是全体社区成员,重点是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社会成员。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志愿者、志愿者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第13篇:图书馆志愿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队员管理,提高服务效率,保障服务质量,有利于工作开展,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山东管理学院图书馆志愿者队伍。

第二章志愿者权利及义务

第三条志愿者权利

(一) 享有参加志愿者队基本志愿服务工作及接受相关志愿培训的权利;

(二) 有权对志愿者队或各相关部门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建议,实行监督;

〔三〕有权优先参加本队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有权提出困难和问题,寻求总队给与帮助解决;

(五)有权获得志愿者队队内的荣誉和奖励;

(六)有权申请退队,队员提出退队申请,经上级同意后方可退队。第四条志愿者基本义务:

〔一〕志愿者成员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严于律己,遵守社会公德,言行符合山东管理学院学生形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文明使用图书馆,不得利用志愿者队队员的身份做出有损志愿者队或图书馆荣誉的行为; 〔二〕自觉遵守山东管理学院及山东管理学院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本章程的各项原则,自觉维护共青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图书馆以及学校的形象,维护志愿者队的合法权益;

〔三〕服从领导,服从学校、图书馆的指导,参加志愿者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参与图书馆建设与管理,积极主动地学习图书馆业务,对图书馆工作给予支持和帮助;

(四)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关心图书馆,关心读者;

〔五〕树立严格的时间观念,发扬团结协作和吃苦奉献精神,按时段准时到图书馆工作,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按质按量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和项目。未经准假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服务岗位的,须经批准;

〔六〕按时参加例会,并积极参与发言与讨论,积极参加、策划以及组织图书馆和志愿者队的各种活动;

(七)关心队伍工作,主动向组织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八)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

(九)志愿者不得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以志愿者队伍的名义参加任何性质的活动。

第三章队伍条件及任务

第五条队员条件

申请加入山东管理学院图书馆志愿者队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以及图书馆志愿者队的相关规定,以自身的行动,不断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实践志愿者精神,把爱心奉献给社会和需要帮助的人; 〔二〕拥护志愿者队章程,志愿加入志愿者队;

(三)热爱图书馆,关心图书馆建设,积极宣传爱书、爱馆,文明使用图书馆,对行为不文明的同学加以规劝和指导;

〔四〕工作积极认真,具有拼搏进取的工作精神、扎实勤奋的工作作风;

〔五〕有责任心,愿意尽心为图书馆志愿者队的建设和服务出谋出力。

第六条队员任务

(一)认真完成志愿服务工作,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关心图书馆,关心读者;

(二)代表山东管理学院图书馆志愿者队形象,致力于“服务图书馆、服务读者”,积极推动山东管理学院图书馆精神文明建设;

(三)积极为队伍提出创造性意见,致力于扩大图书馆志愿者队的影响力;

第四章工作要求

第七条按时段准时到图书馆工作,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有事的成员须提前向该组组长请假,组长将队员的请假情况和原因整理好后上报。队员连同例会两次无故不到或四次请假未到视为自动离队。 第八条工作时认真努力地完成所分配的各项任务,积极负责,态度端正。

第九条自觉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并规劝违反制度的同学。 第十条按时参加志愿者队的例会,积极发言,表达自己的思想和看法,并且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积极参加、策划以及组织图书馆和志愿者队的各种活动。 第十二条积极宣传爱书、爱馆,文明使用图书馆,对行为不文明的同学加以规劝和指导。

第五章队员选拔

第十三条凡系山东管理学院全日制学生,每天保证1-2节课余时间在馆内工作,不分年龄、性别、籍贯,政治面貌及宗教信仰均有机会成为本队成员。

第十四条每学期初队伍将会开展招新工作,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招新期间提出入队申请。 第十五条入队程序:

(一)填写入队申请书;

(二)筛表:根据入队申请书,筛选一定人数参加面试;

(三)面试:根据面试情况,选出预订人数的申请者;

(四)培训:有图书馆老师对所有队员进行统一的上书、排书等知识的培训;

(五)考察:经一个月考察合格者方可留队,不合格者由志愿者队长给出明确理由;

以上程序通过后方可正式成为山东管理学院图书馆志愿者队注册队员,办公室统一对新队员建立档案,保管信息;

第十六条每学期期末队伍进行留队人员统计,队员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是否留队,根据留队人数,确定下学期招新人数。

第十七条对于不符合条件的队员,队长有权利剥夺其继续留队的权利,须上报图书馆领导。

第十八条组长和队员换届:每学期更换一次组长和队员,组长和队员均在新学期面向全校重新招募。老队员若想继续参加也需重新报名登记,但享有优先权。组长由队长任命。

第六章队员奖惩

第十九条为激励队员,进一步调动队员责任心和积极性,健全完善队员管理制度,特制订此章。 第二十条奖惩要求:

(一)公开、公正;

(二)实事求是;

(三)不搞形式、及时兑现;

(四)对外公布。

第二十一条奖励原则: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奖励方式:

(一)口头表扬;

(二)通报表扬;

(三)发奖状、证书;

(四)授予称号;第二十三条奖励种类:

一、每季度志愿者之星的评选 1.评选时间:工作时期内的每一季度

2.评选对象:本季度参与志愿者工作的所有队员 3.评选程序:各小组组长根据本组队员的工作情况向队长推荐,队长根据被推荐人进行综合考评与比较选出志愿者之星,并及时上报。

二、每季度优秀组长的评选

1.评选时间:工作时期内的每一季度

2.评选对象:本季度参与志愿者工作的所有组长

3.评选程序:队长根据该组的工作情况和组长的工作与活动表现谨向综合考评选出每季度的优秀组长,并及时上报。

三、学期十佳志愿者的评选

本队的非组长志愿者均有参选资格。人数为每学期10人,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增减。在每学期总结大会之前选出。 具体办法如下:

(一)每个队员给定底分100分;

(二)以下情形给予加分:

1.准时上班,认真工作,表现突出,经组长推荐,队长确认,给予加1分,每组不限人数,一般每周不多于3名;

2.被评为当季度志愿者之星,加2分;写工作心得的每次加1分; 3.参加队内活动,每次参与加1分,在比赛中获得第一名加3分(包括前述1分,下同),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分;

4.参加队间联谊活动,每次参与加1分,若为竞技活动,赢得比赛,第一名加3,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分;5.参与到总队活动的组织和策划,每次加2分; 6.积极参与到例会的各项活动的加0.5分; 7.积极参加总队活动的相应加1分;

8.其他加分情况,由队长酌情决定,报请图书馆老师批准。

(三)以下情形进行减分:

1.无故缺席例会和工作每次扣4分;2.请假,没有参加工作和例会每次扣1分; 3.工作早退迟到者每次扣0.5分; 4.怠工,不积极工作者,每次扣0.5分;

5.只签到,却没有参加工作,每次被发现扣5分;6.特殊情况,如全校考试等,不扣分;

7.其他有损志愿者名誉或者违反纪律的情况,酌情决定。8.如出现队员调换时段的,视为志愿上班,原时段仍然算请假,相应扣分;

9.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参见章程及相关制度。

五、学期优秀组长的评选

本队的组长均有参选资格。人数为每学期2人,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增减。在每学期总结大会之前选出。 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每个组长给底分100分;

(二)以下情况加分:

1.认真负责,组织好本组工作,当次工作本组全勤的,每次加2分;2.组长被评为当季度优秀组长的,每次加2分;

3.参加总队比赛性质活动,每有一位组员参加给组长加0.5分,但是每次最高不超过3分;赢得比赛,第一名加3,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分;

4.参加总队联谊活动,每有一位组员参加加1分,但每次不超过3分;

5.参与总队活动的组织和策划,每次加2分 6.其他加分情况,报请分队长,酌情加分。

(三)以下情形减分:

1.本组队员缺席1人不扣分,缺席两人扣0.5分,缺席三人扣1.5分,以此类推,最多每次不超过3分;组员早退迟到的,每人次扣0.5分;特殊情况如全校统考或者放假等,不扣分;每次组长无故缺席的,扣5分;请假的,每次扣2分;早退迟到的扣1.5分;

2.每次活动,如队内队间活动等,没有积极组织本组成员参加的,视活动性质酌情扣分,没有组员参加的,每次扣2分;

3.每次例会,缺席1人不扣分,缺席两人扣0.5分,缺席三人扣1.5分,以此类推,最多每次不超过3分;

4.对于严重不负责任的组长,经组员提议,队长决定,视情况给予警告或者撤职;

5.本组的组员因各种原因被强制离队的,每人次扣2分,自愿离队的不扣分;

6.其他减分情况,报请队长决定酌情扣分。第二十四条惩罚形式:

(一)批评:

(二)警告;

(三)退队;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况(参考)的队员,经分队长上报、委员会讨论,视情节严重,给予不同形式的处分:

(一)违反山东管理学院图书馆规章制度;

(二)工作中不带工作牌,态度散漫等;

(三)无故缺席工作、会议、活动;

(四)做出有损志愿者形象的行为者;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至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山东管理学院图书馆志愿者队。

山东管理学院图书馆志愿者队

2015年7月

第14篇:图书馆志愿者管理制度

图书馆志愿者管理制度

一、志愿者成员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严于律己,遵守社会公德,文明使用图书馆,不得利用志愿者队队员的身份图书馆荣誉的行为;

二、自觉遵守大通县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本章程的各项原则;

三、服从领导,服从学校、图书馆的指导,参加志愿者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参与图书馆建设与管理,积极主动地学习图书馆业务,对图书馆工作给予支持和帮助;

四、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关心图书馆,关心读者;

五、树立严格的时间观念,发扬团结协作和吃苦奉献精神,按时段准时到图书馆工作,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按质按量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和项目。未经准假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服务岗位的,须经批准;

六、按时参加例会,并积极参与发言与讨论,积极参加、策划以及组织图书馆和志愿者队的各种活动;

七、关心图书馆工作,主动向组织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八、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

九、热爱图书馆,关心图书馆建设,积极宣传爱书、爱馆,文明使用图书馆,对行为不文明的读者加以规劝和指导;

十、工作积极认真,具有拼搏进取的工作精神、扎实勤奋的工作作风;

一、有责任心,愿意尽心为图书馆的建设和服务出谋出力;

二、认真完成志愿服务工作,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关心图书馆,关心读者;

十三、代表大通县图书馆志愿者队形象,致力于“服务图书馆、服务读者”,积极推动大通县图书馆精神文明建设;

十四、积极为队伍提出创造性意见,致力于扩大图书馆志愿者队的影响力;按时段准时到图书馆工作,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有事的须提前向馆长请假;

十五、工作时认真努力地完成所分配的各项任务,积极负责,态度端正;

十六、自觉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并规劝违反制度的读者;

七、积极参加、策划以及组织图书馆和志愿者队的各种活动;

八、积极宣传爱书、爱馆,文明使用图书馆,对行为不文明的读者加以规劝和指导;

第15篇:志愿者的管理制度

志愿者的管理制度

楚雄师范学院社会实践部爱心助教志愿者本着为他人服务,为同学服务,为学院服务的宗旨而成立的。以奉献爱心心连心,服务社会人与人为目的。在服务的过程中,不断提升自己,锻炼自己。

一、精神风貌

1.志愿者应该严格遵守青年志愿者行为规范。

2.积极参加爱心助教志愿服务,志愿者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以“立足校园、面向社会、突出特色、持之以恒”为志愿服务指导原则,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3.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

4.对志愿服务活动饱有热情,对志愿者组织有深刻理解,且理论知识比较丰富;

5.积极主动地倡导和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宣传青年志愿者义务奉献的精神,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一年以上,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累计参加志愿者服务不少于60小时;

6.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积极参与劳务奉献、智力服务和应急援助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并做出优秀成绩;

7.弘扬雷锋精神,积极争做好人好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艰苦奋斗,无私奉献,事迹突出,在志愿者工作中有较高威信

二、活动实施:

(一)助教活动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好人员,作好各项准备活动细则落实到人;

(二)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认清的组织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确保效果;

(三)日常服务活动落实专人与专门服务负责,做到定时、定人、定内容,常抓不懈,注重实效;

(四)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与会员的服务数量与质量确认,做好活动相关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

(五)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进行书面总结、调查反馈、整理材料,有关材料及时送交会员管理中心归档;

三、财务管理制度

(一)协会经费由财务部专人专职管理;

(二)财务部必须做好每一笔财务收支帐目的记载、保存和整理相关的发票和收据,并且每月进行一次财务审核,结帐当日收支余额交会长过目;

(三)任何活动一周前,活动负责人都将活动经费预算交会长审核,经同意后,持预算到财务部支出经费,活动完后,将收据、发票余额全数交回财务部负责人;

(四)任何社会捐助或相关活动合法所得,须经财务部完整记录;

(五)资助他人所拨款项,须详细记载;

开会(例会)要求

(一)要随时留意公告栏的通知,按照要求准时参加;

(二)每次开会必须提前5——10分钟赶到会场,以便清查人数。凡超过规定的时间才到者,一律作迟到处理。

(三)每次开会忙乱须带好纸和笔(专用的会议记录本),对每次开会的内容都要做好记录,部长将不定期对每位志愿者的会议记录进行检查。

(四)开会时,必须严格遵守会场纪律,禁止在会场随意走动和说话,禁止带任何小吃进入会场。

(六)财务部每学期结束前半月,将财务状况明细向外界公开;

(五)凡是要统一开会或参加较大人数较多会议时,应迅速到各自指定的位置依次入座,经便打考勤。

(六)每位志愿者必须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有较强的组织性和纪律性,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不当理由,不参加会议或其他工作。

七、会议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例会,遇有突发事情可由会长临时召开会议;

(二)本部将不定期召开会议,具体时间将根据助教工作开展情况而定;

(三)除例会外,有重要会议(不包括紧急会议)应提前通知,同志应明确开会时间、地点、事件以及注意事项;

(四)若是由于会议通知者的过失促成他人的迟到、缺席,则只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会议缺席、迟到、早退,视不同情况在其量化管理中相应扣分;

四、考核制度

考核对象:本部成员、本部全体青年志愿者;

考核方式:通过积分和民主评议相结合,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报有关上级批准做出决定;

考核依据:成员档案及相关活动记录(内含活动时间、质量、绩效的综合考评和量化管理)

考核细则:每位志愿者成员的基础分均为60分;

加分:

(一)凡能提出好的建议和意见,加2—3分;

(二)凡能提出有新颖,并可实施的活动方案,加4—7分;

(三)参加活动一次为2分,参与组织策划并表现突出者加3—5分;凡投稿(关于爱心助教活动的被校内或校外刊物发表的)视稿子、刊物而定,加2—6分。

减分:

(一)志愿者各类工作、会议或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扣2分。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将取消志愿者资格;请假五次以上者将不能发志愿者证明;(因故不能参加或未按时参加并经调查情况属实者例外)

(二)在活动过程中,用于活动的公共物品丢失或损坏,不能按时归还者扣3分,并照价赔偿。(按连带责任制赔偿)

(三)青年志愿者在活动中违反纪律和章程时,视情节轻重分别扣2分(口头警告)、3分(警告)、5分(劝退)。

五、奖励制度

奖励:

(一)每学期志愿者成员的综合考评成绩评选出“优秀青年志愿者”;

(二)参选人由本部、助教校方提名;

(三)参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提供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全体的60%;

2、学期期末无不及格科目;

3、在提供志愿服务时表现突出、任劳任怨;

4、无学校及本部处分者;

(四)提名人将参选人的资料以书面形式上交到志愿者管理中心,经本部理事会协商一致。核实无误后,评选“优秀青年志愿者”经公示,报楚雄师范学院团学工作部批准,颁发荣誉证书。

处罚:

分为口头警告、警告、劝退、除名。

(一)口头警告:参与各种工作、会议、活动两次缺席;工作、活动时擅离岗位、怠工;不服从统一安排,私自行动。

(二)警告:对工作分配到的任务草率敷衍、弄虚作假,工作严重失误、导致不良后果、两次口头警告;

(三)劝退:假借协会名义谋取私利、私自向服务对象索取酬金,各类工作会议、活动五次无故迟到、三次无故缺席、受到(院)系通报以上处分。

(四)除名:严重违反学校及协会规定,屡教不改,影响严重,予以除名,

六、干部管理制度

(一)志愿者工作、受团委的监督与指导;

(二)志愿者采用干部问责制、遇有事故直接找责任人负责,主要负责人承担责任;

(三)干部因职行为或志愿服务时有不良言行,受到举报经调查属实、责令起改正。并形成书面材料存入档案;

(四)不得违反青协章程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十一、志愿者管理中心

(一) 参加本爱心助教活动时必须佩带志愿者证;

(二) 志愿者去助教应提前准备好当堂课要讲的内容,便于课堂活动顺利进行

(三) 志愿者不得把学生带出教室玩;

(四) 不得给小朋友买零食或小礼物;

(五) 要经常和老师交流沟通,便于学生管理;

(六) 志愿者必须按时参加爱心助教志愿服务活动。有事应事先请假、不得无故缺席,无故缺席三次予以退出处理;

(七) 志愿者必须服从本协会安排,凡违反本协会章程及规定安排进行活动者。一切责任自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八)

优;

(九) 志愿者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协会形象。

每学期进行一次审志愿者审议、每学年进行一次评

第16篇:志愿者协会管理制度

共 青 团 云 南 工 程 职 业 学 院

青 年 志 愿 者 协 会

管 理 制 度

为规范我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的各项意识,为更好的管理我院青年志愿者,特拟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说话要有事实根据,办事力求从实际出发,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第二条 热爱本职工作,有团结协作精神,刻苦努力,不怕困难,勇于创新,切实履行学生干部职责,做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保质保量完成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三条 言行上要与自己的身份相符,讲话做事要注意场合,事事以大局为重,坚决杜绝个人主义。

第四条 注重个人形象,不穿奇装异服,不穿拖鞋及背心进入办公室。 第五条 与人相处,坦诚相待,以人为善,心胸宽广,学会容忍和理解别人,不因小事和同学闹矛盾。

第六条 乐观向上,豁达开朗,勇于开拓,积极进取,不断提升自己各方面的能力。

第七条 严格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按照学生干部的行为准则办。 第八条 坚持分工合作原则,立足本职服从管理,认真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把“群众”的心声反应到各相关负责人。

第九条 在活动、例会时积极参与。同时将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在例会时提出并在活动结束后写出工作总结。 第十条 例会时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例:吃零食,听随身听和玩手机)!

第十一条 例会时自觉把通讯工具调为静音或者关机!

第十二条 保持办公室安静,禁止在办公室及办公室附近大声喧哗。 第十三条 办公室值班时间不准关门,不准看电影,不准带朋友聊天。 第十四条 例会、值班时不得缺席或迟到,缺席三次受严重警告处分,迟到三次计为一次缺席。

第十五条 实行积分制,管理成员。每学期每人有10分,按执行标准打分。 第十六条 每学期分数不足6分者,取消本学年评优资格。

附则(积分制)

第一条 每次例会迟到者扣

0.5 分。 第二条 每次例会缺席者扣

1.5 分。 第三条 每次例会请假者扣

0.5 分。 第四条 每次值班迟到者扣

0.5 分。 第五条 每次值班缺席者扣

1.5 分。 第六条 每次值班请假者扣

0.5 分。 第七条 每次例会不佩戴校徽、团徽者扣

2.0 分。 第八条 每次值班不佩戴校徽、团徽者扣

2.0 分。

共青团云南工程职业学院

青年志愿者协会

二零一二

年 四 月 二十 日

第17篇:志愿者医院服务管理制度

建湖县人民医院志愿者工作管理制度

1、自觉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展现蓬勃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维护医院和志愿者的形象。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工作岗位安排和医院制度管理,积极主动地展开工作。

3、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岗前做好必要的工作准备,换岗时按要求认真做好交接,不得出现空岗现象。如遇特殊情况,按规定请假。

4、按照微笑、热情、文明、专业的标准提供志愿服务,工作时间不闲聊不可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或饮酒。

5、珍惜志愿者的公众形象,上岗时统一披挂“建湖县人民医院志愿者”的绶带或戴“建湖县人民医院志愿者”小红帽,并保持仪表整洁、举止文明、态度亲和,面对他人,主动微笑示意。

6、对所有的服务对象保持尊重、平等、热情的态度,按照职责规定提供志愿服务。如果不能解决的情况,要联系主管部门,请院内志愿服务团队给予帮助。

7、遵守各项工作纪律。针对媒体采访要求,遵从所在团队的工作安排,展示志愿者良好形象。

8、不可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求不当利益,不得向服务对象索要签名、礼品或小费,不得擅自接受服务对象的馈赠。

9、如遇突发事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规范的应急流程果断处置,遇到无法处理时,第一时间向医院主管部门汇报,注意维持正常秩序,避免扩大事态。

10、遵守医院和所在服务岗位的其他相关规定。

第18篇: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制度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青年志愿协会的管理,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建设、使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青年志愿者协会内部干部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制度》,望大家务必遵守: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清醒的正治头脑和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交际能力,有坚定的工作信念和灵活的办事头脑;

(四)要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书面表达能力,要有良好的个人道德修养和人文修养;

(五)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坚持分工合作原理,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围绕“公益事业

弱势群体”开展工作;

(三)会长每次在开会例会完毕后,立即把会员考勤表交往“院组织部”;

(四)每次参加志愿服务后,由志愿活动组织者(队长),清点人数,并交青协“会长处”,由“会长”予以认定并注册。再交到“院组织部”否则无效;

(五)认真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对工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会长,团委及相关人员反应;

(六)实施“讲文明、树新风”的活动,注重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积极投身参与本协会,团委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去,多参加社会实践、公益活动;

(七)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30分钟,干事应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向部长请假。经准假后方离开(各部长类同)。

(八)如确因时间冲突或情况特殊。一定要分清轻重缓急,学会自我调整和自我缓解,决不能影响本协会的工作开展,若时间紧急,须迟到或须请假者也须向会长说明情况;

(九)确工作目标,不能盲目在开展工作,必须按月制拟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十)禁止在工作中讨价还价,拈轻怕重,禁止因工作不满原因而闹情绪,更不允许干事与干事,与同事之间发生口角和争执,有意见或不满,应当立即向会长提出;

(十一)凡无故缺席或不请假缺席者,记失误一次,一次缺席(失误),作书面检讨,达二次以上会长点名批评,予以口头警告,并取消本年度的“评优”“评先”“提拔”等资格,连续三次不到者[视为自动离职,累积缺度达四次者,令其自动离职或撤消其职务;

(十二)凡不认真.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和推辞责任者,记失误一次。

(十三)凡迟到或请假,应及时向会长或其它干事了解工作安排及其内容;

(十四)会议记录、活动次数、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请假条,平时表现等一切书面材料作为个人的存档资料;

(十五)各干部(干事)同学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合作与其他各部门之间保持友好关系,相互学习、相互监督、共同促进、共同提高;(十六)本制度未尽事宜,将在工作中不断总结,不断健全;

(十七)本制度作为每位干部(干事)的工作成绩,德育量化等考核内容,并作为“评优”“评先”“提拔”的主要依据,同时加入班级德育量化考核内容;

三、开会(例会)要求

(一)要随时留意通知栏上的通知,按照要求准时参加

(二)每次开会必须提前5——10分钟赶到会场,以便清查人数。凡超过规定的时间才到者,一律作迟到处理。

(三)每次开会须带好纸和笔(专用的会议记录本),对每次开会的内容都要做好记录,会长将不定期对每位干事的会议记录进行检查。

(四)开会时,必须严格遵守会场纪律,禁止在会场随意走动和说话,禁止带任何小吃进入会场。

四、机构设置:

1、理事长一名,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到两名(视情况而定)。

2、协会下设:理事会,文秘部,外联部,文宣部,服务部,信息部。各部门配合的同时实行自主管理。(分工不分家)

五、部门职责:

(一)理事会:

1、表决通过协会重大决策。2、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

3、确定本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的设立及各机构负责人;4、定期对会员进行考察; 5、提出下届理事会的候选人; 6、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7、理事会监督会费的使用; 8、负责协会日常事务;

(二)文秘部:

1、负责起草文件及工作计划的安排。

2、传达会议通知;

3、负责各类档案.文件.资料的归类保存和管理;

4、做好会议和各项活动的记录;

5、向理事会提交详细活动方案,做好活动总结及简报;

6、管理会费;

(三) 外联部:

1、筹措协会经费.:

2、加强社区服务公关,扩展志愿服务的范围和空间,不断开辟新的战场:

3、协调各校青年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安排

4、巩固和协调各部门的关系

(四) 文宣部

1、负责活动的宣传工作。

2、收集各种有关协会的信息和材料。

3、负责与各大报纸,媒体的联系工作。

4、负责协会各项通知的起草,书写,张贴工作。

(五) 服务部:

1、负责协会服务活动的执行。

2、组织和协助各部门开展工作

(六) 信息部:

1、负责打理校青协网站

2、文件的电子处理,以及影音的记录。

六、干部职责:

1、理事长:

向学生处团委汇报工作,召开理事会,传达上级工作精神,监督协会各项活动。

2、会长:

全面负责协会各项工作,负责与外校进行的礼仪、交流性质的外联活动,负责行动计划的制订、实施。

3、副会长:

协助会长安排协会具体工作,并监督工作的完成。

4、常务理事:

讨论通过协会的重大决定,监督成员工作,在特殊情况下推选出代理理事长,临时负责工作。

5、部长:

具体安排本部各项工作,定时向理事会汇报工作,总结经验,每学期开始,交学期工作计划。

七、内部管理:

为加强协会的内部管理,使协会宗旨落实到实处,顺利的开展各项活动,充分发挥会员的能动性、积极性,特制定以下规则:

1、协会实行责任制,理事长对团委和协会负责,会长对协会和理事长负责,常务理事对理事长负责,副会长对会长负责,部长对副会长负责,其他部内成员对部长负责。

2、各部领导经推荐,参加竞选评选而出;

3、协会干部要求:(1)有一定组织能力。(2)认真负责。(3)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4、对表现突出者,协会给予表彰奖励;

5、会员要以协会利益为重,服从安排;

6、凡协会组织活动无故缺席、迟到和早退累计三次者,取消会员资格;

7、活动中表现不积极和擅离岗位者,给予警告;产生恶劣影响者,取消会员资格;

8、个人不得以协会名义搞社会活动;

9、根据活动表现和工作能力对人员进行适当调整和撤换;

10、于违反国家法规和校纪、校规者,取消其会员资格;

八 奖励制度 奖励:

(一)协会每学期按协会成员的综合考评成绩评选出“优秀青年志愿者”;

(二)参选人由协会各部、各基层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提名;

(三)参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提供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全体的60%;

2、学期期末无不及格科目;

3、在提供志愿服务时表现突出、任劳任怨;

4、无学校及协会处分者;

5、综合考评成绩不低于85分;

(四)提名人将参选人的资料以书面形式上交到会员管理中心,经协会理事会协商一致。核实无误后,评选“优秀青年志愿者”经公示,报共青团房地产学院委员会批准,颁发荣誉证书。

处罚:

分为口头警告、警告、降级、劝退、除名。

(一)口头警告:参与各种工作、会议、活动两次缺席;工作、活动时擅离岗位、怠工;不服从统一安排,私自行动。

(二)警告:对工作分配到的任务草率敷衍、弄虚作假,工作严重失误、导致不良后果、两次口头警告;

(三)降级:无故旷会或早退以及旷值班的次数达到两次以上的自动降为流动志愿者;

(四)劝退:假借协会名义谋取私利、私自向服务对象索取酬金,各类工作会议、活动五次无故迟到、三次无故缺席、受到(院)系通报以上处分。

(五)除名:严重违反学校及协会规定,屡教不改,影响严重,予以除名

九、入会与退会:

1、交个人申请、个人简历,经协会考查,理事会批准后确定其会员资格。

2、交个人申请经协会批准后,方可退会。入会一年以上,申请退会者发给“青年志愿者协会”证书;入会不足一年申请退会者及由于其他原因被协会取消会员资格者不发给此证书。

3、会员入会,退会均要通知其所在班级。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二O一O年十月十七日

第19篇:青年志愿者服务站管理制度

青年志愿者服务站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开招募制度

1、招募。服务站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青年志愿者,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2、招募方式。

组织招募:通过团的组织系统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的名义报名应招。社会招募:通过电视、广播、海报、报刊以及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动员、发动青年报名应招。

第二条:登记制度

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加志愿者服务志愿者实行书面登记制度。

第三条: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青年志愿者档案,掌握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建立服务对象档案,主要是五保户、烈军属、孤寡老人、残疾人、困难家庭及其子女等的基本情况,掌握服务要求。

3、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青年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4、建立青年志愿者服务档案,对青年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第四条:培训制度

1、服务站定期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概念、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2、服务站定期邀请党政领导、青年志愿者、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监察检查制度

1、组织领导和协调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及青年志愿者完成团组织和上级青年志愿者协会统一部署的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察检查青年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第六条:评比奖励制度

1、服务站领导小组为评比奖惩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决定者。

2、建立以“小时”为依据的普通表彰与以“小时”加“突出事迹”为依据的重点表彰相结合的表彰激励机制。

3、采取走访服务对象、自评和领导小组总评相结合的考核方式.4、志愿者服务站把志愿者参加活动的时间和业绩记录情况作为评价与表彰的依据。评比奖惩要有志愿者的书面小结。

5、志愿者有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6、志愿者认为评比奖惩决定依据不足的,可向领导小组提出申诉,领导小组对申诉要求进行复议,复议结 果需记录在案。

7、评比奖惩活动每年举行一次。

第七条:例会制度

1、志愿者服务站每2月召开1次例会,各成员单位每第二月第一周周五上午9:00点到服务站开会。例会期间实行电话(或书面)汇报制度。

2、服务站例会内容为总结交流上阶段工作,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3、各建站单位在每次例会前,要对各自下一步的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和思考,把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提到会上讨论。

4、每月例会不得缺席,有事须提前请假。

5、服务站例会视情况可到各建站单位召开,由所在单位重点介绍情况,其它单位吸取经验,提出建议。

第八条:服务证制度

1、志愿者上岗服务必须佩带“志愿者服务证”,携带“便民服务记录本”;

2、在提供服务时,须如实填写服务记录,并由服务对象确认;

3、“便民服务记录本”记满后,交由服务站留存,重新领取新的记录本;

4、志愿者退出服务站,应缴回服务证和记录本,不得私自留存;

5、“志愿者服务证”系证明志愿者身份之用,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

6、“志愿者服务证”和“便民服务记录本”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向服务站报告。

第20篇: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管理制度

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开招募制度

1、招募。服务站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志愿者,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2、招募方式。

组织招募:通过党团组织动员,引导党团员和社会公众,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

社会招募:通过电视、广播、海报、报刊以及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动员、发动青年和社会公众报名应招。

第二条:登记制度

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书面登记制度。

第三条: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志愿者档案,掌握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建立服务对象档案,主要是五保户、烈军属、孤寡老人、残疾人、困难家庭及其子女等的基本情况,掌握服务要求。

3、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4、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对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第四条:培训制度

1、服务站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志愿者的基本概念、志愿者活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2、服务站定期邀请党政领导、志愿者、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监督检查制度

1、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志愿者服务队及志愿者完成党团组织和上级志愿者协会统一部署的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第六条:评比奖励制度

1、服务站领导小组为评比奖惩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决定者。

2、建立以“小时”为依据的普遍表彰与以“小时”加“突出事迹”为依据的重点表彰相结合的表彰激励机制。

3、采取走访服务对象、自评和领导小组总评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4、志愿者服务站把志愿者参加活动的时间和业绩记录情况作为评价与表彰的依据。评比奖惩要有志愿者的书面小结。

5、志愿者有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6、志愿者认为评比奖惩决定依据不足的,可向领导小组提出申诉,领导小组对申诉要求进行复议,复议结果需记录在案。

7、评比奖惩活动每年举行1次。

第七条:例会制度

1、志愿者服务站每2月召开1次例会,例会期间实行电话(或书面)汇报制度。

2、服务站例会内容为总结交流上阶段工作,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3、各建站单位在每次例会前,要对各自下一步的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和思考,把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提到会上讨论。

4、每月例会不得缺席,有事须提前请假。

5、服务站例会视情况可到各建站单位召开,由所在单位重点介绍情况,其它单位吸取经验,提出建议。

第八条:注册证制度

1、志愿者上岗服务必须佩戴志愿者胸章,携带志愿者注册证;

2、在提供服务时,须如实填写服务记录,并由服务对象确认;

3、志愿者注册证记满后,交由服务站留存,重新领取新的注册证;

4、志愿者退出服务站,应缴回注册证,不得私自留存;

5、志愿者注册证系证明志愿者身份之用,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

6、志愿者注册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向服务站报告。

志愿者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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