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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认缴承诺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1:13:31 来源:承诺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A2私募股权基金资本认缴承诺书

私募股权基金资本认缴承诺书

致XXXX发起人(或XX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在签署本认缴承诺书之前,已经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了XXXX股权投资基金资本招募说明书、XXXX股权投资基金合伙协议/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文件的全部内容,已经充分了解投资于本股权投资基金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可能造成的损失,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可承受因投资于该股权投资企业可能遭受的损失。

本公司签署本认缴承诺书,表明本公司已经理解并愿意承担投资于本股权投资企业的风险和损失。

本公司承诺,以【

】万元人民币为限认购本股权投资基金的权益,并依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协议/公司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本公司对于股权投资基金权益的认缴以获得股权投资企业发起人的书面同意为生效前提;如该认缴承诺在【

】天内未获得股权投资企业发起人书面同意,则自动失效。在此期间,本公司的认缴承诺不可撤销。

本公司同时作出如下声明及保证:

1.本公司认缴本股权投资基金的权益之资金为本公司自有资金且来源合法。

2.本公司具备中国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主管部门要求的认缴股权投资基金权益的资格和能力,并就本次认缴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认缴不会与本公司已经承担的任何法定或约定的义务构成抵触或冲突。

3.本公司作为投资者,已充分了解及被告之股权投资基金的含义及相关法律文件,本公司具备相关财务、商业经验及能力以判断该投资之收益与风险,并且能够承受作为投资者的风险,能够理解购买该股权投资基金权益的其他风险。

4.本公司就本次认缴所提供的各种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隐瞒、误导、遗漏等情形。

5.本公司承诺将遵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协议/公司章程关于投资人的权利义务的规定。

【认缴人名称】

XXXX年XX月XX日

推荐第2篇:认缴出资承诺书

认缴出资承诺书

致:云南XX股权投资基金

本公司在签署本认缴承诺书之前,已经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了云南XX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为准) (以下简称“本股权投资企业”)的招募说明书、合伙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的全部内容, 已经充分了解投资于本股权投资企业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可能造成的损失,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可承受因投资于该股权投资企业可能遭受的损失。

本公司签署本认缴出资承诺书,表明本公司已经理解并愿意自行承担投资于本股权投资企业的风险和损失。

本公司承诺,以【XX】万元人民币认购本股权投资企业的权益,签署加入本股权投资企业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伙协议),并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在此期间,本公司的认缴承诺不可撤销。

本公司同时作出如下声明及保证:

1、本公司认缴本股权投资企业的权益之资金为本公司自有资金且来源合法,且不存在为他人代持权益以及导致本股权投资企业违反投资人人数法定要求的情形。

2、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投资人)具备中国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主管部门要求的认缴股权投资企业权益的资格和能力,并就本次认缴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认缴不会与本公司已经承担的任何法定或约定的义务构成抵触或冲突。

3、本公司作为投资者,已充分了解及被告知股权投资企业的含义及相关法律文件,本公司具备相关财务、商业经验及能力以判断该投资之收益与风险,并且能够承受作为投资者的风险,能够理解购买该股权投资企业权益的其他风险。

4、本公司就本次认缴所提供的各种资料均为真实、有效、准确、完整的,不存在隐瞒、误导、遗漏或误导性陈述等情形。

5、本公司承诺将遵守本股权投资企业合伙协议关于投资人的权利义务的约定。

承诺人:云南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推荐第3篇:股东认缴出资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股东认缴出资承诺书

_____、_____共同出资人民币**万元设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就股东出资情况承诺如下: 股东______,认缴人民币**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占出资比例**%。 股东______,认缴人民币**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占出资比例**%。 股东______,认缴人民币**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占出资比例**%。 股东______,认缴人民币**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占出资比例**%。 股东承诺于___年__月___日前缴清各自认缴出资额。

股东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股东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股东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没有缴足出资的股东应先缴足出资。

以上内容股东确认无误。

股东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年月日

推荐第4篇:认缴资本制带来的法律难题解读

认缴资本制带来的法律难题

新公司法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公司法与1993年的公司法相比,在很多方面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注册资本制度的变革:从实缴资本制到认缴资本制。

旧公司法实行的是实缴资本制,要求公司在申请注册的时候必须一次性足额缴纳注册资本。这是最严格的注册资本制度。而且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也相对较高,给普通投资者造成一种感觉:设立公司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其实这和当时的社会经济环境有很大关系。在90年代初期,经济组织形式比较混乱,“皮包公司”层出不穷,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较大的冲击,而且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情况下,如果不对公司的准入加以严格的限制将导致更大的混乱。

公司制度建立10多年后,社会对公司的性质有了充分的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抗风险的能力,同时,公司制作为现代社会最有效的经济组织形式,在发展私有经济、增强社会经济活力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可以实行更灵活的注册资本制度。所以新公司法采用了认缴资本制。在新公司法下,公司的注册资本仅仅是认缴资本,也就是股东承诺在一定期限内需要缴纳的资本总额,而无需一次性足额缴纳。新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而且新公司法将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将至3万元。可以说,公司设立的第一道也是最关键的门槛极大地降低了。

实缴资本制和认缴资本制本身并无优劣之分,只是对公司所调整和规范重点的不同。但是由于注册资本制度的改变,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还没有完全配套的情况下,在短期内极易产生一些过去可能不曾遭遇的风险和纠纷。

一、认缴资本制对公司债权人的影响

认缴资本制首先冲击的是“注册资本信赖”,信息的不对称将可能对公司的交易相对人或债权人造成不利影响。在交易中,尤其是大额交易,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资信调查,而资信调查中最重要的是注册资本调查。实践中,交易审查制度比较严格的企业一般要求交易金额不得低于对方注册资金的一定比例。这是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公司制度下的自我保护。在实缴资本制下,公司营业执照登记的注册资本就是公司股东已缴的资本额,因此公司的交易相对人对公司的注册资本是足够信赖的。虽然在实缴资本制下营业执照登记的注册资本并不能完全说明公司的资信情况,但是对公司的交易相对人来讲,有一个最起码的形式审查,而这个形式审查得出的结论至少是基本正确的(虽然不排除可能存在股东恶意抽逃出资等现象)。但是在认缴资本制下,如果交易的相对人是成立不到两年的公司,这个基本的形式审查都不能保证正确。对于成立不到两年的公司,公司的交易相对人至少是无法做到“注册资本信赖”,交易的诚信度在一定程度下降低,继而可能导致交易成本的增加。

如果说上述只是潜在风险的话,那么当和资本未完全缴足的公司发生经济纠纷时,债权人的救济之路则存在更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如果争议标的金额大于公司的现有实际资产时,相对人如何寻求救济?可不可以追究未缴足资本的股东的责任?在英美法系存在“揭开公司面纱”的理论,也就是在某种特定条件下否定公司的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从而在一定范围内追究公司股东的无限责任。新公司法也引入了这一理论。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虽然新公司法进行了这样的制度设计,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可能存在着诸多难题。

第一个难题就是举证责任。追究股东责任的前提是股东存在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事实。谁举证?在现有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没有涉及在此问题上的举证责任倒置,那当然就应当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进行。毫无疑问,公司债权人的身份是很难获得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或者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证据。

第二个难题是未足额交付出资是否属于“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或“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或股东有限责任”?第一种情况是应缴而未缴或未足额缴。新公司法对应缴而未缴或未足额缴的股东规定的责任除了行政处罚外,就是“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并没有明确表明应向债权人承担责任。当然,将这种情况列入“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或股东有限责任”倒也未尝不可。不过另外一种情况则很难列入“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或股东有限责任”,那就是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分期交付的出资未到交付期限。追究一个并不违法也不违约的人的责任没有法律依据,甚至缺乏道德理由。似乎也没有理由要求股东提前交付出资。如果资产不足以偿付债务且又达不成任何债务重组协议,公司只能进行破产清算,同样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也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要求未足额交付出资的股东将出资缴足了,尤其是对于未到交付期限的股东。

第三个难题是即便未足额交付出资的股东承担债务连带责任,责任范围有多大,是完全的无限责任还是限定于一定范围?同样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从司法实践来看,只要不存在其他“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或股东有限责任”的事实,股东的责任范围应该限定在应缴而未缴出资额内。即便如此,认缴资本制下的公司债权人依然面临比实缴资本制下更大的风险:如果依据章程或股东协议应缴而未缴或未按期缴纳的股东已经无力继续缴纳出资,并且该股东的资产已经小于其未缴出资,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所获得的救济将小于实缴资本制下所应获得的救济。

二、认缴资本制对公司结构及股东关系的影响

在认缴资本制下,由于可以分期交付出资,将不可避免出现股东不按期交付出资甚至不出资的现象。如果说股东未能按约定期限足额交付出资,对公司债权人或者交易相对人产生影响是一种可能,但是对公司结构和股东关系的现实影响则是必然,严重时甚至造成非常复杂的法律纠纷。

不按期交付有三种可能,一是不愿,二是不能,三是不许(其他股东因各种原因不许某股东继续交付出资,实际也就是想取消该股东的股东地位和权利)。

股东未按约定期限足额交付出资的,新公司法规定了两种法律责任,一是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八条:“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超过法定期限,还应承担行政责任(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这两条规定实际只解决了不按期交付的一种可能性:不愿。也就是,当一个股东有能力交付出资却不愿出资,而且其他股东要求他履行出资义务的,可以通过诉讼或者行政的手段强制其交付剩余出资。如果该股东已经无力再交付出资(也就是“不能”),或者即使有能力交付,但因为某些原因(如未按期交付出资),导致其他股东希望令其“出局”,而双方又无法重新达成一致的(也就是“不许”),是否可以剥夺未出资或未按期出资的股东的股东地位。与股东地位相关联的问题还包括利润的分配以及亏损的承担等。而这些问题在新公司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都没有明文规定,在此我们可以做一些粗浅的探讨。

第一个问题,能否剥夺股东地位?股东地位是以股东的合意为基础(表现形式公司章程),经公司登记管理机关认定而确认的。如果要变更股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该由股东大会出具决议,报公司登记管理机关批准。但是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根本不具有也不可能具有让某个股东“出局”的权力。而公司登记管理机关也没有处理股东地位的权力。于是,在争议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只能将球踢向法院。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只要股东履行了出资义务(这基本就是股东获得其股东权利的唯一义务),就可以享受股东的各种权利。所以,在实缴资本制下根本不存在这个问题,即使股东有其他任何过错,例如挪用公司资金、损害公司利益等行为,都不能剥夺其股东地位。但是在认缴资本制下,如果一个股东根本就没有出资(这种情况时可能存在的),却仍旧能享受股东权利,这是明显不公平的,必须给其他股东提供法律救济途径。而且从法理上看,未交付或按期交付出资的股东对其他股东而言是违约。对于违约,一般来讲是两种解决办法,继续履行和解除合同,当然还可以附带要求赔偿损失。当继续履行已经不可行,或者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拒绝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继续履行,那就只能是解除合同。在此,合同就是“公司章程”。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合同(章程)解除的效力就是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至于公司股东也就是股东不再有出资义务,同时也不再享有利润分配、投票权等股东权利。但是,就这个问题对公司而言还有存在一个悖论。公司存在的基础是章程,如果章程被解除,则公司缺乏存在依据了。而这绝对不是原告所愿意看到的,因为之所以要让另外的股东出局,根本原因就在于公司已有相当的利益,而不愿不履行义务的股东分享。

第二个问题,谁可以提出剥夺股东地位之诉?如果任一股东都可以提出剥夺其他未履行或未按期履行出资义务股东的股东地位,则至少会造成公司在成立初期的极大不稳定,有悖于公司法的立法本意。所以,多数股东赞成应该是提起此类诉讼的前提条件,可以参照章程规定,形成股东大会决议,由除违约股东之外的全体或多数股东提起诉讼。

第三个问题,什么情况下可以剥夺股东地位?这是最核心的问题。

首先我认为应该区分两个“按期”的概念。第二十八条的“按期”应该指“按照章程约定的期间”,第二百条的“按期”应该指“按照法定期间”(也就是两年,投资公司五年),因为公司登记管理机关不可能也做不到随时根据章程监督每个分期交付注册资金的公司的资本交付情况。不按章程约定期间出资的应该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不按法定期间的应该承担行政责任。如果超过法定期间,某股东尚未完全交付出资,且不会继续交付出资的,公司登记管理机关除了对该股东处以行政处罚外,应该会对公司的登记状况进行变更,至少会要求公司变更注册资金。

对“不许”可以做如下处理:(1)出资期限未超出法定期间的,不能“不许”;(2)超过法定期间的,可以“不许”。如前所述,公司的设立既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也是行政许可程序。如果在法定期间之前,公司登记管理机关不对公司的注册资金采取强制变更措施的话,那么公司的存在的状况则不会因某股东未按期交付注册资金而改变,另外即使让违约股东出局也不能直接增加公司的资金(反而会减少公司的资金,因为至少应该退回该股东的全部或者部分已付出资),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该股东未按约定期间支付出资,但现在愿意且有能力交付出资的,其他股东不能拒绝其出资。但如果已过法定期间,且公司管理登记机关对公司的注册资金进行了强制变更的,即使该股东愿意继续交付原定出资,其他股东也可以拒绝,将其出资份额限定在已交付的范围之内,并可重新修改章程,约定利润分配比例以及投票权等,倘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要求取消其股东地位。

对于“不能”,可以做如下处理:如果某股东已经明确表示或者从各种情形表明不能交付剩余出资,则无论是否已到约定期间,都可以重新约定其出资份额以及利润分配比例和投票权等,倘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取消其股东地位。

也就是说,原则上应该将是否让未按期交付出资的股东“出局”的权力掌握在其他股东的手中。当然可能有这种疑虑,如果一个股东已交付其出资份额的90%,只差10%就取消其股东资格是否过于严厉。我们认为,足额交付出资是股东的基本甚至是唯一的义务,即使只差1%那也是没有完成其应尽义务。而且对照实缴资本制,哪怕差1分钱,公司登记管理机关也会驳回其公司设立申请。所以,严格的规定是为了更好地保证认缴资本制发挥其作用,而不是成为一种投机的手段。

股东“出局”之后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已分配的利润是否应该返还以及亏损是否应承担。也就是“出局”的判决或决定是否溯及以往。参照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所以,“出局”的法律效力也应该具有溯及力。

如果“出局”股东根本就没有出资的,那么相当于根本就没有履行过股东义务,也就自始不能享受股东权利,包括已分配的利润应该全部返还。至于发生的亏损,我们认为应按其在章程中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承担亏损。因为亏损的发生意味着公司净资产的减少,如果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话,则意味着股东在公司拥有的净资产份额小于其出资额,这部分差额当然应该由该股东承担。

如果“出局”股东部分履行出资义务,首先应该返还其出资。应分配利润在章程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的基础上,还应该乘以已付出资与应付出资之比,超出部分退还,不足部分补足。如果有亏损,应根据章程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承担亏损,并在返还出资时扣除,出资不足以支付亏损的,应该补足。

“出局”股东同时还应该承担其他违约损失,比如因未按约定期限出资,导致借款增加而多支付的借款利息或罚息,或者由此产生的需支付给他人的违约金等。

对于认缴资本制下所产生的这些法律问题,在法律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关键是提前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对于公司的债权人来说,充分的资信调查显得非常重要,另外还可以通过担保等方式降低风险;对于股东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尽可能地在公司章程详尽地约定股东义务和权利,以及对可能出现的问题的解决办法。

读书的好处

1、行万里路,读万卷书。

2、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3、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4、我所学到的任何有价值的知识都是由自学中得来的。——达尔文

5、少壮不努力,老大徒悲伤。

6、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颜真卿

7、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8、读书要三到:心到、眼到、口到

9、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

10、一日无书,百事荒废。——陈寿

11、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12、一日不读口生,一日不写手生。

13、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高尔基

14、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陆游

15、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个高尚的人在交谈——歌德

16、读一切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笛卡儿

17、学习永远不晚。——高尔基

18、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如日中之光;志而好学,如炳烛之光。——刘向

19、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殆。——孔子

20、读书给人以快乐、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培根

推荐第5篇:不缴纳社保承诺书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不缴纳社保承诺书-股权认缴出资承

诺书

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本人申请以

的股权投资

,并承诺如下:

1.本人用以出资的股权,系本人在股权

公司享有所有权的股权,权属清晰、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

不属于下列任何情形:

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缴足;

已被设立质权;

已被依法冻结;

股权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公司股东转

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

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情形。

2.本人将在被投资公司登记注册之日起一年内办

理股权公司股东变更登记并办理被投资公司实收资本

变更登记。

3.本人承担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及相应

的责任。

股权出资人签字:

日股权出资告知承诺书

股权出资告知承诺书

本人申请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股权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经仔细阅读本告知承诺书内容后愿意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用以出资的股权,系本人在股权公司享有完全所有权的股权,不存在权利负担。不属于下列情况之一:未实际缴纳的股权;设定质押或被法院冻结的股权;已出资其他公司的股权;股权公司的股东约定不得转让的股权;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其他不得转让或限制转让的股权。

2、本人用以出资的股权,已经法定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不存在违反规定高估或低估的情况。

3、本人用以出资的股权将在章程约定的出资期限前到股权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4、本人承担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股东签字:

日4资本认缴承诺书标准文本

股权投资企业备案文件指引/标准文本4

股权投资企业资本认缴承诺书标准文本

致:XX股权投资企业发起人

本公司/本人在签署本认缴承诺书之前,已经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了XX股权投资企业资本招募说明书、股权投资企业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的全部内容,已经充分了解投资于本股权投资企业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可能造成的损失,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可承受因投资于该股权投资企业可能遭受的损失。

本公司/本人签署本认缴承诺书,表明本公司/本人已经理解并愿意自行承担投资于本股权投资企业的风险和损失。

本公司/本人承诺,以【

】元人民币为限认购本股权投资企业的权益,并依照股权投资企业公司章程/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本公司/本人对于股权投资企业权益的认缴,以获得

股权投资企业发起人的书面同意为生效前提;如该认缴承诺在【

】天内未获股权投资企业发起人书面同意,则自动失效。在此期间,本公司/本人的认缴承诺不可撤销。

本公司/本人同时作出如下声明及保证:

1、本公司/本人认缴本股权投资企业的权益之资金为本公司/本人自有资金且来源合法。

2、本公司/本人具备中国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主管部门要求的认缴股权投资企业权益的资格和能力,并就本次认缴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认缴不会与本公司/本人已经承担的任何法定或约定的义务构成抵触或冲突。

3、本公司/本人作为投资者,已充分了解及被告知股权投资企业的含义及相关法律文件,本公司/本人具备相关财务、商业经验及能力以判断该投资之收益与风险,并且能够承受作为投资者的

风险,能够理解购买该股权投资企业权益的其他风险。

4、本公司/本人就本次认缴所提供的各种资料均为真实、有效、准确、完整的,不存在隐瞒、误导、遗漏等情形。

5、本公司/本人承诺将遵守股权投资企业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关于投资人的权利义务的规定。

【认缴人名称或姓名】

日 ①

境内法人、非法人机构作为认缴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并标明其法定代表人姓名、住所及注册登记号;自然人作为认缴人的,应列明国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任职职务。 ①出资承诺书

出 资 承 诺 书

致:

本公司/本人在签署本出资承诺书之前,已经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了XXXX募集说明书、合伙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的全部内容,已经充分了解投资

于合伙企业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可能造成的损失,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可承受因投资于合伙企业可能遭受的损失。本公司/本人签署本出资承诺书,表明本公司/本人已经理解并愿意自行承担投资于合伙企业的风险和损失。

本公司/本人承诺,以【

】元人民币为限认缴合伙企业的出资,并依照合伙企业章程/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本公司/本人对于合伙企业权益的出资,以获得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书面同意为生效前提;如该出资承诺在未获得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书面同意,则自动失效。在此期间,本公司/本人的出资承诺不可撤销。出资人在接到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入伙书面通知后,应按时缴纳承诺的出资。

本公司/本人同时作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本公司/本人出资合伙企业的

权益之资金为本公司/本人自由资金且来源合法。

二、本公司/本人具备中国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出资合伙企业权益的资格和能力,并就本次出资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出资不会与本公司/本人已经承担的任何法定或约定的以为构成抵触或冲突。

三、本公司/本人作为投资者,已充分了解及被告知合伙企业的含义及相关法律文件,本公司/本人具备相关财务、商业经验及能力以判断该投资之收益与风险,并且能够承受作为投资者的风险,能够理解购买该合伙企业权益的其他风险。

四、本公司/本人就本次出资所提供的各种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隐瞒、误导、遗漏等情形。

五、本公司/本人承诺将遵守合伙企业章程/合伙协议关于投资人的权利义务的规定。特此承诺。

【出资人名称或姓名】

组织机构/自然人名称:

证件名称及编号:

住所:

日独立产权人缓缴承诺书

关于独立产权人缴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

承诺书

成都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办公室:

基本信息:

该建筑区划为本公司单独所有,现针对该建筑区划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1、该建筑区划产权暂不分户、暂不出售,若因交易、转让等原因致使该建筑区划的产权人变更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时,本公司承诺将按《成都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履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义务。

2、该建筑区划若由本公司整体转

移至另一独立产权人,本公司承诺于建筑区划产权转移前与受让人共同办理延缓建立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变更手续,由受让人承担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义务。

3、若因本公司主体信息或建筑区划情况发生变更,本公司将于变更登记之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成都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办公室,并于变更登记之日起3日内到成都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办公室办理与本申请相关的变更手续。

4、若因本公司即将发生停业、破产、注销或其他任何主体资格灭失的事由,本公司承诺,将在上述情形发生之前一次性足额缴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本公司保证严格遵守上述承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并自愿承担并赔偿给相关单位或个

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以上内容本公司已全部理解并认

可,现向成都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监督办公室正式作出上述承诺。

承诺人:

日出资认缴出资通知书

xxxxx一号投资管理企业投资管理企业合伙协议》的约定,在xxxxxx一号投资管理企业存续期间,各合伙人应根据深圳君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书按期缴付其认缴的出资。该缴付出资通知应列明该有限合伙人该期应交付的金额及缴付时间。该合伙人应于缴付通知出资通知列明的缴付日期或之前按照缴付出资通知的要求将该期出资额足额缴付至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的有限合伙银行账户。合伙协议生效后,执行事务合伙人将向各合伙人发出缴付出资通知,具体缴付金额、比例及出资时间以缴付出资通知为准。

据此,执行事务合伙人现向贵司/阁下发出本期缴付出资通知,请贵司/阁下按照本通知的规定缴付出资。

出资缴付日期

请贵司/阁下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或之前,下属第二条规定的出资金额付至下述第三条规定的有限合伙银行账户。

一、出资金额

二、出资应缴付至以下有限合伙的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

帐号:

开户行:

请贵司/阁下在按上述约定将出资缴付至上述银行账户后的【

】日内,将银行缴付凭证提供给执行事务合伙人。

特此函达。

xxxxxx一号投资管理企业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函回执

本人/本公司已收到xxxxx一号投资管理企业发来的上述《缴付出资通知》,本人/本公司承诺按照《缴付出资通知》的要求按时足额缴付本人/本公司认缴的xxxxxx一号投资管理企业的出资额。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资人承诺书

鼓楼区坤奇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承诺书

全体股东郑重承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实施意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发的《福建省小额

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闽政办〔2016〕32号文件精神,经全体出资人共同研究,一致同意按照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家小型贷款公司,议定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鼓楼区坤奇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并备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正式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名称核准通知书为准。

二、公司经营办理各项小额贷款、银行业机构委托贷款及省经贸委批准的其他业务。住所拟设立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福州软件园C区34#,注册人民币10000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

三、公司股东共11人。其中企业法人1个,自然人10个,股东及其认缴出资额的具体情况以公司股东名册所记载的事项为准。

四、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及时到银行开设公司验资账户。股东应当在公司验资账户开设后规定的时间

内,将认缴的出资以

货币方式一次足额存入公司验资账户。

五、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股份,应当向已足额缴纳股份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六、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七、全体股东同意指定谢辉为代表或者由谢辉委托的代表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具有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八、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涉费用由各股东按实际认缴比例分摊。

九、公司在今后的经营中不从事非法集资,不发放高利贷,不从事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采用暴力等非法手段收贷,不以借款名义进行内外部

融资、帐外经营、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表、隐瞒重要事实、高管或股东利用个人名义违规发放贷款等。如果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全体股东将承担应付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日社保缴纳承诺书

承诺书 鉴于本人

因个人自愿,由 公司对本人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由公司代为办理相关岗位证或职称证, 所有费用由公司垫付,包含培训费 元和其他费用多少

元,总计 元。特此,

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证书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归公司所有。

2、在招投标过程中,若需要本人配合,本人将全力配合公司的工作需要。

3、若本人需将职称或证书移出公司,或者擅自将职称或证书挂于其他公司

使用,则本人需赔偿公司为本人办理职称或证书所花费的培训费和其他费用总计

元。

4、因本人同意,公司为本人办理医社保,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

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同意公司按政府部门规定的缴纳金额缴纳医社保。若本人

决定停止缴纳医社保,或者擅自转出社保关系的,则本人需赔偿公司为本人所缴纳的全部医

社保费用。 2016年个人缴纳医社保比例为: 本市职工按厦门市社会平均工资总额的60%缴纳; 外来职工按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缴纳。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所有内容! 承诺人:

日期:篇2:自行缴纳社保承诺书 自行缴纳社保承诺书 本人:,身份证号码:,户籍地 ,本人系

单位在职员工,本人已与

单位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 经过单位对社会保险体系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的讲解,本人已经

充分了解社会保险体系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缴纳所能享受的权利及应承担

的义务。但本人因个人原因,主动要求自行缴纳社会保险且在单位工作期间不做变更。单位

每月给予元的保险金补贴,该补贴每月随工资一起发放。 本人承诺,在单位工作期间将按规定按时、足额地缴纳社会保险金,若因本人没有进行

缴纳社会保险而出现的任何纠纷由本人自行承担。 签字:

日篇3:放弃缴纳社保承诺书(律师修改版) 承

****有限公司:

经本人慎重考虑,本人在职期间不愿意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故请贵公司不要为

我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即本人自愿放弃

贵公司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所有权利。 本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承诺:因本人自愿放弃公司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权

利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和风险均由本人自行承担,与贵公司及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无关。对贵公司不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事宜,本人对贵公司及贵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放弃一切诉求。

特此承诺! 承诺人: 身份证号: 年

日篇4:社保承诺书

承诺书 本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由武汉公民酒店发展有限公司缴纳的社保金,并由本人在居

住地劳动部门延续缴纳。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日 承诺书 因本人系

单位 职工,社会保险已在该单位缴纳,现承

诺自愿放弃在贵阳铁投商砼有限公司交纳五金保险。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日 承诺书 因本人在 村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保险,现承诺自愿放弃在

贵阳铁投商砼有限公司交纳五金保险。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日 承诺书 因本人已在诺自愿放弃在贵阳铁投商砼有限公司交纳五金保险。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日 篇5:社保缴纳保证书 社保缴纳保证书 本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本人系:

职员工,本人已与单位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

单位给予本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纳社保基数为:

元整,单位部分缴纳

%,个

人部分缴纳:

%。已经充分了解权利及义务的相关事宜本人无任何异议。在单位工作期间不

做变更。

本人承诺,在单位工作期间而出现

的任何纠纷由本人自行承担。不缴纳保险承诺书

承诺书

单位名称:河北爱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本人进入河北爱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现就本人有关保险事宜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作为公司正式员工,由于本人在已缴纳保险,自愿要求公司不要为本人在就职期间缴纳五险。

二、本人承诺因公司按照本承诺书要求未为本人上五险,因此而导致本人未享受到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待遇的后果和责任完全由本人承担,给自己和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和法律责任一律与公司无关,由此引发的劳动仲裁和劳动合同纠纷与公司无关,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本人在做出本承诺书后,不得

在事后以公司未为本人缴纳五险为由与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要求公司承担经济补偿金。

四、本人签订本承诺书完全出于自身真实意愿。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具有法律意义。如单方违约,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承诺人:

公司(盖章) 年

推荐第6篇:LP认缴意向承诺书(股权投资基金用)

认缴意向承诺书

广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 在认真阅读《 股份有限公司PRE-IPO轮融资计划书》(针对该计划拟成立“广州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投资主体)及其他法律文件的基础上,自愿签署本认购意向承诺书。

本人/本公司已经充分了解投资于本基金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可能造成的损失,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可承受因投资于该股权投资企业可能遭受的损失。

本人/本公司拟投资于广州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计划以【 】元人民币为限认购该基金的权益,并依照基金设立计划按条件履行出资义务。本人/本公司对于基金权益的认缴,以获得广州蓝山商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通知并经我公司/本人同意为生效前提;如该意向认缴承诺在【30】天内未获得出资通知,则自动失效;如本人/本公司最终获得出资通知并同意投资,我本人/本公司将按照程序签署正式的资本认缴承诺书、投资协议(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

本人/本公司同时作出如下声明及保证:

1、本人/本公司认缴本基金的权益之资金为本人/本公司自有资金且来源合法。

2、本人/本公司具备中国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主管 1

部门要求的认缴基金权益的资格和能力,并就本次认缴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认缴不会与本人/本公司已经承担的任何法定或约定的义务构成抵触或冲突。

3、本人/本公司作为投资者,已充分了解及被告基金的含义及相关法律文件,本人/本公司具备相关财务、商业经验及能力以判断该投资之收益与风险,并且能够承受作为投资者的风险,能够理解购买该股权投资企业权益的其他风险。

4、本人/本公司就本次认缴所提供的各种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隐瞒、误导、遗漏等情形。

5、本人/本公司承诺将遵守基金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关于投资人的权利义务的规定。

投资人名称(个人或机构): 通信地址:

证件号码(身份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第7篇:公司登记附表投资人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股权出资告知承诺书

本人(单位)申请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权公司)的股权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投资公司),经仔细阅读本告知承诺书内容后愿意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单位)用以出资的股权,系本人(单位)在股权公司享有完全所有权的股权,不存在权利负担。不属于下列情况之一:(1)未实际缴纳的股权;(2)设定质押或被法院冻结的股权;(3)已出资其他公司的股权;(4)股权公司的股东约定不得转让的股权;(5)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其他不得转让或限制转让的股权。

2、本人(单位)用以出资的股权,已经法定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不存在违反规定高估或低估的情况。

3、本人(单位)用以出资的股权将在章程约定的出资期限前到股权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4、本人(单位)承担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股东(发起人)签字(盖章):年月日

推荐第8篇:公司登记附表——投资人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登记附表

投资人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投资人已知《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及公司登记事项的有关

规定,现就以依法持有的(股权公司)(万元/万股)的

股权,投资于(被投资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用作出资的股权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不具有

下列情形:

(1)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缴足;

(2)已被设立质权;

(3)已被依法冻结;

(4)股权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5)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公司股东转

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

(6)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

形。

投资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推荐第9篇:公司登记附表—投资人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公司登记附表

投资人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投资人已知《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及公司登记事项的有关规定,现

就以依法持有的(股权公司)(万元/万股)的股权,投资于(被投资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用作出资的股权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不具有下列情形:

(1)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缴足;

(2)已被设立质权;

(3)已被依法冻结;

(4)股权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5)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

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

(6)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投资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推荐第10篇:新公司法注册资本认缴制

2014新公司法注册资本认缴制

1、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明确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五项主要内容。

一 是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 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

二是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使企业相关信息透明化。建立公平规范的抽查制度,克服检查的随意性,提高政府管理的公平性和效能。

三是按照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由地方政府具体规定。

四是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注重运用信息公示和共享等手段,将企业登记备案、年度报告、资质资格等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予以公示。推行电子营业执照 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将有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的“黑名录”,向社会公布,使其“一处违规、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成本”。

五是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降低开办公司成本。在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实行由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对缴纳出资情况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的制度。

为积极稳妥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国务院于2014年2月7日印发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决定推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按照便捷高效、规范统

一、宽进严管的原则,创新公司登记制度,降低准入门槛,强化市场主体责任,促进形成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2、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措施将于何时起开始实施?《公司法》作出了那些相应的修改?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公司法》将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公司法》的修改,为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制保障。这次修改共涉及《公司法》的12个条款,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方面。

第一,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 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应当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第二,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 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 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

第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3、什么是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注册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的全体股东(发起人)认缴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总额(认购的股本总额)。注册资本是股东按照约定向公司转移财产(货币或可以 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而形成的。股东出资缴付到位,就可以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享有管理权、决策权、收益权。注册资本对公司而言至关重要。所以,资本制度是公司制度的核心,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是公司登记制度的核心。

认缴登记制是相对实缴登记制而言的。2006年以前,我国实行 的是严格的实缴登记制。即在公司设立之前,股东的所有出资必须完全缴付到位。公司登记机关通过审核《验资报告》,确认出资完全缴付到位,才能核发营业执照,公司成立。实缴登记制的好处是便于监管,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公司通过营业执照向交易方传达公司资本实力的信息,弊端是公司设立成本太高,且易导致资本闲置。

2006年《公司法》经修订实施后,我国适当放松了注册资本缴付要求。法律规定首次出资额只要不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即可(公司成立时缴 付到位并进行验资),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这实际上是实缴登记制与认缴登记制的折衷。

将于2014年3月1日起实施的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就是在公司设立时,由公司股东(发起人)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进行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4、对于投资者而言,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有哪些好处?

此次推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公司、公司股东(发起人)在注册资本管理方面增加了一系列权利,从而较好地解决了现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最大限度地为投资主体松绑,释放其投资创业活力。

一是去掉了台阶。由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说可以“一元钱办公司”。

二 是敞开了大门。由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理论上说可以“零首付”。例如设立一个注册资本100万元的公司, 按照原法律规定股东首期至少要缴付20万元到公司账户。改革后,股东可以根据需要缴付5万元或者1万元,甚至于暂不缴付,利于有创业愿望的投资者以最小的 风险尽早开始创业试验。

三是松开了手脚。原法律限定了货币出资比例(股东以货币形式出资的总额至少应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0%)。改革后,由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对于高科技、文化创意、现代服务业等创新型企业可以灵活出资,提高知识产权、实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形式的出 资比例,克服货币资金不足的困难。

四是摘下了紧箍咒。原法律规定,公司全体股东的出资最晚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 年内缴足)。也就是说,只要到了规定缴资期限,无论股东资金状况及公司是否需要,都必须确保出资缴付到位,否则属违法行为。改革后,由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出资期限,不再限制两年内出资到位,可以是三年、五年、十年,分次分批,从而可以提高公司股东(发起人)的资金使用效率。

五是大幅降低公司设立成本。改革后,在公司登记注册环节,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也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对于创业者而言,意味着注册公司成本大幅降低。

5、改革后,国家对所有公司都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了吗?

否。 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方向。根据国务院公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国家对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 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27个行业,暂按现行规定执行,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这主要是考虑到一些特定行业由于行业自身和政府管理的特殊 性,对其实缴注册资本的要求较高,特别是从国际上看,世界各国普遍对金融机构实施审慎监管,要求金融机构具备相当数量的实缴资本,以维护金融稳定。

6、实施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后,公司股东(发起人)无需对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了吗?

否。 “认缴”不等于“不缴”,最终还是要缴,是按照股东间达成的契约来缴。如果股东只认缴,不实缴,公司就是空壳。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并没有改变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也没有改变承担责任的形式。股东(发起人)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 司缴付出资,股东(发起人)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股东(发起人)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没有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应先缴足出资。因此,这就要求公司的 股东(发起人)在认缴出资时要充分考虑到自身所具有的投资能力,理性地作出认缴承诺,并践诺守信。

第11篇:什么是注册资金认缴制

什么是注册资金认缴制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鼓励社会投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实施意见》条款解读第16条,注册资本认缴制是指:注册资本认缴制是指在公司登记注册时股东可以不实际缴付或只实际缴付部分所认缴的注册资本,剩余部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缴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承担法律责任的制度。

简单的说,就是:如果公司注册资本是50万,如果两个或者以上股东出资,则可以选择在首期出资0万(即不出资)最长2年内)缴足注册50万即可。(注意:一人股东不可以认缴)

注册资金认缴制的特点:

1、减少投资项目审批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

2、

3、改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具体认定;

4、

如果你还有想了解的,也可以联系恒诚商务。

第12篇:股权转让协议书(认缴,个人独资)

股权转让协议书

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深圳市***公司(下称公司)于**年**月**日成立,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万元。甲方占**%的股权,认缴出资人民币**万元,甲方自愿将其占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股东决定,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公司**%的股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甲方认缴出资人民币**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的股权以人民币**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天内,按第一条1条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现金/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二、乙方受让股权后,乙方愿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甲方对转让的股权不再承担出资义务。

三、甲方保证对其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置质押,并免遭受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所持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权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份总价款万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份,还应付赔偿金。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份,还应付赔偿金。

六、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解除本协议,当事人签订的变更或解除协议书、声明书,经公证后方可生效。

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

2、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八、有关费用: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等费用),由**方承担。

九、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并经深圳市宝安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30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其它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承让方:

**年**月**日于深圳市

第13篇:股权转让协议(范本认缴)

(认缴制)股权转让协议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当事人于X年X月X日在XXX地签署: (1)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XXX (2)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XXX 鉴于:

(1)甲方持有XXX有限公司X万元的股权;

(2)甲方愿意将持有的XXX有限公司X万元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3)乙方愿意接受甲方转让的XXX有限公司的X万元的股权; (4)甲乙双方已熟读并同意遵守XXX有限公司章程。

1、股权转让

甲方在本协议项下转让所持有股权额为X万元,占XXX有限公司股权总额的X %,其中X万元已实缴到位,X万元未实缴到位,转让价格为X万元。

2、承诺与保证

2.1甲方保证对其转让的本协议项下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

2.2甲方保证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转让已获得XXX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

2.3乙方保证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按期足额缴纳甲方所认缴的出资额。

3、本协议签订后,XXX有限公司收回甲方的出资证明书,并向乙方出具新的出资证明书。

4、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一份由公司存档,工商变更登记使用一份。

甲方: 乙方:

时间: 时间:

第14篇: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制解读

股东(发起人)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股东(发起人)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股东(发起人)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没有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应先缴足出资。 这就要求公司的股东(发起人)在认缴出资时要充分考虑到自身的投资能力,理性地做出认缴承诺。 具体规定

新《公司法》第七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只是删除了原来“实收资本”这一项内容,也就是说公司注册资本并没有取消,删除的只是“实收”资本这一在“时间上”的概念或含义。

新《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中的第二款规定:(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删除的内容只是原规定的”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第二十六条又强调:“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修改了原来规定的:“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并删除了原来《公司法》在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的条款。据此表明,公司章程作为企业“宪法”的地位又一次凸显出来,另一方面行政机关过去“怀疑”或“假想敌”的观念也开始改变,认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记载,并以公司章程的记载作为监督监管执法的依据,这是社会或者说市场经济发展进步的必然选择。

新《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还强调:“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删除了原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的内容。

比如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要求,修改后的新《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第二款规定“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第八十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三条则强调:“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相应删除原有规定的只是“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

以上条款的对比与规定的表述,表达出新《公司法》制定的注册资本制度仍然对某类某行业的公司采用“实缴”制度,废除最低实缴资本的数额,只是为了支持创业投资,而从制度创新的意义上来说则更丰富了注册资本缴纳的方式,也就是说,新《公司法》施行注册资本缴纳的“双轨制”。

由此可见,“认缴制”不是“空头支票”,公司股东们必须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并详细载明,各自对公司注册资本的认缴出资比例及数额;各自出资的方式,是现金、知识产权还是其他可当作产权物化的资产;各个股东自主约定后统一的出资期限。

新《公司法》的“认缴制”也规定了工商登记机关登记的责任,尽管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的登记事项,由公司自愿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备案。取消营业执照上“实收资本”项目的记载。但是对“认缴”的公司,登记机关必须如实将公司注册资本、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期限、出资方式等登记事项向社会公示。

对必须“实缴”的公司或者可以“认缴”的而自愿“实缴”的公司,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时,对“实收资本”实行备案制,强调登记机关应当将有关备案信息及验资报告对外公示。从中表达出注册资本实行的双轨制,及向社会公众传递公示的意义与责任,所以说,“认缴”并没有淡化公司注册资本的“必要性”、“重要性”和“及时性”原则,并没有弱化出资人的“出资”义务,并没有转化公司对第三人或对社会应该承担的责任。

第15篇:剖析资本

2板砖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大胆起来。有50%的

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

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

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之险

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大胆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之险

自从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一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2012春晚节目单

一、大型歌舞《“垄”上行》表演者:中国移动 中国电信、中国石化、中国石油、国家电网等。

二、组合对唱:

1.《我爱十字红》演唱者:郭美美;

2.《我爱五道杠》演唱者:黄艺博(武汉市少先队副总队长)。

三、戏曲联唱:

1.京剧选段《盗御盒、憾锦旗、碎青盘》表演者:故宫博物院;

2.粤剧选段《分飞燕》表演者:谢霆锋、张柏芝。

四、双簧《精益求“精”》表演者:双汇集团。

五、小品《心怀鬼“胎”》表演者:锦湖轮胎。

六、大型魔术《海水变石油》表演者: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七、独唱《我为祖国喝茅台》演唱者:鲁广余(原中石化广东分公司总经理)。

八、全民健身《世界杯之90分钟不射》表演者:卡马乔及中国男子足球国家队全体国猪

九、情景剧《扶不扶?》表演者:摔倒的老太太及路人甲、乙、丙、丁。

十、木偶戏《信不信由你》表演者:王勇平(原铁道部发言人)。

一、科技解密《地沟油是怎样炼成的》表演者质检总局。

十二、惊悚故事《一个神奇的发光猪:荧光猪肉》表演者:工商总局。

三、凄惨舞蹈《开往天堂的校车》表演者:天堂里的宝宝。

四、相声《真假副教授》表演者:方舟子、李开复。

十五、独唱《蒙娜丽莎的眼泪》演唱者:潘庄秀华(达芬奇家具总经理)。

十六、话剧《官复原职:带薪休假的秘密》表演者:被贬下台而又上台的官员。

十七、内心独白《股民的血与泪》表演者:证监会。

十八、现场说法《以谁为准》表演者:江苏丰县交通局局长。

十九、小品《群英荟萃》表演者:三聚氰胺、毒奶粉、地沟油加转基因作物。

十、诗朗诵《将抗议进行到底》表演者:外交部

二十一、感动中国之《广东佛山某街头夜市下的十八位路人与拾荒阿姨》表演者:十八位路人与拾荒阿姨

二十二、杂技《动车追尾的始末》表演者:铁道部

二十三、情景剧《看守所里的秘密》表演者:云南某看守所全体狱警 及狱霸

二十四、单口相声《天价内存的奥秘》表演者:中科院。二十

五、零点报时《经典春联》

上联:校车、动车、渣土车,车车夺命;网通、联通、全球通,通通抢钱

下联:中油,海油,地沟油,油油索魂.庸官、腐官、马屁官,官官相护

横联:大好河山处处河蟹

二十六、结束曲:大合唱《涨声响起来》表演者:发改委 为何一些跨国公司到中国后会变“坏”

唐志军 学者

2011年,有关跨国公司在中国不守诚信、虚假经营、大肆行贿、不履行社会责任的报道屡见媒体,包括:锦湖轮胎事件、家乐福和沃尔玛等超市价格欺诈事件、美国康菲石油渤海湾漏油事件、重庆市沃尔玛超市以低价普通冷鲜肉冒充高价“绿色猪肉”事件、婴儿洗发精“含有致癌物”事件、法国标致雪铁龙集团公关部员工因涉嫌贪污腐败和行贿事件、阿迪达斯履行社会责任垫底事件„„这些报道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一个事实,那就是:一些跨国公司在中国已变成“坏”公司,其形象也在国人心中大打折扣。从而,也不由得让广大国人心中泛起一个疑问:为何一些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后就开始变坏呢?

经济学常识告诉我们,企业天生是追逐利润的,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其目的也是想方设法在中国赚取更多的利润。然而,经济学常识亦告诉我们,一个企业的行为要受其所在市场环境、法律环境、人文环境等因素的制约,这些因素共同作用,决定着企业的成本函数或收益函数,理性的企业通过分析各种行为的成本与收益,来决定其在一个环境下的选择和行为。我想,一些跨国公司之所以有恃无恐,公然作恶,欺诈中国消费者和践踏中国法律,正是因为中国的市场环境、

法律环境、政策环境和消费环境等方面出了问题,使得这些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后就变坏。

第一,法律不健全。由于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型时间不长,而且参与国际竞争的时间也不长,中国当前许多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建立健全,即便成为法律,但很多标准太“宽大”,哪怕别人的一些行为是有损国人利益、健康的,按照我们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仍然是合法、达标的(比如强生卷入“致癌门”之后,强生全球创新中心亚太区研究与开发部副总裁吴冬11月5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就说,强生的配方是根据不同国家法规要求而制定的,你们怀疑强生婴幼儿卫浴产品甲醛过高,但是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年组织抽检的结果显示,甲醛含量比国家标准还低很多);而且一些法律法规严重缺乏操作性,难以确立赔偿标准和惩罚标准(如2000年4月1日起施行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就是这样的一个法律,因此,在对康菲石油的索赔中,很多方面找不到相对应的法律依据)。

第二,商业环境自身有污点。主要体现为:一是商业腐败泛滥。由于权力嵌入市场的诸多方面,为寻找权力租金,许多领域的商业资本和权力相勾结,从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商业采购、销售、市场准入、质量监管和检测、卫生防疫、税收征取等几乎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腐败。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后,也不得不遵循这些“潜规则”,依附于权力及其带来的保护。二是企业竞争手段恶劣。在国内,很多企业不讲商业诚信,各种不道德的竞争手段肆意横行,假冒伪劣泛滥、黑市成分、垄断企业欺行霸市(比如中石油、中石化的断油断气),为站稳脚跟和赢得竞争,一些跨国企业也不得不采取非道德非诚信的竞争行为。三是不讲诚信。在中国,很多本土企业不讲诚信,随意违背契约,尤其是在债务环节,很多企业恣意拖欠银行或其他债权人的款项。这种不讲诚信的风气无疑也会影响到跨国公司,诱使其不讲诚信。四是创新得不到应用的尊重和保护。由于缺乏对创新的有效保护,一些具有良好市场“钱”景的创新一旦问世,会很快就被复制,导致创新企业不仅没有获得市场势力,反而背负了巨额包袱。五是不负社会责任。总体来说,中国的企业多数缺乏社会责任感,这也对跨国公司产生了一种“示范效应”,导致其进入中国后,不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中国当前的商业环境,就像一个大“酱缸”,无论是谁,跳进酱缸,哪有不被染黑的?

第三,地方政府以GDP为导向。为促进辖区的GDP快速增长,从而获取较好的政绩,许多地方政府大力招商引资,只要资本愿意来,哪怕受点儿委屈也都可以忍了,即便是跨国公司的恶行,亦可以抱以最大的宽容。因此,一旦某地的跨国公司不守诚信经营之道,采取一些“坏”的经营行为,地方政府也习惯于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来应对,而不是对其采取较重的惩罚,加大那些作恶的跨国公司的坏行为之成本,从而抑制其进一步变坏。而跨国公司在其本国,一旦作假作恶,就会受到非常严厉的惩罚,因此,在其本国,它只能老老实实、本本分分,是不敢变坏和作恶的。

第四,消费者维权意识不高和选择的无奈。作为一个整体,中国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高。很多消费者,在受到跨国公司欺诈后,都选择忍气吞声、自认倒霉,而不是用法律的手段对那些作假作恶的跨国公司进行诉讼,要其进行高额的赔

付;而且,由于集体行动的困难,中国的消费者也很难组织起来,共同讨伐那些“变坏”了的跨国公司。无奈指的是由于国内市场的不健全,很多方面并未出现替代跨国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导致消费者不得不依附于跨国公司。比如说,如果沃尔玛、强生作假作恶,我们就不买沃尔玛、强生的产品,但谁保证别的地方买的就一定是真的?

当然,在批评国内的环境因素不佳时,也有充足的理由来怀疑跨国公司的本性究竟是怎样的:如果你们本性是好的,能经得起各种诱惑,具有纯洁的道德基因,那为什么在中国会变坏呢?是不是你们本身就带有恶的基因?

然而,经济学告诉我们,资本或企业从来都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无所谓有没有道德基因,它之所以变好,是因为环境使其不敢作恶、不得不变好。所以,当我们骂跨国公司“心太黑”、没有企业社会责任感的同时,还应该多反省一下自己:是不是我们在某些方面出了问题,把别人也变成了坏人?

第16篇:人生资本

清晨起来,我喜欢坐在窗前品茗一杯清茶,看云卷云舒,观花开花落,品人生起伏。有时,我觉得人生就是这一杯淡淡的清香,悠香而漫长,而心里就是茶,引导了我们人生的航向。也许,越久远的酒口感越好,而茶却不是这样,决定它的是茶叶。所以健康的心理对我们很重要。

时日无尽时,何不抛开那些别扭的心事,用心期待?人生苦短,青春甚乱,但乱中不乏有美。不同的人,有各自不同的思维方式,所以面对困境,就有迥然不同的态度。纵观世界,有太多年轻的生命消逝,有太多美丽的人生在一瞬间便停滞。但与此同时,任有许多人活的比夏天还要温暖,区别就在于心理。

不是每颗星星陨落时都有星光,就像不是每颗泪珠的跌落都是因为悲伤。正因如此,作为时代前沿的我们怎能不以好的心理素质去承担家庭、社会、国家给我们的责任?没有什么能永恒不变,连存留的记忆也会随着时间烟消云散,然而从这一刻起,要学会坚强。亚里士多德说:“当一个人镇定地承受着一个又一个重大不幸时,她灵魂的美就闪耀出来。这并不是因为他对此没有感觉,而是因为他是一个具有高尚和英雄性格的人。”而所支配性格的就是我们的心理,心里就是一个人的灵魂,没有健康向上的心理,就如同行尸走肉一般。

大学生活无疑是一段永不褪色的风景,四年的时间,你可以成长为一个内心强大无比的人,也可以成长为一个心灵脆弱的人,但选择权在你的手里。你的生活,你的未来都紧攥在你自己的手里,无论你行不行,只要你相信:拥有健康心理的人不会失败。一个人最大的破产是绝望,最大的资本是希望,如果你心理足够健康,你就是史无前例的。

走过的路,前后左右都是烙印,都会如锦绣绸缎般华丽,拥有良好心态,是你人生最好的资本!

第17篇:实收资本

企业增资相关司法规定:

1、必须由股东的表决通过。《公司法》第44条、第106条规定,有限公司股东会对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或补足实收资本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的2/3以上由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资本也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缴纳资本。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按照公司法设立有限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应当按照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3.履行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资本的增加,将会引起公司章程的变更,因而,公司资本的增加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一、增资需提交给银行的材料有:1.增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2.①自然人股东之一或授权代理人持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来办理;②单位股东增资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支票,由委托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来办理财务章、法人代表名章和公章来办理。

二、企业增资开立验资户后办理验资。

三、增资后您的营业执照需要到工商进行变更。需提交: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有限公司应提交:(1)股东会决议或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作出的决定;(2)以货币方式增资的,提交法定验资机构的验资报告;(3)以非货币方式增资的,还应提交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及法定验资机构对评估结果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进行验证的报告。

上海企业增资的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能调整注册资本:调整后的注册资本数额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企业有经济纠纷且进入司法或仲裁程序的等。 追问

请问是不是必须要年检营业执照后才能变更啊?变更过后还要重新年审么?

回答

不需要的。

一般工商机关的处理是先让你年检。

追问

啊~ 太谢谢你了

我还想问下 我们公司现在增资过后大概一两个月内又要第二次增资 那可不可以一起变更 这一次增资先不变?

回答

不可以。

必须先变更的,

30日内必须变更,否则罚款。

追问

那进行变更后 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还要进行变更么?

回答 是的。

公司增资流程

(一)公司增资基本流程: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2、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

3、投入增资资金(或聘请评估公司进行实物/无形资产评估)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

(二)出资注意事项

A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

1、开立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2、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

3、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

B以实物、无形资产(如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注意事项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最多可占到注册资金的70%)

5、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须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6、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上海公司低价增资,增资所需材料,要哪些流程,企业为何要增资!

企业为什么要增资:企业为什么要增资,企业增资能带给公司什么好处第一 企业开公司时注册资本没有全部到位企业增资有可能是因为注册公司时企业注册资本到位20,剩下的80必须在企业营业两年内必须补齐.如果你开了一个50万的公司,实到注册资金只有10万元,即实际到位20的资金.在你公司营业开始后的两年内你就必须把剩下的40万资金补齐.第二 企业增资是为了公司发展的需要企业为了提升公司形象、扩大生产规模、引进战略合作伙伴、为企业参与招投标设立资格等等需求,可能会选择增资.我打个比方,比如你的企业注册资本有100万,而你要想接一个300万单子的工程,试想一下,当工程方看到你的注册资本只有100万的时候,他放心让你做吗?而如果你通过增资的话把企业注册资本增加到400万的时候,客户会觉得你的企业实力比较雄厚,会放心让你做的.上海的企业都很乐意把自己的企业注册资本增资到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只有这样才能显示出自己企业的竞争力。所以,目前上海增资行业很是火爆外资公司增资公司增资。 增资流程:

提供资料->制作增资所需材料->开验资户->现金入账->银行快递询证函给会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提供验资报告->提交工商制作营业执照 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

4、开户许可证正本原件

5、增资股东身份证原件

6、验资报告复印件 (历次验资报告)

7、公司章程复印件(历次章程及章程修正案)

8、银行所有印签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三排章)

9、网银所有材料(如果有网银)

10、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果有股权转让的,需提供历次股权转让协议并加盖档案证明章)

增资所需时间:5个工作日完成。

本公司是一家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可,和上海各大园区合作招商的专业企业登记注册代理服务的机构。我们有最专业的服务团队为您进行企业增资、公司注册一条龙服务。速度快,收费低是我们的特点,诚信、务实、高效、周到是我们的服务态度。

大额增资,点数低,周期短,5个工作日之内帮您完成增资 咨询热线:15000102002,021-62145651。 QQ:317525376 网址:http://www.daodoc.com http://touzi.hao100.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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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娃酷分类网:http://www.daodoc.com/

第18篇:资本骗局

因为女朋友被骗,所以搜集资料整理,就说说北海的资本运作。传销应时事而变,已经不是当年限制人身自由的模式了,当然还是有这种模式的存在。现在的传销都是披着光鲜的外衣,叫人防不慎防。例如私募集资,网络返利,网络直销,连锁销售,等等,如果你认为不是,那就是不是。但是记着自己种下的恶果是要自己背的。

(资料均搜罗于网上,一切责任均与个人无关,且已表明出处,如有不妥,请联系cyw966@sina.cn,本人一定于第一时间删帖处理)

资料整理:

近些年来,一种打着“资本运作”旗号的非法传销活动在广西一些地方风靡一时,吸引各地众多人员“加盟”。前段时间,随着北海市、区两级法院分开审理的一起特大传销案陆续开庭,这一新型高额传销的黑幕被揭开。

据北海市检察机关的公诉,这起特大传销案的被告人多达95名。由于人数众多,按其内部不同“体系”,由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下属3个区法院分开审理。被告人中,博士、硕士各2名,26人为大学本科文化,显示这类传销“高层次”和“知识化、职业化”特点。

从2006年下半年起,北海市民感觉外地人异常增多。他们租赁入住在各个高档小区,使得住房租金从原来每套公寓数百元涨到1000多元、2000多元,有的甚至达到三四千元。这些租房者普遍的要求是配齐家具、厨具、电器等生活用品,能够即来即住。与此同时,一个所谓的“1040工程”悄然传开。

公安机关查明,所谓的“1040工程”实际是一种以“资本运作”“连锁销售”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内部采取“五级三晋制”,每人交纳6.98万元,申购21份没有任何产品的“份额”后获得加盟和发展下线的资格,每人发展3个直接下线,按几何级数扩大,加盟者不断晋级,并从所发展的下线交纳的6.98万元中分得提成或奖金;当下线累积到超过29人时升为“老总”,收入最高可达1040万元。

也许是加盟“门槛”高,与以往的传销不同,这种活动的加盟者多数是有职业和稳定收入的人员,或者机关离退休人员,有的人担任过处级或副厅级职务,一些人甚至“拖儿带女”投入了这项“事业”。北海市一些新建小区的停车场,挂外省牌照的汽车一度随处可见,一些餐馆因为传销上线为下线接风洗尘或庆祝晋级聚会而生意兴隆。

一些被骗到北海的人告诉记者,他们都被告知,这是“中央支持”的“以政府为背景的民间资本运作项目”;“为了加快北部湾开发,国家在财政难以直接投入的情况下,允许北部湾开展金融试点,以高额提成鼓励积极参与,启动民间资本投入建设”。为了使人们相信,传销组织者还编印了有关北部湾经济区的各种资料,包括经济区规划、领导讲话、专家观点、媒体报道等;推荐公开出版的如《民间资本富中国》《消费者也能成为资本家》等书籍。这些表面看内容没有问题的书刊,传销者几乎人手一册。

此外,传销组织者还邀请一些专家、教授在北海市开设讲座,讲授经济形势、金融管理和资本运作等内容。记者从获得的一份“专家报告”看到,这名履历为“中国管理科学院院士”的专家声称北部湾开发需要1.2万亿元,因此从美国引进了“资本运作模式”,按“允许存在,严格管理,低调宣传,限制发展”的原则在北部湾进行试点。这个“报告”信口开河,还编造了中央多位领导对这一项目的指示,煞有介事。报告的题目竟然是《调整思路,加快发展,沿着十七大所指引的光辉道路奋勇前进》。

一些毫无相关的事,也成为传销组织者诱人入彀的凭据:以集团用户名义办理的手机内部通话免费业务,说成是电信部门对项目的“特许”;工商、公安部门对个别投诉难以取证,说成当地政府“默许”;银行对以购房等名义开设账户的大客户提供的方便,

回过头成了金融部门“支持”的证明。

更为荒唐的是,为了避免公安机关对某一“体系”的打击波及其他“体系”,传销组织者发明了一个“负调控”的说法:他们宣扬由于是“试点”,必须控制规模。为了防止泛滥,政府要对个别“体系”进行打击,并在媒体上宣传打击传销成果,这是进行“负调控”,让那些立场不坚定的人出局,促进“资本运作”的健康发展。

从2008年3月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统一部署,对广西境内的高额传销立案侦查,先后打掉了5个传销“体系”,查扣了37辆小汽车,现金50多万元,冻结了大批账户。办案中发现,一些升级为“老总”的传销骨干利用赃款在南宁、北海等地购买了多处房产,过着奢华的生活。

与这些极少数的“成功人士”相比,更多的人成为高额传销这种疯狂“老鼠会”的垫脚石。福建宁德市周宁县的赖某听信其表哥的蛊惑,以亲戚拉亲戚的方式,先后将30多人带到北海从事“资本运作”,投入180多万元血本无归。这些亲戚从小跟着他做生意,有人开超市,有人开茶叶店,还有的办工厂,家成业就,为了“资本运作”却把商铺盘掉、工厂关门。赖某说,表哥一直跟自己说这是政府允许的项目,利国利民利己,原来是拉大旗作虎皮,做的实际是国家禁止的传销。

朋友真实经历:

2008年农历12月15日我的女朋友打电话要我陪她一起过春节,我在毫无怀疑的情况下就答应去陪她一起过春节.(我当时想法: 她是我女朋友陪她过春节我并无质疑, 只是在北海让人有些奇怪,原来是在东莞工作)

于是我于2008年农历12月26日离开了广州离开了家,就去广西北海.27日早上5点多到达北海和信客运站,我就打电话要她来接我,8点左右她和另一个女孩子到了车站.然后认识了一下,就在北海市里玩了有两个多小时.接着就带我去了她们做传销的地方.是在一个小村子里,到处都是小矮瓦房,四处都是菜地,走进一个她们说的家庭里只见屋子中间有一张桌子周围座着2个人(一男一女)还有几张小矮凳子.然后就坐下了,很热情地开始聊天打扑克(问了很多东西还很客气的).两个小时以后又来了一个人说是找一个朋友,接着就开始讲\"兴田健康\"首先打出是政府支持的是国家允许的合法机构.然后讲公司怎么怎么样先进,给国家有过多少捐款,建过多少希望小学什么的,然后就是说这个公司是做一种健康保健产品,怎么怎么做的啊,做这个能赚到多少多少钱啊!(入伙后才知道这一步叫做:接待与摊牌),听完后你会觉得比可口可乐,比王老吉,比康师傅还要牛.然后就吃饭了,完了说是有很多朋友在聚会,唱卡拉OK,还以为真是.去了才知道是有很多很多人在一所谓的会场聚集在一起,不知道搞什么.在台上有个什么老总讲自己怎么做的现在怎么怎么有钱呢!我听的莫名其妙,因为我是新到的还是第一天刚来.所以还要上台做以自我介绍(这个她们说是打开自己的人际网络,接交朋友)。后来入伙了才知道这个叫做:听分亨会(就是听所谓的成功人士是如何成功经验,这个叫做跟着成功人士的脚步走一定会成功)两个小时以后,家庭聚会开始了.(主要是给新朋友准备的)她们叫做搞开心,说明白点就是让你放松,消除你的防备和怀疑心理.接着就是我女朋友让我早点睡了,睡觉的地方是这样的:地铺一排,在简单不过的,她们叫做:日本式榻榻米。

我就简单讲一下这是到北海的第一天情况.此后的每一天都是去拜访所谓的老总,听他们给我讲人生讲理想讲社会等等和进行洗脑工作,直到让你是思想彻底改变,接受让可这个行业为止.最后恭喜你加入和他们一起狼狈为奸,学会如何坑蒙拐骗.他们叫做给你一种超前的观念和先进的思想。

下面是所谓公司具体的情问况:

公司名称: 兴田健康产业国际机构.性质 台资企业

中国大陆总公司:兴田健康产业(合肥市)有限公司

注: 该公司我已查过是有的真实存在的,但是并没有在广西北海设有任何分支机构,该公司也并不存在有加盟连锁的项目。 如有人邀约去北海请小心决断,不过一般他们不会说自己在北海的会说是在南宁或其它地方。

公司运作项目: 兴田加盟连锁

在北海地址: 北海市四川路贵州开发区禾塘新村(大王庙处) 这一片的外来人员都是在干这个东西的.

加入条件:年满16岁 有合法身份证 必须购买一份3900元的产品

这份产品有3900元其中有400元上交给国家(交税)

业务级别:实习业务员→初级业务员→中级业务员→高级业务员

总合:就是自己销售的产品数量加上自己团队(下线)的所有销售数量之合

等级上升条件: 实习销售产品总合11份以上就上初级

初级业绩在11份到63份以内的.

中级业绩在63份到320份以内的.

高级业绩在320份以上的.

奖金分配: 实习的自己每销售一份产品可发获得(3900-400)*20%=700元的提成 没有下线分成

初级的自己每销售一份产品可发获得(3900-400)*30%=1050元的提成 并且自己的下线每销售一份产品可以获得350元的提成.

中级的自己每销售一份产品可发获得(3900-400)*40%=1400元的提成 并且自己的下线每销售一份产品可以获得350元的提成.另加团队管理奖金

高级的自己每销售一份产品可发获得(3900-400)*50%=1750元的提成 并且自己的下线每销售一份产品可以获得350元的提成,另加团队管理奖金。

奖金分配: 实习的自己每销售一份产品可发获得(3900-400)*20%=700元的提成,没有下线分成。

初级的自己每销售一份产品可发获得(3900-400)*30%=1050元的提成 并且自己的下线每销售一份产品可以获得350元的提成。

中级的自己每销售一份产品可发获得(3900-400)*40%=1400元的提成 并且自己的下线每销售一份产品可以获得350元的提成, 另加团队管理奖金。

高级的自己每销售一份产品可发获得(3900-400)*50%=1750元的提成 并且自己的下线每销售一份产品可以获得350元的提成,另加团队管理奖金。

销售方法

以电话邀约自己的朋友亲人,每次通话时间不超过三分钟,电话中不谈出自己真正在做什么,可以随便的有计划地编谎言来骗(这个叫做:美丽的谎言),骗来是为了让你从了解这个事业到接受认可再到完全的加入和她们一起做这个事业。

成功的条件: 你必须要成为一个优秀的骗子,你的上线有义务把你培养成为一个合格的优秀的骗子.就是你到少要邀约(骗)到两个朋友加入成为你的下线.当你成为初级时你将有上千元一月的收入,当你成为中级时你将有上万元一月的收入,当你成为高级时你将有十几万元一个月的收入,而且此时你什么都不用做。

加入后运作模式及制度: 生活AA制、每天就是听课学习交流经验、打电话邀约。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5:30 起来读书(公司资料,发财理念,树立自信)

7:40 到会场集合听课(听复制课教你怎么样教会你的下线发展和骗人,就是为了把

新来的和刚加入的培养成一个合格的骗子) 有新来的就去拜访成功人士(参加洗脑给灌输一种新的思想)

11:10 吃饭

12:00到13:40 自由时间(可以看书,可以休息,可以打邀约电话 但不能乱走动)

13:45去其他家庭串网(就是认识不同的朋友,帮助别人解决问题.比如说从家里骗不到钱怎么办,你提出来会有人教你怎么做.) 有新来的就去拜访成功人士(参加洗脑给灌输一种新的思想)

16:20 吃饭

17:00 听成功人士经验交流会(她们叫听分享,就是听成功人士讲自己怎么来的,现在怎么怎么有钱了,没有成功的应该怎么做,树立自信)

20:40 开展家庭聚会(她们叫做搞开心主要给新朋友准备,让新朋友消除防备和怀疑心理)

22:00 做梦了,每一天的时间是非常的紧凑,对于新来的朋友他不会让你有多考虑的时间.

发展步骤:

列名单(市场)→邀约(骗朋友)→跟进→接待与摊牌→交流→沟通→促成→复制

邀约(骗朋友)他们说是:是请朋友来北海给朋友一次发财的机会不要有心理负担,这个不骗朋友。

公司制度:

对于新来的朋友 和新朋友聊天有\"三谈\"(三谈即:谈社会 谈理想 谈人生)\"三不谈\"(不谈公司,不谈制度,不谈产品)

对于所有成员,任何事不能两个人私下谈,不能在内部谈负面消息。要做好对新来的朋友的保密工作(不要将公司的内部情况讲出等) 。要多做事。多说积极的树立自信的话鼓舞的话多表现自己多看一看公司的资料。最关键的是要听话要服从安排听从指挥(主要听从上线,家长,初级的话),他们常说的口号是,听话值100万!

自农历的12月27日到北海至2009年农历的1月27日我偷跑,为期1个月,2009年农历的1月7日我在来势汹涌的车轮战的轮番讲课洗脑下我也正式加入了,直到我走的那一天我没有见过产品长什么样子的.其实那产品我听说才几百元的价值他们买到3900元.现在想想我都后悔啊!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那些做传销的人都是一些财迷.想要一夜暴富,不如去买彩票,为福利事业还能做点贡献.

我加入钱的来源: 自2009年农历的1月4日我也开始和他们全力配合开始了从家里骗钱的行动!说来我都不好意思的!真他妈的丢人啊!我和他的计划如下:(骗钱的事由)事件:

(电话中向我父母要交代的事情)我驾驶摩托车出车祸撞到人要求赔款并且本人自身被对方非法扣押.

所选取的出事地点: 是在我家里人没有任何亲戚朋友的一个没有去过的不熟悉城市我当时就先在福建省泉州市

注:我的实际所在地在 广西北海市

做法: 反复向我家人打电话并威胁 恐吓, 要求给钱就放人离开.直到钱到手为止.

跟帖:

我是2011年3月13日,14日在北海呆了两天,3月15日逃出了黑屋。

事实就是楼主说的一样,现在广西所有的资本运作是99%的一样,什么阳光工程,国家保密项目,1040工程,什么什么的都是换汤不换药的东西,不管是黑老鼠还是灰老鼠,

反正都是老鼠!

劝告所有的朋友:

1 不要相信所有的认识的人,包括亲人所说的去广西考察项目、投资所有的借口!2 如果有朋友不相信,在去广西的时候,一定要留出回家的路费,把路费藏好,藏在内裤、鞋底等,不管他们说什么借口,身上的钱可以动,路费是绝对要藏好的,否则的话,那你没有回家的路费,逃出来的话,还要费一番周折。

3 如果去了广西的话,要多张一个心眼,反正我是在第一天的时候没有设防,被套取了底,在广西,他们说是用谎言把你骗取,到了广西之后,说的都是实话了,在我逃出来以后好好的反思了一下,原来,从一开始打电话邀约的时候开始,就没有一句实话!4 如果回家不方便的话,在关系可以使用的是假装答应,回家筹钱,毕竟近7万元,谁也不会装在身上,能逃出来的话,回家把事情和家里人说说,大家都是明白人(不要直接和他们吵,嚷,闹,没有用的,如果你不是加入他们,容易出来的方法只有两个:逃出来或者假装答应出来!)

跟帖:

2012年5月11号朋友打电话说介绍个投资生意给我做,说是回报率蛮大的。我半信半疑的和她来到广西南宁。但是 ,到了南宁就有车子把我接到了北海,一到北海我就知事情没有朋友说的那么简单,没准就是个传销组织,当时也就留了氛心眼,我是13号早上10点左右到的北海,到北海买菜做饭,吃完饭就带出去观光游玩,在游玩之中她们就在介绍这里有多么多么的好,生意有多么多么的好做,游玩一直到晚上5点左右吃完晚饭,非要我和她们同住,因自己已留心她们的作为,因此也就百般推脱找借口没有和她们同住,就在她们住的旁边开了一间宾馆住下,和她们说好第二天清晨6点相会。 但自己以想好快点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因此在夜间10点半看没人跟踪的请款下,包车一趟就跑到了南宁。今天十五号已安然到家了。在这里我只是要提醒那些要去北海或正想要去北海的朋友们,三思呀。北海是个好地方,也是投资赚钱的还地方,但是;自己一定要把握好投资方向,不要误入传销的魔掌之中。 我在这里 向全国政法部门呼吁 一定要严厉打击那些不法传销人,以免再有更多的人上当受骗,北海的国家政策是好的,但也成了传销人员的一到里有道具。希望政府部门严加管理。严厉打击,别让传销把北海那么一个神圣的海湾搞得乌七八糟,希望政府还我一个整洁的港湾。

跟帖:

奇怪!经过媒体爆光之后,北海的传销反而更坚定了,似乎都知道是谁在保驾护航。每周开两次会议,主要有新晨会(对新来的人开会洗脑)、老晨会(要求老人背《业务洽谈》外国翻译本)、素质学习会“主要学习八大心态,有宽容心态、感恩心态、学习心态等,不知是谁的书搬过来用)。《业务洽谈》翻译的有语法错误的,有的句子狗屁不通,规定谁要背错一个字,罚款50元。碰一下小凳子,罚5元。写个假条,笔画出格,罚款5元。一个民间组织,社会团体,没有权力对被害人反复罚款。就是共产后党支持的特殊行业也不能这么干。这是个侵犯人权的问题。北海市北部湾东路的新力海景的两幢高层,住的全是传销人员,慰蓝海岸社区也全是传销人员。他们天天都在开会。警察拿个登记本,告知全都是记做生意的。然后再挂个大匾,无传销社区。这是一种“明打暗保”的做法。据说,全广西有几百万人搞传销,现在源源不断的还有人被骗过来。我只想说不能这么搞,影响很不好。试想为了发展地方经济,让几百万外地人血本无归,是好事还是坏事?奇怪的是高级领导没有一个敢站出来表明态度。你不表明态度,就是调控。历史总会有一个说法。之前有位记者写有《北海的十年》,我想《第二个北海的十

年》也快出版了。不是民众的问题,是社会导向问题。

跟帖:

我在北海呆了一年,做了一年,现在不仅仅一分钱没有赚到,还亏了几万,TMD什么一个级别做一个级别的事,到最后上面完全不管你的死活,现在在北海湖北体系,四川体系一团糟,资本运作还有什么发展前途呢?开始是说国家友好的保障,一定能挣到钱,到最后都是人去楼空,现在一定要找上面人的麻烦?这个行业没什么发展的空间,你不发展就什么保障也没有,当你发展不动的时候没人说能保障你能赚到钱,所以啊!呆的时间久了就什么都明白了,什么前景,高低,123,跟进,转转工作哥都讲过,到现在,他妈的就是忽悠人的!才去的人不要再相信了!我就是个最好的例子!现在在北海那么多人没挣到钱,一定会去找上面的麻烦,这件事情要闹多大就闹多大,上面那些老总们!你们等着受死吧!

跟帖:

我前两天被一好久不见的朋友忽悠到了北海,说是去做出口贸易,在那边待了一天,也不带我去他公司,就带我去那旋转餐厅喝茶,然后就到他家拿几本书给我看,什么资本运作,还有找了一条什么温家宝国务院的什么方案,他一直含含糊糊不肯跟我说清楚,但要我一定安排四天时间,我因工作关系只能安排三天时间,他们说如果不能安排四天就不能带我去,我就知道有问题了。

然后我就把定在三天后的机票退了,当天晚上就坐大巴回家了。虽然到现我也没扯破他们的事情,但我心里已经很清楚他们在做什么。我在去之前还给我老婆专门写了封邮件,设置在我机票回程的第二天中午发出,如果我没按时回来,我就让我老婆报警。大家可要多留个心眼,对于我来说,就当是一次旅游了。

(以上的资料来源于铁血社区)

时刻记者,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丧失理性,被欲望和财富梦冲昏头脑。有多少人因为欲望被别人利用,轻则损失点小钱,重则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直至自行了断。出了社会,要混出个人样来,就得先做人,如果因为你因为这个而丧失了自己的口碑,基本就断绝了自己的希望。以前大家都说大学同学是这一辈子的财富,可以相互帮助,互相扶持。但是现在几乎变成梦魇,身边不断出现被自己的朋友同学,拖向传销的事件(当然不止大学同学,N多年没联系的小学同学)

不要因为所谓成功人士的表象所迷惑,不要向往那个光鲜外表。因为一辆好车,一座房子,就迷惑了自己的双眼。其实好多事情都是经不起推敲的,如果你有心的话。就怕你因为对朋友的信任,而很放心的忽视这些破绽。从此把自己放进那个早已设计好,来对付你的圈套。

第19篇:实收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现在有一家投资公司进行投资。投资额为3000万元。准备占20%的股份。请问如何做会计分录。急。谢谢。

问题补充:

谢谢。不过我问的就是被投资方的会计分录。被投资方收到3000万,不需要做会计分录吗?另外,还想改变注册资本,这个注册资本改成3000万可以吗?谢谢。

不好意思,是我没说清楚。因为我们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都是200万,有一家投资公司投资3000万。我们收到了3000万元钱,他们的占股权20%。会计分录是不是应该为:

借银行存款3000万

贷实收资本50万

资本公积2950万。

这样的话我们注册资本想改成3200万元。可是注册资本3200万元不等于实收资本250万元,是否可以呢?非常感谢。

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当与实收资本相一致,当实收资本比原注册资本增加或减少的幅度超过20%时,应持资金信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实收资本的增加有三种途径:

1、投资者最佳投资

2、资本公积转增为实收资本

3、盈余公积转增为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可以就用吸收投资时的资本公积就够了。

盈余公积转增实收资本:法定盈余公积金是每年税后利润的10%,但是盈余公积可以公司自己决定,这样就可以用盈余公积增资了!但是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后的余额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方案一(推荐——最简单):

吸收投资者

借:银行存款3000万

贷:实收资本40万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2960万

这样不需要变更登记,注册资本还是200万。吸收进来的那个投资者的股份份额也是20%。

以后什么时候想增加注册资本了,什么时候再用资本公积或者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再去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就好了。

以后转增资本时会计分录

借:资本公积/盈余公积2950 (3200-200-50)

贷:实收资本2950

方案二:

你们公司这种情况想增资到3200万元的话

吸收投资者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3000万

贷:实收资本640万(3200*2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2360万

同时用资本公积或者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借:资本公积/盈余公积2360 (3200-200-640)

贷:实收资本2360

再持资金信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就可以了!变更登记的时候要一并注明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

方案三:

如果按照你写的那样,

借:银行存款3000万

贷:实收资本50万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2950万

但是一定要马上变更登记注册资本为250万。

再做用资本公积或者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会计分录:

借:资本公积/盈余公积2950 (3200-250)

贷:实收资本2950

还要再去变更登记,按原出资比例将资本公积(或者盈余公积 )转增资本。这样比较麻烦。

否则因为你们公司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相差的比率很接近20%,虽然未超过,但是不知道当地怎么规定的,一旦变更登记为250万,投资单位是占20%的股份,20%(50/250);但是如果不要求变更登记就25%(50/200)的股份了。不过如果不去变更登记(股东的增加),那法律上就根本没这个投资者了,变更登记时可以酌情填写出资金额,只要是登记机关那里的注册资本的20%就可以了。

需要做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注册资本可以改成3000万

投资方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3000

贷:银行存款3000

投资方从被投资方的股东手里买来公司的20%的股权,被投资方股本总额没有变化,不用账务处理

注意是投资方从被投资方的股东手里买来公司的20%的股权,公司的股东赚取的是卖自己手中的股份所得的钱,不是你公司得到的钱,你公司股东只是换了人或多了个股东而已.需要变更登记股东

如果你公司想变更注册资本也是可以的,需要会计师事务所作验资

噢是这样,你公司有一新股东投资3000万入股按20%,公司章程变更,你公司的注册资本要变为3000+200=3200万,需要变更注册资本,要验资后营业执照也要变更,变更后作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3000

贷:实收资本3000

不可以,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都只能是250万元

第20篇:虚拟资本

股票市场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关键词:股票市场经济发展

一引言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的20多年里,中国股票市场从试点到大规模发展,目前股票市场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我国股票市场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也已成为一个令人们非常关注的问题。有很多学者就我国股票市场和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和深刻的探讨。郑江淮和袁国良(2000)、谈儒勇(2000)、孙小素(2000)、韩廷2001)、、殷醒民和谢洁(2001)、冉茂盛和张卫国(2002)、王军(2002)张碧琼与付琳(2003)、郑长德(200

3、2005)等都对于中国股票市场的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其结论是有冲突的,有的研究认为我国股票市场发展与我国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相关关系,有的研究则认为股票市场发展与我国经济增长之间不存在相关关系。导致研究结论不一致有许多因素,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大多数研究使用的年度时间序列数据,研究中使用的计量经济学方法也比较粗糙。不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八十年代以来股票市场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其规模扩张速度远远超过了各国的经济增长速度,对于股票能促进经济增长已得到基本证实。

二股票市场与资源配置

有效的资源配置分析,自古以来就是经济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并且也是现代微观经济理论的基本组成部分。通过股票市场进行配置的资源是资本,它是一种稀缺的生产资料资源,这将直接决定着产出总量、结构和经济增长。股票市场资源配置的重要性还不仅仅在于对股票市场所筹集的资金的配置,更重要的是,它还主导着其他配置方式。因为,一旦股权资本配置到某一产业或是企业,它就获取了其他资本配置方式的控制权,不管是银行的贷款还是发行企业的债券等等之类的资本配置方式都将以股权资本配置为基础,它们是股权资本配置的配套资未来的股票市场是促进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

三近年我国股票市场发展状况

尽管“这些年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经济增长在总体上起到了有力的作用”的论据有些理想化,但有关“股市发展对国民经济发展不仅没有积极促进作用,反而 有 负 面 影响”的 观 点,也值得 进一步商榷。但是,不 能 否 认 我国股 票 市 场发展对经济增长相应的促进作用。作为一个从计划经济和高度集权经济中脱胎出来的新兴市场,我国股票市场在短短的十年时间里,取得了

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

(一) 证券市场的规模得到了扩大

我国证券市场经过十余年发展,上市公司从1991年的14家增加到2008年的近2000家,超过70%股票有国营的背景。2008年末,国内股票市价总值已达到23.6万亿元,占GDP比重也越来越大。

(二) 股票市场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提高,地位提高

截止2008年年底,我国上市公司通过国内上市和海外上市募集资金达到1.8万亿元,通过上市和大量资本的注入,传统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正在有效改善,盈利能力正在逐渐提高。通过股票市场的发展,国家从股票市场获得的财政收入逐年收入,2008年的印花税达到了1945亿元,占当年税收收入的比重达到5.4%。

(三) 证券业初步确立在国民经济中的产业地位

证券业带动了相关产业如金融业、传媒业、电子信息业等产业的发展,证券市场对经济增长的直接影响越来越大,主要体现在证券业创造的增加值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上。证券业增加值是证券中介机构为证券交易活动及密切相关的金融活动提供服务和进行投资所创造的价值。从增长率看,除1998年外,1996年-2007年证券业增长速度都大大超过同期GDP的速度。1996年-2008年,证券业对经济增长的直接贡献率由1.9%上升到8.3%。除1998年外,证券业对经济增长是正向拉动,并且对经济增长的直接拉动力是越来越大。

(四) 股票市场的快速发展提高了国民的文化素质

随着股票市场的逐步发展,国民的投资意识和金融意识也逐渐提高,周围的人讨论的投资话题也逐渐从以前的国库券储蓄逐渐转变为在对我国证券市场的认识,更有很多人直接参与了进来,并在不断的实践当中获得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十分丰厚的回报。

当然在我国股票市场取得巨大发展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在股票市场发展过程中 暴露出的相关问题,如欺诈上市、利润操纵、内部人控制、股价操纵、提前泄露股情等等。但是如果只是因为这些问题而一笔抹杀前十年我国股票市场所取得的巨大成就,那不仅有失公允,更是 十 分不利的。我认为,必 须用发展的、动态的,历史的眼光看待我国股票市场市场前十年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而不是简单地横加职责甚至要推倒重来,首先,我们不能忽视前十年股票市场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不能忽视股票市场发展对国民经济成长的贡献,不能忽视千万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为了这个市场的发展所付出的心血和牺牲。其次,要正视股票市场存在和积累的问题,并积极地采取措施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最后,我们还应该看到解放前十年我国股票市场累积的问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更不能搞运动式的“整治”,如果采取休克治疗只可能“置死地”不可能“而后生”。

四未来的股票市场是促进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

未来股票市场发展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不但不会减少,反而促进作用会越来越显著。以Kunt和Levine为代表的经济学家,从功能的角度研究股票市场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在他们看来,股票市场的作用并不体现在股票融资数量上。对经济增长来说,以股票为代表的证券融资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能够使投资者以较小的代价转移风险,便利了资本的流动,从而提高了资本的配置效率。他们的结论还暗示着这样一种推论:股票市场对经济增长起作用的前提是存在一个有效的市场,只有有效的市场才能引导资金向效益好的部门流动,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而我国的中小投资者众多,正好提供了一个这样的有效市场

众所周知,如中国这样的经济体,其不仅是一个由不发达经济向发达经济转变的经济,还是一个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过渡的经济。明显的事实是,中国的股票市场产生于制度变迁的背景下,而其发展,又反过来深化了制度变迁。股票市场作为经济体系中的融资制度,其产生与发展无疑会对经济增长产生影响,而且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大环境来看,股票市场的良好发展必然会很好的促进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

就在08年的9月,温总理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专题研讨班上指出保持证券市场的稳被置于与保持宏观经济的稳定和保持金融市场的稳定并列的观点,不仅非常引人注目,也充分显示出当前保持证券市场稳定,已成为与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和保持证券市场稳定拥有同等重要意义的大事。这种政策指向值得投资者反复玩味;而作为一个并列表述,证券市场位列三个“保持稳定”之列,也显示了在世界各国因次贷危机重创证券市场、以至于不得不采取各种措施对证券市场实施干预的国际背景下,中央对我国当前证券市场稳定的高度关切。

五、如何更好的发挥股票市场对经济增长促进作用

(一)由“政府控制型”向“市场取向型”转变

我国股票市场是为了适应经济转轨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具有典型的政府推动型和行政控制的特点,这使得我国股票市场成为人们口中的政策市。因此,我们必须要推进中国股市的市场化。而在这其中,政府职能的转变是尤为重要的一环。我们必须要将政府在股票市场上的行政功能置于市场规则和制度的约束之下,减少政府政策对股市的干预,保持市场监管部门的独立性,释放长期受抑制的市场能量,把本该由市场完成的事情交还给市场,实现社会资源合理和高效的配置过程。

(二)由“封闭垄断型市场”向“开放竞争型市场”转变

中国股市的很多问题都是和市场的封闭垄断性联系在一起的。实际上,中国股市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都是一个面向特定投资者,为特定企业筹资的场所。在这样一种制度安排下,市场本身的均衡被打破,出现市盈率高,企业价格扭曲等现象,所以中国股市其实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非均衡市场。为此,我们必须推进股票市场的对内对外开放,引入竞争机制,放宽对外资及民营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限制,只有这样才能保持市场的效率和活力。

(三)加快衍生金融产品的开发,丰富投融资工具

目前我国居民的投融资渠道单一,基本上只有储蓄存款、国债和股票三种,而其他的期货、期权、企业债券等则相对较少,这使得股票的替代投资工具很少,容易导致股市积聚大量风险。而且在我国,由于对企业发行债券的严格限制许多企业便把融资的希望寄托于股市,甚至为了在股市上圈钱而制造虚假财务信息, 误导投资者,这更加剧了股市的风险。而且股票市场上重要的规避风险工具——股指期货——到现在还没有推出,这也放大了我国股市的不确定性,是的我国的股市经常出现大幅波动。

因此,我们应该要大力发展衍生金融产品市场,尤其是企业债务和股指期货市场,分散股市上的风险,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我国股市的健康发展,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时间不是很长,所以肯定会面临这样那样的问题,只要想办法解决问题,才能更好地发挥股票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六 结论

中国股票市场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一定双向因果关系,即经济增长不仅能够促进股票市场发展,而且股票市场的发展又能够进一步促进经济增长。股票市场发展对经济增长的短期影响较为有限,但长期影响显著。进一步讲,股票市场作为国民经济“晴雨表”的功能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储蓄动员是中国股票市场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之一,这一点可以从协整方程中股票市场资本化比率与经济增长率正相关得到印证。事实上,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不仅极大地促进了股票市场规模的扩大,而且股票市场规模的扩大也确实吸引了大量储蓄资金进入股票市场,从而增加资本形成。作为股票市场所提供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一种服务,流动性对我国经济增长的影响日益显著。实证结果显示,我国股票市场换手率不仅与经济增长正相关,而且构成经济增长的格兰杰原因,这表明我国股票市场已经能够通过流动性机制发挥信息收集、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功能。总的来讲,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股票市场已经初具规模,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也日益显著。与此同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相比,现阶段中国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建设还比较薄弱并在很大程度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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