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柔和伟业人力资源有限公公司
财务印鉴管理制度
一、财务印章范围
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印鉴人名章、财务人员个人印章等。
二、财务印章保管
1.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经理保管,财务人员个人印章由其本人保管,其它财务印章由财务经理授权人员保管,预留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根据企业经营需要,收款专用章可由财务部授权其他部门保管,财务部应切实负起监督检查印章使用管理情况的责任。 3.财务印章必须保存在安全地方,并且经常检查,非保管人员不得使用,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携章外出。
三、财务印章使用
1.禁止非财务事项加盖财务印章,严禁财务印章外借。除日常财务工作外,因特殊事项使用财务印章的,必经总经理、财务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2.每一笔特殊事项加盖财务印章的都须进行登记,由经办人填写“财务印章使用审批表”,注明文件名称、份数、报送单位、用途等,办理用印申请;用印后填写“财务印章使用登记表”。 3.严禁在空白纸张上用印。
四、监印人(印章保管人)职责:
1.监印人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妥善安全保管印章,如有遗失,须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2.财务人员在工作权限内进行日常财务工作时使用其负责的财务印章无需用印登记。
3.未经授权,严禁使用他人个人印章。
五、财务印章的移交
财务印章的监印人离岗时,需按财务工作移交管理办法办理印章的移交手续,移交过程中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及财务经理同时监交。因启用新印章等原因而失效的旧印章,由财务部及时回收,回收印章时当事人双方应履行交接手续,按公司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后办理销毁。
六、违规责任
凡违反本规定者,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债务纠纷及其他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违法行为的,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山西柔和伟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