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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否决权制度的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3-01-10 15:09:03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质量制度

质量技术交底制度

1、各分项、分部工程和比较复杂的加工、施工工序以及特殊过程(关键工序)作业前均应进行质量技术交底。

2、项目部施工员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或技术员应编制全面的、详细的、具有针对性强的加工、施工技术措施和方法,对加工和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技术交底。

3、质量技术交底内容至少包括:

1)作业人员资格和能力要求;

2)材料要求;

3)选择机具设备要求;

4)加工、施工环境要求;

5)质量特性;

6)加工、施工工艺和方法要求;

7)质量控制点;

8)质量通病以及预防措施;

9)职业健康安全规定;

10)环境保护的要求等;

4、质量技术交底以书面形式进行记录,使每个作业人员做到心中有数,并经交底人与受交底人签字。

5、受交底人应按交底内容进行加工、施工。

6、公司与项目经理部必须依照交底内容经常进行检查督促。

质量教育培训制度

1、开工前管理人员教育:

开工前组织所有管理人员,对本工程的工程概况、质量目标、工期要求进行教育,使每个人都清楚了解本工程的特点和各项要求,把创优质工程作为每个人的自觉行为;同时要求各级管理人员,根据自己的职责编写自己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并和相关人员签订《质量责任书》。

2、施工人员入场前教育:

工人入场后先组织学习,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讲课,内容包括:本工程的概况、质量目标、质量管理办法、质量奖罚办法;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提高全体施工人员创优质工序、优质工程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3、工序施工前交底教育

在每道工序开始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对从事本道工序施工的班组长、技术骨干进行专门的交底教育,使上述人员明确施工要点、质量要求;做到施工时心中有数,并指导作业人员做好各项质量要求。

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验收制度

1、采购人员需负责收集、整理、提供材料证明或产品合格证的原则。

2、采购的物资、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由材料员、质检员核对其规格、型号、数量及质量证明材料等凭证,并检查外观质量,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认真填写验收记录。设备验收、安装、调试,由设备安装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

3、对工艺水平要求较高的委托加工材料及设备,应组织质量、技术部门和物资设备采购人员到加工单位根据图纸工艺要求进行验收,采购人员作好记录,双方签认验收凭据。

4、加强施工现场原材料使用检查、监督、指导工作,杜绝原材料使用质量隐患。

5.严格执行报检程序,物资部门对新采购的原材料和外构件,要进行分类报检,由材料员填制《工程材料报检单》,通知监理部门组织现场验收、取样送检,同时递交该材料的出厂质量资料复印件(包括说明书、合格证、出厂试验检验报告等),原件存物资部门备案。6.需要复试的原材料必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7.经检验不合格的工程原材料,进行标识,分离存放,并做出处理意见,严防不合格原材料使用在工程上。

8.检验和试验记录:对未检和已检产品做好记录,凭检测站“已检合格通知单”实施发料。

材料、设备、构配件存储管理制度

1、材料进场或入库时,由材料员负责在仓储和堆放处挂标识牌,填制物资验收单,登记保管台帐和材质证明。对已检验的材料,材料员应在标牌的“检验状态”栏中填写检验状态。(已检合格、已检待定、未检)

2、材料堆放场地的标牌,应设置在通道附近的明显位置。材料员应在标牌上注明材料名称、厂家、产地、检验状态等项目。对甲方提供的产品,应在贮存场地悬挂“甲供”字样的标牌进行特殊标识。

3、材料员填写物资验收单,发料单凭证和保管台帐,并保存记录,填写内容应包括:名称、规格(牌名)、数量、编号或炉批号、合格证明编号、生产日期、进货日期(包括保质期),对甲方提供的产品,加注“甲供”字样的标记,作为可追溯标识。

4、各种物资应由材料员按类别、品种、规格分别存放,标牌明显,填写完整、准确。码放层次以五或十为单位,做到举目成行,过目知数,便于交通、保养、清点和发放。

5、未经检验的工程原材料与现场材料隔离存放,以防混淆。并做好标识工作。

6、加强现场原材料存放管理,严格按《工程物资技术保管规定》操作,对过期变质的工程原材料要分别存放,作降低等级使用或清理出场。

7、妥善储存,适时保养。配件库要通风,防潮、防火、防盗。库容库貌美观整洁。按类挂标签,做到四定位,上盖下垫,合理适宜,加固面无锈蚀和划伤,仪表电器元件无受潮现象。

8、加强检查,保证质量。掌握库存动态、改进管理,防止丢失,保证质量。

对配件的收发、存放、保养、数量、质量和安全措施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精密度高、有保存期限的配件应重点检查,保证配件的使用质量。

9、准确收发,发陈储新。配件、材料收发必须手续完善,凭证齐全,收发有据,先进先发,合理轮换。新品进库必须经过检验,填点点验单,防止不合格品进入库内;出库要有发料单;防止出现帐物不符。

10、双增双节,交旧领新。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修旧利废。对旧件采用改、修、代的原则,做到物尽其用。

11、加强统计,申请计划。掌握库存动态,为配件、材料筹备提供依据。做到件件有帐,帐、物、卡相符。根据库存消耗,按时编制月、季配件申请计划,批复后,积极组织采购。

12、配件、要储备适宜。一般配件储备不得超过设备原值的5‰,特别是进口配件更要严格控制。

隐蔽工程旁站制度

1、工程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应当就需要旁站的工序向施工管理人员进行交底,一般工程建设中的重点、关键部位及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完成后难于检查的工序作业以及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的工序都需要进行旁站监控。

2、旁站监督的目的是为了及时纠正施工过程中不当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法,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或被掩盖,形成工程质量隐患。

3、旁站人员应熟悉相关标准、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情况、设计补充规定、生产经营承包合同、质量管理办法、质量内控体系及上级下发的各项规定。

4、旁站人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1)检查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施工艺要求,施工质量是否达到相关要求。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材料准备情况;

2)现场跟班监督施工方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是否按照已批准的施工图文件、技术交底、施工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检报告等,根据规定通知试验人员现场抽样进行检验;检查使用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做好旁站监控记录、工程施工日志及质量内控体系运行记录,并按验标要求收集整理原始记录;

5)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发现施工队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队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及时向项目部相关领导汇报,由项目部总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6)凡旁站记录未经旁站人员签字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旁站监控记录的内容应包括:旁站监控的部位和工序名称、起讫时间、工作完成情况、气候、主要施工内容、现场施工负责人或工班长、过程发现或存在的问题及处理过程。

5、旁站人员是旁站监控的直接责任人,对旁站监控内容承担直接监督责任。

成品保护制度

保证工程质量,减少或避免产品造成质量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1.各项目管理人员要象重视工序的操作控制一样重视成品保护工作,认真执行公司程序文件内的规定。

2.在施工管理中要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减少工序交叉作业。

3.上下工序之间要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记录。

4.如有下道工序施工可能对上道工序施工的成品造成影响时,应征得上道工序操作人员及项目部质量管理人员的同意,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下道工序操作者及项目部质量管理人员负主要责任。

5.可采取百效的成品保护措施来满足下道工序的操作。

6.技术部门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审编工作中,应把有效的产品保护措施编入到施工组织设计中。

7.衡量成品保护业绩以最终产品的质量为标准,对成品保护工作出色的班组和个人进行奖励,对产品保护不够产生质量损失的予以处罚。

质量例会制度

1、项目部每月五日由项目经理组织召开项目部质量例会。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技术员、专业工长、施工班组长均应参加。工程管理部的质量负责人视需要参加月质量例会。

2、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每周一组织超开项目部技术员、专业工长、各施工班组长参加的周质量例会。

3、月质量例会对本月将要施工的过程质量提出要求,由项目技术员负责按周计划分解后,在周质量例会上对各检验批施工质量作出要求。并对上月施工质量进行总结。

4、周质量将各检验批的质量控制目标分解到各专业工长负责,并由各专业工长上报本专业各检验批的验收时间(检验批的验收时间不应滞后于项目部周进度计划)。

5、周质量例会时各专业工长应汇报各专业上周施工完而未验收的各检验批工程质量的检查情况,并将各施工班组的自检结果上报技术负责人。

6、质量例会按期召开,如因故推迟,推后不得超过每月7日,周质量例会不得迟于周二召开。月质量例会必须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召开,周质量例会可由项目经理委托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召开。

7、质量例会应有会议记录,应注明与会人员并如实记录会议内容。

质量考核奖惩制度

1、为贯彻质量理念,强化质量管理意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严抓工程质量成为当务之急。项目部将对为施工质量的提高做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进行奖励;对于执行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的项目管理人员以及不按图纸施工、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造成质量问题或发生质量事故的分包商和个人进行经济处罚。

2、在项目创优活动中,工程实体质量及质量管理工作突出的单位及个人按照公司规定予以经济奖励。

3、对于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4、阶段性验收过程中,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量组验收认可,并顺利通过外部验收的工程及部位,对相关的班组和工长予以经济奖励。

5、严格按图施工,不得违反,不得随意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经济损失。

6、所有钢材、水泥、砂、砌块到现场均要有合格证,出场时间,并做复试报告,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否则对责任人予以经济处罚。

7、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均填写好对应的表格,上交项目质检部。对于自检、互检、交接检不到位的班组或工长予以经济处罚。

8、分包队务必配置质量检查员,质检员必须积极组织验收工作,配合项目工程质量的验收,否则分包单位必须另行安排质检人员,并满足项目要求。

9、不履行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否则对责任人

予以处罚。

10、任何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等工作都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否则对主要责任人予以经济处罚。

11、质量负责人不做质量工作记录,发生漏检、错检的,不及时向公司质检部反馈整改通知单的,以及分包班组不及时向项目质检部反馈整改通知单的,予以经济处罚。

12、项目在日常检查中发生不合格项,未进行原因分析,无整改措施及质量部门进行复查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处以经济罚款;出现质量问题,未进行改进和提高并重复出现的,对有关责任人从重罚款。

13、对于项目质检部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没有及时安排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落实、反馈的,对项目质量检查人员工作不支持,滥用行政手段,给质量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甚至造成局部返工的,对项目分部生产经理及分部技术负责人处以罚款。

14、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直接负责的质量工程师、工长一律革职处理。

15、质量考核由项目部质监部门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商及本人,对项目部本部个人考核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对分包商的违约考核1000元以下的由分包商以现金形式上交项目质检部,1000元以上的由项目财务部在分包商当月借款或结算时扣除,奖励由项目部发给现金,质量违约考核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一、质量事故的调查/评审、处置

1、轻微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班组应及时向项目部报告,由项目部专职质检人员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评审和处置,其调查/评审和处置记录由项目部保存备案。

2、一般事故发生后,施工班组当日向项目部报告,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部专职质检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进行调查/评审,并将处置方案报公司工程部、技术部审核,由公司总工批准。处置相关记录报公司总工办备案。

3、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队、项目部及时向公司质安部、技术部报告,由公司总工组织相关部门,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评审及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各级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应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二、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1、在施工/安装/调试/加工过程中,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产品不合格的责任人,根据经济损失的大小和不合格性质及影响程度,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2、对工作不负责任的责任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5万元(含),经技术部检验确认后,报请质量考核小组处理。同时扣除责任人当月岗位工资的10—20%

3、对工作不负责任的责任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10万元(含),

经技术部检验确认后,报请质量考核小组处理。同时扣除责任人当月岗位工资的30—50%

4、对工作不负责任的责任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由质量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及提出处理决定。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按经济损失的5—10%进行赔偿或处罚,清洁严重的予以辞退。

推荐第2篇: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一票否决权制是指对没有达到本地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要求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治安责任人评先受奖、晋职晋级等方面行使一票否决权的制度。

第三条实行一票否决权制要坚持实事求是、全面衡量、客观公

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乡政府及其直属各部门、学校、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评先受奖及其主要领导人、分管领导人、治安责任人的评先受奖、晋级晋职都应执行本规定。

第五条对没有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标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否决:

1、因领导不重视,未按要求建立健全综治机构,规章制度不完善,未能开展工作,造成本地区或本单位治安秩序混乱的;

2、对本地区、本单位潜在的不安定因素、各种矛盾了解不够,教育疏导工作不细、处置不当以致发生上访请愿、聚集闹事等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3、存在官僚主义、玩忽职守,以致发生重特大案件或恶性事故,损失严重,影响恶劣的;

4、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导致发生刑事案件或治安事故,给国家、集体、个人造成重大损失,对此,领导不认真查处,不整改的;

5、存在治安重大隐患,经有关部门警告而不进行整改的;

6、教育管理制度不健全,本单位干部职工违法违纪、犯罪情况严重的;

7、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治安问题或刑事案件故意隐瞒不报的;

8、乡综治委认为应予以否决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否决:

发生难以预防的突发性案件、治安灾害事故或其他治安问题后能及时改进工作,采取措施挽回损失的。

第七条一票否决权由乡综治委负责行使。

第八条本实施细则由乡综治委解释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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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百度搜索: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实施细则

推荐第3篇:达县行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达县行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实施办法(试行)》

的通知

达委办发[2006]15号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现将《达县行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达县县委办公室 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2月28日

达县行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

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推进平安建设工作,全面深化落实整体联动治安防范各项措施,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以下简称“一票否决权”),旨在建立一种奖惩结合、赏罚分明的激励机制与制约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督促后进单位改进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保证我县政治稳定、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一票否决权制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应在推行目标管理、完善治安责任制、经常进行考核的基础上行使一票否决权。

第四条 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全面衡量、公开进行的原则。

第五条 一票否决权由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行使。乡镇及各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有一票否决的建议权。

第六条 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对驻在辖区内的各部门、各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经常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严重的要给予批评警告,限期改进,并在做好调查、考核的基础上提出是否否决的建议,为县综治委行使否决权提供可靠的依据。县综治委要在充分考虑乡镇意见的基础上,行使一票否决权。

第七条 一票否决审批权按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实施。县综治委对各乡镇,县级机关、团体、县属企事业单位,驻县的中央、省、市属企事业单位行使一票否决审批权。需对市级机关、团体“一票否决”的,报请市综治委审批。

第八条 否决内容包括:县、乡镇以及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评选综合性的荣誉称号;上述单位的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治安责任人评先受奖、晋职晋级的资格。

第九条 县、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检查驻在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的综治工作,发现问题,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议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改通知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预告书》等方式,督促其及时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在向被检查单位发出文书的同时,抄送上级综治领导机构、“五部委”及被检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条 在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度时,要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对综治工作存在特别严重问题的,应按规定予以一票否决;对综治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的,可给予黄牌警告;对综治工作存在较大问题的,可限期整改。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一票否决:

(一)考核没有达到当地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的。

(二)因领导不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不健全,造成本地区或本单位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的。

(三)对不安定因素或内部矛盾不及时化解,处置不力,以致发生集体上访、非法游行、聚众闹事、停工、停产、停课等问题或造成严重后果,危害社会稳定的。

(四)发生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事件有意隐瞒不报或作虚假报告的,干扰、影响案件查处工作的。

(五)收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预告书》后,不认真整改或整改无效的。

(六)一年内凡被黄牌警告两次以上(含两次)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黄牌警告:

(一)领导不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不健全,造成本地区或本单位治安秩序混乱的。

(二)因管理不善、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刑事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使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又不认真查处、改进工作的;百人以下单位年内发生2次可防性案件,百人以上单位年内发生3次可防性案件;单位发生重大火灾、交通事故、爆炸、集体中毒、建筑物垮塌等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和财产损失5万元以上的。

(三)存在发生治安问题的重大隐患,经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提出警告、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整改建议、限期改进,而无有效改进措施和明显效果的。

(四)因教育管理工作不力,本单位职工中有1名受刑事处分或2名受治安处罚的。

(五)收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限期整改通知书》后,不认真整改或整改无明显效果的。

(六)一年内凡被限期整改两次以上(含两次)的。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限期整改:

(一)对综治工作不重视,人、财、物等保障措施不落实的。

(二)单位内发生治安、刑事案件;职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的。

(三)辖区内出现非正常进京赴省上访;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力,导致上市、到县群访的。

(四)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以致发生火灾事故、食物中毒、重大交通事故、治安灾害事故的。

(五)因防范不力,辖区内发生邪教反宣案的。

(六)辖区内涉毒案件的“八类专报案件”比去年同期上升的。

(七)其它涉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应该限期整改的。

第十四条 一票否决权的具体事宜,由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承办。在事实清楚、手续完备后,按本规定第七条的审批权限,分别由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审批。

第十五条 在作出否决决定后,县综治委应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决定书》送达被否决单位或个人,同时抄送上级综治领导机构、“五部委”、目标办及被否决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 否决决定下达后,被否决者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坚决执行。当事人不服者,可书面向行使否决权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申请复议;也可以书面向上一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申诉。接到申诉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应及时组织调查,并在收到申诉之日起30天内作出书面答复。在申请复议期间,否决决定暂不执行。

第十七条 一票否决的个案,有教育意义的可内部通报,或公示、公开登报、广播。

第十八条 实行一票否决权不代替党纪、政纪处分、治安管理处罚和刑事处罚。凡触犯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的,由有关部门按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处理,并将结果抄送同级综治办备案。

第十九条 凡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的单位,取消当年度评选综合工作先进集体、文明单位、企业晋升等级的资格,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其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责任人在当年内不得参加评先受奖、晋职晋级,同时扣发全年奖金;严重失职的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凡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黄牌警告的单位,在年终综合考核时降低两个等级,并向县委、县政府作书面检查;凡被限期整改的单位,整改合格后才有权享受相关奖励政策。

第二十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应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不得拖延。对已命名的综治模范、优秀单位及安全文明单位实行年度复查。复查后被一票否决的,收回证书和奖牌,职工不再享受综治、文明、安全工作奖励待遇,荣誉次年可申请重创;被黄牌警告的,职工中止享受综治工作奖励待遇,限期整改合格后再行恢复。

第二十一条 综治工作一票否决的适用范围和内容应纳入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发展计划、经贸、安监、精神文明办、目标办等有关部门评选晋级考核标准。各有关部门应将初评意见报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审核。

第二十二条 凡未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审核,已评先晋级的,综治领导机构有权对其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情况重新进行评定;如评定不合格,应取消原评定的称号或资格。

第二十三条 各地各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要实事求是,如实地反映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隐瞒案件、事故。如虚报事实获取奖励、荣誉称号、职级提升等,一旦发现,要坚决撤销,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办法用于达县县域内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区、村的群众自治组织和上述单位的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治安责任人。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办法由达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推荐第4篇:质量例会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例会制度

2、月评比及奖励制度

3、三检及交接检制度

4、质量与经济挂钩制度、技术交底制度

5、现场管理制度

6、质量验收制度

7、现场材料管理制度

质量例会制度

1、由指挥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各专业工长、专职质检员、各专业班组长召开技术质量会议,传达有关文件、要求。针对施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制定相关措施。

2、指挥部质量例会应每周召开一次,找出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会上予以解决。

3、如遇特殊情况,可以不定期召开会议。

4、到会者应签到,会议均有记录。

月评比及奖励制度

指挥部每月定期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各专业班组进行质量、安全、文明的综合考核,检验评分最低者给予200元处罚,罚金奖励得分最高者。

三检及交接检制度

1、每道工序完成后应对其产品进行自检、工序交接检查、专职质量检查员检查。

2、上道工序必须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要求。上道工序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下道工序不准施工。

3、相关专业工序之间交接检验。

质量与经济挂钩制度、技术交底制度

1、各专业班组应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对验收中发现不合格点限时整改,造成返工,每个不合格点罚50元,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2、分项工程施工前,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向项目部各专业工长作出针对性的书面交底。

3、各专业工长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向操作班组作出有针对性的技术交底。

4、关键分项工程施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向专业工长及施工班组做详细的技术、质量交底并作好记录。交底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工程特点、图纸会审记录等。 (2)、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工艺要求及质量标准。

现场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工程质量的法令、法规及企业质量方针。

2、加强业务学习,掌握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3、各专业工长应了解并熟悉施工图纸,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有书面交底。

4、及时作好分项工程中检验批的验收工作,作到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工程进度同步。

5、分项工程完成后由组长申请,项目部相关专业工长、技术员、质检员对其质量进行验收,对有不合格点限时整改,造成返工损失按实际耗用的人工,材料费用加倍处罚。

6、建立健全各项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提高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

7、指挥部每月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各专业组安全、质量、文明进行综合考核,检验评分最低者给予500元处罚,罚金奖励得分最高者,奖罚直接从工程任务单中增减。

质量验收制度

1、坚持“三检”制度,各专业管理人员、质检员应配合公司质量检查,按国家颁布的施工规范,认真检查各分项施工操作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必须及时整改、纠正。

2、项目部要随时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质检,做到质检验收与施工同步。]

3、质量验收结束,及时做好质量 验收记录,以便于工程资料收集整理。

4、施工班组每完成分部、分项工程后,通过自检合格后,申请项目部验收,质检员与各专业管理人员负责质量验收,对于不符合规范及施工标准要求的,要立即发放限期整改通知。

现场材料管理制度

1、工程所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工程设备在进场入库时都必须验证。材料员负责对进场入库物资进行手续验收和实物验收具有相应的出厂合格证、质保书及检验报告。

2、材料相关资料必须经监理公司报验合格后,才能允许现场使用,不合格产品杜绝进场,更不得使用。

3、对使用不合格产品和材料浪费者,项目部将处罚相应材料费的2倍。

4、项目部管理人员及班组施工人员应加强材料管理意识,发现私拿材料离场将加倍惩罚。

5、现场材料堆放、贮存、标识,二次搬运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搬运贮存工作程序》、《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工作程序》、及其它有关文件进行。

推荐第5篇:质量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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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例会制度

一、项目部会议

1、项目部会议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如果有事不能参加者需说明情况,向会议主持人报告。

2、会议内容:根据工程进度及工作情况,总结阶段工作情况,指出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布置任务,总结工作。

3、召开会议时要事前准备,参加会议人员必须认真,不得干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会议要有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各岗位负责人根据会议安排、落实、布置好工作。

二、工程例会

1、为了更好地完成本工程建设,由监理工程师定期召开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共同参加的工程例会,研究工程中的各项工作和解决出现的问题。

2、工程例会要做好会议纪要,设立会议签到本,会议决定的事情建设单位专业负责人及监理人员共同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落实情况。有问题及时反馈到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经理加以解决。

设计变更洽商制度

一、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需要变更设计图纸,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填写设计变更联系单报建设、监理、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工程各种变更情况,包括图纸修改,均须有文字记录,纳入工程资料,作为施工和竣工决算的依据。

三、因某种原因材料短缺或按图施工确有困难的部位,需要改动图纸由项目部会同有关单位洽商后填写变更联系单,经设计、建设、监理单位同意后实施。

四、建设单位一方擅自修改或口头变动图纸,项目部应予以拒绝,待以书面形式征得设计、监理单位认可后,方可作为修改、变动图纸的依据。

五、由于设计原因,需要变更图纸,须由原设计人员出具联系单,经建设、监理单位签具意见后,项目部才能作为施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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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交底制度

技术交底是通过施工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了解工程规模、建设意义、工程特点,明确施工任务、施工工艺、操作方法、质量标准、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质量保证和节约措施等,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实现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现场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技术交底,必要时可请上级技术人员参加或进行技术交底;并负责监督、检查下级技术交底,同时监督、检查施工人员的执行情况。施工人员按技术交底进行施工。项目经理部负责监督检查技术交底与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

技术交底是施工工序的重要环节,是过程控制的重要手段,必须坚决执行,除施工人员应知会的工序外,未经技术交底不得施工。

施工开始前,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进行各级技术交底时,都应组织参加交底的全部人员认真讨论,使大家充分发表意见,弄清交底内容,必要时,对交底内容进行补充修改,使其更加完善,涉及已批准的方案的变动,应及时报方案的原审核部门和批准人审核批准。技术交底后,交底人填写《施工技术交底记录》,参加交底的全部人员在《施工技术交底记录》上签名。

施工人员必须按交底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法,如确实需要更改时,必须更改交底记录内容,并经交底人的签字认可。

技术交底人、技术员等负责技术交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施工人员不按技术交底要求施工时,应立即劝阻,劝阻无效时有权停止其施工,同时报上级处理。 在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依据设计文件、质量计划及施工技术措施等资料制定技术交底提纲,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一般如下: 工程概况和施工内容; 主要质量标准 主要施工方案 主要物资供应要求

增产节约的计划指标和主要措施 施工安全措施 质量保证体系情况 其它施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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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质量监控管理制度

为搞好建设施工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证按期竣工验收。特制定以下监控措施:

一、各专业技术人员接到图纸后一个月内审查图纸,并提出有关问题,汇总后给设计单位。在工程开工前进行图纸设技交底。

二、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审批项目部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并与项目部共同协商修改意见。

三、各专业负责施工日常管理,按照工程验收标准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部分要限期整改返工。对工程质量事故,协同设计、监理单位共同解决。坚持参加工程例会,听取建设、监理单位提出的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及时改正或整改。

四、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等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规范进行复验,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五、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六、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施工单位每道工序完成后除了自检、专职质量检查员检查外,还应进行工序交接检查,上道工序还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要求。

技术复核制度

一、单位工程开工前的测量定位、基础部分的轴线、标高、土质情况,混凝土工程由专人测量、记录、制图后,由下属公司的技术部门会同设计部门、建设、监理单位,在指定时间内共同进行复核、签证。

二、结构施工过程中的技术复核必须严格按施工程序、规定项目进行复核,由下属公司技术部门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在指定时间内共同复核、签证。

三、沉降观察点当有设计要求时按设计要求设置,无设计要求时按规范规定设置,必须认真观察、记录、制图,发现异常情况时,要及时汇报下属公司技术部门或公司职能部门。

四、当复核结果超出规范规定允许偏差范围,应立即向下属公司、建设(监理)单位、设计部门汇报,分析原因,及时纠正处理,妥善解决。

五、项目部的质量检查员、技术负责人、单位工程负责人应参加复核,施工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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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复核资料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后与其它技术资料一起汇总成册。

建筑质量验收评定制度

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 负责人等进行验收.检验批和分项工程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基础,因此,所有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均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前,施工单位先填好“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有关监理记录和结论不填)并由项目专业质量检验员和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分别在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员和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分别在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中相关栏目签字,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验收。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验收。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技术性能要求严格,技术性强,关系到整个工程的安全,因此这些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的工程质量验收。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首先要依据质量标准、设计图纸等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符合要求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和完整的质量资料,请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组织,由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都是责任主体,因此设计、施工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均应参加验收(勘察单位虽然亦是责任主体,但已经参加了地基验收,故单位工程验收时,可以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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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一、凡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见证取样和送检。

二、见证取样和送检,应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取样,并送致经省厅认可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三、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应取样数量。

四、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结构砖和混凝土小型试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和地方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施工现场的试块、试件取样和送检,必须在见证人员的见证下进行,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六、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和送检人签字。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一、前道工序完工后,将被后道工序所掩盖无法进行检查的部位,重要结构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工序,都要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二、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在自检、复检合格的基础上通知分公司质量检查部门及现场监理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指定日期内进行验收,由参加者签具验收意见,并形成验收记录。

三、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若有违反验收制度,造成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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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时,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隐蔽工程验收应由项目部组织实施。

五、工程未竣工前,隐蔽工程验收单由项目资料员保管,竣工后和其它技术资料一起整理归档。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制度

一、分部分项中的各检验批完成后,经项目部各班组自检合格,报项目质量员全数检查,提出意见并整改完毕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具检查评定结论,提请监理(建设)单位验收。

二、分部(子分部)工程完工后,各项检查内容经项目部自行检查评定合格后,报分公司技术负责人,质安科检查核准,其中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须报总公司工程部参与核定,根据核定意见经整改完毕后,由项目经理提请监理(建设)单位验收。

班组质量自检制度

一、施工过程中,各班组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的要求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二、施工人员要加强自身学习,努力学习新规范、新技术、不断提高自已的操作水平。

三、施工人员要高度重视施工质量,对自已每天所做的工作质量进行全面的检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部位及时整改,做到没有不合格的产品出现。

四、各项目部要配备一名专职的质量检查员,负责检查施工人员当天的施工质量,并进行实测、目测检查,如果发现该检验批主控项目有不合格的点、处、构件,及时修补、返工或更换。

五、在施工人员自检,项目质量员复检质量合格后填好检验批表格并写明结论,签字后交监理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在自检、复检的基础上,班组之间应经常开展互检活动,交流施工经验,操作技能、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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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规定搞好安全防范措施。把安全生产落实到实处。在各种经济承包中,必须包括安全生产。做到讲效益必须讲安全。抓生产必须抓安全。

三、严格安全管理,认真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建立统一规格“五牌一图”现场有安全标志,警示牌做好文明施工)。

四、定期召开组织所属班组安全工作例会,认真开展安全活动,对照建筑安全施工检查表,定期检查生产安全防护,认真查找安全事故隐患,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确保安全过程生产。

五、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抓好农民工和临时工的正确使用安全防范措施和防护用品,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

六、督促班组严格按照工艺规程和安全交底,要求操作制止违章指挥和危险作业。现场搭设的“二架一网”安装大型机械,电器设备(配合机管员)等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有技术交底和验收手续,方可使用。

七、对工地施工安全隐患,由市或公司安监部门发出隐患通知书必须签字,并通过限期整改。

八、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整改措施,不得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更不得擅自处理。

九、工地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和防火措施,督促有关人员做好施工安全各项专业技术资料。

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负责单位工程按图施工、管理、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2、做好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编制和配合工作。

3、在每项工序开工前对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并督促施工。

4、参加分项分部的质量检验和评定,并做好记录。

5、负责在特殊过程施工的现场指导,检查施工情况,做好现场管理工作,防止发生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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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负责向业主单位移交竣工资料,并办理移交手续。

7、吸收、运用、总结、推广施工新工艺、新技术、参与技术交流。

8、深入实际,了解现场施工中的技术性问题。

9、执行《员工守则》。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1、认真贯彻指定本公司质量体系文件。

12、做好成本控制,技术复合计划,隐蔽验收计划,结构计划,施工资料的完成。

施工员岗位责任制

一、积级配合项目经理完成合同及公司的质量要求目标。

二、做好争创省、市文明标化工地的配合工作。

三、参与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重要部位工程施工方案。

四、做好工程施工准备、负责工程现场平面安排和管理。

五、熟悉图纸,处理设计变更,并负责向施工班组进行安排和技术交底。

六、负责单位工程:定位、放线、找平、沉降等观察规范。

七、电查和贯彻工程施工作业计划,贯彻执行施工规范。

八、负责施工日记记载,并整理档案。

九、提供工程施工资料,参与工程质量验收。

质量员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及公司的工程质量标准和技术文件。负责单位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保证单位工程各项质量指标的落实完成。

2、做好争创省、市文明标化工地的配合工作。

3、保证未经检验或未经验证合格的产品不投入施工。

4、主持单位工程的分项分部及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

5、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工作,运用科学管理方法搞好质量工作。

6、配合项目经理,投入各种质量保证体系,对违反公司质量保证规定的行为要制止。

7、对工程中所产生的质量问题要及时纠正,并提出改进意见,严重质量事故应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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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理。

8、积级配合各级质量部门的检查工作,及时向质量安全部主任汇报工作情况。

9、协助做好检验和试验,检验和试验状态不可个品的控制,防止和交付具体管理工作。

10、经常保持安全标语及各种禁令标志的完好无损,督促工地文明施工。

11、严格执行《员工守则》。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3、认真贯彻执行本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下级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规定。

二、增强事业心,提高责任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做好工程施工安全防范工作。

三、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的操作规程,措施计划等规章制度的编制工作,并严格贯彻执行。

四、做好争创省、市文明标化工地的配合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六、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并督促实施。

七、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并采取补救措施。

八、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及时分发和合适使用任何劳动保护用品。

九、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女工保护工作。

资料员岗位责任制

一、熟悉资料,协助施工任员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工作。

二、按照计划要求及规范规程,对工程进货的各种原材料单据及时保管存档。

三、对A类要求必须试验报告,严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次劣材料用于工程.

四、负责做好工程技术和标识资料和收集保管整理,做好资料齐全,事实求实,不弄虚作假.

五、运用科学技术管理手段,协同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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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执行《员工守则》.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八、认真贯彻执行本公司质量体系文件.

材料员岗位责任制

一、根据工程进度和材料要求,及时做好采购工作。采购材料要求符合工程建设的质量标准要求,不得让劣次材料进入工地。

二、在采购时要了解材料价格信息,采购的材料要有出厂合格证。销售材料的单位要经过认证;有些材料要有“三证一标志六”,运输时要根据材料的特点进行,以免受潮损坏。

三、正确运用供销合同和经济协定书。

四、材料进库时,要先验收合格后才永许入库。

五、入库的材料要分门别类堆放,保管要防雨雪、防潮、防锈、防碰撞,并建立完善的材料入库手续和材料管理制度。

六、定期盘点仓库,发现差错及时申报处理。

七、各类钢材入库要核对型号、规格,图上颜色标,其余材料入库要挂上标签,卡片要做到帐、卡、物、相符。

八、执行《员工守则》。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认真贯彻执行本公司质量体系文件。

分包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一、分包单位应在其专业承包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二、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遵守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制度。确定工程分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三、分包单位依法承揽工程后,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文施工,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在施工中对于总承包、建设、监理、质监单位提出的质量缺陷(问题),分包单位应及时负责整改、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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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如发现设计文件、图纸有差错、疑点或同现行规范和强制性条文有抵触的,应及时提出加以确认。

五、分包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分包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设备等进行验收,并应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按规定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对涉及结构安全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在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六、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相应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分包单位应通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参加。

七、分包单位的管理人员,现场操作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八、分包单位应对工程资料同步编制,及时收集。中间结构验收和竣工验收提前送总承包单位分公司审查,重查、创优项目还需总承包单位工程管理部审查,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及时整改。

九、分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被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停工的或一次验收不格的责令整改外,按总承包单位的质量违规处理若干规定进行处理。

搅拌站及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制度

一、工程开工前,凡需设立搅拌站的必须按照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确定搅拌站的位置、大小及搅拌机数量,每台搅拌机应配备足够的磅称和坍落度筒。

二、搅拌机须专人负责维修、保养、使用清理。机手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搅拌机。

三、搅拌机上计水装置完好无损,出现误差应及时调整,发现损坏应及时修理,更换。

四、磅称应定期不定期的清理、检查,并应在检测规定的有效期内使用。做到计量准确,其误差应控制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

五、磅称必须有监磅人员,负责监督材料的计量,确保用料的准确性。

六、搅拌站内应设立级配牌表明每拌混凝土配合比使用材料的重量,坍落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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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6篇:质量奖罚制度

工程质量奖罚条例

一、编制说明

1、目的

为了贯彻执行公司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50430-200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2400-2004《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系列标准,强化项目内部质量管理,增强职工质量意识,保证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优质结构、质量目标顺利实现,强化和提高项目质量和管理水平。提高各级管理人员,施工队在质量控制上的积极性和紧迫感,奖优罚劣,杜绝质量事故的产生,避免质量通病的重复出现。提高一次成活率,减少不必要的返工和材料浪费现象。结合我公司承包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工程质量奖罚条例。请项目部认真学习,并贯彻实施。

二、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 公司《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的要求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4) 《质量检验计划》

(5) 公司整合型《文件控制程序》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项目部的质量奖罚管理,工程中的钢筋工程、模板工程、砼工程、砌筑工程、防水工程、装饰工程及安装工程的质量隐患、质量事故的处罚及优质分项工程的质量奖励,以及质量管理制度、验收检查制度是否正常运行的奖励和处罚。

第 1 页

四、职责:公司工程技术部对各施工项目部质量管理的考核及质量的管理。

五、质量事故、质量问题处罚实施原则:

1、项目部质检员、项目经理和相关管理人员及施工队、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控制职责范围内的施工质量,全面跟踪、跟班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按程序上报,对于出现问题必须坚持“三个不放过原则”。

2、对于施工队中出现的不合格品,项目部将直接按照本细则中的有关条款处罚各级责任人、施工对负责人及作业班组。并将该次事故记录存档,作为考评质检员或施工员当月奖金的依据,如果同一项目连续出现三次不合格品或严重不合格品,将勒令该项目施工队退场,质检员将调离原工作岗位。

六、奖金发放及罚金收取实施办法:

(1)为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顺利实现,提高项目及施工队的各级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在质量管理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避免质量通病的重复出现,全面提高各分项工程的一次成活率,减少不必要的返工和材料浪费、人工浪费现象,特制定奖励实施细则,用于提高在质量管理上尽责负责的管理人员的收入,拉开质量责任心不同的管理人员工资档次,奖励质量管理、控制成绩突出及一次成活率好的施工队或施工班组。为使项目质量控制进入良性循环打下基础。

(2)项目部设立专项质量奖励基金,800元以下(包括800元)由项目部商讨决定,并报项目经理审批;800元以上的由公司领导决定

(3)对于在质量管理上成绩突出的工长或质检员,除按奖励细则增发奖金外,项目经理可推荐提高该管理人员的当月绩效工资金额。

七、工程质量控制及创优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如下条例进行奖励:

第 2 页 (1)在施工中发现重大质量隐患的,奖励200元。

(2)在结构施工过程中,经实测实量,构件成型质量连续在3次周检中达到优时,对该施工队或分包队伍给予500元奖励。

(3)对于严格执法、正确按规范施工,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人员,奖励100-300元。

(4)阶段性验收过程中,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量组验收认可,并顺利通过外部验收的工程及部位,对相关的班组和工长予以奖励300-800元。

(5)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可行性高、效果明显的质量保证措施,经项目部研讨通过后,给予相应的班组、管理人员100-500元的奖励。

(6)鼓励各施工队和参与施工生产的员工,积极推广应用有利于降低工程产品质量成本,提高工程产品质量的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和新材料,对在工程产品施工生产中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和新材料提高工程产品质量作出贡献的施工队、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和200-500元奖励。

(7)工程资料能够做到和现场同步,并且填写内容规范、属实的,给予资料员100-200元的奖励

八、对下列施工质量和情况给予罚款:

(1)对于因违章指挥和不按图纸、施工规范、有关技术交底等相关文件进行施工造成质量隐患以及质量事故的,给予施工班组200-500元罚款,给予施工队工长50-200元罚款。

(2)在分项工程中,凡纠正过的问题再次产生,给予班组200-500元罚款,该分项负责人给予50-200元罚款。

(3)对于不严格按照施工程序实施或须返工、修改的分项工程不按时或拒绝整改的班组,给予300-500元罚款,整改不彻底或隐瞒所造成不良后果的处以500元罚款。

第 3 页 (4)工程中使用试验不合格或未经试验的材料,发现一次,罚款500-2000元。

(5)发生质量事故,现场负责人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视事故性质罚责任者 300-2000元,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在质量检查时,技术资料与施工不同步,交底不对口,罚责任者100-300元。

(7)由于管理人员玩忽职守而带来的质量事故,造成的返工修改,材料、人工等浪费,由事故责任人罚款200-300元。

(8)施工队工长及质检员未进行全面自检或虽自检但在连续报验两次仍未通过验收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若连续三次报验未通过验收的,处罚施工队1000元,施工队工长处以100-200元罚款。

(9)工长应对班组进行质量技术交底,工长要有班组书面质量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齐全,发现缺一项,处罚50-100元。

(10)资料缺项,混凝土浇筑不做试块,砌筑不做砂浆试件,少做、漏做,甚至不做或工作不负责任者,处罚100-300 元,混凝土、砂浆试件不注明部位,使用部位错标,乱标者,发现一次,罚款50-500元。砂浆不按配合比配料或计量不准的,处以50-200元罚款。

(11)资料、技术员不按规定取样、养护和试验,发现一次,罚责任者50-500元。

(12)施测人员无施测记录或错投轴线,错操、少操标高,有其中之一者,罚责任人50-500元,因轴线、标高不准确发生的质量问题给予重罚。

第 4 页 (13)各被处罚责任人不得拒收罚款单,不得拒决在罚款单上签字,如果对项目部处罚有异意,可以申请项目部复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影响罚款单生效,如果被处罚责任人辱骂,甚至威胁执法者的人身安全,质检员有权对当事人处以200-2000元罚款,并勒令退场。

(14)施工员、施工队工长及质检员未对其负责的分项进行全面跟踪、跟班检查和指导班组按方案、质量标准施工,出现大面积轻微不合格品或重复出现质量通病的对责任人100-200元。

(15)施工员、施工队工长及质检员对《整改通知单》中提到的问题不积极组织班组整改的,或对项目质检提出的口头通知不积极整改的对当事人罚款50-200元。

(16)项目质检员因私怨谎报质量问题对施工队管理人员或班组进行处罚的,对该质检员处以50-200元罚款。

(17)项目工长、施工队工长及质检员对自己管辖的分项质量控制不严或未采取一定有效的措施,任由班组蛮干造成质量出现大量问题的,处以50-200元罚款,多次重复出现的加倍处罚并调离相应工作岗位。

(18)施工队、施工队工长、施工员及质检员对未经项目经理、监理验收的分项工程擅自隐蔽或进行下一道工序的,对施工队处以500-1000元罚款,对相应的管理人员处以100-200元罚款。

(19)对公司、分公司、项目组织的综合检查,提出的问题、隐患不积极整改的,或整改不彻底的对施工队处以200-500元罚款,对相应的管理人员处以50-100元罚款。

九、基础施工出现以下情况,给予处罚

第 5 页 (1)土方开挖施工过程中,挖土标高测量人员控制不严格,出现超挖和欠挖,给予责任人罚款50元/M3。

(2)破除桩头砼施工过程中,桩头外露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桩头表面清理不到位、处理不平整,将桩头钢筋反复弯曲扰动的。发现一次每根桩处罚50-200元。

(3)垫层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标高、尺寸出现大偏差,给予相关责任人及责任班组罚款200元并责令整改到位。

(4)垫层施工过程中,表面平正度要求控制在5mm以内和观感达不到规范要求,对施工队和责任人分别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5)砖胎模砌筑时,砖胎模厚度未按照方案施工的,横平竖直不符合规范要求,灰缝未控制在10-20mm之间的发现一处处罚100元。

(6)抹灰厚度超过要求造成材料浪费的,落地灰未即使回收使用的,发现一次给予100-500元罚款。

十、防水施工出现以下情况,给予处罚:

(1)水泥砂浆防水层表面应密实、平整、不得有裂纹、起砂、麻而等缺陷,阴阳角必须做出半径不小于50mm的圆弧,如不满足要求,给予50-200元/次的罚款。

(2)铺贴防水卷材前,必须先将找平层清扫干净,在基而上涂刷基层处理剂,如直接铺贴则给予200-500元/次的罚款。

(3)防水卷材的搭接宽度不能小于100mm,否则给予30元/米的罚款。 (4)卷材在转角处、变形缝、穿墙管进等处要严格按照方案、规范施工,否则给予200元/处的罚款。

第 6 页 (5)阳台、卫生间沉箱等处周边根部必须用水泥砂浆抹成圆弧半径不小于50mm的圆弧。若没达到要求给予30元/米的罚款。

(6)进行涂膜防水时,防水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的80%,否则给予100元/平方米的罚款。

(7)涂膜防水层的基层应牢固,基而应洁净、平整,不得有空鼓、松动、起砂和脱皮现象。如在基层不符合以上要求擅自进行防水施工的,给予200元/平方米的罚款。

(8)涂膜防水层应与基层粘结牢固,表而平整、涂刷均匀,不得有流淌、折皱、鼓泡、露胎体和翘边等缺陷,否则给予100元/平方米的罚款。

(9)天沟、檐沟、檐口、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而管道的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否则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十

一、钢筋加工出现下列情况,给予处罚:

1、钢筋

(1)钢筋进场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且钢筋无损伤、表而无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否则钢筋将责令退场,如擅自批准钢筋进场并使用的,给予5000元/次的罚款。

(2)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钢筋施焊要精心细致,一定要符合规范要求及机械性能试验标准,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用。违者不但赔偿经济损失而且要给予一个接头100元的处罚。

2、钢筋加工

(1)对钢筋加工工程施工中,不按设计、施工规范要求施工,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并令其限期返工。

第 7 页 (2)对钢筋锈蚀、污迹不作处理直接用到工程上,发现一次处罚200-1000元。

(3)钢筋无代换手续,任意改变钢筋型号,钢筋间距不合要求,钢筋不调直,发现其中之一,罚款100-500元。

(4)钢筋加工不按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及钢筋配料料表加工,发现一次,罚款50-5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5)现场随意割除钢筋,给予100-500元的罚款。

3、钢筋连接及安装

(1)钢筋数量、规格、间距、搭接部位、锚固长度、搭接长度等未按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实施的班组和个人,视实际情形,给予100-5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2)钢筋所用垫块厚度,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若错用或乱用,每处罚款20元,并责令更换或更改。

(3)钢筋连接完毕后,所有杂物须清除工作面,若验收时,钢筋废料、扎丝等杂物遗留在验收区内,给予20-200元罚款。

(4)预留洞口未按照设计或图集加强或加强不合要求的,视实际情形,给予100-5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5)电渣压力焊检查偏心、融化点不均按接头个数罚10元/个:接头焊毕,敲去渣壳后发现焊包表面四周凸出钢筋表面小于4mm的,罚40元/个:焊包渣及墙柱内焊渣清理不干净罚10-20元/处:如果重复出现,双倍处罚。

(6)带肋钢筋进行机械连接时,最小拧紧力矩应符合相关规定,否则给予50元/个的罚款。

第 8 页 (7)浇注砼时钢筋保护工不负责,造成钢筋跑位的,对保护人员处以100-300元罚款。

(8)班组、施工队未自检直接报验,在质检员检查发现问题,视实际情形,对班组、施工队分别给予50-5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9)经甲方监理检验,隐蔽工程无法通过,第一次按200-500,第二次加倍处罚,第三次按照4-8倍处罚,问题严重的,勒令该施工队退场,并扣除该工程部位的工程量。

(10)阳台、雨棚、窗台板等悬挑结构钢筋用错、间距不均匀或锚固长度不足,搭接长度不够,给予500-1000元的处罚。

(11)钢筋绑扎缺扣、松扣数量超过应绑扎数量的10%,给予100-200元的处罚。

(12)柱插筋漏插、直径差错每根罚款20-50元。

(13)箍筋间距不均匀、未按照要求加密的、箍筋歪斜的试问题的轻重程度罚款100-500元。验收时由于保护不利,钢筋踩踏变形的,罚款50-200元。

(14)墙柱钢筋偏位或加固定位措施不当,每发现一处,罚款50-200元。 (15)受力钢筋搭接接头未按规范错开,除返工外,加倍处罚。 (16)梁、柱主筋数量、大小、级别;箍筋大小、间距;插筋数量,大小锚固长度不正确的试问题的严重程度罚款100-500元。

(17)钢筋无代换手续,任意改变间距,已经发现,每处罚款200元。 (18)冷搭接接头未在上中下(或左中右)绑扎三道扎丝,范围较大或指出后未进行补绑的,罚款50-200元。

(19)板筋马镫数量不足、尺寸错误、支撑不稳的罚款50-200元。

第 9 页 (20)梁板、墙柱拉钩、垫款不足的要求增加不积极整改的,罚款100-200元。

(21)箍筋及拉钩弯钩角度大于或小于135度,长度小于10d的、箍筋加工时由于一次弯的太多造成翘起变形严重的罚款200-500元。

(22)现场使用的钢筋,表面有损伤,油渍、油漆、锈蚀的,经质检员指出未进行清理或替换的,每处罚款200元。

(23)后浇带处钢筋保护层超出设计要求5mm的视情况罚款100-500元。 十

二、对模板工程出现下列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1)板与板接缝(缝隙、高差)超过规范标准1.5毫米,模板所用背枋宽度与标准相差2毫米,模板表面标高、轴线与规范相差5毫米以上, 给予100-500元处罚。

(2)模板和木枋进场时,未进行选料,或未按照方案加工的,试情况罚款100-500元。

(3)安装梁板模板时,私自更改钢筋上或钢柱上控制标高,一经发现,每点重罚500元。

(4)未按照方案加工制作定性模板的,试情况罚款100-500元。 (5)梁板墙柱未按照方案要求对模板拼缝进行放漏浆处理的试情况罚款100-500元。

(6)因施工队不按施工方案施工,背枋、拉杆和支撑间距超过标准50毫米,背枋搭接不符合要求等,每处给予200元处罚。

(7)模板的截面尺寸、轴线位置的偏差超规范的允许范围,每处罚责任施工队300元。

第 10 页 (8)理好基层或未涂脱模剂的班组,罚款200元。模板工程完工后,在下道工序前,未按要求清。

(9)在混凝土浇筑前模板内的杂物必须清理干净,浇筑过程中必须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进行处理。如有违反,每次罚违章施工队300元。

(10)遗漏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或固定不牢固、位置不准确;每个罚施工队200元。

(11)柱模安装完毕后,未将拼缝处或转角处的缝隙封堵密实,就申请工长或质检员验收,每次罚款200元。

(12)浇筑墙、柱砼前,未及时将柱、墙根部的缝隙封堵密实,造成柱、墙根部漏浆,每发现一处重罚100元。

(1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必须按照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如有违反,每次罚施工队300元。

(14)柱侧模未按规定的时间拆模,而私自提前拆除,一经发现,重罚500元,并对责任工长罚款50元。

(15)由于拆模过早,造成砼表面被损坏的,试情况罚款100-500元。 (16)拆模时随意撬、凿,造成柱、梁阳角破损,每处罚款100元,问题严重的加倍处罚。

(17)未收到梁板或悬臂构件的拆模许可令而私自安排拆模或将扣件松开,一经发现重罚1000元,并对责任工长罚款100元。

第 11 页 (18)混凝土脱模后不能满足结构的感观效果及结构标高、断面、预留洞几何尺寸、位置,平整度、垂直度不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给予责任者200-2000元的处罚;并责令按期处理,整改不及时或不合格者,罚款500元。

(19)每层柱脚涨模,降板处拼缝不严的每处罚款100-300元。 (20)柱子底脚不按照要求留设清渣孔的,每根柱子罚款50元。 (21)由于模板加固不牢固,造成砼浇注时爆模的,已经出现,罚款1000元。

(22)未按照图纸或设计变更施工,造成模板支设位置不正确或介面尺寸错误的,已经发现每处罚款100-200元。

(23)质检员正式验收时,楼板平整度,梁截面尺寸,墙柱垂直度、平整度、轴线位置优良率达不到90%以上的,每次罚款100元。

(24)门窗洞口加固、阴阳角加固支撑体系未按照方案施工的每发现一处视情况罚款100-500元。

(25)满堂架无剪刀撑、扫地杆或数量不足或未弹线搭设的的视情况罚款100-500元。

(26)满堂架立杆、横杆数量不足,布置过稀的未按照方案搭设的视情况罚款100-500元。

(27)满堂架扣件紧固达不到要求的,高达模板立杆和横杆接头未按照50%错开的,视情况罚款100-500元。

(28)跨度大于4米的梁板,未按照要求起拱的视情况罚款100-500元。 (29)散拼模板刨制模板不准确,或直接用背枋覆盖模板件的缝隙的,一经发现视情况罚款100-500元。

第 12 页 (30)梁板墙柱截面尺寸或标高偏差超过5mm的视情况罚款100-500元。 (31)墙柱门窗洞口两侧未拉通线支设模板的视情况罚款100-500元。 (32)安装模板时随意改动钢筋、拆除垫块,视情况罚款100-500元。 (33)模板支设时未按照300检查线支设或偏差交大的视情况罚款100-500元。

(34)厨卫间、阳台等降板底脚模板支撑未采取加强处理的,造成底脚胀模的视情况罚款100-500元。

(35)楼板支设好后由于日晒造成翘起、拱起未处理直接上钢筋的视情况罚款100-500元。

(36)模板未进行验收,擅自上梁板钢筋的视情况罚款100-500元。 (37)梁板模板拼角出现海棠角的视情况罚款100-500元。

(38)梁底木枋间距、墙柱梁丝杆间距过大未按照方案搭设的视情况罚款100-500元。

(39)阳台等悬挑构建支撑体系未与室内架体连成整体的视情况罚款200-500元。

(40)墙柱模板垂直度超过4mm,平整度超过4mm,视情况罚款100-500元。 (41)模板多次周转后,局部损坏未及时修补与替换的视情况罚款100-500元。

十三、隐蔽验收出现下列情况,给予处罚:

(1)隐蔽工程未进行检验签字就进行下道工序,发现一次罚款500-2000元。

第 13 页 (2)隐蔽工程检验缺材质和试验状态检验记录,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200元。

十四、零星砼、砂浆搅拌后台施工出现下列情况,给予处罚:

(1)混凝土搅拌无正式配合比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100-300元。 (2)混凝土搅拌错误,水泥、砂、石等材料不合格,有其中之一者处罚责任者50-200元。

(3)混凝土、砂浆搅拌不计量或计量错误,发现一次,处罚责任者100-200元。

十五、砼浇筑施工出现下列情况,给予处罚:

(1)商品混凝土随意加水,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大体积砼施工时遇炎热天气时,必须测温,留记录,条件允许尽量避开高温段进行浇筑。如不能达到要求给予300元/次的罚款。

(2)浇筑砼前应对模板喷水,若不喷水罚200元/层或200元/施工段。 (3)浇筑混凝土时,私自将低标号砼倒到高标号砼浇筑部位,一经发现,每处罚款500元,对现场责任工长罚款50-100元。

(4)浇筑混凝土时,钢筋或木工保守擅离工作岗位或不主动进行修整或保守,一经发现对该施工队罚款200-500元,对现场责任工长罚款50-100元。

(5)浇筑混凝土未按要求振实、压光,混凝土表面有迹印或观感效果较差,给予50-100元的罚款。

(6)浇筑混凝土时,施工人员或操作工人未在梁上、通道平台上或操作平台板上进行施工,而直接踩踏板面筋,且造成板面筋保护层过大,重罚200元。

第 14 页 (7)混凝土脱模后,如有爆模混凝土松散,露筋、孔洞,楼地面标高与设计标高相差5毫米,给予200-2000元的处罚。

(8)在限期内未将墙、柱混凝土浮浆(含施工缝)彻底清除干净,按50-500元处罚。

(9)混凝土楼梯踏步步级尺寸与设计要求相差10毫米者,表面不平整、棱角不直,给予100-10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内返修完毕。

(10)混凝土浇筑完毕后,按规范及施工措施进行养护,未按要求者,罚款100-500元。

(11)为确保外柱面、楼梯间下层砼墙面、预留洞下层砼墙面不被砼浆污染,各队在浇筑边缘部位砼时,必须进行有效的控制,防止砼溢出墙模外,且必须派专人在模板下口处守护,一但出现少量漏浆时,应及时用清水清洗干净,如在浇筑砼时发现漏浆且未及时清洗干净,每次重罚300元,问题严重的加倍处罚。受罚的责任班组或管理人员由各队自行分清责任;

(12)为确保墙柱内垃圾,积水能顺利排出,浇筑砼时,墙柱内混凝土必须比周边楼板面高20-30mm,并以墙及暗柱竖向筋外侧为分界线,如浇筑砼时达不到上述要求,视问题轻重,每次罚款100-500元;

(13)为确保上下层混凝土施工缝处新旧混凝土结合符合规范要求,柱面施工缝凿毛时,必须将面层浮浆全筋验收前将墙内垃圾用空压机及清水彻底清理干净,如达不到上述要求,视问题轻重,每次处罚200-500元;

(14)浇筑混凝土时,各队必须派专人及时将下层板面上、预留洞口附近的砼浆彻底清理干净,并露出原楼板扫毛线,否则,一经发现无人清洗或清洗不彻底,重罚300元,问题严重的,加倍处罚;

第 15 页 (15)楼板面找平时,必须严格控制好阳台、预留洞等部位的楼板厚度,偏差不得超过±5mm,否则每处重罚100元,如在结构验收时达不到要求,重罚责任队伍2000元;

(16)阳台、外挑板、窗台板等部位的混凝土必须进行充分的振捣、找平,并在7天内保持板面湿润。否则,一经发现出现裂缝、强度不足、露筋等严重的质量问题,每块板重罚500元;如发现有蜂窝、麻面等质量问题,每块板处罚100-200元;

(17)未及时养护或未按方案规定的养护时间连续养护,每发现一次重罚300元。

(18)墙、柱拆模后,未及时用塑料薄膜封闭并在薄膜后冲水养护,每发现一次重罚300元。

(19)梁柱上一处孔洞面积大于40平方厘米,累计大于80平方厘米;单块楼板孔洞面积大于100平方厘米,累计大于200平方厘米;出现一条罚款1000元。超出上述面积的加倍处罚。

(20)楼板、墙柱、楼梯砼拆模后蜂窝麻面面积大于100平方厘米的,按每200平方厘米罚款100元处罚。

(21)墙柱因未分层浇注而出现爆模的,已经出现,对施工队处罚1000元。砼浇注时未分层浇注的已经发现,每次处罚200元,多次重复发祥加倍处罚。

(22)梁柱楼梯上的夹渣长度和深度大于5厘米,且多余两处的每处罚款50元。

(23)使用超过规定时间商品砼的,一经发现每次处罚500元。

第 16 页 (24)在浇注砼过程中,未按照要求搭设通道马道,造成钢筋变形的,墙柱钢筋偏位的,处罚100-500元。

(25)从超过2米高的部位浇注砼时未用串筒或溜槽,造成砼离析的,罚款100-200元。

(26)楼面砼强度未达到一定强度时,就安排工人在上面施工的,造成楼面表面凹陷不平,留有印痕的,视问题的轻重对施工队罚款200-1000元。

(27)砼试块未在现场取样,或未振捣密实的,养护管理不善的,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

(28)砼表面出现缺陷后,未上报质检员擅自处理的;或虽上报但未按照修补方案修不的;或修补达不到要求影响成型砼观感,或修补质量差,面不平的试情况罚款200-1000元。

十六、仓库保管员须对进场材料分类堆放、标识,对不合格品应另行堆放并作标识,或退还供应商,违者给予50-100元罚款。

十七、土建、水电安装、消防、钢结构等施工单位前后工序配合不好,破坏其他施工单位成品、半成品,造成人 工、材料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并对责任方处以200元罚款。

十八、构件或预埋件用错、错安、错位、漏缺等,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

九、砌筑工程出现以下情况,给予处罚

(1)材料倒运过程中,如发现班组随意抛掷材料导致砖缺棱掉角、断裂的给予10元/块的处罚。

(2)砌筑砂浆的试块要按照规范要求制作,不得漏做、补做,否则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 17 页 (3)砖砌体日砌筑高度不应超过一步脚手架高度或1.5m,如达不到,砖砌体拆掉返工并罚款100元/平方米。

(4)砌筑之前,应对砖材料浇水湿润,否则每发现一次给予50元的罚款.垃圾、杂物清理干净,并洒水润湿,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5)砌体灰缝的砂浆饱满度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不得有透明缝,瞎缝、假缝等质量问题,如达不到要求给予50元/平方米的处罚。

(6)水泥砂浆配合比必须满足方案要求,否否则给予50元/次的罚款。 (7)水泥砂浆应随拌随用,3小时后的砂浆严禁使用,落地灰要及时回收利用否则除拆除已砌筑部分,视情况罚款50-500元;

(8)砌体砂浆不密实饱满,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低于80%,发现一次罚款50元,如重复出现加倍处罚。

(9)砖砌体应以水平线排分皮数杆,第一批砖底如灰缝偏厚,底部用细睑或高标号砂浆找平,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20元/处。

(10)在砌筑墙体以前,要先在结构墙柱上钻孔,植墙拉筋,钻孔不合格、植筋强度不够的,每处罚款20元。

(11)砖墙转角处或设计中有构造部位未留马牙槎,罚责任班组100-200元,马牙槎设置不规范、不美观或未吊线砌筑,罚责任班组100-200元,马牙槎中未留设拉结筋或拉结筋长度不足,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2)与砖墙相接的砼未凿毛、未留设拉结筋或拉结长度不足,偏差超过5cm的,有其中之一者,每发现一处罚责任班组50元,罚责任工长50-100元;

(13)砖墙转角处、“丁”字墙交接处未预埋接结筋或拉筋长度、形式不正确,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第 18 页 (14)砖墙未勾缝或勾缝粗糙,灰缝宽度超出8-15mm的,发现一次按每1平方米罚款50元;

(15)砌体墙未拉通线或未按通线砌筑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6)门窗洞口砖墙、转角处砖墙或马牙搓等部位未吊垂线砌筑,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7)转角处预留直槎不规范或未预留拉结筋,有其中之一者每处罚款50元;

(18)除线管造成通缝处,墙面出现通缝,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注:通缝指上下二皮砖塔接长度小于25mm);

(19)砖墙垂直度、平整度超过5mm,视面积多少罚款50-300元; (20)同一面墙两端的高差超过7mm视面积多少罚款100-500元; (21)允许偏差项目实测值达不到优良标准,不予结算; (22)砖墙上下窗偏移超过10mm,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3)砖墙接槎处应灰浆密实,缝砖平直,如每处接槎部位水平灰缝小于5mm或透亮的缺陷超过5个,罚责任班组100-200元;

(24)砌筑墙体必须确保墙面清洁,严禁流浆现象,否则视情况轻重,每发现一次罚款50-500元;

(25)如出现砖墙面组砌形式不当,方法混乱,竖缝隙宽窄不均、不美观,罚责任班组100-200元,罚施工队200-500元;

(26)砖墙未按要求分三次砌筑(顶砖间隔七天)。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第 19 页 (27)构造柱浇灌砼前,必须将砌体留搓部位和模板浇水湿润,将模板内的落地灰,砖渣和其它杂物清理干净,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100元/处.(28)构造柱由于振捣不细致而出现与砖墙有缝隙、蜂窝麻面或孔洞现象,罚款100-200元;

(29)构造柱垂直度、平整度偏差超过5mm视轻重程度罚款50-200元; (30)门窗洞处砌筑前必须放出明显的窗台、过梁标高控制线,高度允许±3mm,否则每处罚50元;

(31)窗洞处砖墙顶水平度超过5mm,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2)砌完一个层高墙体时,同一砖层的标高差一皮砖的厚度(罗丝墙) 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必须返工重砌;

(33)过梁尺寸不准确,表面平整度差或有蜂窝麻面现象,有其中之一者罚责任者每处50元;

十、装饰工程出现以下情况,给予处罚

(1)砂浆不按配合比计量搅拌,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2)搅拌砂浆错用水泥,外加剂或漏加外加剂,有其中之一者,罚责任 人100-300元;

(3)砌筑砂浆与抹灰砂浆用错部位的,发现一处重罚施工班组(队)500-1000元);

(4)质检员发出的质量整改单,施工班组(队)在限期内未组织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罚施工班组(队)1000-3000元,相关责任人连带罚款20%;

(5)测量放线人员无施测记录或错投轴线、标高、放错墙线,有其中之一者,罚测量放线人员50-100元;

第 20 页 二十

一、抹灰工程出现以下情况,给予处罚

(1)砂浆配合比必须符合方案要求,否则罚50元/立方米。

(2)室内:墙面打芭、定点必须用角尺定位,确保各房间、走道方正;室外:打芭、定点必须从上至下吊通线,阴阳角必须用角尺定位,确保阴阳角方正。否则,除返工外,每处罚款100元;

(3)室内外打芭、定点必须以砌筑以前室内已弹好的300检查线为依据,确保室内外抹灰面相互平行,不会在门窗、阳台处出现大小头,否则除返工外,处以200元罚款。

(4)外墙底灰必须分层成活,每层必须扫毛、隔天抹灰,接缝处必须切割整齐、表面平整。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内墙抹灰厚度超过20mm的,严禁一次抹灰,必须线分层抹灰,每层厚度不超过20mm,否则每处罚款100元。

(5)砖墙与砼墙、柱交接的所有部位及水电管线开槽部位,必须严格按施工方案安挂防开裂钢网、玻纤网。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6)墙面抹灰厚度超过35mm必须按方案挂网。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7)抹灰前,各施工队必须申报项目质检员检查验收,经质检员、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抹灰。否则,每层罚款500元;

(8)有吊顶部位抹灰高出吊顶标高上口100mm,抹灰边缘必须平整、切割顺直。否则,除重新抹灰、切割外,每处罚款100元;

(9)同一墙面面层抹灰严禁留置施工缝。否则,每处罚款100元; (10)墙面底灰严禁甩灰饼而不压抹,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第 21 页 (11)外墙分割缝必须切割顺直、勾缝平滑、无砂眼、美观。否则,除返工外,每米重罚50元;

(12)贴面砖底灰表面砂毛纹路必须上下设置,纹路顺直、美观,不得随意设置。否则,每面墙罚款200元;

(13)抹灰面表面严禁用素水泥浆抹面。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14)所有抹灰面完成第二天必须连续撒水养护三天。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15)厨卫间室内净空尺寸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抹灰厚度控制在20mm以内,严禁超厚。否则,除返工外,每间房重罚300元;

(16)每道墙抹完灰,在砂浆凝固前要检查垂直平整度、阴阳角是否顺直,方正,凝固后出现上述质量问题,每处罚款50元。

(17)墙面出现空鼓面积每处大于0.1平方米的,每处罚款50元,并要返工。

二十二、门窗工程出现以下情况,给予处罚

(1)门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施工,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方法施工,否则每发现一次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2)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应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该条为强制性条文),否则给予500元/樘的罚款。

(3)金属门窗、特种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壁厚都应符合设计要求,否则给予200元/樘的处罚。

第 22 页 (3)金属门窗框和副框的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图纸、方案要求,否则给予200元/樘的罚款。

(4)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并且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0元/樘的处罚。

(5)金属门窗的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要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安装要牢固,位置要正确,功能需满足要求。若质量不达标,给予50元/樘的处罚。

(6)门窗框安装后,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如不达标给予100元/樘的处罚。

(7)金属门窗在安装后,框与墙体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如现场擅自使用其它不符合规范、方案要求的填嵌方法,将给予500元/樘的罚款。

(8)门窗框周边的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若不达标,给予50元/樘的处罚。

(9)铝合金推拉门窗扇安装完毕后,其开关应力不得大于10ON(即10kg ),若达不到要求应给予调整,并处罚50元/樘。

(10)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否则根据其偏差程度将给予100-300元/樘的处罚。

(11)门窗安装过程中,如发现土建预留洞口不满足设计要求,应及时通知现场工长、质检员给予协调,不得擅自打凿,否则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12)门窗玻璃的安装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出现质量问题的,根据问题严重性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

二十三、饰面砖工程出现以下情况,给予处罚

第 23 页 (1)饰面砖的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否则不给予使用,井且处于10/平方米的处罚。

(2)饰面砖的钻贴剂必须搅拌均匀,若达不到要求给予300元/次的罚款。 (3)饰面砖必须粘贴牢固,如发现脱落、空鼓的,给T 200元/处的罚款。 (4)第一百四I---条饰面砖粘贴后,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否则给予100元/平方米的处罚。

(5)墙面饰面砖粘贴后的垂直度、平整度、阴阳角方正、接缝直线度、接缝高低差、接缝宽度都应在规范允许偏差范围内,若达不到要求,根据偏差数值的严重性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6)墙而突出物、预留洞口周面的饰面砖应整砖套割吻合、边缘整齐、美观,禁止用铁钳等工具随意对饰面砖进行,否则给30元/处的处罚。

(7)饰面砖接缝(勾缝)应甲直、光滑,填嵌应连续、密室,宽度和深度应一致。若达不到要求给予50元/平方米的罚款。

(8)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做成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顺直,流水坡度应正确,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达不到要求,给了20元/米的罚款。 二十

四、涂饰工程出现以下情况,给予处罚

(1)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如发现有问题的部位不得擅自进行涂刷,必须经负责施工的单位处理后方可施下,否则将给50元/平方米的罚款。

(2)涂科施施工完毕后,墙面应涂饰均匀、钻贴牢固,没有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问题。如不满足要求,给予50元/平方米的处罚。 二十

五、屋面工程出现以下情况,给予处罚

第 24 页 (1)平屋面采用结构找坡不应小于3%,采用材料找坡宜为2%,天沟、檐沟纵向找坡不应小于1%,钩底水落差不得超过200mm,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20元/米。

(2)卫生间沉箱、厨房、阳台、生活阳台、空调位、花池的地面抹灰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向地漏找不小于1%的排水坡度,侧壁根部做半径不小于50mm的小圆角,若达不到要求,给予50元/处的罚款。

(3)基层与突出屋而结构(女儿墙、山墙、天窗壁、变形缝、烟囱等)的交接处和基层的转角处,找平层均应做成圆弧形,内部排水的水落口周围找平层应做面略低的凹坑,此处易渗漏部位宜增设一道防水措施、防水施工完成后应做蓄水或淋水试脸.若达不到要求罚20元/米。

(4)高出屋面表层的卫生间排气管、烟道、消防管及消防管支架和空中花园屋面的给水管等根部均做不小于30mm的高台,若达不到要求处以罚款50元/处。

(5)保温层含水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罚10元/甲方米.(6)找平层平整度及分格缝的位置和间距应符合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罚20元/甲方米。

(7)蓄水试验发现渗漏、积水现象罚100元-200元/处.(8)屋面瓦施工必须满足方案要求,发现屋面瓦颜色排列错误的,给了200元/平方米的处罚.(9)屋面瓦坐铺砂浆不饱满,对钢钉、铜丝进行偷工减料的,每发现一次罚50元。

第 25 页 (10)屋面瓦施工完毕后,未进行成品保护造成破碎的,罚50元/块,没有将污染处按要求清洁干净的,罚100元/平方米。 二十

六、电气工程出现以下情况,给予处罚

(1)电气线路、设备和器具的支架、螺栓等部件,与建筑结构构件的连接应牢固,不得采用熔焊(电气焊),且严禁热加工开孔。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次。

(2)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的连接必须具有不可拆卸性,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或接零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金属导管(除复合型可挠金属导管外)必须接地或接零。金属软管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管。电缆金属支架、导管过墙、板的电缆金属套管应保护接地或接零;钢管与箱体间应按规定做跨接地线。镀锌导管、可挠性保护管应采用专用接地卡跨接地线;金属线槽、桥架插接母线外壳应可靠接地或接零,安装牢固,并不得敷设在易燃、易爆的气体管道上方。金属线槽不得作为设备接地导体。镀锌线槽、桥架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连接固定螺栓,平垫、弹簧垫齐全。金属线槽全长不少于两点与接地干线相接。非镀锌线槽连接板两端应跨接地线,接地线材质、截面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或企业技术标准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罚100元/次。

(3)强制性条文规定需接地或接零的,均不得有遗漏,并单独与接地或接零干线相连。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处。

(4)金属导管、线槽应按规定做防腐处理。非镀锌钢导管内外壁均做防腐处理(埋入混凝土中导管外壁除外)。木线槽应经阻燃处理,塑料线槽须有阻燃标记。塑料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必须是阻燃型产品,外观不得有变形和破损。 金属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外观,不得有折扁、裂缝,管口应平整,管内无毛刺。表面涂层均匀,无污染、无锈蚀。若达不到要求罚20元/处。

(5)电线、电缆的配管及线槽、桥架敷设安装的位置、走向、连接、第 26 页 固定方法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配线应分色,同一建筑工程的电线绝缘层颜色应选择一致,接地保护线(PE)应是黄绿相间双色线;零线(N)应用淡兰色线;相线分别用: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开关的回火线宜用白色导线。导线绝缘电阻值必须符合有关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罚30元/处。

(6)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若达不到要求罚100元/处。

(7)电源插座的规格、型号、接线和安装,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当接插有触电危险的电源时,应采用能断开电源的带开关插座。厨房、卫生间安装防溅插座,潮湿场所采用密封型保护地线触头的保护型插座。地插座面板与地面齐平。各种插座安装均应与墙面(地面)贴紧、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平整,盖板、装饰帽齐全、固定牢靠,无破裂、划伤。安装电源插座时,面向插座的左侧应接零线(N),右侧应接相线(L),中间上方应接保护地线(PE)。PE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处。

(8)照明开关的接线和安装,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同一建筑工程的照明开关,应采用同一系列产品,开关的通断位置一致。安装位置正确、便于操作,高度、距离符合要求,开关面板紧贴墙面,周边无缝隙,安装牢固,操作灵活,接触可靠。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部件完整,装饰帽齐全。厨房、卫生间的开关宜安装在门外开放侧的墙上。若达不到要求罚30元/处。

(9)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所用的电器设备和导线、端子等器材产品,必须是经过有产品生产许可认证厂家的合格产品。产品的型号、规格和安装质量必须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配电箱柜安装牢固,垂直度、平整度合格。箱体开孔与导管管径匹配、无气割开孔。暗装配电箱与墙面贴紧。表面油漆完好,无污染;配电箱柜内电器安装 第 27 页 整齐牢固。配线正确,接线端子固定牢固;强弱电端子隔离布置。照明配电箱(盘)内,分别设置N线和PE线汇流排,N线和PE线经汇流排配出。母线镀层完整,紧固螺栓直径、数量、搭接面符合要求;开关、电器、电缆应按规定标识正确、清晰、齐全。箱、柜内电器安装系统图图例应与箱、柜内电器安装一致。绘图正确、清晰、整齐、适用;导线按相序及用途分色一致,接线不用开口鼻子。线鼻子根部用热塑封或绝缘布包扎,颜色与分色一致,包扎整齐、美观;箱柜内导线按回路分束绑扎,导线应留有余量。若达不到要求罚100元/处。

二十七、防雷工程出现以下情况,给予处罚

(1)凡突出屋面的金属物体(爬梯、水管、透气管等),均应与就近的避雷带相连,凡突出屋面的非金属物体(烟囱、构筑物等)应加装独立小针,并就近与避雷带相连焊接,如有一处没有安装给予500元/处的罚款。

(2)在利用竖向结构主筋作防雷引下线,按平面图中指定的部位,将柱内或剪力墙内靠外墙侧的2条主筋,由基础至天面,凡接驳处均加气焊并在天面外引直径为12mm的圆钢,其长度应不少于1.5米与避雷带相连。所有在竖向结构主筋作防雷引下线与环绕水平梁主筋、基础钢筋搭接焊时,其焊接质量应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并且不得漏焊,如有一处不符合要求应自行负责返工并给予200元/处的罚款。

(3)建筑物外墙自45米高以上的金属门窗、金属栏杆等大型金属物体,必须与就近的均压环或引下线相连,若达不到要求则给予200元/处的罚款。

(4)二类防雷建筑物,防止直击雷,防止雷电感应及防止雷电波浸入措施的独立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欧姆,若达不到要求则给予1000元/处的罚款。

(5)在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作接地装置,接平面图中指定的桩台、地梁及桩位,将有关钢筋在连接处加焊,外露的接地点、测试点应涂红色油漆,并加挂薄铁皮制成的标志牌,写明用途。连接处加焊质量不满足要求的给予200元/处的罚款,测试点没有涂红色油漆、挂标志牌的给予50元/处的罚款。

第 28 页 (6)在防雷与接地工程中,所用的各类金属体,接驳处均应电焊,焊缝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扁钢为宽度2倍,接驳处外露时,焊接后应作防锈处理,接地装置应有测试记录,隐蔽工程应有施工记录,本条共5项,如有一项不满足要求则给予200元/项的罚款。

(7)在室内的卫生间洗手盆下距地面0.3米处预埋暗装电位端子板盒,该板与本层楼板梁钢筋、均压环、引下线焊接连通。凡是板盒的位置、标高不符合要求或者漏安装的给予200元/处的罚款。 二十

八、给水排水工程出现以下情况,给予处罚

(1)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所用材料、配件、半成品、成品、器具和设备的品种、型号、规格、性能及其产品质量应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应按有关规定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复试检测报告、产品质量认证或生产许可证。若达不到要求罚500元/次。

(2)管道和设备安装应位置正确,排列合理整齐,坡度、坡向、减震、伸缩等符合要求;支架、吊架、托架的构造形式、规格尺寸、间距、位置应符合有关规范、规程和设计要求,安装固定牢固、平整、与支承物或垫层接触紧密、平稳,不得与管道直接焊接,防腐处理良好。

(3)管道和设备连接接口应平整、严密、无渗漏,其备接甩口应封闭严密。采用柔性接头的管道、设备不得使其接头和管道接口承重。

焊接:焊缝高、宽度合格、接口均匀、圆滑、无焊瘤、夹渣、气孔,两管对口间隙一致且不大于2毫米,无错口;

丝接:采用管件正确,丝扣规格、整洁合格,接口严密,填料无外露; 法兰接:法兰和衬垫规格、材质、厚度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对接平行度与管中心线垂直,螺杆露出螺母长度一致,且不大于螺杆直径的1/2,朝向合理,涂黄油无锈蚀便于拆卸检修。

承插、套箍、卡箍接口:接口的构造和采用材料、填料、粘结剂的品种、性能、质量应符合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捻口应密实、饱满、平整、橡胶圈接口应严密平直,无扭曲,对口间隙准确,环形间隙一致。

第 29 页 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处。

(4)室内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和设备必须达到饮用水质检验卫生标准;给水系统的阀类、配件、器具、水表安装位置正确,接口合格,出水方向合理,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水泵、水箱、消防器材设备等安装符合规范,管道穿墙处的保护连接合格;表面涂层光华整洁,色泽均匀,无露涂透底、流坠,无裂缝、起皮、无滴水、渗漏。若达不到要求罚500元/次

(5)室内冷、热水、气等压力管道和设备系统安装后,管道保温前应进行压力试验(有记录),试验方法和试验压力应符合规范规定。暗敷设的热水、采暖管道使用各类塑料及复合管时,地面内不得有接头;管道穿墙及出地面应设置硬质套管,套管高度、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需防水者应做防水处理。埋设管道保护层、保温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明装的塑料管道应固定牢固,不得有松动和污染。 若达不到要求罚100元/处。

(6)排水系统的无压管道、设备在隐蔽前,应按规定进行灌水试验。室内排水管道应按有关规定做通球试验,确保排水畅通;金属或非金属排水管道的吊钩、箍卡,支、吊架安装牢固;检查口、清扫口伸缩节、止水环及污水通气管设备的位置、间距、数量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并便于检修。若达不到要求罚200元/处。

(7)地漏应设置在有防水地面,地面排水坡度、流向符合要求,无倒泛水;地漏卧入地面的位置、深度正确,周边封闭严密无渗漏、平整、光洁、美观;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若达不到要求罚100元/处。

(8)卫生器具等设备安装应平稳牢固,器具符合节水型要求,并与支架接触紧密、平稳,位置、标高、坡度、管径符合要求;成排器具排列整齐一致,排水口与排水管连接牢靠、封闭严密、无渗漏;表面光滑洁净,实用美观,嵌缝胶均匀顺直,粘结牢固,无堵塞、不渗水、不滴漏,无污染、无裂纹、无破损。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处。

二十九、对产品和材料造成破坏、污染者,给予200元的罚款;损失超过200 第 30 页 元的,另加损失费的30%予以处罚。

十、成品、半成品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护,易燃、易爆、易碎等物体须派专人巡视监护。如保护措施未起到有效的作用或无保护措施造成成品、半成品损坏,罚责任人50-200元。质量事故的处理。

三十

一、凡发生经济损失满3000元以上的质量事故,按程序规定,上报有关部门,由项目经理及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对造成事故的班组和责任人,按其责任进行处理和罚款。

三十

一、对于施工中出现典型、低级的错误和质量事故性质严重及投诉现象的予以重罚。

第 31 页

推荐第7篇:质量奖罚制度

质量奖罚制度

为贯彻质量理念,强化质量管理意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规范现场施工程序,严抓工程质量成为当务之急。项目部将对为施工质量的提高做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进行奖励;对于执行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的项目管理人员以及不按图纸施工、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造成质量问题或发生质量事故的分包和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的处罚,具体奖罚制度如下。

一、质量奖励制度

1、对于严格执法、正确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人员,奖励1000~3000元。

2、阶段性验收过程中,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量组验收认可,并顺利通过外部验收的工程及部位,对相关的班组和工长予以奖励300~800元。

二、质量处罚制度

1、严格按图施工,不得违返,不得随意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经济损失。

2、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均填写好对应的表格,上交项目质检部。对于自检、互检、交接检不到位的班组或工长,第一次给予提醒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500~1000元的处罚。

3、分包队质量检查员必须积极组织验收工作,配合项目工程质量的验收,一次报验不合格,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2000元罚款,质检员处以50元∕次罚款,第二次报验不合格,对分包单位处以2000~3000元罚款,质检员处以100元∕次罚款,累计超过三次报验不合格的质量检查员责令退出现场,分包单位必须另行安排质检人员,并满足项目要求。

3、不履行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对分包队处以1000~3000元罚款。

4、任何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等工作都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否则主要负责人处以1000元∕次罚款,并对有关人员处以100~200元∕次罚款。

5、项目在日常检查中发生不合格项,未进行原因分析,无整改措施及质量部门进行复查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处以300~800元罚款;出现质量问题,未进行改进和提高并重复出现的,对有关责任人处以800~1500元罚款。

6、对于项目质检部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没有及时安排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落实、反馈的,对项目质量检查人员工作不支持,滥用行政手段,给质量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甚至造成局部返工的,对分包负责人处以700~1000元罚款。

7、重要、关键过程未通过相关部门检查认可即进行隐蔽或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对分包负责人处以300元/次罚款。

8、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直接负责人处以800~1000元罚款。

9、钢筋分项工程必须要符合GB50204-2002的规范要求:

(1)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钢筋对焊要精心细致,一定要符合规范要求及机械性能试验标准,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用。违者不但赔偿经济损失和承担责任,而且要给以一个接头100~200元的处罚。

(2)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梁少放或漏放、错放一根钢筋,发现后补上,并罚100~300元/根(自己补上不计)。

(3)钢筋绑扎一次性验收,如出现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尺寸、纵向钢筋的排距、箍筋和拉筋的间距、锚固长度、搭接长度、接头设置等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的罚20元/处。

(4)钢筋主筋跑位超出验收规范罚20元/根。

(6)柱、墙箍筋不水平且漏绑扎超出验收规范,垫块不到位的罚20元/处。 (7)预留洞口加筋按设计要求必须加到位,若达不到设计要求罚20元/处。 (8)电渣压力焊检查偏心、融化点不均、不合格等罚款10元一个接头,焊泡渣及墙柱内焊渣不清理干净罚10~20元/处,不改重罚100~200元/处。

(9)随意切割钢筋主筋,一经发现罚50元/处。

10、模板分项工程一定要符合GB50204-2002的规范要求,模板及其支架应首先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质量,侧压力及施工荷载。

(1)模板安装完自检、互检合格后报项目质检部,若质检部检查偏差超出规范要求处以30-50元/处罚款。

(2)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污染钢筋和混凝土接差处,如有污染罚10元/处。 (3)梁、板、墙及结构线条做错或不按规定施工罚300~500元/处。 (4)扣件松动下沉一处罚20元/处。

(5)模板几何尺寸支错一处拆掉重来。杜绝涨模现象,若有发生均由木工班返工打凿砼,超过1.5cm的处罚50元/处,3cm以外罚200元/处,漏浆严重造成构件变形的每处罚100~500元。 (6)模板拆除后阴、阳角漏浆罚20元/条,柱、梁、线条、悬挑板、墙垛拆模后出现歪扭罚100~500元/处。

(7)板面高低不平,墙模不成一条线,墙、柱、梁截面尺寸偏大或偏小,超出规范要求的,梁、柱接点差的罚20元/处。

(8)阳台、空调搁板及向外挑出部分上下不在一条垂直线上,偏差大于2cm的罚50元/处。

(9)混凝土浇筑后未得到监理或项目部同意的、罚款3000~5000元,提早拆模未经工长、质量部批准同意的罚50元/处。

(10)梁、墙、楼梯间平板内有木屑、树皮等杂物罚30元/处。

(11)在甲方和监理指出存在问题第一次整改,若再发生类似的问题罚80元/次。现场出现顶撞甲方和监理的一次处罚2000元/人。

(12)严格控制现浇板质量,特别是平整度和模板拼缝,为以后直接在板底打磨、批腻子,刷白。若达不到要求罚20元/m2。

(13)楼梯踏步支模相差较大导致结构尺寸偏差超规范要求的,以及拆模损坏结构棱角的罚20元/处。

11、混凝土子分部工程一定要符合GB50204-2002的规范要求,混凝土工程质量主要是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1)现场不按图施工,问题严重返工重来,砼标号错误罚3000~5000元。 (2)蜂窝、麻面、漏振罚100~1000元/0.3㎡。 (3)孔洞、漏筋一处罚100~1000元。

(4)浇筑后混凝土楼面平整不超过±5~8mm,超过1cm以外范围罚10元/m2。 (5)浇筑混凝土前严禁乱踩上层钢筋,浇筑混凝土时应用铺板搭桥,如有乱踩现象严重罚5元/m2。

(6)夏季浇筑混凝土前应对模板喷水,若不喷水罚20元/层。

(7)浇筑混凝土12h后进行保养,气温高的季节用薄膜覆盖保养,中午吃饭应换班,若混凝土缺水、保养不到位罚500~1000元/层。

(8)混凝土保养期为14天,有防渗要求和掺外加剂保养期为21天,如达不到罚1000元/层。

(9)墙根凿毛不到位处10元/米。

12、砌体分项工程 砌体分项工程一定要符合GB50203-2002的规范要求。由于砌体的施工存在大量的人工操作过程,所以砌体结构的质量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工因素,施工过程中对砌体结构质量的影响直接表现在砌体的强度上。

(1)砖砌体日砌筑高度不应超过一步脚手架高度或1.5m,如达不到,砖砌体拆掉返工并罚款10元/m2 (2)砖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如达不到要求罚10元/m2。 (3)砖砌体应填满砂浆,不得有透明缝,瞎缝、假缝如达不到规范要求罚10元/m2。 (4)砖砌体灰缝应为8~12mm。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5元/m2。

(5)砖砌体应以水平线排分皮数杆,第一批砖底如灰缝偏厚,底部用细砼或高标号砂浆找平,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5元/处。

(6)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马牙槎应先退后进,预留的拉接筋应位置正确,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10元/处。

(7)构造柱浇灌混凝土前,必须将砌体留槎部位和模板浇水湿润,将模板内的落地灰,砖渣和其它杂物清理干净,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10元/处。

(8)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留一定空隙,待填充墙砌筑完并应至少间隔7天后再进行其补砌挤紧,若达不到规范要求100元/处。

(9)拉接筋不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或漏放拉接筋,罚50元/根。 (10)砌体在门窗洞口采用实心砖砌筑,若达不到要求罚100元/处。

(12)门窗过梁不按设计要求及规范施工的,返工从来,并处100~200元罚款。

13、抹灰工程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01中的相应条款。(1)基层处理,应无灰尘、无油腻,砼墙面要毛面处理到位,若不到位罚5元/m2 (2)抹灰前应提前洒水湿润,若不打水湿润罚5元/m2。

(3)抹灰厚度不得超过5~8mm/次,不同材质墙体交接应进行加强措施,若达不到规范和方案要求罚25元/m2。

(4)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脆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5元/m2。

(5)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抹灰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5元/m2 (6)施工前必须做好样板套,墙面粉刷逐日逐墙面验收,验收超规范不合格每块墙罚5元/m2,并返工重新粉刷。 (7)室内抹灰阴角要顺直,三角交点要清晰,阴阳角要方正,若达不到要求罚10元/条。

(8)每层抹灰厚度不应超过规范和规程规定的厚度,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必须用网片进行加强,严禁一遍成活,灰层不可跟得太紧,抹灰层施工完后,夏季高温要及时养护,若达不到要求罚10元/m。

(9)砼梁、墙、柱基层宜采用凿毛毛化或砼界面剂处理,也可用1:1水泥砂浆拉毛或喷浆进行毛化处理,并进行毛化处理后喷水养护,确保基层和粉刷层的结合,墙面抹灰前认真做好基层处理和浇水湿润工作,砼面的隔离剂及杂物清理干净,若达不到要求罚15元/m2。

(10)外墙穿墙螺杆洞漏堵一个罚款20元/只,堵洞眼空鼓一个罚5元,凿深度5~8cm成喇叭型,达不到返工重凿,并进行罚款5~10元一个洞。

14、屋面工程应符合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的要求

(1)平屋面采用结构找坡不应小于3%,采用材料找坡宜为2%天沟、檐沟纵向找坡不应小于1%,沟底水落差不得超过200mm,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10元/m2。

(2)卫生间沉箱、厨房、阳台、生活阳台、空调位、花池的地面抹灰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向地漏找1%的排水坡度,侧壁根部做50R的小圆角,若达不到要求,处以5元/次罚款。

(3)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女儿墙、山墙、天窗壁、变形缝、烟囱等)的交接处和基层的转角处,找平层均应做成圆弧形,内部排水的水落口周围找平层应做面略低的凹坑,此处易渗漏部位宜增设一道防水措施。防水施工完成后应做蓄水或淋水试验。若达不到要求罚2元/m。

(4)高出屋面表层的卫生间排气管、烟道、消防管及消防管支架的给水管等根部均做不小于30mm的高台,若达不到要求处以50元/次罚款。

(5)保温层含水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罚10元/m2. (6)找平层分格缝的位置和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找平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5mm,若达不到要求罚10元/m2. (7)屋面工程严格按施工验收规范验收,蓄水试验发现渗漏、积水现象每处罚100元~200元/处。

15、电气工程应符合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的要求

(1)电气线路、设备和器具的支架、螺栓等部件,与建筑结构构件的连接应牢固,不得采用熔焊(电气焊),且严禁热加工开孔。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次。

(2)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的连接必须具有不可拆卸性,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或接零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金属导管(除复合型可挠金属导管外)必须接地或接零。金属软管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管。电缆金属支架、导管过墙、板的电缆金属套管应保护接地或接零;钢管与箱体间应按规定做跨接地线。镀锌导管、可挠性保护管应采用专用接地卡跨接地线;金属线槽、桥架插接母线外壳应可靠接地或接零,安装牢固,并不得敷设在易燃、易爆的气体管道上方。金属线槽不得作为设备接地导体。镀锌线槽、桥架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连接固定螺栓,平垫、弹簧垫齐全。金属线槽全长不少于两点与接地干线相接。非镀锌线槽连接板两端应跨接地线,接地线材质、截面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或企业技术标准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罚100元/次。

(3)强制性条文规定需接地或接零的,均不得有遗漏,并单独与接地或接零干线相连。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处。

(4)金属导管、线槽应按规定做防腐处理。非镀锌钢导管内外壁均做防腐处理(埋入混凝土中导管外壁除外)。木线槽应经阻燃处理,塑料线槽须有阻燃标记。塑料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必须是阻燃型产品,外观不得有变形和破损。 金属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外观,不得有折扁、裂缝,管口应平整,管内无毛刺。表面涂层均匀,无污染、无锈蚀。若达不到要求罚20元/处。

(5)电线、电缆的配管及线槽、桥架敷设安装的位置、走向、连接、固定方法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配线应分色,同一建筑工程的电线绝缘层颜色应选择一致,接地保护线(PE)应是黄绿相间双色线;零线(N)应用淡兰色线;相线分别用: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开关的回火线宜用白色导线。导线绝缘电阻值必须符合有关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罚30元/处。

(6)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若达不到要求罚100元/处。

(7)电源插座的规格、型号、接线和安装,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当接插有触电危险的电源时,应采用能断开电源的带开关插座。厨房、卫生间安装防溅插座,潮湿场所采用密封型保护地线触头的保护型插座。地插座面板与地面齐平。各种插座安装均应与墙面(地面)贴紧、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平整,盖板、装饰帽齐全、固定牢靠,无破裂、划伤。安装电源插座时,面向插座的左侧应接零线(N),右侧应接相线(L),中间上方应接保护地线(PE)。PE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处。

(8)照明开关的接线和安装,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同一建筑工程的照明开关,应采用同一系列产品,开关的通断位置一致。安装位置正确、便于操作,高度、距离符合要求,开关面板紧贴墙面,周边无缝隙,安装牢固,操作灵活,接触可靠。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部件完整,装饰帽齐全。厨房、卫生间的开关宜安装在门外开放侧的墙上。若达不到要求罚30元/处。

(9)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所用的电器设备和导线、端子等器材产品,必须是经过有产品生产许可认证厂家的合格产品。产品的型号、规格和安装质量必须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配电箱柜安装牢固,垂直度、平整度合格。箱体开孔与导管管径匹配、无气割开孔。暗装配电箱与墙面贴紧。表面油漆完好,无污染;配电箱柜内电器安装整齐牢固。配线正确,接线端子固定牢固;强弱电端子隔离布置。照明配电箱(盘)内,分别设置N线和PE线汇流排,N线和PE线经汇流排配出。母线镀层完整,紧固螺栓直径、数量、搭接面符合要求;开关、电器、电缆应按规定标识正确、清晰、齐全。箱、柜内电器安装系统图图例应与箱、柜内电器安装一致。绘图正确、清晰、整齐、适用;导线按相序及用途分色一致,接线不用开口鼻子。线鼻子根部用热塑封或绝缘布包扎,颜色与分色一致,包扎整齐、美观;箱柜内导线按回路分束绑扎,导线应留有余量。若达不到要求罚100元/处。

16、给水排水工程应符合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的要求

(1)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所用材料、配件、半成品、成品、器具和设备的品种、型号、规格、性能及其产品质量应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应按有关规定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复试检测报告、产品质量认证或生产许可证。若达不到要求罚500元/次。

(2)管道和设备安装应位置正确,排列合理整齐,坡度、坡向、减震、伸缩等符合要求;支架、吊架、托架的构造形式、规格尺寸、间距、位置应符合有关规范、规程和设计要求,安装固定牢固、平整、与支承物或垫层接触紧密、平稳,不得与管道直接焊接,防腐处理良好。

(3)管道和设备连接接口应平整、严密、无渗漏,其备接甩口应封闭严密。采用柔性接头的管道、设备不得使其接头和管道接口承重。

焊接:焊缝高、宽度合格、接口均匀、圆滑、无焊瘤、夹渣、气孔,两管对口间隙一致且不大于2毫米,无错口;

丝接:采用管件正确,丝扣规格、整洁合格,接口严密,填料无外露;

法兰接:法兰和衬垫规格、材质、厚度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对接平行度与管中心线垂直,螺杆露出螺母长度一致,且不大于螺杆直径的1/2,朝向合理,涂黄油无锈蚀便于拆卸检修。 承插、套箍、卡箍接口:接口的构造和采用材料、填料、粘结剂的品种、性能、质量应符合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捻口应密实、饱满、平整、橡胶圈接口应严密平直,无扭曲,对口间隙准确,环形间隙一致。

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处。

(4)室内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和设备必须达到饮用水质检验卫生标准;给水系统的阀类、配件、器具、水表安装位置正确,接口合格,出水方向合理,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水泵、水箱、消防器材设备等安装符合规范,管道穿墙处的保护连接合格;表面涂层光华整洁,色泽均匀,无露涂透底、流坠,无裂缝、起皮、无滴水、渗漏。若达不到要求罚500元/次

(5)室内冷、热水、气等压力管道和设备系统安装后,管道保温前应进行压力试验(有记录),试验方法和试验压力应符合规范规定。暗敷设的热水、采暖管道使用各类塑料及复合管时,地面内不得有接头;管道穿墙及出地面应设置硬质套管,套管高度、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需防水者应做防水处理。埋设管道保护层、保温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明装的塑料管道应固定牢固,不得有松动和污染。 若达不到要求罚100元/处。

(6)排水系统的无压管道、设备在隐蔽前,应按规定进行灌水试验。室内排水管道应按有关规定做通球试验,确保排水畅通;金属或非金属排水管道的吊钩、箍卡,支、吊架安装牢固;检查口、清扫口伸缩节、止水环及污水通气管设备的位置、间距、数量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并便于检修。若达不到要求罚200元/处。

(7)地漏应设置在有防水地面,地面排水坡度、流向符合要求,无倒泛水;地漏卧入地面的位置、深度正确,周边封闭严密无渗漏、平整、光洁、美观;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若达不到要求罚100元/处。

(8)卫生器具等设备安装应平稳牢固,器具符合节水型要求,并与支架接触紧密、平稳,位置、标高、坡度、管径符合要求;成排器具排列整齐一致,排水口与排水管连接牢靠、封闭严密、无渗漏;表面光滑洁净,实用美观,嵌缝胶均匀顺直,粘结牢固,无堵塞、不渗水、不滴漏,无污染、无裂纹、无破损。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处。

17、施工现场的每个职工对已完成的成品及半成品必须加倍爱护,不得随意破坏,各工种之间密切配合,相互保护,违者每处罚30元。

18、施工现场各工种都必须做到工完料清,保持施工现场文明、整洁,违者每处罚10~15元。

推荐第8篇:品牌质量制度

云南建工水利水电 品牌质量制度

质量铸就企业品牌,质量是企业通往市场的一把金钥匙。高品质的工程不仅是管理水平、技术水平的体现,也是人的素质的体现,更是管理者对质量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要求的结果,同时也是施作人员严格按照规范、精益化作业的结果。

质量是企业立足之本,是企业的生命。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实施精品工程建设目标。在施工过程中,坚持把“质量第一”的要求当作生产经营中的“重头戏”,才能建造精品工程。在进行每一道工序施作时,要针对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出操作性强、科学性的技术实施方案,还有与此相适应的各种保证措施,为全方位控制质量提供制度保证。要始终坚持工程施工标准化、规范化、工艺化,使工程质量控制落到实处,一直处于受控状态。

由此可见。我们在工程建设中,要加强责任心,提高执行力,积极推行“零缺陷”管理模式,即:通过最低的消耗与科学的方法,达到目的及规范的一奥球。在抓好原材料入口关的基础上,以消灭不合格工程、消灭主要质量通病、消灭重大质量事故和质量隐患、实现工程质量优良率100%为目标,从预防和工序控制入手,加强工序、工艺和特殊环节管理,对关键工序实行旁站制度,推行质量“三检”制度和“三不放过”制度,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做到精细化管理,以此保证工程内在质量与外观质量的统一。

务必牢记“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做到精细化管理和精益化作业,

了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做到精细化管理和精益化作业,公司以“加强领导,落实检查责任制”为目标,开展“质量事故”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同时针对“施工安全、员工健康安全、火工品安全”等的安全大反思大检查活动。项目部成立以项目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质量检查领导小组,对各施工点进行不定期进行彻底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普遍存在着理论水平不高,安全规章薄弱,与标准化作业的要求还有差距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项目部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强化安全质量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运行。使所有工程随时处于受控状态,不断提升公司的质量品牌。

一、强化安全质量意识

1、安全意识。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危险无处不在,我们有必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思想意识上要引起高度重视,明确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记着领导和家人亲友盼着我们平安,大家常看到这样的标语,高高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为了确保安全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地强化安全意识,学习安全知识技能,增强辨识危险源,规避风险,提高紧急应变的能力,避免事故的发生。安全意识淡化,安全意识不强,思想上不重视安全,导致行为上麻痹大意,对危险源风险辨识能力低下,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视而不见,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差,事故经验昭示我们安全意识不强是发生事故的根源。强化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学习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和安全技能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各施工项目经理部严格按照公司文件《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实施。

2、质量意识。质量是施工企业的生命,不注重质量企业就没有前途和市场,就会自断生路,自毁信誉长城,现在的形势迫使我们不得不反思,必须加强质量管理提高施工质量,这就要求我们要增强质量意识。质量意识不强,施工就会胡乱凑合,得过且过瞎忽悠,质量出了问题就得返工,整改,造成人力、材料、机械的浪费。所以在施工中要求我们一定要有强的质量意识,思想上重视就能干好每道工序,确保工程质量。 各施工项目经理部严格按照公司文件《质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实施。

二、加强安全技能知识、安全管理规定和质量管理规定的学习。安全技能知识、安全管理规定和质量管理规定是多种行业施工过程知识经验的科学总结,有些是事故教训对我们施工行为的警示,我们遵照执行有利于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的提高,加强学习提升安全质量上新台阶。安质部每月到施工队组织学习局指和项目部下发的安全质量管理规定文件,学习相关安全质量书籍、报刊,做到学以致用。

三、安全生产贵在提高执行力

安全管理是企业稳定、和谐发展的基石。做好安全生产管理,贵在提高执行力。

1、强化职工队伍的执行力

安全生产的主要目的要靠人来实现,只要有了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安全生产才能建立在扎实、稳定、可靠的基础上,因此,强化职工队伍的执行力,是实现项目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必要前提和条件。

首先要长期加强安全教育,健全生产人员的技能培训和激励机制,有计划地安排生产人员进行系统技术培训教育。努力做到紧密联系实际、形式多样、讲求实效,才能使安全生产上升到新的阶段。

其次要大力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创建群体氛围,不断提高职工的自身安全修养,自觉转变成按要求办事、按规章操作,即:“要我安全、我要安全、必须安全”的根本性转变。

2、强化管理人员的执行力

企业中的每一个成员,特别是管理人员是项目安全管理中的“中流砥柱”,如何使安全工作真正得到有效发挥,要至上而下,形成“有令则行,有禁则止”的工作氛围,才是抓好安全生产的关键所在。

首先管理人员要善于钻研。建立健全防范预案和整改措施,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考核与个人利益挂钩,努力构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责任网络和工作格局,真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制度,实现本质安全。按照制度考核办法,逐级落实责任,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疏于管理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并按规章制度进行严厉处罚。

其次要转变工作作风。要从根本上铲除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土壤,在任何工作环节、任何工作细节中敢当“黑包公”,不给安全隐患留下生存的土壤,保证安全制度执行到位,才能有效推动安全形势的根本转变和本质安全。

第三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安全工作中每一个细节,每一个环节,看似无关紧要,但往往会埋下事故隐患。因此,每一个职工都要有咬定安全不放松,咬定制度不放松的劲头,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3、强化安全制度的执行力

安全管理工作,关键在领导、重点在现场、核心在一线,岗位、主体在职工,而贯穿于其中的就是责任能不能落实,制度能不能执行。这也正是在制度落实中必需解决的问题。在安全管理实际操作中,必须抓住几个要点,一是监督与制止领导违章指挥现象;二是制止操作人员违章作业行为,确保令行禁止;三是在安全设施上必须投入到位,使防护符合规范;四是坚持日常与定期检查制度的措施必须落实勿误;五是三级安全教育不折不扣地开展;六是切记及时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与处理;七是保障安全理论、制度的理念与实际操作执行相吻合。

总之,将所具有的安全思想意识、理论知识、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度、措施等等归属于为安全理念,而将理念有效地贯穿到我们日常的动态与静态的安全范围、环境、空间的操作中。安全状况是敏感地反映施工项目经济效益的“晴雨表”,这就更需要现场工作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管理层与作业层的队长、班组长、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互动、全方位的、动态与静态的配合与协作,通过有机结合形成安全实际操作的强大合力,集中表现在安全“执行力”这根弦上,严防死守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提高安全生产执行力,难在不作为,职责不清,推诿扯皮;困在把脉,不知病因,无的放矢;贵在奖惩,制度为先,赏罚分明;重在落实,真抓实干,形成合力。

四、安全质量奖惩规定

严格执行局指下发的中铁二十局集团公司安哥拉工程指挥部《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奖惩规定》和项目部《日常管理规定》。

五、需要加强的问题

1、明确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安全质量工作不是几个人的就能抓好的,质量安全管理是全员参与的系统工程,电务项目部的安全质量体系是在总经理和书记领导下,安质部在项目部各部门协作配合下检查督促指导各施工队安全生产工作,各施工队队长为本队安全质量总负责人,队总工为本队质量和技术负责人。

2、司机要加强业务技能学习,学习贯彻项目部日常管理规定和〈〈电务项目部车辆调度管理细则〉〉,出车前、返回驻地后要认真检查车况,做好车辆日常保养,确保车辆不带病上路,出行前务必检查试验好刹车,不违章行驶,严禁酒后驾驶,司机和前排人员按规定系好安全带,确保司乘人员安全。

3、注重施工质量。目前我项目重点工程是通信光、电缆工程,项目安质部针对此项工程设立专项检查制度,开挖、敷设、回填全方位跟踪,确保隐蔽工程一次合格率100%。

4、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 ”,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相应整改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罚不放过。

5、保持驻地环境要求整洁,注意用电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注意饮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注意人身安全,与当地人交往掌握好分寸,要有礼有节,不得打骂当地劳务,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始于设计,重在施工”是水利水电行业的名言。公司重视上下质量观的高度统一,在“每建必优,精细管理”的管理方针下,通过领导层、管理层切实的抓好工程现场、充分掌握动态、切实抓好管理,把好质量关。

公司在几十年的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体会,曾得到过不重视质量的教训。只有把关质量,才能有持续的发展。现在,全集团在管理方面推行“一级半管理”。所谓半级,就是集团领导下面的区域公司,了解每一个项目的情况。这个半级并不是直接指挥,而是要了解掌握动态,有利于正确指挥,切实抓好管理。

没有去到现场,证明他的质量工作抓得不好。他说,中天集团一直要求总经理每个月必须要到工程现场,我下面的经理每个礼拜都要到现场,项目经理每个工作日都要在现场。只有抓好现场,才能保证质量。企业的领导层和管理层,对质量,既得到了教训,也看到了抓质量工作给企业发展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只要一个企业的领导层、管理层在理念上、行为上重视质量,企业会通过一切手段来保证质量,只有这样做质量才会打下基础。

楼永良表示,全集团还推行标杆管理,向先进的企业、集团内部的单位学习。每一个单位,每一个专业都要立足于标杆管理,确保质量工作。还有就是企业经营层,企业承接业务要量力而行,每一个项目都要有要素保障,管理的要素、劳动力要素、财务要素、技术要素。追求工程质量的基础是整个企业的经营质量,要追求企业的经营质量,有的时候要牺牲企业规模和发展的速度。每个项目的技术管理要到位,有所保障。

全面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企业是生产经营的主体,必然也是质量安全的主体。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是国家改善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的必然要求,是转方式调结构的现实需要,是法律赋予企业的基本义务,更是企业做大做强的需要。企业要牢固树立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严格依法组织生产,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认真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义务,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二是名牌企业要带头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质量就是信誉,质量就是品牌。名牌是企业综合实力和素质的象征,标志着产品和服务可靠、优质,并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线以上。质量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品牌建设也非一朝一夕。胡锦涛总书记曾明确指出:质量是企业的生命,重在严格管理,重在持之以恒,重在抓落实。名牌企业要发挥好先进典型带动作用,做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的表率和主力军。

三是企业要强化主体意识,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就必须要打基础、练内功,狠抓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原料进厂查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成品出厂检验、产品质量追溯、售后服务等五项制度。企业在落实质量主体责任过程中,企业一把手要高度重视、亲力亲为,组织发动企业全员参与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诚信体系,从根本上有效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四要加强组织协调,推进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落实。各级质监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主动作为,加强组织和协调力度,积极研究探索、加强指导、统筹协调、发挥效能,不断把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引向深入。

品牌的本质——质量

中国质量品牌网-http://www.daodoc.com 质量是品牌的本质、基础,也是品牌的生命,名牌的显著特征就是能提供更高的可感觉的质量,世界上的知名品牌如奔驰、索尼、摩托罗拉、希尔顿等无不体现着高质量,质量历来被视作名牌的生命,质量是品牌的本质,这是由质量的重要性决定的。

质量是品牌的灵魂,为什么顾客青睐名牌,甚至不惜以高价购买?因为名牌所体现的质量优势,名牌从来都以优质为基础的。品质是企业创名牌的根本,是使顾客产生信任感和追随度的最直接原因,是品牌大厦的根基。没有高品质,不可能成为真正的名牌,甚至可能会导致企业经营失败。

三星集团是韩国知名企业,其产品、品牌也可称为名牌,然而李健熙任总裁后却疾呼:三星人要摒弃重产量轻质量的落后观念,树立质量意识,否则很难使企业生存到下个世纪。

此话是不是李健熙的危言耸听呢?不是。这是他实地调查的结果。李健熙曾在美国洛杉矶调查了许多电器商店,发现三星电器价格比日本货便宜,却不能吸引消费者。他立即召来三星的三位高级职员,首先把市场上最畅销的电视和录像机样品同三星的产品作比较,三星的产品相形见绌;然后让三位职员同到商店询问三星产品不受欢迎的原因,答案是三星产品设计粗糙、故障率高、售后服务差等。李健熙针对这种情况开展调查,在企业内部寻找原因,他发现:过去三星评估下属企业和职工的表现时,65%看产量,而质量却最多只占35%。然后他做出了改进,提出:质量与产量的重要性之比是1:1,甚至更高,三星人必须从观念上做根本改变,以使产品成为真正的世界名牌。。

三星总裁李健熙的担忧不是没有道理的,质量作为品牌的本质、基础,会影响到品牌的生存和发展。同时高质量会带来品牌的成长,会带来高的市场份额。剑桥的策略计划研究所曾进行过一项调查,结果表明:1978年,约30%的消费者认为质量比价格更重要;而到了1981年,这一比例超过80%。而在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于1997年初进的一项“中国百姓名牌意识”的调查中,当问到“你认为什么是名牌”时,被调查者中有90.16%的人认为是“产品质量好”。由此可见,对那些雄心勃勃想创名牌的企业来说,质量作为品牌的本质是一道必须攻克的难关。

质量对于品牌有如此重大的作用,树立品牌要有质量基础,创立名牌更需要高质量的保障,那么,对于经营者而言,如何实现高质量呢?下面我们提几点建议:

1.设计产品时要考虑到顾客的实际需要

顾客是产品的成败的惟检验者,产品质量作为满足顾客需求表现应考虑其实际需要。产品功能并非越多越好,产品也并非越先进越好,要从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的考虑顾客需要,进行设计。

2.建立独特的质量形象

企业产品不可能在各个方面均优秀,应做好定位,抓住一个独特的卖点,树立独特的质量形象。如沃尔沃汽车的“安全”形象。IBM公司的“服务”形象。

3.随时掌握消费者对质量要求的变化趋势

消费者对质量的要求是不断变化的,特别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最近几年,在西欧,消费者对汽车豪华方面的要求日益提高,装有昂贵的高质量设备的轿车比以住任何时候都受欢迎。越来越多的汽车在出厂时都装上豪华设备,标致汽车的一位经理说:“空荡荡的汽车今天没有任何人想要。”进口商和德国生产厂家正全力向这趋势靠拢,高压安全带、光线柔和刹车灯。电子控制升降窗。高保真立体声音响设备。车内电话、真皮座椅等充分体现了西欧消费者追求舒适、豪华的趋势。

4.产品便于使用

产品的易操作性也是高质量的要求之一。

5.倾听顾客意见以利改进,倾听专家意见以便突出

经营者应充分考虑顾客需求,在产品设计之初、改进之中、使用之后多让顾客及专家参与,拟打造品牌的质量方向。

推荐第9篇:质量培训制度

佛山市南海区新型公交系统试验段工程

质量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新型公交系统试验段第1项目经理部

2014年5月

中建交通佛山市南海新型公交系统试验段工程

质量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质量培训和教育是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工作。为提高项目部管理人员与工人的质量意识、思想素质以及职业技能,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条 集团公司质量方针“中国建筑,服务跨越五洲,过程精品,质量重于泰山”的质量方针。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佛山市南海新型公交系统试验段第1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 质量培训

第三条 培训对象

项目部质量管理人员、专职质检人员、作业队长、班组长及施工人员。

第四条 培训类型

1.全员质量教育:由质量试验部组织对所有人员进行一次质量教育;

2.常态质量教育:质量试验部依据工程质量培训任务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确定参加培训人员,经质量领导小组评审后按培训计划实施。

3.专项质量教育: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施工时,工程技术部必须组织技术等相关人员及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若工艺复杂可聘请有关专家授课。

第五条 培训内容

项目质量试验部,根据国家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和管理条例、执行行业标准,参照地方要求等进行组织培训。以下培训需经过专业培训:

1.当采用新设备时,物资设备部负责参与对新设备的培训,必要时可聘请专家进行培训。

2.试验检测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劳动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项目创优计划

5.技术法规、规程、工艺、工法。

6.质量检验标准“符合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

第三章 质量培训的目的

第六条 培训目的

1.全员了解国家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和管理条例,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

2.对新进场的人员入场质量教育培训率100%,各作业队施工人员质量培训率达到100%。

3.加强过程控制,强化责任追究,努力提高全员质量素质。 4.强化体系意识,使各部门和所有施工人员都明确体系所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并按要求履行。

5.通过学习,教育全员职工及外协队养成自觉遵纪守法习惯,坚持按施工工艺规范施工,杜绝一切质量事故的发生。

6.明确项目质量目标“工程质量目标为广东省建筑工程优质奖(金匠奖)”

第四章 附 则

第七条 本制度由项目部质量试验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推荐第10篇:质量例会制度

质量例会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强化质量意识,规范质量活动,加强质量管理,解决质量问题”,防止质量问题在施工中潜入、蔓延,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定期召集现场各相关部室负责人、现场技术员、质检员和施工队负责人等,主持召开项目部工程质量例会。

第二条、会议召开时间

质量例会分为周例会、月例会和质量专题会。其中周例会由项目总工或质检部部长负责于每周四09:00组织召开;月例会由项目经理于每月25日上午09:00组织召开;质量专题会按工程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三条、参加人员

项目经理,生产经理,项目总工,质量经理,工程经理,劳务分包生产经理,劳务分包各工种施工班组,施工队长,质量员

第四条、会议内容

4.1例会要包括以下内容:

4.1.1总结前次例会质量问题的解决及落实情况;

4.1.2分析目前工程施工所遇的质量情况、工程项目的质量状况,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控制和整改措施;

4.1.3针对性布置下步工序的质量控制措施和质量控制要点;4.1.4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4.1.5各相关专业负责人提出各自专业的注意事项;4.1.6提出总结性要求及其他有关事宜。

4.2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以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项问题。

4.2.1项目部每月由项目经理或执行经理,生产经理组织召开项目部质量例会。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技术员、专业工长、施工班组长均应参加。

4.2.2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每周组织招开项目部技术员、专业工长、各施工班组长参加的周质量例会。

4.2.3月质量例会对本月将要施工的过程质量提出要求,由项目技术员负责按周计划分解后,在周质量例会上对各检验批施工质量作出要求。并对上月施工质量进行总结。

4.2.4周质量将各检验批的质量控制目标分解到各专业工长负责,并由各专业工长上报本专业各检验批的验收时间(检验批的验收时间不应滞后于项目部周进度计划)。

4.2.5周质量例会时各专业工长应汇报各专业上周施工完而未验收的各检验批工程质量的检查情况,并将各施工班组的自检结果上报技术负责人。4.2.6质量例会应有会议记录,并注明参会人员并如实记录会议内容。 4.3、会议流程

4.3.1首先由各个施工队介绍施工进度情况,需要解决的技术质量问题。

4.3.2由现场技术人员提出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质量通病,及监理的要求。

4.3.3各个部门负责人分析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质量通病的原因。4.3.4项目总工就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质量通病提出解决措施。

4.3.5项目经理总结质量例会就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和通病提出具体的整改时间,布置下次施工质量目标和施工任务。4.3.6做好会议记录和会议签到表,会议结束。

第11篇:质量分析会制度

质量分析会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品质管理,提升产品质量,减小产品质量给生产造成的阻力,从根本上解决质量问题,提升公司产品质量。 2.使用范围

针对公司生产内外产生的质量问题召集相关部门参加,对质量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做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 3.职责 3.1质检部

负责收集产品生产过程、来料检验、客户上线过程的一切质量信息,定期或临时组织召开品质会议,对会议形成的决议或整改措施进行过程监督和跟踪验证,并对根据整改效果进行相关人员考核。 3.2营销部

负责协助技术部收集客户品质售后、抱怨信息,同时根据会议内容回复《客户投诉记录表》,以达到客户满意,消除客户抱怨。 3.3生产部

根据相关质量信息和质量要求,做出整改措施或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质量控制。 3.4技术部

根据相关质量问题做出技术或工艺性分析和整改。 4.会议内容

4.1质量信息公布。 4.2原因分析讨论。

4.3形成整改决议,落实整改进度和方法。 4.4确定下一步质量目标。 5.管理程序

5.1质检部在收集到相关质量信息决定召开会议的时间作为临时的会议地点,并以《信息联络处理单》形式下发相关部门,并要求相关人员参加。

5.2会议所讨论的问题和解决措施由质检部以《质量分析会议记录》形式存档保存。 5.3会议决议项目和质量问题描述由办公室以《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形式下发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认真填写后交于质量。

5.4质量在下批次生产过程或客户上线过程中实施跟踪验证,并将验证结果填写在《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上,针对整改效果不理想或不彻底的,将给相关部门或相关人员以处罚。 6.相关记录 《客户投诉记录表》 《质量分析会议记录》 《信息联络处理单》 《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

第12篇:质量管理体系制度

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公司依据ISO系列标准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确保公司的质量方针得到贯彻实施和质量目标能够实现,产品质量能够满足顾客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确立的管理对象为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部门和具有质量管理职能的各级管理者和员工。

第二章

细则

第三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控制和管理

一、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

1.质量手册、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2.程序文件。

3.确保过程有效运行和得以控制要求的作业文件、操作规程、标准和法规、各种管理制度等。

4.记录表格。

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使用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公司质量活动的“法律和法规”,它规定了公司质量活动的原则、程序和标准,最终使公司产品满足顾客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的要求,达到用最经济的手段管理质量的目的,必须得到贯彻执行。

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控制

1.质量管理体系归口管理部门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控制,并进行统一编号、分类、归档。

2.各类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经授权人批准才能发布。

3.发现文件不适宜时,由相关部门对文件进行评审,确立文件修改的内容,经授权人批准后实施更新。

第四条、过程质量控制

一、人力资源部按照岗位人员能力标准,对员工能力进行考核,确保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是能够胜任的。

二、采购人员按照物资质量标准或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物资采购,每年对供方进行一次业绩评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与供方互惠互利双赢。

三、质量检验人员按照检验规则,依据检验标准对原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确保合格的原料才能投入生产,合格的半成品才能转序,合格的成品才能出厂。

四、各生产工序依据工艺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

五、仓库管理员按各类物资的要求入库码放,作好防护和标识,防止错发。第五条、质量管理体系实施与检查

一、公司的各部门按质量管理体系过程职能分配表的职责开展质量活动。

二、公司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和检查等活动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得到有效贯彻实施。制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和检查计划,确保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覆盖部门的所有的质量活动每年至少得到一次审核和检查。

三、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管理评审活动,对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完成情况、产品质量和顾客投诉信息、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情况、上次管理评审提出改进建议落实情况等进行一次系统评

审,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四、内部审核和检查以及监督审核发现的不合格项,由体系归口部门督促责任部门制定纠正预防措施,限期改正,并验证其有效性。管理评审提出的改进建议由公司办公室督促责任部门制定改进实施计划,并检查落实。 第六条、处罚与奖励

一、人力资源部对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进行考核,不胜任者进行培训或转岗,仍不能胜任者解除聘用劳动合同。

二、采购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物资依据检验结果在不影响产品质量时可进行降级或降价处理,不能作降级降价处理的,由采购人员进行退货处理,带有本公司标志的物资应在本公司就地消毁。不按采购程序采购的不合格物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公司或采购人员承担。

三、质量检验人员不按检验规则和检验标准进行检验,使不合格的原料投入生产,不合格的半成品转序,不合格的成品出厂而造成损失,由质量检验员或技术中心承担。

四、工序操作人员不按工艺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程操作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五、仓库管理人员不按规定码放和标识,致使物资错发的,造成损失的由仓库管理人员承担。

六、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和监督审核,发现的不合格项,管理评审提出的改进建议,责任部门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整改。不按时完成整改的每项按500元对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进行处罚。

七、监督审核出现的严重不合格项,导致认证证书被取消,违犯质量控制程序发生批次重大质量事故给公司造成损失巨大的,依据事实,提交公司管理层讨论,作出处罚决定。

八、质量管理活动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贪污受贿等触犯国家法律的,公司启动法律程序,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对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并作出贡献的人员,公司每年将予300---1000元的奖励。

第三章

附则

第七条、本制度由质量管理体系归口部门起草。

本制度自颁布日起正式执行。

2013 年 5 月 6 日

第13篇:质量奖罚制度

北京住总第三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制度—质量奖罚制度

质量奖罚制度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质量目标的实现;提高全员的质量意识,缩短工期,降低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做到奖优罚劣,特制定本奖罚制度,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和外施队均应遵照执行。

一、要求对各分项工程、工序进行检查、验收细化管理。各栋号管理人员、施工队负责人及施工队质量员,按细化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管理,项目部质量员在施工过程中协助工长、施工队及时发现纠正质量隐患,同时队屡次发生的质量问题要按细化要求,给予口头纠正、发通知、严重问题直接罚款处理。

二、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事人(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外施队管理人员)进行经济处罚,除另有说明外,罚款金额,每人每项根据情节轻重20~100元不等。

1、未对分项工程进行书面技术、质量交底。

2、交底没有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数量值、质量标准、完成时间、工具、材料等)。

3、因管理层操作失误对质量造成影响的(如计剡失误、材料的验收、把关不严格、暂电、测量工作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及时,对质量隐患未能当时发现、当时制止)。

4、质量措施在执行中途卡壳,不能继续落实下去,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5、工长、质量员、试验工、机工、材料员、技术员等管理人员,不尽到自己的职责,未上作业面控制,未在岗作业造成质量预控失效的,按情节轻重给予罚款10元以上直至降低考核等级的处罚。

6、因质量问题造成被监理停工或下发监理通知的,除由工长写出整改措施经主任工审批后报监理外,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不限。

7、外施队自检不到位,造成项目部多次验收,罚款500元~1000元。

三、基础、回填土及防水等施工项目处罚规则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不按设计及规范、标准施工,发生质量问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情节轻重、数量多少,对项目处以500~3000元罚款;对项目领导及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罚款。 北京住总第三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制度—质量奖罚制度

1、回填土

(1)回填土不过筛、不过斗、配合比不准确、灰土不拌和均匀、不在指定地点拌和、回填土时未设标桩对虚铺及夯实厚度进行预控、

(2)铺土厚度不匀、虚铺过厚、铺土时土的粒径超过标准、白灰粒径超过标准、灰土和素土回填范围不符合要求、回填土的含水率不符合要求等,每项、每处罚款100~200元。

(3)回填土每步标高不准确,未夯实、留槎宽窄不一至,每处罚款100~200元。

2、防水及防水保护

(1)基层未清理就刷冷底子油每处罚款50~100元, (2)基层不干燥就刷冷底子油每处罚款10~50元。 (3)冷底油刷完后透底不均匀每处罚款50~100元。

(4)铺贴卷材长边短边搭接宽度不符和要求每处罚款50~100元。 (5)卷材成活后大面和接头处粘接不密实、空鼓,每处罚款100~200元。 (6)屋面防水上卷高度低于屋面上人地面项面以上250mm的,除返工外,处罚100~500元涂膜防水管根、阴阳等处未做附加层,每处罚款100~200元。

(7)涂膜第一道未固化就刷下一道位处罚款50~100元。

(8)涂膜防水层空鼓脱落开裂孔眼压接不严密,每处罚款100~200元。 (9)涂膜防水完活后厚度达不到质量要求,每处罚款50~100元。 (10)卫生间防水上卷高度低于地面装修面层以上规定高度的,除返工外,处罚100~500元。

四、主要结构施工项目处罚规则

1、钢筋工程 (1)钢筋加工

钢筋加工必须满足施工图纸、规范、工艺要求。直筋必须保证搭接长度,箍筋必须保证几何尺寸一致,保护层厚度符合要去,带弯钩钢筋必须保证满足弯钩直径,弯折角度,直段长度。在结构检查时,发现有上述问题,每一处罚款外施队10元,并应及时返工处理。如上述问题超过验收批数量的5%,则对外施队罚款200元。 北京住总第三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制度—质量奖罚制度

外施队钢筋工长及抽方员必须熟悉图纸、规范、质量验评标准,然后进行钢筋抽方,对较复杂节点部位应及时放出火样,对不熟悉图纸、规范、抽方不认真,或未对复杂节点放出大样而造成施工中出现错误的外施队处以500元罚款。

钢筋箍筋加工尺寸应符合料单要求。抽检时,其每一型号合格率不得低于90%,(抽检项目:135°钩成型准确度、锚固平直长10d整齐度、几何尺寸与外形尺寸是否与料单一致。抽检数量:每组不低于20个)。低于90%,每一型号给予操作者(组)20元罚款。并根据实际情况,由主管工长同质量组共同决定,是否进行部分或全部返工。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钢筋主管工长核定后,报质量组,由质量组给予施工队加倍罚款。

钢筋加工应严格按料单进行加工,对由加工厂进的原材,尺寸与料单不符的,应通知项目主管工长,由主管工长做出书面处理决定。没经主管工长同意,私自进行加工,造成质量隐患。每一型号钢筋,给予施工队钢筋加工负责人100元罚款。给予施工队质量员100元罚款。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给予施工队1000元以上罚款。

由于加工造成钢筋墙铁长度、锚固:盖铁长度、锚固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抽检时,每发现一根,给予操作者(组)20元罚款。

无设计手续,未经钢筋工长同意,私自以大带小进行钢筋替换的,除赔偿被浪费的钢筋的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外,每处处罚100元。

(2)钢筋施工

钢筋进场后应由项目部钢筋工长通知外施队能否使用,如发生未经本项目部钢筋工长通知使用而擅自将未经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钢筋使用到工程部位的外施队罚款1000元,并应及时返工,赔偿材料损失费。绑扎前,认真核对钢筋型号、尺寸是否与料单一致。不符合要求的钢筋,严禁绑扎安装。对不认真核对钢筋型号、尺寸是否与料单一致的,造成绑扎后不符合验收要求的,其责任由施工操作者负责。

钢筋成型前应检查有无锈迹,锈斑现象,如发现上述现象必须对钢筋除锈,对待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的钢筋,严禁使用。对不经除锈或除锈不合格仍留有麻点的钢筋用到工程中的,对外施队每根钢筋罚款5元,最多不超过500元,并要及时返工。 北京住总第三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制度—质量奖罚制度

墙、柱钢筋在底板或基础梁生根时,墙、柱筋位置必须在基层上用油漆标出外边线,墙、柱筋的锚固长度,根部箍筋处理,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绑扎必须牢固,如在报验检查时出现上述问题,每根钢筋罚款10元,并应进行返工。

底板等有要求处的钢筋受拉区及钢筋受压区钢筋接头的位置数量应分别相互错开,满足规范要求,如在钢筋验收时出现上述质量问题除要求返工外,并对外施队进行罚款每根钢筋10元。

柱钢筋绑扎,位置、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规范要求,超过规范要求偏差一倍以内,每根给予操作者(组)20罚款。超过规范要求偏差一倍以上,每根给予操作者(组)100元罚款。且不合格部位必须返工。

柱箍筋绑扎,间距、水平方位、开口方位应符合规范要求,单根超过允许偏差一倍以内,给予操作者(组)10元罚款,一倍以上,给予操作者(组)50元罚款。且一段内,有五处以上超过规范要求允许偏差一倍以内,给予操作者 (组)每部位20元罚款。给予施工队质量员20元罚款。并进行返工处理。

柱钢筋垂直,一层内,每根垂直度不允许超过lcm,超过lcm每根给予操作者(组)20元罚款。且一段内,有三根垂直度超过lcn,给予操作者(组)每棵50元罚款。给予施工队质量员20元罚款。并进行返工处理。

梁、柱钢筋加密区套子数量应符合规范要求,起步筋的位置应准确,如在检查验收时发现加密区每少一个箍筋或每一个起步的位置超过偏差20%时,每根钢筋罚款10元。

板墙水平筋出楼板混凝土面及门洞口处,竖向钢筋起步应为5cm,若在检查验收时,每错一根钢筋(偏差超过3cm)对外施队罚款50元。

梁、柱主筋未经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同意擅自切断时,不管有无补救措施,每根筋对外施队罚款200元。(此项含水电项目)

绑扎钢筋网(墙、顶),水平、竖直单根必须确保横纵向通直,且通直弯曲不超过lcm(以层、间为为计算单位),每超过lcm,且一段内有五根超过以上要求.给予操作者(组)10~30元罚款。五根以上,十根以内,每根给予操作者(组)10元罚款。对施工队质量员给予警告。十根以上,给予操作者(组)每根20元罚款。给予施工队质量员20元罚款。并必须返工处理。

墙体网片筋绑扎时应绑八字扣,严禁绑扣一顺边,每发现一处对外施队罚款北京住总第三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制度—质量奖罚制度

0.5元,如一个验收批累计出现超过100处,对外施队罚款500元。

钢筋网筋位置调整;墙体,应在混凝土初凝前调整到位。拆模后,钢筋超过应在位置1.5cm以上(以规范、图纸尺寸为准),每根给予操作者(组_)罚款5元。一段内,10根以上超过1.5cm,每根给予操作者10元罚款。给予施工队质量员10元罚款。

钢筋网眼绑扎间距,单眼间距超过规范允许偏差一倍以内,每五处以上,十处以内,给予操作者(组)10元罚款。十处以上给予操作者(组),每处20元罚款。给予施工队质量员10元罚款。并返工处理。

顶板,混凝土浇筑后,一段内墙体网筋位移应在位置1.5cm以上,且在十根以内,每根给予操作者(组)10元罚款。一段内十根以上超过1.5cm墙体钢筋位移,每根给予操作者(组)20元罚款。施工队质量员给予10元罚款。并由施工队质量员代表施工队写出书面整改保证。交项目质量组备查。

柱箍弯钩应由下向上螺旋排列,未经主任工同意,每错绑一个箍筋,对外施队罚款10元,最多不超过200元

墙体及底板钢筋拉勾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每少一个拉勾对外施队罚款10元,每验收批不超过300元。

梁铁、节点、洞口加铁因操作者施工粗心造成锚固长度不够、不均、不牢固、尺寸不符合规范要求或差铁,一段内两处以上,四处以内,每处给予操作者(组)10元罚款。五处以上给予操作者(组),每处20元罚款。给予施工队质量员20元罚款。并必须返工处理。

底板钢筋铺铁前,顶板钢筋铺铁前,墙体水平筋绑扎前,柱筋绑扎前,均应做出明显位置控制线,检查时缺一道罚款10元。

钢筋保护层垫块位置,数量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验收时每少一个垫块或垫块位置不对,不能满足保护层厚度要求时,每处罚款5元。

梁筋采用焊接时其上层不宜设在钢筋加密区(受剪区),下层不宜设在跨中(受拉区)且同一断面接头应错开35d,若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钢筋绑扎应保证位置准确,墙体竖筋及柱子插铁位移应消灭在顶板混凝土施工之前,顶板混凝土施工完毕后,墙体竖筋位移超过3cm,柱筋超过2cm时每根钢筋罚款20元。 北京住总第三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制度—质量奖罚制度

阳台上铁位置、施工缝外露钢筋保护层位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巡检、检查、验收时,每发现一组或三根,超过规范允许偏差要求保护层厚度的钢筋。每一组给予操作者(组),50元罚款。三根以上,六根以内,每根给予操作者(组)10元罚款。施工队质量员给予10元罚款。并必须返工处理。

(3)钢筋看护

混凝土施工中应留人看护钢筋,对未留人看护钢筋,或看护钢筋未能尽职尽责者对外施队罚款200元,钢筋看护人清理出现场。

2、模板工程 (1)模板组装

模板施工前应提前放出墙柱边线,模板控制线,门窗洞口尺寸线,如在组模时每发现少一道线,则对外施队罚款50元。

模板应按线组装,调整模板位置,测量垂直度及模板上口断面,如模板组装不认真,组装平面错线,每道墙两头偏差超过2cm时,每道墙罚款200元;垂直度偏差超过lcm时,每道墙罚款100元;模板断面超过偏差0.5cm时,每道墙罚款100元。

大模板安装前,必须对面层进行彻底清理,涂刷隔离剂,安装到位。没进行清理或清理不干净或隔离剂涂刷不均时:一次,吊出,处理完成后,重新组装;两次,除吊出,处理完成后,重新组装外,同时对施工队负责模板安装的质量员给予100元罚款,栋号负责模板安装的管理人员10元罚款:三次,在执行第二次罚款的同时给施工队500元罚款,栋号项目质检员50元罚款。大模板安装完成,验收时其超过规范要求允许偏差一倍以上,每一点,给予施工操作者(组)50元罚款。一段范围内,三点超允许偏差,给予施工操作者(组)50元罚款。同时必须把问题进行返工处理,并再次验收。(检查内容:模板截面、轴线位置、垂直度、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大模板组装件验收时,每丢、差一项(五件内),每一项给予施工操作者(组)10元罚款。一项以上每一件给予10元罚款。(检查内容:穿墙螺栓、拼板螺丝、拼板龙骨、阴角背钩)

大模板报验时底缝封堵不严,缝隙超构0.5 cm,长度每50 cm~l00 cm内,给予操作者(组)罚款10元;一段内三处以上每处给予罚款20元;长度在100 北京住总第三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制度—质量奖罚制度

cm以上,每一处给予20元罚款。同时要求进行封堵。

立柱、顶柱分部尺寸应符合施组和规范要求,上下无虚点,层与层之间上下对正。验收时,每一处不符合要求的给予操作者(组)罚款10元。

1.5m以上门口模拆除后,未即时加支撑的,每根罚款10~20元。8m以上大梁提前拆支撑的每处罚50元。

顶板模板每间四周标高应符合图纸要求,并应在同一水平面,起拱房间起拱高度应在l cm~2cm之间并应分布均匀。低于1cm,高于2cm每一房间给予操作者(组)10元罚款。一段内超过二间,每间20元罚款,同时给予施工队质量员20元罚款。

顶板模板拼缝缝隙应控制在3 mm以内,3mm~5 mm内,每一道给予操作者(组)10元罚款,5 mm以上每一道对操作者(组)50元罚款,同时给予施工队质量员10元罚款,且必须进行返工处理。

顶板模板相邻两板高度差应控制在2 mm以内,超过2mm时,每一道给予操作者10元罚款,一段内超过三道2 mm以上的,每一道给予操作者(组)20元罚款。给予施工队质量员严重警告,且必须进行返工处理。

外墙顶板模板侧帮应安装牢固,通直、垂直。每5延长米,通直弯曲不超过5mm。每超过5 mm一处,给予操作者(组)10元罚款。垂直不超过3mm。每超过3mm一处,给予操作者(组)l0元罚款。且以上两条都必须进行返工处理。

小钢模板组装时每边均应粘好海棉条,施工中如不粘海棉条,每延长米罚款10元。大钢模板下口要粘好宽厚海棉条,每少1延长米罚款20元,门窗洞口模板与钢模相连处小面应粘好海棉条,每缺少1延长米罚款10元。

顶板支模时,立杆下应垫大板用来分散集中荷载,施工中发现一根立杆未垫大板罚款20元,每验收批不得超过200元,对于顶板支撑不牢固造成施工时产生塌陷,发生一起对外施队罚款1000元。

模板支撑要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小钢模板纵横龙骨均采用48管,最下层水平龙骨距底扳应为30cm,如未经设计人同意每超偏差大于10cm罚款100元。大钢模板拼板处连接杠应上满螺栓,阴角背钩应上满,如因支撑不牢固而发生崩模现象,每发生一次罚款1000元。

地下墙体小钢模板采穿墙螺栓,地F室外墙使用止水板螺栓,按照施工工艺北京住总第三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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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模板组装图要求,每使错外墙一个螺栓或每平米少用一个螺栓罚款5元,每验收批不超过200元。

墙、柱钢筋,水电埋盒、埋线应验收合格后方可组装模板,若上述部位未经验收外包队擅自组模,除必须拆除模板重新验收外,每处罚款500元。

组装模板时控制模板下口断面的顶筋不得焊在柱子受力筋上,必须按方案人样图施工,如发现一处罚款10元。

组装模板前应将剔除的混凝土残渣清理干净,如有清理不干净处,每处罚款20元。

墙体竖向施丁缝,大梁、过梁竖向的施工缝,顶板水平施工缝位置必须符合施工组织设计中流水段划分图施工,竖向施工缝除封钢板网外,仍需用木模在钢板网外进行封堵,顶板采用竹木多层板留豁口的方法封堵。如发现未按要求施_T时,每处罚款200元。

独立梁(梁下无墙)、悬挑梁、窗顶梁梁底应拉线找直,水平尺调平,决不允许梁错位,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梁侧模板,顶板封边模板必须垂直.以避免楼层外墙在两层之间出现混凝土蜂腰,鼓肚,给装修留下隐患,发现一处罚款20元。

阳台模板外抬起高度控制在lcm~1.5cm以内并严禁下垂。抬起高度超过1.5cm,每一组阳台模板给予操作者(组)10元罚款。每一组阳台模板下垂(图纸要求标高以下),给予操作者200元罚款,同时给予施工队质量员20元罚款。

(2)模板拆除

顶板模板拆除必须有项目部工长下发的拆模通知单,不经项目部同意,外施队擅自拆除顶板模板应罚款200元。

顶板模板不论是否拆除均应保证不得少于连续三层支顶,悬挑部分及窗口底部应支顶承载,否则罚款每处100元。

立杆提前拆除的每根罚款10~20元

混凝土强度未达到拆模强度就拆模,造成粘模,每处罚款200元。

3、混凝土工程 (1)后台管理

混凝土施工必须要有项目部的开盘申请,模板钢筋必须达到验收标准,对未北京住总第三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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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项目部同意,外施队私自作主浇筑混凝土,本项目部给予外施队1000元罚款。

预拌混凝土到达现场应二次在车中搅拌,外施队不得私自向混凝土内加水,改变混凝土中水灰比,降低混凝土强度等级,每发现一次给予施工队1000元罚款。给予施工队主要负责人200元罚款。给予操作者200元罚款。给予项目栋号值班管理人员100元罚款。

混凝土应分层浇注,且振捣适中,不丢棒、差棒,拆模后出现振捣不密实现象,质量组将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请主任工批准执行。混凝十浇注墙体每一开间上口平整度不应大于3 cm,且最低处应高于顶板1cm。超出此要求每开间墙体给予操作者(组)10元罚款。

某施工段混凝土完成后,要及时清洗混凝土泵管,冲刷混凝士输送泵,清除污物,扫净料场,为下一施工段做好准备,对不按项目部要求而影响下一个施工段混凝土质量的外施队罚款200元。

(2)前台混凝土施工

混凝土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必须落实到位,以免影响混凝土的浇筑,造成混凝土产生缺陷。混凝土浇筑墙、柱前应先浇筑5cm厚同配比减石子水泥砂浆,以免混凝土墙出现烂根现象,对不按标准施工的外施队,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平面混凝土施工如:垫层、顶板、底板,防水保护层混凝土施工中必须坚持二次抹面,在混凝土踩踏上人不陷脚时,用木抹子搓平,有防水要求的垫层混凝土木抹子搓平后用铁抹子压光,对不按操作规程施工的外施队罚款500元。

混凝土墙体浇筑遇门窗洞口时,应从洞口两边均匀下料,以免混凝土将门窗口模板挤压变形,对不按照操作规程施工的外施队罚款50元。

墙体混凝土浇筑时墙顶标高应超过板下皮3~5cm,拆模后及时剔除混凝土软弱层,对不按规程施工的外施队罚款100元。

墙体混凝土施工时,振捣棒应紧插慢拔,移动半径不超过50cm,并应分层浇筑,上一层混凝土振捣插入下一层混凝土中不少于5cm,对振捣棒不宜振到处应采用人上锤子敲击模板,振动混凝土。对不进行分层浇筑混凝土,或振捣不到位而产生漏振出现的洞穴,麻面,露筋的外施队进行200元罚款。

混凝土浇筑墙体每一开间上口平整度不应大于3cm,且最低出应高于顶板低lcm。超出此要求,每开闻墙体给予操作者(组)10元罚款。 北京住总第三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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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板混凝土浇筑表面应平整、标高应符合图纸要求。每一浇筑段标高、平整超出规范允许偏差要求,三点以上,五点以内,每一点给予操作者(组)10元罚款。五点以上,每一点给予操作者(组)20元罚款。给予施工队质量员20元罚款。并要求施工队质量代表施工队写出书面保证。

混凝土墙体烂根高度3cm以上,长度在50cm以上,100cm以内。每一段给予操作者(组)10元罚款。100cm以上,每一段给予操作者(组)20元罚款。且施工队质量员代表施工队写出书面保证。

混凝土浇筑时应设专人对钢筋,模扳及混凝土是否跑浆进行看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责任心不强,擅自睡觉,脱岗的责任人罚款100元。

混凝土施工缝的处理必须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不按规定进行处理的外施队罚款200元。混凝土浇筑应连续进行,若停歇超过2小时时,应按施工缝进行处理,对不执行本规定的外施队罚款500元。

顶板混凝土施工时,板面抹平,应按柱子上的标高控制标记检查,顶板标高误差超过lcm时,对外施队罚款100元。

混凝土的振捣要掌握好时间,不得过振,造成石子紧贴模板,拆模后出现花脸现象,如不按要求施工对外施队进行200元罚款。

混凝土施工时,对基础梁,主体大梁、过梁施工缝必须留直槎,严禁留斜槎子,对不按规定施工的外施队处罚200元。

施工缝混凝土接槎前必须对施工缝100%剔凿,露出石子,浇水湿润,对顶板等平面混凝土应在接槎前浇一层1:2水泥稠浆,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外施队进行200元罚款。

测温数据记录不齐全,不真实,每次罚款100元。冬季施工打完混凝土不及时覆盖保温,每次罚款500元。

(3)综合管理

混凝土拆除模板后要对混凝土浇水养护,墙体混凝土第一次浇水时间应在拆除模板后5小时之内进行,平面混凝土应在浇筑成型18小时之内进行,对不按规定操作的外施队罚款200元。竖向结构用喷雾器养护,水平面采用淋水养护,防水混凝土养护14天,普通混凝土养护7天,保持混凝土表面湿润。

混凝土养护,施工队应指定专人操作。检查时发现指定专人不在岗位,时间北京住总第三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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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h.每一次给予操作者50元罚款.三次以上,每次给予操作者100元罚款,给予施工队质量员50元罚款.

对出现涨模的混凝土应在拆除模板后及时剔凿,使混凝土石子外露,对不及时修整混凝土的外施队,或不经项目部同意擅自处理蜂窝,狗洞的处以200元罚款。

顶板模板拆除后应及时对墙体水泥浆流坠,墙顶阴角海绵条进行清理,对清理不及时(拆模五天后)的外施队罚款200元。浇筑混凝土后没及时清理污染在钢筋上的浮浆的,每根钢筋2元。顶板支模严禁使用胶条粘接板缝,发现一处罚款50元。

对违反操作规程而出现的严重质量事故应及时向项目部汇报,对不报、谎报、瞒报的外施队处以1000元罚款,质量事故另议,并应停工整改。

4、装饰装修工程处罚规则

(1)砖墙施工时砖不浇水就砌,每次罚款50~100元。 (2)砖墙砌完后不平不直,每处罚款10~50元。

(3)砖墙打混凝土带厚度不够、配合比不准确,每根罚款50~100元。 (4)墙压筋不加,加完后数量型号焊接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50~100元。 (5)墙压筋和砖墙不平行,每根罚款10~50元。 (6)洞口尺寸留错和过梁柱漏震,每处罚款10~50元。 (7)砂浆不饱满、游J过缝,每处罚款10~50元。

(8)砖墙施工前,未按照规定放线和皮数杆控制的,罚款200元。 (9)基层不处理就进行抹灰罚款10~30元。 (10)墙面不垂直,不平整每一处罚款10~30元。 (11)阴阳角不方正,不顺直每一处罚款10元。 (12)抹灰不打底一次成活罚款10~30元。 (13)底层达不到强度进行抹面施工罚款10~30元。 (14)墙面不用原浆压光而刮素灰罚款10~20元。 (15)墙面不平不处理而加厚抹灰厚度罚款10~30元。 (16)抹灰墙面达到强度后不浇水养护罚款10~30无。 (17)地面基层未经有关人员验收就施工罚款50元。 北京住总第三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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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地面空鼓,起壳,起砂罚款200~500元。 (19)地面标高,平整,观感达部到要求罚款10~50元。 (20)房间管根未压光每处罚款10元, (21)地面不光而弹灰面者罚款10~20元。

(22)施工完后不浇水养护和盖锯末者罚款20~50元。 (23)瓷地砖基层不处理进行施工罚款10~30元。 (24)瓷地砖不用水浸泡就使用罚款10~20元。 (25)瓷地砖浸泡后未阴干就使用罚款10 ~20元。 (26)瓷地砖不进行认真筛选套方就使用罚款10元。

(27)瓷地砖垂直,平整,阴阳角超出质量要求罚款10~30元。 (28)瓷地砖套割不吻合每处罚款10元。

(29)瓷地砖施工完后影响门窗开启或不灵活每处罚款10~30元。 (30)厕所地砖施工完后未找泛水,地漏高于地面每处罚款10 ~20元。 (31)瓷地砖咬牙错缝每处罚款10元。

(32)瓷地砖擦缝白水泥高于砖缝每处罚款10 ~30元。 (33)瓷地砖施工完后未浇水养护罚款10 ~20元。

(34)进行防水保护层施工时在厕所内或灰和用铁器在厕所淘水罚款20~50元。

(35)磁地砖找错规矩每处罚款5元。 (36)不按图纸和技术交底施工罚款5元。 (37)门窗口不垂直,迈步每处罚款1 0元。 (38)门窗口反弹每处罚款1 0元。

(39)隔墙板钢筋筛上下不就位每处罚款5元。 (40)隔墙钢筋入墙深度不够每处罚款1 0元。 (41)隔墙板垂直,平整,就位不合格每处罚款1 0元。 (42)通风道垂直,方正不合格每根罚款1 0元。

(43)通风道接槎在浇筑混凝土时基层不清理不浇水就施工每根罚款1 0元。 (44)浇筑完通风道混凝土和地面不平每根罚款1 0元。 (45)贴保温板标高不对每处罚款1 0元。 北京住总第三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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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贴保温板墙面不平不剔墙剔保温板每块罚款5元。 (47)保温板不垂直,不平整,阴阳角超出规范要求罚款5元。 (48)抹窗台成活后达不到质量要求,每个罚款50元。

(49)抹有滴水槽旋脸时,滴水线两头距墙长短不齐,罚款50元。 (50)抹灰沏灰面和干料掺入石膏,每次罚款500元。 (51)阳台雨漏管上下不直、不通,每个罚款50元。 (52)楼梯踏步和返梁尺寸不正确,每处罚款50元。

(53)楼梯平台和通道地砖标高不准确,不平,每处罚款50元。 (54)抹踢脚线上口不平,厚度超出达不到要求,每处罚款50元。 (55)地面标高找错,每处罚款500元。

(56)抹阳台底边和有泛水鹰嘴达不到要求,每处罚款50元。 (57)卫生间做保护层造成防水渗漏,每处罚款100元。 (58)防火门安装不牢固,达不到要求,每处罚款50元。 (59)油工刷地阴角和划线达不到要求,每处罚款50元。 (60)基层不做清理和喷刷胶就刮腻子,每处罚100~200元。 (61)每遍腻子达到强度后不磨砂纸每处罚款10 ~20元。 (62)磨完砂纸不平未将浮尘清理干净每处罚10 ~20元。

(63)墙面不平不直不让抹灰工处理就刮腻子找平直每处罚100~200元。 (64)墙面刮腻子成活后有麻点、坑洼刮痕每处罚10 ~50元。 (65)第一道腻子未平就刮下一道腻子每处罚款50~100元。 (66)腻子成活后影响墙面不平直阴阳角不方正每处罚款10~50元。 (67)刷喷浆反碱咬色喷点刷纹浮尘每处罚款10~50元。 (68)刷喷浆疙瘩溅沫砂眼划痕每处罚款10~50元。 (69)刷油漆未清刷基层除锈磨砂纸每处罚款50 ~100元。

(70)表面砂眼凹坑缺楞拼缝未用油性腻子找平每处罚款10 ~20元。 (71)油漆成活后浮尘漏刷裹楞透底每处罚款50~100元。

(72)油漆成活后色差明显皱纹倒光刷纹不通顺每处罚款10~30元。 (73)装饰线分色线不平直每处罚10~50元。

(74)污染五金玻璃墙地面和其它物品的每处罚款10~20元。 北京住总第三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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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筑屋面工程处罚规则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不按设计及规范、标准施工,发生质量问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情节轻重、数量多少,对项目处以500~3000元罚款;对项目领导及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罚款。

(1)变形缝未彻底分开(部分有连接、有夹渣)或封盖不严不牢,铁皮收接头及细部做法不规矩。

(2)雨水管未按要求刷防锈漆,倒插口;落水口做法不正确。 (3)屋面细部做法不符合要求或粗糙影响宏观质量。

(4)女儿墙立面与平面相交处未留分格缝;大面超过30㎡未留分格缝,且分格缝不上下贯通等。

(5)屋面(地下室、厕浴间、雨罩等倒泛水)不按规定做闭水试验,发生漏水现象。

6、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处罚规则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不按设计及规范、标准施工,发生质量问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情节轻重、数量多少,对项目处以500~3000元罚款;对项目领导及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罚款。

(1)管件不除锈防锈进楼使用;白管使用黑件、黑短管。

(2)直冲大便器水管无空气隔离器;坐便器固定不正确,松动、倒坡严重等。

(3)不准焊接而用焊接做法;使用不合格管件。

(4)菜盆。洗手盆等器具安装不牢;台面超高(大于80cm者);固定卡子类型及数量不对或做法错误,造成管道或设备失稳。

(5)管道出现倒坡;管道不按要求作套管,管离墙面的距离大小不均。 (6)不按要求验收和试验,完工后出现滴、漏、跑、冒、堵现象。 (7)煤气管道与煤气调压装置安装等,不按标准施工,造成质量隐患或影响使用的。

(8)水泵无减震措施,水箱、水管保温不到位,水箱进水管口低于溢水管,溢水管排水口离排水槽太近,且未用网封口。

7、建筑电气工程处罚规则 北京住总第三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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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不按设计及规范、标准施工,发生质量问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情节轻重、数量多少,对项目处以500~3000元罚款;对项目领导及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罚款。

(1)钢管连接对焊,套管开膛焊;薄壁管不用通丝管箍连接,连接处不做跨接地线。

(2)铁制箱盒用电气焊开孔.不按一管一孔操作;跨度及保护接地线严重违规者。

(3)敷设塑料管有明显漏导线;金属管穿线护口不齐全,导线在管内有接头,背扣拧花接在端子上的导线不按要求压鼻子。

(4)拉线开关设置在门扇(单扇门)后、壁橱内、烟道内、门框上或水暖管道背面等不符合要求的位置。

(5)吊灯及吊扇固定违规,有严重隐患;楼道项层照明灯超高不便于维修未下移。

(6)线网严重违规且粗糙者。

(7)多股铜、铝线连接不规范,铜导线伤芯严重,不刷锡。 (8)导线零火错接,相线不分色:穿假线、套假管者。 (9)成套电气设备不经认真验收就安装使用,造成重大隐患。 (10)电气箱盒留设的标高不准、位置不对。

8、空调安装工程处罚规则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不按设计及规范、标准施工,发生质量问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情节轻重、数量多少,对项目处以500~3000元罚款;对项目领导及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罚款。

(1)风管、部件、空气处理室、消声器、除尘器、通风机、制冷管道、防腐与油漆及设备保温的安装与制作工程,不按规范标准施工,有严重违规、影响使用现象的。

(2)设备安装中,各种设备装置的组装,不按标准施工,严重违规,影响使用及有安全隐患的。

(3)风机无减震措施;风管缺法兰、吊架歪斜。

9、电梯及设备安装工程处罚规则 北京住总第三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制度—质量奖罚制度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不按设计及规范、标准施工,发生质量问题,有下列情况的:电梯装置组装,导轨组装,桥箱、层门组装,电气装置安装,安全保护装置及试运行等,不按规范标准施。按情节轻重、数量多少,对项目处以500~3000元罚款;对项目领导及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罚款。工,有严重违规、影响使用的。

第14篇:质量责任制度

崇启大桥CQ-BJ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质量责任制度

为加强对所监工程质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地目标控制,强化监理人员质量责任心和岗位责任落到实处,调动积极性,优质控期完成崇启大桥CQ-BJ标监理合同段的监理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1、根据本工特点,落实各级监理人员职责和权限,定人定岗,各负其责,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考核细则,考核结果与监理人员职称、职务晋升和奖金分配挂钩。

2、明确各标段各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责任人,并在各分项工程开工前落实工序监理责任人。某环节监理工作出现问题,有该环节责任人负责。

3、实行下一级监理人员对上一级监理人员负责制,即监理员或试验员对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总负责,总监向业主和总公司负责。

4、部门负责人对本专业或本部门三大控制负责;副总监代表队整个监理合同段三大控制负责。

5、对违反监理程序,不负责的签认现象或违反业主考核细则规定的考核基本条件之一者,总监办视情节轻重,扣每月(季)工地补贴、奖金、直至上报公司并终止聘用合同(或待岗)。

第15篇:质量追溯制度

质量追溯制度

1.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应重视无菌物品质量追溯管理的重要性。

2.对所有需要消毒或者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均由CSSD回收,集中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

3.对清洗、消毒、及灭菌工作的关键要素详细记录,主要包括;

(1) 清洗消毒机运行及关键参数(A0)记录:

(2) 灭菌器运行状况及关键参数记录:灭菌日期,灭菌器编号,批次号,装载物品,灭菌程序号,主要运行参数,临界点的时间,温度与压力值,灭菌质量检测结果,操作员签名等。

(3) 对清洗、消毒、检查、包装及灭菌质量的日常监测进行记录。

(4) 做好无菌物品发放记录工作,内容包括发放日期、发放科室、物品名称、数量、灭菌器编号、批次号、灭菌日期、失效日期、发放员签名等。

(5) 所有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清洗、消毒监测资料和记录的保存期应≥6个月,灭菌质量监测资料和记录的保存期应≥3年。

4.所有灭菌物品包外应有标识,标识内容包括物品包名称、检查打包者姓名或编号、灭菌器编号、灭菌批次号、灭菌日期、失效日期、灭菌员姓名或编号等:使用者检查确认包装完好、包内化学指示物变色合格、器械干燥清洁等,方可使用,使用者还需要将高度危险性的标识存留或记录于手术护理记录单或者住院(门诊)病历。

5.一次性无菌物品入库及拆卸外包装入无菌物品存放区时应做好有效性确认,并及时记录:发放临床科室时详细做好发放记录,如发放科室、物品名称、生产日期、灭菌日期、失效日期、生产厂家等。

6.清洁剂、消毒机、包装材料、检测材料等入库时,应检查每批次的检测报告、有效期、包装情况、产品颜色等质量,并及时做好登记工作。

7.当发生生物监测不合格等灭菌失败事件时,应根据灭菌物品召回制度,及时召回所有不合格的物品:已经使用的物品,上报院感科及护理部,并通知使用部门对已使用该期间无菌物品的病人进行密切观察:并检查清洗、包装及灭菌过程等各环节,查找灭菌失败可能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持续质量改进。

第16篇:质量承诺制度

质量承诺制度

一、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

二、依法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和索证索票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商品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严把商品进货关。

三、依法建立健全商品进(销)货台账制度,如实记录、保存进(销)商品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保证本企业进货商品的可追溯性和销售商品流向信息的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四、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措施,及时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不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发现问题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五、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监督检查,建立商品质量联络员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售后服务,妥善解决消费者投诉和纠纷,共同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第17篇:质量例会制度

质量例会制度

因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故尔结合本项工程的特点制定质量例会制度如下:

一、每次在监理部门组织的例会前,由项目经理牵头,现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各专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班组长参加,深入现场检查施工质量,对工程中的产生质量问题以及质量隐患进行排查,并分析其产生的原因,以及补救措施,写出技术方案,并在三方例会中提出。

二、每次三方例会后,组织所有管理人员召开项目部会议,对监理及业主提出的质量问题进行讨论,并分析其原因以及补救措施和今后避免出现此类问题的技术方案,追究造成此次质量事故的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罚,对我们检查时未发现,而监理方以及业主方发现的质量问题更应提高警惕,加强此方面的管理。以防此再现类似事件的再发生。

三、对例会中提出的质量处理方案,报请监理、建设方批准,方可进行实施,并写入质量处理记录中存档。

四、对已经出现过的同类质量事故,若施工中再次出现,则对当事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加倍处罚,造成重大影响的,将给予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给予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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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查与验收制度

1目的:加强工程建设施工项目质量管理与控制,规范质量检查与验收活动,使之受控、有序、可靠,确保工程质量,保证达标投产。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施工工程的检查与验收工作

3本制度编制依据:

3.1国家、行业颁发的各专业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3.2 公司颁发的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4职责:项目部质量管理部负责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具体负责三级项目的验收,对

一、二级验收项目的监督,四级验收项目的报验。

5制度内容

5.1工程质量检验评定项目按分项(分段)、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顺序逐级进行。

5.2分项(分段)工程验收

5.2.1分项(分段)工程施工完毕后,质量检验评定(一次或分数次)由施工班组自检,工地(专业公司)级专职质检员复检合格后,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与“工程质量三级验收申请单”,并其它工程技术资料(出厂证件及试验资料、施工技术记录等)一起报质量管理部(隐蔽工程及需进行四级验收的工程项目要提前24小时填报)进行三级验收。

5.2.2质量管理部在进行三级验收时认真核对各项验收资料,并对施工项目依据“验评”标准进行质量检查与质量评定。

5.2.3对进行四级验收的工程项目,质量管理部在三级验收合格后由专业质检人员签字填写“工程质量四级验收申请单”并报工程监理部,进行最终核定及签证。

5.3 分部工程

5.3.1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应在所含分项工程全部完工、“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全部完成签证的基础上,由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复查,确定技术资料齐全、准确无误后,由工地级质检员及时填写“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并填写工程质量验收申请单,报质量管理部专职质检员。

5.3.2质量管理部专业质检人员对上述资料进行复核与质量等级评定,合格签字后,报工程监理部(必要时通知设计承包商、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分部工程进行核定、签证。

工程质量三级检查验收制度

一、目

为确保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在移交甲方和监理验收前质量能确实达到优良,使各级质量检查人员认真负责,使工程三级检查验收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

三、内容和要求

公司所属各施工单位在每项施工结束,申请甲方及监理进行验收前,必须进行三级检查验收,以确保验收的顺利通过,提高信誉度。

三级检查验收即:班(组)自检、工地复查和项目经理部质检部验收三级。

1、班(组)自检:

施工人员应对施工质量负责,对设备、原材料、加工配制品和设计等质量问题应及时汇报,并要求处理。施工结束后班组长、技术员要进行自检,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不合格不交工;同时做好自检记录;完工时交工地质检员复查,自检记录由技术员整理。

2、工地复查:

工地质检员应深入现场随时掌握施工情况,帮助班组解决施工质量问题。接到班(组)提交的自检记录后,工地专职质检员或工地专责工程师要进行复查(抽查或全查),认为无误后报项目经理部质检部。3、项目经理部质检部验收:

项目部验收分为项目验收和隐蔽工程检查两类,由项目经理部质检部进行或会同建设单位、监理一起进行。

项目验收: 分项工程竣工或重要项目,关键工序施工后,由工地提出质检记录报项目部质检部验收。验收人员与工地、班组人员共同评定质量等级。工程未经验收不算竣工。

隐蔽工程检查: 隐蔽工程经工地复查合格后,将记录报项目部质检部会同建设单位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隐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4、三级检查验收项目的划分由项目部制定。

5、多工种接续施工的工程应进行工序交接检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继续施工。

6、由总包单位分包的工程,分包项目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由总包单位组织。由建设单位向一个以上承包单位发包的工程,各单位质量验收之间的协调

第18篇:质量信访制度

质量信访制度

上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质量信访制度

一、质量访问

1、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用户座谈会,征求用户对汽车维修、服务

质量的意见,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维修和服务质量。

2、对意见多的和维修量大的用户,领导要视情况组织走访,主动上门听

取意见。对修车质量严重的问题应带回及时解决,并举一反三,保证

维修质量。

3、积极开展技术服务工作,每年组织以技术工人为主的若干技术服务小

组,上门修车。征求质量、服务方面的意见,以改进管理。

二、质量信访

1、凡用户质量来电,要做好记录,及时研究回复。用户来访,要热情接

待、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对信访中较重大的问题应及时向领导请示

汇报,按领导指示的意见处理。对用户的来信、来电、来访都应立案、

编号,作为档案保存。

2、对质量信访的处理,在质量保证期内,由质量管理部门(或人员)负

责解决(含回信答复、派员返修)。要做好外出返修的情况记录、资料

汇总工作,不断完善用户质量信访工作。

第19篇:质量例会制度

质量例会制度

本着“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确保质量、满足顾客”的公司质量方针。由项目经理主持,每周二上午9:00召开施工方、监理、各作业队定期质量例会。本制度制定后,各方不得无故缺席。例会主要内容:

1、对上一周质量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以及质量问题整改落

实情况及结果进行评比。

2、通报工作中过程控制质量评比情况及存在的质量问题。

3、商讨、掌握本周质量信息,分析质量动态。

4、对发生不合格品进行分析,找出原因,预防重复发生。

第20篇:质量,安全制度

8、质量管理制度

8.1、在项目部各个班组中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工长、组长都是兼职质量员,分项分部进行质量跟踪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目标。

8.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验收标准、合同规定、内部品牌工程验收标准去验收,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全面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造成返工的由质量员承担责任。

8.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材料供货合同要求,对项目进场材料按样品严格把关,确保工程所用材料的质量。如果由于材料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质量员要与材料部门人员同样处罚。

8.4、质量员负责落实品牌工程的实施工作。要对项目职工每月进行系统的质量意识教育、质量技术交底,抓好质量通病的防治工作,加强施工质量的预控,开展技术训练和岗位培训工作。不去实施的每次罚100元。

8.5、质量员要做好工程验收、报验工作。在工序施工交接时,质量员要组织交接双方认真进行交接检查,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8.6、质量员对没有自检、交接检记录或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分项工程,可拒绝进行检验,并有权给予责任人50—200元的罚款。

8.7、质量员具有质量否决权,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班组或工种,质量员有权责令其整改、返工乃至停工,出现质量事故及时向总部通报,对隐瞒质量事故不及时上报的,对质量员给予200元以上的罚款。

8.8、工长在施工过程中,应对自己施工的部位按设计要求、施工规范、技术交底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进行自检,符合要求后,填写自检记录。搞形式主义或弄虚作假的,给予工长每次100元的罚款。

8.9、质量员要和技术员一起做好各工种之间的协调工作及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8.10、工程项目发生返工、跑模、砼塌方、轴线位移、标高误差、大面积空鼓等,视责任大小,给予责任人100元以上的罚款。

8.

11、质量员要系统积累质量方面的各项原始资料。职能部门对各项目的质量检查到各工种为止,所以项目对各工种、班组都要有质量评定考核,月底将质量报表送总部质量科。

8.

12、实行“三检”和施工任务单制度是提高施工质量和生产率的重要环节,各项目部要严格控制,对执行不力或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的,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质量否决权制度的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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