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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8 12:12:29 来源:活动方案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示范街、

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商务厅的有关文件要求,决定从2010年开始,在全市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确保创建活动顺利进行,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分类指导、示范带动、分级实施、社会参与”的总体思路,通过创建一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较高,管理规范,诚信经营,影响力大的经营街、单位,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提升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建设和谐马鞍山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为目标,以创建活动为平台,进一步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和制度,着力构建良好的餐饮服务监管工作氛围。“十二五”期间,从2011年开始,创建1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每个区创建1条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各县(区)每年创建5个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以后逐年巩固提高。通过创建活动,促进餐饮服务市场秩序得到规范发展,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三、示范标准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应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领导与工作机构,执法监督队伍配备有力,应急管理体系组织健全,财政支持保障充足,辖区内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设立投诉举报网络,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监管工作扎实有效,并达到以下创建标准:

1.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其中B级以上达到80%;

2.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及餐具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3.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90%以上;

4.辖区食品安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

5.辖区内连续3年以上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6.辖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目标达到100%;

7.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应选择餐饮服务单位相对集中、基础好或影响大的街区开展创建工作,并达到以下创建标准:

1.街区内没有无证经营的现象;

2.街区内所有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均应诚信守法经营;

3.配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

4.街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均达到B级以上;

5.街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比例达到50%以上;

6.街区内连续两年以上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7.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80%以上。

(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应当诚信守法经营,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实施,各项措施符

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能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较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能够全面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并达到以下创建标准:

1.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100%;

2.量化分级管理被列为B级以上;

3.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100%;

4.积极采用“五常法”或“六T法”等先进管理方法;

5.连续3年以上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四、工作步骤及主要任务

(一)动员部署

按照统一部署,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创建单位,召开动员大会,明确示范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措施和实施步骤。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创建活动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

按照本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细化目标,分解任务,落实措施,加强调研,搞好筛选,以点带面,逐步推广。针对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加强指导,搞好协调,加以解决。

(三)考核验收

要认真组织开展对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示范街、示范单位的年度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逐级上报备选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商务局将开展督查和指导,并严格按照示范标准,组织开展示范县考核验收和推荐上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要根据创建活动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认真搞好动员部署。将创建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位。要加强检查和考核,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搞好结合,形成合力

示范创建活动要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以及“笑脸、平脸、哭脸”动态公示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联合实施。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商务部门要与卫生、农委、工商、旅游、城管等部门加强协作,共同推进。

(三)突出重点,分类推进

严格落实餐饮企业的主体责任,动员广大餐饮企业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组织餐饮业主相互观摩学习,增强创建活动的社会效果。要突出重点,区分层次,分类实施,以点带面,扎实推进,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报道创建工作做法、经验和成效,积极推介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讲究企业信誉的典型,为提高餐饮服务行业信誉,营造浓厚的创建活动氛围。

推荐第2篇:“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石家庄市法制办公室

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活动的

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石家庄市直工委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活动的通知》(石直字„2012‟4号)要求和全市“六五”普法规划的安排部署,决定在“六五”普法期间,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机关”,广泛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活动。现结合法制办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化“法律进机关”、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活动,为我市实现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和建设幸福石家庄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总体目标和要求

总体目标:以“优化社会法制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

为主题,深入广泛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活动,在全办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提高全体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总的要求:大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提高机关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推进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深入人心;大力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基本法律原则、法律制度的宣传教育,努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大力开展以“优化社会法制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的创建活动,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法律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一是坚持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积极开展党组会、办公会等会前学法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和省、市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二是加强对机关公务员的法律培训。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安排学习内容,认真做好涉及我办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邀请法律专家进行法制讲座。每年安排2—3次,邀请有关方面专家讲解在依法行政过程中需要熟悉和掌握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政府法制业务水平。

(二)完善决策机制,进一步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凡是涉及政府法制工作的

重大决策事项和重要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以及较大金额的支出等行为,都要坚持通过集体研究作出决定。二是严格制发各类规范性文件。认真落实《石家庄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流程,在明确相关处室和人员起草、审核规范性文件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精减工作。三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大力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并结合法制部门职能要求,积极接受各界监督,增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

(三)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当好市政府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和助手。一是加强行政立法工作。围绕全市中心和重点工作,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等急需解决的制度问题作为重点项目并优先安排;对社会高度关注、条件成熟的立法项目,加强协调调度,尽早出台。二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前置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规定,定期通报同意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规范性文件,坚决予以纠正;对不符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或者相互不协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改或废止,切实维护法制统一。三是加强法制监督。贯彻落实《石家庄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引导,进一步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

外部环境。四是努力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完善复议案件审理方式,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认真组织行政机关依法应诉,及时有效地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五是加强对依法行政的评议考核。深入开展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评议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六是加强法制宣传。深入开展 “法律进机关”活动,根据不同阶段的重点、难点问题,利用网站、公开栏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机关内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学法、用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四、时间安排和组织领导

(一)时间安排。“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活动与“六五”普法同步进行。2012年,结合“六五”普法工作启动,对“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活动进行全面部署;2013年,对“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活动进行中期总结,并向市直机关工委申报市级先进典型;2014年,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活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2015年,对“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做好市直机关工委的检查验收准备。

(二)提高认识。“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活动是全面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是“法律进机关”的进一步深化和延伸。各处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示范机关”

创建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大胆探索、注重实效,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领导。办成立“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党组书记、主任郑国良同志任组长,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张若丕、赵成英、马福恒任副组长,各处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秘书处。

(四)广泛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办网站、宣传栏的作用,做好“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宣传“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将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九日

推荐第3篇: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邴集乡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市、区关于加强依法行政精神,促进全乡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程,经乡政府研究,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总体要求,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增强服务意识”为目标,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积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开创全乡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创建内容

创建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建立完善决策机制、科学制定规范性文件、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

三、创建标准

(一)建立完善决策机制

1.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在维

护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2.规范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行为,行政执法单位与相关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彻底脱钩。

3.执法单位职能划分合理,权限合法,职责分工明确,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健全,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增强。

4.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对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人民群众申请公开并可以公开的信息,选择适当方式及时公开。

5.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决策行为规范,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相统一。

(二)科学制定规范性文件

6.起草、审核规范性文件的权限、程序合法,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等重大问题举行听证并向社会公示。

7.出台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不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没有地方、部门保护主义现象,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率达 100%。

8.建立并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发、备案、废止和定期清理制度。

9.出台规范性文件及时向社会公布,并评估实施效果。

(三)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0.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执法人员持证、亮证执法。

11.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无不作为或越权作为情况。

12.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合法规范,记录齐全;执法文书符合规定,按照档案装订标准进行管理;执法单

位内部实行案卷评查制度。

13.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规范行政执法的各项制度。及时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合理分解行政执法职权,明确执法程序和标准,制定行政执法流程,提高行政效能。

(四)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14.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舆论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

15.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报送上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16.善于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解决社会矛盾,化解行政争议,确保本单位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问题。没有被复议机关作出撤销具体行政行为或被法院判决败诉的行政案件。

17.建立和完善行政赔偿制度,依法确保对行政赔偿落实到位。

18.加强专门监督,积极配合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构的监督。

19.强化社会监督,完善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制度,认真处理来信来访,积极受理投诉,依法作出处理。

(五)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20.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对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强化依法行政和法律知识的更新学习培训,并进行考试。

21.执法队伍团结奋斗,作风端正,积极参加各种法律知识和技能培训,执法队伍素质过硬,工作责任感强,能够为人民群众生产活动提供良好服务,群众的满意度和信任度较高。

22.执法单位对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情况的考核、管理制度化。

23.行政执法队伍稳定,执法人员熟悉、精通业务,执法行为规

范。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

(六)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

24.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法制工作机构职能明确,人员配备齐全。每个行政执法单位至少确保有一至两名专职法制工作人员。

四、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把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重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认真做好综合协调和组织领导工作;其他领导要根据分工具体抓,努力形成强大合力。

(二)加强宣传,提升素质。领导干部要自觉坚持学法制度,做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楷模。

(三)规范行为,强化监督。各行政执法单位要量化具体行政行为的各个工作环节。要严格执法证件管理,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准入关、培训关、考核关,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严格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加大对现场执法的明查暗访力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四)完善制度,落实责任。深入做好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完善评议考核机制,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工作定期报告制度等,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开

展。

二0一0年一月三十一日

推荐第4篇:喀喇沁旗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喀人口发„2011‟26号 签发人:康宝山

关于印发《喀喇沁旗人口和计划生育 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现将《喀喇沁旗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街道)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开展情况、遇到的有关具体问题和典型经验向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政法股反馈。

喀喇沁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1年8月30日

1 喀喇沁旗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根据《赤峰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苏木、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喀喇沁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从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出发,积极培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逐步推动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人口计生依法行政水平,促进人口计生事业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加强基层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健全人口计生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使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效能显著提高,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法制意识和能力。健全学习制度,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教育和培训,提高广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经常 2 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活动,群众对人口计生政策和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二)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定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备案审查、定期清理和公开等制度。出台的基层管理服务制度和相关政策,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符合工作实际,有可操作性。制度建设科学合法。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完善行政执法告知、说明理由、回避、调查取证等制度,完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切实解决执法经费与收费、罚没收入挂钩问题,确保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提供优质便民服务。全面落实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和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咨询和服务。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加大便民维权力度。完善便民服务大厅,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为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提供技术支撑和物质保障。创新服务方式、改善服务质量,全面、准确、依法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事项、程序和标准。办理计划生育有关证件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押金、保证金、管理费或者其他任何费用;无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问题的投诉。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五)完善利益导向机制。更加注重利益引导机制建设,积极推进相关民生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衔接,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和资金保障机制,着力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优 3 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依法及时兑现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法定奖励兑现率100%。

(六)推进村民自治管理。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工作方式方法的转型,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扎实开展村民自治活动,依法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深入推进诚信计生,普遍提高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服务管理功能。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人口计生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机制。

(七)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调查、处理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加大执法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示范乡镇(街道)的申报和管理

(一)申报。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评选采用自主申报、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应当于每年9月10日前填写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并对申报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2011年,按市人口计生委要求,我旗须申报国家级示范乡镇(街道)1个;我旗决定申报自治区级示范乡镇(街道)2个,并逐年申报自治区级和国家级示范乡镇。

(二)审核。旗人口计生局结合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情况,对乡镇(街道)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每年9月20日上报市人口计生委。市人口计生委对申报单位报送的材料提出审核意见,于每年9月30日前按要求向自治区人口计生委推荐示范乡镇(街道)候选名单并报送申报材料。

(三)命名。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分自治区级和国家级。自治区人口计生委采取书面审查和实地抽查验收的方式,对拟命名的示范乡镇(街道)进行复核,符合标准的,列入自治区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候选名单,在内蒙古自治区人口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进行命名。国家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从自治区示范乡镇(街道)中择优推荐,国家人口计生委采取书面审查和实地抽查验收的方式,对拟命名的示范乡镇(街道)进行复核,符合标准的,列入全国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候选名单。经国家人口计生委依法行政与利益导向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后,在中国人口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的,命名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并颁发奖牌。

(四)管理。国家人口计生委和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对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实行动态管理。市人口计生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和检查,旗人口计生局将以调研检查方式加强指导。坚决实行重大案件“一票否决”制,已命名的示范乡镇(街道)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的、群众对示范乡镇(街道)强烈不满且反映问题属实的,撤销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称号,并收回奖牌。被摘牌的乡镇(街道),三年内不得再申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载体。各级领导和广大计生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5 把创建活动落实到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履行人口计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基本准则。

(二)加强领导,认真实施。旗人口计生局将加强对乡镇(街道)的指导,为创建活动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各乡镇(街道)计生服务中心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的高度重视,把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设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乡镇(街道)要按照示范标准,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畅通维权渠道,开展优质服务,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执法监督,坚持从实际出发,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积极推进,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统筹协调,提升水平。创建活动涉及面广、内容丰富,是一项全局性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将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与当前开展的基层文明执法活动、诚信计生、阳光计生、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乡镇创建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注重解决当前人口计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进一步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

(四)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法制机构。要保障开展行政执法所必须的经费、设备,保持执法队伍相对稳定。乡镇(街道)至少有一名专业执法的政法员。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执法评议考核,评议考核结果要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升的重要依据。要重视提拔选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依法行政发展的优秀干部。

(五)深入宣传,推广典型。各乡镇(街道)要将开展创建活动的具体措施向群众公开,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旗人口计生局将大力宣传、推广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的先进事迹和成功经验。国家人口计生委将从已命名的“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中,选择有代表性的乡镇(街道),重点加以宣传推广,最大限度发挥其典型示范作用。

(六)纳入考核,建立激励机制。旗人口计生局将创建活动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逐步加大依法行政在考核中的权重,对已命名的国家、自治区级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给予加分奖励,切实形成科学的工作导向。对命名为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的,予以鼓励和支持,并在政策、投入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附件:

1.喀喇沁旗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2.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标准

3.国家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申报表

4.自治区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申报表

主题词:计划生育 依法行政 方案 通知 喀喇沁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1年8月30日印发 共印20份

7 附件1

喀喇沁旗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康宝山 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副组长:赵庆华 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旗计生协

会常务副会长

张振民 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兰春雨 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长

成 员:刘学东 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政法股股长

赵义民 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流动人口服务管 理办公室主任

张淑君 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监察室主任 钱国龙 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统计股股长

牛晓燕 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主任

张海岩 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科技股股长 唐志强 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宣传股股长 职 责:组织协调创建活动,研究处理活动开展中出现的问题;开展调研,指导督促创建活动;审核申报材料,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并提出推荐国家、自治区级示范乡镇(街道)候选名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法股。

8 附件2 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示范乡镇(街道)标准

(一)文件合法:制定的基层管理服务制度和相关政策体现依法维权,没有与国家、地方立法及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内容,规范性文件合格率达到100%;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备案审查制度。

(二)普法深入:经常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活动,群众对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晓率达90%以上。

(三)执法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的委托事项执法,程序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适当;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服务,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落实率95%以上;执法案卷规范、完整。三年内未发生粗暴执法、乱收费、乱罚款、违规施术等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无行政败诉案件。

(四)服务便民:全面、准确、依法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事项、程序和标准。办理计划生育有关证件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无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问题。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五)奖励落实: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规定,及时兑现各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扶助政策。法定奖励、奖励扶助人员准确率、兑现及时率达到100%。

(六)保障有力:苏木、乡镇(街道)领导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有专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人员,定期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执法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业务,具有执法资质,持证上岗,依法行使职权。

推荐第5篇:肥城市国税局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肥城市国税局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肥城市国税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贯彻执行能力,加快该局法治税务建设,促使他们成为法治理念显著提升,制度质量明显提高,执法行为不断规范,监督制约切实有效,权益保障全面增强,法治环境明显优化的法治税务单位。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为加强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保证创建活动取得预期效果,该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法规、征管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该市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研究审议该市国税系统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总体规划。研究确定年度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工作目标和任务,确定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对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审议等。

二、制定计划、分步实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根据肥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

全市国税系统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出《肥城市国税局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一是实施组织保障。 加强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成立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职责。二是细化具体任务。根据《肥城市国税系统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示范点工作方案》、《肥城市国税系统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工作任务及分工》,结合肥城市国税局的实际,分解创建活动确定的各项任务分工,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确保创建活动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搞好动员宣传。组织全系统国税干部职工召开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动员大会,明确创建步骤和任务分工,营造创建氛围。同时结合税收宣传月活动,利用电视、报纸、办税服务厅宣传栏和门户网站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创建活

动的意义、任务和工作重点。

(二)开展组织实施 。按照制定的方案及规定的工作

任务和分工,逐步开展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依法化解涉税矛盾纠纷、提高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等各项依法行政工作。

(三)搞好自查自验。按照《肥城市国税系统开展依法

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考评标准》组织对本局2012年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开展工作自查:首先由局内各单位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列出完成的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其次市国税局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按照《肥城市国税系统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考评标准》进行逐项对照检查,形成检查报告,在局务会议上进行通报。

(四)认真总结提高 。按照肥城市国家税务局依法行

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局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工作检查形成的评估反馈报告,对该局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行总结,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问题,按上级局提出的解决问题的方法,结合本局的实际,加以整改或完善,

为全市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累工作经验。

三、明确任务、做好分工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该局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议事日

程,党组专题研究法治工作每年不少于两次。二是规划、计划制定。制定依法行政工作五年规划,每年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制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检查评议等办法。三是依法行政工作机构和人员落实。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分工。四

是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重大税收执法事项审理委员会会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核定(定额)征收审核审批小组会议、征收方式核定审批小组会议等需要决策的事项。结合该局工作实际,将重点制定修改和废止本局职权范围内的加强税收法律政策执行的内部工作管理制度及征管办法、集体审理的重大税收执法(决策)事项、研究税收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税收执法问题及处理意见等事项。涉及纳税人切身权益、涉及人、财、物等重大行政行为以及重大税收执法行为;研究根据本单位确定的采购限额和标准的政府采购事项等确定为重大决策事项,列入重大决策范围。五是完善重大税收决策议事规则和程序规定,按照重大税收决策规则和程序作出决策。六是探索建立重大税收决策跟踪反馈和风险评估机制。重大决策实施后,通过政策调研、行业调查、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决策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凡是作出涉及税务人员和纳税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要进行风险评估,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做出决策。七是探索建立重大税收决策领导干部问责制。加强对决策活动的考核监督,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四、积极推进、全面公开

1、不断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扩大税收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公开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有关的信息。行政许可和办税事项及其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提交的全部资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具体负责部门、结果、救济途径。行政处罚事项及其依据、标准、程序、救济途径,行政性收费项目及其标准、依据;政务公开、稽查规范、服务承诺、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违反承诺或违纪行为的投诉或救济途径等。

2、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和程序。严格执行《肥城市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务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事项、形式和时限等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3、健全公开监督和保障机制。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实用,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4、丰富公开形式。继续依托办税服务厅,通过电子触摸屏、公布栏、宣传资料等形式将办税事项公布。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利用门户网站等信息网络为纳税人提供及时、便捷的公开服务;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纳税人座谈会、纳税人业务培训,通报有关纳税事项和宣传税收政策法规;继续充分发挥新闻、报刊等传媒的作用,做好公开工作。

推荐第6篇:司法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实施方案

司法局创建依法行

政示范单位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按照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铜川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11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市局决定在司法行政系统集中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单位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依法行政的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各项工作职能,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由同志具体负责日常工,领导小组负责全局行政执法工作和创建依法行示范

单位的组织领导检查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行政执法工作和工作日常事务。

三、创建目标

1、司法行政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正确实施,机关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水平和能力显著增强。

2、全面推行司法行政工作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主体合法、权责明确、程序合法、行为规范、制度健全、监督有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3、基本形成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相统一的行政决策机制,司法行政管理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诚信、便民、高效。

4、强化监督,完善监督机制,扎实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行政监督效能,逐步拓展基层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渠道。

5、司法行政系统干部依法行政观念显著增强,依法办事、自觉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基本形成,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

四、工作任务

1、提高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和完善干部学法制度,增强司法行政系统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高与依法行政和履行职责相适应的法律素质和能力。对系统干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制精神,促进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形成与建设法治单位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2、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推进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公开,畅通人民群众获取信息的方法和途径,提高行政决策、监管和服务水平。在办公场所及网络上公示服务职能、权限、办事指南等政府信息,促进管理的公开、便民、规范、廉洁。

3、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按照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的要求,坚持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相统

一、权力与责任相统

一、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不断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机关内部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与司法行政机关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明确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程序和监督方式,对不依照法定程序或超出权限范围或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下,依法确定行政职权,明确执法岗位,合理分解执法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制度。

建立严格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铜川市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和《铜川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强化执法监督和人员管理,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5、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制定规范性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的工作措施和工作制度,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起草规范性文件,应当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草案应由主管领导审查后,由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6、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执法监督。要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系统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民主监督、监察、审计部门的专门监督以及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司法监督。进一步拓宽基层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渠道,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保障行政相对人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认真开展行风评议,充分发挥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 创建活动工作步骤分以下三个阶段:

五.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3月1日至2009年4月15日)。利用半个月的时间全局系统要紧锣密鼓的召开行政办公会、局务会和干警职工大会等会议,组织学习相关文件,设置宣传栏,专题宣传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的有关知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有关情况,进行广泛动员。同时,各单位在宣传学习动员的基础上要根据市局的方案,结合各地具体情况,作出整体部署,并制定详细的创建工作计划表,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进度。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4月16日至2010年11月15日)。各单位部门用十个月的时间全面认真的落实创建方案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围绕省、市要求,从对外执法管理、行政内务管理、系统法制管理、综合情况管理等方面逐条逐项梳理落实。找出薄弱环节,不断整改完善。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1月16日至12月10日)。各单位对创建活动开展自查自评,认真整理台帐资料,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检查创建成果。市局届时组织人员赴各单位检查验收,对全系统创建工作进行考评,对考评优秀的单位由市局授予“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对考评不合格的单位以通报批评。

六、加强领导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全系统干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依法行政贯彻到司法行政系统的各项工作中去,加强领导,坚持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

2、制定规划,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这个目标,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领导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将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全面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的依法行政。

推荐第7篇:石门镇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

石门镇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

为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把我镇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发挥我镇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典型示范作用,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县《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发挥示范作用,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努力开创我镇依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1、加快建设法治机关和服务型机关,实现履行职能到位,执法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使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得到全面贯彻。

2、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全镇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明显增强。

3、科学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重大决策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制定执法文书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文书质量明显提高。

4、建立基本规范的建设行政执法体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完善决策机制。

有民主决策规则;重大行政决策组织专家论证,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经过集体研究决定;执法单位权限合法,职责分工明确,各项预警和应急机制健全,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增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对应当主动向社会分开的信息,做到及时公开;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决策行为规范,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相统一。

(二)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

制定规范性文件程序合法,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等重大问题举行听证,向社会公示并评估实施效果;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与法律、法规、规章无抵触,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率达100%;建立并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发、备案、修改、废止和定期清理制度。

(三) 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行政主体合法,执法依据准确,职权明晰,程序规范,文书统一。能够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不越权,不失职,严格查处违法行为,法律法规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得到有效执行;行政执法案卷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深化,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及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有效规范执法行为。

(四)完善执法监督机制。

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舆论监督,虚心听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及时报送政府法制部门备案;强化社会监督,完善群众投诉、举报制度,认真处理来信来访,积极受理投诉,依法作出处理。

(五)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强化对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法律知识更新的学习培训,并进行考试;行政单位对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情况的考核、管理制度化;采取多样形式,加强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

(六)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

成立推进依法行政组织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专人负责政府法制工作;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工作有重点。制定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向县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行“罚缴分

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没有向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下达收费、罚款指标。

四、工作措施和实施步骤

1、提高认识。各单位要从提高执政能力基本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具体体现、构建和谐社会根本途径、预防和惩治腐败有效措施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把依法行政放到全镇工作全局的的角度进行安排和落实,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落实到全镇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2、营造氛围。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既离不开镇全体人员的参与,也离不开上级领导的关心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为营造良好氛围,全镇要开展一系列的活动,一是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使每一个干部职工都了解如何在创建活动中发挥自己的作用,增加大家的创建积极性;二是进一步强化学习。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党和政府关于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决定、决议,学习部、厅和市局关于依法行政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搞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自觉性。三是定期办黑板报,专题宣传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的有关知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有关情况;四是通过新闻媒体对有关法律法规及创建活动的典型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加广大人民群众对各项工作的理解。

3、狠抓落实。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能靠一朝一夕的突击,更不能流于形式。一是制定和完善行政执法一系列规章制度。拟定各项规章制度,经充分讨论,提交领导小组讨论通过。二是实行依法行政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保证各单位、部门协调联动,形成高效、灵敏的工作机制。三是全面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各单位签订《依法行政目标责任书》

4、严格考核。平时由党政办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年终组织考评小组,实施考评,总结经验,进行奖惩兑现,并对目标分解和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完善。

5、及时申报。把创建工作列入我镇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制定年度计划,年终进行总结检查,建立工作台帐和宣传阵地,及时总结情况和报送信息、报表。每年12月31日前,向县法制办、司法局提交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书面申请,并报工作总结。

推荐第8篇:示范县、示范镇、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镇、示范街、示范单位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倡导餐饮企业规范管理、合法经营、诚信兴商,全面提升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促进餐饮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有效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根据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和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临政办发„2011‟6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按照“分类指导、示范带动、分级实施、社会参与”的思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创建一批示范单位,树立一批先进典型,进一步增强全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推动餐饮服务单位升级和健康发展,提升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力争用今年1年时间,将我县创成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并创建1-2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镇、1条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和50个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以后逐年巩固提高。“十二五”期间,创成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争创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并创建4-5个示范镇(街道),创建3-5个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150-200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店、食堂)。通过发挥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促进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稳步提高。

三、示范标准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基本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应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领导与工作机构,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健全,执法监督队伍配备有力,应急管理体系组织健全,财政支持保障充足,辖区内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设立投诉举报网络,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餐饮服务食品监管工作扎实有效,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满意。达到以下创建标准: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其中B级以上达到80%;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及餐具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90%以上;辖区食品安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辖区内连续3年以上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基本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应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健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餐饮服务安全应急管理体系组织健全;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设立投诉举报网络,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餐饮服务食品监管工作扎实有效;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满意。达到以下创建标准: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其中B级以上达到

80%;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单位无制售假劣食品,无非法渠道进货等违法行为;农村50人以上(含50人)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90%以上;辖区内连续3年以上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基本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应选择餐饮服务单位相对集中、基础好或影响大的街区开展创建工作,并达到以下创建标准:街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均持证经营;街区内所有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均应诚信守法经营;配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街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均达到B级以上;街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比例达到50%以上;街区内连续两年以上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80%以上。

(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基本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应当诚信守法经营,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实施,各项措施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能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较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能够全面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并达到以下创建标准: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100%;使用生猪产品,应当是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量化分级管理被列为B级以上;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100%;积极采用“五常法”或“六T法”等先进管理方法;连续3年以上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四、工作步骤

该活动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县商务局共同负责

组织,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至5月31日)。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明确创建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措施和实施步骤。深入调查摸底,落实创建街区,确定创建单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至9月30日)。细化目标,分解任务,落实措施,加强调研,搞好筛选,以点带面,逐步推广。按照《标准》全面指导督促相关餐饮单位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并分别收集整理创建资料。开展示范工程考评工作,对创建街、创建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并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市级示范县”。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示范县、示范镇、示范街、示范单位的评价标准,对创建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创建工作中的亮点和经验,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扎实作好各项迎查准备工作,确保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我县的“市级示范县”评审和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根据创建活动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认真搞好动员部署。将创建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位。要加强检查和考核,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分类推进。严格落实餐饮企业的主体责任,动员广大餐饮企业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组织餐饮业主

相互观摩学习,增强创建活动的社会效果。要突出重点,区分层次,分类实施,以点带面,扎实推进,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报道创建工作做法、经验和成效,积极宣传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讲究企业信誉的典型,营造浓厚的创建活动氛围。

推荐第9篇:窗口文明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冷 水 司 法 所

开展窗口文明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所作风建设,外塑形象,内育素质,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文明素质,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局关于开展窗口文明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要,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文明司法所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认真履行行政职责,大力提高行政效能”为主题,进一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中心,全面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努力打造务实高效、清正廉洁、文明服务、人民满意的司法所,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打好基础。

二、创建文明司法所的目标

努力培育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强化职业责任,恪守职业道德,严守职业纪律,坚持文明行政,文明执法,文明管理,文明服务,努力建设一流的干部职工队伍,实现一流的管理和服务,创建一流的水平和业绩,把冷水司法所建设成为作风有两、服务优质、环境优美、群众满意的文明机关。

三、创建文明司法所的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把创建文明司法所作为一项长期性重点工作来抓,切实统一创建思想,列入重要议程,摆在突出位置,认真抓出成效。通过开展“模范履职、文明执纪”集中教育学习活动推动文明司法所创建工作,做到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创建合力,实现上下整体联动。认真学习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按照创建标准认真实施,所长统一部署,加强指导和监督,把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与业务工作、行政管理工作一起检查,把创建成果作为考察评价干警年度工作的重要依据。

2、完善标准。结合司法所实际,根据各岗位职责,系统地制定完善创建文明窗口、文明办案、文明执法、文明接待等方面的标准,深化文明司法所创建活动,公示优质服务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3、强化管理。健全完善司法所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个人岗位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建立科学严密的工作流程,形成既形成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利运行机制。

4、规范行为。进一步明确干警依纪依法履职的具体要求,提高依纪依法履职的能力,正确执行反腐倡廉各项法律法规制度。法律服务窗口人员进一步依法执业,严格职业纪律,职业道德,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广泛宣传。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运用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突出抓好创建主题,创建内容,创建标准以及创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全面反映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科学管理、优质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广泛开展创建活动,使全所干警对创建工作知行合一。

推荐第10篇:依法行政示范实施方案

镶黄旗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示范苏木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旗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确保全面完成2012年人口计生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今年将在我旗翁贡乌拉苏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苏木创建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合法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从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出发,大力加强依法行政示范苏木建设,促进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和行风建设,狠抓生育政策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违法生育处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性别比治理、流动人口管理等各项工作,促进我旗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苏木创建活动,加强我旗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建立人口计生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使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得到切实解决,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效能显著提高,全面提升我旗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三、主要内容和标准

(一)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努力打造诚信计生

成立旗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旗人口计生局与苏木计生办签订《人口与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和

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评议考核,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对有严重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出现严重恶性案件的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全体计生执法人员必须参加行政执法培训班,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确保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亮证执法,未经授权和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行使行政执法。

制定《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范围、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许可、生育证发放、奖励优惠政策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并广泛宣传。要健全完善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凡涉及计划生育的具体行政行为,要告知当事人所依据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要维护当事人的知情权、陈述权和申辩权,克服执法过程中的简单粗暴行为,坚持文明执法。

(三)转变执法理念,积极便民维权

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依法维权、优质服务的执政理念,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在生育证审批、各类证件发放以及环孕情服务过程中,不得向当事人收取押金、保证金、管理费或其他任何费用。特别在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基本技术免费服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惠民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对资格认定、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环节,做到依法行政。

依法、及时、就地办理群众来信来访,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首问制,对上访群众要耐心做好思想疏导和教育工作,及时化解群众矛盾,依法保障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严格依法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一抓生育政策的落实

(1)要根据年初下达的生育指标,对照指标安排,核实出生数的具体情况,已出生的是否做到持证生育,有指标但未出生的情况要切实掌握清楚。

(2)要切实摸清底数,组织人员进嘎查入牧户进行核实全员信息管理的有关情况,重点是新婚人员情况、出生情况、上环、结扎、人流和引产对象。

二抓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

(1)抓好查环查孕到位率工作。按照工作要求,确保参检到位率达到95%以上。

(2)抓好避孕节育措施到位工作。按照节育政策的要求,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严格控制计划外怀孕情况的发生。

(3)要切实做好在孕对象的跟踪管理。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中的在孕对象,要落实好层级责任制,对在孕对象采取“人盯人”的办法跟踪管理。

三抓党员、干部、职工违法生育的清理查处

(1)进一步加大对国家公职人员违纪生育的处罚力度。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打破情面,深入开展对违法生育的干部及其亲属的清理和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经群众举报查实、情节严重的坚决按照自治区《条例》严肃处理,除严格按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外,还要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同时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四抓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

(1)进一步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机制。严格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对征收对象在调查取证基础上,做出征收决定,按程序送达征收告知书和决定书,做到做到执法主体的明析化、执

法过程程序化、执法文书规范化、执法监督社会化,进一步强化和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与管理工作。

(2)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推进力度。要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强与法院等司法部门的联系,一是依法开展党员干部职工违法生育查处、计划生育清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活动。继续实行违法生育举报奖励制度,加强社会监督。二是要严格执行征收标准,规范执法程序,严禁因人而异搞弹性执法、差别执法和自由裁量,确保历年征收到位率50%,当年征收到位率达到85%以上,坚决杜绝和严厉查处“以罚代生”、“以罚代管”行为。三是加强社会抚养费管理、检查、督导力度,严禁“坐收挪用”,严禁以白条代替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五抓再生育审批工作责任制

再生育审批严格按照嘎查上报、苏木镇计生办核查、旗人口计生局审核审批的程序进行,严把每个环节关口,健全档案资料,各经办人要签字负责,存档备查。

六抓流动人口管理

按照“属地化管理、居民化服务”的要求,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现居住地的经常性工作范围,做到与户籍地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投入、同考核,扎实开展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活动,建立完善流出人口管理措施,努力提高流动人口办证率、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服务率。

(五)实施阳光计生,强化执法监督

计生行政执法人员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提高守法意识和执法能力。对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对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行政侵权的工作人

员,除进行经济处罚外,还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关系到计划生育工作的方方面面,同时,也是实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计生的关键所在,一定要提高认识,切实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制定政策、安排工作、部署任务时,都要考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学会用法律思维来研究工作、分析问题,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强化责任,从严考核

严格实行层级责任制,采取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的办法,使各级干部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对责任事故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虚报数据、包庇违法生育对象、不依法行政,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附:

镶黄旗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耿原(旗人口计生局局长)

副组长:梁立杰(旗人口计生局副局长)

成员:

刘颖(旗人口计生局宣传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人口计生局综合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刘颖负责。

第11篇:某局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施方案

XXXX局

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全面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根据省市局要求和我局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局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按照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基本原则,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执法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全面提升我局行政执法水平。

二、目标任务

我们将通过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开展,建立制度完备、权责明晰、行为规范、监督有力的税收执法体系。具体目标是:

1、执法素质显著提高。税务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明显提高,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

2、执法体系完备高效。根据依法治税、依法行政的要求,逐步实现管理科学化、信息网络化、制度规范化、考核民主化、征管现代化。

3、执法权责清晰明确。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以岗定责,权责相当,杜绝有权无责、有责无权、权限不清、责任不明的现象。

4、执法行为全面规范。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税收执法的制度和办法,促使税务干部在税收执法中做到行为合法、程序到位、手续齐全、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文书规范、处罚适度。

5、执法监督严密有力。推行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和税收执法监督检查相结合的综合考核评议机制。全面建立和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监督检查机制。逐步实现执法准确率、执法过错追究率、日常执法监督审理率、错案纠正率、复议应诉正确率等达到100%,把税收执法风险降到最低。

三、基本条件

1、合法行政。实施行政执法,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主管税务机关不得作出影响纳税人的决定。

2、合理行政。实施税务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要平等对待纳税人,不偏

袒、不歧视;执法过程中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遵循必要、适当的原则,主管税务机关在执法中可以采取多种法律方式来实现行政目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方式。

3、程序正当。实施行政执法,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外,应当政务公开,注意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并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等合法权益。

4、高效便民。实施行政执法,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纳税人。

5、诚实守信。主管税务机关公布的税收政策应当全面、准确、及时,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撤销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纳税人因此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6、权责统一。主管税务机关要依法履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手段,要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要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四、实施步骤

我局对本次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计划分三个阶段来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0年9月1日至2010年9月15日) 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0年9月16日2011年8月31日)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陕西省国家税务局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办法》确定的目标任务,并按照市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内容及标准积极组织实施,全面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10月20日) 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开展自查,积极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以迎接市局的验收。

五、主要措施

1、抓学习,增强执法能力

当前税收执法不规范的原因,既有道德失范问题,又有执法水平问题。因此,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关键在于素质,素质的提高在于学习,在抓学习上首先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结合实际制定全面、系统的税收法律法规学习规划,按照方案要求有计划、多渠道、分层次的开展岗位培训。在学习内容上,既加强职业道德素养学习,又加强执法业务知识学习。二是要根据基层税务工作的实际和问题有

针对性的开展学习,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学以致用。三是要采用多种生动、活泼、管用的学习方式培训干部。在积极鼓励干部自学的同时,定期抽调和选拔一部分执法骨干到专业院校学习深造。

2、抓程序,完善制度办法

程序法治是行政法治的前提,规范税收执法程序就要从源头上进行治理,让执法程序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借助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切实保证国家的税收法律制度能够在“公平、公正、合法、合理、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下贯彻执行。

3、抓责任,明确执法职责

要规范执法行为,执法责任是基础,工作规程是重点,考核评议是关键,责任追究是保障。我们将按照税收执法考核系统要求,做到以事定岗、以岗定责、权责相当。要将执法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应遵守的规定具体到工作步骤、工作时限、工作形式、工作标准和要求上来,让各岗位知道“应当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出了问题将负什么责任”,充分发挥好过错责任追究在行政执法中的自我警示、自我纠错、自我完善作用。要在整改环节建立防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的机制,通过机制的建立,提高办案透明度,增强监督机构的自我约束力,自觉排除内外干扰,解

决不愿追究、不想追究、不敢追究的问题,在全市国税系统筑起一道规范执法的制度防线。

4、抓检查,规范执法行为

税收执法督查是监督税务行政执法,促进执法行为规范的有效方式。为保证执法督察的实效,我局今年的执法督察工作:一是在检查时间上,不局限于年终的突击检查,要经常性的进行日常执法督查;二是在督察内容上加强对当前税收工作中重点项目的检查,确保督查质量;三是在落实整改上,为保证检查的实效性。对执法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不仅要及时整改,还要对存在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积累税收执法的好经验,促进税收执法素质的整体提高。

5、抓服务,树立国税形象

税务机关既要规范执法,又要优化服务,做到管理与服务并重,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充分尊重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这是示范单位的一项基本要求。加强对纳税人的法律服务,在我局建立标准化服务、首问服务、限时服务、承诺服务等制度,真正做到为纳税人排忧解难,进一步融洽征纳关系,缓解执法矛盾,树立良好的国税形象。

二O一O年九月十九日

第12篇:剑城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

剑阁县城市管理局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认真贯彻“六五”普法和“十二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县委、县政府对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安排,进一步推进城管执法系统的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法治创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工作职能,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以法治创建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加快全县城管行政执法系统法治化建设进程,为城市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保障和促进各级依法履行职责。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和任用机制。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确保应公开的党务事项公开率达到100%。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确保领导干部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参与面达100%。

(二)加强规章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启用新的执法主体,修改完善法制工作制度、执法工作制度,建立法制干部交流会制度、城管执法研讨会制度、典型案例评析制度、法制干部业务技能竞赛、执法帮扶制度等与城市管理工作相配套的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2、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与国家、省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违法创设行政权力。制定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经法制工作机构实施合法性审查后,由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发布施行。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要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3、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我局发布规范性文件后,应当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报本级政府备案,报备率达到100%,通过率达到100%。

4、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和定期清理制度。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注明有效期,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每隔两年要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保证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时率达100%,边标率达100%。

(三)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1、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利用宣传车、报刊、电台、发放宣传材料、召开座谈会以及其他公共载体多角度全方位公开城管执法工作,做到每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比例达100%,受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按时办结率100%。

2、逐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专业性较强的事项,要召集相关方面的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应交由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或由法制工作机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论证,必要时,可安排法制工作机构参加决策前期工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率达100%。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行政决策责任制度,明确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单位以及需承担的相应责任。要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

3、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制度。我局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要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行政执法经费保障到位率达100%。要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落实率达100%。

4、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内部规范,规范执法行为,无重大违法行为,根据职能调整,重新汇编城管执法法律依据。分解行政执法职能,按照网格化管理的思路,将行政执法职能定人、定岗、定责,每一位在执法岗位上的必须独立制作案件。统一执法文书格式,根据日常工作重点,分类制作行政执法文书参考样式,从技术上减少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失误。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相关规定,全面实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根据职能调整,重新制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的自由裁量标准。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总体工作检查,确保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制度落实到位率达100%。

5、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接受县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对我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严格执法证管理,落实执证执法,严禁无执法证人员参与执法,行政执法人员上岗持证率达100%。制定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明确执法人员的文明用语、禁止用语。要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做到公众对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满意率达90%以上,对越权执法、随意执法、粗暴执法、知法犯法以及执法不作为等问题的投诉率低于95%。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围绕“六五”普法规划,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宣传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市民的城市意识、法律意识。要充分利用宣传周、宣传月、纪念日,积极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加强法律知识培训。针对全局干部职工加强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和规范行政执法水平等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按照法律知识每月集中培训计划,机关年度举办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坚持每月一法的学习制度,确保个人每年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推进机关干部职工学法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五)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1、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要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监督的同时,更加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

2、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积极办理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机关要依法履行行政应诉义务,要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认真落实司法建议,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要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的良性互动机制建设,共同化解行政争议,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法治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张云伟局长为组长,徐少武、张国华、郭顺文、杨晓军副局长、纪检书记敬占煦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法治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抓住工作重点。局属各单位要抓住当前法治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创建工作的切入点,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与要求,切实把创建活动的目标落到实处;要注重培养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全面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提升创建实效。

(三)加强工作考核。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奖惩机制,明确具体任务,分解落实责任,把创建工作纳入城管执法系统综合工作目标,实行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四)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典型,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参与创建活动,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剑阁县城市管理局

2014年4月14日

第13篇:徽州区交通局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施方案

徽州区交通局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施方案

为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把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发挥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典型示范作用,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区办秘【2009】137号文件《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徽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交通为主题,以依法治交为重点,以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的能力为目标,立足本职,着眼未来,创新工作思路,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引导、规范我区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使我区交通行业出现健康、协调和快速发展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区政府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总体目标,通过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执法权限和职责,理顺内部执法关系,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岗位目标责任制,强化执法考评和监督机制,努力实现执法主体和执法职权法定化、执法程序合法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督经常化、执法管理制度化,全面提高交通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达到区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一提高、二健全、三有力、四完备”的要求。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我局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到重要位臵,首先抓组织机构建设,成立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局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局的依法行政工作。配备专人负责法制工作。局属的交通行政执法机构专门确定专职法制员负责本部门的法制工作。

二、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结合“五五”普法实施,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组织全局机关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与交通执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促使行政执法人员对本部门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做到“懂”、“通”、“精”,不断提高单位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三、认真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

依法行政的重点在于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确认执法主体,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细化执法流程,确定执法责任是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主要任务。

四.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备。

对于分解行政执法职权,将行政执法职权分解成四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执法检查,每个岗位实施各自的执法职责,具体到每个执法人员,以签订执法责任书的方式,分解执法职权,落实执法责任。

五、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主体合法,执法依据准确,职权明晰,程序规范,文书统一,能够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不越权,不失职。及时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正确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公布办理行政许可的项目、主体、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等情况,依法审查各类行政许可申请,及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不得借办理行政许可之机乱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坚持罚缴分离制度,禁止私分、挪用、截留罚没款项和罚没财物,严格查处违法行为,不向行政执法人员下达收费、罚款指标;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制作执法文书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文书质量明显提高。

6、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行政许可案件案卷、并立卷归档。统一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的质量标准,建立统一的立卷归档制度;制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则,实行年度案卷评查,评查情况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内容。

四、实施步骤

我局创建活动从2009年10月底开始至2010年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9年10月底—2009年11月15日):安排部署阶段

按照区有关文件精神,成立徽州区交通局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和创建工作领导机构。结合依法行政创建工作目标,制定本单位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方案》和《徽州区交通局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第二阶段(2009年11月15日—2010年10月10日):组织实施阶段

一、围绕本职工作突出重点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领导干部率先垂范。领导带头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区依法治区办公室举办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统一考试和集中培训,以及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部门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班。

2、强化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参加上级和局举办的各种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班,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3、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

进一步建立健全《交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相关制度,确保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的公平、公正和规范;完善和明确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真梳理所执行的法律依据,做到行政执法有法可依;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任职资格、培训考试和监督管理制度。所有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第三阶段(2010年10月10日—12月5日):总结迎检阶段

全面总结创建工作,总结经验,整改不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巩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成果。向区法制办报送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总结和验收申请,准备好档案资料,迎接区政府对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的检查验收。

二00九年十月三十日

徽州区交通局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年终工作总结

我局近年来紧紧围绕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目标,通过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执法权限和职责,理顺内部执法关系,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岗位目标责任制,强化执法考评和监督机制,努力实现执法主体和执法职权法定化、执法程序合法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督经常化、执法管理制度化,全面提高了交通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我局在2008年就被交通部评选为安徽省唯一的一家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到重要位臵,首先抓了组织机构建设,成立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局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局的依法行政工作。报经区政府编制委员会批准,局机关设立了法制科,配备了专人负责法制工作。局属的交通行政执法机构专门确定了专职法制员负责本部门的法制工作。二是认真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依法行政的重点在于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确认执法主体,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细化执法流程,确定执法责任是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主要任务。 1.梳理交通行政执法依据。交通行政执法中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执法依据,也就是涉及交通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配套规章、《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26部法律法规,我局梳理出17项交通行政许可的依据,4项行政征收的依据,6项行政强制的依据,280项案由的行政处罚依据。

2.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备,对于分解行政执法职权,我局做了有益的探索,将行政执法职权分解成四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执法检查,比较合理地设臵了执法岗位,每个岗位实施各自的执法职责,具体到每个执法人员,以签订执法责任书的方式,分解执法职权,落实执法责任。

3.细化交通行政工作执法流程。我局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行政执法规范》《安徽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到自身实施行政执法的需要,设定了交通行政许可流程图、行政征收流程图、行政处罚流程图、行政复议流程图、非行政审批项目流程图,明确了各项执法行为的执法步骤、执法时限和执法形式,使之清楚、具体、明确,便于操作,保证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流畅。

4.明确交通行政执法责任。我局按照权利、义务、责任相一致的原则,确定每一个执法岗位的执法责任。 具体做法:首先将执法职责进行分解,明确各执法机构执法责任,由交通局同执法机构签定行政执法目标责任书;

其次执法机构根据执法职责,设立了“行政许可岗”、“行政处罚岗”、“行政征收岗”、“执法检查岗”四类行政执法岗,定人定岗,每一个岗上确定了具体的行政执法人员,分解不同的执法责任,并由所在的行政执法机构与每个人签定了目标责任书;

5、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素质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将其做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关键。一是组织交通执法业务培训和考试。执法考试结果,做为评选评优的重要依据;二是邀请区检察院、纪委、区法制办领导局法律顾问来我局授课,从预防职务犯罪、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各个层面,结合职业犯罪案例,深入浅出,阐述依法治交的重要性,增强职工勤政廉政的意识;三是组织职工观看全国交通系统近年来发生的违法犯罪的实际案例,深入探讨工程招投标到运政许可易腐败的关节,结合行业实际,强化职工反腐倡廉的意识;四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分别派员参加了省运管局、市交通局以及区司法局组织的法律培训和执法考试;五是对新进人员,组织其参加省行政执法人员准入考试,取得执法资格后方可从事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六是按时对全体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证年审,审验合格率达100%;七是组织全局执法案件分析会,我局聘请交通法律顾问,每年举办行政执法案例分析会和行政执法文书专题讲座;八是落实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了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将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

6、创造性地开展开展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一)从“查”“处”机构分离入手,实现行政处罚的“查处分离”

具体做法是:交通管理机构内设交通违法行为的检查部门、交通违法案件的处理部门,在处理部门中确认一名法制审核人员,成立由管理机构负责人参与的重大行政处罚处理领导组。在实现交通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构、人员相分离的基础上,以交通行政执法案件查处分离制度的形式明确了违法行为检查部门、违法案件处理部门、法制审核人员、重大行政处罚处理领导组执行行政处罚时的职权和责任,实现各部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和相互配合,“查处分离”为阳光执法,实现行政处罚的公开、公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人性化执法,实现处罚案件“零”复议和“零”诉讼

(三)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阳光执法

重大行政处罚是交通行政执法中的难题,对处罚当事人来说是一种较严厉的惩罚,利益驱使,会让当事人想出许多招法来逃避处罚,对执法人员来说,是一块容易腐败的土壤,是对自身执法水平的考验,我局用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解决这一难题,对于重大行政处罚,我局从处罚的幅度,到处罚款项的分期付款及首期付款金额的确定,均实行了由重大行政处罚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消除了行政执法相对人的侥兴心理,也使执法人员免于不法行为的干扰。我局的行政处罚案件在规范的同时,体现出公正、公开,阳光执法。

多年来,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得到了上级肯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特别是2008年获得交通部“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单位”的殊荣,我们的领头人唐永春局长也荣获了全省的“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的光荣称号,我们将以此为契机,更好地发挥自身的优势,在税费改革之际,勇于创新,摸索出一条更适合交通发展,能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新路子,使徽州区交通局的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作用发扬光大。

徽州区交通局

二00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多年来,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得到了上级肯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特别是2008年获得交通部“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单位”的殊荣,我们的领头人唐永春局长也荣获了全省的“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的光荣称号,我们将以此为契机,更好地发挥自身的优势,在税费改革之际,勇于创新,摸索出一条更适合交通发展,能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新路子,使徽州区交通局的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作用发扬光大。

二00九年十月三十日

第14篇: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典型材料

普集街三农中心依法行政单位典型材料

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把我中心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发挥我中心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典型示范作用,一年来不断改进做法,力求实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发挥示范作用,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努力开创我中心依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1、加快建设法治机关和服务型机关,实现履行职能到位,执法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使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得到全面贯彻。

2、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全中心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明显增强。

3、科学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重大决策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制定执法文书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文书质量明显提高。

4、建立基本规范的建设行政执法体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

力的执法体制。

二、在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中我中心采取具体工作措施有:

1、提高认识。从提高执政能力基本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具体体现、构建和谐社会根本途径、预防和惩治腐败有效措施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把依法行政放到全中心工作全局的的角度进行安排和落实,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落实到全中心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2、营造氛围。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既离不开中心全体人员的参与,也离不开上级领导的关心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为营造良好氛围,全中心要开展一系列的活动,一是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使每一个干部职工都了解如何在创建活动中发挥自己的作用,增加大家的创建积极性;二是进一步强化学习。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党和政府关于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决定、决议,学习上级关于依法行政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搞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自觉性。三是定期办黑板报,专题宣传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的有关知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有关情况;四是通过新闻媒体对有关法律法规及创建活动的典型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加广大人民群众对各项工作的理解。

3、狠抓落实。依法行政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

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能靠一朝一夕的突击,更不能流于形式。一是制定和完善行政执法一系列规章制度。拟定各项规章制度,经充分讨论,提交领导小组讨论通过。二是实行依法行政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保证各单位、部门协调联动,形成高效、灵敏的工作机制。三是全面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各单位签订《依法行政目标责任书》

4、严格考核。平时由党政办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年终组织考评小组,实施考评,总结经验,进行奖惩兑现,并对目标分解和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完善。

5、及时上报。把创建工作列入我中心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制定年度计划,年终进行总结检查,建立工作台帐和宣传阵地,及时总结情况和报送信息、报表。把我中心的依法行政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第15篇: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汇报

新乡市民政局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汇报

市政府法制办: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高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在市法制办的指导下,我局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取得了一定成效。现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2010年,我局被纳入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范围后,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创建活动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创活动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中,并多次召开专门专题会议听取和研究相关情况,加快完善制度建设、教育宣传、队伍培训等相关内容。根据领导分工,及时成立了以局长、局党委书记郜建军为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全程负责跟踪督导。局办公室及时印发了《新乡市民政局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施方案》和《关于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责任分解的通知》,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情况,将创建标准、责任进行了岗位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任务,确保每个科室、每个局属单位、每个人,都有相关责任任务,形成领导、科室、单位、法制机构的合力推进,共同创建的良好局面。

二、认真组织实施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认真按照上级相关规定,推行和实施执法责任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每年对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进行梳理规范,及时根据新的形势和新规定,对相关流程和内容进行充实完善。并相关行政管理项目法定职权及时分解到内设机构和执法岗位,以文件形式明确主管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岗位责任人、执法程序、执法标准以及违法行为的追究措施。建立健全了相关配套制度,相继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和清理制度》、《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审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绩效考评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评制度》、《重大恶性案件报告制度》等文件,建立完善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责任制评议制度、内部考评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新乡市民政局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局年度考核对局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内部考评。通过检查,我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做到了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工作程序规范、标准严格、公开透明。

三、加强行政执法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一)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

按照《新乡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人员工作规范》的要求,我局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均为单位正式工作人

员,并经过执法培训具有《河南省行政执法证》,政治、业务素质较好,品行端正的人员。全年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没有出现执法人员无证上岗、无证执法现象。每年,利用执法人员换证时机,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特别是今年9月份,我局邀请了省民政厅法制办监考,局领导亲自部署组织,全市民政系统包括局领导、局机关人员以及各县(市、区)民政局行政执法工作者共180人参加培训考试,取得了较好成绩,确保了民政系统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增强了民政队伍的法律意识和理论知识。

(二)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4项行政许可、31项行政处罚、2项行政确认全年办理无违规违纪现象,无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情况。

定期疏理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将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办理,撤销不能给群众带来方便且不必要在窗口办理的项目,提高政府效能。加强公示,及时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须提供的申请材料在群众办理事项地点公开公示,确保群众不走冤枉路。历年来,我局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均按照法律规定和市提高效率的时限要求,事项及时办结率达100%,民政窗口连年被市行政服务中心评为“优质服务红旗窗口”。今年,我们又根据工作实际和“三定方案”的变化,适时增加了“退伍返乡军人资格认定”项目。经过数次调整,目前,我局共有行政管理项目62项,在窗口办理行政审批项目为

13项。

(三)规范行政处罚,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规范。制定下发了行政执法案卷评审制度,规范案卷内容、样式、标准等做到一案一卷,内容真实、资料齐全、证据确凿,案卷、材料、通知等文书上严格由本人亲笔签名,禁止使用电脑打字签名或代人签名,进一步增强了文书的法律性、严肃性和可靠性。

严格依法办案,严格按照相应程序进行调查取证,规范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做到处罚决定前下发书面事先告知书,明确告知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拟处罚的种类、数额,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利等。

(四)认真贯彻《河南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制度》。2010年,省民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相关制度下发后,结合我局实际,及时按要求对文件进行了转发,并组织全部执法人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各县(市)、区主管法制工作的负责人、部分执法人员,邀请司法局法学专家和河师大法学教授就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实施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讲座,提高了民政执法队伍素质,确保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落到实处。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和行政复议行政工作 认真落实年度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及时公布撤销失效文件;认真完成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有关规定,完善了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和清理制度,规范性文件合法率达到100%。

2010年全年无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处罚案1起,按照行政处

罚程序办理并备案。

五、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通过开展普法学习、普法宣传、全员培训、议会代训等多种有效的形式,组织全系统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与民政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请省厅领导及专家进行依法行政、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实施等进行专题讲座,把普法教育活动的针对性、经常性、多样性有机地统一起来,进一步增强了学习效果。局机关还自筹资金,购买了《民政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例研究》、《公务员法律读本》、民政业务法律法规选编及相关法律书籍下发给机关干部职工,并组织集中辅导进行学习,确保了学习质量,提高了民政队伍依法行政意识。

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一是通过网络进行政务公开,定期在市政府民政局网站将各种政策、业务事项等公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二是为积极配合《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六周年宣传,制作宣传展板进行宣传;全年共组织开展了民政法制宣传周、抗震救灾知识宣传一条街活动、禁毒宣传、反邪教宣传等14次户外法律宣传活动,共出展板120余块,横幅40余条,对民政业务知识的普及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受到了市领导的赞誉。

按照法制信息报送要求,积极报送法制信息,宣传我局好的做法和经验。推动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2010年以来,通过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全市民政系

统的执法局面有了新的变化,执法工作人员的认识和能力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在此,感谢法制办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我们将继续扎实工作,抓好工作落实,争取早日成功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二〇一一年元月十九日 6

第16篇: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提升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根据省局《XXX质监局关于开展全省质监系统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和市局《关于参加全省质监系统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依据国务院《全国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总体要求,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创建目标

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障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努力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原则,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创新和制度创新,实现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目标。

三、创建内容

(一)加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1、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健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摆上

重要位置,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2、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结合《关于印发〈2014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充实工作内容,全面抓好落实。要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各个环节,对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考核,并与年终考核评比挂钩。

3、集体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定期报告。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集中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向上级报告。

4、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要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法治氛围。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

1、行政决策机制健全。要根据职责权限,科学、合理地界定行政决策权,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规则,决策程序、决策监督机制。

2、行政决策程序,内容合法。要完善议事决策规则,明确议事决策事项范围、议事决策前的调查论证、议事决策的方式及程序、决策事项的报告通报公布、决策事项的执行督办反馈及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3、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要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的、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应由集体讨论而未经集体讨论做出决策的,依法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给予处分。对依法应当做出决策而不做

出决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三)行政执法主体明确,程序规范,实体合法

1、行政执法主体明确。要以法定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名义实施管理行为,委托执法的组织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关手续。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由省局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后,方可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2、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要符合法定方式、法定步聚和法定时限。要严格遵循执法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作出具体行政决定前,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作出行政决定时,应当准确无误地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3、具体行政行为实体合法。一是要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严格执行《XXX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二是行政执法依据要适用正确,认定事实准确,证据充分,证据、材料的收集和采用要合法、规范;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合法,行政裁量权运用适当,行使细化、量化标准;三是不发生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其他行政执法监督方式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无效、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

4、建立统一的案卷评查制度。一是要做到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齐全,行政执法案卷内容体现行政执法活动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二是建立执法案件内

部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实行年度执法案卷评查。

(四)注重执法目的,追求执法效果

1、注重执法目的。在行政执法中,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目的是为了制止违法,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2、改进执法方式。要建立预警执法制度,对于初次违法且情节轻微的,应先通过口头教育进行预警,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者,视违法情节轻重再依法实施现场强制、行政处罚。要坚持说理式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全面实行行政处罚说理性文书,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

3、加强法制宣传。一是抓好对管理相对人的培训教育。结合食品安全月、质量月等活动,深化“六五”普法工作。组织对企业负责人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其责任意识、法制意识、诚信经营意识。二是抓好社会宣传教育。开展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画、公布举报电话等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识别假劣产品的能力。三是抓好媒体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和业务咨询活动,提高社会群众对质监工作的认知度。

4、用好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手段。要依照法定情节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具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等法定情形的,应当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使行政处罚真正做到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发生的目的。

5、追求执法效果。在执法中要积极追求执法案件数量少、质量高的立法目标。通过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减少违法行为。

(五)强化行政行为的监督,落实各项制度

1、完善行政监督体系。一是要创新行政层级监督、内部监督机制和方式,建立健全经常性的监督制度。二是强化局对内部的有效监督;三是作出重大行政行为、制定规范性文件按规定要及时报送备案;四是及时报送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统计分析情况。

2、配合专门监督。要积极配合监察、审计等专门机关依法实施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决定。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和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二是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主动配合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三是调查、核实群众检举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依法做出处理;四是对检举和曝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严格执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制度。认真做好答复等相关工作,自觉履行上级行政机关做出的复议决定;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建立完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的行政判决和裁定;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和补偿制度。

5、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和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制定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规定,落实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责任追究。

6、推进政务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

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各股室要及时将应公开的信息报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外界公开。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依法行政是提高执政能力基本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具体体现、构建和谐社会根本途径、预防和惩治腐败有效措施,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梳理行政执法一系列规章制度,实行依法行政工作例会制度,全面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把依法行政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落实到质监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二)加强领导。为加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督与法制股,牵头开展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三)积极沟通。要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汇报争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支持,就创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探讨、交流,全面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

(四)严格考核。要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根据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要求,科学设定考核指标。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第17篇: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汇报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汇报

为了贯彻落实《浙江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浙府法发〔2011〕85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总体要求,我市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政府法制建设,现就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精神。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是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基本方略的重要体现,是政府施政的基本要求。县一级行政机关承担着大量的具体行政执法任务,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对此,我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认真学习,统一思想后,组织全市具有行政执法任务的单位和部门,学习了《关于开展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浙府法发〔2011〕85号),为推进此项工作奠定理论基础。

二、认真部署,确保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有序展开。一是结合实际,拟定方案。在深入基层进行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与市法制办积极沟通,制定出我市开展该项工作的目标、内容、标准、方法和步骤,明确创建重点,突出本区特色和亮点,创新审查验收机制。做到总体有方案、长远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半年有总结、实施有步骤,工作有标准,将创建活动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二是分阶分步,细化方案。为把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落到实处,我市将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确定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部署阶段。在这个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目标要求(试行)》,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能和特点,研究制定创建活动方案和具体措施,迅速进行动员部署。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通知》要求制定的方法和步骤,建立领导组织,注重建章立制,完善基础工作,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第三阶段为考核阶段,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照《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目标要求(试行)》,对各单位进行考核,经审定合格,最终确定上报。同时,我们又确定示范单位的程序。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行自荐与考核相结合方式确定,共包括自查完善、自荐申报、考察认定三项程序。在自查完善过程中,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以创建活动为契机,严格按照《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目标要求(试行)》中制定的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规范完善,建立健全各类行政执法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推进依法行政长效机制。采取自荐申报的形式,使各单位、各部门在自查完善的基础上,认为本单位、本部门符合条件的,可向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自荐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并于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自荐材料。最后的考察认定与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将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成绩作为评定示范单位申报单位的重要指标,在考核中验收培育成果,确定申报对象。

第18篇:“依法办事示范单位” 创建活动总结

“依法办事示范单位” 创建活动总结

开展“依法办事示范单位”活动是医院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内在需要,也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医院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这次创建依法办事示范单位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医院医疗行为,有效地增强了全院医务工作者的法制观念和依法执业意识,实现规范化管理,形成长效机制。促进医院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取得明显的实效。

一、主要工作措施

㈠领导组织机构健全。为了有效地开展好创建活动,医院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支委组成成员,创建办公室制订了《城北区中院创建“法治医院”实施方案》,做到人员到位、职责明确、经费落实。为法治医院工作提供了条件和保障。

㈡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医院实际,大力开展了《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制宣传活动,营造法治医院氛围。采取各种宣传手段,利用法制专栏、横幅、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开展宣传教育,开设“创建法治医院,营造和谐环境”宣传专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知识培训,形成人人自觉学法、知法、守法、1

依法行医的良好氛围和风气。加强职工法制教育,组织全院职工深入学习与医疗卫生有关的各项法法规,切实提高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依法行医能力,营造“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符合法”的法治氛围。

㈢完善工作制度。根据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医院工作的新要求,我院不断健全各项医疗工作规章制度。完善了《医院医疗操作常规》、《护理工作规范》等工作制度,新制订了《医院行风建设制度汇编》,内容包括药品阳光采购、处方用药管理、治理“红包”、“回扣”制度等20多项。

㈣加强医患沟通。进一步加强对来院病患及其家属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院把医患纠纷、投诉的处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开设了“和谐医患沟通”,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人负责,制订有工作制度、处理流程,切实做到依法、公平、公正,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秩序的正常运行和医疗环境的安全稳定。

二、法治工作特色及成效

㈠医德医风建设得到大大加强。制订了《城北区中医院院医德医风考核实施方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分个人自评、科室评价、单位评价三个步骤,考评的内容有是否救死扶伤、是否尊重患者、是否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是否遵纪守法、廉洁行医;是否因病施治、团结协作、

努力提高自身技术水平等。医德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挂钩。

近两年来,开展了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了廉政教育、岗位风险防范、完善监督制度、自查自纠等工作,医院的药品阳光采购、耗材和设备的招标采购都严格按照政府规定。严格医疗服务行为,对收受“红包”零容忍。设立了意见箱、举报信箱,张贴了投诉电话,对病人反馈的意见或问题第一时间处理。服务对象对医院绩效评价满意度达到98%。

㈡医疗执业做到严格守法。依据《执业医师法》,严格了医师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执业标准。聘请了社会监督员,强化医院的日常监管。认真执行了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依法执业。严格执行诊疗护理规范,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健全会诊管理制度,医师执业行为及会诊行为进一步规范。

㈢民主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为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我院严格实行院务公开,制订了《院务公开制度》,医疗服务坐诊信息、服务价格信息、行风建设信息主动向患者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医院的人事任免、岗位聘用、基建项目、药品和设备的招标采购、绩效薪酬、廉政建设等信息主动向全院职工公开,并意见征询,接收内部监督。民主管理方面,坚持发挥院职工

工会和职工代会的作用,代表大会活动正常,重大事项和决策召开职代会通过,强化职工主人翁地位,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权益得到了保障,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通过良性互动,调动了职工参与管理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医院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㈣医疗服务质量更为优良。我院医务人员上班准时到岗到位,做到着装规范、挂牌上岗、热情服务。普通病房透光通风良好,温馨舒适,等候区域环境整洁、舒适,不断优化服务流程,等候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关爱病人,提供贴心周到的人性化服务。护士站和导诊台摆放有健康宣教资料,供免费取阅。挂号、药剂、收费等窗口服务方便快捷,配置有自助挂号系统、验单打印系统、收费项目查询系统、发票查询系统,大大提高了服务效率。

㈤医疗质量安全不断强化。我院继续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和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健全并落实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执行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医疗质量评价、传染病报告、病历书写规范、处方公示点评等工作不断强化,保证和巩固了基础医疗和护理质量,为患者提供了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同时强化内部安全管理,为患者提供安全的医疗环境。

㈥收费合理规范。我院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合理准确收费。2013年初建立了新的医院

信息管理系统,不断完善价格公示制、查询制、费用一日清单制等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和患者对医疗费用的监督。我院药品100%按要求全部参加药品阳光采购,严格控制进口、贵重药品的采购及使用。提倡成本低、效果好的“朴素治疗”,纠正滥检查、开大处方的行为。医疗费用切实得到有效控制,使患者以最低的费用享受到优质的服务。

“依法办事示范单位” 创建工作,需要全院职工密切配合,也需要医患双方的共同努力,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院将注意积累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健全各项制度,保障人员、经费、设备的落实,强化工作措施,多渠道创新形式,积极推进医院管理的法制化进程,为城北区创建全国法治示范区做出新的贡献。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西宁市城北区中医院

第19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情况汇报

9月9日全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会议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对这项工作研究部署安排,其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会议

全体会议后,镇党为政府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议,针对 我镇各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分析,成立了有副书记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管区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9月13日党委政府全镇由支部书记、村主任和村会计参加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大会,会上传达了“泰岱村务办[2011]1号文件”,学习了赵书记的讲话精神,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镇长在会上做了讲话,并分析了我镇的情况,提出了严格要求。

二、严格要求,落实责任

我镇为把这次创建活动搞的扎实有效,实行了镇领导干 部包管区,机关干部包村责任制,并成立了多个督察组,一是成立了档案督查组,负责第九届和第十届档案资料的整理和督查。二是成立村务公开栏协调组,负责各村村务公开栏的建设达标工作。

三、先易后难、以点带面

我们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先行选出了四个 比较好的村,按照评估标准逐项进行了整改拿出典型和样板,然后组织其他各村会计对这四个村进行参观学习。目前四个样板村已完成,其他各村正按照样板村的样子进行整理归档。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村重视程度不够,存在拖延现象。二是档案资料保存不完整,尤其是2007年资料不全。三是农活季节加之秸秆禁烧与其他工作分散了精力。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区和镇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盯上靠上,帮助 村里整好档案,对需要整改的公开栏积极筹措资金进行整改。争取在9月底前全面完成创建活动。

2011年9月20日

第20篇:乌鲁木齐市卫生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乌鲁木齐市卫生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全面推进我市卫生依法行政进程,根据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乌鲁木齐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卫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促进我市卫生行政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保证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保障和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基本目标

通过创建工作,使我市卫生行政机关进一步确立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坚持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原则,做到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任务和执法责任明确,保障措施到位,卫生法规体系和执法制度基本健全,政务公开全面落实,执法效率进一步提高,内、外部执法监督制度更加完善、有效、渠道畅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得到严格执行,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执法水平有明显提升,

各项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三、方法步骤

按照总体部署,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具体分四个阶段,在各个阶段各部门要根据创建要求做好工作,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1、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6月至7月)。围绕创建目标,对照创建标准,认真部署,精心组织,运用各种载体,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着力在“执法服务规范管理”上下功夫,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各单位组织召开干部会议,广泛动员和全面部署创建依法行政示范活动。

2、组织推进阶段(2013年8月至9月)。各科室根据行政执法职权分工和职权划分,按照创建实施方案和《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目标要求》,在不断加强作风建设、管理创新、优化纳税服务的基础上,健全完善推动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制度措施,着力构建依法行政促和谐的长效机制,确保创建工作扎实开展,稳步推进。

3、检查整改阶段(2013年10月至12月)。组织各部门开展执法自查活动,查找执法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在10月抽调人员,认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

各部门所有执法行为进行检查,依法查处、纠正执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4、总结完善阶段(2013年1月至4月)。局党组对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健全完善执法工作的制度措施,整改不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巩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成果,并向市政府法制办申报验收。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和长期性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明确创建活动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化建设进程的重要举措,以创建活动为契机,扎实做好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切实担负起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专题研究创建工作、制定创建实施方案,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切实做到工作有方案、有安排、有标准、有检查、有实效。

3、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在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过程中,各科室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突出重点。各分局要

积极配合市局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认真按照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各项要求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确保市局创建工作扎实开展、稳步推进。

4、加强指导,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指导协调,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创建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确保创建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市卫生局成立“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卫生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郝敬贡任组长,市卫生局机关各执法部门及市卫生监督所的主要负责人任组员,对创建工作进行统一领导。 办公室下设在局政法处。

(二)抓好结合,突出重点

各执法单位要紧紧围绕“依法行政,执法为民”这一主题,将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与当前开展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互提高。要紧密结合卫生执法实际,重点围绕管理抓建设,逐步形成以“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为重点的执法管理体系,努力做到执法标准统

一、流程控制严密、执法细节准确,实现对执法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的有效管理,全面提高卫生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卫生行政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三)狠抓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针对各单位执法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从最基础、最基本的环节入手,开展针对性的调研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传唤、盘查、抓捕、押解、出所辨认等各个执法环节的操作规范,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执勤行为。

三、创建内容

1、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健全;切实落实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考核,目标明确;切实加强部门法制机构建设;高度重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较高;积极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2、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行政决策机制健全;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内容合法;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完善;建立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

3、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认真实施《行政许可法》;改革行政审批方式;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制定。

4、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主体明确;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具体行政行为实体合法;建立统一的案卷评查制度。

5、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制度。行政监督体系完善,行政问责制度执行有效;配合专门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充分发挥;深化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6、运用多种手段化解行政争议。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执行行政赔偿制度。

四、工作任务

(一)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应当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多方意见,充分进行论证,并作出风险评估;事前应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必要时组织专家和社会各阶层代表进行合法性、合理性论证;完善党组议事决策规范,重大决策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事后应当定期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和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并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行政决策。

2、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规范卫生执法行为,提高卫生执法水平

1、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进一步修订和细化基准制度,指导各基层局有效开展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的各项工作,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2、加强重大案件审理工作。及时修订我局的《重大案件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规范审理程序,明确审理内容,规范审理文书,合理确定重大案件审理标准,提高重大案件审理质量。

3、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的解读工作

(三)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

1、强化层级监督。根据《卫生局执法责任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定期考核,并对执法过错追究责任。建立对各处室和各基层局的经常性监督制度,完善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相结合,不定期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平时检查和年度检查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实现对包括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在内的各类行政行为的全面监督。

2、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为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方便社会各界查询,方便群众办事。

(四)强化行政服务,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建立以需求征集、分析、落实、反馈为主要内容的需求管理机制,准确掌握和及时处理群众的服务需求。以群众权益维护中心为核心平台,落实维权工作制度,常态化开展为群众维权工作,营造起群众方便维权、敢于维权、有效维权的氛围。进一步健全投诉举报的快速反应处理机制,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工作,积极应用和解、调解手段化解争议。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根据《行政复议规则》,妥善处理种类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应用和解、调解手段化解税收争议,构建和谐环境。

3、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要以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为“切入点”,以专业化培训为主线,以人才库建设为依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开展分层次、分类别的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局组织干部培训班;以请专家授课等形式举办一期中层干部培训班;实施“全员培训”工程,准备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一次以专业知识培训为主线的轮训;积极倡导在岗学习,多层次深入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大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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