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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鉴承诺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0:50:04 来源:承诺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印鉴管理制度

印鉴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印鉴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

第二条印章的刻制、改刻于废止,有行政人事部提出并承办。其中:行政印鉴、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机构印鉴、合同专用章、财务税收及支票印鉴、主要负责人印章、出纳个人专用印鉴等,在刻印前须报请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刻制;其他印鉴经行政人事部同意后即可刻制。如有需要更换或废止的印章,各部门应迅速将旧印章交还行政部。

第三条废止印章由行政人事部保存3年,处理时须征得原使用者的意见后再行处理。中小企业印章受到散失、损毁、被盗时,各管理者应迅速向行政部递交说明原因的报告书,行政部根据情况及公司规定的手续办理。

第四条印鉴的登记和管理分工。

(1) 印章在行政人事部进行登记。

(2)行政人事部应将每个印章登入印章登记台账内,并将此帐永久保存。

(3)行政印章及中主要负责人印章由同级行政负责人保管使用,非法人资格的二级机构印鉴,由该机构主要负责人保管使用。

(4)合同专用章由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保管使用,非法人资格的二级机构印鉴,由该机构主要负责人保管使用。

(5)印鉴的使用一律由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6)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7)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须经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负责人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8)由盖章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推荐第2篇:印鉴管理制度

印鉴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财务印鉴的管理,规范财务印鉴使用,根据《桃源居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桃源居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章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财务印鉴管理

2.1.财务负责人全面监督财务印鉴的保管和使用。

2.2.财务印鉴章统一由公司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印章管理规定在公安部门指定的

地方刻制。

2.3.财务印鉴的保管

2.3.1.公司财务印鉴章包括:财务专用章、法人私章。

2.3.2.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私章按照规定要专人分别保管。出纳人员不得保管财

务印鉴。

2.3.3.印鉴章由保管人妥善保管并负责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对于违反规

定使用印鉴的,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财务印鉴章如有遗失,必须向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报告,以便及时更换银行预留印鉴,保证公司的资金安全。

2.3.4.持有公司印鉴章的财务人员离职或调离工作岗位时,必须将办理归还印

章手续作为移交工作的一部分。

2.4.财务印鉴的使用

2.4.1.财务印鉴主要用于:对外报送会计报表,开立银行帐户,银行票据(支

票、汇票、电汇)付款,销售发票的购买、开具。

2.4.2.除银行票据(支票、汇票、电汇)付款使用财务印鉴章,不需在印章使

用登记本上登记外(已在“支票使用登记表”上登记),其他业务使用财务印鉴必须在印章使用登记本上登记。

2.4.3.因工作需要,其他部门需财务部提供会计报表,必须其部门经理和主管

副总审核签字后,印鉴保管人方可盖章。同时在印章使用登记本上记录。

2.4.4.财务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按

照印章登记规定载明事项,由财务负责人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共同监督携带使用。

2.4.5.印鉴保管人应对支付票据及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经核对无误后方可盖章。

如有异议,不予盖章。

2.5.印章登记表作为用印凭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整理后交档案管理人员

作为财务档案存档。

2.6.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要使用财务印鉴章的,须按有关规定经公司法律顾

问审核签字,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才能盖章。

2.7.财务人员私章按照规定在编制、审核凭证,记帐、结帐、编制报表,纳税

申报时使用。

推荐第3篇:印鉴管理制度

十五、乡镇财政所印鉴管理制度

(一)乡镇财政所公章由预算会计保管,预算会计如有特殊情况,由财政所长指定人员暂时代管。

(二)乡镇财政业务专用章由具体财政业务负责人员各自管理,银行账户预留个人印鉴必须是财政所长,个人印鉴由预留印鉴人员保管。

(三)严禁用财政所印鉴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单位及个人提供担保;财政所擅自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建立财政所印鉴使用登记簿,使用财政所印鉴,必须经财政所长批准签字后登记备案。

(五)财政所人员岗位变动时,由财政所长负责办理印鉴交接手续。

推荐第4篇:印鉴管理办法

印鉴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印鉴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印鉴管理办法

公司印鉴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发票发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部门章等按照公司规定刻制的印鉴。

二、印鉴的刻制和启用:

公司和子公司设立,名称更改、业务需要或原印章磨损变形需刻制印章的,应由相关部门和人员提出申请,经公司办公室审核,董事长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联系刻制。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刻制印鉴,否则应追究法律责任。各类印鉴在办理启用新印章手续后正式启用。

三、印鉴的保管

(一)印鉴保管部门和责任人

1、公司印鉴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

2、印鉴保管人员要求责任心强,熟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人员。印鉴的使用需经董事长审批同意后确定。

3、印鉴保管人员为印鉴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印鉴的存放

印鉴必须存放在保险箱内,随用随取,保证安全;印鉴保管人员如因出差、事假或其它事由离岗,应经总经理同意并办理交接手续后,委托公司符合保管条件的另一人保管。

如印鉴存放地点有不安全因素的,或属于临时场所的,应采取安全防范措

1 施,或移存其它安全地点。

四、印鉴使用管理的基本要求

印鉴管理人员用印时,应审核用印审批单和需要用印的资料,确认符合规定要求后亲自用印,盖出的印章要压字、端正、清晰、美观、位置适当。未按规定办理用印审批手续或使用印章与落款名称不一致的,不得用印。禁止在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白纸上等不符合用印规定的地方用印。

原则上印鉴不能带离公司使用,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带的,须填写《印鉴领用登记表》,经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带。借用人承诺严格遵守印鉴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按授权范围用印,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并补办用印手续。

五、印鉴使用审批办法及权限

(一)公章

凡需加盖公章的,用印部门应详细填写用印审批单,逐项填写用印时间、事由、份数、经办人和用印部门,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公章使用审批权限如下:

1、出差或联系工作需开具介绍信、且不涉及经济责任和授权内容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2、以公司名义下发、出具的文件、公函、资料等由办公室审核,总经理签发。

3、每月定期报送的财务报表、税务报表由总经理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

4、办理工商证照、上报各部门和单位的资料,由相关部门审核,再报经总经理审批。

5、其它用印,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审批,如不能确定的,由印鉴管理人员根据内容报公司相关负责人确定审批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后盖章。

2

(二)合同专用章

公司经营活动中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应统一使用合同专用章,用印审批按“公司办理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同意”程序执行。

(三)财务印鉴

财务印鉴包括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发票专用章等。其用印审批程序参照公章、合同专用章程序执行。法定代表人印鉴使用由法定代表人审批,或口头、书面受权财务部按规定管理使用。

六、印鉴的销毁和移交

因单位名称发生变化、原印鉴磨损变形及其它原因需废止使用的印鉴,统一交公司封存保管。需要销毁的印鉴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印鉴销毁表,经办公室审定报董事长审批后按规定要求销毁,销毁人、监销人应在表上签名;印鉴移交一般采取封存旧印章,另刻新印章的办法,以便分清责任。

印鉴管理人员因工作调动或辞职离岗等原因变动时,要办法书面印鉴移交手续,分清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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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5篇:印鉴管理制度

印鉴管理制度

一、乡镇财政所公章由预算会计保管,预算会计如有特殊情况,由财政所长指定人员暂时代管。

二、象征财政业务专用章由具体财政业务负责人员各自管理,银行账户预留个人印鉴必须是财政所长,个人印鉴由预留印鉴人员保管。

三、严禁用财政所印鉴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单位及个人提供担保;财政所擅自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建立财政所印鉴使用登记簿,使用财政所印鉴,必须经财政所长批准签字后登记备案。

五、财政所人员岗位变动时,由财政所长负责办理印鉴交接手续。

推荐第6篇:预留印鉴

预留印鉴

企业在银行开设账户,开户时需要在银行预留印鉴,也就是财务章和法人代表(或者是其授权的一个人)名字的印章(俗称“小印”)。印鉴要盖在一张卡片纸上,留在银行。当企业需要通过银行对外支付时,先填写对外支付申请,申请必须有如上印鉴。银行经过核对,确认对外支付申请上的印鉴与预留印鉴相符的话,即可代企业进行支付。

各单位因印章使用日久发生磨损,或者改变单位名称、人员调动等原因需要更换印鉴时,应填写“更换印鉴申请书”,由开户银行发给新印鉴卡。单位应将原印鉴盖在新印鉴卡的反面,将新印鉴盖在新印鉴卡的正面,并注明启用日期,交开户银行。在更换印鉴前签发的支票仍然有效。

印鉴卡是单位身份、账户的证明。印鉴卡分为正卡和副卡,均应加印防伪标志及编号(正、副卡编号一致),正卡一张,由印鉴初审人员保管使用,副卡二张,其中一张由印鉴复审人员保管使用,一张由银行受理签章后退开户单位。需要增加副卡留作后台或会计主管、会计稽核人员使用的,由各一级分行自定,但每张卡用途要固定。开户单位留存的副卡,在更换印鉴或销户时应予交回

银行验证时使用,办理业务时候需要将支票、借据上面的印鉴对角折叠核对或者扫描后电子验证,通过后才能办理业务。

2012年6月1日后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机构,在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申领。 机构申请机构信用代码证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机构信用代码申请表;

(二)机构成立时的批准文件或登记证书、营业执照等;

(三)机构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出示税务登记证;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五)机构介绍信或授权书;

(六)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推荐第7篇:印鉴挂失申请书

9-8C-001-03「2006.04」

中華民國年月日

□當日

1.查本人原留印鑑不慎遺失,茲檢附所需之附件,請查核。並自申請起啟用新印鑑(新印鑑生效以前已賣出之股票,其所背書□次日 之舊印鑑仍屬有效),嗣後如有糾葛,本人願負一切責任。

2.附件:(1)新印鑑卡一份

(2)全部股票(第一手股票免附)

(3)本國自然人:身份證正本及其影本乙份或戶政機關核發之印鑑證明正本;外國自然人:居留證、護照或其他證明文件正本及其影本乙份。

※委託辦理-除上述文件外,受託人身份證正本及委託書。 ※更名者-除上述文件外,戶籍謄本正本乙份

※法人股東須另檢具(1)申請書(加蓋主管機關所核發之公司變更登記表所留存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

(2)主管機關所核發之公司變更登記表影本,並註明與正本相符 (3)法人股東負責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3.掛失更換為留存簽名式者,請股東親自至股務室辦理。

此致臺灣永光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新印鑑生效日期:年月日

推荐第8篇:预留印鉴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特授权我单位人员

(身份证件号码:

)代为办理我单位(账户名称:

,账号:

)以下第

3 项业务:

1、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手续;

2、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变更手续;

3、银行印鉴预留手续;

4、银行印鉴变更手续;

6、账户密码

手续(注:可填写修改/重置/注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不作为单位银行预留印鉴的,须填写以下授权信息)

授权以下人员个人印章或签名可作为本单位银行预留印鉴:

1、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2、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3、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预留印鉴卡正面“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确认启用印章”的签名过程经授权代理人在银行当面签字确认后有效。对于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纠纷,由本单位负责!

(授权有效期:

日至

日)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章:

授权日期:

说明:被授权人为空项的请划线或注明“空项”字样。

推荐第9篇:韩国印鉴证明书

赴韩商务签证资料

中方提供: 1.护照正本,6个月以上有效期(如果有老护照需要提供) 2.2寸白底彩照1张 3.个人简历1份

4.签证申请表1份(要新版的) 5.身份证和护照复印件(非上海使馆区要有居住证)(不是华东三省市户口,需提供暂住证复印件)(用过的签证也要复印) 6.中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中方公司的在职证明,出差证明,用公司抬头信纸打印,并盖公章 8.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最近一个月内开具)(参考临时馆说明可免) 双方皆可: 9.双方公司业务往来证明(合作合同,意向书,订货单等)contract 复印件即可(可免) 韩方提供: 10.韩国公司的邀请函原件invitation letter 11.印鉴证明原件(3个月有效) ?(可免) 12.韩国公司事业者等级证明原件 ??? 13.韩国公司的纳税事实证明原件 ??(可免) 印鉴证明

致: 徐州新城区故黄河至大韩河连接段驳岸工程各参建单位: 徐州新城区故黄河至大韩河连接段驳岸工程由我公司(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承建。我公司为此特地成立了(徐州新城区故黄河至大韩河连接段驳岸工程项目经理部),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来往函件、文件签署均以以下所用样本印鉴为标准印鉴,现通知各参建单位。

抄报:业主

抄送: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检测部门及相关单位

印鉴样本:

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八月一日篇3:预留印鉴证明书

附件:3 预留印鉴证明书

为使

公司、

公司、支行(营业部)签订编号为 号的《厂商银三方合作协议书》能够安全、顺利的履行,各方将在此预留印鉴和签字样本,本协议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收款确认函、发货通知书及确认函、提货申请书及其他书面通知上的预留印鉴和签字样本必须与下面预留样本相符方位有效。

预留印鉴和签字样本

本预留印鉴证明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并据此核对有关业务附件和单据。如任何一方需更改预留印鉴和签字样本,应书面告知其他二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篇4:印鉴章授权书 授 权 书

中国工商银行 支行:

本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为 (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现授权

(职务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职务 )为财智账户卡持卡人。 本授权书有效期到本人重新授权并书面通知开户银行为止。 特此授权。

授权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预留印鉴章: 日 期:篇5:日本的印鉴制度

日本参访报告 浅谈日本印鉴证明制度

中正地政所主任 陈芳茂

壹、缘起

近十几年,台湾地区因工商发达,社会经济快速成长,土地利用价值也大幅提升,都市土地地价不断上涨,真可谓寸土寸金,在此情况下也产生一些不法之徒利用伪造或高科技电子化技术,伪造一些假身分证及印鉴证明,来欺瞒地政士或地政事务所的审查人员,进而达到不法登记之目的,遂造成许许多多的不动产司法纠纷或赔偿问题。因此内政部户政司自七十九年起即规划户政事务所停办印鉴登记及核发印鉴证明工作,期间虽也多次邀集相关机关研商协调使用印鉴证明之替代方案,并以行政程序法第一七四条之一规定:「本法施行前,行政机关依中央法规标准法第七条订定之命令,须以法律规定或以法律明列其授权依据者,应于本法施行后二年内,以法律规定或以法律明列其授权依据后修正式订定,逾期失效。」为尚方宝剑,并发布自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不再核发印鉴证明,致使地政机关、地政士及一般百姓人心惶惶不知所措。虽然内政部业于九十二年七月一日将停止核发印鉴证明之命令又再度收回。惟印鉴证明之废除在内政部已为既定政策,且目前全世界有使用印鉴证明者只有日本、韩国、台湾三地,而台湾又承袭日本印鉴证明制度,遂引发中华民国地政士公会全国联合会此次考察日本司法书士会连合会,并为日后欲取消印鉴证明之配套措施做准备。

贰、日本印鉴证明制度的发展

一、印鉴证明制度的沿革:

明治四年(公元一八七一年)太政官(等于现在内阁)布告第四五六号「诸品买卖交易心得方定书」中,首次将印鉴证明制度列入书面制度。

明治十一年(公元一八七八年)根据太政官布告第三十二号达府县官职改定「户长职务的概要」,印鉴证明制度交由市町村处理办理。(约台湾的乡镇区公所)

明治二十一年(公元一八八八年)依照市制町村制的公布,印鉴证明制度正式成为市町村的承办事务。

昭和二十二年(公元一九四七年)移交与地方自治法。

自治省在昭和四十九年︵内元一九七四年)策立「印鉴登录证明事务处理要点」。

二、印鉴证明制度法令依据

在日本印鉴证明的核发也没有特别的法律定订之,仅在昭和四十九年策立「印鉴登绿证明事平务处理要点﹂做为各自治省引用核发印鉴证明的依据。︻详后附要点中文版︼

日本总务省︵当时的自治省︶为了消除市区町村之间制度的纷乱不统一。」册立前述的通知公文,「印鉴登录证明事务处理要点」。在此公文之中记载了关于印鉴的登录以及证明之相关事务的基准要点,而这些要点皆于各个地方政府制定的印鉴条例被加以实行。

三、印鉴证明制度的功能 系为确认:

(1)申请者与本人确为同一人 (2)申请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无伪 (3)确认申请书的责任归属

关于印鉴证明的登录,从过去就不动产登记、汽车登录、公证文书制作等国民权利义务发生或变更之场合中被广泛的利用。

参、核发印鉴证明书之机关、申请程序及费用:

一、登录资格

(一) 得申请印鉴登录者,如下列

基于住民基本台帐法(一九六七年法律第八一号)记录于该市区村之住民基本台帐者。 基于外国人登录法(一九五二年法律第一二五号)登录于该市区村之外国人登录原卡者。 (二) 属于下列之人不能申请印鉴之登录

未满十五岁者

禁治产人

二、登录申请

申请印鉴登录,依下列方法办理:

(一)需印鉴申请登录者(以下称「登录申请人」)需亲自携带印鉴章向市区村长申请登录。

(二)登录申请人如因疾病,其它不得已事由,无法亲自办理时,得检附委任书委托代理人申请。

三、登录

(一)市区村长受理申请人或代理人申请印鉴时,除确认申请人为本人且其申请系基于本人之意思外,尚需审查记载于印鉴登录申请书及其它必要登录之事项。

(二)前项系确认印鉴登录之事实,以书面邮寄照会其它市区村长,据认为方法适当,得将其文件交给登录申请人或代理人之方式行之。

(三)登录申请人亲自携带印鉴申请时,依照如下列文书中之任何一项提示,经市区村长认定该登录申请人为本人该申请系基于本人之意思者,(二)之方法得予省略。政府发行之证照许可证或身分证明书贴上照片,或是外国人登录证明书。 依据该辖区内既登录印鉴之人保证登录申请人确属本人之书面。(待续) (续33期)浅谈日本印鉴证明制度

四、登录印鉴

(一)可登录印鉴之数量,限一人一颗。

(二)向市区村长申请印鉴登录玈如系下列之一时,该印鉴则不予登录。

记录或登录著名基本部或外国人登录原卡而其不表明系由姓名性或名或姓名之一部所组合者。

表示职业资格、姓名以外之事项者。

橡胶印,其它为印鉴容易变形者。

印模(盖印章后之印象)之大小容纳一边长度0点八公分之正方形或不能容纳于一边长二点五公分之正方形者。

印模之鲜明难以表现者

其它不适当请登录印鉴者

五、登录事项

(一)必要登录事项

市区村长应具备印鉴登录原卡受理印鉴登录申请,经审查后,除印模外须登录如下列申请人之有关事项 登录号码

登录年月日

姓名

出生年月日

性别

住所

(二)任意登录事项

市区村长在印鉴登录原卡

(一)项所列事项外,关于印鉴之登录及证明认为必要时得登录其它事项。

肆、有关印鉴登录证

一、印鉴登录证

经印鉴登录后,具有左列效力之印鉴登录证(谓既办妥印鉴登录之书面)由市区村长直接发给登录申请人或其代理人。

(一) 需申请印鉴登录证明者,不提示印鉴登录证,则不能领受印鉴登录证明书。

(二) 需印鉴登录证明书者,市区村长只能发给于持有印鉴登录之申请人

二、记载事项

在印鉴登录证,记载登录号码外,就左列事项得设置记载栏

(一)印鉴登录证明书之发给年月日

(三) 印鉴登录证明书之发给份数

三、印鉴登录证之再发给

(一) 已印鉴登录者或其代理人,限于下列情形得向所属市区村长(以下称「登录市区村长」)申请再发给印鉴登录证

印鉴登录证有显著污染或损坏时

印鉴登录证之记载栏无空白时

(二)申请印鉴登录证之再发给,必须检附印鉴登录证并以书面为之

(二) 市区村长受理申请印鉴登录证之再发给时,需核对印鉴登录证及印鉴登记原卡之登录事项,确认该申请为妥适后直接交与申请人

(三) 已印鉴登录者如遗失登录证时,应即向登录之市区村长申报其遗失原因 伍、有关印鉴登录证明书

一、印鉴登录证明书之发给

(一) 印鉴登录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发给印鉴登录证明书时,应以面检附印鉴登录证办理

(二) 市区村长受理申请印鉴登录证明书时,需核对印鉴登录证以印鉴登录原卡确认该申请为妥适后,发给申请人,并发还印鉴登录证

(三) 依第参、二设有记载栏时,于

(二)情形在印鉴登录证内记明印鉴登录证书之发给年月日及发给份数

二、印鉴登录证明书

(一) 印鉴登录证明书系登录印鉴者向市区村长申请证明其登录于印鉴登录原卡之印模誊本,并记载下列事项

姓名

出生年月日

性别

住所

(二) 市区村长于作成印鉴登录证明书时需特别讲究使印模之誊本鲜明

(三) 发给印鉴登录证明书时,须在其后面记载与印载登录原卡相符之意旨 陆、关于印鉴登录之废止等事项

一、印鉴登录废止之申请

(一)印鉴登录人或其代理人于申请废止印鉴登录时,须检附印鉴登录证并以书面为之

(二)印鉴登录人或其代理人遗失所登录之印鉴时,应即检附印鉴登录证,申请废止该印鉴登录

二、记载事项之变更

(一) 印鉴登录人或其代理人,就住所等之登录事项需要变更时,应向登录之市区村长提出申请

(二) 市区村长受理前项之申请经审查,或发现原登录事项有变更时,得以职权更正印鉴登录卡

三、印鉴登录之注销

(一) 市区村长如果发现辖区内之印鉴登录人迁出、死亡或姓名、姓或名变更(除不必变更既登录印模之情形)其它关系所生必须注销印鉴登录时,得以职权注销该印鉴之登录,就此情形,除迁出或死亡外,关于注销之事由应通知当事人

(二) 市区村长受理印鉴登录废止之申请,经审查后注销该印鉴之登录,又受理申请印鉴登录之遗失时亦同

柒、手续费

印鉴之登录或有关证明之手续费,依下列数目为标准征数之

(一) 印鉴登录证为五十圆

(二) 印鉴登录证明书为七十圆 捌.印鉴证明制度的弊害:

据日本司法书士会连合会与会人士报告,伪造印鉴证明进而办理产权移转登记并不多见,印鉴证明除方便确认身份及当事人真意外,仍有以下的弊害:

(一)伪造印鉴及印鉴证明书

(二)冒充他人办理印鉴登录

以上两项伪造伪办之弊害,虽不常见,但伪造或伪办登录印鉴证明之事件,并无法保证完全可以防止。

玖.废除印鉴证明或配套措施:

来日本考察前据闻日本已有废除印鉴证明之措施,在此会议中特别提出请教,据本次提出印鉴证明制度专题报告人有野久雄先生,特别澄清此乃误传。日本办理印鉴证明并无严重弊害存在,故日本自始至终并无废除印鉴证明之举动或讯息,但日本在平成十三年︵公元二00一年︶四月一日实施以电子认证制度方式试办申请不动产登记,希望藉此制度能满足一定条件的本人以电子署名︵电子证明雷︶,透过因特网方式,以电子证明书︵电子署名︶来取代印鉴证明书,惟此乃双管齐下,完全看个人之意向或需要,而选择申请印鉴证明或电子认证方式来申办不动产登记,而非全面实施电子认证制度︵此制度在日本尚未普及︶,更无废止印鉴证明之事实存在。

拾、结 论

电子化政府为世界潮流也是一种趋式,我想任何人都无法抗拒或逃避,废除或取代印鉴证明的替代因应方式成熟时,印鉴证明被废除或取代,恐是全体地政士应有的心理准备及基本认识,按目前各地政机关受理民众申办地政业务为辨其真意,除检附户政机关核发之印鉴证明外,尚有当事人亲自到场申办、登记原因文件经公证认证、至登记机关设置土地登记印鉴卡或由地政十签证等方式,由民众依其方便及需要自行选择对自己较方便有利方式办理外,电子签章方式︵电子认证︶申办恐也是潮流所趋。依九十一年十一月十四日公布之电子签章法第九条规定:﹁依法令规定应签名或盖章者,经相对人同意,得以电子签章为之。﹂故印鉴证明废除后,如相对人同意,则可以电子签章方式替代印鉴证明,除可辨识当事人身分及真意外,且符合电子化政府推动目标,但实务上仍有一些困难需克服,如依同法第十条规定﹁以数字签草签署电子文件者,应符合下列各款规定,始生前条第一项之效力,

一、使用经第十一条核定或第十五条许可之凭证机构依法签发之凭证……。﹂故所使用之凭证应经主管机关核定之凭证力为有效。然而目前凭证化之发展依主管部会有不同之类别,地政业务之电子签证,究依何部会主管机关之规定,或如何办理?尚无具体内容,实有 搰f府部门早日整合推动并作为配套措施之一。但目前不论何种配套措施均是为证明当事人身分及意思表示真意的确认,但台湾地区十七年未换发国民身分证,即冒然废除印鉴证明制度副作用恐怕得来的副作用要比暂时保留印鉴证明制度要多,俟配套措施成熟后,再来取代其功能要较为实际,更何况印鉴证明行之几十年来,其伪造比率占登记案件比率仍属少见,冒然改变人民权利财产交易习惯的印鉴证明制度,在实务上、情感上,留有窒碍难行之处,若俟配套措施成熟后,再废除或取代印鉴证明,可能较易为一般百姓及地政事务所人员、地政士所接纳,推动该政策也就水到渠成。

推荐第10篇:印鉴卡申请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

注:口腔医疗机构在“床位数”栏需同时填写床位数和牙椅数,如无病床,只填写牙椅数。

编号:篇2:申请《印鉴卡》

三、具体要求:

(一)申请《印鉴卡》换发的医疗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与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的诊疗科目;

2、具有经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的、专职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3、有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

4、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

(二)申请《印鉴卡》的医疗机构需提交如下材料:

1、《印鉴卡》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与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的诊疗科目;

4、经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的、专职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

5、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6、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管理制度;

7、上一周期(前三年)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与管理情况总结。

8、提交医疗机构第一类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印鉴卡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加盖医疗机构以及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公章,并同时上报电子版。

附件1: 《南阳市卫生局换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现场审验评分标准》

附件2: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 附件3: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基本信

息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南阳市卫生局换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现场审验评分标准 篇3:麻醉药品(申请印鉴卡需要的材料)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的审批

五、申请材料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原件1份);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加盖机构章,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三)医疗机构相关管理人员(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名单及亲笔签名,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相关资质(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及麻醉药品使用与规范管理培训合格证书,药学部门负责人还须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

(四)医疗机构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医师的培训和考核记录(原件各1份);

(五)医疗机构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医师的授权决定书

(六)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花名册、亲笔签名及《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复印件各1份);

(七)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清单

(八)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九)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年度购用计划(复印件1份);

(十)《印鉴卡》有效期满需换领新卡的医疗机构,还应当提交原《印鉴卡》有效期期间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工作总结及购用情况(复印件各1份)。

法律依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第4条。篇4:预留银行印鉴申请书

预留银行印鉴申请书

工行 :

我单位在你行申请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户名: ,账号: 为了便于管理和使用,现申请预留银行印鉴,印鉴的启用日期为 2014 年 月如所留印鉴为原子印章,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均由我单位承担。 请批准! 印鉴式样:

申请单位: 2014年 月 日篇5:《印鉴卡》人员变更申请表 《印鉴卡》人员变更申请表

注:本表一式三份,市局、县(市)区局、医疗机构各一份。

, 日,

第11篇:印鉴遗失声明

印鉴遗失声明

XXX公司不慎遗失银行帐户印鉴章一枚,该印鉴章为“XX”人名章,特此声明该印鉴作废。

XXX公司 XX年X月X日

第12篇:更换印鉴申请书

更换印鉴申请书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大邑县支行: 我单位在贵行开立的 账户,账号为 。由于本单位 原因,现 受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同志的委托,到你处申请更换银行预留印鉴,新印鉴从 年 月 日起启用,旧印鉴同时作废。

新预留印鉴印模: 旧预留印鉴印模:

申请单位: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第13篇:变更印鉴申请书

变更印鉴申请书

南芬农商银行下马塘支行:

我单位本溪市银河福利厂因公章老旧变形,需要重新刻制。现特向贵处申请办理印鉴变更手续,请贵处给予办理。

特此申请

更换前印鉴:

更换后印鉴: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第14篇:更换印鉴申请

更换印鉴申请

Xxxxxxxx银行xxxx支行xxxx营业部:

兹有 xxxxxxxxxxxxx公司 在你行开立的 基本 账户,帐号 xxxxxxxxxxxxxxxxxx ,预留的印鉴,因 工作人员变动 ,经领导确定更换原预留印鉴,自 年 月 日起启用新印鉴,旧印鉴同时无效。

在更换新印鉴之前,本户开出的支票在有效期限内前来办理仍属有效。并请将旧印鉴代为注销。

此致

旧印鉴式样:

新印鉴式样:

Xxxxxxxxxxxxx公司

年 月 日

第15篇:印鉴查询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

XXXX市公安局:

本单位XXXXXX有限公司于XX年XX月XX日在贵局申请刻制了公章一枚,材质为XXXX,于XX年XX月XX日领章当时取了单位印章处理登记表,后因保管不慎遗失,现因银行变更留底印鉴需要,故向贵局复印本单位公章的印鉴簿上的记录,望批准!

XXXXXXX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第16篇:更换印鉴申请书

公函

农业银行小营支行:我单位回音必集团有限公司在你行开立之第19-006601040001413号账号的账户预留的公章,法人章,因破损需要更换,特申请更换原留签章,请办理登记,,由此发生的任何经济纠纷由本公司承担。

回音必集团有限公司2012-08-17

第17篇:更换印鉴申请

更换印鉴申请

昆明市盘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双哨信用社:

兹有昆明市盘龙区松华乡双哨中心学校在贵社开立账户,因我单位更换出纳,特申请将预留银行印鉴中“昆明市盘龙区松华乡双哨中心学校财务专用章”更换为“昆明市盘龙区松华乡双哨中心学校财务专用章”,个人印鉴由“徐继波”变更为“陈海”,请贵行给予办理相关手续为感。

此致

昆明市盘龙区松华乡双哨中心学校

2013年 8月15日

旧印鉴式样新印鉴式样

第18篇:预留印鉴证明书

附件:

3预留印鉴证明书

为使公司、公司、支行(营业部)签订编号为号的《厂商银三方合作协议书》能够安全、顺利的履行,各方将在此预留印鉴和签字样本,本协议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收款确认函、发货通知书及确认函、提货申请书及其他书面通知上的预留印鉴和签字样本必须与下面预留样本相符方位有效。

预留印鉴和签字样本

本预留印鉴证明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并据此核对有关业务附件和单据。如任何一方需更改预留印鉴和签字样本,应书面告知其他二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第19篇:印章印鉴管理制度

印章印鉴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分子公司。 第三条 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一、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董事长批准,由集团公司综合管理中心或子公司综合办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印章启用应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四条 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公司公章、合同专用公章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两人分别保管,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各印章保管人员名单须报集团公司综合管理中心备案。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征得其部门主管同意,并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办理。如确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带离公司。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时须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或子公司综合办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第五条 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印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后方可用印,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门备案。

2、印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印章管理人有权拒印。

3、严禁在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确需用印时,须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签字用印的领导汇报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作废,已使用的合同协议类文件须报印章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 银行印鉴章管理

一、印鉴章保管要求

1、二枚印鉴章必须分开保管,不可一人同时保管使用,一般情况,财务负责人和会计各保管一枚印鉴章。

2、上班时间,印鉴章必须放在带锁的抽屉中,休息或离开位置时必须上锁;下班时印鉴章必须放入柜,不得随意摆放。

二、印鉴章带离财务部门,必须进行登记注明用途,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时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印鉴章带离必须是公司内部2个人员。

三、印鉴章加盖在非银行票据的纸质文件,必须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进行登记。

印鉴章加盖在非银行票据的纸质单据(如收据、优惠券等)上,必须有本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财务负责人批准后予以盖章。

四、刻制印鉴章,须经财务负责人书面申请,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核,报集团公司审批后,予以刻制。

第七条 违纪处理

一、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印章保管员应将《印章使用签批单》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相关行政部门汇总存档。第八条 附则

《印章使用签批单》 《印章移交表》 《印章管理责任书》

第20篇:财务印鉴管理制度

河北天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印鉴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河北天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财务印鉴管理,加强对财务管理的内部监控力度,防范财务管理风险,结合公司财务印鉴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印鉴管理原则:分开存放保管,监督审批使用。

第三条 公司财务印鉴包括: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网上银行密钥。

第四条 公司财务印鉴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专人(以下简称监印人)监督管理,财务专用章、有复核功能网上银行密钥的监印人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章、有制单功能网上银行密钥的监印人为公司财务出纳员。

第五条 公司财务印鉴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因特殊情况需带出使用的,应事先请示财务管理领导,经领导批准后,由监印人及业务经办人共同外出办理。

第六条 财务专用章是公司在银行的预留印鉴之一,只用于银行票据签发的用印。 第七条 法定代表人章为公司在银行的预留印鉴之一,用于银行票据的签发以及公司资金支付及调拨,未经批准,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第八条 严禁在空白纸张、银行票据、发票、信函、表格上用印。 第九条 公司财务印鉴由总经理审批后用印。

第十条 监印人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妥善安全保管印鉴,如有遗失,须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并在24小时内办理更换印鉴的手续。

第十一条 由于岗位变动、工作需要等原因,更换旧财务印鉴的,由财务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更换新的印鉴。

第十二条 公司财务印鉴的监印人离岗或脱岗时,需办理印鉴的移交手续。

第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者,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2006年11月1日起执行。

印鉴承诺书
《印鉴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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